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e Grac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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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評比:5葉

這本官官也曾寫過原文評鑑,
http://www.wrn.tw/content/story/8528

原本就已經覺得有趣的內容, 如今看了漫畫之後, 這本真的好看, 準備去找看看有無原文書可以買了.希望找的到囉.

至於故事內容, 官官評鑑介紹的很詳細, 這裏就不贅言了. 但不知道原文書裏是否有像漫畫裏有寫到中文『鳳凰』二字,漫畫裏, 女主角跟男主角比畫的那幾招中國功夫, 也讓人對曼曼有著耳目一新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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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的評比:4葉

 

內含劇情。文章很長,對攝政期和女竊賊沒興趣的童鞋,請止步哦

原發表日期:2003/3/17

熱愛羅曼史的童鞋們看過的書這麼多,相信對男或女主角是賊的故事並不陌生。我這次要介紹的這本 The Honorable Thief 的女主角就是個竊賊。

女主角 Kit 的父親雖是英國人,她卻從不曾踏進過英國國土,因為她的父親在年輕時就被放逐到國外。從印度到澳洲新南威爾斯,她跟著不務正業的父親四處飄泊,從沒有可以稱為家的地方。從小就被父親訓練出街頭扒竊的本事,直到她十三歲時在印度邂逅了 Maggie──也是個英國女子,之後成了 Kit 的忠實女僕兼好友──之後,她的偷竊生涯才宣告結束,並接受 Maggie 的教導,成為一個舉止談吐合宜的英國淑女。
Kit 儘一切能力取悅那個不成材的父親,卻始終得到不了他的關注和認可。她的父親多年來以賭維生,靠著在賭牌上作弊的技巧招搖晃騙,最後卻喪命在他自己的愚蠢騙術下。詐賭招來殺身之禍的他在臨終之前,嚴厲要求 Kit 回到英國,替他索討回他 “被剝奪” 的榮譽,替他復仇。Kit 為了讓父親死而瞑目,便答應了他。

Kit 在做這樁承諾的時候,真的深信她是為了替遭到放逐的父親討回公道,完全不曉得她滿口謊言的父親,連在僅剩微弱的一口氣時都還欺騙她。誰說人之將死其言也善(真)來著?這個一輩子都渴望卻得不到父愛的女孩,為了完成父親遺願,於是便在女僕 Maggie 的陪同下前往英國,投奔她的「姑姑」Rose,並在無心插柳的情況下以女繼承人的身分進入社交界。

故事很有意思的一部份就在這裡。Kit 一開始根本不知道 Rose 真的是她的姑姑。她的父親生前擁有過太多的情婦,他要 Kit 以 “Aunt” 稱呼他的每個紅粉知己;當他臨死前要 Kit 到英國和 Aunt Rose 一起住的時候,Kit 以為這個「姑姑」只是她父親無數的戀人之一。從小她的父親就騙她說她除了他之外沒有任何親人,Kit 自然不疑有它。(當她最後終於了解他不但徹底欺騙她有關他被放逐的原因,甚至連她有其他親人的事實都刻意隱瞞之後,簡直是晴天霹靂的打擊啊! :-)

進入英國之後,Kit 努力想保持低調,不想引來任何側目。但是她的 “Aunt Rose” 卻無意中把「我的侄女是個富有的女繼承人」的消息,洩漏給社交界人士知道(這不能怪螺絲姑姑啦,因為螺絲姑姑之前曾收到過 Kit 父親的一封信,他謊稱他在澳洲新南威爾斯發現鑽石脈曠,單純而善良的螺絲姑姑當然採信了 :-) )。
不消說,Kit 是來自新南威爾斯的富有「鑽礦」女繼承人的風聲,馬上吸引來了一大堆覬覦她財富的追求者。 Kit 一點也不喜歡這種出乎意料的轉折,不只因為這個荒謬的消息會替她帶來困擾,更因為招徠不必要的注意力,代表她來到英國的 “任務” 會受到阻撓。

她的頭號惱人阻礙,就是咱們的男主角 Hugo。

男主角 Hugo 的父親雖是貴族,卻基於利益而娶了他出身低微的平民母親(他的娘是他老爹的續絃),這類的結合雖時有聽聞,卻仍被視為敗壞門風。他五、六歲時母親就死啦,父親對他冷漠疏離,家人也都不接受他血統被玷污的存在。九歲時老爹灑手人寰之後的隔年,Hugo 就成為船員出海打拼啦。二十餘年之後的今天已是個富可敵國的商人了。他同父異母的哥哥的遺孀和他已成年的侄子雖然始終瞧不巧經商致富的他,但卻阻止不了他們渴望拿他飽滿的荷包來抵償他們的債務。 (齁齁齁,攝政期的那些眼高於頂的貴族不屑苦力賺錢,卻一點也不覺得他們奢靡的揮霍行為是可恥的。真是扭曲的價值觀啊!)

Hugo 是怎麼盯上女主角 Kit 的?導火線是他的嫂子和侄子囉。Kit 的虛構 “財富” 引來了急欲掏金的貴族們。他的嫂嫂立刻把這個新來的 “女繼承人” 視為解決她們母女財務困境的金庫,並慫恿她那稍嫌懦弱的兒子對 Kit 展開追求。不僅如此,這個女人還在 Hugo 面前大放厥詞,並且禁止 Hugo 以他「卑賤的平民面貌」出現在她未來的「媳婦兼金飯碗」面前。

Hugo 在社交聚會中見到 Kit,並沒有驚為天人,反倒是對她撲朔迷離的背景和迴避的言詞感到狐疑。儘管不被他家人接受,Hugo 還是無法不關切他侄子的未來福祉。直覺和邏輯都告訴他這個新來的 “女繼承人” 有問題,他懷疑她根本是個騙子!

Hugo 見過太多世面啦,不可能輕易被蒙騙。他決心盯緊這個女人,看能不能揭發出她的真面目,或是讓她自露馬腳。於是他近乎死皮賴眼地跟著她前往每個舞會,安排種種刻意的 “巧遇”,逮住機會與她私下交談並利用各種技巧靈巧地 “盤查” 她。但是這個女人比泥鰍還狡猾,既聰明又機智,讓他面臨了生平最強勁的對手。
但 Hugo 是個意志堅決的人,而且 Kit 撩激起了他的疑心和鬥志,也以她貓樣的神秘感和伶俐的口齒迷惑了他。想探查她背景的決心沒有動搖,但是對 Kit 漸增的興趣和好感,已逐漸凌駕過了他原先的單純企圖(←就是他侄子的福祉嘛)。

眼見這個叫 Hugo 的男人窮追不捨,挖掘探索她的每個極欲隱藏的過去,勾起了 Kit 的警戒心。他的決心和魄力令她激賞,但更讓她憂慮,因為她不想讓他阻礙她的任務。她發現她越來越喜歡與他之間的唇槍舌戰和鬥智對談,卻基於完成對父親的承諾而不允許自己縱容其中。她一開始就察覺 Hugo 對她的興趣並不單純,知道了他是為了他的侄子而刻意接近他好調查她背景之後,她決定最好的辦法就是和他的侄子劃清界線,讓 Hugo 沒有理由再來 “騷擾” 她。

她毫不費力地和那個年輕人楚河漢界了(還在過程中當起紅娘,把她新交的一個女性朋友介紹給他呢!),把她無意接受他追求的立場表達得很清楚,心想如此一來他惱人的叔叔就不會再來糾纏她啦。但是 Kit 想得太美了。Hugo 並沒因此打退堂鼓。不只更加渴望得知她的過去,他更在一次次的對峙過程中,逐漸發現了她和正在倫敦猖獗的某個「中國竊賊」有關聯……

Hugo 當然不曉得她就是那個手腳俐落的「竊賊」本人(女主角故意偽裝成留長辮子的中國人模樣去作案)。他唯一確定的是,她和那幾樁偷竊案件脫離不了干係。追逐她的行蹤以及抽絲剝繭的分析過程中,他驚訝的查悉到那幾個遭到偷竊的貴族,竟是二十多年前的某個醜聞案件中牽涉在內的「原班人馬」。於是他進一步挖掘,找到了連 Kit 都不知道的真實內幕……

在 Hugo 查知到女主角的身分之前,他曾和她在「犯罪現場」附近打過兩次照面。不過當時他以為「竊賊」是個瘦小的中國男人(只能說訓練有素的女主角偽裝得太好了),而那兩次他馬上上前想親手逮到那個小偷,卻都被他逃脫了──唉,真慘。竟然制服不了一個身材只有他一半的男人,Hugo 的男性尊嚴當然會有磨損。幸好他是那種實際主義者,而不是死要面子的傲慢鬼,因此心靈傷害不大 :-O

Kit 在和 Hugo 在舞會上第一次碰面時,就以高明的扒竊的功夫偷走了他的領夾。當時一方面純粹是好玩,另一方面是抗拒不了誘惑,當然也是想挑釁他啦。他不笨,不出多久就推敲出他自己設計的領夾,是被她的巧手摸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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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許多人物都相當有趣,很有特色。像 Kit 的女僕 Maggie,Kit 的螺絲姑姑,Hugo 的嫂嫂,還有 Hugo 的馬車伕長等等,刻劃得都很不錯。雲英未嫁的螺絲姑姑分離二十多年的 “愛人” 重返她身邊的那一幕以及其關聯,頗充滿戲劇性。男主角找到了逃跑的女主角,說服她回到威廉爵士的住處的那一幕場景(她逃跑的原因是因為被威廉爵士當場被逮到她的行竊證據──事實她是被誤解了,但男主角極力為她辯護的方式令我挺感動的),讓我眼框紅了好一會兒呢!

The Honorable Thief 大概是我近幾個月來所看的曼曼裡頭,激情戲最少的一本了。其實是根本沒有任何我所熟稔的火辣場景,即使男女主角最終「攜手同赴璀璨天堂」的那一幕,也是用最簡潔的方式一筆帶過(我甚至搞不清楚男主角究竟有沒有脫掉他的褲子──呃,我猜 “應該” 有吧,因為故事的下一章節裡他們已經「心滿意足地躺在彼此的懷裡」了說 :-O )。

話說回來,近來看了太多一拍即合的猴急搭檔,適時地來點「非禮勿視」的調劑也不錯呢,既可以鍛鍊清心寡慾的美德,還可以保護我這雙快被連環熱辣場景燙瞎的色眼。況且我認為這本 The Honorable Thief 的故事內容和男女主角的豐富互動及精采對白,都足以抵償這一點微小的瑕疵啦。

那些……近來已經患了「激情倦怠症」,任何無論多露骨的場景都吹縐不了妳們的一池春水的童鞋啊,這本書很適合當你們的活力馬達喔。別說只有薄薄的三百頁不到,朝氣蓬勃的明快節奏和有趣對話使得故事很好消化,男女主角機智的唇槍舌戰很吸引人,彼此戒慎和不信任,卻沒有惱人的重大誤解或是莫名其妙的仇視。男主角二十二歲那年曾經受過女人的殘酷玩弄,但是卻沒有自此憤世嫉俗或鄙視女性,也沒有自此放浪形骸骸遊戲人間,反而表現出循規蹈矩的紳士風度,這點倒和典型的「受過感情創傷」的男主角們不太相同。但如果你們以為這代表他一板正經那就錯了,這個男人並不吝於表達感情,雖當選不了年度最佳情人,但也不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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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記 **

這是我讀過的第一本 Anne Gracie 的書,也是唯一一本。她出道日子才短短幾年,而她為禾林所寫的其他幾本攝政羅曼史,都已經絕版,只能找到二手書了。
An Honorable Thief 首度問世時是 2001 年 10 月,由英國禾林版的 Mills & The Boon 發行。(美國的禾林版則是 2002 年上路)

離開前東家禾林之後,已經三年沒新作品的 Anne Gracie 即將在今年七月份,為她的新東家 Berkley 出第一本新作 The Perfect Rake(←阿官想,真的找不到別的書名可用了嘛 )。是長篇歷史羅曼史,我猜針對男女主角的性張力描述應該會比她之前的那些作品充裕一些吧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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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y Blai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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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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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評比:4葉

**內含劇情**

Sandy Blair 女士的處女作,A Man in A Kilt,是一部滲混了多種元素(比方說鬼魂,穿越時空和中世紀蘇格蘭的氏族干戈等等),卻又不致太複雜的羅曼史,背景在 15 世紀初的蘇格蘭(前面的 50 頁除外),蘇格蘭少年王落在英格蘭人手中,由野心勃勃的 Albany 公爵掌權的年代。
我們的男主角 Duncan MacDougall 的三任……不,四任婚姻,就是由這位攝政公爵安排的。

前面的幾章背景設定在 21 世紀蘇格蘭,故事由我們的女主角布丁小姐從她的某個遠房親戚那裡繼承了一座蘇格蘭的古堡開始……

24 歲的美國女孩 Katherine Elizabeth MacDougall Pudding(她稱自己 Beth) 從小就是孤兒,離開不愉快的寄養家庭時還很年少,對自食其力卻早已不陌生。她認真工作,明白她所能仰賴的是刻苦耐勞的雙手,而不是她所欠缺的美貌。目前在某家飯店任職的 Beth,得知她繼承了一座蘇格蘭城堡之後,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鴻運。
她,平凡如布丁的布丁小姐(Miss plain-as-pudding Pudding ),終於可以擁有一幢屬於自己的房子?她不是在作夢吧?!
雖然繼承條件是她必須在堡裡住滿六個月,但這會有什麼困難呢?只要待上六個月,之後城堡就會完全屬於她,到時候她愛怎麼處置都隨她了。
當 Beth 在城堡的管理者 Mr. Tom Solverstein 的帶領下抵達蘇格蘭的 Drasmoor 之後,很快的發現迎接她這個新主人來到的,不只是那座急需整修的黑石城堡(Castle Blackstone),還包括了一個在堡裡飄蕩了近六個世紀的英俊鬼魂。

Duncan MacDougall,黑石堡的第一任領主,數百年前被他第三任妻子的母親,一個黑心的吉普賽女巫,下了詛咒,使他變成一個徘徊在陰陽界之間的亡魂。好幾個世紀溜逝了,黑石堡的主人一任換過一任,他卻依然無法擺脫這份命運。
但是新堡主 Miss Pudding 的來到,燃起了他的希望。
他敢奢求……這個長相平凡言行怪異的布丁小姐,會是破解咒語,使他獲得救贖的那個人嗎?

Beth Pudding 捲起衣袖摩拳擦掌地開始向整修城堡的任務挑戰,心裡的計畫是將它改建成 B & B。那個有雙美麗藍眼睛的幽靈侵擾的她心神的同時,她也藉由在堡中找到的一本日記,對她的英俊鬼魂有了較多的瞭解。
(其實 Beth 找到的日記總共有三本啦,只有頭一本才是 600 年前 Duncan 用拉丁文親手寫下的,其他的兩卷則分別是 17 和 19 世紀,MacDougall 家的後代子孫所翻譯的版本。Beth 所讀的就是十九世紀的英文譯本)

這天,在 Beth 搭船(補註:Castle Blackstone 是坐落在小島上,出門得搭小艇才行)前往村子的回程途中碰上了暴風雨,船身翻覆,我們的鬼魂成功地讓自己「實體化」之後從水裡將她救起。
Beth 清醒後,驚恐地發現她竟置身在另一個年代,而且她英俊的蘇格蘭鬼也不再是一具幽魂,而是真真實實的血肉之驅!

Beth 完全記得自己是來自 21 世紀,也記得發生 “船難” 之前的每一件事,當然更清楚記得她的鬼魂。她唯一不曉得的,是她如何會來到 600 年前蘇格蘭。
「有血有肉」的 Duncan,對 1408 年以後的未來當然已無任何記憶。
不只如此,Beth 還發現她竟然從平凡的布丁小姐,變成了黑石堡領主 Duncan 的第四任妻子……

Beth 要如何在男尊女卑、妻子必須對丈夫百依百順、沒有咖啡沒有電話的年代生存呢?
就算她可以忍受沒有衛生棉的不便,但她該怎麼有辦法過著沒有化妝品來 “遮醜” 的日子呢?

