Dana Ransom 丹娜‧藍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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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sec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如果不是看到推薦,這個中文書名可能會在我看到100次時,仍會跳過這本書吧。相較於中文書名,英文書名代表的織錦,則是非常貼切,作者也透過女主角在書中的第190頁做了良好的詮釋。
先要說一下,這本書是借自新北市圖書館,圖書館真是找絕版書的好地方,跨館借閱更是上班族的福音,新北市的同學們若一直無緣看這本書,可以透過這個管道看到這本精彩的書。
如同諸位同學心得一樣,前半本真的就是美女與野獸的梗,透過作者給予男女主角細膩的內心戲,很難不對男主角動心,面容殘缺底下,仍是個善良敏感的紳士。雖然我也非常惱火他只留下一封信就離開(怒),但那句「她愛上歷經滄桑磨難的我,我則愛上包容我所有的她」而仍讓我動容,他有勇氣、擔當與榮譽心,儘管他知道自己希望世界可以縮小,他只想擁有花園、農地、牛隻,和一個甜美女人溫柔的擁抱,仍艱難的做出為了國家而離開的決定。
只渴求一個平凡的幸福的男主角啊......
不到生命的終點,永遠不會知道人生織錦會編出什麼樣的模樣。
失去亞力之後而活著的蘿拉,那好長一段讓人好揪心唷,就算知道這是羅曼史,男主角必然會活著,也就算作者並沒有在該狗血的地方特別狗血(比方公爵未亡人所有相關片段),而是著眼在女主角的心境與歷練,但也就是這一段讓這本書讓人非常有感。
生命與真愛,愛的重要與心靈相繫的純粹,在coaster同學的那篇寫得詳細又優秀的評論下,這裡就不多贅述。這本書讓我掉淚的地方,在很後面當亞力不帶面具站在陽光下的那段重逢,唉,真是太好了。
這本書一定要五葉強力推薦。
bookworm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我想給4.5葉。
這本書是這樣,如果我只講故事梗概出來,應該吸引不了甚麼人去看,因為就是簡單,看起來有點白癡的男主角(這是他自己說的唷~不是我),一見鍾情的遇到了女主角,本來非常嚴謹、生活規律、不擅社交、專職解密碼的一個伯爵(順手更正一下前一位同學的筆誤,他是earl)完全失去了紀律跟原則,茶不思飯不想,腦袋只充滿了女主角的身影跟笑容,還有一股神祕的氣質。於是他想辦法找到了女主角,一連串的說服跟追求,兩人愛上彼此,中間還經歷了生命危險,還好HEA。
但是如果這本書只是這樣,就不會讓我撒下4.5葉。這本書跟另一本中文獸面戰神有相同的寫作風格:很浪漫、很詩意、很內心戲。裡面對話不多,倒是男女主角各自的POV很多,所以我們等於就是透過筆尖的描述直接進入到男女主角的感受想法。
我最喜歡的地方是男主角對於自己在整個為愛發癲的過程中的自我省思。雖然身為一個earl,他的確有與生俱來的(或是環境塑造而成的)傲慢與霸氣,但是當他看到女主角因為他的無知跟自私而受到社會輿論及異樣眼光的壓力,他馬上認知到自己的問題,而且馬上採取行動去修正。當他了解了女主角的心意以及看清楚自己要甚麼之後,他也馬上二話不說地著手進行計畫跟實踐。他賣掉宅邸及家中家傳的珠寶,帶著管家、床墊及少部分家具要跟女主角住在鄉下小屋裡的舉動,讓人沒辦法不愛上這個人。
女主角是一個寡婦,為了生存想盡辦法,沒想到命運把他們連在一起。她對男主角也是一見鍾情,回去之後一直無法忘情於他。但是當男主角提出要求跟追求時,她卻顯出她人生歷練成熟的一面,她清楚自己不要甚麼,而對她想要的東西,她也很清楚以兩人的身分地位是不可能得到。我最喜歡她勇敢地拒絕男主角,提出強而有力的、思慮清楚的理由。雖然思慮很清晰,但是女主角對男主角卻柔情似水,不曾真正的給男主角釘子吃。
這本的配角栩栩如生,包括男主角忠心但傲慢的男管家佔了很重要的腳色、包括男主角的妹妹跟母親、包括壞人。我覺得這些人物都出場的剛剛好,把整本書巧妙的充滿。書中也少不了一些對話中的幽默,所以不至於讓對話很少的部分看起來太乾。男主角嚴謹歸嚴謹,他交往的真心朋友卻都是平民。他遇到女主角後,以前不曾出現的情感、情緒、行為全部都被女主角激發了出來。女主角常常說,你自己說你是一個很嚴謹的人,可是我從來沒有看到過這一面。其實男主角自己也沒看過他嶄露在女主角前的這一面呀!我覺得在彼此面前展現別人都沒有看過的那面的自己,是一種信任跟解放自我的表現。讓我覺得男主角非常可愛。
有一段他們在小鄉村的教堂結婚前,女主角跟她的好友的對話:
友:如果說妳做了件如此愚蠢的事情(指閃婚+奉子成婚),至少妳挑了一個英俊的貴族。
女:他的確還蠻不錯的,不是嗎?
友:他一直都這樣皺著眉頭嗎?
