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ren Ranney 凱倫‧蕾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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茱莉亞˙昆恩還沒學說話前,就先學會認字,這就夠神奇了。她的家人覺得有點不可思議,是否正因為如此,所以她﹙A﹚閱讀速度快﹙B﹚多話,或者﹙C﹚以上 皆是。她除了創作之外,也花時間練瑜伽、種一種品種超大的小黃瓜、費心想一大堆爛理由說做家事有損她的健康;至於其他做家事的人,她表示不便代言。
patrici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就像作者最後所補充的,我就是覺得東尼一直覺得自己會像他爸一樣.....的那一點真的很勉強的讀者之ㄧ!
為了這一點決定不愛人,疏遠凱蒂,讓我對東尼扣了一葉,不過因為凱蒂的聰明把分數補回來了,所以還是給五葉!
這本書前半部很好看,後面2人結婚後因為東尼的心結讓我比較潦草看過,不過整體來說還是很讚!
他們的鬥嘴,打球,和牛頓出遊還有蜜蜂的情節都非常精采, 我很少看外曼時笑到闔不攏嘴的!太好笑了!
還有每一章節前的設計很有趣很特別,實在令人好奇韋夫人到底是誰,柏家的事她都瞭如指掌
很可惜凱蒂妹妹就這樣配給一位路人甲,這麼完美的女主角作者為什麼要浪費阿?! 好想看她的故事說~~~~
patrici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是我第一次看Quinn的書,覺得超好看 ,可惜其他都絕版很難看到,連拍賣只買的到子爵之戀,其他連影子都沒看到,太晚接觸到她的書了~
原本我有寡婦不能症的,但因為是有名的Quinn的書所以姑且看看,結果看了後好感動,作者將邁克的內心掙扎寫的很棒,讓讀者非常能共體會他的無奈與矛盾! 第一次看到這種類型的,在女主角有老公時就已經深愛她的書,看簡介時原本是排斥的,看完後好喜歡!
翻譯翻的不錯,讀起來很順,完全不卡,可能因為原作者的文字都很淺白吧,不會有複雜的背景來讓我分心思考,全心關注男女主角的情感~
lynn.romanc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還蠻喜歡茱莉亞‧昆恩的作品的,從《子爵之戀》開始看起就欲罷不能……這本的劇情是平淡了點,但是我覺得對於夫妻之間的愛情、親情著墨蠻多的,浪漫的成份或許少了些,但感覺是一本蠻深刻的小說。
另外就是,我一直覺得昆恩的寫作方式很特別。柏家系列用葦夫人社交報做引子串起故事,在這本小說裡,又用書信做引子串起整個故事。而且每一章一開始的書信都很切合每一章的主題,又充分表現出女主角艾蓓的個性。我每次看到一開頭的書信都會笑出來~~呵!
**內有劇情**
引用ceamw :「書中有一段我覺得比較突兀,就是男主角站在亡妻畫像前那一段,我真的不知道他為什麼突然要去追悼亡妻」
我覺得這段或許一方面可能是要描寫男主角開始反省何為愛情(因為他似乎發覺了他對女主角的愛)、另一方面也想讓女主角瞭解到男主角對於前妻自殺的心中的陰影,我覺得是讓雙方彼此瞭解的橋段耶~
————————
補充:剛剛寫的心得,請大家參考~
喜歡茱莉亞‧昆恩的書也不是一天兩天了。從《子爵之戀》開始看起就欲罷不能,總言之有中文版的通通都看了,最喜歡的是《情聖的戀愛》,再來就是這本《書信傳深情》了。茱莉亞‧昆恩文筆所透出的俏皮可愛是讓人一直往下閱讀的最大動力。但是在這樣的俏皮可愛中,往往也會透出男女主角之間情感變化的深刻描寫。這是我很喜歡昆恩作品的原因,作者在這本小說中把上述兩個寫作上的特質發揮得很好,甚至遠勝於《情聖的戀愛》。
(以下有雷)
但是作為浪漫愛情小說,我是認為這本稍稍不那麼浪漫,因為男女主角的愛情是慢慢發酵出來的,感覺細水長流,比較貼近「愛情」的真實情況。對於愛情與親情(男女主角之間、以及女主角與她的家人之間)有很多精彩的描寫。另外,劇情描寫上似乎有太多枝節沒有發揮得很好,會讓人覺得整本小說有點冗長與突兀。譬如說,艾蓓離家去哥哥家那段、雙胞胎小孩不知怎地喜愛上艾蓓(當然做為讀者可以知道是因為艾蓓的古靈精怪以及對他們的關心,但是文筆中不十分明顯)、男主角前妻的死亡(我一直不太懂為什麼不安排她跳湖就死呢?)、男主角對植物學的研究(似乎與後來救人的情節有關,但沒有寫得很好)等等。但是瑕不掩瑜,這整本小說還是把艾蓓對於婚姻、愛情的嚮往,男主角培勵對於親情、婚姻的渴望,以及兩人相愛的過程描寫得非常深刻。
在女主角方面,艾蓓對於「愛情」本身的崇高理想,在費蓓妮結婚後面臨了巨大危機。到底要不要為結婚而結婚?這構成了艾蓓離家出走的充分動機。而在婚後的種種相處過程中,艾蓓開始去反省到底真正的愛情是什麼?什麼時候才真的知道「愛情來了」?我相信這也是很多人心中的迷惑。透過昆恩的筆觸,我們看到有種愛情是細水長流的、是慢慢滲透妳心、慢慢成為妳生活的重心的。艾蓓在與她家人的互動中、與培勵的爭吵(或冷戰)中領悟到愛情與親情。這是很少在浪漫愛情小說中看到的刻劃,我覺得特別難得。
