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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雪嫩 在 發表
蘇珊妮是個才藝用不盡、並且非常熱心公益的Wowan! 因為她在「塗鴉」之餘,也參與了波士頓地區的a cappella清唱團體--「Serious Fnn嚴肅樂趣」的工作。 她不僅是該團體的聲樂改編、副指揮,更是主唱之一。
Nin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嗯,不曉得有沒有人看過「神鬼認證」,Identity unknown的味道很像喔!
失憶男是TDD系列看到目前最欣賞的一本^^b 男主角Mitch是個超標準的尖頭鰻,女主角Rebecca也擺脫掉維若妮卡和露西的討人厭,相當讓人喜愛。不得不說:真是可喜可賀啊!SB書中終於有了一位有女主角自覺的女主角啦 ~>Q
男主角Mitch並不是alpha squad的成員喔,他是直接隸屬在Admiral手下的Gray Group。十五歲就得到第一面國家獎章的Mitch,是菁英中的菁英,跟王子喬相比絲毫不遜色呢!Mitch最擅長的項目是「易容術」,厲害到什麼程度呢?嘿嘿,偽裝過後的Mitch曾經大搖大擺的出現在Lucky面前,結果,不但毫不引起Lucky的疑心,還在說話時把金童唬的一愣一愣,完全不曉得眼前的人就是他上天入地尋找中的對象呢!而這時候的Mitch可還是處於失憶狀態下喔^Q^ 難怪Bobby找出Mitch的舊檔案後,會被Mitch的輝煌經歷嚇得半死。Mitch真的是太太太厲害了。
Mitch會年紀輕輕就參加軍隊,可是有一段相當賺人熱淚的過去。(這段保密,用來釣那些特愛黑暗英雄的童鞋啦^^)他近乎聖人般的性格,跟阿喬更是個相當大的對比。在失憶期間,Mitch遇上了女主角Becca,兩人之間雖然有強烈的性吸引力,但失憶的Mitch想到每晚夢中那些血腥畫面,以及自己身份上的種種疑點,就下定決心不拖女主角下水,他天性中的高貴,讓他寧可自己痛苦,也不願意害了無辜的人。這也難怪Mitch在SEALs會被取了個priest的外號了。
女主角Becca則是個勇於面對人生的人,少女時期的經歷,讓Becca決定要努力掌握現在。因此當她遇到自己心儀的對象,也不輕易退縮。她很主動但很有技巧的向Mitch表達了欣賞之意,雖然遭到Mitch婉拒,卻也很有風度的接受了。但是,故事當然不能就這樣無趣的結束嘛……後來Mitch見義勇為,冒著生命危險救人的行徑,讓Becca再也無法隱忍自己的愛意,再度向Mitch大膽示愛。(奸笑……就是不告訴你們發生了什麼事啦^^b)
Becca是個個性獨立,固執但懂得變通的人。為了追求自己的夢想,不惜拋棄大都會的生活,到中西部當個農莊旅館的經理,很有吉普賽人的風格喔!最得我歡心的一點是,Becca很有幽默感,凡事總是能從樂觀的角度切入。她得知Mitch失去記憶後,堅持Mitch絕非壞人的信心,甚至在Mitch動搖時替Mitch為他自己辯駁,種種作為都非常令人欣賞。她可不是盲目喔,而是經過思考判斷,認為Mitch為了保護她而自我折磨、在急難中捨身救人、放棄一筆財富的行為,絕對不是邪惡的人做得出來的,他還比較像是聖人呢!這也難怪後來Becca會誤以為Mitch是神父而心碎了!(至於Becca怎麼勾引到Mitch的呢?嘿嘿!當然還是保密啦! =.= 留給大家想像空間嘛!)
Identity: unknown有好多情節都讓我看的眼淚汪汪。當Becca識破Mitch偽造身份,Mitch痛苦又屈辱的要求Becca把他的衣服給他,他立刻就離開之時,真的好令人難過。因為幾十年來的訓練,讓Mitch即使在失憶狀態下,依然無法輕易把自己的弱點暴露在別人眼前,但他誠實的性格,卻讓他對欺騙Becca一事耿耿於懷,種種衝突情緒糾結在他心中,他卻無從發洩起,他只能痛恨失去記憶、對一切都無能為力的自己。這個男人真的好的令人心疼:~~~(偶要把Mitch收入後宮啦!)