女:一直都是。
友:的確是需要時間習慣一下。妳覺得寶寶會像他嗎?
女:我真心希望他沒有那麼愛皺眉頭。
男:你們討論我討論完了嗎?
女主角笑著當著大家面親了他的臉頰一下,男主角嚇了一跳,然後過了幾秒鐘,將手環住女主角的腰,緊緊地摟住她。
這段看起來不怎麼樣的對話跟舉動,其實在我看來是非常甜蜜的,彼此了解跟接納跟信任。整本書充滿了這樣小小的浪漫跟甜蜜,當然很揪心的地方也讓我揮灑了不少眼淚。有幾段是男主角對愛的領悟,我讀起來覺得心很有同感,也覺得這種男主角很可以愛。女主角也有一段話我很喜歡:
in that moment she knew. It came not in a rush of awareness, but in a whisper. The true meaning of love was not simply gentleness and sharing, but also the violence of surrender, the relinquishing of pride and fear. And the faith of stepping into a blackened abyss lit only by one faint star.
我又不小心寫太多了嗎? sorry~
扣0.5葉的地方是中間男主角一直在自己的行為跟心意上鬼打牆,想要去認真工作,但腦中甩不掉女主角,書中光是這個矛盾點,重複描述了好幾次(我覺得太多了),連男主角自己都跳出來說只有這個女人可以讓我有這麼白癡的行為呀!可以讓我把我的生活翻天覆地,只為了要娶她。
推薦給喜歡浪漫風格的童鞋。我覺得我有可能會繼續follow這個作者的書。
喔,對了。這本書我不會說是erotic,因為那個氣氛不太像。但是裡面足足有 "5"次熱烈滾床單呀!鹹嗎?很鹹,但是非常甜蜜的鹹呀!
bookworm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應該不用再寫太多了,這本的好評有目共睹。
灑了不少眼淚,尤其感動的地方是蘿拉脫下亞力的手套,看著他只剩爪子般的手指,低下頭流著眼淚親吻他殘缺的手。感動蘿拉為亞力所做的一切,連那段引誘的劇碼,看似很浪蕩跟愚蠢,也是如此令人感動。感動他們甜蜜的那一年時光,我最愛就是看甜蜜時光了,這本的甜蜜簡直讓人心都脹滿了愛呀!
這本用很多的莎士比亞跟其他文學名著的引言,讓整個作品很詩意,很優美。也是我喜歡它的另一個理由。連中文的翻譯也翻得很優美。非常滿意。
而中間轉折寫了蘿拉面對丈夫死去的深層悲哀,以及後面重生過來的蛻變,讓書的深度整個提高了起來。最後讓我爆哭的地方是亞力假扮馬夫,接近蘿拉,說了那段話,真是讓人沒辦法忍住眼淚呀!
兩人的愛好深刻,真的是一本很標準的羅曼史。
書蟲銜淚大推。
shouek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坦白說,在看前半部時我覺得這本書只值三葉⋯甜美聰慧的女主角用愛(跟計謀)軟化了因為戰爭而毀容自我封閉的男主角⋯雖然很熱情又甜蜜但總有點老套。沒想到一切深刻的心理轉折都是在書的後半部產生的,同學們心得都很豐富我就不再贅述,只說說自己簡短的感想;一開始短暫的七日韻事實在有點一廂情願又節奏過快,還有女主角的人物設定有點「夢幻」,腦袋聰穎精通多種語言(她的希臘語翻譯比男主角以前的教授還要好?!)、但又外貌姣好讓男主角為她意亂情迷,充滿勇氣又堅強;書的中段幾乎就是她的自我成長紀錄,看她如何從生離死別的悲慟中浴火重生。我喜歡她在知道男主角還活在世上的心理轉折,知道對方活著是自己當初的心願沒錯⋯⋯但是活過這樣痛苦的自己和當初許願的已經不是同一個人了。
感謝同學慷慨借書我才能看到這本深刻的書~~大感謝
由 SandyofBrite 在 發表
茱莉亞˙昆恩還沒學說話前,就先學會認字,這就夠神奇了。她的家人覺得有點不可思議,是否正因為如此,所以她﹙A﹚閱讀速度快﹙B﹚多話,或者﹙C﹚以上 皆是。她除了創作之外,也花時間練瑜伽、種一種品種超大的小黃瓜、費心想一大堆爛理由說做家事有損她的健康;至於其他做家事的人,她表示不便代言。
kilin168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買書主要是看作者買的,茱莉亞.昆恩一直都不在我的名單裏,因為這樣錯過了好書呢!這次多虧了WRN的同學熱情的借閱,有幸拜讀了柏家系列,結果一發不可收拾阿!看了之後就上網買齊了香頌系列,後面RA出版的等有特價再來購入
"公爵與我"和"子爵之戀"裡面所描寫的"陰影"我是覺得沒那麼嚴重,也許有人會覺得整天舞會..舞會的很無聊,但是我覺得男女主角的互動也是很多的,"情聖的戀愛"我很喜歡科霖寫的日記,還有蓓妮的聰明!
