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a Ransom 丹娜‧藍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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茱莉亞˙昆恩還沒學說話前,就先學會認字,這就夠神奇了。她的家人覺得有點不可思議,是否正因為如此,所以她﹙A﹚閱讀速度快﹙B﹚多話,或者﹙C﹚以上 皆是。她除了創作之外,也花時間練瑜伽、種一種品種超大的小黃瓜、費心想一大堆爛理由說做家事有損她的健康;至於其他做家事的人,她表示不便代言。
yaohui0528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看這感覺
韋夫人是誰
便要分曉了.........
真是典型灰娘的故事
對我來說
男女主角的感情張力薄弱了些
刻畫之處也沒之前兩本精彩
從頭到尾
就一直覺得舒霏可憐到不行
被後母欺壓的描述
感覺還比她與班迪談戀愛的地方少
阿阿阿~
所以我對於壞人的下場
"非常非常"的不滿意
根本沒被處罰到嘛
還有可惡的大女兒也是
完全沒交代下場如何
無法滿足我內心邪惡的靈魂............
所以只能給3.9片葉了
yaohui0528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一個大男人
卻被一隻小蜜蜂給擺了一道
哈哈哈~
真是令人異想不到的結合
在看"公爵與我"時
迫不及待想知道東尼的歸宿
俗話說的好
"一物剋一物"
凱蒂真是他的棋逢敵手
在這一來一往之間
更顯露出作者幽默高超的寫作技巧
兩位同樣身為長子長女
一樣為了保護妹妹露出張陽舞爪的神情
有什麼人會比他們更速配的呢?
柏家的故事
果真沒令我失望
繼續朝下一本邁進了!
yaohui0528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4.5片葉子
這本書實在太好笑了
文筆又不失流暢通順
讓我看了欲罷不能
昨晚熬夜把它K完
首先
光"東尼"和"賽門"之間的唇槍舌戰就夠好笑了
本是好友的二人
因朋友妹不可欺的原則
也不知哪來的道德標準
頓時嚴格了起來
看東尼這哥哥一付母雞保護小雞的感覺
就覺得既好笑又窩心
當然
柏家有趣的媽媽也是不可缺少的笑點
特別是他們連同賽門去遊河那段
居然要大家排好隊
數數是十人沒錯才出發
哈哈哈~
怎麼會這麼可愛啊!
咦~
說了這麼多
好像都沒說到男女主角耶
沒辦法
柏家人搶戲搶的兇
令人印像深刻呀
thros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我也給五片葉子~~
真的是太好笑了,女主角一直保護妹妹不讓男主角接近,而男主角在追求妹妹過程中卻對女主角產生好感,但是卻不承認。反正這些內容現在還深深停留在我腦中!想到就不自覺的笑起來!
阿官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篇偷懶簡報是洩密/洩漏劇情版,不想知道的 B 家粉絲請別往下看哦
在羅曼史裡,當男主角向女主角求婚,明明深愛著男主角的她卻對他說「不」的時候,總會讓我火冒三丈
當女主角說「不」是基於某種看似高貴,說穿了其實很愚蠢的理由時,我的 28 顆恆齒加剩下的 3 顆智齒總會開始進入兇猛的備戰狀態
當女主角披著婚紗準備嫁給另一個男人,男主角衝進教堂裡當著上帝的僕人和所有瞠目結舌的社交圈人士面前乞求:「拜託別這麼做」,一遍遍地告白:「我愛妳」,甚至不顧眾人的眼光,單膝下跪說:「嫁給我」......,女主角口中吐出的字眼仍是個「不」字的時候,我立刻知道我家的牆壁即將遭殃
而因為是我所喜愛的 JQ,我才沒有真的拿這本 B 家老七來掄牆
(其實在本書裡 B 家老七向女主角求婚兩次,原本她應允了,後來為何又會拒絕,並嫁給別人?待會兒會簡單說明)
當初讀了文案簡介之後,曉得故事設定並不是我喜歡的那種。
但因為是出自 JQ 之手,所以依然做好心理建設,翹首期盼
前面的一半,看到我們的男主角 Gregory 在大哥大嫂的 House Party 裡對女主角 Lucy 的好友 Hermione 一見鍾情── 或者應該說對 Hermione 優雅的頸背一見鍾情──,神魂顛倒地墜入愛河,眼神像哈巴狗似地跟著 Harmione 兜轉,千方百計要和她獨處,甚至為 Hermione 爭風吃醋到和 Lucy 的哥哥大打出手的模樣,我心裡相當不是滋味
畢竟,有哪個讀者會喜歡看到男主角當著女主角的面,對另一個女人猛獻殷勤,嫉妒得臉發綠的樣子呢,即使故事安排得很有娛樂性,JQ 典型的幽默感也常逗人發笑?