最後還是得說,我不喜歡SB寫書的節奏,這本前面三分之二都很不錯,但到後面就會發現,SB一直在繞圈圈,SB在寫Becca時並沒有把女主角的思考邏輯或內心世界掌握得很好,常常該寫的不寫,不該重複的卻又重複了。簡言之就是,SB鋪陳男主角Mitch時比較用心,女主角Becca則一切從簡 >
總體來說,給SB這本書4.5片葉子。(優雅訓練還是有成果的吧:P)
Jessic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原貼於7/11/2004
這是我第一本蘇珊妮‧柏克曼的小說,看完之後,我連著上網重金買下 TDD 系列的書。所以這本書功不可沒。(當然還是有極大部份也是看讀書會其他同學的心得報告啦!)
不過看超過 10 本以上她的書之後,現在有點小麻痺,還是喜歡就單純一組男女主角故事的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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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大家的心得,我馬上跑到金石堂把書買回來看。真是太好看了,就像是電影一幕幕在眼前一樣!我非常同意本書的主角該是艾查理和白喬伊的故事吧?所以我也認為書名該譯為「無名的英雄「比較適當。更何況英文書名是 The Unsung Hero 啊?!我也很愛保羅紐曼和布魯斯威利,雖然一老一禿但完全無損於他們的天生的男性魅力…
這是我第一次買高寶的書,相較林白的書厚了許多讀起來也比較有味道。我每個月砸在外曼的預算要換給高寶了。不過,高寶也是希代集團的一員,之前不是超會刪書的?
Nin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對這系列嚴重失去興趣。雖然覺得山姆很讚,但是整體故事走向愈來愈政治化陰謀論,老實說,看的很累。而且山姆跟亞莎的感情互動並不多,都是在描述山姆狂追亞莎,心靈交流只有一咪咪~兩人的感情基礎很薄弱。
然後,我討厭亞莎,覺得她是個口是心非的討厭鬼~
chyau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之前看到這兩位配角的戀情剛萌芽就被拆散
我真是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山姆和亞莎的後續發展
之前他們當配角的時候感覺是很苦澀絕望的一對
在本書因為山姆即將結束不幸福的婚姻
所以讀起來就沒有那種讓人揪心的痛苦
其他幾對配角因為和主角關係匪淺,
所以我不覺得搶了主角的重要性
書中兩人因為立場的不同而鬥智的一段我覺得特別精彩
他們最後能夠相守在一起真是太好了
林維頤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不是我看不起那些將暢銷小說搬上螢幕的成品,我是根本不屑看那種把原著靈魂、故事改得亂七八糟,還要美其名、自我貼金說那是」藝術」,是」文學」,是」魚幫水水幫魚」的」曠世鉅作」。當然,如果人家已經在打廣告時就說清楚講明白他們的作品是『原著小說改編』,而作者也同意他們的更改,那觀眾去看,就全是出自個人的選擇了。
我從來不做」改編」的事,我只做『編』譯的事。至少,在分水嶺——《孔雀膽》之前,我會做」by-pass(略)」或是」move(搬移)」這類當年名為」摘譯」或是」節譯」的事。
所謂的摘譯或是節譯就是讓故事更緊湊、更紮實,讓讀者不用浪費時間看很多的廢話跟多餘的情節。讓讀者在看完後不致有:「還不錯看,只不過枝枝節節未免多了點。配料未免不夠入味。」的惋惜。
這本Gone Too Far 主體是在講Sam跟Alyssa,配角是鮑克斯、譚芝娜、康朱理、白洛恩、艾荷麗、曾諾亞,次次配角是曾瓦特、曾點點。配角如果寫得好,能搶戲,能比主角更討喜,像朱理、像洛恩、像荷麗,像克斯、像芝娜,像李寇莫(據說以他為主角的那本小說,去年未出版已轟動漫迷)。可是有的配角就故事的整體結構來說並不需要太多的著墨,只用幾句話帶過更能顯現故事情節的緊湊跟筆法的洗鍊。