而這本"浪子情深"女主角芙蘭在前四本覺得她出現的場面好少,算是跟柏家人感覺比較格格不入的,男主角邁克真的很專情,我也喜歡他最後"追求"的那一段!這本我有個疑問,有場舞會芙蘭遇到一位老夫人"丹柏莉夫人"她......她她跟前四本有出場的董夫人是同一人嗎?
目前最喜歡的是"紳士與灰姑娘"我很喜歡童話故事,這本就像"仙度瑞拉",舒霏要離開柏家時我一直哭,我忘了當初網聚greyshrike同學和majowitch同學說看原文讓她們充滿"picture"揪心到不行的是哪一段...兩位同學可是極力推薦這本一定要看原文阿!對我來說有中文就很滿足了!
最後一定要說的是柏家的重要人物柏薇莉夫人,真的是結合智慧.耐心.包容.愛....所有的優點!是個模範媽媽阿!
momowendy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很小品,可是不知道為何,打中了我的心好幾次,有好幾個段落我感動到快哭了。
我個人覺得超好看的,因為我很喜歡除了男女主角間的吸引力之外,還寫到親情、和孩子相處的橋段。
=====(以下有劇情)======
男女主角都不是完美的人,甚至可以說,雖然都是優點很多的人,但缺點都很明顯,又或者該說,兩個人都是性格刻劃很明確的角色。
我很喜歡女主角的母親,她在女主角要出嫁前對她講的那番話差點讓我哭個不停,好有耐心、好有智慧,好棒的母親。僅摘錄一小段:
「你向來毛躁。比較沒有耐性,但我向來喜歡那樣的你,你的一切我都喜歡,但我對你的缺乏耐性覺得特別可愛。那不是因為你想要更多,而是因為你什麼都想要。你想要每個人都心想事成,你也什麼都想知道,什麼都想學……你總是要最好的,絕不退而求其次,這是很好的,愛蓓。我很高興你並未嫁給倫敦那些向你求婚的人,他們沒有人能讓你快樂。你或許會感到知足,但不會真正快樂。但我希望你不要讓急躁成為你的一切,」薇莉溫柔地說,「因為那真的不是。你有許多其它的優點,但有的時候,連你自己都忘記了。」她微微笑著,那種母親要送走女兒時、智慧又溫柔的笑容。「多給一點時間,愛蓓,溫柔一些,不要逼得太緊。要有耐心,不要急。」薇莉說。
我也很喜歡女主角和雙胞胎相處的那些內容,兩個小惡魔,很不容易,但她真的很有耐心、也很有辦法(或者該說作者把這邊寫得超好的)。
我也很喜歡最後,男主角超浪漫的示愛,喔,那是每個女人夢寐以求的浪漫XD
emmawoodhous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柏家八本沒照次序看(絕版的全都買英文),"公爵與我"反而是我最後才讀到的柏家小說.看到書名,原本以為跟"子爵之戀"一樣無聊,沒想到一閱讀就欲罷不能.
和"束縛我的你的碰觸"一樣,男主角都是深受父親傷害而變成浪子,藉以報復父親(實則是向父親抗議),其實內心仍是渴望父愛,精神上尚未完全成熟的男孩.但茱莉亞昆恩的"公爵與我"風格要比"束縛"一書輕快且溫暖,而且本書只有男主角有心靈陰影,不像"束縛我的你的碰觸"女主角自己也有許多困擾,看得讓人抑鬱無比.黛妮是個甜蜜俏麗,充滿母性愛,聰慧勇敢又善解人意的可人兒.我不明白,Julia Quinn為何會把她塑造成一個乏人問津的女孩呢?黛妮可是受歡迎的柏家人,來自一個古老又富裕的貴族家族,理該有許多想巴結權貴的男人想娶她才合理啊.
更奇怪的是,公爵夫婦旅行和回到城堡後都沒貼身僕人服侍嗎?
羅曼史本來就不需要文以載道.要不然去看文學作品就好了. Julia Quinn會受歡迎不是沒有道理的.羅曼史存在的意義,不就在發揚人性的光明面嗎?
賽門某段恍然大悟的情節,是全書我覺得最爆笑的地方.
賽門他自己幫黛妮出的主意.原本他是想假意追求黛妮,好提高黛妮在婚姻市場上的人氣,增加更多的追求者,而他自己也可避開那些鯊魚媽媽們.等賽門的主意奏效後,才發現,人性真是愚蠢與盲目啊!因為他公爵大人追求後而才看到黛妮優點的男人,不是眼光很差嗎?那些目光短淺的男人配得上黛妮嗎?哀,他自己可真出了個爛主意!
賽門真是個可愛又癡情的男人,比柏家老大老二都討人喜歡.柏家四兄弟我最欣賞老三Colin,褐髮綠眼又風度翩翩讓我老聯想到年輕時的休傑克曼(穿越時空愛上你).在本書Colin還年輕,但是已經看得出他較其他哥哥為溫和圓融的個性.
另外濃郁的親情也是讓我喜歡這本書的原因.我好喜歡柏夫人Violet管教那三個成年的兒子的情節!另外本書調皮搗蛋的小葛雷(12歲)和小海馨(10歲)也都讓人覺得無比的純真可愛.