在男主角方面,培勵在親情、愛情上的缺乏,導致他不知如何表現親情與愛情。他以為只要結婚就可以解決問題,然而兩人一開始對於婚姻想法上的差異,讓他無法與艾蓓交流與溝通,我覺得非常寫實。作者把男人大而化之的心態以及男女雙方思考方式上的差異表現了出來。除此之外,作者也如實地呈現了培勵如何因為女主角的影響而漸漸改變了自己。
從這些敘述的方式中都可以看出作者在寫作上的野心。雖然技巧不是很純熟,但是我覺得在一片太過理想化(失真、扭曲的愛情)的言情小說中,顯得非常獨樹一格。因此,我覺得這是一本有深度的小說,把它視為單純的浪漫愛情小說就太可惜了。
在寫作筆法上,本書維持昆恩一向的幽默詼諧風格,我甚至覺得寫作技巧比《情聖的戀愛》更加純熟。書中一開始就由艾蓓的書信開始。短短的四封短籤不僅充分表現了艾蓓的爽朗、直接、與性急的個性,也交待了本書的背景——艾蓓想結婚了!此外,每章一開頭都有艾蓓的一封短信做引子,與該章的情節內容做銜接,我覺得是很棒的寫作點子。因此雖然整體而言,劇情較為平淡,但是讀來還是津津有味。
總言之,這是一本精彩的小說,但是因為部份情節沒有寫好,小小扣了點分數。但是我覺得從作者運筆的方式和情節的營造來說,這是一本不會讓人失望的好書。
月光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和第一本公爵與我一比,這本完全遜掉了。
只有柏家兄弟一起出現比射擊時這一段讓人感到有趣,看不出來艾蓓原來是個怪胎神射手呀
故事蠻順的,只是男女主角的結合不能說服我而已,蠻牽強的,男主角的雙胞胎為什麼會突然喜歡艾蓓,也沒有說清楚,讓我有點不知所以然,不過最後結局還蠻溫馨的,所以只有3葉。
CHENG-CH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老實說有點乏味,雖然劇情結構整個都很不錯,但就是少了點什麼...可能我無法體會那種明明沒有特別原因但只因為大家都結婚了就急著把自己嫁掉的理由吧?這和趕流行不是沒兩樣嗎...
另外就是讓我一直覺得好像在看比較無趣的Amanda Quick小說...只是女主角是Julia Quinn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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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rni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喬鈴雖然看似利用了男主角以確保她的財產, 但我認為那是當下最合理最好的決定, 所以並不會覺得喬鈴世儈. 還覺得喬鈴獨立又聰明.
隨著劇情的進展, 我原本擔心康復後的達緯會毀約不肯離婚 (很不欣賞輕然諾的人), 但作者並沒有把它搞得很花系列, 而是以兩人其實是相愛的來替那個婚約畫下合理美滿的句點.
不過後來好像達緯也有繼承到一個產業 (好像), 比較配得上喬鈴. 我倒覺得其實不必這樣安排呢..不覺得達緯有任何不高貴的地方啊....階級的差距反而突顯了愛情的偉大喲~
這一本再度提及了墮落天使系列的白瑞夫公爵, 害我好想看風中的花瓣喔...可是絕版了
corni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達明很溫柔, 哥哥凱爾的深情也令我印象深刻~
我喜歡女主角的純真個性與其背後的聰慧. 為了達明也願意突破的勇氣.
最近果樹在特價, 這本還沒絕版, 我推薦同學可以趁便宜買回來看喔~
poni8052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麥格和可玲之間在克林(可玲的前夫)沒死之前真的很壓抑也無奈,看的都快要急死了!
羅曼史就是這樣好!不會繼續增加男女主角的痛苦,總是照著讀者的期望繼續往浪漫唯美的劇情發展下去!沒有太濃烈的情感糾葛,也沒有勁爆又灑狗血的"霹靂火"劇情!(當然也會有啦!只是沒那麼誇張!!!),總是能讓讀者也深入其境的享受這ㄧ切過程!當然,這和作者本身的功力有很大的關係!大大大大的推MJP
corni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女主角凱蒂為了救自己的雙胞胎妹妹, 勇敢的面對各種困難, 闖空門, 當千面女郎, 學跳舞, 刺青....一點也不是無助的小花
洛恩被凱蒂騙得團團轉, 卻也因此對凱蒂愈生傾慕, 兩人又因同是雙生子的背景而更加相知相愛, 很令人感動
沒有太多不必要的累贅敘述, 書也不厚, 但是感情的鋪陳仍然合理而完整. 所以推薦 , 跟大家一樣, 給五片葉子喔~~
poni8052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也有同感,這本書讓我聯想到"安妮之歌"!男主角一樣溫柔到不行!
玫莉的成長背景讓她對自己的"需要"倒是非常敞開且直接,不扭捏不做作,我覺得作者處理的很自然!