所以在初稿我『省略』曾瓦特、曾點點的那些信件、日記情節,沒有翻譯。至於『搬移』的部份,為了讓讀者可以跟Sam的心情同步,我把Sam前妻Mary Lou逃亡的情節搬移到Sam終於得知死在廢棄車後車箱裡面的母女不是他的妻女後,才把前面瑪露的章節彙整呈現。這種翻譯的手法就是早期譯者跟出版社會做的事。
可是呢,這種譯法等於把編輯的工作也做了。
不論現在是不是流行『原汁原味』,比較重要的是,在『法』跟『尊重智慧財產』的前提下,除非簽版權時有言明可摘譯或是節譯,要不然譯者應該做的似乎就是『忠實』呈現原貌。
這本小說的確是上乘之作。以讀者來評,我會給這本書四片楓葉,少一片是因為枝節太雜,肥了書的厚度,但是會減弱翻看的意願,也會害得讀者因為人物太多,寫作筆法的雜陳,搞得暈頭轉向。
真是謝謝這麼多喜愛我的文筆(還是應該說翻譯格調?)的書友。我會更加努力充實自己各方面的知識(不然,也得知道怎麼找資料跟答案),好能更真確地將好的外文書介紹給同好人。林維頤94.07.27
由 雪嫩 在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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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otsai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好精彩呀!!南歐某小國的金髮帥氣王子為了弄清哥哥死亡的真相,追捕哥哥的情婦到路易斯安納來,而且誤將哥哥情婦的表妹抓來,就此開啟了兩人的緣份~~~
這本動作戲好多呀!尤其前面女主角很聰明地躲過他們在樹林的追捕、好不容易逃回家又被以逸待勞的王子抓住那段,真是好看!!王子抓住她時還說:「母狐狸,總是要回窩的。」哇塞!生動到簡直像在看電影~~這男主角超有個性的!女主角也很聰明,智勇雙全。不過這麼優秀的主角和整個侍衛隊,要抓逃走的表姐也花太多功夫了吧?!趕路趕了好幾天到荒原還抓不到,後來還遇到兩幫盜匪搞半天還是沒抓到,返回紐奧良還是要折騰好一陣子好不容易才水落石出,這效率………有點慢喔……XD. ..而且男配角最後有點可憐說………
很喜歡前半段男女主角之間的感覺以及機智的對話,後面兩人已經互相確認愛意、卻礙於現實狀況無法許下承諾、陷於苦戀時,雖然很動人,但是………他們很多對話都像在演莎士比亞的舞台劇一樣,太詩情畫意了吧?!害我一直想翻白眼………………所以原本想列為目前為止我看過最好看的珍妮佛布萊克作品,基於行程太累人又太愛吟詩作對之故,暫列於夢魅以囚之後:D。以上,仍然五葉推薦~~
Cliotsai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真的不是作者最好的作品。而且那個「愛的宮廷」實在是令人臉上三條線………大家到底都在無言亂語什麼呀?!我完全看不懂他們在講啥。懸疑的元素超過了浪漫的部分,到後來我只是很想趕快知道真相而已~~
Cliotsai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很好看耶!!我也是看了就停不下來,拼命想看完,真是享受~~
這次女主角不再是紐奧良的富家千金嬌嬌女,而是獨立勇敢的堅強女子。很喜歡前面她有自己生意的女商人部分,可惜後來被男主角納於羽翼之下後就沒有了。書中描述早期美國還是各國殖民地時、各族群間的通商走私很有趣,讓我對美國史多了點認識,不過後來被查抄也沒了......女主角的身世在一開始其實有點端倪,不過最後還真的出人意外就是。男主角原本是法國宮廷的朝臣,所以一開始講話很文謅謅,一句話可以講完的他要講十句(←女主角的觀感),還蠻好笑的哈哈!
這本其實沒有作者其他作品組織綿密,不過我還是蠻喜歡的!內容給4.5葉,最後最後男主角可愛的行為給0.5葉!!無論如何鐵了心要帶女主角走就是了!真 浪漫!!
由 雪嫩 在 發表
天使的鼻涕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無語!真的無語!我一直以為文案裡寫的那個強暴了
女主角的史坦伯爵,為了自已的良心娶了女主角;
但沒想到我看錯了!那個強暴犯居然把自已的錯丟給
雙胞胎弟弟,雖然他有讓女主角選擇嫁他或嫁他弟弟,
但女主角是正常人,當然會認為要嫁給強暴他的人呀!