更重要的,她該如何不讓自己期望像 Duncan 這樣的男人,會愛上相貌平庸又無波的自己呢?:

我認為這本 A Man in A Kilt,比起系列的另一本書 A Rogue in A Kilt 好看,步調較快,劇情也比較有衝擊性。有令人傷感的橋段,但整本書的喜感也很足,兼具輕鬆和嚴肅,不會相互牴觸。
將 Beth 帶回 1408 年的蘇格蘭的媒介,乃是一枚戒指。它如何跑到她手指上,以及它和 Duncan 被下的詛咒的關聯,這我就不透露了,有興趣的童鞋請自己看囉。

女主角 Beth,真是個讓人發噱的角色。看到她的姓氏時,我差點被口水嗆到。不是因為我愛吃布丁,而是無法想像有人會用這個姓。
她稱呼自己 “plain as pudding” Pudding,已經夠好笑了;當我看到她告訴 Duncan:「現在我的名字裡有兩個 MacDougall 了」的時候,更是忍不住噗哧出聲 (竊幸嘴裡沒嚼東西)。
顯然 Sandy Blair 女士有替女主角取怪名字的癖好,因為她的另一本書 A Rogue in A Kilt 也是(Birdalane 這名字還引來一些好奇的讀者討論呢,作者曾上 AAR 討論版解釋其義)

本書男主角 Duncan 曾經娶過三個妻子的設定,是一開始讓我舉棋不定,猶豫著該不該看這本書的原因。
現在呢……我可以了無遺憾地說我很高興自己看了,沒有因噎廢食。
然而喜歡是一回事,冒犯到我不很纖細的神經,又是另一回事。

年紀才 30 歲,就已經當了三次鰥夫,這種輝煌紀錄在曼曼裡並不多見哪!
三樁婚姻,都是 Albany 公爵基於政治利益而強塞給他的。雖然互不相愛也缺乏熱情,但至少他的第一任妻子是個安分守己的好女人。她死的時候,Duncan 甚至為她落淚。

第一任妻子屍骨未寒,Albany 公爵就塞了第二個妻子給他──這回是個來自修道院的,年僅 15 歲的小新娘。結果呢,Duncan 執行丈夫權利和她圓房之後的隔天,那個宗教信仰狂熱的小新娘,居然就自殺了(從城垛往下跳吧,不太記得啦)……妳們可以想像這對 Duncan 的自尊和良知,是多大的打擊。
雖然知道中世紀的人都很早婚,特別是女孩家,14、15 歲嫁人是很正常的,但是瞧見 Duncan 這麼快就和他的幼齒小新娘圓房,依舊讓我不是滋味。

他的第三次婚姻,甚至糟過第二次。第三任妻子愛的是別人,咬牙忍受她的床笫義務,可憐的 Duncan,被戴了綠帽,被刺了一刀,差點把命也賠上。 (呃,是因為 Beth 他才 “繼續” 活下去的)。
Beth 來到 15 世紀的時候,Duncan 的第三任妻子才剛死沒多久,他肩上所挨的那刀傷口發炎潰爛了,如果不是 Beth 的干預,他絕活不成。
話說回來,這就是 Beth 被神奇的力量帶到 15 世紀的原因:讓 Duncan 得到救贖啊!
Beth 趕走那名蠢庸醫,並且用膝蓋踹了阻止她進入房間的 Angus ( A Rogue in a Kilt 男主角) 的鼠蹊,不是很酷嗎!

誤解,在這本書裡佔據了很大的篇幅。所幸作者烹調道菜所用的材料,很容易入口,因此我不必擔心消化器官受損。

Duncan 嘛,在前面三分之二裡的大半時間,都認為 Beth 瘋了,或至少神智錯亂。她的行為舉止怪異不說,還瘋言瘋語講了一大堆他聽不懂的話,包括那天馬行空到匪夷所思的幻想症。齁齁,這不叫心智失常,那又該叫什麼?  
他甚至打算將她拘禁起來(他慷慨提供的舒適牢房,已經在如火如荼趕工擴建中了呢),讓她得以舒服地安享所剩不多的歲月(他的三個妻子都這麼薄命,能怪他悲觀嗎?),這是身為丈夫對妻子應盡的義務,Duncan 告訴自己。
哈哈哈,我每次看見「趕工中的牢房」這字眼被提及的時候,就和我看見 Duncan 以憐憫的語氣說 “the poor, addle-head lass” 時一樣,嘴角和肚皮都會開始顫動。

又比方……Beth 向黑石堡的 steward 的妻子 Rachael 要求喝杯水 ── a glass of water──,困惑了一會兒之後作出恍然大悟的表情然後熱切地點頭說她了解的 Rachael,在數分鐘後送過來的,卻是一壺(鍋?)熱水和一面鏡子。
要命,我快笑昏了。

在這本書裡我們瞧見了 21 世紀的摩登美語和 15 世紀的蘇格蘭古語彼此對峙的場面,兩者的差異和因為語言而造成的誤解,頗令人莞爾。

至於中間部分幾個接踵而至的大誤解,吞嚥就比較費力氣了,因為它們殺傷力很強。

一次是兩人圓房後的隔天早上 Duncan 睡醒之後,看見 Beth 拿刀在剃腋毛,他當下以為她要自殺。基於他第二任妻子就是在新婚夜的隔天自盡身亡的,難怪 Duncan 會作出這種可怕的推論。
在經過了那麼圓滿美妙的新婚夜之後,Beth 輕生的舉動在 Duncan 眼中,是一種彷彿心臟被擰碎般痛苦的背叛;明白自己如果晚一分鐘醒來就可能救不了她,這份驚恐更是導致他會如此狂怒的原因。

另一次,則是 Beth 用手指上的那顆戒指,要向他證明她所告訴他的一切都是事實。
在他驚駭的注視下,Beth 從血肉實體轉變為蒼白透明的幻影的那一幕,可把他嚇壞了。他會作出什麼樣激烈的反應,是不難理解的。

上述的第一次大誤解,讓他氣到險些動手打她。另一次,則讓他驚恐到差點用劍將她劈成兩半 雖然情有可愿,我也願意站在 Duncan 的立場替他的粗暴行為辯護,但這不表示它們可被「聳個肩,然後輕易忘卻」。

這還不把當他了解 Beth 並非要尋短,是他妄下錯誤結論,他正準備搖尾乞憐求她寬恕的時候,Beth 瞧見他和他第一任妻子的妹妹 Flora 互相擁抱的曖昧場景加進去(他是無辜的啦)。Flora 的興風作浪,製造了另一個誤解,這下 Duncan 豈不跳到黃河也洗不清了?(Flora 甚至還參予了綁架 Beth 的陰謀,而這一切只為了報復 Duncan 不肯娶她。早知如此,Beth 應該讓她被肉噎死算了

幸虧上述的幾個大誤會很快澄清,沒有持續太久,也沒有雪上加霜替兩人製造更深的裂痕和嫌隙。Duncan 有乞求她原諒,道歉的誠意很夠態度也謙卑,我們的 “poor, addleheaded lass” 也沒有太軟骨太輕易饒恕他……這些都是我很感激作者的地方。

給 4.5 片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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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rley Kar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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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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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 2 篇評鑑,這是第 1 - 2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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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評比:5葉

Sinclair和Quincy從第一頁開始就「對」上了!
Sinclair是媽媽眼中的乖寶寶,僕人心中的好主人,但是因為爸爸不爭氣(跟人爭執還自殺,雇了壞秘書家產差點被淘空),又被傳殺了跟父親吵架的人,認為自己是家醜,於是到海外從軍,一走五年,因為腿受了重傷,才被送回倫敦,在家坐鎮當侯爵。Quincy是男爵的女兒,因為父親不善理財,敗光家產,男爵死後因為沒有兒子繼承,所有家產被國家收回,身為長女她必須扛起撫養祖母和妹妹的責任,便毅然改裝男生以便工作養家。Sinclair有個小弟是肺炎死的,Quincy的媽媽是因為生弟弟時難產死的;Quincy一直住在鄉下,為了找工作方便,三人才搬到倫敦,Sinclair也一直住在鄉下別莊,一直到受傷後才在倫敦休養;Quincy一身傲骨,工作能力超強,Sinclair善良體貼但是榮譽心超強;Sinclair掰咖後向人求婚被譏為跛子,Quincy剪短髮改男裝後未婚夫以個性不和退婚……兩個人還真是絕配!
非常喜歡兩個人交往的感覺,在天天接觸中變得不可或缺。因為兩人的互動是全書的主線(幾乎沒有支線),所以這一本是最近難得讓我逐字逐句細看的小說,唯恐錯過兩人之間的一句對話或發生的一丁點小事。
喜歡倒數第二頁Quincy在舞會中當著眾人對Sinclair大聲說「Would you marry me?」
作者的筆法讓我看得很順暢,雖然故事沒有太大的起伏(也沒有滿場的福利),但還是讓妳很想知道下一頁發生了什麼。看了各網的評鑑,有的讀者認為結局應該要加一段他們婚後如何,看完才有滿足感。但我覺得這樣結束也很好,因為作者的第二本要寫這一本完全沒有出場的Sinclair的弟弟Anthony,應該會寫在第二本的故事裡吧。(第二本Kiss from A Rogue已出版,還未買到)為Karr女士的處女作鼓掌,滿意的5葉!
: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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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曼史是我最「沈重」的愛!

4
我的評比:4葉

哇,許久沒看到這麼“清純”的歐洲歷史羅曼史了 8-)
不免納悶,這真的是 Avon 出版社的作品嘛 :-O

男女主角從頭到尾都沒有跨越那道防線。整本書只有一小幕......有含括重要部位的愛撫場景。
但我卻認為這本書很好看。缺乏福利場景絕不是敗筆。

Shirley Karr 的這本處女作 What An Earl Wants 雖然是幾個月前才上路的新書,不過它卻是 Romance Writers of America 2001 年度的 Golden Heart 獎得主。

它的原名是 The Matchmaking Earl,是屬於傳統攝政類的小說,內容甚至更清純。後來被 Avon 相中了,簽下合約後 Karr 小姐將之重新改寫。故事內容沒變啦,只不過添加了許多支線和情節,可能還包括一些原本不存在的人物,因此將原本只有 200-250 頁左右的攝政曼曼,延長為將近 400 頁(這本書字數特別多,排版得非常紮實)的長篇歷史羅曼史。我猜篇幅應該比原先增加了近一倍吧!

原本的書名很俏皮,個人認為比 What An Earl Wants 還貼切,呵呵呵。
雖然男主角從沒有刻意作媒,但在他屋簷下工作的僕人們還是一對接著一對比翼雙飛。:-O

這本書上市之後在各網路書店銷路都相當不錯,對處女作來說可以算旗開得勝了。

如果妳對對女扮男裝的故事有興趣,請繼續不嫌棄地往下讀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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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jamin (Sinclair 伯爵)去年剛拖著重傷的腿由戰場返回家園。他受創的腿並不是唯一困擾他的地方,因為就在不久之前,他的秘書一聲不響的離職了,帶著一個女僕私奔前往美國。眼見辦公桌上疊得層層高的凌亂文件,一個頭兩個大的 Benjamin 知道不趕快找個新秘書是不行的。當這個戴著眼鏡,談吐直率的年輕人 J. Quincy 來應徵秘書職缺的時候,他沒想過自己會挖到大瑰寶……

Josephine Quincy 是個男爵之女,過去五年來作男孩打扮,協助父親處理產地事宜。她父親投資不當造成家境拮据,祖母年事已高,妹妹體弱多病,不久前父親病逝了,她們祖孫三人不得不住進租來的簡陋小公寓。她的目標是努力存錢,在鄉間買幢小房子,才能在冬天來臨前帶著肺部衰弱的妹妹遠離倫敦。所以這份秘書職務,對她來說是個黃金機運。
(她的妹妹 Melinda 沒發病的時候看起來倒是挺健康的,而且也努力作針線活來貼補家用。她們的法國祖母嘛,則是個睿智開通的老婦人)

很快地,Benjamin 了解到這年輕小夥子雖然嘴上無毛,辦事卻很牢。Quincy 以具體行動證明了自己的能力,而他驚人的辦事效率令 Benjamin 目瞪口呆。Benjamin 或許欠缺敏銳直覺,但辨識良駒的伯樂眼還是有的。他估計需要花上好幾天時間才能整頓好的那一團混亂,Quincy 卻在短短幾個鐘頭內就處理得井然有序。
不只如此,Quincy 還發現了……原來在 Benjamin 從軍的那幾年內,他的秘書作假帳私吞了一大筆鉅款!

Benjamin 雖然不是女性權威,也已經很久沒和女人親密過,但還是認得出什麼是女性曲線。在 Quincy 「就職」的第一天,我們掰咖的 Sinclair 伯爵就識破她的偽裝了。
(所以說啊,扮男裝的秘書在眼尖的雇主前,絕對不能不穿外套,更不能背對著雇主彎下腰來做事,否則鐵定穿梆 :-O 。)

原本他當場已要將 Quincy 解雇的,但 Quincy 的卓越辦事能力令人嘖奇不說,他家裡那些懶散的僕役也因這個年輕人的來到而變得“勤奮”起來。
最不可思議的,是 Benjamin 母親神奇的轉變──打從五年多前丈夫過世之後就大門不出的她,居然在和 Quincy 見面後就精神抖擻地走出房間,並且換下半喪服,穿上亮眼的衣服,準備參加社交聚會。
再加上,他必須查清楚他的前秘書到底私吞了多少錢,那貪婪傢伙的欺騙魔爪伸得有多遠。

所以,我們的 Sinclair 伯爵和 Josephine Quincy 達成協議。他不拆穿她也暫不打發她走路,而是允許她繼續偽裝下去──直到她揪出每筆假帳,查清他的財物損失為止。
那表示,以 Quincy 的工作效率,最多幾個禮拜就可完成。

是的,他原意只是要雇用 Quincy 幾個禮拜。他不可能就這麼把一個十九歲的未婚女子留在身邊,不是嗎?萬一她的身分被知悉了,必會招徠醜聞。
Benjamin 曾和 “醜聞” 這字眼沾親帶故過一次。多年前父親自殺,以及之後謠傳他殺死了父親的死對頭所帶來的醜聞,讓他母親自此與外界隔絕,也使得他為了避開輿論而逃到戰場去。他已經夠紊亂的生活裡最不需要的,就是再面對另一樁醜聞。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Benjamin 在答應暫時雇用 Quincy 的時候,並沒有預期到 Quincy 會為他的生活帶來那麼多驚奇和變化,且在他心湖打起水漂,漣漪不斷……

兩人一起工作的共處時光,鑄造出了友誼。兩人之間有一種奇妙的默契,他發現自己賞識她的辦事能力,喜歡她的機伶才智,享受她的陪伴。沒有多久 Benjamin 就明白,她是多麼特殊的寶藏,而他除非是白痴才會任她從他身邊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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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女主角 Jo 很讚!聰明伶俐,辦事牢靠,懂得投資,個性務實卻又感性,不是那種只會賣弄風情或神經質的姑娘。她或許不是剽悍的亞馬遜女戰士,但絕不怯懦。

雖然在最後幾十頁她終於換上女裝後,我覺得她似乎變得,呃,稍微柔弱了一點。
但也只有一點點。

Benjamin 向她求婚的時候,Jo 原本的歡欣之情,被可能為他帶來醜聞的恐懼所淹沒了。
我對她用 “拒絕接受求婚來保護他” 的做法有點小怨言,但也認為 Jo 的顧慮和憂忡並非多餘。Benjamin 和他母親受的不公平之罪已太多了,她寧可犧牲幸福也不願讓心愛的人再度受到輿論傷害。

嗯,聽起來有點殉道,高貴得令人想吐血,是不是?
不,我並不這麼認為耶。她的思考方向和舉止表現也不會讓我感到是慷慨赴義的犧牲者。也許是我從一開始就很喜歡她,因此沒把這個當作非必要的殉道情操吧。

(至於剛繼承伯爵頭銜的 Benjamin 在醜聞發生後便逃往戰場,我認為做法有點懦弱。但他在這本書裡....嘻嘻,太可愛了,因此不會太怪罪他啦)

雖然,Quincy 的女兒身早已不是只有她家人及她雇主才知道的秘密了.....但.....
當 Benjamin 的母親闖入房間,看見秘書 Quincy 坐在 Benjamin 的大腿上時,妳們可以想像 Jo 驚恐的表情 :-O
當精明的 Lady Sinclair 表示她從 Jo 受雇的第一天就知道她是女孩(因為長得很像她祖母)時,妳們可以想像 Ben 目瞪口呆的模樣  :-O

本書的 男主角Benjamin, 真是我所看過最虛弱的男主角了! :-O
他的腿傷曾相當嚴重,醫生不但告訴他無法行走了,甚至還要鋸斷他的腿。
憑著頑固的意志力,他保住了那條腿,雖然就此掰咖,但至少可以走路了。甚至可以在舞會裡跳華爾滋。
然而……這條腿也帶給他相當大的折磨,甚至不只一次害他跌跤(一次是在自家門口從馬車門邊跌下來;另一次則是要追拂袖兒去的女主角,而摔倒在地上),可憐哪,需要兩個腳伕將他抬進屋裡,還得承受聽見女僕格格吃笑的羞辱。 :-)
(還有一次,是最後一章裡蜘蛛女 Serena 造的孽 :-O

此外,有一大部分的時間,也就是在故事後半部裡(當他在大雨中墜馬之後),他是在病厭厭,重咳不止高燒不斷的悽慘情形下度過的。熬了滿久,才逐漸痊癒。

沒錯,比較起來,女主角 Josephine是那個強壯的一方。 :-O
如果妳喜歡的是鋼筋鐵打的硬派男主角,那麼 Benjamin 躺在病床上和需要僕人攙扶進屋的模樣,可能會讓妳感到失望哦!