重看率很高的ㄧ本書,每次看都覺得很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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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elaneys 狄氏家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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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次系列 | 書名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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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1948年出生於美國俄亥俄州,在俄州州大戲劇系畢業後於當地高中擔任英文、戲劇與演說等科目的老師,大兒子出生後成為專職母親。1976年舉家搬到紐澤西,與好友合寫當時流行的歷史羅曼史。第一個讀到這本文稿的戴爾出版社編輯立刻買下她們的書,後以潔絲汀.柯爾為筆名出版。菲力普斯覺得她找到了此生的志業,好友搬家後,她開始獨立寫作。
Vicki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新娘向前走這本書的中心,我覺得就是露西的叛逆。十四歲之前,忙著照顧母親及妹妹,無暇搞叛逆;而青春期正是可以叛逆時,又遇到被收養,在渴望擁有一個正常家庭的心情下,當然更需要表現良好,所以她成為一個近乎完美的人,是弟妹的好榜樣,父母貼心的女兒。
可能是壓抑太久,最後終於在婚禮前一刻無預警爆發了,然後大爆走,開始了晚來的叛逆行為。其實早在她被領養前,芮琳就曾經警告她,要當她的女兒不容易,
她會廿四小時無時無刻的生活在閃光燈下,完全無法擁有私人生活;但露西聽不進去,她渴望愛太久了,芮琳和麥特就是她夢想中的完美父母,而且可能年輕太有自信,完全不認為活在公眾眼光下會有什麼困難?
這本書也是雙線發展,露西和貓熊個人不是很喜歡,因為一個耍叛逆,一個深陷童年記憶和戰後創傷症候群中,所以無法提供夢幻的愛情故事給讀者;反正碧玉和邁克這一對,雖然也有各自的問題,但至少邁克勇於追求愛情,誠心的想彌補過去的錯誤;而碧玉也藉由照顧托比及露西與其他人的支持,讓她能重新建立自信;這一對比較像羅曼史故事的主角。
這本書實在是很厚,所以重要角色也多,天寶就是另外一個很有特色的角色。書中討論了幾個主題,戰後創傷症候群及受虐兒童等問題,讓新娘向前走這本書嚴肅許多,不會難看,因為有深入到各個主題,但對羅曼史故事來說,就不夠甜蜜,算是小小的遺憾。
鈕釦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1.露西
我蠻喜歡看露西和貓熊針鋒相對、挑戰彼此底線的交手戲,印象最深是貓熊回到島上的家裡堵人,露西跟他一路對嗆到上了渡輪,最後在最後一秒溜下船,讓貓熊被船載走。這應該算是露西在兩人關係上第一次有了主導權。
閱讀過程中,我發覺一直在等著作者寫清楚露西為何逃婚,為何變了一個人。但我後來想到,啊~~這是露西的叛逆期,她從小努力照顧妹妹,後來做好總統千金這個身分,直到她擬了反向遺書清單,我才想通,露西過了30歲,才開始在過她的叛逆期。但她也不是一直在乖戾(當然,她持續對男主角張牙舞爪),她還是想著要完成跟父親約定要寫書的約定,友善向碧玉和托比伸援手。她只是在找尋自我;雖然時機非常不對。
關於逃婚,誠如貓熊質疑的,露西大可在婚禮之後再跟泰德切八段,這樣大家面子都有,但或許舉辦了婚禮,對泰德的傷害更大,試想他日後回想,當天婚禮上女方的假意恩愛,才是更大一巴掌。這本書對泰德的描述極少,但就露西展現出來的機靈犀利個性,我覺得性格真正乖戾的貓熊非常適合她。
2.家人親情
露西的父母真的很棒,在她逃婚期間不苛責,還默默安排人保護她。現實中很少有人可以做到這樣吧。最後的最後,也支持露西把貓熊拐回來,這種無限制的支持,真棒。
3.天寶的愛
其實這本書光看露西和貓熊這一對就夠了,何況中間還有天寶來錦上添花,很是嬉鬧解悶的故事。印象中第一次看的時候,覺得天寶太戲劇化了,但現在再次看,覺得天寶很辛苦,真愛還得顧忌世人看法,畢竟這關乎她的聲譽和飯碗,她的狀況即使在現今都仍算是艱辛的路。
4.妳不是自以為的受害者
女配角碧玉的故事,實在不得我心,對我來說壓縮成一小段或甚至切割掉都可以。雖然說,碧玉其實也有值得討論的地方。其中一點是她總認為是年少時被告密,才導致她失去至愛,但告密者後來企圖點醒她,就算沒被告密,碧玉跟對方也不會有善終。雖然她永遠不會知道答案,但其實事實早就癱在她眼前,托比就是最佳解答。
5.貓熊
說真的,貓熊,好啦講一下他本名,薛派克很盡責在扮演邪惡保鏢,無論是一開始對露西,或是後來對天寶。
既使我重看了這本書,我還是很難具體表達對他的看法,不過第一個想法是:「就是帥!!」我的女性荷爾蒙如此說。
雖然他很大篇幅都在脾氣不好,但他確實很認真在執行被託付的任務,而且據露西的說法,他換上西裝就宛如《GQ》雜誌的男模,這實在太令我遐想了。
露西不經他同意就任意更動他房子家具擺設,我原本只認為露西很沒禮貌,但仔細一想,露西每每逼問他擺設的細節,他完全沒印象但就是堅持要恢復原貌,就覺得不太對勁,後來揭露的昔日心結,讓我好替他心疼。
Vicki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第一夫人是讀到目前為止,沒有雙線情感發展的一本書,而且難得的,男女主角沒什麼很慘澹的童年,算的上是很正常的故事。而且幾個主要角色都很有戲,扣扣就是一直在賣萌;露西則是很早熟,為了想擁有從來沒有的正常家庭生活而一直想把男女主角拉在一起;女主角芮琳則真的很像羅馬假期的公主,終於有機會從神壇走下來,真實的去享受何謂凡人的生活;男主角麥特則是精蟲沖腦,貴為記者,卻故意對一些線索視為不見,很鴕鳥的認為芮琳就只是很像第一夫人的女人。
因為沒有其他的角色介入,讓這個臨時小家庭很深入的緊密相處,讀者能更加融入在他們之間發生的喜怒哀樂劇情中。喜歡芮琳的機智與樂觀;露西和扣扣的姊妹情深;還有麥特坦然接受自己在這段感情中的錯誤與積極補救;讓這本書讀起來不沈重,甚至很歡樂,也開始期待下一本書,露西的故事。
Vicki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千萬風情這本書一貫保持SEP雙線感情發展的劇情,而且男女主角雖然也有不討喜的童年,但個人覺得至少不算悲慘,只能說被忽略吧?