男主角的哥哥真的是大爛人一媒,看到男主角的哥哥急
速寫信叫弟弟回來幫他擦屁股時,我狠狠的把書丟到地
上,這是什麼大地雷呀!我還翻到後面,因為我以為
女主角最後還是跟男主角的哥哥在一起,但我錯了,
男主角還是很勤奮的幫哥哥擦屁股!
這如果可以給負葉片,我想給負五片!
它狠狠的踩中我心中的大地雷
vivian1978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故事很精采,情結的安排也很細膩,
重點是男主角真的很優,
一個守身如玉的新好男人,
現在想想,外曼的處男主角真的不多呢
以下有雷....
男主角雖然在睡夢中被女主角侵犯(有沒有好勁爆 ),讓女主角懷孕而被迫娶她,
不過他並不因此就虐待女主角作為報復,
他還是盡量做到一個好丈夫該做的事,
甚至在床上都非常溫柔,
總之是非常優,這本光看他就值回票價了
女主角真的很幸運,
雖然第一段婚姻是那麼不幸,
但她能嫁給男主角這麼好的男人,
這輩子也值了
vivian1978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一直還蠻喜愛JB的,她的作品我幾乎都有收藏(吃重鹹的)
這本書依然是重口味,男主角很優,女主角雖然有點"番",
不過還在我的忍受範圍之內,
這本的劇情很豐富了,
人物塑造也算豐滿~
我喜歡裡面兩人爭鋒相對的幽默對話,
男主角的耐性還真是讓人佩服
看了這本會想看看JB其他的中古羅曼史,不過中文版的好像只有這本?
喜歡中古羅曼史的人可以看看
mickey1817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水的表情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喬‧比佛利Jo Beverley是很多童鞋的地雷作家,不過我對她的幾本還是印像不錯。比如這本,還有禁忌的滋味,她描寫女主的那種困境很真實,而且對情景的描寫很到位。而且本書裡兩人的對壘真的好看極了。男主的幽閉症寫得也很真實,很可憐的過往,對友誼的刻畫也相當不錯。我覺得對別人的評論主要的參考,不要代替自己的判斷,而且不要因為作家有地雷書,就放棄她所有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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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從開頭就很糟!
蕾西一直為了爭取學校保留因而說謊嫁給迪倫的哥哥,
因而擁有合法所有權,一切謊言越滾越大,
在迪倫揭發她....蕾西還惱羞成怒
而且整本書蕾西真的很吵,迪倫也不停誘惑她...
簡而言之,如果一開始講實話討論或許事情會不同?!
反正整本看得很累,幾乎是跳頁看完...
蕾西的確可以排上討厭名單行列
由 雪嫩 在 發表
sharon1122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真的看得我不知該如何下筆寫書評, 勉強看了快一個星期才結束, 就勉強給它四葉吧
這個作者的書都不薄, 開始看才知道為什麼它會那麼厚, 如果它是一本中文書, 我會說作者應該是中文系畢業的唷, 她花了很多時間來形容, 男女主角身邊的花草樹木, 鳥語花香, 三川美景都要描繪一番, 真的多了一點, 多到讓我不耐煩XDDD, 景寫那麼多, 可是有一些動作卻寫一半沒有交待清楚, 舉一個例子, 雙旦被綁架到島上, 就是一連串的抗爭與逃亡, 她們身上穿的晚禮服被形容成已破爛不堪, 一度男二拿著前妻的衣服要給女二穿, 但被他女兒攔阻並搶走衣服, 後面二女又繼續跑來跑去, 就是沒有交待到底何時把那一身又濕又髒的衣服給換下來, 讓我心裡的picture始終梗在那裡, 到底何時才要換衣服啊, 很髒了吧XD
如果以劇情來說, 只有喜歡哥哥這一組的發展, 雖然沒有激烈的起伏, 男女主角的個性都很讓人喜歡, 兩個人為什麼會愛上對方, 脈絡也有跡可尋, 反觀弟弟這一組, 真的要用追趕跑跳碰來形容了, 不喜歡帢北北的女主角 & 駑莽+智商低的男主角, 感覺上女主角只有愛錢, 確定沒辦法翻身了才決定要嫁給男主角, 一路用笨伯形容男主角, 真是夠了.
