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亮之眼

閃亮之眼
Love and Cherish
書封作者名: 桃樂絲‧葛洛克
譯者: 施珮君

圖書資訊

內外曼: 
外曼
出版社: 
書系編號: 
448
4
我的評比:無葉 平均:4 (5 人灑葉)

他這一趟出來主要是為了帶個新娘回去,聽說哈諾堡那裏有個剛死了丈夫的年輕寡婦,他決定去碰碰運氣,沒想到半路卻從兩個人口販子手中解救了這個美麗而落魄的小東西,改變了他所有的娶妻計畫──他打量一下懷中的安琪兒……也許, 他不必再大老遠跑哈諾堡那一趟了!
薇查兒常聽人提起他;他不僅富有正義感、身手了得,而且據說總是神出鬼沒、來無影去無蹤,沒有一個盜匪不怕他。對她來說,他無異就像傳說中的英雄般遙不可及,她作夢也沒想到自己會在最狼狽落魄的情況下和他見面,他不但救了她,而且還開口向她求婚!──但不是因為愛她,他只是想替他的孩子找保母罷了,他娶她就如同雇用她當保母一樣!
薇查兒痛苦地掙扎著,她愈愛他,自己也就愈痛苦。她將只有兩個選擇:回去繼續過她平凡的日子;或是不畏此去前途凶險、冒險賭上自己的未來和他一起走! 而她唯一可以信靠的只有眼前這個男人──閃亮之眼。

 

回應

4
我的評比:4葉

我喜歡這本書的前半段,從女主角虎口餘生被男主角跟大狗救起以後一直到兩人安然到達男主角住處為止都很深刻好看,人物性格也蠻立體;只不過一到後半部瘋婆子登場以後整本書的風格大變~就看女主角在那邊委曲求全,男主角演「寶寶在意但寶寶不說」,女配角單槍匹馬以一介弱女子之姿(?)獨自跟整屋子討厭她的人對陣~然後最後惹錯對象「被生病死亡」。可能因為女配角太瘋了,結果導致我看到她的戲份就覺得荒謬到想笑,整個處於很歡樂的狀態

最後愛的告白那邊很好看啦~兩個人互訴情衷的對話充滿了柔情蜜意 人往往都是面對生離死別或是快要失去時才會省悟自己的最愛是誰~

 

 

 

----算雷嗎?我也不知道的分隔線----

女主角有一個點我不是很能理解,既然她一開始都想要回去嫁給家鄉沒有任何感覺的鄰居了,那爲什麼男主角向她求婚她不答應啊??理由竟然是因為他不愛她???那鄰居就比較好嗎?難道說人不親土親這句話是用在這邊的????

然後女配角超勇猛的,被趕出叔叔家的原因竟然是因為把人家愛駒打到眼睛都掉出來死掉!這根本人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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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的評比:4葉

 

這本我也是給四葉。

覺得很不錯看。一個很體貼溫柔勇敢又正直的男主角,一個善解美麗勇敢又能幹的女主角。兩個人就是很自然地在相遇後對對方傾心,好像是再自然也不過的過程。我喜歡作者在他們趕路的過程的描寫,明明就是很單純的趕路過程,卻寫得很細膩,他們在很簡單的日常互動中所流動的感情讓人看起來一點都不枯燥。

男主角一路上非常體貼紳士。讓人真是會忍不住愛上這樣的人。而女主角遇到困難的挑戰也咬著牙不放棄不抱怨,男人通常喜歡這樣的女人(不知道為什麼耶?) 所以其實兩人很明顯就是絕配。

到了後段兩人在小屋甜情蜜意的日子也讓人覺得好浪漫唷,好像感覺日子就可以這樣一直過下去,在平靜與甜蜜中一直延續。而且裡面很特別,史隆每次對著查兒講的話都超詩意、超浪漫的。真讓人不覺懷疑,以前美國早期拓荒時期的人都這樣講話的嗎?雖然覺得有點超現實,但是還是非常浪漫,女人就愛聽這些呀!