女主角艾瑪,有一對工作重於一切的父母,所以她頂多算是得不到足夠的親情;而男主角凱文則相反,他有一個嚴厲的父親,卻有一個溺愛的母親,甚至可以說是她的所有物,是她的心肝寶貝,只愛他一個,算是有點變態的心理吧?
因為不同的對待方式,讓艾瑪有點執著於安定並緊捉著不放;而凱文則以不在乎來表現,除了高爾夫以外,他對任何事都不積極,甚至給人懶散的感覺。當英國碰到美國,正經遇到蠻不在乎,強烈的不同讓男女主角碰撞出火花。艾瑪讓凱文開始在乎,但他還是一直逃避感情,直到可能失去時才幡然醒悟。
最愛艾瑪對凱文人格的維護,只要別人有可能誤會他,她一定會像正義女神般挺身而出,努力為他辯解;也愛凱文就算世人都誤會他,他還是會為了艾瑪無怨無悔的付出,真的很甜蜜。
照例,SEP又在最後安排了溫馨感人的家庭團圓戲碼,凱文和父親和解,抛棄了以往苦澀的成長記憶,讓他和艾瑪終於有健康的心態迎接未來,可喜可賀。另外,這本書中的許多角色,都不惡毒,可以說是友善的,讓這本書讀起來情緒不會起伏太大,和緩了閱讀上一本書(千嬌百媚)的心情,覺得蠻不錯的。
Vicki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實在是太佩服SEP了,竟然花了近半本書來描寫女主角葛蘭令人討厭又可憐的個性。只因她有個用同樣方式養大的老媽,奉行美貌就是一切,美貌可以無往不利的在社會上生存。也許真是如此,但整天就是交際應酬,又要保持美麗,這需要花多少金錢才能維持?所以當葛蘭的媽一去世時,她就破產了,此時她還沒有覺悟,還在那邊挑三撿四。結果當一切都不順利時,還妄想利用結婚來逃避,最後落到身無分文還懷著身孕,真的是有多慘就多慘。
這本書讓我聯想到甜蜜俏佳人,同樣是落魄的設定,只不過蜜茜是惡劣,葛蘭是膚淺;SEP至少花了不少章節,讓蜜茜花了很多心力在彌償之前的過錯,但葛蘭竟然只花了幾頁內容就輕鬆谷底翻身,讓人覺得這部份也太輕描淡寫了吧,還不如不要花太多章節去敍述葛蘭的嬌嬌女個性,然後重心放在她如何從地獄再返回人間的諸多努力,這樣絕對討喜的多。(但不諱言,葛蘭真的好像赫思嘉)
這本書的男主角達利,個性的精彩度就不如葛蘭。只因為童年的成長背景,讓他一直看輕自己,雖然心地善良,容易隨手拯救落難的人或動物,但卻一直逃避深入去挖掘自己的內心障礙,對於別人的幫助,只會用惡劣的態度去抵抗,算不上是討人喜歡的男主角。
發現SEP她真的是偏愛傷殘系的角色,諸多作品中,男女主角都有悲慘的過去,然後在結局時,都會安排溫馨的婚後甜蜜生活,讓我會忍不住把最後一章再重複看一次,心情就會愉快起來。
由 SandyofBrite 在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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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SandyofBrite 在 發表
黛安柏瑪(Diana Palmer)擅長寫西部牛仔的故事,直到2009年仍有相同主題作品出版。她1946年出生在美國喬治亞州,成長過程直到現在,都居住在此州。她與丈夫認識五天即閃電結婚,並育有一子佈雷恩凱爾(Blayne Kyle)。
Snow Whit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雖然曾經很愛看黛安嬤的中文羅曼史,卻在每次打算讀原文羅曼史的時候又打退堂鼓,除了太多豬頭男,劇情虐心又公式化之外,一堆別本書的男女主角也會出來串場,簡直是在考驗我的記憶力,還有強迫讀者讀一大串粽子,想想就算了。
但是本書的男主角在黛安嬤的設定裡是還滿少見的不豬頭男,引起了我的閱讀興趣。
這本書的劇情可以參考漫畫版的,男主角國家發生政變,有人要暗殺男主角,所以男主角受到美國政府的的保護,男主角被安排變更身分躲藏在女主角的家裡,女主角覺得男主角傲慢自大,所以對男主角講話很直,男主角也被女主角氣得牙癢癢的,住進女主角的家之後也和女主角有很多精彩的正面衝突,但是男主角除了一開始態度很傲慢和女主角互看不順眼之外,在發覺女主角是個有悲慘遭遇的好女孩之後就開始呵護起她了,不得不說黛安嬤的文筆還是很好的,人物躍然紙上,對話風趣幽默,讓我在閱讀的時候有像在看影集的感覺,還有男女主角在四周都是監視器和監聽設備的狀況下要怎樣談戀愛也滿妙的。
除了封面男主角一臉鬍子的大叔樣讓我很出戲之外,對國家元首和小鎮女孩談戀愛還是很不可思議的,不過基於男主角的好表現加上有我喜歡的隱瞞身分梗,還是給他五葉囉!!