有哪個讀者不介意男主角在女主角身邊時對著另一個女人流口水,即使那女孩美得令人忘了呼吸,而且已心有所屬(至少她當時這麼認為),對他禮貌而疏遠?
至少不會是我。阿官不是那麼理智的讀者
Gregory 「失戀」的當天藉著大哥 Anthony 的醇酒來「消愁」,想把自己灌醉,結果他不只發現自己沒有預期中那麼沮喪,而且還衝動、忘情地親吻了他壓根沒想到會親吻的人──Lady Lucinda(就是咱們的 Lucy 啦)。
美麗的天使 Hermione 嫁給 Lucy 的哥哥 Richard 之後沒多久,我們的 B 家小弟 Gregory 再度發現他被邱比特的弓箭射中胸口──這回的對象竟是我們的 Lucy 小姐。
短短一個月之內愛上兩個女人,叫我如何百分百相信 Gregory 對 Lucy 的感情是真實?
即使他後來告訴 Lucy 他對 Hermione 的迷戀並不是愛,即使他明確地分辨對兩個女人的感情的差異,即使 JQ 或許是刻意要著「一見鍾情」的幻象和「驀然回首,伊人卻在燈火闌珊處」的省悟來做對比,強調出 Gregory 的蛻變和成長.....我仍然心存疑念,無法停止去想:如果 Hermione 沒有和 Lucy 的哥哥 Richard 進入溫室,如果她選擇 Gregory 來測試她 “fluttered” 的程度,那麼還會有 Lucy 的份嗎?
儘管滿心不悅,還是耐著性子繼續看下去──而且很高興我沒有半途而廢
後半部的進展比前半部精采,我越來越喜歡 Gregory,對 Lucy 的感覺也不錯──直到她的叔叔兼監護人告訴她 Lord Davenport 手裡握有她父親叛國的證據(誰是那個真正的猶大,就不用我說了吧),威脅她必須按照原先的安排,嫁給 Lord Davenport 的兒子 Haselby;直到原本已決定嫁給 Gregroy 的 Lucy 由還算可愛變得 TSTL,毫無抗拒地就向惡勢力屈服; 直到倒數五十頁的那個「不」字,讓我挫折得想拉開嗓門尖叫
還有,妳們知道在尾聲章節中,我們的 Gregory 有多不知謙讓、多不孝嗎?
他在「努力做人」上,不僅輕易超越了他的兄長姊妹們,而且還靠著最後一對雙胞胎,大膽地打破了 B 家媽媽的紀錄!