如果以我的個人的好惡來說, 我會覺得前面250頁可以濃縮快一點, 250頁以後才看得到一點點愛情出現 (哥哥組), 弟弟這組只能用最後50頁描寫, 比重不是很適當.
因為作者真的很愛寫很細, 所以提到很多蘇格蘭新娘出嫁的習俗, 還蠻有知識性的, 就加一點分囉!
Michell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是一本童話色彩非常濃厚的羅曼史,是近期看過最輕鬆愉快的作品,五葉推薦。
閱讀過程中,我常常被喜兒的魔法逗得開心大笑(沒錯,是魔法,因為喜兒是女巫),不過如果我是男主角,我該表現的絕對是哭喪的臉,因為自從喜兒掉到他懷中的那一刻起,他的每一天永遠都有驚奇!讓這位一板一眼的嚴肅公爵,到後來也非常的享受這種突來的驚喜。最喜歡那一段每次兩人滾床單時,空中就飄下粉紅色的玫瑰花瓣,怎麼會這麼浪漫呀!
故事中的配角們非常搶眼又不會太超過,那兩位公爵好朋友的逗嘴橋段,那隻啃人頭髮的女巫伴從鼬鼠和神仙教母的姑姑所變出來的那幾個人物。讓整本書充滿了歡笑、逗趣、魔法和愛,每個小人物都為本書增色不少。
emmawoodhous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久遠前就絕版了~~表示真的很好看。
亞力本是個一板一眼的人。「貝爾摩公爵總在每星期一、三、五下午五點光臨懷特俱樂部。這是個儀式、慣例,這就是貝爾摩公爵行事的方式。事實上上一季艾凡尼爵士才語帶嘲諷地說若是貝爾摩在他的錶指名三點時走進俱樂部,那一定是他的錶停了。哈氏麵包店總在黑馬車馳過時鎖上門結束營業,更有許多人拿貝爾摩在城裡的行事表來打賭,因為它的可預期性就像是英國茶一般」。
看似無趣的紳士,有一天「前一分鐘他還在自路旁的樹林走回馬車的路上,下一秒他人已仰躺在地上望著濃濃的白霧,身上壓著個東西------人。」
他規律無比的生活從這一刻開始改變,變得毫無秩序無法預測,而他懷中那個嬌憨天真但不笨的陌生女孩(女巫)就此成為他下半生喜悅與混亂的來源。(無聊公爵其實超性感的)
整體的氣氛很歡樂,我最愛他倆困在雪地那一段。當然也有傷心低潮的橋段,讓人看到亞力癡心善感的一面。
喜兒那隻喜歡啃人類頭髮和緞帶的鼬鼠伴從很搞笑。
魔法姑姑最神氣了~~她是媒人~~~也是優雅的冷面笑匠,默默地替喜兒與亞力穿針引線並且暗中保護喜兒。
喜歡甜蜜夢幻+攝政時期+英俊癡情男主角的同學應該不會失望的啦~~
個人覺得這是吉兒柏奈特最好看的作品,娛樂性很高,讀來不會有任何負擔。
同系列的"愛與夢想"比較普通~~那個女主角秀逗的太誇張了,就是本書中最令人同情的小配角賀蒂亞小姐(在"愛與夢想"中譯為賀蘭蒂)。在本書中她還不夠笨。
喜兒不秀逗,秀逗的是她的法術~~
由 雪嫩 在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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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雪嫩 在 發表
榮獲許多獎項的暢銷作家瑪麗‧貝洛成長於英國威爾斯——充滿歌謠與傳奇的山海之地。帶著音樂及生動的想像力,她到加拿大從事教學工作,並在該地開創第二事業——寫作。她的作品永遠有美滿的結局,永遠歌頌愛的力量。其攝政時期羅曼史及歷史羅曼史已印行超過三百萬。回答書蟲網站:「何為心目中的最佳男主角」時,她說:有能力展現真實的、熱情的、無條件且永恆之愛的男人。
Jansec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文風真的非常對我的胃口。
我看書可以很快,但這樣的文風我可以看得其慢無比,慢到每句每章都細細品味,作者一定受Jane Austen非常深,整個故事的氛圍、人物都宛若類似Jane Austen筆下的故事,優雅卻拘謹的,細火慢燉,熬煮男女主角的感情戲。(這本書我一定讀了超過六小時XDD)