補充:男女主角在Night of Love就有先交手了,我是不會中計去看第一本的哼哼。
Snow Whit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大哭,寫好的評論按表情符號就當了!!!
謝謝ceamw同學推薦,不然黛安嬤的原文多到不知道看哪本。
這本書也是維持黛安嬤的公式,不肯結婚的男主角一直在抗拒純潔的女主角,中間一定要來個誤會,男主角羞辱女主角讓女主角離開,然後女主角一定會受傷,這時男主角就會出現把女主角帶回家照顧並贖罪。
自己打完字才發現真的連看很多本黛安嬤的書公式都是這樣捏~~剛看完的After The Music也是這個套路,可是還是莫名的愛看(掩面~~)這本我也看到哭了,女主角真得很可憐!!
補充:我怎麼記得女主角是被人用刀刺傷????
由 SandyofBrite 在 發表
emmawoodhous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讀完第一個感覺是,女泰山的故事嗎?
男主角是個心地善良的都市文明紳士,為了保護妹妹任憑祖母
欺負他
。有天無意中被位山居姑娘麥凱莉(山雀)
所救,因而愛上了她也愛上了與自然為伍的生活。
女主角麥凱莉十七將滿十八,十三歲喪母,從此獨自生活長大,不識字但善於狩獵與山間生活,個性純樸又絕頂聰明,但對文明社會所識不多。。。這正是我納悶的原因。凱莉年紀那麼小,又沒讀過多少書、接觸過的人也很有限,為何能講出許多富含人生哲理和深度的話?完全不合理嘛!
再怎麼聰明的小女孩,在封閉的環境成長,又是個孤兒,對人生和愛所知應該還是相當有限的。如果把她改成二十三四歲、偶爾會到山外小鎮活動、認識的人多一點點、生活範圍比書中設定要廣一點,再擁有作者賜予她的人生智慧,會合理的多。
全書我最喜歡他倆的山居生活,無奈男主角終究必須回去面對黑暗的人生。在他們回到波士頓後,氣氛變得很沉重。如果凱莉說話沒這麼像個智慧老人,我可能會比較喜歡這故事。
總覺得作者想要借本書探討文明與自然之間的對立衝突與和諧共存(這種題材很難處理)……我看得好累。看在作者很努力的份上,多給半片葉子,三點五葉。
同樣藉著一個浪漫的愛情故事來探討自然與文明的對立衝突,我覺得電影「斷頭谷」就很成功。
Kar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女主角是有幻想症還是啥的
看這本書只要她一開口就是祖宗八代的古早故事
簡直是精神虐待...
翻譯真的很...不過我看到這樣的內容也覺得翻譯夠可憐
這女主角說身世可憐..
我只給她那口無遮攔說到眼花撩亂的篇幅搞得一點同情心也沒了
無腦的行徑更是多到不勝枚舉
只能說她是女主角..否則你要如何??
好難看完的一本書...
熱情戲碼刪到剩下難堪的善後情節...這樣是比較好讀是吧??
整本書就是一個亂字了得
大地雷就是這樣的形容吧
臺北小乖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對於這本書,讀得蠻流暢,但沒有讓我非常感動。
cotton8850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一直蠻喜歡這本書的(給4.5片葉子),撇開翻譯不說
女主角(她像浦公英)的遭遇讓人心疼但個性又堅強的讓人心折,她小時候因為爸媽不幸死於意外,被交由叔叔撫養,叔叔是個酒鬼從來沒有清醒過,在喝醉時把她心愛的瓷娃娃把碎了(爸媽還在時買給她的-only one),為了不讓她養貓叔叔把小鳥放了,她有一堆夢想他從來沒理過她只是一再打碎它,她總留不住她愛的東西所以她永遠不會太奢求(夢想、願望.....),因為太多的失望總圍繞著她,但從來沒有打敗她。
她為了保住家(從小不斷搬家,讓她心裡渴望有家, 但因叔叔不斷惹麻煩要被人趕走了),跟她的好朋友(一個侏儒)想到一個方法,找人假扮公爵(該地領主為公爵)來跟村莊的人說話把問題解決(這樣就不會被人趕走),於是跟她的朋友開始尋人旅程,正好,正牌公爵在路上被他們碰上了,女主角把他當成訓練為公爵的好素材(女主角以為他是一般人),硬是找辦法將他留下訓練(依她認定的公爵為何樣訓練,這裡產生了不少「笑」果,如走路姿勢、頭抬起的角度等),公爵的個性一向嚴肅(因為父、母親及未婚妻不幸死亡,讓他個性大變),女主角樂天的個性讓他開啟了他的心房「願意將心事跟女主角說,個性也開始變活潑,甚至他還跟女主角玩起了他小時候玩的遊戲(這讓大家嚇了一大跳)。
男主角從頭到尾都不敢讓女主角知道他是公爵,怕她知道後會離開他,他不斷用滿滿的愛來滿足她(給她夢想),他用無名氏的名義買了滿櫃的衣服、鞋子給她(她的鑽石夢),為了寵她讓她有被愛的感覺,但後來還是發生了一件事,男主角以前的情婦跟女主角說他是公爵,女主角覺得男主角騙她把她當成一個好玩的對象心碎走了,她長途跋涉回到與叔叔居住的地方,但因太勞累從山坡上滾下昏倒,醒來後在床邊看到男主角,男主角對她說:「他想不通鑽石跟浦公英之間的關連,一直到女主角說她的鑽石夢,男主角相信人只要有夢皆能成真,他以夢來串連鑽石及浦公英,以他的愛來跟女主角求婚」。屋外還有個大驚喜等著女主角,男主角蓋了她夢想中的家.........