九個孩子!可憐的 B 家老七
只差一個就進入兩位數,也許 Gregory 將來會覺得把子女人數湊成一打也不錯
這是 B 家的完結篇,不過 JQ 並沒有如粉絲預測的那般讓 B 家系列的每一個成員都排隊出場,送給 B 迷臨去秋波。
前半部裡出場的 B 家成員,只有 Anthony 和 Kate 夫妻,畢竟主宰了近一半劇情的 House Party,就是在 B 大哥的宅邸舉行的。儘管如此,Anthony 曝光的次數極少,雖是宴會主人,但幾乎所有時間都躲得不見蹤影。Kate 亮相的場景倒是滿多的。
故事後半部,串場的則只有 B 家媽媽,小妹 Hyacinth,以及我心愛的 Colin,而且都是基於劇情需要所做的安排(啊,Colin 和 Gregory 在樹上待了好幾個鐘頭的那一幕,是本書的經典之一)
令我費解的是,他們一行人來到了 Daphne 和 Simon 的家裡作客,我們的 Hastings 公爵夫婦卻沒有露臉,只有名字和所講的話被提起而已。
平心而論,不管我有多懊惱,對某些橋段安排有多不滿意,我仍然認為這本 On the Way to the Wedding 比前一本 It's in His Kiss 好看多了。
如果沒有那個關鍵的「不」字,如果 Lucy 沒有執意完成她和 Lord Haselby 的婚禮,我也許會給更高的分數。
算 Lucy 幸運,碰上了 Lord Haselby 這麼個....咳咳,有斷袖之癖的好男人/好丈夫
(所以說有其父未必有其子)
由 SandyofBrite 在 發表
samurai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瑪麗‧喬‧普特尼的小說都有一個明確的主題,這次的主題是戒酒。
小說中提到,英國的上流社會也把豪飲當成男子漢的行徑,這讓我蠻驚訝的。外表道貌岸然的英國人也是如此。
少量的品酒是種享受,過量的豪飲非常痛苦,抓完兔子,接著又喝,喝了又抓……一直喝到天旋地轉,日月無光。
當然,隔天頭一定會痛得要命,大腦不但進一步萎縮,記憶力還會跟著衰退。
男人,如果想要在台灣商界打滾,喝酒、抽菸可說是必備的,不會喝酒,馬上會被別人笑。這點在日本如此,現在的中國大陸也是。
酒後亂性是必然的,尤其是身旁圍繞著眾多粉味的時候。男人意志力之薄弱,同學們是難以想像的。
扯遠了,反正,我就是欣賞這位作者啦。 :-P
samurai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結合了悲、喜劇。
前半部走悲情路線,在閱讀的過程中,我不禁想起已故歌手薛岳的老歌:「如果還有明天。」
總有一天我們都會死,為了不要虛度此生,我們更應該把握,好好珍惜、利用生命的每一天。這似乎是作者想傳達的真正意念,所以,我把這本書歸類於「勵志類羅曼」。
故事讀起來不會讓人心情沈重,用腳指頭想也知,男主角根本不可能死,最後一定是圓滿大結局。這已是外曼和內曼的成規,沒有作者敢把男、女主角寫死。
總結,這本書蠻好看的,值得再三回味。
附註:同學們可以用Emule去下載「如果還有明天」這首老歌,一邊回味民歌,一邊讀這本書,讚!
如果還有明天
詞、曲:劉偉仁 編曲:Ez1 Band 演唱:薛岳
如果還有明天 你想怎樣裝扮你的臉
如果沒有明天 要怎麼說再見
我們都有看不開的時候 總有冷落自己的舉動
但是我一定會提醒自己 如果還有明天
我們都有傷心的時候 總不在乎這種感受
但是我要把握每次感動 如果還有明天
如果你看出我的遲疑 是不是你也想要問我
究竟有多少事還沒有做 如果還有明天
如果真的還能夠有明天 是否能把事情都做完
是否一切也將雲消煙散 如果沒有明天
gin777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喜歡MJP "魔鬼與玫瑰" 看官讀者:
只要看見別的讀者喜歡它 ,就激動得說不出話來 .
我是來為它豎大姆哥的 !
文字優美 ,對話簡短風趣 .人物心理背景沉穩豐健 .
!!! :cry: ;-)
cathy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到底在寫什麼?我看過一次之後好像什麼也記不得,這是我看過站上介紹之後特別去買來的。是我太遲鈍嗎?我太怪胎嗎?但我真的看不出哪裡好看。我覺得小說中的開場(尤其是男女主角第一次正面交鋒)對我來說很重要,這是吸引我看不看得下去的關鍵。這本開場就是:可芮跑去找尼克,他叫她住進來,該做什麼、什麼條件都沒談好女主角還真的就住進來,我覺得很突兀。好吧~繼續看下去。
越看越奇怪,可芮的背景和個性看起來應該不會一下子就接受自己待在尼克家中而不顧他人對她的評論,還有那些激情的挑逗等,我覺得身為牧師之女的可芮應該不會這麼快就熱切地配合(呃...也可以啦~),雖然她自己說她骨子裡天生熱情、想打破她身為牧師之女的枷鎖等等,但是作者應該多花一點心思描述她內心的轉變,畢竟接受一個完全陌生的男子的親密接觸對她(及當時代的大多數女子)都是需要適應的,但我只看見她好像沒什麼顧忌,只能說我覺得很突兀@@。
這本書我最不能接受的就是作者對男女主角個性上的描寫不夠從一而終,因為這樣會破壞整本書的節奏。可芮的例子剛剛說過,而尼克的部分,他一回到這個家就決定他不會待很久要把它賣掉之類的,但在可芮為了村人的性命而介入之後,他也負責任地一肩挑起要興旺村人的生計,開發採石場、開闢新道路等等,但到了書的一半他還在提到他不會留在這裡很久,這讓我覺得很奇怪,要走還是要留關係著他一大筆錢,因為這些錢一花下去沒有5年是不會有回收的,儘管他說對他而言錢不是那麼重要,他只是不想被這塊產業纏住(因此想賣掉)等等,可是看到這裡他今天說要開發採石場、明天說不會待很久,呃…他真的知道他在做什麼嗎?