用韋夫人的文字帶出一個章節的故事,是個很討喜又聰明的手法.但就算我看了好幾次"與情聖戀愛"還是很討厭韋夫人那個自卑的八卦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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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mawoodhous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由 SandyofBrite 在 發表
The Delaneys 狄氏家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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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次系列 | 書名 | 作者 |
Kar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是"黃金火焰"的續集,一定要先看完才能看"天鵝絨的風"
否則順序也不對,黃金火焰根本沒完,沒這本書就沒辦法收尾
黃金火焰的主角在這本書裡面繼續野外求生
是說我看了覺得很拖戲,又沒人來救他們
前一本活過來了,這本又折磨他一次,等於原地踏步
不知道這劇情何必重複
這本書的主角就有點悲慘
他的帳簿從頭到尾搶來搶去,最後也無疾而終
不知道幹嘛這樣
雖然這種轉圈圈的劇情不少
但是這黑暗的男人果然很吸引人
女主角看來乖乖的,後來發現自己被父親給出賣利用,實在情何以堪
這兩人後來就此離開
故事就沒了~~~有點可惜,但是相信他們應該也會很好
羅曼史來著嘛
Kar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在"砂岩三兄弟"跟"奇蘭三姊妹"之後的故事
女主角是"砂岩三兄弟"的老大的小孩
名字又跟肉粽串的重疊了~~也許是美國人喜歡用祖先的名字吧
男主角從澳洲來,所以跟奇蘭三姊妹是朋友
這個故事中的魔鏡就一直像是轉播器
動不動就出現影像
弄得女主角神經兮兮~~男主角也是莫名其妙
對於兩個人上了床就說自己愛上對方這點
真的好牽強啊~~
不能說很難看,只能說不精彩
故事很僵硬,非常僵硬
這本書串在這堆書的後面
真的不知道為何還要搞這個系列出來
跳過出版的順序,然後又空降子孫輩的出來
晚節不保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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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1948年出生於美國俄亥俄州,在俄州州大戲劇系畢業後於當地高中擔任英文、戲劇與演說等科目的老師,大兒子出生後成為專職母親。1976年舉家搬到紐澤西,與好友合寫當時流行的歷史羅曼史。第一個讀到這本文稿的戴爾出版社編輯立刻買下她們的書,後以潔絲汀.柯爾為筆名出版。菲力普斯覺得她找到了此生的志業,好友搬家後,她開始獨立寫作。
Cliotsai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是我最喜歡的SEP作品,已經不知道看過幾次了,而且每次看的時候都是抱著書本自己一個人暗笑,因為對白和敘述實在太好笑了啊~~~哈哈哈!
但是首先,「信祏」到底是哪門子的翻譯名?!“祏”這個字會唸的人根本沒幾個吧!除非是給算命老師取名字,否則誰會用這個字啊?!好端端的「希斯」不用,何況後面還提到了咆哮山莊的「希斯克利夫」,取其同樣的Heath梗,偏偏硬要用什麼「信祏」,看吧!翻不出來天才兒童羅迪恩的幽默了吧!這一點是這本書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謎~~
這本書男女主角雖然如同其他作品一樣,心中都有某些陰影與挫折,但是相較之下,他們兩人都能維持看似健康的社交生活,尤其因為他們職業屬於業務性質,所以非常擅於跟別人打交道。不同的是,安娜是天性親切善良活潑,Heath則是為了出人頭地而努力,如他的髮型服裝都請專人設計、只要當最強的,因此由球員轉職當經紀。我覺得這本書最吸引我的地方,除了笑點超多,更重要的是男女主角非常互補又合拍,火花超強!Heath汲汲營營、攻擊性強,但當他累的時候,直覺就想跑去安娜家。書中有兩段情節如此:一是他跟女主播分手後舟車勞頓出差回城,直接就去安娜家,討吃討休息,兩人互動就像老夫老妻般自然的分工家事;一是他跟蒂蓮約會順利成功後,急著想去跟安娜分享好心情,卻發現安娜疑似在家跟羅迪恩約會,因此心情變得很差。讀者一路看下來,其實都知道他早就愛上安娜。安娜則是對他一見鍾情,相處越久就越陷越深,卻因為職業倫理和缺乏自信,堅信愛上Heath是自己不幸的男人運之一。Heath雖然常常指使安娜,卻會真心教導她事業成功的方法,
「不管她問妳什麼,妳都應付得了。妳知道原因嗎,高手?因為妳不怕挑戰,我的朋友,妳生來就是要迎接挑戰,愈難愈好。」
「沒錯,我的確是鯊魚般的鐵漢。」「這樣才對。」
快笑死了!真的要感情非常好的朋友才會這樣對話。😆😆還有印象最深的是有關葛雯的謊言被揭穿後,大家以為安娜會死無全屍,Heath卻讚賞她的做法,還不忘苦口婆心的訓誡她誠實的重要!你看看,這是多在乎她啊!😆其實Heath雖然號稱蟒蛇,但是他人真的很好,其他人可能看不出來,安娜卻非常瞭解他,
她愛他的各種個性,多到數不清楚。他根深蒂固的好修養,又有幽默感,也很了解她。(p. 332)
能夠欣賞Heath的外在條件與魅力很正常,但是安娜能看出Heath的好修養這一點,真的是太感人了!!!他們的相處從一開始就完全不矯飾,直來直往,默契卻很棒。這種以朋友開始,靈魂漸漸相融的感情,是最打動我的!