我是不會啦。真的,他的虛弱讓我滿心疼的,他是這麼可愛的一個男人,敬愛母親,尊重朋友,關心僕人,不滴桃不愚蠢,雖然受過傷害但並不就此憤世嫉俗,敢愛也不吝嗇於表達。

更別說,他那 matchmaking 的天賦。哈哈哈。他的朋友謔稱他為 Matchmaking Earl,就是因為他的僕人們接二連三地配成對,而這些 “羅曼史” 都是在他從戰場返回後發生,始自他那個私吞鉅款的前秘書,到他的貼身僕役,最後居然連他的管家和廚子都送作堆了 :lol: 。情況好噱哪,在他鼻子底下演出的愛情戲碼那麼多,僕人配成雙之後一對對攜手離開,難怪他三天兩頭就得雇用新腳伕新女僕,哇哈哈 :lol:

就是因為他的貼身僕役和女僕私奔離職啦,所以在他生病的那段期間,Josephine 才會充當起他的私人看護,不眠不休地照顧他一切需求。他在昏迷時的囈語,呢喃的都是 Quincy ( Josephine ) 的名字,而 Josephine 在他病床邊照料他,服恃他,講床邊故事,在他差點因肺部的痰而窒息的時候給予急救……整個過程甜蜜得令人心痛。
我尤其愛,當他可以正常呼吸之後,他雙臂環住她的腰部,臉埋在她胸前,她的淚水滑下臉頰,說道:「永遠別再這樣嚇我了,知道嗎?」←很常見的一句話,我卻看不膩。

前述的這些場景及後續發展,都極為浪漫。故事的步調很緩慢,但兩人的相處溫馨、自然、恬適,不是建立在肉慾的層次,而是互信互重,自在和諧的友誼。情慾當然會有,但從不是主要著墨點。我喜歡這種純情的相處,談心非談性。要我相信他們的愛情能天長地久一點也不難:他們對彼此的喜愛、珍惜及尊重,維持五、六十年是不成問題的。

書中有幾處我覺得太方便的巧合。比方說曾經以他是跛子為由拒絕他求婚,而嫁給一個年邁公爵的虛榮女子 Serena,竟然和 Josephine 是童年鄰居。或者該說是童年冤家。
Serena 這個想吃回頭草(要誘拐 Ben 當她的情夫)的蜘蛛女製造了一些小麻煩,Benjamin 在她拜訪的時候故意用一連串激烈的咳嗽來使她的魔爪遠離他,實在太好笑了!
Josephine 也不是省油的燈。她設計擺了 Serena 一道,真大快我心啊!(有點不光明磊落啦,哈哈,但是蜘蛛女活該 

Benjamin 並不愛 Serena,只是那時剛從戰場回來,他覺得是替自己找個伯爵夫人的時候了,Serena 的美貌迷惑了他,所以他這傻瓜就開口求婚了,結果公開遭到羞辱。當然,這些都是在他的“秘書”Quincy 進入他生命之前的事兒了,所謂塞翁失馬焉知非福啊!

另個巧合是,女主角的祖母,竟然與他們的新房東 Lady F 是舊識 ( Lady F 當年的婚姻還是 Jo 的祖母作的媒呢 )。
這個 Lady F 的兒子,是 Benjamin 的好友,一起參加過對法戰爭,然後瞎了一隻眼睛

說到這裡……Benjamin 的另一個朋友 Palmer,也是屬於重殘族的──缺了一條手臂。
儘管我很高興 Benjamin 沒被截肢,但腦中還是不免浮現了「重殘三劍客」想像圖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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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ie Iv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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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4.6片葉子,獎勵一下新作家,就4捨5入鼓勵囉!
我這一篇是遲來的加持啦~

感激阿官之前的樂樂長抱抱,讓我這次可以簡短的寫下我的感想~首先我沒那麼討厭女主角ㄋ,畢竟是同類,所以我一向對女主角多了一點寬容囉~
我讀到男主角不小心害女主角受傷,消失ㄧ星期後回來,又故意粗暴對待她時,實在是恨的牙癢癢,就算不懂得憐香惜玉(當時男主角還未看出Morganna的女兒身),但知道自己是罪魁禍首,至少也要表示一下歉意吧?
說到女主角,我覺得她一直拒絕男主角算情有可原ㄟ,誰叫Zander的大哥,也是族長是她滅族的兇手,將心比心,誰都不願嫁給一個讓自己毀家滅族的兇手的家人吧~
不過Zander最後在 Morganna 完全不吐實的情況之下,仍然查出真相並召告族人,要為他親愛的老婆血刃兇手的表現,讓我對他之前的豬頭,完全釋懷,當然還包括給Morganna的禮物,讓我更是無法不喜愛Zander~我也無法抗拒深情的男主角~
關於Morganna的設定,我個人也覺得有些過分誇張了,就算武藝再怎麼高超,怎麼可能力氣也會贏男人,這就違反了生理學吧?還有,既然一付鐵石心腸的樣子,還會動不動就哭?
除去這幾個缺點之外,我覺得這本作者初試嘀聲之作算是成功,主角設定不同凡響 ,以後若有新作我也會考慮捧場~
因為這本書對我來說也是一份禮物,希望有興趣的童鞋,別害羞,留個言和我聯絡,畢竟就像阿官說的"好書要讓更多人分享"~ 當然也更謝謝ㄚ官,介紹這位新作家給我認識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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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是挑剔的West Romance愛好者來自Formosa

 

4
我的評比:4葉

先來談談我覺得比較特殊之處吧。

扮男裝的女主角隨手一撈都是,其中不乏像這本書女主角 Morgan 那般高而勇的女悍將。比方說我讀過好幾本有關古代女戰士啦,賞金女獵人啦,或現代女警啦等等的故事,女主角們各各膽識過人,身手非凡。
但 Lady of the Knight 的 Morgan 豈只高而勇,豈只身手矯健而已!
她根本就是個跑遍天下無敵手的大力士
而我所指的,可不只是她手臂的力量而已喔。

擲飛刀,她百發百中。射箭,她百步穿楊。拉彈弓,她一石中鵠。劍術比鬥,她是箇中翹楚。反正是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沒有任何武器是她無法掌握,也沒有人能超越得了她。這些都是她異於常人的天賦。她在成為 Zander 的侍從之後很快地替自己贏得了 “狩獵之神” 的聲譽,因為她刀刀箭箭命中目標,從不曾失手過。

說她比男人還強壯,並沒有誇大其詞。個子比多數男人高(這妳們甭猜也知男主角是少數幾個比她高的人),力氣比一般男人大,也比任何男人都更有女人緣。

比腕力,她不輸給男人。
論體力,連比她高壯的 Zander 都贏不過她。
兩人多次的「伏地挺身」競賽,都是她得勝。

(是 “真的” 伏地挺身喔,不是我們所用來形容的那種同樣激烈的床上運動啦。咳咳咳,在他終於得知她的真實性別後,兩人的伏地挺身活動當然由單純的地面,移向更 “舒服” 的床面啦

Morgan 雖然瘦,但渾身是結實的肌肉。不只有臂肌,還有腹肌。反正就是我們在電視上看到的那種肌肉橫生的健美小姐身材啦!
年輕女孩們用夢幻的仰慕眼神注視她,用飢渴的眼神召喚她,甚至對她毛手毛腳。齁, Squire Morgan 在脂粉陣營中,比她的主人 Zander 還吃香。

然而她雖然不像人類,卻終究只是個血肉凡軀,並非沒有弱點。
她所珍惜的長辮子是她的弱點之一。(那個時代男人蓄長髮紮辮子是很常見的吧,我猜
男主角就是以剪掉她辮子為威脅,逼頑抗不屈的她服從。

我不能說喜歡 Morgan 的個性,但還是不由自主地被她所吸引。

Morgan 是個宿命論者,多年來,復仇是她存活的唯一目標。她把自己訓練成毫無感情的 Killing Machine,甚至打算在替家人族人復仇之後,就自我終結生命,或至少與敵人來個玉石俱焚。她對 Zander 揭露她的身世時曾說過這麼一句話:她不怕死,只怕活下去。對她來說活著遠比死亡困難,也比死亡需要更多勇氣。
Zander 是她急欲毀滅的仇敵的弟弟,在她相信他們不可能擁有未來的時候,如何敞開心胸面對這份感情?

****************************************************************************

再來談談這個後半部裡可愛癡情到不行的男主角 Zander 吧。

這個蘇格蘭佬不是我們都習慣的領主,而是 FitzHughs 六兄弟的老么,依他哥哥們的說法,也是最遲鈍的一個。他的小哥 Plato 說他們的娘給了前五個兒子腦袋而非相貌,給了她么子 Zander 美貌和魅力卻沒給他智慧。

哈哈哈,說 Zander 遲鈍並不假。他的哥哥幾乎一眼就猜出 Morgan 是女孩,連那個自作主張協助 Morgan “作戲” 的胖妓女都不費力就洞穿了她的身分,Zander 卻居然從沒看出來。

果然不是普通呆鈍。 ( / )

(那個胖妓女是他們前往作客並且讓摩根參加競技比賽的伯爵府的僕人啦。這段情節很好笑,Morgan「一夜五次」的旺盛精力被傳開後,這位俊秀的 Squire 的傳奇聲譽更是 Hi 到最高點啦

原本脾氣好又開朗,把縱情享受生命當哲學的 Zander,在他的新 squire Morgan 走入他的生活之後,他所熟悉的世界就此顛覆了。他發現自己面對了 Morgan 的不尋常稟賦所帶來的連續驚奇和勝利榮耀,卻也在發現自己日復一日被他的 squire 吸引時,陷入了迷惑驚恐的痛苦深淵。

我正準備提到的這點,是另一個我覺得比較有特色的地方。

被扮男裝的女主角吸引的男主角很多,有些就和這本書的男主角一樣,在以為她是男孩的時候,卻仍情不自禁地對她產生慾望。也一樣都很努力抗拒,明智地保持距離減少彼此碰觸機會。
但是,在深信女主角是男人的時候就不可救藥不可自拔地「墜入愛情海」,甚至兩度失控親吻她的男主角,則少如鳳毛麟角。

我們性向從沒有偏歧過的男主角所做的 “傷風敗俗傻事”,並不僅是親吻他的 squire 而已。
他甚至在所有的抗拒努力都徒勞無功之後,
對他的 Squire「告白」他的愛!儘管這份不正常的感情令他驚恐又嫌惡。知道 Morgan 和那個胖妓女上床之後,他嫉妒得抓狂,暴躁得像一頭受傷的熊。

發現自己居然愛上他的 squire,對 Zander 這麼一個陽剛的男人來說,心裡的恐慌和憤怒是不難理解的,這也是導致他一連串盲目行為,情緒陰晴不定,對待 Morgan 的態度時而溫柔時而殘酷的原因。Morgan 不只侵占了他的心,還扼殺了他對女人的需求。

他試了,真的什麼方法都試了。他去找妓女尋求發洩(而被迫隨行的 Morgan 則站在門外等候,裡頭的聲音清楚傳入她耳中),卻連旗竿都無法豎立。在他終於控制不住而親吻 Morgan 之後,他狂怒地將她推倒在地後拂袖而去,一離開就是一個禮拜,在這期間還以閃電般的速度替自己找到了一個未婚妻。

他甚至去找神父告解,希望上帝能赦免他錯愛的罪孽。(結果碰到的卻是個比他更需要救贖的無恥神父

Zander 會選擇那個伯爵千金當妻子,是因為她的黑髮和某些特質和 Morgan 很像。他不能碰觸 Morgan,但需要找個與 Morgan 相似的代替品。

「我會用我妻子的身體來宣洩慾望,但我的心只屬於你一人。」←這是當 Morgan 知道他訂婚之後,他對她所說的話。他對自己以及對她坦承他的愛,明知是禁忌,他卻無法抽身了,也發誓不會容許 Morgan 離開他。

Zander 送給 Morgan 一把雕著他氏族氏徽的小刀--Dragon Blade--當禮物,妳們知道為什麼嗎?
他送這個 “定情物” 的目的,是要求她在他控制不住而再度碰觸她的時候,使用這把刀子來對付他!
不只是對付他,也包括了 FitzHughs 家族的每個膽敢接近她的男人。

在 Morgan 從英國對手手中贏得最拿手的射飛刀比賽之後,她成了蘇格蘭人們眼中的傳奇人物,並且被男男女女仰慕者重重包圍,寸步難行,需要 Zander 幫忙殺出重圍。族裡的年輕男孩們前仆後繼要求著當她的學徒,渴望追隨她的腳步,並且把她視為模仿偶像。年輕女孩們聽聞了 Squire Morgan 的床笫功力就和她擲飛刀和劍擊的技巧一樣驚人之後,全都急於奉獻她們的少女芳心

蘇格蘭國王 Robert The Bruce 致力於化解氏族間的紛爭,把所有的氏族聯盟起來,好強化蘇格蘭這塊多年來飽受英國欺凌的領土的力量。Zander 是蘇格蘭王的親信和忠臣,不遺餘力地協助新王尋求讓氏族結合起來的方法。
神奇的 Squire Morgan 在短短的數個禮拜時間,就完成了他們花了數年時間都無法辦到的事。
而她甚至沒有刻意要麼做,也從沒想過被她視為謀生工具之一的飛刀技能,竟會替她製造出讓後人津津樂道的傳奇……

****************************************************************************

第一本處女作就做出這麼多「非傳統」的設定,作者 Jackie Ivie 算是鋌而走險哪!

呃,我這長舌婦還沒講完啦
先喘口氣,晚點再來貼出我有所怨言的部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續上文==

這就來列舉出幾處讓我略有怨言的地方。

首先,這本書雖然是第三人稱,但實際上卻根本就是第一人稱的另樣版本。整本書從頭到尾,完完全全都是以女主角 Morgan 的觀點去陳述。沒有男主角和其他角色的觀點,意謂著任何一個場景都有她。

起初,這滿困擾我的,男主角的想法我們無法窺悉,只能藉由他和女主角的互動以及女主角的眼光去揣測他的心態。他的一些矛盾舉止,忽冷忽熱,反覆無常的行為,時而讓人摸不著頭緒。讀者當然很快就知道這是因為他發現自己愛上了他的 squire,恐懼之下才會有那些憤怒殘酷的舉動。

隨著劇情發展,完全用女主角觀點去敘述的這點,已不再對我的心理構成障礙了。
特別是「看」見了 Zander 對 Morgan 掏心挖肺,可說是把自己的五臟六腑放在盤子上遞給她之後。

再來,女主角雖然行為舉止剽悍,冷硬冷血,但是竟然動不動就會淚眼滂沱!
我不誇張,她真的很愛哭。「淚水蓄滿眼眶」「滾燙的熱淚滑落臉頰」這些敘述,不曉得出現過多少次。相信我,我對 “淚汪汪” 的女主角是沒啥偏見,畢竟我自己都是愛哭鬼了。可是 Morgan 的淚水卻一而再再而三激惱我,不只因為幾乎都是她的頑固所導致的,也因為那些軟弱的眼淚總是湧冒得太快,太頻繁,和她被刻劃出的堅毅強悍形象產生矛盾和衝突。

我正在講的不是一個因為環境而必須穿上男人衣服以偽裝身分的普通女主角。而是一個自四歲起就失去正常童年,並背負著母親和姐姐被強暴的夢魘以及害死姪子的罪惡感,十歲時父兄及整個 KilCreggar 式族被敵人屠殺後就誓言復仇,鍛鍊出堅硬的肌肉和刀槍不入的心,能夠眼睛眨也不眨地殺生(獵食),不怕痛也不怕死的女人。
英勇的女戰士當然會有眼淚,但在多年的嚴苛環境下生存,她應該早就學會了控制自己的情緒,不可能那麼輕易就臉紅,迅速地就淌淚,否則怎麼有辦法在姓別不被識破的情況下活了那麼久?