我從第一章就被馴服了,宛如一鏡到底的描繪,細膩展開主角相遇起始,景物與配角加上女主角心境,短短一章就架構好人物性格與背景設定,非常讓我驚喜。
我就是喜歡這種老式又不慍不火的鋪陳,非常能把我拉入劇情的氛圍,讓我能感受每個人的性格、對應立場,那時代的背景,以及他們會做那些決策的緣由。
然後,哇!前半本書的每個章節之於我,都是場控精準的舞台劇,從外在環境,河邊吹來的風得伸手壓住帽緣,到打在窗邊的雨,把結婚後的倫敦遊的親密暗生,到共同對抗討厭鬼的同仇敵愾栩栩如生的展演。
真是讓人驚艷的閱讀感受。
看這種書真的就是非常耐心細細感受到主角心境的變化。
「要快樂。」他的臨別贈言那麼紳士和體貼。真是好男人。
艾薇一定是在那個片刻心動了,所以追著他離去的背影。
後半場場景拉到貝家,貝堡公爵真的是非常吸睛的配角,適時沖淡了會有劇情緩慢冗長的疑慮,很讓人期待以他為主角的那本。
話說回來,男主角似乎不是長相討喜派,但前兩章我就覺得長相之於他不是重點了,這麼果決重諾的男人,經歲月而累積出的魅力一定會越來越吸引人的。(非常有把握)
最後要講到女主角的跛腳小鴨收集僻,這部份寫不好會過於聖女,但幸好沒有,愛妮這管家沖淡了這個聖潔光環的可能XD 從另一個方面來看,童年後歡樂不再的亞德,亦可說是另一隻跛腳小鴨吧。
突然想到貝家舞會那晚,跳著鄉村舞的場景,艾薇開心而不合舉止的歡樂笑著,亞德因此也笑了,那是拘謹感情中微甜的一段;還有後面那戲份很少的前任情人約翰出現,亞德犀利而自嘲自己無從辯白、不公不平地被分配了一個壞人的角色。
總總這些,不只情感的循序漸進,還有符合各角色會有的精采台詞,實在是讓我很喜歡這本書呢。
Helen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已經看完一兩年了,一直沒有寫書評,主要是不知道怎麼給星好...以全系列來說,瑪麗‧貝洛的功力一流,把貝家每一個人都刻劃的很好,奇緣天定不是一本可以單獨來看的書,必須通過至少前面除了將計就計之外的其他4本(尤其亞德那一本),才能掌握沃夫的性格與他對家庭情感,但正因為沃夫是一個魅力十足的人,瑪麗‧貝洛幫他配的這個女主角真是讓人大傻眼...有種自己辛辛苦苦培育的好苗子,居然給一個不識貨的傢伙給拐騙走的氣憤感,我不喜歡這個女主角,居然故意把檸檬汁往陌生人的眼睛裡滴?完全不能理解女主角這種行為。讓人想起倫敦不時發生有人拿強酸故意從樓上往下淋去傷害路人的事件,這不屬於合適的開玩笑範圍。
而且我認為女主角根本不懂得欣賞沃夫在盡公爵這職業的責任的好,從頭到尾她只關注她自己的委屈,並且對於貴族的許多責任充滿偏見,如果只是為了重現瑪麗‧貝洛在第一本書中所說的,沃夫才是那個想離家冒險的人,巴不得要與亞德交換(最後卻是自己命令亞德離家),實在也沒必要給他一個一天到晚闖禍的對象吧?我認為沃夫雖然有他充滿童心的那一面,但他同時也發現了貴族職責中那些令他喜愛的部分,因為最理解他的亞德離家,其他弟弟妹妹又太小只記得那個兄代父職的他,所以他才變成眾人所知的表面的樣子,少了年紀相近的亞德,沃夫最主要的角色就是公爵與近似父親的兄長角色,但他並沒有不喜歡這樣的自己(唯一的問題是他對當年自己要亞德離家覺得自己可能錯了),他對自己的職責充滿了榮譽感,對於艾利的死訊感到悲痛異常,現在因為所有弟弟妹妹都成了家,而失去了過去身為家長的這個家庭角色重心。
我認為沃夫是該有個能理解他的對象,一個認同他的貴族職責,又能讓他與亞德真正和解而重拾他過去活潑性格的人,事實上沃夫的人生故事有一半都在亞德那一本,奇緣天定的設計應該要與亞德那本互相圓滿對我來說才能算圓滿,但我覺得麗婷完全像一個走錯劇棚來胡鬧的人,所以雖然我很喜歡貝家系列,但瑪麗‧貝洛這個收尾對我來講只比斷尾好一點,所以比斷尾多給一葉。
Ting Ch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一定是怪人,因為我真的不喜歡這一本,而這系列後面兩本我也買了,所以只好用力吃下去!可是我還是不喜歡!我很討厭一開始的打賭,還有男主角漫不經心的態度不斷的傷害到女主角,所以女主角完完全全沒辦法相信男主角的"愛"是真實的!