至於波夏跟巴弟,就是Heath跟安娜的相反啊🤣🤣🤣
拉拉雜雜寫了一堆,總之我對男女主角之間的火花太讚賞了!😍😍😍而第N次拿出來讀感覺還是一樣,捧腹大笑又從小處可以看到甜蜜,還不必動不動淚流滿面,我想這永遠都會是我最愛的SEP作品吧!🥰🥰🥰
另外順便推薦一下類型有點相像的茱德迪佛奧《作媒》,超讚超好笑的互嘴絕配啊!!!呵呵呵呵~~~
Vicki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完美另一半好像是絕對是你的續曲,因為裡面諸多角色在這本書中重現。
這本書比較歡樂,各自呈現了男性和女性小圈圈情誼(讀書會等)。雖然男主角信祏的童年有點小悲慘,但還算輕度;而女主角安娜,雖擁有一對完美的父母和優秀兄弟,卻因為一直找不到未來的方向,讓她相形見絀,很是自卑。
信祏是運動經紀人,個性比較強勢,為達目的不擇手段。而沒有自信的安娜,雖然沒有什麼成就,但她個性溫暖,容易吸引別人的靠近,信祏也不例外。可惜他因為底層的家庭背景,希望藉著娶一個優雅又有家世的女人,來讓他踏進上流世界。就因為這個堅持,讓他差點錯過了安娜,幸好及時醒悟。
看到安娜的那票閨蜜,為了支持她,狠狠修理信祏,真的是大快人心。看到可愛的皮皮一直向人索取手機的有趣行為,實在是亮點之一。最喜歡作者都會在最後,安排男女主角的婚後甜蜜生活片段,絕對有加分效果。
Jansec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莫名覺得SEP對迪恩太過偏愛了。
在完美另一半裡,他是隱藏版媒人好弟弟,在以他為主角的天生萬人迷裡,他是個內心善良的發光體,因為他和他的農場,圓滿了兩段戀情、胖小妹的自信、小鎮的未來。
雖然他有個貌似爹不理娘沒認真愛的童年,但那描繪他小時候母親居然出席、他脹紅臉介紹母親給同學的小小一段,就勾勒他對親情的渴望與內心溫柔的一面。
雖然他討厭歐太太騙他、父親的到訪,但他其實沒真正把怒氣遷怒他人。而身為公眾人物的他,也善盡偶像責任友善粉絲們。(後面對質海藍說April快死那段,也顯示他的EQ)
就算一開始他「只」想跟海藍建立短暫戀曲,至少也沒有欺騙之意。
更何況,他是第一個想到異母妹妹處境的人,儘管他當時可能連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其實他也是第一個(印象中)知道海藍最終會想逃避的人。
所以我覺得整本書的重心是他。
這本書的鋪陳自然,雖然前面我有點點不耐煩啦,我不喜歡海藍說迪恩是A片男星那段,總覺得有更好趕跑粉絲的方法,而且迪恩其實自有一套面對粉絲的辦法了,哪需要她幫忙呢。(前面的鋪陳是海藍需要迪恩的幫忙多些,而迪恩太過完美了就變成海藍的弱勢了)
幾個喜歡的點:
1.海藍在搖滾巨星面前石化化滿好笑的,迪恩的不滿也很有對比
2.麗塔和蘭妮這兩個一老一小角色很棒,助攻滿分
3.April幫兒子打造一個舒服的家,尺寸和陳設都是照兒子而設計。(洗手台高度很高海藍那麼嬌小不會很痛苦嗎XD)
4.搖滾巨星不向兒子認錯,其實是為了把責任往自己推,協助母子的和解,這寫法真棒。
總而言之,這五葉灑給迪恩和親情戲碼和配角群,至於愛情部份,中規中矩。
Vicki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當一個孩子渴求著愛而想吸引大人的注意時,不是叛逆就是當個乖寶寶;菲碧和茉莉就是這二種表現之一,菲碧叛逆,茉莉是乖寶寶。但沒有人會永遠是乖寶寶,悶燒鍋不小心也是會爆炸的,茉莉就爆炸過幾次,按火警警鈴/捐出財產/趁凱文熟睡之時和他發生關係等等,在在說明她的童年對她造成的影響。
而凱文也有著自己的問題,原以為的父母其實是祖父母,以為的阿姨卻是母親;但傷他最深的卻是,母親不想要他,這才是他心中最大的痛點。
對感情,凱文和茉莉都有著不安全感,一個是不斷的逃避,另一個則是一直陷在單戀中,還把這種感覺付諸於書裡的角色中。
茉莉幫助凱文改善他和母親的關係;凱文則幫助茉莉正視自己的內心,接受真正的自我;最終,給了兩人一個邁向幸福的機會。
我覺得作者在最後安排了一個奇幻的夜鶯森林,是神來之筆,看著書中的角色真實化還蠻有趣的。
由 SandyofBrite 在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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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SandyofBrite 在 發表
黛安柏瑪(Diana Palmer)擅長寫西部牛仔的故事,直到2009年仍有相同主題作品出版。她1946年出生在美國喬治亞州,成長過程直到現在,都居住在此州。她與丈夫認識五天即閃電結婚,並育有一子佈雷恩凱爾(Blayne Kyle)。
Joyce Ch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不能忘情裡 嘉士如此形容-奎恩,視女人如蛇蠍..想說大概又是個豬頭男主角吧!