她的淚水和赧顏次數,在我看來真的很不搭調……

此外,我能了解她的顧慮,也很同情她的處境。然而,在 Zander 對她表白情意之後,她依然固執,繼續隱瞞自己的性別和身分,不願給予相同的坦誠。我沒有要求她堅固的心牆必須立刻倒塌,但是最起碼在目睹他的痛苦之後,她可以展現一點憐惜或慈悲,而非只顧著自己的復仇使命吧!
她明明知道簡單的一句「我是女孩」就可以終止他所受的可怕煎熬,卻仍保持緘默,不在乎在這情況下沉默是最無情的凶器。她的頑固讓我火大,她的自私讓我磨牙,她的冷血讓我寒心。
更別說她的沉默還可能會拆散另一對相愛的人。
她對 Zander 的小哥 Plato 的百般乞求皆無動於衷,或者該說不讓自己軟化。

好個鐵石心腸的女人。

雖然,我對 Zander 的未婚妻和他小哥 Plato 這一對的感情前途實在不看好,大概與 Plato 一些不太合理的怪異作為有關吧。
但 Plato 確實是讓 Morgan 終於(好久之後的終於!)決定向 Zander 自白的大功臣。如果沒有他用邪惡的言語凌辱強迫 Morgan 認清事實,強迫她體驗 Zander 的 “感覺” 的話,誰知道這個沒心肝的女人還會保持緘默多久?
:cry:

還有另外一點滿匪夷所思的……相信嗎,Zander 的馬居然也叫 Morgan!
好吧,幫愛馬取名字的男主角一大堆,但是多半都是取些比較能彰顯出良駒特色的別名,比方說撒旦啦,閃電啦,或是神話中的名字等等。有哪個男人會把馬取 Morgan 這種名兒?
就算要取普通人名好了,但別的不選,卻偏偏挑上 Morgan 這名字。很明顯嘛,作者是刻意要製造出人馬同名的巧合和笑點。侍從和馬共享同一個名字,不是很鮮嘛?
但我不覺得這有何幽默可言。每次瞧見作者用 Morgan The Squire 和 Morgan The Horse 這些字眼來分別兩者,我就忍不住兜轉眼珠子,暗罵 Zander 何不把他的馬改個名字算了。

我上面那篇文章裡有提到,Zander 在故事前三分之一處,曾做了件人神共憤……呃,有點言重了,好吧,說是 “很滴桃” 的事好了。
我不詳加贅述了,只能說在
Zander 第一次親吻她的時候,他失去控制的不只是慾望,更包括了他的脾氣。

他脾氣失控下的粗暴動作,導致 Morgan 的頸椎嚴重受傷。他離開的那一個禮拜,Morgan 飽受背椎劇痛之苦。結果他返回之後呢,不僅不心疼她的折磨,反而變本加厲強迫她趕路(就是這時他和哥哥帶領著族人前往XX伯爵府參加飛刀等比武競技啦)。最可惡的是,所有的人都可待在馬背上,Morgan 卻是僅有一個必須用自己的雙腿步行的人!Zander 因為怕碰觸她而不願讓她與他共騎一匹馬也就算了,竟然也不允許她和別人共騎。前者是自保,後者則是因為嫉妒,這兩個理由對 Morgan 而言,都是一種殘酷的懲罰。

雖然說他不知道 Morgan 是女孩,也尚不知情他是讓 Morgan 受傷的罪魁禍首,更不曉得 Morgan 傷的有多重,但這麼對待他喜愛的 squire,仍是很殘忍。他為他的失控而懲罰她,聽起來很不公平。 
不過至少在明白自己做了啥蠢事後,他有謙卑的懺悔了。之後就(啊,嘆息 )不曾再有滴桃舉止,而且一路癡情到底……

其實我認為 Morgan 並非完全是無辜的一方。如果她別這麼頑固這麼倔強,願意嚥下驕傲把受傷狀況解釋清楚,就可以少受一點折磨了。
但顯然對她來說,頸椎受傷之痛比不上她的自尊。
所以我才說她是
自討苦吃嘛....

對本書有興趣的童鞋讀到上述部分的時候,請別用書來蹂躪牆壁,一定要咬牙忍耐撐下去啊!
只要熬過這令人抓狂的章節,你就算通過包容力的考驗了,後頭有許多甜美果實,等著你品嚐呢。

至於逼婚的那一段……嗯,非常時期得採取非常手段,我很高興 Zander 這麼做了。
他一次次給她機會希望她能誠實招認,她打迂迴戰術不成就乾脆撒起謊來了。對那種死腦筋的女人來說,光有耐心是不夠的。Zander 的強迫也許會刮傷一些較感性讀者的神經,但可以確定絕不會是我。
不過啊,Zander 先前表現的那般駑鈍,這回卻輕易看出了她的腹中秘密。后后,這男人終究並不是空有美貌而無智慧的啦,也許。

蘇格蘭國王送給他們的“結婚禮物”……好 “貴重” 的一份禮啊!
嗯,雖說是一種酬謝與回饋,但還是有點太慷慨了,我認為。
但 Robert The Bruce 再怎麼慷慨,還是比不上咱們 Zander 給他的親親 Morganna 的特殊贈禮。

雖然那個贈禮名字太長太拗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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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的評比:4葉

1. 新作者的處女作

2. 全新書 $ 3.99 特惠價

3. 背景在 十四世紀的蘇格蘭

4. 女扮男裝 ( 事實上,女主角自幼就穿男孩服裝,以男孩自居,學會當時男人所需的一切求生技巧,玩刀射箭樣樣行,甚至還搜括死人身上的財物 )

5. 女主角洗劫男主角不成,反倒被他逮個正著,為了懲罰她 ( 他當然不曉得她是女人 ), 他強迫她當他的侍從 ( squire )。

6. 朝夕相處一段時日後,男主角發現自己竟然愛上了他的「侍從」--當時他對她男孩的身分深信不疑,完全認定自己被「同性」吸引了!當時內心的驚恐和掙扎可想而知。不能怪他辨別不出「Squire Morgan」是女孩,因為她既頑硬又強悍,行為舉止表現得完全不像女人。

(男主角 Zander 的父親曾是個領主,但多年前過世後,就由他的大哥 Phineas 繼承 FitzHughs 一族的領主位置了。
而 Phineas 也是女主角 Morgan ( Morganna ) KilCreggar 有滅門滅族血海深仇,她誓言要復仇的對象!)

***********************************************************************************

當初查閱到這些故事綱要的時候,渴望之情溢於言表。不只價格和新作者勾起我的興趣,女扮男裝也是我自少女時期就抗拒不了的設定。

如今這本處女作已讀完好一陣子了,長得令人打顫的報報也早已完工,但是困擾了我好久的問題--該給幾片葉子--卻仍未獲得解答。

男主角 Zander 除了前面某些場景表現的很可惡,作出了滴桃到讓我想摔書的愚行之外(稍後再來告訴各位他幹了啥蠢事),其他部分……啊,看到愛女主角愛得慘兮兮的男主角,總會讓我腿軟!
任何女人能夠擁有這樣的男人,應該可死而無憾啦!

對女主角 Morgan 的感覺就比較複雜了。許多時候,我很欣賞她的強悍,她的勇氣,她比男人更像男人的作風,她十項全能的高超技藝。
但不包括她那愚蠢的倔強。好幾次我希望能將她從書裡揪出來,看能否摑醒她那顆比花崗石還頑硬的腦袋  (啊,多可恥的暴力天性

不管對 Lady of the Knight 感受多複雜,有一點是很確定的:這是一本會停留在我記憶深處良久,不可能輕易忘懷的書。因為它有許多設定,都不會在一般的書裡碰到

先貼上這部分,等我認真考慮該怎麼評分,決定了葉數之後,我再把報報貼上囉(←警告:這一篇文章,真是很長、很長、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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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e Mallory 安妮‧瑪洛蕾

0
尚未灑葉
主要譯名: 
安妮‧瑪洛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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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的評比:2葉

看文案期待度很高,一直是欲看書單裡的書之一

結果,開始看就很想棄書,很痛苦地看完,內心並沒有因為看完一個好的故事而得到歡喜與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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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我也想給4.5葉。

細節的給分是這樣的:

劇情架構:5葉(完整、清楚、沒有拖戲、發展順暢)

人物刻畫:5葉(男女主角性格描述清楚、隨著劇情發展互動漸次深入)

對白互動:5葉(幽默、機智、清楚)

福利情節:5葉(節湊掌握到位、熱情卻不會太露骨、有豐富的情感及言語伴隨,我個人很喜歡)

懸疑情節:4.3葉(日記的部分非常引人入勝,可惜沒有更完整的發揮。壞女人的壞描述得可以更多,兇手讓人猜不到,真正出現後不太清楚為什麼他恨意濃厚的關鍵。)

翻譯:4.3葉(有小部分的福利情節動作跟對白來往讓人有點迷糊,影響整體的順暢度)

是一本讓人停不下來的書。男主角很吸引人,尤其他能穿透女主角外在,馬上看到她值得珍藏的那份智慧聰穎忠誠活力,我覺得很棒!他的悲慘過去帶了為親情的犧牲,雖然出身低,但是仍然秉持高尚的道德建立自己的天下,是個魅力指數很高的男主角。 女主角很像珍安筆下的女主角,外表不出色,內在卻透出光亮,勇敢、忠誠、聰明。

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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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ed me books, that's all i need. 

4
我的評比:4葉

這本書的簡介內容蠻吸引我,加上同學們好評,所以就買來看了。整體來說我覺得蠻好看的,故事發展也很引人入勝,讓我很想看到底兇手是誰。不過有點美中不足的是,我看不太懂男主角愛上女主角哪一點……

單看女主角和男主角,都是很棒的角色,女主角有珍安懸疑羅曼史中女角那種聰慧的性格。男主角又帥又酷又有很多秘密的個性、就是那種急待女主角來拯救的悲慘男主角。哪個女人不會被吸引陷入情網呢?但兩人感情的發展總覺得哪邊火侯不夠的感覺,有點過於平淡。不過懸疑情節我倒是覺得作者布局得不錯看。

總地來說,我覺得這本算是有品質水準的羅曼史,但還不到可給五葉的程度,我大概給個三葉以上,四葉未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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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就這個作者的書來說
這本書比之前兩本都來的緊湊有劇情~~更有很多熱情戲碼
女主角迫於無奈地去求助於男主角
接受了安排住進了男主角的房子
期間他們到處尋找線索~~熱情洋溢的活動也沒少
一直到最後真相大白~~
男主角跟女主角又回到各自原本的生活
女主角回家發現男主角在家裡等著她
雖然結局有點收尾太快的感覺
但依然是很甜蜜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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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的評比:4葉

會喜歡看懸疑小說,多半是因為它有更大的情緒張力,貪婪、愛慾、嗔恨,潛藏的犯罪心理到抽絲剝繭的解謎過程,當中牽涉的因與果,法律和正義的輕重拿揑,甚至不到結局無法得知的了然。
這是近期的單本譯品中,對男主角性格刻劃最沉的作品。蓋瑞就像現代版福爾摩斯一樣,自成魅力、自信、透徹人性,咄咄逼人,甚至帶尖酸的成為道德標竿,抨擊著當時整個英國社會,不論階級,矯情、勢利、墮落的人性黑暗面。
瑪莉塔則是一位親情的犧牲者,(噯!這讓人想起〈星際寶貝〉那句名言「没有家人是會被抛棄的」),所以即使在傳統父權的壓抑下,一無所有,仍以忠誠為念,義無反顧的尋求契機。
本書的底雖是個連續殺人事件,但整個故事並不沉重,小含幽默,羅曼史該有的元素,都没放過。剛開始是會質疑蓋瑞是看上瑪莉塔那點,雖然還是有階級的差異,但在蓋瑞主導的緝兇過程中,一方面殘酷真相揭露,一方面煽情發酵。倆人互動坦誠有心,瑪莉塔真誠不虛偽,讓蓋瑞甩開了過往陰影,慢慢的角色互換,救人者反而成為被救贖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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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quie D'Alessandr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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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灑葉
主要譯名: 
-
共有 4 篇評鑑,這是第 1 - 4 篇

5
我的評比:5葉

炸雞寫得那麼吸引人,看得饞死了,我以為書末會附上炸雞配方呢,居然沒有,太失落了!
人物上,我喜歡Melanie的祖母,比男女主角更出色,幽默,睿智,對愛情、生活、經營生意,都有自己的獨到見解。非常期待看到她和Bert的故事,我想應該不會有吧,沒見過以老年男女的為主角的羅曼史呢。真可惜。

有個小BUG,故事一開始就是女主角Melanie出去送外賣遇到訂單取消(她剛剛出門不久對方就打電話到店鋪取消訂單,因為遇到緊急情況),祖母接到取消訂單的電話,卻無法通知她,因為她沒有手機!此書是2006年出的,有點不可思議吧?如果是九十年代的故事這個設定倒還正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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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阿官前輩用心寫下五彩繽紛的一大篇評鑑, 讓偶一頭栽進這本小品, 不誇張,真的是從頭笑到尾,

男女主角第一次見面就很別出心裁:女主角全身被大雨淋濕, 絲襪被勾破, 眼影暈開成浣熊狀, 連鞋子也丟了一腳, 男主角雖然好一點,但西褲的破洞露出白色內褲也稍減他的完美形象, 當然這樣是很難天雷勾動地火, 不過Chris 已下意識被Melanie吸引, 導致與美麗的金髮行銷經理晚餐時, 只想將餐巾塞到她的嘴巴讓她閉嘴, 面對愛作媒的母親介紹的模特兒辣妹, 卻覺得5分鐘的交談已經講完兩人間所有可說的話,

Chris 其實也不想墮入感情陷阱,只想享受單身自由,不過當明白自己無法抗拒Melanie後, 便攪盡腦汁製造與她相處的機會,費盡心思找出補償方法解決那個地雷問題, 相較之下, 在感情路上跌過跤, 對愛情沒有自信的Melanie, 面對Chris 排山倒海的濃烈愛情, 真是又期待又怕受傷害, 甚至想否認逃避, 還好在祖母充滿智慧的話開導下, 讓Melanie 毫無疑慮的投入Chris的懷抱, 底下就是Melanie祖母的話:

(1) 我告訴你要花多久時間才會愛上對方 : 一瞬間                                                                                I’II tell you how long it takes to fall in love. It takes a moment.

(2) 我總認為愛就像生小孩, 該死的痛, 但最終結果是值得的
I always thought love was like childbirth. It hurts like hell, but in the end it’s worth it.
(3) 我已經很老了, 我甚至不買綠色的香蕉
I’m so old I don’t even buy green bananas.
(4) 愛總是出其不意時出現( 不知如何逐字翻譯, 原文粉好笑)
Love is ornery. It likes to wait until you least expect it, then it jumps up and bites you right on your unsuspecting ass.

討喜的角色, 幽默詼諧的對話, 老梗卻有新意的情節, 在在讓本書是一次愉快的閱讀經驗, 五葉奉上, 真誠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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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 many books, so little time-Frank Zappa~買書如山倒,讀書如抽絲~
 

5
我的評比:5葉

很好看、超好笑的一部小品。
看過 Jacquie D’Alessandro 幾部長篇歷史曼曼之後,我早該曉得這作者的中篇現代小品也不會讓我失望。
輕鬆、詼諧、對白靈活、熱力十足,加上與陽光為伍的男主角,是賈姬小姐的作品總是能這麼吸引我的原因。

況且,和阿遜仔同名同姓的女主角,我怎可能不愛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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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個會計師──Christopher Bishop 終於熬出頭啦!過去八年來忙著拉拔弟妹,沒有充裕的時間和空間去享受正常的、未婚的年輕男子都渴望享受的自由。幾個月前小弟大學畢業了,他肩頭的擔子總算卸下。喜上加喜的是,他不久前剛成了 WBW & H 會計師事務所的合夥人,他終於可以過他嚮往的那種逍遙單身漢生活啦……和直到那位 sassy 又 sexy 的俏廚娘用她的棕色大眼睛、修長的美腿和俏皮的機智擾亂了他的人生規劃……

她是個廚師──Melanie Gibson(她的親人朋友都叫她 Mel,呵呵,可愛的 Mel Gibson) 沒有時間滕給男人。六個月前剛起步、還在嗷嗷待哺的美食外送服務 (外送 + 打包外帶 ) 佔據了她全部的心思,在業務飛黃騰達之前,每一分錢都得花在刀口上。而如果要讓 “送貨” 工程便捷迅速,她就得買一輛貨車,那表示她得向銀行貸款。而要順利貸款,得先經過銀行委託的會計師來審核察閱她美食店每項細節以確保前瞻性才行……
(她用祖母的獨門秘方所調製出的炸雞,據男主角 Chris 說是「自從電話發明之後最美妙的事物。」
她在親自送炸雞去給客戶的時候,萬萬沒想到這多災多難的一天裡的最高峰,是當她走入雨水滂沱的停車場,瞧見數分鐘前和她在同一座電梯裡的陌生帥哥,正撐著傘站在她的車旁對她怒目瞠視,因為她的車子擋住了他的出路……

除了都有肚臍眼之外,Chris 和 Melanie 兩人幾乎找不出共同點(咳咳,肚臍眼是 Chris 的說詞啦
兩人皆忙碌於事業,他們目前最不想要的,就是感情的牽絆。
但打從在辦公大樓的電梯裡邂逅,以及接下來在停車處的「連番災禍」,被傾盆大雨淋成落湯雞的兩人(那支雨傘祇是裝飾品而已哪 )就已產生強大的化學反應,方圓五十哩之內都能感受到輻射在空氣裡的電波。
在他 “邀請” 她和他祖母到他媽媽家 picnic 之後, 乾柴烈火般的吸引力更是越燃越熾。儘管有千百個不該交往的理由,兩人向這份慾望豎白旗投誠,乃是遲早的事……

男主角有個愛作媒的媽。從她朋友的未出閤女兒,到他表妹的二等表親的鄰居的妹妹,反正只要逮到機會,往他懷裡推就對。
女主角一年多前遭到未婚夫的背叛,自此對男人保持戒慎。(婚禮前一天她跑去未婚夫家想給他一個意外驚喜,
沒想到她才是那個受「驚」的一方──她撞見未婚夫和婚禮的伴娘,也是她的好友,在廚房的地板上大玩肉搏戰。不用說,婚禮當然取消啦!)