話說約翰也太帥了吧!他有沒有自己的一本羅曼史呀~好想看喔!

然後我一直很疑惑的是,為什麼史隆對愛達的態度反反覆覆,然後為什麼查兒不能夠開口問他她心中的懷疑呢?如果是我,大概是憋不住,馬上就質問史隆吧!

可能是背景的關係,這本讓我一直想到PC的麥家三兄弟那三本。我個人也很喜歡美國拓荒時期的小說背景,彷彿可以感受到原始森林圍繞在身邊的清新感受。然後親手蓋木屋、親手縫製鞋子這種事情也讓人很有生命力的感覺。

如果要挑剔這本書,我想應該就是以史隆角度的觀點太少了。讓人比較不能理解史隆的感受跟想法。但是整體閱讀是很愉快,很浪漫的一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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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ed me books, that's all i need. 

4
我的評比:4葉

連看了幾本這個作者的書
發現作者很喜歡搞個讓人無法忍受的神經病來當壞人
然後在快結尾的時候莫名其妙地讓這個壞人意外的死掉
所以這次看著看著就猜起這個瘋女人會怎麼死掉
果然是個莫名其妙的腳色就這麼忽然殺了她~~哈哈

背景一樣是美國的早期拓荒時期
描寫困苦的生活還是逼到極限的狀況一樣生動
女主角果然是堅毅的女人~~怎樣也不放棄希望
可憐的是那條大狗~~很同情這麼好的幫手居然也死了
故事很流暢~~算是讀來愉快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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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的評比:4葉

這本書的前半部很精彩,從史隆拯救查兒開始,兩人跋山涉水漸漸培養感情,還有一隻忠心大狗"大棕"守護著男女主角。但後半本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反派女主角艾達讓人恨的牙癢癢,史隆礙於過去情面擺般忍讓,真為查兒感到不值。西部拓荒一向是我喜愛類型,這本書平順易讀,給于四葉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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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的評比:4葉

在看簡介時以為是純西部拓荒故事,
但是這卻是個冒險故事,
書中前半部都是兩個人在回家的旅途。


在看前半部的時候,很喜歡男主角,因為男主角很體貼,還會為女主角做鞋子,為女主角暖腳
但是在後半部,男主角顯得有些豬頭,愛也不講,還要女主角忍氣吞聲,受委屈,在後半部我反而比較喜歡印第安混血兒的男配角。

如果這是在其他的小說,John會是男主角而不是男配角,但是這本小說的男主角是Sloan。
Cherish和John彼此都知道相遇太晚,如果在Cherish遇到Sloan之前就相遇了,他們會許有相愛的可能。
在Cherish被Sloan和John救回時,Cherish冥冥之中感覺到:她覺得John很親近,她可能在另一輩子就認識John了,他強壯而溫和,She could have loved him.......每次看到這段就覺得頗感觸良多的。

不過事情就是這樣~~Cherish先遇到了Sloan並愛上他
~~其實我蠻意外的,我剛開始以為是Sloan會先愛上Cherish。
Cherish如Sloan所言,不只有漂亮而已。
雖然她愛上了Sloan,但是她也覺得Sloan只把她當保母和床伴,可是她並不在意,她只期待有一天Sloan也會愛上她。
縱使她遇到了情敵Ada,她心生疑慮又被迫忍氣吞聲,她還是默默承受。
即使這樣,她再遇到John,John也很直率地告白,Cherish仍然不曾有過變心的念頭。
我很喜歡Cherish不自欺欺人的態度,也很激賞她對自己的坦率誠實。

我喜歡Garlock的書,因為很少灑狗血。
我很欣賞她的男女主角,因為他們都具備高貴的人格特徵。
另外,這本是我看過Garlock的書中,性愛場面算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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