但沒想到讀此書是如此流暢,內容如 此書名"沙頓的愛"
兩人初識因不了解有時會有些小衝突(男人以前感情上受傷過,女人小時家庭因素造成),但他們內心又互相吸引著...
終於兩人把壓抑已久的內心敞開來了..卻因為男主角的自卑 把她推離.
在一場生離死別的意外,他才知道他對她的愛.
此書裡男女主角設定的個性我很喜歡.
女主角-對愛的表現很勇於表白,不忸忸怩怩(也許是故意鬧男主角,又也許她真的想如此做)..甚至最後她主動跟他要婚戒的舉動,也超可愛捏!
男主角-知道女主角真正的身份後,對她的愛是用壓抑方式來表達(因為前一場感情傷的體無完膚,造就自卑心理),覺得自己的條件差異,怕無法帶給她幸福..推她離開...因那場意外的發生,對她的愛才能如此深刻體會到,讓他不顧自身的危險,也要想盡方法親自把她救出來..知道自己傷害她的心,不要留下任何遺憾(算是知錯能改啦)..
此書算是不錯看的小品囉.
Joyce Ch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終於拿起我最愛的久違小說,先拿起 黛安.柏瑪 (雖不是我的最愛作者,只因為有整理過了)
連看了三本,不過對這本 最有感觸,她把女主角情竇初開的心境寫得很好.
及男主角給她第一次那瘋狂又粗暴的初吻之後,說實在我感受蠻深刻,也許是因為自己也有碰過,就在那時期的時刻,也說不上那感覺是好或不好,只是曾經有經歷過吧(也許作者也有唷).
不過對女主角想要忘記那個記憶,所做的小舉動,感覺她蠻可愛,果然還是有小女孩的心思.
裡面另外配角(男主角的哥哥及哥哥情人),在這裡確實會讓人很想看看他們的故事,可惜我是先看哥哥的故事,並沒有如這本書所感受那麼好.
時代變遷, 那時期處女情結,總是比較看重,也許是我太久沒看小說,有點小小不適應吧,哈哈.
由 SandyofBrite 在 發表
Kar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人名太多,小孩戲太吵雜
但是這本書全部都在女主角的不斷努力下加分多多
男主角居然會期待著一見鍾情又天打雷劈(??好像形容的不好)式的愛情
所以對於女主角的溫柔付出完全不是期待中的東西
死腦筋的打死天下所有女人
到最後發現自己的母親根本就推翻他的想像
當然神乎其技的男主角在最後壞人對決還是打敗了壞人
然後神奇的黃金居然也存在
怎麼說這本書剛看很胡鬧,有點看不下去
但是後來發現女主角並不白癡,反而男主角的智商有點事
才慢慢可以看到劇情展開
有耐心挨過前面,後面的劇情好很多
takut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介於3.5~4葉之間
故事本身是好看的,不過有幾點我不太喜歡所以扣葉
女主角率直的個性是雙面刃,有時候令人激賞,有時候則很惱人
完全不解人情事故(博學多聞但缺乏社會常識),不懂家人怎麼敢放她單獨出門
一開始刻薄又擺明瞧不起教育程度比她低的人,難搞到我差點想要棄書,不過看其他同學普遍評價良好,所以還是咬牙撐下去
後面的確有漸入佳境,女主角前後有明顯的成長
然而她似乎有昏死在路邊及召喚壞人的特殊能力,每次都要等男主角來救
男主角雖然一直趁機吃豆腐,但是實在是個貼心的好男人
每次被女主角氣跑,最後都還是因為放心不下又跑回去(要不然她不知道已經死幾次了)
另外,"女主角遇險→男主角來救"以及"男主角阻礙女主角找對象"的喬段重複多次,我看到後來覺得有點不耐
反倒是結局瞬間就結束了
福利情節相當充實(?)
由 fannie 在 發表
Ting Ch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想想我也該來寫一下心得,這本以新人角度來看,算是寫的還可以的,裡面有些橋段很甜蜜,我最喜歡的是女主蓓嘉知道男主的身份根情況之後說的
你是我的心,克龍。假如我的心停止跳動,我一定會知道
這段話擊中我的點,讓我覺得充滿了真愛的感覺!
在讀書會裡我也說了!我最欣賞這本書的一點是男主完完全全沒有打算改變女主的個性,女主跟男主初見時女主是在樹上的,這個頑皮、不按牌理出牌的女孩在那個時候應該就深深的把自己印在男主心上(是說印象深刻,不是一見鍾情唷!),男主是一個被有病的爸爸養大的貴族,貴族的生活本來就是很壓抑,男主家的變態狀況造成更壓抑跟變態的成長環境!也難怪他會決定死遁,也難怪他會被活潑野性又天真的女主給吸引。
故事裡最大的敗筆就是牛皮糖伊斯頓,還有那個不知道在壞甚麼的公爵遺孀
我跟樓上同學一樣,我無法接收到作者安排伊斯頓愛上女主的點,到底在哪?那一腳其實是邱比特把愛情之箭榜上去了嗎?這不是仲夏夜之夢啊!
