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鈕釦 在 發表
熱情激爆點
Passion's Gift
作者:
譯者: 馮工娗
圖書資訊
(2 人灑葉)
要命!該死的暴風雨即將來臨,他勢必得延誤回騎警隊報到的行程,商借附近農場的縠倉窩上一晚,卻沒料到天降好運,他不但得以借宿農莊內,受到如貴賓般的盛情款待,甚至與那孀居的美麗寡婦一夜銷魂...
豈知,往後十五個月的漫漫相思,竟換來令人難堪的事實真相----她是為了掩護藏匿縠倉的弟弟而獻身!
回應
sharon1122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Re: 熱情激爆點
如果有人像我一樣想花大把銀子收藏這本書, 建議請看過再決定吧! 沒看過其他兄弟的故事, 不確定跟這本一樣糟嗎?
故事內容跟前面同學說的差不多, 為了避雨要求借住一晚的騎警隊長, 為了掩護弟弟而熱情款待借宿者的寡婦, 兩個人就著暴風雨不小心纏綿了起來, 天一亮女主角翻臉不認人, 直接趕男主角走, 枉費男主角這時已經愛上女主角.
15個月後男主角才發現那天的實情, 女主角的弟弟不小心參與了強盜集團的搶案, 混亂中贓款竟然在弟弟身上, 而其他的同伙逃竄到墨西哥, 良心不安的弟弟過了15個月後決定自首, 所以男主角又被派來女主角的牧場做臥底, 想引誘強盜集團現身. 這時男主角發現女主角身邊已經多了一個金髮小男嬰, 但女主角騙他小孩不是他的. 兩個人就一起生活一邊等待壞人現身.
基本上故事大綱並不差, 但是很受不了女主角的個性, 就像吃了炸藥的蕭查某, 只會鬼吼鬼叫, 氣男主角讓她懷孕生子, 自己也有一些責任吧, 人家又沒強暴妳, 如果個性這麼強悍應該生活能力要好一點吧, 卻完全不知道要怎麼賺錢, 放任農場破敗, 不停靠賒帳過日子, 家裡漏水漏的不像話, 她還能視而不見, 都不知道這樣的蕭查某男主角怎麼愛得下去.
男主角個性是正常一點, 但一點都看不出來那裡有英勇, 跑一跑還會跌倒, 壞人就快來了一點都沒警覺, 還要下屬提醒自己要冷靜先做規劃, 還好那些壞人是出來跑龍套的, 晃兩招就收拾乾淨, 不然以他這三腳貓功夫, 恐怕會直接殉職吧!
非常不欣賞這本書, 如果不是中間有部份對話還蠻有趣的, 我只會給兩葉!!
天使的鼻涕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Re: 310 熱情激爆點 by 珍‧奇達
部份文案補上:
伊莉絲.葛韓,一個嬌小纖細的金髮美女,四年前喪夫
,獨力經營一座農場和教養不成材的弟弟。
原以為日子就這麼一成不變的過下去,孰料,為了掩護
闖下滔天大禍的弟弟,她不得不在暴風雨的夜晚讓一個
陌生男子留宿農莊內,不得不在差點露出馬腳的情況下
以美色轉移其注意力,不得不在雷電交加、極須慰藉的
當兒讓他要了她…
其實,如果她肯承認,她會發現這一切根本是自已-
心甘情願!
南森,威利斯里---德州騎警巡邏隊上尉,美國最有勢力
家族之一的成員。他緝拿山姆.貝斯的英勇事蹟幾乎無
人不知、無人不曉。
憑藉這點,加上英俊的外型、從容自得的魅力,只要他
點頭,就會有許多女人投懷送抱,而他也從不錯失機
會。
可是,伊莉絲.葛韓不同於其他女人,一夜纏綿之後,
他再也忘不了她…
終於,一個指定由他負責的任務,讓南森在十五個月的
相思之後,得以與她重逢…
[不許動!否則我…]南森怒氣沖沖地踢開門,高舉手槍
衝入房裡,卻瞠目結舌地愣在當場-----
房內沒有窩藏的男人,沒有叛逃的搶匪,只有伊莉絲坐
在角落裡,手中抱著一個金髮---嬰兒。
天!這是誰的孩子?
讀了這本書待男主角的哥哥 - 艾瑞克拜訪男主角時,
我這才發現原來艾瑞克是之前"巧婦與莽漢"的男主角
,馬上去翻討論區,果然,這一系列都是大名頂頂
的"威斯里家族"
老二 史都華‧威利斯里Passion s Captive 戰地情鴛
老三 艾瑞克‧威利斯里Mail-Order Temptress 巧婦與莽漢
老四 傑弗瑞‧威利斯里Passion s Bargain 拒吻新郎
老五 南森‧威利斯里Passion s Gift 熱情激爆點
老六 塞斯‧威利斯里Passion s Fever 多情女醫酷警長
而我正想仔細的讀閱一下威斯里家族的故事!
這本書裡的女主角雖然固執,但我覺得她固執的理由
卻非常合理而且不牽強,反觀"巧婦與莽漢"裡的女主角
我就覺得她有點歇斯底里的為反對而反對,太無理取
鬧了。
老實說,在看這文案後,內心有點小掙扎,究竟要不要
看這本書,因為寡婦是我的罩門呀!我不太喜歡女主角
是寡婦的背景,但劇裡又有小嬰兒的戲碼,就有點動容
想要看了!
書裡的對話還滿好笑的!
其中有一段男主角懷疑女主角每次都會偷偷去看男人,
而且還看到女主角在補男人的褲子,很生氣的問女主角
褲子的主人是誰,一直懷疑女主角掩護男人,女主角
解釋:這些長褲屬於我的朋友,她平日穿著它們在農
場裡幹活。
男主角居然生氣的回答:我想也是如此,我每個禮拜
天也穿我妹妹的圍裙上教堂。
當下想到那個畫面,馬上就狂笑出來!
這本書也沒讓我失望,最後兩人還是結婚了,而且我個
人比較喜歡這本多過於"巧婦與莽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