Once bitten, twice shy,被爛 X 傷害之後,Mel 如何能信任有著如簧之舌的英俊帥哥呢?她當然得想辦法對 Chris 保持距離,儘管她那顆不聽使喚的腦子無時無刻不想剝光他衣服。鬥志旺盛的 Chris 則決心贏取佳人芳心,鍥而不捨地對她窮追猛攻……

素滴,這些都是很常見的設定。但常見歸常見,我卻不會用陳腐兩字來註解。這作者的 easy humor 沁人心脾,即使並非別出心裁,仍然讓我輕易就沉溺在男女主角的怡人互動中。而且兩人的相處實在太具喜感了,從噱頭十足的開場章節開始,讓我從頭笑到尾,時而咯咯低笑,時而捧腹狂笑;之間那些小小的「路障」,對我來說只增加了本書的娛樂性。

Chris 真是個令人流涎又可愛的男人!性情開朗又善體人意,對 Mel 好不得了,幾乎「有求必應」──哈哈, 他替她修車,修通被堵塞的水槽,為她扮演機車騎士,帶她划船,親自下廚,幫她調製 Martini……他的多才多藝彷彿永無止盡。他脾氣好又風趣,沒有趁她醉茫茫的時候佔她便宜,也不曾在遭受挫折的時候用言語酸她……這麼一個性感、甜蜜、浪漫又貼心的帥哥,難怪 Melanie 會常處於被自己飢渴的口水嗆死的危機中

我絕對不該忘了提......他那可媲美琳達一夜六次種馬男的精力

六次?如果 Melanie 隔天早上有仔細清算被使用過的保險套數目,我打賭遠不只六個 (他這天早上還去補進了三打貨 )
雖然精力充沛貪得無饜,但他對她是如此溫柔多情,而他所做出的一些甜蜜的小動作,比方說輕扯她鬈髮、搔弄她下巴、親吻她鼻尖等等舉動,既親暱又自然,讓人感覺浪漫且窩心

在他們首次「正式」約會的日子,他騎著哈雷機車出現在她家,雖然已在我預料之中,但 Melanie 看到大怪物哈雷時的表情,仍讓我忍不住哧笑。

「膽小鬼。」Chris 在她拼命找藉口不上摩托車之後如此揶揄她。
她馬上挺直了背脊。「我不是膽小鬼。」
「那麼證明它,Miss “我‧不‧要‧無‧聊‧的‧會‧計‧師‧我‧要‧機‧車‧騎‧士‧型‧的‧男‧人” 。如果我記錯了請糾正,但我相信妳是對我這麼說的:“我的座右銘是--我只要機車騎士,否則甭談。”」(It's either motorcycle guys or no guys) ←他愉快地把她幾天前拒絕他時所用的爛藉口揪出來擲回她臉上。

噢噢噢,還有兩人去划小船,Melanie 因為一個噴嚏而變成落湯雞的那次……
似乎兩人每次見面,都是在「水汪汪」中收場。而衣服和鞋子受損,也已是一種固定的傳統了

Chris 知道 Melanie 的店對面即將有強力「競爭者」時並沒有馬上告訴她,對她隱瞞他將這樁重要訊息告知他合夥人一事,考慮到他公司掌握著她能否成功向銀行貸款的命運,他的緘默雖然有點殘忍,但我是可以體諒 Chris 當時的處境和顧慮。Melanie 知道實情後大發雷霆並感到受背叛,也是不難理解的;想想她對貸款的高度期望以及原先對男人薄如蟬翼的信任,我會說她聽見這樁 “惡耗” 後的憤怒反應是很正常的。

這只是個小誤解,並沒有釀成大災難。多虧了 Melanie 那睿智的祖母,以及 Chris 聰明的應變和補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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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男會計師如何邂逅女廚師嗎?
想知道六呎二吋的性感會計師的西裝褲如何被女廚師的破車裡的爛彈簧勾破一個大洞,露出裡面的拳擊內褲的模樣嗎?   
有興趣的話,不妨把這本只有 250 頁的輕鬆幽默小品找來讀讀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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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的評比:4葉

 

4/8/2004
Meredith Chilton-Grizedale
她──是個紅娘,替人配對是她的專長。
她──是個二十八歲的老處女,有著不榮譽的背景和過去,最大的野心就是能藉由成功的作媒事業,來獲得她一心嚮往的尊重和地位。
她──自認對愛情不抱幻想和期待,更沒有結婚的打算。她是用務實的觀點來點鴛鴦譜,門當戶對是她的媒婆哲學,而不是營造浪漫之愛。
她──光是去年就湊合了七對新人。多年來拉成的紅線,為她賺到了麵包費和好名聲。
於是她──接到了某某伯爵的委託 ,雇她來替他的獨生子找老婆……而且當然得是家世外表都無可挑剔的社交千金。
興奮的她──摩拳擦掌地接手這份任務,把它視為她職業生涯的重大里程碑。想想看,這回不只是個響叮噹的貴族,還是個伯爵繼承人!一旦她將那個已離鄉背井十年的年輕子爵成功地送入結婚禮堂,那「全英國最頂尖紅娘」的目標,離她還會遠嗎?哈哈哈~~~腦中描繪著光明燦爛的遠景,她連作夢都會偷笑……

Philip Whitmore

他──正值三十歲壯年,是個子爵,也是個伯爵繼承人。
他──是個古物家,十年來周遊列國,熱衷挖掘和蒐集各類的古物。
他──二十歲的生日蛋糕還沒吃完,就離開英國去追求他尋古的夢想。伯爵老爹答應資助他,唯一的條件是:當娶妻生子的召喚令發出之時,他必須立刻趕回來完成終生大事。這是他對爹爹的義務和承諾。
他──躲得了一時躲不了一世,三年前逃過了一劫,這回他那離棺材蓋不遠的伯爵老爹〈醫生告訴伯爵他頂多只有幾個月可活啦〉下了最後通牒,非得在拜會造物主之前看到兒子結婚不可。
他──少年時期矮胖、害羞又笨拙,十年的旅遊閱歷讓他變高了,肩膀變寬了,身體變壯了,也不再像年少時那般缺乏自信。
他──鼻樑上架著近視眼鏡,沒有減損他的魅力,只更強調出他的學者氣質。
所以他──既不老,也不醜,沒有凸肚或大蒜鼻,頭髮和牙齒也都還健在。
更重要的是,他──個性明朗,忠厚善良,私生活檢點,沒有吃喝嫖賭的浪蕩惡習,也不會從貴族鼻子底下傲慢地看人。
總之……他雖然不是全英國最英俊和最搶手的男人,但無論頭銜,財富,個性和外型,都應該符合丈母娘眼中乘龍快婿的本錢。

那麼……為什麼他的準新娘會落跑?
為什麼……女人不願意嫁給他?

原因是……他受到了一個古老埃及的詛咒!

在接受父親的召喚返回英國之前,Philip 在最後一趟尋古物之旅中挖掘出了一塊非常古老的、雕刻著古埃及文字的石頭。這塊石頭就是傳說中的「淚之石」,上面所雕刻的文字,就是許許多多的世紀以前一個男人為了報復背叛他的女子而下的詛咒。
摸到這塊石頭的人,他的新娘子在結婚前夕會意外跌倒和劇烈頭痛,結婚兩天後會一命嗚呼。如果碰觸的人是已婚者,他的另一半也會斃命……就是這塊石頭上的咒語。

我們的紅娘女主角 Meredith 不但為男主角 Philip 找到了一位條件無懈可擊的完美人選,而且這顆美麗的鑽石 Lady Sarah 也首肯了這樁婚事。婚禮積極地籌備,紅娘興高采烈,相信一切都水到渠成。
然而才短短的四十八小時,一切卻都走了樣。參加婚禮的上百名賓客都已聚集在教堂裡等待,新郎也已做好上斷頭台的準備……新娘子卻不見蹤影。
Lady Sarah 不但放新郎鴿子,還跟別人結了婚,寧可屈就一個小小的男爵夫人名號,也不肯當現任的子爵夫人和未來的伯爵夫人。
因為 Sarah 小姐愛的不是 Philip。但最大的原因在於……她怕死。

事情是這樣子的……就在婚禮前夕,和準新郎初次會晤之前,Lady Sarah 在試穿新娘禮服的裁縫店滑了一跤;然後,突如其來的銳利頭痛接踵而至。
和準新娘 Sarah 見面的那天,承受著巨大壓力的 Philip 基於道義和良知,覺得有必要告知她他受到詛咒一事,並希望她能重新考慮婚事。這個詛咒也許聽來離譜,但他夥伴的妻子(他的那個夥伴朋友也曾碰觸到那塊被下了咒的石頭)的意外死亡,以及 Sarah 小姐突然的跌跤及頭痛,都向 Philip驗證了這個古老詛咒的真實性。他不殺伯仁,伯仁卻因他而死,朋友之妻的死已讓他感到難辭其咎了,他當然不希望再為另一條人命負責啦。
喔,儘管會對他已有瑕疵的名譽造成更大傷害,但 Philip 仍是祈禱他的準新娘不會出現在禮堂。
上帝應允他的祈求啦!

新娘子落跑了……另嫁他人……新郎受到詛咒……齁齁齁,這麼美味多汁的八卦,可把愛嚼舌根的社交圈人士樂壞了!含沙射影的謠言和揣測,自然是每個茶餘飯後的點心。
八卦消息是這麼影射的──

他要嘛是個騙子(什麼詛咒?哼,騙肖耶,這大概都是他不想結婚而瞎掰出來的。)
不然就是神經錯亂(滿腦子只有古物的學者,脫離他們所知道的唯一文明世界──倫敦──太久了,神經能不錯亂才怪!)
再不然,就是性無能(難怪 Sarah 小姐會變心,誰想要不能人道的丈夫啊?)

古椎的 Philip,拒絕找個情婦來向社交圈證明他的男性氣概,反正他知道自己傳宗接代的能力毫無問題,何必管他輿論怎麼說?
只是,口年的 Philip……難道就因為這項古老的詛咒,注定得打一輩子的光棍嗎?
當然沒這麼慘啦。「淚之石」上最後的幾行文字,有顯示出破解咒語的方法;不過前提是他必須找到破裂的部份,把石塊拼湊完整,才能由文字中找到解咒的關鍵……
要從由國外運回的那大批裝著珍貴古物的箱子裡尋找小石塊,恐怕只比大海撈針簡單一點。但為了他幸福的將來和家族香火的延續,Philip 只能孤注一擲啦。

受到八卦謠言荼毒的,可不只是新郎本尊而已,負責拉紅線的媒婆也難逃厄運。
為了挽救她岌岌不保的「媒」礦事業,Meredith 自告奮勇地協助 Philip,逐箱拆封搜尋石塊。在這同時,她也擬定了一串子爵夫人的候選人名單,相信把贏得「Most unmarriageable Man」名號的 Philip 順利推銷出去之後,她「倫敦最頂尖紅娘」的寶座就鞏固了……

在打著如意算盤的時候,Meredith 哪會想到最沒羅曼蒂克情懷的她,會被這個近視眼的子爵所迷注,甚至嫉妒起她名單上的每一個女人起來了呢?

她又哪裡想得到,Philip 不但對找老婆表現得意興闌珊,而且還將她擬出的子爵夫人候選人一一駁回,再完美的人選他都能挑的出毛病──

A 小姐?不行。她不喜歡我的狗。我不能選一個結婚之後就把我的狗狗逐出家門讓牠變成流浪犬的老婆。
B 小姐?(發抖)行不通的。她是個差勁的舞者。(說著伸出他的腳強調)我飽受摧殘的腳趾恐怕復原不了。
C 小姐?我認識她很多年了。在我十一歲,她兩歲那年的夏天,我撞見她在吃……呃,兔子的排泄物。我不想親吻嘴唇碰過兔子糞便的女人。
D 小姐?(搖頭)她聞起來像甘藍菜心,而天知道我有多討厭甘藍菜。
F 小姐?(繼續搖頭)我今晚和她跳舞的時候,她對我暗示她對 Lord Sassfrass 有好感。娶一個愛上別的男人的女人,絕對會是災難……什麼,妳沒聽過Sassfrass 這個名字?這……呃,是義大利的某種頭銜吧,我猜。反正她是不可能的。

G 小姐髮色不對……H 小姐太蒼白,看起來不健康……就這樣,兩打漂亮的英國玫瑰,全都被他從候選名單裡剔除啦!

Philip 不是太挑嘴啦,而是…… 他對任何女人都沒興趣,無論她們有多完美。
因為,他只想要一個女人──就是這個宣稱絕不結婚的俏紅娘。

在這期間,Philip 不只一次接到語氣惡毒的威脅信息,揚言要他讓他付出代價;存放貨物的倉庫以及他的書房都遭到惡意闖入;他身邊的朋友親人接二連三遭到攻擊……是怎麼回事呢?是誰要害他?跟那快被下了咒的「淚之石」有關嗎?而所發生的那些不幸……是真實的咒語還是巧合?Philip 和 Meredith 找到了遺失的石塊,解除咒語了嗎?
後續故事當然還有很多,轉折也不少,尤其是最後幾章,但我不能再透露啦。要覺得故事型態合你們胃口,才考慮找來看看。我個人覺得儘管故事情節有些漏洞和瑕疵,某部分甚至有點扯,但基本上是一本讀起來輕鬆有喜感,能讓妳不時咧嘴微笑的書。

男主角 Philip 的明朗形象滿討喜的,頗得我緣。他不快樂的童年(過度笨拙害羞、與人群格格不入、母親過世後他和父親之間的鴻溝……)並沒有成為他人格發育的絆腳石,他面對生活的態度依然樂觀。他就像一本攤開的書,所有的感情都顯而易見,和我們常看到的冷硬譏誚或浪子型的男主角相當不同。
他對女主角的那股溫柔勁……唉,酥暖到我心坎裡了……

有一個地方我認為很不合理,就是他的伯爵父親把他母親的死怪罪於他的那段描述,聽來實在不只一點荒謬,也不想想 Philip 當時年紀才多大 ……

女主角嘛 ……嘿,我對小愚行為視而不見的功力更上一層樓了,所以她的某些作風並沒怎麼惹惱我。她終於對男主角坦白她的過去(雖然他早已知道大部分了)的那一幕還算滿窩心的,即使稱不上揪心。呵呵呵,誰曉得 Philip 竟也有“扒竊”的技巧呢,人的潛力果真是無窮盡的 ……

至於本書的配角……都不是特別搶眼或搶戲,但描繪得還不錯,特別是 Philip 的那個惜言如金的異國管家。另外,和 Meredith 相依為命多年的那兩個朋友……跛腳處男和前流鶯這種姊弟配的組合,倒也不是第一回見到……

反正啊……喜歡 JQ 式幽默俏皮的對話,喜歡溫柔深情男的童鞋,【Who Will Take This Man】應該能迎合你們的一些要求

AAR 對這本 WWTTM 評價不錯,儘管阿馬爽很兩極化,但個人的喜好才是最重要的。
這個作者目前所出的五本長篇小說,我已經有幸拜讀過了四本,發現自己滿容易接受她的風格(她為禾林所寫的那些中篇系列作我還沒看過)。 【Red Roses Mean Love】是我最偏愛的一本。
毫無疑問的,雖然在我最喜愛的作家群裡連前二十名都擠不上,但我仍確定不會放過她的每本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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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rry Adair -

0
尚未灑葉
主要譯名: 
-
共有 3 篇評鑑,這是第 1 - 3 篇

5
我的評比:5葉

          同樣是男女主角在短短幾天內迅速升溫熱烈得滋滋響的感情,Cherry Adair寫來又是一種風格, Lisa Maria Rice也寫同樣的故事,但讀來就沒這麼緊張(荷爾蒙氣息更濃)。比較下來,這本《Kiss and Tell》從頭到尾就象在看一部典型好萊塢電影,緊張得讓人停不下來。我很喜歡結尾求婚那一段,反復看過好多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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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還好我是星期五拿到這本書,否則很可能要請一天假把它看完,一開始看便無法停止,而且是逐頁看,沒有跳著看ㄡ!
我覺得英文文案完全沒有寫出本書精彩的地方,否則我不會把這本放在阿媽爽的wish list裡一放就是一年,後來還把它刪了。
男主角Jake夠酷,女主角Marnie夠美夠聰明,第一配角大丹狗Duchesse夠可愛:男女主角相逢在深山的木屋,由於命運(或是Marnie過世的祖母?)的安排,迫不得已同居一室,之後被一批黑衣蒙面殺手追殺,從開始的彼此垂涎,到後來的患難真情,驚險有之,福利有之,好笑有之,溫馨有之,過程彷彿是在看琳達姨寫的達文西密碼!
還有呢:最後出現的:女主角的四個哥哥,老大是SEAL,老二是牧場主人,老三是醫生,老四是有名的專業攝影師(大概是這樣的順序),男主角被女主角戲稱為「宇宙無敵間諜王」,也有出色的同事,所以系列故事是可以期待的啦:
2001 Hide and Seek 醫生Kyle的故事
2002 In Too Deep SEAL老大Michael的故事(阿官同學有評過)
2003 Out of Sight 攝影師Kane的故事
2005 On Thin Ice 牧牛郎Derek的故事
2005 Hot Ice Jake同事 Hunt St. John 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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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曼史是我最「沈重」的愛!