那公爵遺孀就更奇怪了! 死去的大伯兼前任情人出現,基本上她怕身分被揭穿,但是克龍為了家族聲譽,弟弟又已經死了!了不起是削減津貼,不會對她太誇張,有必要非害死他們不可嘛?
而結局中兩個壞人一起搭船遠走的部份也讓人覺得怪怪的,這兩人是床伴但不是心靈交流的友伴啊!兩個都只被給了一千磅就打發去美國,伊斯頓高興還合理,那個公爵夫人喪失的不是一點兩點,她怎麼可能會高興?一個會兇狠的找人去殺人的人不太可能有這樣的反轉,這裡很違和!而且我不想看兩個壞人怎樣,我想看男女主的婚禮!!!! (好!我無理取鬧我知道!)
這故事中的吉普賽人橋段也很莫名其妙,所以我無法給到五葉,分數大概是在3.5左右吧!
我不是很喜歡這位作者的寫法,覺得很多該稍為多描寫一點點的細節都是草草帶過,不過以羅曼史來說,兩位男女主的表現都還不錯,也沒有太多甚麼誤會的部份,噁心的吉普賽小XX也起不了太大的作用,所以分數還是可以的啦!
不是絕佳的書,但是書荒的時候可以撿起來看看
珊瑚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看到古裝戲,總是脫離不了許多頭銜的爵爺們,跳不完的倫敦社交季的舞會,華麗的舞衣,不然就是賭錢,嫖妓,決鬥,無事生產風流浪子回頭的貴族一堆,所以這本落跑公爵,我就覺得沒什麼特別的情節,會讓人留下印象,囧
唯有兩點
就是伊斯頓男爵就只因為蓓嘉拐了他一腳,從此就一路癡迷的愛上蓓嘉,還是“愛來了,就是沒道理”的這種理由,可是…這…這實在令人感受不到愛在哪裡啊!
第二就是白曼琳或是蔻蒂公爵夫人從前是個女伶,被克龍包養當情婦時,心裡就應該會有所覺悟是可以隨時中止情婦關係而走人的呀!比較有可能的就是落跑公爵分手的手段太粗糙了,令白曼琳有點生恨吧!(金盒子是藉口吧!)但是後來的發展也不用知道克龍沒死,怕不能享受公爵夫人的榮華富貴,而命令僕人追殺他啊!
照作者寫克龍當初追她那麼緊,如今她是克龍弟弟的遺孀,又是前公爵夫人,再不能保住公爵夫人頭銜,新的公爵照道理也會以他弟弟遺孀的名義照顧吧!落的這樣的下場是有點可惜的。
以上的兩點
對,就3葉。
faxmodem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感謝書蟲推薦啊. 這本書真的很好看. 男女主角的感情溫度層層升高的過程相當使人信服. 男主角雖然動機不純, 但卻是第一個知道自己陷進這份感情的人, 他和女主角像是在愛情的迷宮遊走, 男主角是個有歷練的也見識過愛情的模樣(他提起過世妻子那段描述簡單卻十分有力的寫出一個堅強又感情豐富的男子的感受) 已經知道答案了也走到出口了, 他只能給予足夠的提示然後一直在出口等著佳人現身.
這個愛情故事總是讓我想到亂世佳人的白瑞德和郝思嘉. 除了年齡差之外就是男方早明白自己的心意而且也曾經向女主角提出婚姻(即使二人完全還沒有提及彼此有沒有愛情這個比較重要的話題). 還好本書這一對沒有變得像白郝二人的結局呢.
再一次謝謝書蟲的推薦,我覺得我又遇到一位我很喜歡的作家呢.
mjphsing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因為英文造詣不足,JAL也是我原文看的比較辛苦的
說真的..
感覺此書最有趣的應該就是兩人一來一往的機智對話
但兩人對話和談論藝術作品部份我並不是看的很懂 ?
記得童鞋有評論過,書中句子很有詩意
但英文差,我領悟力不太夠
我很需要中文版來離清 (若有出中文版,我應該可以給4.5葉)
全書2/3 我都在疑惑中渡過,速度也看的頗慢
直到最後1/3 我是一下午一口氣順暢看完
後幾章還騙了我幾滴水,差點以為要Bad Ending了
火熱指數~~超hot
有幾點讓我不適應的
1.兩人年紀差距太多 (男主將近女主年紀一倍,男近40,女好像20初) ,這點不是很能說服我
2.對女主一直念著最愛男二
(剛好那陣子看了幾本都是女主心中另有所愛,還不斷在男主面前強調最愛另一個~~~踩到我的雷)
3.男二女二還閒雜人士戲份太多..可能是沒從續集一開始看,角色讓人有些混亂
公爵就是太寵女主了,那些浪漫的舉動...