人類因夢想而偉大,女主角雖然一再被打擊,但她知沒有時間可以憂傷,對她叔叔及欺負她的人她選擇寬恕,她反而像浦公英一樣將她樂觀的天性隨風送給他人,是本好看又感人的故事,讓人眼淚忍不住會往下掉
。
lilian0505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設定女主角是精靈的確很有趣.生氣是會變成不團火,甚至會縮小...男女主角的互動真的會讓人哈哈大笑.
很喜歡,有一場是女主角妹妹把男主角變成蛞蝓的那一段,超好笑的~~
讓人看完有種輕鬆愉快的感覺.
由 fannie 在 發表
天空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Julie Anne Long的文字跟我很合拍,看她的書總是很快。這本我覺得女主角Lily刻畫得很好,是個很立體的人物。相比之下,男主角Gideon顯得有點單薄。
幾年前第一次看的時候覺得Gideon動不動當著女主角的面說“你別忘了還欠我30鎊”,說實在,挺滴桃的。如今重看,有了新想法。紳士風度,也要有本錢。Gideon窮得叮當響,當然要錙銖必較。就好比達西先生比柯林斯風度好更紳士,那是他有底氣啊,柯林斯的經濟條件擺在那裏,想不猥瑣也難吧?當然,為富不仁的人,書本上現實裏都數不勝數,這個不在討論之列。
天空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五葉推薦這本書,真是又輕松又好看。JustAnother那個Rakes & Rogues 書單,這本書應該排第一,跟這本書裏面的Alex比起來,那些只會到處睡、整天喝酒賭錢的Rakes & Rogues,全都弱爆了。
背景: 攝政時期 (這本沒提具體幾時,同系列的前幾本故事都發生在1820年-1830年間)
Genevieve Eversea:女主角,大約20歲左右
Alexander Moncrieffe,Falconbridge公爵:男主角,將近40歲
Harry Osborne, Genevieve的好朋友
Millicent, Genevieve的好朋友
Ian Eversea, Genevieve的哥哥
整個故事沒有壞人也沒有陰謀,就發生在一個house party從開始到結束的幾天內。如果不是你的茶,你會覺得有點沈悶。
公爵Alex一開始接近Genevieve,動機是很壞的。他的未婚妻與Ian偷情,事發後,Ian表示願意承擔後果,不管公爵選擇什麽方式,他願意奉陪到底。沒想到公爵沒有要求決鬥,只是說the punishment will fit the crime,給Ian的頭上懸掛了把劍。當他出現在Eversea家舉行的house party時,他的目的很簡單,把Genevieve騙上床,再甩掉她,這就是他所謂的“the punishment will fit the crime”,夠壞吧?而且他同時還聲東擊西,不時嚇嚇Ian,讓Ian不明白到底他會在何時何地以何種方式進行自己的報復,把Ian嚇得白天吃不下,晚上睡不著(還拿椅子抵住門,怕Alex半夜進來突襲,哈哈)。Ian這個所謂的rake,跟Alex一比,簡直象純潔的小白兔!
Genevieve與Harry,Millicent,這三人是好朋友。Genevieve與Harry互相傾心已久但彼此都不知道對方的心意。Harry有個爵位頭銜但沒有家產,不敢向Genevieve求婚,他想了個蠢辦法,告訴Genevieve,自己準備在這次house party上向Millicent求婚。他的本意是想通過這個來試探Genevieve的心意,但沒想到弄巧成拙,狠狠地傷了Genevieve的心。
Alex在接近Genevieve的過程中,很快就發現了這三人的小情況。工於心計的他,巧妙一次次地扭轉形勢,事態急轉直下,很快就把Genevieve給弄得暈暈乎乎。我看書過程中不斷覺得,《紅樓夢》裏形容王熙鳳的“十萬個心眼”,放在Alex身上,太恰當不過了。也是,以他將近40歲的年齡和閱歷,這幾個年輕人的一舉一動,在他眼裏簡直小兒科。有一次兩個拌嘴,Alex說我有個計劃,不如這般這般。Genevieve反諷他,你做啥事沒計劃? 你連每一次呼吸都是計劃好的!
到了快結束的那段,最精彩的來了。為了不劇透,我就不具體說。反正Alex行了一著險棋,表面上看是犧牲自己,推動Genevieve和Harry走到一起,其實最後Genevieve發現他還是在為自己謀劃,畢竟,正如書中所說,他是個從來沒有輸過的賭徒,所以氣得直罵他是bastard!