2
我的評比:2葉

 

舊文重貼,阿官 發表時間 : 2003/2/24

如果我問童鞋:妳們是否曾因為某本書的封面(很唯美、很浪漫、很賞心悅目……)而衝動地將它買下?相信一定回得到幾個靦腆的回應:「偶……偶就素哩。」
啊,親愛的童鞋,我了解曼曼的封面可以是多甜蜜的陷阱,誘惑著曼迷往裡面跳。我雖然像唸祈禱文般地再三告誡自己:「封面不可靠,封面不可靠」,但是沒幾天的功夫,就發現某本外觀美美的書,竟羅衫半卸地躺在我的書架上對我拋媚眼了。

我個人的想法是,既然小說都屬虛構的情節,故事內容稍微誇張或是超脫現實並無所謂,偶爾還能滿足某種可望不可及的幻想。但是如果劇情太荒謬離譜或是角色人物太惱人,那麼讀了之後只會感到掃興。

對喜歡海盜型惡棍的童鞋來說,【In Too Deep】的男主角 Michael 的模樣及行為可能會符合妳們的要求。他啊,是個獨眼的無賴,那個(左邊還是右邊的我忘啦)黑眼罩應該能為他的魅力加一兩分。通常我是抗拒不了傷殘男,可是 Michael 卻激不起我的好感。我粉盡力地試過了,但這個男人離我的喜愛尺度差距甚遠。
不過,他並非全無優點的(稍後會來分析)。而且在我眼裡視為缺點的,也許剛好是其他人所喜歡的也說不定呢。

故事的背景在大溪地的一座名叫「天堂」的小島。女主角 Tally 的父親是個遊艇商,表面上是以買賣交易船艇致富,私底下卻藉著島上的地緣之便而販賣軍火給恐怖份子。大約一年前(當時男主角還是 Navy SEALs 的一員),男主角 Michael 和他的工作夥伴兼好友 Hugh 來到天堂島出任務,要找出女主角父親的罪行並加以逮捕,但是卻出師不利,在這趟任務中他失去了他的好友,他的一隻眼睛,以及他在海軍的前途。Michael 決心報復剝奪走他一切的男人──也就是女主角的父親。

女主角 Tally 受她許久未謀面的父親之邀來到天堂島(不過後來她發現邀請她來島上的根本不是她父親,而是她父親的副手,也就是她的第一任情人;而他假假她父親之名邀她前來的動機是為了要一勞永逸地解決她。最後故事又有了轉折,女主角再度發現真正把她誘來島上的不只是她的前任情人,還包括她的異母妹妹──這整段故事過程不但有點牽強離譜,背後的理由交代得也很模糊。)。Tally 的父母從沒有結婚,二十七年來她見她父親的次數總共只有十幾次。渴望了解他以及獲得他的愛與認同,她熱切地接受了來到天堂島和父親會晤的機會。

不過她一來到島上,立刻就招徠意想不到的橫禍──先由她父親那艘豪華遊艇的爆炸事件算起吧(之後更是災難無數)。當時她和她父親的副手,也就是她的前任情人以及另一名雇員在船上(獲知風聲的男主角則拿著望遠鏡在另一艘遊艇上窺視),前一刻她還和前任情人爭執,後一刻巨大的爆炸聲便響起,整座遊艇炸為碎片並熊熊燃燒。
齁齁齁,最匪夷所思的部份就在這裡囉。掉入水裡的女主角不但僥倖逃過一劫而且還安然無恙,想想看當猝不及防的爆炸發生時她正在遊艇的中央,爆炸的威力竟然沒波及到她的細皮嫩肉。我不期待她被炸斷一條腿(555,倫家沒這麼壞心啦),但是至少輕微的挫傷總該有吧。喔,是有啦,她的胳臂流了“一點點”血,所以嚴格說起來不算“毫髮無損”

懷抱著復仇目的男主角不得不英雄救美啦。救起她之後的十個小時之後,他們就上床了。反正彼此都慾火難耐,女主角 Tally 以怕黑的理由來到男主角 Michael 房間裡的時候,兩個人就順水推舟地做啦(附註:這場性愛火辣指度可不比那場爆炸熱度來得少啊)。Michael 在初步的引誘計謀成功之後,決定利用 Tally 當卒子,來對她的父親進行報復……

這本【In Too Deep】故事很簡單,沒什麼懸疑性,作者把描述的重點全鎖定在男女主角的性吸引力上,其他部分的發展我認為乏善可陳。說性吸引力還似乎美化了男女主角的關係,因為整個故事從第一章到最後一章,男女主角無論置身在何種荒謬的情況下,腦子裡都沒辦法不想到性--比方說,女主角差點被持刀歹徒掐死;她在海邊發現屍體(死者就是那個爆炸發生時也在船上的中國籍雇手。然而他不是被炸死,而是腦袋被開了一槍而成海上亡魂的);還有男主角被女主角的父親手下打得半死的時候。
男女主角隨時都想剝光對方的衣服(雖然男主角在整本書裡有三分之二的時間都是光著上身對女主角和島上所有的女性炫耀他健美的肌肉)有什麼不對?是沒什麼不對,天知道我有多喜歡天雷勾動地火的火辣場景。但當男主角連在九死一生的緊要關頭都能想到 F 開頭(我不是開玩笑的)的行為,那可就不止一點惱人囉。

這本【In Too Deep】無論是故事內容、劇情發展、男女主角的個性,全都不太合我的胃口。說厭惡倒還談不上,但也沒好印象就是了。除了前述的幾個荒謬不合理之處、男主角過度發達的男性荷爾蒙和過度短缺的情感表示、女主角言行不一致的矛盾和愚蠢的行徑之外,我還歸納出了幾點這本書之所以讓我興致索然的原因。

第一,作者已經讓 Michael 把他的報復意念表達給讀者知道了,所以實在沒必要三不五時就用讓人看了礙眼的字句:「我要 X 我敵人的女兒」來強調他的決心吧?適度的表達企圖是好,把它們當作勝利旗幟隨著他裸露的肌肉一起招搖,那可就真讓人無法忍受了。

第二,女主角讓人感覺是被感官左右的動物,而且對一夜情樂此不疲。她十九歲那年和她的初戀情人(也就是父親的那個助手)有了一夜狂歡,之後發覺他不是她夢中的白馬王子,因此斥責自己的愚蠢並和他劃清界線。數年後的她顯然沒有成長,仍然讓動情激素主宰她的心智和判斷。在認識男主角 Michael 短短的十個鐘頭,他馬上和他發生了性關係,隔天早上理智返回時卻又告訴自己:這會是唯一的一次,她不會冒著失去心的危險再度屈服在他的性魅力下了──之後每次看見他赤裸的胸膛卻又忍不住心猿意馬地流口水。她的行為和她的想法相差甚遠,而那姍姍來遲的矜持表現,看了只讓我感到好笑。

第三,那個滿懷鬼心眼的大溪地女孩把女主角 Tally 推下樓梯、以及偷闖入 Tally 的房間把 Tally 的所有衣物全都大肆撕毀破壞的時候,男主角 Michael 竟沒有憤怒的反應(他在得知是誰幹的之後也沒),也沒有追根究柢,或是利用機會盤問那名大溪地女孩。他只差點沒和那女孩眉目傳情,而且還在那個女孩告訴他 Tally 已婚的消息(事實是那女孩從 Tally 的前任情人那裡得到的錯誤資訊)時火冒三丈,完全沒想到女主角所遭遇的災禍。由有甚之,女主角在海邊發現屍體,被前任情人打得鼻青臉腫,男主角在照顧過她的傷之後,卻沒顧慮到她受折磨的胴體而繼續對她為所欲為(當然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女主角 Tally 在傷痕累累時還能如此渴望性,真是女超人一個啊)──試問,這算哪門子的英雄?這算哪門子的愛?也許是我太挑剔或太遲鈍,但我真的感覺不出他對女主角有任何除了肉慾以外感情耶。

第四,故事末了之前,男主角被 Tally 父親的手下打斷了或傷了好幾條肋骨之後,卻居然還能夠如魚得水的游泳。儘管是為了拯救被困在洞穴中的女主角,他這份能耐也未免太神奇了吧?肋骨受傷的情形不是應該舉步維艱,連呼吸都會感到疼痛困難嗎,怎麼能在水裡靈活伸展四肢,而且暢行無阻地抵達終點,大氣都沒喘一下?呃,通常我看書是不會太在意這種小細節的(反正十本書裡有七、八本都會出現不太合邏輯的情況),但這本【In Too Deep】裡有好幾幕場景實在很離譜,連我這麼遲鈍人想裝傻不懂都難呀

講完了那麼多負面的,該來講講優點啦。
其實,儘管後悔買下,這本書並沒這麼糟。它還是有一些我覺得粉不錯的地方。

比方說男主角 Michael 為了救女主角而克服了他對水的恐懼(他的懼水症是一年前那場不幸事件留下的後遺症),表現得挺勇敢的,值得加點分數(瞧,我並非全盤否認他的優點啊)。他對他死去的夥伴 Hugh 的愧疚和罪惡感雖讓我一頭霧水,不過他伸張正義的決心從沒有搖擺。一顆子彈和手臂一扭就解決了兩個敵人的方式是便宜快速了點(考慮到對方帶給他和 Tally 的傷害),不過總比拖泥帶水地延長痛苦還好。
另外,有些場景的對白還挺幽默的,雖然不太喜歡這作者的筆風,但偶爾還是會被逗笑。

女主角在對付那個持刀侵入她房間的歹徒所使用的「手段」也許誇張了點,但她緊抓住對方命根子將哀嚎不已的他「拖」出陽台的方式讓人發噱。以她當時的怒氣來看,那個可憐的傢伙此生還有辦法人道絕對會是奇蹟

Tally 和 Michael 第二次做愛,身上穿著他的內褲時的描述也很有趣(之前她的衣物全都被壞心眼的大溪地女孩摧毀了,連一件內衣褲都沒啦,只好穿 Michael 的囉^^)。最好笑的一幕是當她平躺在床上的時候,她問 Michael 她能不能稍微起身坐直。Michael 問她為什麼,她說因為她躺平的時候沒有乳溝(Tally 的胸部很小,稱得上扁胸族的)。當時正以雙手和唇舌眷顧她胸脯的 Michael 告訴她他不在乎她有沒有乳溝,只在乎她摸起來的感覺有多好。嗯,這個男人儘管很多缺點,但至少從沒戳傷她的女性虛榮。再加個幾分囉

值得一提的是,這本書非常的煽情火熱,特別是──想噴噴鼻血的童鞋請放亮眼睛看這一段──男主角 Michael 使用女主角身上的珍珠項鍊當「情趣用品」,帶給女主角連連高潮的那幕場景。我就不必詳述那條珍珠項鍊跑到女主角身上的什麼地方啦,由聰明的童鞋自行領悟就好,嘿嘿。這讓我想起情色黃后之一 Thea Devine 的那本【Seductive】也有類似的一幕,比較起來 Cherry Adair 的描述還算含蓄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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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ela Britt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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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的紅髮女牛仔(cowgirl)邂識英俊的億萬富翁(Billionaire),結果會怎樣?
在羅曼史小說裡,當然是神魂顛倒栽入愛河,之後飛上枝頭當鳳凰......

灰姑娘不一定得有個邪惡的後母。有個嗜愛杯中物且敗掉祖產的鰥夫老爸就夠了。

灰姑娘並不一定得穿坡璃鞋才能和王子共舞。黑馬王子覺得她的牛仔靴比什麼舞鞋都性感。

灰姑娘也不一定得搭乘南瓜車。當大富豪史考特先生擁有]私人直昇機的時候,她還需要馬車做什麼?


大富豪不一定得是碩果輝煌的情場悍將。他在賺入第一個百萬之前,也曾被女友甩過。

大富豪不一定得是牧場菜鳥。他可以笨拙地從馬背上摔下以及蠢得被狂怒的公牛追殺,但是卻狡猾得知道用釣魚竿來當犢牛套索工具,能夠讓他輕易贏得約會賭注。

大富豪追求女人的時候也不一定得帶她上四星級餐廳。肯付給店主週末營業額雙倍的錢
把整間漢堡店包下,就已是奇招啦!

大富豪和女牛仔的愛情尹甸園裡,不必有毒蛇。不需心懷鬼胎的第三者介入,光是面對「一夜之歡」後的 “Morning After” 症候群就綽綽有餘了。

電腦怪胎大富豪終於對情緒化的女牛仔表達愛情宣言的時候,當然得是在新聞媒體和大批觀眾的包圍下。

而且大富豪相信他必須在眾目睽睽下單膝跪地向女牛仔求婚,才可表達他的一番真心。

果不其然,他的狗血招式奏捷了,
女牛仔喜極而泣,先前的種種疑慮奇蹟般地消失。
於是,在群眾的吆喝聲中,大富豪順利抱得美人歸.......


這本 Cowboy Lessons,提醒了我年輕時為何會喜歡這類題材。
這本 Cowboy Lessons,也提醒了我童話色彩並不代表浪漫。太誇張的劇情,太失真的演出,讓人感到不踏實。

女主角 Amanda 不是拜金女郎,而是個一心想把失去的家園從富裕的都市佬 Scott 手裡奪回來的牧場女主人。
有人會說她指責男主角 Scott 「偷」走她老爹的牧場的模樣很性格,我卻覺得她行為很乖張。
太容易指責別人不是,卻沒有看見她反省,或是表現出一些讓我覺的她值得爭取的優點。

當她瞧見 Scott 的豪宅有多宏偉氣派,瞠目結舌地張望之後居然問他:「你看到那些伊索匹亞的饑民的時候,難道不會有罪惡感?」

她那太過自我的指控的口吻,實在有欠公平,彷彿有錢人都是罪人,都應該為全世界的窮人負責任。
怪哉!當她坐在 Scott 的私人直昇機裡,當她穿上 Scott 送給她的價值 2000 美金的絲質禮服,當她知道 Scott 為了她而付出高價把整個漢堡店都包下之時,我就不見她有罪惡感,就不見她想起非洲難民。

************************************************************************************

很普通的一本書,用來當休閒娛樂,價值不太夠。用來打發時間倒可以。
只有 248 頁,字數不多,很快就能看完,對我來說這算是本書最大的優點吧。

雖是不傷神的輕鬆小品,也有許多幽默笑果,內容卻總覺單調空泛。就是因為材料稀薄,啃完後仍然感到飢餓。

Pamela Britton 的那幾本歷史羅曼史,我咀嚼起來就是很有味道,讀完後也很滿意。
她的現代作品.....我只讀了這一本,卻已經膽怯了。
對她今年春天上路的第一本現代長篇 Dangerous Curve (NASCAR 系列),我的熱情稍微降了溫.....