女主說的話,他都記在心裏,默默付出...公爵我給五葉
所以當女主心中有別人時,我真的好想衝到書中搖醒她
Jamie Liao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對這本書,感覺很複雜:茱莉.安.朗恩的文筆相當好,(她從小學開始就是校刊編輯),既優美又幽默,但是對不熟悉她寫作風格的我,很多時候讀起來都有種”這是英文文言文”的感覺,有些部份只能不求甚解的匆匆略過。實在無法用”enjoy” 來描述個人閱讀的感受。
但是它非常好看,我想重覆看它的機會蠻大的,(原文書看完,知道劇情在講啥後,通常不會想翻第二次) ,為什麼?也是因為那些令人傷透腦筋的文句,塑造了主角鮮明的個性。很喜歡作者描述公爵給其他人威脅的感覺,一般都會以big、dark、dangerous來形容,不過這些真的用太多了,本書是這樣寫的:公爵進入餐廳,原本喧嘩的談話聲,音量頓時變小,好像貓走進充滿鳥鳴的花園,鳥叫聲立即變的沒那麼大膽或頻繁,似乎尚未決定這隻貓是饑餓而危險,或是老而無牙,(因公爵年近四十,很老了),以及公爵與Genevieve間令人驚豔的對話 : 尤其那段馬的笑點,害我以後看到馬都會有情色連想,真是 #$@%^&......
一般來說我是同情弱者啦 ! 不過這本書的男配角Harry,弱者一詞已不足以形容,應該要說弱智,真是超腦殘,但也因此發展出本書的誘惑戲碼。傳聞中的公爵是個性冷酷、精於算計、有仇必報的狠角色,他像獵人般,欲捕獲Genevieve的心,來進行他的計劃,沒想到Genevieve 看似安靜賢淑,透過討論画作、頻繁接觸後,公爵挖掘出她熱情、聰慧的那一面,自己不禁陷入愛情的流沙中不可自拔,這完全超出公爵的計劃!這公爵比貝堡公爵更ㄍ一ㄥ, 縱然內心充滿波濤洶湧的感情,公爵表面仍不動聲色,走了步險棋,當Genevieve 看到公爵的大絕招,當下罵了句” Bastard! ”時,我超激動啊 ! ( 不知激動啥? 又不是我得到公爵 @@ )
總之,五葉推薦囉 !
由 fannie 在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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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en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光看這本書的內容,就可以推測應該是作者很早期的作品,個人印象中的羅威爾是光看她的故事敘事,即使沒給我羅曼史內容,我也會看得很開心,但這本書完全不存在這種感覺。此外,這本書所傳達出的男女不平等情況又惡劣到讓人覺得當年女性真的太可憐了,我覺得這並不是豬頭男不男的問題,而是在書裡存在的視角觀點,不管是女主角對自身的,還是所有男主角為自己辨護他為什麼對女主角毛手毛腳與態度的理由,看起來還挺像現在社會新聞裡面性騷擾的人渣會講的話...,然而他卻是男主角。也許就像莉莎克萊佩講的,當年很多作者都受社會影響而有厭女症吧,如果按我個人的喜好,這本應該是1.5葉,但考慮到它給我一個看到過去很現實的部分的管道,所以加了一葉,如果對研究社會學相關有興趣,這本倒是可以當個材料。
LovingWei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是一本情節單純的愛情故事,可以輕鬆閱讀,由於男主角華強斯是寶石採礦者,書本詳述許多鑽石知識。三十歲金髮棕眸的費蕾碧,從不知生父是誰,從小循規蹈矩,當她十八歲時,母親要她嫁給年齡如父的大學法文教授,小女孩長大成為熟女,前夫不斷勾搭女學生,終於在蕾碧二十三歲離婚。這段婚姻最大的好處是她能看懂西班牙、葡萄牙和義大利文,還有一口流利的法文。因為法文,使她認識只說法文的辛傑瑞,他比蕾碧大五十歲,是實石採購收藏家,他調教蕾碧成一個成熟專業的大自然珍品收藏家。如今,傑瑞去世,她可以自由選擇兩樣珍品及收藏品拍賣交易頭百分之五傭金。強斯到收藏品拍照現場與蕾碧相見時,英雄救美,救她逃岀傑瑞孫子辛陶德的魔爪。
蕾碧看到黑髮銀綠眸的強斯,從此兩人相戀。蕃碧的家族有一座廢棄礦坑,一向由長子或長女單獨繼承,因為蕾碧母親是雙胞胎姊妹之一,祖母是在車上分娩,抵達醫院已分不清誰是誰,決定礦權由兩人共同繼承。母親的產權由她繼承,另一半由移居澳州阿姨的女兒繼承。強斯和蕾碧相約去探戡癈礦場,兩人感情日漸加溫,當地震使坑道口被土石封閉,強斯深覺蕾碧是他等待的女人,開口求婚,相約回家後舉行婚禮。故事中的對話幽默風趣感人。
當開始籌備婚禮,強斯長姐如母的姊姊葛莉從澳洲來訪,一方面很高興恭禧兩人,還告知蕾碧一件驚人消息,強斯在一場撲克牌賭局中從表妹施雅手中贏得那一半礦場股權。蕾碧傷心欲絕,以為強斯是為股權娶她而非真愛。最後證明強斯在第一次看見她就一見鍾情,願意放棄礦場,讓蕾碧擁有百分之百股權。他對蕾碧說:"別叫我放棄妳,因為我不能也不會,我終於體會到什麼是愛,也永遠不會放棄那份愛。我愛妳,蕾碧。"你不會失去我的愛,強斯,因為我會永遠愛你。"兩人深情告白,非常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