整本書我覺得好像就是作者硬要把男女主角塞進一個私密的場景(尼克他家)、發展兩人之間的熱情,假裝沒有別人的存在,但是可芮住進尼克家正是為了當地礦工求情之類的,作者卻假裝兩人之間的熱情沒有他人看的見、或在他人面前不著墨於他們兩人與他人的(除了公事之外)情感及社交上的往來,硬要寫某種情節而寫進書中而不考慮符不符合主角的個性及後續情節的影響,我覺得這種寫法很不讓我信服。
這本書激情的部分很讓人臉紅心跳沒錯,但是凱西必須承認我都是在一種很奇怪的情緒之下看這本書(像看怪物書一樣的心情…原因上面有寫…)所以每次看到兩人的挑逗鏡頭,額頭馬上出現三條線。其中一個讓我覺得很不能接受的就是某次礦井爆炸於是兩人(加上其他很多礦工及礦童)都被困在地底下,生命處於極大的危險,但這兩個人突然開始充滿情慾般的親吻撫弄,如果兩人是因為有感於生命的脆弱、為了珍惜生命及對方而開始親吻,這我可以相信,可是這時就是沒什麼原因兩人就被雷打到一樣激情狂吻(至少就我看來)…看到這裡真的很怪…因為書中沒有說明為何這時會導向這樣的情形…是作者沒有一句描述兩人心境上的轉變(不論是否被環境影響等等)?就這樣激情地親吻,情慾濃烈到我都看不出兩人有意識到當時環境的危險-------但是身邊都是屍體耶,他們真的不會覺得做這檔兒事地點和時間都不對嗎?
該說我是個怪胎或是個偽善的道德家嗎?我覺得兩人在什麼地方做這種旁若無人的行為都是他們的事,但是…當他們要逃出崩塌的礦井而奮力往接近地面的出口移動時,手一伸或是腳步隨時都踢到身亡的礦工或礦童的屍體,當時兩個人都沒辦法幫助這些死去的人就算了(情勢危急所逼),但...兩個人還能情慾完全被挑起地互相撫摸親吻,我覺得…真的很奇怪…這跟可芮悲天憫人的胸懷不符合、和尼克在軍隊裡的訓練也不搭。
這一段比最後尼克阿公和前妻的醜聞更令我看不下去。真是不想再看一眼的書。這本是我看瑪麗喬的第一本小說,也是最後一本。
話又說回來,我不應該半夜2:00開始看,頭昏腦脹之下時機不對看什麼都不對
ell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剛開始看時,從男女主角的相遇開始忽然跳到離婚……。害我一下子轉不過來^^b ,我看完這本書也不覺得兩人有很深刻的愛情,只有同樣深刻的心理創傷,所以就聚合在一起相濡以沫,相忘於江湖。但是不管理想世界多麼美妙,終究有冷酷現實的逼迫。當這兩人感受到這壓力時,便開始逃避…..