給 3 片葉子

第一片 ,用來獎勵這位我本來滿喜歡的作者的第一本現代作。
第二片 ,是因為長到這把年紀,對童話故事依然無法免疫。
第三片 ......沒有特別原因啦,純粹是心情不錯,慷慨一點應該無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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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nda McCa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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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每次看完阿官的報報都樂不可支,你是我在曼曼的汪洋大海中指路的明燈啊



原發表的《第一滴血》評鑑簡體文,已於 2011/08/5 由網站管理幹部轉換成繁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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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的評比:4葉

 

各位一定都有過這樣的經驗:讀完某本書之後,妳發現整本書裡最讓妳著迷 / 最難忘懷的人物,不是男女主角,而是那個反派角色。
或者男配角出色得讓妳不只一次遺忘了男主角的存在。

如果妳厭倦了壞人總是罪大惡極,總是壞得徹底,總是只有一種層面,那麼這本書的 villain──Julian Kirkwood,絕對可讓妳耳目一新

讀完 Lady Midnight 後,我凝視著封面,心中甩脫不掉對 Julian 的那股既嫌惡又著迷的複雜感情。
他無疑是我看過的反派人物中,極為特別的一個。

他亦正亦邪,擁有許多個模糊難辨的層面。有時,他是一個癡情種子,一顆為情所苦的靈魂。有時,他是個狂熱的夢想家。多數的時候,他是個執迷不悟,活在自己幻想世界的瘋子。游走在詩人般的憂鬱和神志錯亂者之間,性格怪異得難以界定。
他的「宿命論」讓我毛骨悚然。他病態的癡迷妄想令我覺得噁心。但是他也激起我的同情。

Amanda McCabe 在受訪時提到,她原先的構思是要把女主角設定成已經下海操業的,在 “職場” 聲譽卓越的正宗交際花,而不是即將步入母親後塵的 “衣缽繼承人” 。
不過出版社有不同的意見,認為她的第一本長篇歷史曼曼,還是選取較 “安全” 路徑,不要太過冒險比較好。

我必須說,很感激出版社的 “顧慮”。畢竟....咳咳,已經有大批的紅牌交際花 / 風流寡婦攻佔羅曼史市場了,少了一個應該沒關係啦,不是嗎?

******************************************************************************************

既然沒有靈感騰報報,阿官就換個方式,來個《自問自答》篇吧。

Q:覺得這本書好不好看?
A:嗯,我在鼻塞耳鳴心不在焉的情況下還能那麼快把書看完,表示還不錯囉。

Q:讀這本 Lady Midnight,我最大的收穫是什麼?
A:知道了....原來交際花這行,也能是一種自包尿布的時候就可被培訓的、薪火相傳的家族事業。

Q:男女主角的共同點何在?
A:兩個都有傷疤,內外皆有。都曾因愚蠢而犯下錯誤,都有痛苦的包袱,都有逃避不了的惡夢,都曾在悲劇中慟失所愛的人。

(五年前的一場馬車意外,他失去了甜美的愛妻;留在他臉上和腿上的疤,只是命運給予他懲罰的一小部分。她則在半年多前的那場船難中,失去了威尼斯行情最高亦最豔名遠播的交際花母親--就在她正式承襲她衣缽之前 .....對了,她臉上也有道疤痕喔,沒男主角那麼長那麼明顯就是)

Q:最容易預估的部分是?
A:紙包不住火,無論她逃得多遠,如何用假身分替自己開創新生活,過去依然會回來糾纏她。

(英國的約克夏和義大利的威尼斯或許距離遙遠如地球的兩端,但是.....當那個曾替她母親畫肖像的畫家竟然是男主角的舊識,當男主角的嫂子竟然是女主角母親的情夫的女兒.....的巧合一再發生之時,「地球其實很小」的理論再度獲得印證)

Q:針對劇情部份,我最大的恐懼是什麼?
A:大秘密不吐實,以謊圓謊,終至潰爛成大誤解。

Q:我最滿意的部分在哪裡?
A1:感謝女主角的智慮和誠實,在適當的時刻打破緘默坦承過去,因此上述的情形沒有發生。
A2:男主角的體恤、諒解,和用情之深,冷靜地接受女主角吐露的真相。

Q:整本書哪個角色最令我印象深刻?
A:上頭的文章中已作說明了。那個瘋狂沉溺在自我幻想世界的混蛋 / 令人同情的癡漢 Julian。

Q:最喜愛的一個角色是?
A:這有點難。基本上,男主角 Michael,女主角 Kate,男主角的妹妹 Christina,他的女兒 Amelia,這四個要角都很 likable。
但真要我選擇,我想我會把票投給 15 歲的、精研植物學的 Christina。聰慧而感性的一個小少女,可惜迷戀錯了人。

Q:希不希望作者寫她的故事?
A:感受很矛盾。心裡的一個角落希望看見她長大成人並擁有愛情歸屬;但是由作者在最後幾章所暗藏的曖昧伏筆,讓人很害怕她會和那個對 Kate 癡迷到走火入魔的瘋子繼續未了的情緣。與其讓 Julian 當下本書男主角,我寧可作者別寫續集。

Q:我最不滿意之處在哪裡?
A:最後的三分之一,癡狂瘟神男配角 Julian 的鋒芒炫得離譜,性格行為太搶眼,完全覆蓋了男主角的光彩,使男主角由舞台台柱變成了背景裝飾。
(再度發牢騷:這個和女主角一樣都奇蹟般地自那場船難中悻活下來的瘋子,讓我入迷得.....數度遺忘了男主角 Michael 的存在

Q:這本書夠不夠鹹?
A:對習慣吃葷的人不夠,對愛吃素的人可能還是有點鹹。真正的福利場景只有一幕,其餘的幾次都很輕描淡寫。

Q:我會怎麼給分?
A:Errrrrr(為什麼必須問這麼傷腦筋的問題)......可以省略不答嗎?......啥咪,一定要作答?Errrrr......好吧,以我對這本書前三分之二的好感,給 4 片葉子應該不嫌多啦

好了,自得其樂完畢,下台一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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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Emily 離家出走了!」
數月前才剛繼承伯爵頭銜的 Tristan,在讀完他那位短短四個月內就趕跑了五任女家教的妹妹留下的紙條之後,對他忠心耿耿的男管家 Archer 如此說道。

「我必須趕快找到 Emily,而有人告訴我妳可以幫助我。」
在求助包爾街警局,卻被對方以「你妹妹可能只是暫時跑到朋友家裡」等等理由打發之後,Tristan 在管家的建議下,造訪熟悉倫敦三教九流出沒地的子爵夫人 Lady Rotherby 的住處,尋求她協助。

所以,男主角的妹妹留書出走,替這本 A Kiss in the Dark 掀啟了序幕。
他妹妹為什麼會負氣離家?兩兄妹之間有何摩擦和嫌隙?她跑到了什麼地方,陷入了何種危險?
為什麼當女主角看見站在客廳裡的高大男訪客時,她臉色會倏然刷白?
我們聲譽不佳的寡婦女主角會慷慨伸出援手,在太遲以前找到那個固執的小女孩嗎?


來談談這本題材雖不新奇,但我個人認為滿有可看度的書。
簡單地歸納,它的設定不外是──


──男主角 Tristan Knight (Earl of Ellington) 和女主角 Deirdre Wilks (Lady Rotherby) 的命運,在八年前那場奪走他母親性命的夢魘悲劇中,就已經交疊在一起。

──八年後,因為 Tristan 的妹妹 Emily 離家出走,將這兩個同是那場悲劇受創者的人再度拉在一塊兒。Deirdre 一眼就認出那個有著紫羅藍色眼睛的年輕人……他卻不認得她就是當時也在兇殺現場的那個衣衫襤褸的 “小男孩”。

──
她不殺天使,天使卻因她而死。
Tristan 的出現,勾起了殘酷的回憶、羞恥、罪惡感及恐懼。Deirdre 祈禱他永遠不會知道真相,不會知道她在他母親的死亡中所扮演的毀滅性角色。

──Deirdre 的慘澹童年和晦暗過去。三歲時就成了沒娘的孩子,九歲那年就被她的酒鬼老爹離棄。為了混口飯吃,她不得不在街頭扒竊,受黑心的地頭蛇老大的掌控脅迫。

──馬有失蹄,人有失足。再厲害的偷兒,都有栽筋斗的時候。
某天,Deirdre 在扒某位年長紳士皮夾的時候被他逮個正著,而這也是她生命裡最幸運的一天。
年紀老得可以當她祖父的子爵 Nigel,將年僅十二歲的 Deirdre 帶離貧困並將她納入慈愛羽翼下,甚至為了給予她永久的生活保障而娶了十七歲的她,結婚兩年之後她就成了寡婦。

──來自和他們相同的背景以及同樣不幸的童年,Deirdre 深知絕望無助的滋味,所以她不顧名譽和危險,在充斥扒手小偷罪犯的 Tothill Field 貧民區出入,竭盡所能地幫助清寒家庭和流浪兒。這並不只是份濟弱扶傾的慈善事業,更是因為它和她滄桑過去的聯繫。最重要的,她是真心關切在 Tothill Field 掙扎求生的居民們,
特別是那個叫 Rag-Tags Bunch 的少年幫。

──即使當年他才 19 歲,而且寡不敵眾,但是母親飛身向前替他擋下那致命的一刀而慘死在他懷裡所帶給他的傷痛和罪惡感,讓 Tristan 多年來自覺是個無能的失敗者。

──
母親的死亡,也讓原本已很脆弱的父子關係就此坍塌。
父親將母親被殺的過錯完全歸咎給 Tristan,在多次的唾罵爭執之後,Tristan 被迫拋下年僅 6 歲大的妹妹 Emily 離家……這一離開就是漫長的 8 年,直到數個月前父親意外喪生之後他才返回,繼承伯爵頭銜和一堆爛攤子,包括扛下 14 歲的妹妹的監護人職責,並且設法避開醜聞,不讓企圖搶走 Emily 監護權的女惡龍姑媽有機可乘。

──那樁慘劇,使 Tristan 對貧民窟的低下階層抱持嫌惡感。然而 Emily 的離家出走和置身險境,讓他在熟悉 Tothill Field 環境及人脈的 Deirdre 帶領下,再度踏入殺死他母親的黑幫地盤。

──圍繞著子爵夫人背景的斐言蜚語謠傳和繪聲繪影揣測,讓 Tristan 相信他所面對的,會是一個沽名釣譽的拜金女郎。然而當高挑纖瘦的 Deirdre 以沉靜優雅的尊嚴站在他眼前,以及目睹了她對貧民們的無私奉獻之後,他的偏見整個逆向改觀了。

──兩人間的吸引力是對等的,但是 Deirdre 不敢貿然交付自己的心,因為明白她和他之間不可能有未來;
她相信即使他能接納她卑微的出身,一旦知道她的秘密之後,他對她的任何感情也必然會迅速轉變為仇恨。
Tristan 則告訴自己不能和這個誘人的寡婦有近一步的瓜葛,因為他負擔不起和名譽遭人詬議的她有曖昧關係,損及他對 Emily 的監護權。
但是情愫的發酵,哪是他們有能力遏止的呢?

──兩人初次親熱的第一夜,彼此都有了個重大的發現。
他發現她是個處女(沒錯,正是 Avon 出版社最惡名昭彰的處女寡婦之一 )。
她則發現自己愛上了他。

──草菅人命的地頭蛇 Barnaby Flynt,果真是喪盡天良。
多年前利用 Deirdre 當誘耳,讓又髒又餓又無辜的 Deirdre 成了殺人幫兇。
多年之後,那個曾是他刀下亡魂的伯爵夫人的年輕翻版,無意間成了目睹他行兇的目擊證人(Flynt 並不曉得 Emily 和那個貴婦人的關係),這也是他派嘍嘍們展開地毯式搜索,揚言非抓到 Emily 不可的原因。

──
置身「賊」窩的 Emily 和救了她並收留她的 Rag-Tags Bunch 的領導人 Peter 的萌芽情愫。
14 歲的 Emily 和 15 歲的 Peter 這對情竇初開的小戀人(儘管僅是拉拉小手的純純之愛),在本書佔有極重的份量。而既然她貴為伯爵千金,兩人身分地位差距懸殊,Peter 的英雄本色當然不會允許他癡心妄想。
於是……對她說再見,成了雖痛苦但是不得不做的高貴抉擇(←這段故事,在下本書裡才會有交代

──每個幫派和組織,似乎都會出現一個被叛的猶大,Tag-Hags 這個少年扒手團也不例外。年紀最大的 Jack 背叛了他們,引導地頭蛇 Barnaby Flynt 的手下闖入他們的秘密藏匿所,將 Emily 帶走。


──就像無數個曾處於相同狀況的男主角,Tristan 直到 Deirdre 用自己的身體替他挨了一刀,直到他以為歷史重演,他即將像失去母親一樣失去她之後,他才對自己承認他的愛。

上述的這些,都是我們在許多小說裡看見過許多次的、熟悉到可能已經麻痺了的設定。
基本上,佈局沒有太大創新,劇情發展頗容易預估,角色本身也沒什麼太突出的特質。

話雖這麼說,我仍是無間斷地把書看完,不曾有過想擱置在一旁的念頭。該歸功的不是我啃書的毅力,而是儘管情節和人物互動傾向公式化,這作者的筆調卻滿流暢,故事步調也很平穩,可以激勵我一頁接一頁往下翻。

「難以相信這是她的第一本書,」某個 reviewer 如此評論道:「她的筆法就像已寫過多本小說的經驗老道作者那般純熟。」

我略有同感。但是不是真的如此呢?當然是見仁見智的觀點囉,妳們看過以後或許會同意,或許會嗤之以鼻也說不定。

對這位新作家有了初步的信心之後,她的下一本書,也就是 Emily 和 Peter 的故事,A Kiss Before Dawn,我自然會繼續捧場。

在這本 A Kiss in the Dark 的最後,叛徒 Jack 逃之夭夭了。很明顯的,這個狡猾逃過制裁的壞痞子,將在 A Kiss Before Dawn 中加倍興風作浪,為(即將變成)剷惡除奸的包爾街警探的 Peter 帶來更大的阻撓和威脅。


壞蛋壞事做絕,正與邪的壁壘太分明,料得到惡人的下一步棋會怎麼走,總覺得少了一點挑戰性。
希望即將上路的 A Kiss Before Dawn,能多一些始料未及的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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嘗試新作者的處女作前,我都會告誡自己要寬宏大量一點,別太雞蛋裡挑骨頭。
看完這本書之後的想法是……(眨眼)挺好看滴耶,至少以處女作來講還不錯。 8-)

閱讀羅曼史的時候,我最大的隱憂倒不是故事會乏味得形同嚼蠟,也不是男 / 女主角藏匿著大秘密,或是男 / 女配角喧兵奪主,而是──

男主角無厘頭的滴桃和殘酷。

女主角作繭自縛的愚蠢和軟弱。

男 / 女主角過於盲目以致為虎作倀,允許第三者從中作梗製造情海波瀾。

以及....白色的謊言惡化成長膿的傷口,大秘密拖延太久而潰爛成大誤解,於是在......

「愛你」「恨你」「我要你」「我鄙視你」

......的狗血爭戰中,演完令人頭昏耳鳴的後半段劇碼。

幸好,幸好,上述的隱憂,並沒有出現在這本處女作裡。
在地雷環伺的情況下,不能笑我每次看完一本沒有讓我磨牙磨到下顎抽筋的書,總會默默感謝上蒼。 :666:

如果妳偏愛大誤解,波濤不斷,錯待對方之後搖尾乞憐請求寬恕的狗血場面,那麼讀這本書對你來說會是浪費時間。

如果你比較偏愛懷有秘密的男/女主角在知道無可避免的狀況下,主動向對方坦白一切,而對方在聽到他/她驚人的告解之後沒有立刻被恨意淹沒的話,那麼 Kimberly Logan 小姐的處女作至少有了個不會讓妳厭棄的元素。 8-)

沿襲我的報報傳統的廢話講完了,稍後再來把 A Kiss in the Dark 的簡報貼上 :oops:

*****************************************************************************************

來補充一下~

這本 A Kiss in the Dark 的系列作,亦即新秀 Kimberly Logan 小姐的第二本書--A Kiss Before Dawn--在這個月初剛出爐。女主角 Emily 和男主角 Peter 的關係,我在接下來的報報中會提及。雖然 Logan 小姐的處女作在我眼中只比馬馬虎虎略優一籌,未能使我驚艷,但是以羅曼史溺愛者的眼光來看仍挺是不錯,因此對 11 月 29 日上路的 A Kiss Before Dawn 懷抱幾許期待,乃是在所難免滴。 8-)

這位 2004 年度「金心獎」得主(RWA Golden Heart Winner)出生在印第安那州的小鎮,在自傳中承認她從小就是個安靜而且害羞的孩子,非常年幼的時候便已挖掘讀書的興趣和寫故事的天份。然而真正啟發出她對羅曼史熱愛的,是她中學時代在她媽媽的床頭櫃抽屜裡發現了 Kathleen E. Woodiwiss 的 A Rose in Winter ( 希代的「愛奴」) 並且快速吞噬之後。

Kathleen E. Woodiwiss 這位曼迷耳熟能詳的老作家,顯然是許多後生晚輩的入門啟蒙者之一。雖然我不是她的粉絲,卻得誠心誇讚她對曼壇新人潛移默化的影響力。:-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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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ith Hill 茱迪絲‧希爾

4
我的評比:無葉 平均:4 (1 vote)
主要譯名: 
茱迪絲‧希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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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這本書一開始沒有太驚豔,  但是越來越好看. 