天空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是Pennyroyal Green系列之二,這系列我沒按順序看,這本與系列之五《What I Did for a Duke》的相同之處是,沒有壞人也沒有陰謀,就發生在一個house party從開始到結束的幾天內。男主角Miles是Redmond家二兒子,父母臨時有事要趕去外地,臨走前,父親與他談話,告訴他,一是因為父母不在,他成為這個house party的男主人。二是給他挑選的未來妻子Lady Georgina也是這次house party的客人之一。
但是,妹妹Violet帶來一個不速之客,Cynthia Brightly。幾年前兩人第一次在舞會上碰面,Miles對Cynthia一見鐘情,但就在當晚,他無意中聽到Cynthia與朋友談論獵夫計劃,發現她根本看不上Miles這種大家庭的二兒子,她的目標是長子。
這個故事開場的時候,Redmond家的長子Lyon已經離家出走,沒人知道他是活著還是已經死了,Miles就成為了未來Redmond家的繼承人。在這種情況下,Cynthia對Miles示好,他理所當然認為他只是看中他的錢。當然,Cynthia並不只是對他一個人示好,她深諳“不能把所有雞蛋同時放在一個籃子”的投資原理,這次來Redmond家作客的還有其它單身人士, 她對適合她要求的人,都發送了沒有逾矩的“電波”。厲害哇?更厲害的是作者,因為你一路看下去,一點也不會覺得Cynthia勢利、功利心強。
到了故事最後,Miles要去把跑掉的Cynthia追回來,臨走前,他向父親通報他準備結婚,但對象不是Lady Georgina,而是父親所鄙視的Cynthia,父子兩人唇槍舌劍,這場戲煞是好看。Isaiah Redmond在這系列好幾本書都露過臉,戲份不多,但絕對讓人過目不忘。
我覺得本書有個小bug,以Cynthia的背景,這些年她怎麽過來的?比如,這些年她要參加無數的舞會吧,要置辦衣服、帽子這些必須的“道具”吧?總要租房子住吧?書裏沒提到她有貼身女傭,這是最必不可少的吧?如果沒有以上這些花費,她彼能獲得出入各類舞會的請帖?沒有身家背景的孤女,第一次出入社交場合的時候,是以什麽身份亮相?
Michell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有我喜歡的元素,聰明慧捷的女主角、手段高明的浪子、熱鬧的鄉村宴會和提供娛樂增加趣味的男女配角等。
故事開始的有點沉悶,不過漸入佳境,最後進入高潮。怎麼說開始的有點沉悶呢?! 應該是我自己的問題,因為書都看到一半了,我心想著怎麼連個kiss 都沒出現,不停的嘀咕著2011 年AAR”最佳情愛場面” 在哪裡????????( 咳,這位熟女請廢話少說!)
Falconbridge公爵Alexander Moncrieffe冷酷無情有仇必報而且每暏必贏,倫敦社交界還流傳著他毒殺了自己的老婆。女主角Genevieve Eversea的哥哥Ian 竟敢搞上公爵的未婚妻,下場就是只穿著一隻靴子,光著屁股跨過窗戶狼狽的爬下樹,並且帶忐忑不安的心想著公爵會怎麼報復這擋事?! 公爵帶著這復仇的壞心眼,來到女主角Genevieve家參加鄉村宴會,他打的主意就是要先誘惑Genevieve再拋棄她,藉以報復她哥哥Ian 。
女主角Genevieve 有兩位非常要好的朋友Harry 和Millicent ,三人有著共同的興趣— 義大利的美術作品。女主角Genevieve 多年夢望的就是能與Harry 結婚。不過Harry 因為Genevieve 外表平靜個性恬淡善良對每個人都很好,所以搞不清楚Genevieve 是不是愛他的,便利用將向Millicent 求婚的激將法來刺激Genevieve( 真的很阿呆),女主角Genevieve信以為真,於是傷透了心。
公爵突兀的出現並表現出想追求Genevieve 的舉動,讓正遭受情傷的Genevieve 起了疑心,並視破了公爵復仇的技倆。公爵也因而對這位年紀只有自己一半大的小女子充滿好奇心,並開始經由多次長談( 真的說了很多話,印象中沒看過其他書有這麼多對談的) 中,慢慢了解Genevieve 的內心是如此熱情渴望,讓將近四十歲愛過恨過歷練甚豐冷默孤寂的公爵再次動心;其中有好多段落講到16 世紀義大利美術的畫家和作品,對美術毫無研究的我,看得不是很懂。公爵就是經由Genevieve對某個美術作品的喜愛而了解她的;Genevieve也因為從來沒人如此了解她的內心渴望,而她又可以無所顧忌的和公爵談話而心生了感情。
而讓人期待已久的” 最佳情愛場面” 開場囉~~第一晚的深夜只是一個kiss ,就讓公爵大人陷入情網…這一吻也讓Genevieve在接下來的數個深夜裡,夜夜尋找公爵的蹤跡……尤其那化妝鏡前的做愛,更是讓Genevieve震撼不已!
公爵大人在鄉村宴會中把大家搞得團團轉,除了向女主角談心求愛之外,還繼續作弄她哥哥Ian ,順便刺激挑撥Harry ,並且在每個晚上贏得所有賓客的賭金。惹得心急如焚的Harry ,半夜跑去找公爵攤牌……最後公爵為了贏得真正的大獎Genevieve ,下了一招險棋 !!! 保留一下最後這段高潮,讓有興趣的童鞋自己去挖掘。
我覺得真正傷到心的是男主角Alexander Moncrieffe ,經歷過各種大風大浪的他,什麼樣的絕世美女沒碰過,卻栽在這樣一個小女生的手裡,就如同書中所說的:He’d take an enormous risk. He’d come so close to lose her. But he was a gambler, and the legend still held true: Duke of Falconbridge always won, even when he lost. 所以我私心的將書名改為《What a Duke Did for me 》,真不愧為2011 年AAR” 最佳歷史羅曼史” ,好看極了!!!!