這部小說到中段之後才讓我勉強可以吃下去,畢竟一個回頭的浪子還是可以加點分,但是男主角的態度實在讓人無法認為他已經脫離"遊戲人間"的狀態,老讓我覺得他結婚其實是為了保住妹妹! 當然這不是真的,他是真的愛上女主角,但是一整個讓我不斷在撞牆!
瑪麗貝洛實在不太是我的菜,不是說寫的不好,而是她的主角會讓我受不了,所以我只好給三葉了! 其實下一本大姊的故事比較是我的菜,不過也還是沒有達到其他作者帶給我的驚艷跟喜歡的程度了!
rosielmp4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基本上男主角不是我喜歡的型,
我喜歡的男主典型是貝堡那型冷冷酷酷很強的>///<
不過這種幼稚無所事事的富家公子哥誰會喜歡這型啦!
但瑪麗貝洛畢竟也是品質保證,貝家我全部都有收呢,都拿出來看過兩三次了,
參考了一下WRN的書評也就把這本帶回家了。
像文案說的,
男主(蒙特弗)(一直看成佛蒙特咖哩)和朋友(在爛醉下)打賭要把女主角(凱琳)弄到手,
所以當他們第一次相遇我內心一邊猛翻白眼,
一邊猛搖凱琳肩膀『妳醒醒啊!別天真了!』
到最後賭局破局,凱琳的表現讓人讚賞,
而理智恢復的咖哩--啊不是,蒙特弗,也掰了個保全凱琳自尊的說法,
讓人相信他敗德的表像中還有一絲正直。
不知道是不是譯者很合胃口,覺得這本用字很優美,
對話也十分流暢幽默,有好幾處是邊笑邊看。
我最喜歡的一段是家裡僕人默默發覺兩人吵架,
結果僕人們都站在夫人那方給主人臉色看。
「或許有人認為客套與臭臉這兩個詞互相牴觸,
那他一定沒看過這個家的高階僕人睥睨老爺的眼神。」
XDD
這本書在雙方心境成長方面描述得很好,
也許有人覺得他們雙方在討論愛等議題會有點過於哲學,
但因為自己對感情有些體悟,有些對話深有同感,
一般第一次看我會很快看過去,主要看劇情,
這本書我則是一字字慢慢看的。
而因為蒙特弗印象分數太差,兩人婚姻又趕鴨子上架,
他後來幾乎都是努力挽救自己的分數,
我喜歡他這段自白
「如果他的懲罰是清理整座沙灘,或許每逗她笑一次,就能讓一粒沙消失。
但即使如此也得花上幾百年,甚至幾十億年,或許根本不可能。
這世上沒有不可能,想到這裡,他的心情振作了起來。」
然後他很蠢老是在葛萊分多加十分的時候又砸自己鍋…
導致之後成為覺醒的青年(?),怎麼說我愛妳,凱琳都不信是真心。
但最後在一次他情不自禁說出我愛妳而凱琳相信的那個情境…
那個情境描述很美,快去看書!
由 雪嫩 在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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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雪嫩 在 發表
珍‧奧斯汀(Jane Austen) 1775年出生於英國的史帝文頓,1817年過世於溫徹斯特。
七歲時隨著姊姊和表姊前往牛津求學,十二歲開始嘗試寫作。珍的一生很少離開她所居住的城鎮,但是她卻可以在這些小小的世界裡,找到合適的題材,以深思嚴謹的筆法、複雜而巧妙的刻畫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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