老實說,這本書雖很發人省思,但我可能不會想在看另一遍!因為內容實在過於沉重;對!就是肯基的靈肉生涯,太悲慘了^^~~~~(讓我想到[火輪]裡黑珍珠的侍衛可怕的遭遇,簡直就是一模一樣。) 。甚至他後來雖被救,但他依然可以感受到救他的那個人還覬覦他年輕美麗的身體,而且不管肯基怎麼說他被一堆疼愛他的教父們包圍很幸福,我總覺得畢竟他們是同性戀,肯基一定會很沒安全感的。
對於肯基與瑞妮最後的療傷過程讓人看了很感動,不過我倒不樂見他們交換看日記,因為在怎麼兩心相屬的人擁有的也是兩個個體,總該會有屬於自己的秘密及感觸,所以寫完就燒掉的安排很合理,而且也很安全(多少被勒索的人是因為日記曝光而身敗名裂阿?)不過我也無法瞭解為什麼要蓋迷宮?_? 。看完這本書感覺精力都被抽光似的,所以我趕緊又拿了「追夢」來看,把好心情追回來^^
由 SandyofBrite 在 發表
The Delaneys 狄氏家族 | |||
---|---|---|---|
# | 次系列 | 書名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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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1948年出生於美國俄亥俄州,在俄州州大戲劇系畢業後於當地高中擔任英文、戲劇與演說等科目的老師,大兒子出生後成為專職母親。1976年舉家搬到紐澤西,與好友合寫當時流行的歷史羅曼史。第一個讀到這本文稿的戴爾出版社編輯立刻買下她們的書,後以潔絲汀.柯爾為筆名出版。菲力普斯覺得她找到了此生的志業,好友搬家後,她開始獨立寫作。
Cliotsai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時運不濟的女主角搭配天神般的男主角,非常典型的SEP。很多設定跟橋段都有她其他作品的影子,男主角的成長背景讓我想到銀湖春曉的男主角、好萊塢來的酒肉朋友就像天生萬人迷中芝加哥來的狐群狗黨、混亂還坐牢的結尾就像德州天堂。
處理得好的話,老梗也是可以很好看的,不過這本書顯然不是如此。結局實在太過混亂,把我的耐心磨光;整本書說教意味濃厚,四個基石讓人不耐;配角的故事很不夠味,感覺可以發揮可是草草結束………
這不是我會推薦的SEP,而且我真的希望她不要再寫電影明星了………@@
Cliotsai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SEP又來幫大家療傷成長了,不過這一本輕快得多,閱讀起來很舒服~~!雖然落跑新娘很老梗,跟著個陌生機車族到處跑、後來還摸進人家家裡,實在是誇張到不合情理,不過人都已經從婚禮上落跑了,可能真的理智斷線、無所不能。
前面一直讓我有小小夢想、天生萬人迷的感覺,不過進入島上穩定生活期後就不一樣了,這本書的女主角不再像女僕,男女主角之間平起平坐、勢鈞力敵,聲氣相通地偷吃零食,玩變態遊戲………^^;; 配角很多,也各自有問題要面對,但是讀起來並不累人,雖然我會希望碧玉跟邁克的戲份多一點,但是這樣的篇幅其實也恰到好處,讓人很流暢地讀完。
我很喜歡男二號邁克,坦誠真實、不卑不亢,個性很成熟,在羅曼史的男角中好像很少見~~男主角在SEP的小說中也算比較溫和內斂,可是這也許是因為SEP並沒有著力在描述他的創傷症候群,感覺他應該病得不重……XD 反而是對減重、節食的描寫比較深入,看男女主角快被減肥餐逼瘋了真的很好笑,我也喜歡女主角愛吃垃圾食物、不在乎變胖的態度,很可愛!
這是一本恰到好處的SEP,五葉推薦~~
由 SandyofBrite 在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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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SandyofBrite 在 發表
黛安柏瑪(Diana Palmer)擅長寫西部牛仔的故事,直到2009年仍有相同主題作品出版。她1946年出生在美國喬治亞州,成長過程直到現在,都居住在此州。她與丈夫認識五天即閃電結婚,並育有一子佈雷恩凱爾(Blayne Kyle)。
goodgirl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書簡介太少看來不如何 確非常好看
男主角小時候被舅舅收養,他舅舅忙於事業,而使男主角從小缺乏疼愛,加上女主角的的父親是他舅舅的職員同時又是好朋友常進出他們家,同時女主角被他舅舅疼愛,而讓他非常受傷害鄙視女主角是貪求錢財,,,,然而他舅舅知道女主角常到他家的原因是因為女主角非常愛男主角關係,故遺囑中給女主角一少部份股權要他們兩結婚,這使得男主角決心娶他人 ,並且對女主角說了難聽入耳的話,,使得女主角離開故鄉在異鄉有很好的成就,,,, 男主角結婚一個月妻子就跟新情人離開往後嫁給第二任老公 後多年死亡留下一個女兒被送給他依律師所說是他不曾知道是他的孩子,他在女主角離去時後迷茫他曾對女主角的不確定的感情 及後來才知道女主角非常愛他,使他非常懊悔自己對她的傷害及想念她.....直到兩人再次相蓬 故事再見高潮非常好看給予五個楓葉˙˙˙˙˙
由 SandyofBrite 在 發表
小雯雯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是本讓人看了很開心的書
圍繞在失憶男主角身旁的.