很欣賞賈瑞特, 他那種粗線條的典型男人樣, 搭配死不承認的容易心軟性格, 很對我的胃口. 特別喜歡他很技巧的英雄救美那一段,  還有明明被女主角吃死死, 還要裝作大男人的樣子. 婚前亂摘野花是個敗筆, 不過婚後立即不亂來就加分. 

幽默極了的國王...這傢伙極有趣,  國家大事管完還來管賈瑞特的閒事,  不過管得真好, 趣味橫生.

賽門...啊...他也夠格當男主角咧! 這麼機智, 俠義, 夠朋友, 真情至性...實在比男一不差,  只差在沒被女主角愛上.

如果激情那一段不要因為理性而延誤就更好了....就是看看看結果突然...哇..傻眼那種感覺. 

總之, 也是意外好看的一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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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的評比:4葉

還不錯看,

前面1/3覺得很精采,

但是到中間賈瑞特一直不相信泰倫,加上他自己前段婚姻的創傷,重重誤會讓我扣一葉,

還好後面泰倫提了離婚,誤會解開之後比較好看了,

早期的小說好像都這樣一堆誤會讓女主角蒙受不白之冤~~~以前我很愛看這種,現在卻有點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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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D多花一些時間在評薦中爬文,果然是好選擇
:D 總是會找到意想不到的好書,不管是不是名家名作
故事的後半段出現一位賽門騎士,原是泰倫的繼兄派來臥底取信於賈瑞特...
但賽門內心深深愛慕著泰倫,又與賈瑞特惺惺相惜,最後仍棄暗投明幫助泰倫及賈瑞特,發揮騎士精神.
嗯~~不錯看的好書 努力爬文找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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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這本書是很久以前看完的,
對於故事情節已經稍有模糊,
但印象中記得自己給這部羅曼史十分高的評價,
因為自己的書櫃中也珍藏了一本,
改天再把書拿出來溫習一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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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這本書我在多年前曾經擁有,但是結婚後被家人丟掉,近期我又上網買回來.此書作者不是非常有名氣,但是這本書內容十分精采值得收藏.
女主角-泰倫是位紅髮美麗率真能幹的女子,是溫夏伯爵之女,父親死後壞心的同父異母哥哥-查爾斯卻處心積慮要擺脫她,並想將她以金子賣給又老又醜的連斐男爵續弦,但是因為泰倫是貴族之女其婚事必需經過領主-昂岱爾大伯爵賈瑞特的同意..,所以一行人前往領主的城堡晉見,連斐男爵要求這件婚事前題新娘必需是處女,於是泰倫為自救,想到自古有一不成文的野蠻風俗"領主之權",於是在檢驗前一晚至昂岱爾大伯爵房裡自願獻身,以求擺脫這樁可怕的婚姻...
賈瑞特與泰倫之初期相處有很多磨擦,而賈瑞特因過去痛苦失敗的婚姻所以對女人非常不信任,而且對於女人有著很深的誤解,新婚之夜又因泰倫說錯話產生嚴重的誤會嫌隙,至使賈瑞特與妻子疏離,後泰倫向亨利國王要求離婚.逼使賈瑞特面對問題與心結,而有智慧的國王幫忙他們兩人卸下心防解開心結促成一段美滿的姻緣...
但是故事高潮迭起到這裡不是就結束了,後面還有層層的考驗在等著他們..,請童鞋自行看書就明瞭,我覺得是非常好看的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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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ATINA <

Adrienne Basso 艾蓮娜‧貝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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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譯名: 
艾蓮娜‧貝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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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真的還滿不錯~~很中規中矩的一本書
女主角相當成熟穩重~~雖然見的世面不廣但是頗為獨立堅強
面對男主角上門還以為是債主~~表現得可圈可點
雖然覺得兩人爬上床的情節有點詭異~~不過羅曼史不這樣怎麼熱得起來呢
後來穿插著誤會~~還有間諜搞鬼
還好兩人都夠成熟沒有讓故事走到離譜的地步
壞人不難猜~其實一開始就有提示了
整本書都能看得滿輕鬆愉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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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這本不錯看喔!

此書的男女主角都很不錯,
男主角是個溫柔多金的公爵,女主角則是個獨立有主見的女孩,
這本書的步調算輕快沒有什麼大誤會穿插其間,
我最喜歡男主角對女主角的呵護寵愛,讓人覺得很甜蜜,
麗莎的僕人們對她的忠心不貳也很溫暖,
是本值得一看的一本書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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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美麗堅強的女主角-麗莎..有著好賭成性,不負責任的父親,將莊園產業都賭輸賣掉(賣給男主角-摩根),絲毫不為女兒著想..死後還要女兒扛起債務,連最後一點生活費都剝奪..處在這樣尷尬絕望的情況下,麗莎還是勇敢堅強的面對,基於對愛情的渴望,生活的失落感..與摩根互相吸引一夜風流後,摩根承諾要照顧麗莎但是並未清楚說明是以情婦的身分..麗莎誤以為摩根有意結婚..懵懵懂懂當中兩人多次見面都以激情收場,但最後還是要面對現實..待摩根購屋贈予麗莎打算金屋藏嬌..麗莎才清醒過來並深刻了解摩根無意結婚時非常震驚羞憤.心中十分痛苦..不願降格以求..維持最後的尊嚴還是堅決要求兩人從此分開不再見面並將摩根所送的貴重禮物全數退還..在艱困的環境中十分佩服麗莎的勇氣與選擇,但是後來麗莎發現懷孕了寫信通知摩根,但因信件被偷走..遲至五個月後摩根必須回到莊園取回重要文件時才發現..面對麗莎又堅強又脆弱的情況..摩根有些自責重新向麗莎求婚..兩人才終成眷屬.男主角個性忠誠正直但因為前次婚姻失敗痛苦,所以不想再次踏入婚姻墳墓..尚情有可原,對待女主角也很寬容體諒,只是有些微大男人不善於表達與分享心中的想法,所以與女主角婚後初期相處不太和諧..但是與一般新婚夫婦無異生活在一起剛開始都需要磨合期..這部分作者描述的蠻不錯的. 這本小說故事頗為精采,除了不錯的福利情節之外內容還穿插因間諜偷取國家機密文件,為糾出幕後主使人而增添一些緊張刺激的情節..蠻好看的一本書.值得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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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lly Thacker 莎莉‧沙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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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譯名: 
莎莉‧沙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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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的評比:4葉

就穿越時空來說~~女主角不堅強就沒戲唱了
這本書的女主角忽然穿越了時空就出現在男主角的床上
更慘的是她居然對號入座的成了仇人要送上門的未婚妻
自然男主角沒好臉色給她~~雖然結婚了還是想盡辦法虐待她
出身未來的女主角不是好欺負的
以擅長的廚藝跟巧思收服了男主角的手下
男主角雖然不相信女主角但是還是無法克制地愛上了她

這本書的熱情戲刪得滿徹底的
還好劇情沒有受到影響~~
還是克服萬難的相愛相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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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的評比:4葉

這本書剛開始覺得不是很好看
因為女主角看來有些小人~~
男主角逃亡~~弄得女主角也跟著狼狽的拖著跑
整本書大半都這樣精采的上演~~
雖然看來有些悽慘啦~~又受傷又冷還濕淋淋的
不過男女主角在這樣的惡劣環境下還能顯出患難情誼真的了不起

兩人分開後~~男女主角互相擔心著對方的安危
離奇又滿好看的情節
當然最後窮噹噹的男主角居然能跟仇人一起開公司
也滿奇特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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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外曼的情節,其實可以走比較複雜的路線,像是主角來個三四位、或是一串葡萄式的、都翻到頁尾了才解得開的陰謀;也可以像在HBO播的那種、預算不高的B級片,現身的角色沒幾位、劇情簡潔不拖戲;這本「末路狂途」就是屬於後者

沒有漂亮的城堡、也沒有華麗的排場跟禮服,在我眼裡算"很沒背景"男女主角,意外的在髒亂狹小的監獄裡相遇;已經退隱的大海盜對上牙尖嘴利的小女賊,雖然互相討厭可是又得"鍊"在一起逃亡,當然彼此的唇槍舌戰總是會讓人不時的會心一笑~

男主角尼克其實還蠻令人心疼的,他曾經在年輕時犯過錯(當然最後證明對方沒被殺死)讓心裡陰影很深,又身為海盜的頭頭,還好沒有用這些背景當藉口讓自己有墮落,在某些禮節上他還是很堅持的,尤其是他非常為女主角的貞潔設想,其實在逃亡的路上他大可"姦"了女主角(雖然一般的男主角也不會這樣作頂多是色誘),但他卻是"ㄍㄧㄣ”到讓人覺得這傢伙有偏執狂的地步了~而古靈精怪的女主角莎曼雖然一開始有如驚弓之鳥般防衛尼克~但在經過兩人共患難的情節後~深深的愛上尼克~雖然曾經因為兩人莫名的堅持而依依不捨的分開~但又因「沒被殺死的那位陰影先生」而將兩人重新串起來~看到最後的圓滿大結局~雖然有點戲劇化~但心裡有股暖洋洋的平實感呢! 比起市場上風行的各大作家,我反倒是推薦大家有空可以看看這篇很不錯的小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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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的評比:3葉

想到琳達霍華的『火的接觸』,但嚴密度感覺火的接觸較優。 有些劇情個人覺得怪,如已身在南美的男主角特意要冒險回英國找出知道他沒死的投書者,既然已非在英國,管誰知道他在英國是被通緝者? 女主角在條件惡劣之下,用簡單的針線縫合,也沒有任何消毒~~兩人在身無別物的情形下,逃難安度多日,覺得不可思議所以感覺沒有火的接觸的好。 結局甜蜜,兩人攜手在另一天地開創事業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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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因為看了HBO的【末路狂徒】,震懾於殺手的冷血無情、又超有原則的形象,所以在圖書館看到這書時,就借回來了。

當然,此《末路狂徒》非彼【末路狂徒】。這裡頭滿時血腥的男主角尼克,是很有良心的罪人,至少他不會對女性下毒手,跟電影裡【末路狂徒】的殺手完全不一樣啊……(遠目)

尼克因為幼時的慘痛歷練而成為海盜、為復仇而活,而成為人人聞之色變的海上魔王。

但在一場戰役後他收手不幹了、到新世界裡去賣命工作,不料隱姓埋名多年後被寄了黑函說知道他的真實身分,而重回英國,萬萬沒想到他竟被以為是偷馬賊而被抓了起來……

女主角莎曼也是因為少女時期的陰霾而離家獨立生活,令人不可思議的是,沒有絲毫謀生能力的她竟然成為一個沒被抓過的竊賊(真是太神奇了!),直到尼克被捕入獄後兩天,她也跟著被抓了。

那是他們命運的相會。也從此繫上了無法分離的覊絆鎖鍊。

上面寫得很浪漫,事實上是,他們一開始看彼此不順眼,誣陷、嘲笑、輕視、冷戰,皆而有之,但也是各懷鬼胎想要逃獄,因為終點站倫敦都有可怕的結局等著他們。但卻沒料到聰明的獄卒用超級鐵鍊(真的是百練成鋼的鍊子啊……)把兩人綁在一起,要逃一起逃、要死一起死,在逃亡的過程中,不是沒有把對方扔下的意圖,只是一想到對方掛了,就是要拖著屍體逃命,也沒有可以砍斷鐵鍊(甚至是對方手腳?!)的利器,只好「相互扶持」地做一對亡命鴛鴦,也因為「相互扶持」「相互照顧」的關係,而了解到對方種種、進而產生感情……

逃亡的過程描述得滿詳細的,都可以感覺到莎曼的衣服愈來愈少(為了幫尼克止血),也可以感覺到男主角鬍子愈長愈長....@_@充滿表現出兩人的累、餓、渴、痛。

雖然前面逃得這麼辛苦,結局卻是出乎人意料的圓滿(?),讓我驚訝於發黑函的人怎麼這麼容易就妥協了呢?@_@b(想傷害女主角的壞人死於他人之手,而男主角想復仇的對象……應該也早死於那場最後戰役吧?@_@)

本書最讓我訝異的是男主角的年輕。

p9裡說他叱吒海洋十四年,p16裡又說自己二十八歲了……這這,加上洗手不幹六年的休兵期,他不就是八歲就當上海盜頭子了?但又說他是十歲時、為了報父仇才去當海盜的……不管怎麼算,他「叱吒」的時間也太年輕了吧?囧rz

Anyway,是本不錯看的書~~只是覺得男主角的年紀好像該更大些才是…(覺得應該是三十八歲。@_@b)

(莎曼的就很好算,十六歲離家、飄盪六年,所以芳齡二十二歲。^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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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ura Michaels 蘿拉‧米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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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灑葉
主要譯名: 
蘿拉‧米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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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的評比:3葉

曼曼的女主角職業中,有幾種較不得我心的。記者就是其中一種,我較不喜歡女強人型的記者女主角。

 女主角是知名電視新聞主播,因一椿新聞,被有關係的新聞對象鬥下電視台位置,於是看破~~下鄉去住自己以前買的房子住。 曼曼最厲害的就是這個,現實社會如果下鄉,會遇見農夫和村民,但是曼曼的女主角下鄉,都會遇見隱居於鄉間的帥帥高人。高人就是曾是華爾街投資天才的男主角,帶著滿滿的金錢,比女主角更懂得生活要如何過得美好。

這本書我很喜歡最後一章節,就 因為這最後的劇情嚷我對這本書關感好很多。男主角讓女主角自己做出選擇,回華府去陞官加更多驚人的薪,或是選擇在小鄉下跟男主角過平凡的小電台記者日子。當然,每個讀者都知道女主角最後會怎麼選,但讓人意外的是,男主角最後決定開著破車追去華府電台表達他的意見,很棒的男主角加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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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lyn Rogers 艾佛琳‧羅吉斯

0
尚未灑葉
主要譯名: 
艾佛琳‧羅吉斯
共有 5 篇評鑑,這是第 1 - 5 篇

5
我的評比:5葉

非常好看的一本書!女主角美麗善良,不但辛勞操持家務,溫柔對待男主角,而且還主動表達愛意不求回報。反較之下男主角真是個大豬頭,不敢面對自己感情,一而再再而三說些折磨人的垃圾話,幸好最後連嚴肅的管家麥太太都嚴正以辭勸告男主角:「不要為了無法挽回的過去,而錯失得到幸福的機會。」一家人終於放下仇恨,結局幸福美滿。很喜歡這本書,五葉推薦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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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這本書是大姊的故事~~
雖然說女主角是有童年陰影的怕男人
可是遇到男主角就忘記了~~果然是愛情與眾不同
裡面的腳色不少~~看起來有點頭昏
但是還是好人居多
看到女主角的衣服當眾掉了下來
真是笑歪了~~好個大慘劇~~配上鐵青臉色的男主角就在台下
男主角想娶個有錢老婆解決難題
女主角居然只是找到個胸針就解決了~~真的還挺值錢的吧
這作者的女主角都很成熟勇敢
逆境也不會自艾自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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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這故事也是肉粽串中最後一本小妹的故事
應該要先讀姊姊的"越愛越古怪"~~可惜第一本是二姊的故事卻沒有出版中文
這個故事很好看
女主角真的是很勇敢~~面對困難還是男主角的冷淡都很勇敢
該哭的時候哭~~該笑的時候笑
男主角根本就給迷得七葷八素的還得天天想著報仇也夠辛苦啦
配角也都很可愛~~甚至女主角的智障哥哥也顯得那樣純真
最後村裏的女人都跑來聲援女主角更是有趣極了的畫面
雖然當眾示愛有點八股啦~~不過還是很精彩的收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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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的評比:4葉

一般都是男生對女生一見鍾情,這本是女主角其實對男主角一見鍾情,所以答應男主角的條件,還丟下她不是很愛的未婚夫。(覺得她的未婚夫很無辜) 女主角是個優質女生,以溫柔明理去收服男主角,自願去男主角其一住處去當人質,但她到了男主角地方後,一切舉止都令人喜愛,尤其是不會自憐,很可愛的女主角。正如她的名字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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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很欣賞女主作即使面對如魔鬼般的男主角,仍以天使般的愛去包容他,即便在一開始復仇般的婚姻之下,內容流暢度不錯,深度也夠.
覺得很適合在心情煩時來讀它.有平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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