是一位愛講成語卻老是講錯字的女主角.
一群年老卻總是幫倒忙又無比可愛的老人家.
還有好幾隻超有個性的古椎家畜.
可想而知.在這群異類當中.只有男主角最正常了
當帥帥男主角遇到這群講不通的對手時.
會發生什麼又好氣又好笑的事件呢?
相信我.
男主角沒有因此發瘋.
真是讓人佩服不已
godzill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還有希代柔情系列的版本。作者已經粉久沒出新書,也沒有像其他外曼作家那樣架設個人網站,不知道她近況如何?她寫的粉好的說……
安納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麥山雀(凱莉)是我看過的最奇特的女主角。紅髮碧眼,聲音甜美,面有可愛雀斑的她,是個純真美麗的山村小姑娘。她除了懂得一點草藥和醫術,還會釀酒、做雪撬、拉動聽的小提琴。她槍法、刀法神準,可以自個兒生剝熊皮。雖苗條籤細,卻力大如男子,可以揹著受傷昏迷的男主角鮑斯迪回家。你最意想不到的是,她的寵物是一隻純白的狼,牠叫麥大汗!
哪個朋友或哪裏需要幫忙,麥山雀都會義不容辭,馬上出手。她鼓勵邦妮積極減肥,幫忙撮合她和麥克。她又憑記憶去幫忙教曉三個新朋友釀酒成功,讓年輕人得以謀生。去參加宴會時發現廚房著火了,馬上潑水灌救,卻原來主人家的三個廚子喝醉了,打扮得像公主的她立刻捲起衣袖做菜。直率的她對抗污衊老公的三姑六婆,還有色迷迷的花花公子言詞辛辣,還以顏色。她不懂社交禮儀,經常有驚人之舉,還直呼公爵名字。還有還有,她幾乎不會讀寫,為了斯迪,在短短時間內秘密學會讀詩,毅力驚人。她聰明、機智,利用被單繡成圖案,讓斯迪發現它指示的意義。
除了男女主角不時的精采的言詞較勁外,還有不少爆笑場面和對白,請看:
山雀對公爵說:「你就是公爵?」「大家排隊去看的那個傢伙?」他點頭,她就握著他的手猛搖,然後想起斯迪說要對公爵格外有禮,於是伸手像對朋友般的拍著他的背,對他說:「我聽說你是個主(爵爺與天主皆為Lord) ,但你不是我的上帝,我會對你很好,但我不用對你哈腰躬吧?我不能這麼做的,你知道,公爵先生,因為除了對上帝,我是不彎腰的,而你又不是祂。」
斯迪幻想重逢的畫面如何如何浪漫,結果他是四腳朝天,身畔躺著一隻死熊,凱莉站在山頭……。
山野小姑娘到了斯迪家,鬧了不少笑話,非常搞笑,把斯迪的壞祖母給氣得鼻孔都出煙了,令斯迪不禁竊笑不已。
對於斯迪,山雀遠不止前面說的這些。因著她的愛、她的細心照顧,斯迪的自閉受虐妹妹慢慢好起來,讓斯迪感激萬分。山雀還讓斯迪把內心那個受虐的小男孩釋放出來,打開心眼,懂得如何去愛和被愛,以及愛能勝過一切,比金錢重要得多。她又勇於向斯迪的狠心壞祖母對抗,但又教會他寬恕親人,正如山雀自己寬恕她憎恨多年的父親那樣。
結局時,我心中不禁與斯迪齊聲說:「我愛妳 ,麥山雀!」
CHENG-CH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這...身為范特西忠實觀眾的CC,對這本書...竟然看不下去。
很努力的看了前面,想說...這個女主角怎麼蠢成這樣...(我知道妳是精靈...但,精靈的天真和愚蠢是兩回事)。
男主角...唉...沒辦法喜歡他,覺得他是某種受害者。
寫這篇文時,已經有點喪失記憶了,不過大概覺得就是這樣吧...。
原發表於 2003/3/1
godzill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鮮蹦活跳的女主角、爆笑+火辣的情節,rebecca獨樹一幟、渾然天成的幽默,字裡行間充滿原始的爆發力,她是我的必買作者!這一本應該是我第一本看她的書,可謂頁頁精彩。可惜她1997年後再沒其他作品,是轉了筆名還是其他原因?
由 fannie 在 發表
elsiebell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3.5葉以上,不足4葉ㄅ
我覺得茱莉‧安‧朗恩的文筆很好
角色間幽默的個性與對話,讓這簡單的故事變的有趣
蓓嘉熱血又開朗的個性非常討喜,是目前我心中2008年的最佳女主角
蓓嘉與克龍之間相處的對話真的非常好笑
不過有些缺憾...
感情的部分真的有點太過薄弱
與壞人蔻蒂最後周旋攤牌的過程為免也太沒有困難度了
最後克龍回頭繼承公爵爵位的決定也沒有交代
但是大致上,還不錯喲~
Nicole_Shi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大概3.5葉吧。
這本書的步調起先還挺輕鬆幽默的,
但從中後半段開始有漸漸沉悶了起來,
且兩人的第一次其實有點隨性,
我覺得可以再多一點火花、挑逗、誘惑、激情的。
可能重口味的書看多了,這方面的胃口被養刁了。
不太滿意整本書的後半段,尤其是克龍取回爵位之後,
好像有點變了人。
不過若輕鬆一點看的話倒是可以不計較那麼多的,
是本閒暇時可以一看的書。
Enyapa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值得一看,不需花太多心思的歡樂版羅曼史,令我開心的一晚忘了時間熬夜讀完,沒人令人咬切齒的惡人,只有一個被愛所傷的公爵夫人及一對大笨盜。最後皆大歡喜的結局,連惡人也改頭換面。當我看完一系列的暗夜獵人系列,整個人都被黑暗與悲傷包圍著,這本「落跑公爵」真帶我重新走回陽光中。
kfang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對於一個新的外曼作家,這本書的確不錯
讀起來不會令人想放棄
只是角色的設定有點老套
還是可以看看的
corni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劇情流暢的一本書
巧合多多,因果環環相扣
角色塑造也很鮮明
即使是壞人也很討喜,因為壞得合理
每個角色我都喜歡
甚至是不擇手段爬上貴族階層的公爵夫人
想到她曾經真正愛過男主角,以金盒象徵獻上真心, 卻又莫名其妙被遺棄,我就很心疼呢
伊斯頓爵爺也是個有趣的角色,不論他突然愛上蓓嘉,吟詩作對或是被洗劫,都塑造得有趣極了。他和公爵夫人的互動也非常有情有義,這兩個書中的壞人真的一點都讓我不討厭。
兩位主角的個性設定非常現代,相信在十九世紀初期是超級異數,克龍對蓓嘉的愛讓人羨慕,蓓嘉則一點都不是拖油瓶而非常有自己的意見卻不驕縱。
連蓓嘉的姊姊跟父母都非常令人喜歡,蕊蘭不是我以為會有的壞姊姊, 亨利爵士也很明理,他說服妻子要給女兒好歸宿而不是只要頭銜的那一段,也頗有現代開明父母的風範。
這麼多好,我怎麼沒有給五葉呢?
就是因為太多角色都太有特色, 所以顯得路線太多,刻畫得要深不深的。有些劇情的鋪排真的流暢到有些省略的感覺。。。這一點,應該篇幅再多一點可以解決吧
總之,我還蠻喜歡這種連壞人都討喜的書。。讀來輕鬆多了
由 fannie 在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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