Lydia88r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是我第一次看這個作者的書。
看前面時,我放下了好幾次,實在是不懂啊~~這劇情是要走去哪裡,誰才是主角,然後主角的個性怎麼被寫得毫無吸引力啊~~~
只能說這是一本起步很慢的書,要撐到Chapter3之後才能夠欣賞這本完全反映兩位主角悶騷個性的書。
由 fannie 在 發表
cotton8850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男主角很痴情
從女主角10多歲時就開始愛她從來沒變
後來女主角父親生病他跟女主角結有名無實的婚姻
他仍不斷的用行動像女主角表示他不是為了錢而跟她結婚(他自已有能力不需靠女主角父親)及他不是個不懂風情的呆頭鵝
女主角因為很早被父親跟男主角配對而討厭男主角
大學時逃離家裡後來因父親關係跟男主角結婚
最後了解男主角的個性後而愛上他
很喜歡其中幾個插曲
男主角在女主角某年的生日買了個像她的小肖像,女主角雖很喜歡但因討厭他而拒收,本以為男主角早將東西丟掉,沒想到她後來在男主角的房間內看到。
女主角因男主角化學工廠爆炸,害怕男主角發生事故,奔至工廠後發現男主角沒事後敞開心胸向男主角表達愛意。
阿寶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呵~~果然是通俗老套的情節,但還是好看吧~~ 迷人版的小說,很特別的是書頁前面還附有一首小詩,詩意就是整本書的情節,真的很有趣~~ 男主角的決定離開女主角感覺很隨便,會令人感覺他不是很愛女主角。可是在書中就有提及,男主角在求學打工時,就懷有抱負和理想,他不想那麼早就結婚,後來是禁不住女主角的示好,而他也算喜歡女主角,兩人才因女主角懷孕結婚。 女主角後來流產,家裡又出問題,在極短的時間裡,男主角不是很清楚女主角家中情形,很快就與女主角分手。 離開的簡單,所以後來回來反而是驚奇,因為男主角仍抱有一點點的希望,想知道女主角的情形,雖然他自己已有交好的女友,後來轉而追回前妻,而與女友分手。 忿恨的女友故意誤導女主角說她已跟男主角結婚。 看到這裡~~就會覺得女主角好狗運,沒有隨便嫁給正追求她的好對象男配角(英國好家世的年輕貴族~~在男主角公司工作接受磨練),這個男主角很多話都不說清楚,也是糟糕的小豬頭。 最後一段男主角的追求劇情很羅曼蒂克~~帶給女主角很大的驚喜~~
moilk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moilk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典型的富家女與窮學生
也正如前面同學所言
男主角的確是個不折不扣的豬頭
但我很欣賞女主角獨立自主的部份
伊莎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和築夢天堂其實有點像,都是男主角因女主角家庭因素憤而遠走他鄉,然後衣錦榮歸,心裡頭當然想讓那些當初看不起他的人刮目相看.
我每次看這兩本書,心裡都會好深好深的感慨,雖然很老套,其實一個故事讓人感動大都講出讀者內心的影子.
我也曾幻想過,以前那位被我爸趕跑的初戀情人,也衣錦榮歸回來看我,小說畢竟是小說,現實生活是早點睡吧!妳兒子明天還要運動會呢!妳這個老媽子還不認份點.
由 fannie 在 發表
Helen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光看這本書的內容,就可以推測應該是作者很早期的作品,個人印象中的羅威爾是光看她的故事敘事,即使沒給我羅曼史內容,我也會看得很開心,但這本書完全不存在這種感覺。此外,這本書所傳達出的男女不平等情況又惡劣到讓人覺得當年女性真的太可憐了,我覺得這並不是豬頭男不男的問題,而是在書裡存在的視角觀點,不管是女主角對自身的,還是所有男主角為自己辨護他為什麼對女主角毛手毛腳與態度的理由,看起來還挺像現在社會新聞裡面性騷擾的人渣會講的話...,然而他卻是男主角。也許就像莉莎克萊佩講的,當年很多作者都受社會影響而有厭女症吧,如果按我個人的喜好,這本應該是1.5葉,但考慮到它給我一個看到過去很現實的部分的管道,所以加了一葉,如果對研究社會學相關有興趣,這本倒是可以當個材料。
LovingWei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是一本情節單純的愛情故事,可以輕鬆閱讀,由於男主角華強斯是寶石採礦者,書本詳述許多鑽石知識。三十歲金髮棕眸的費蕾碧,從不知生父是誰,從小循規蹈矩,當她十八歲時,母親要她嫁給年齡如父的大學法文教授,小女孩長大成為熟女,前夫不斷勾搭女學生,終於在蕾碧二十三歲離婚。這段婚姻最大的好處是她能看懂西班牙、葡萄牙和義大利文,還有一口流利的法文。因為法文,使她認識只說法文的辛傑瑞,他比蕾碧大五十歲,是實石採購收藏家,他調教蕾碧成一個成熟專業的大自然珍品收藏家。如今,傑瑞去世,她可以自由選擇兩樣珍品及收藏品拍賣交易頭百分之五傭金。強斯到收藏品拍照現場與蕾碧相見時,英雄救美,救她逃岀傑瑞孫子辛陶德的魔爪。
蕾碧看到黑髮銀綠眸的強斯,從此兩人相戀。蕃碧的家族有一座廢棄礦坑,一向由長子或長女單獨繼承,因為蕾碧母親是雙胞胎姊妹之一,祖母是在車上分娩,抵達醫院已分不清誰是誰,決定礦權由兩人共同繼承。母親的產權由她繼承,另一半由移居澳州阿姨的女兒繼承。強斯和蕾碧相約去探戡癈礦場,兩人感情日漸加溫,當地震使坑道口被土石封閉,強斯深覺蕾碧是他等待的女人,開口求婚,相約回家後舉行婚禮。故事中的對話幽默風趣感人。
當開始籌備婚禮,強斯長姐如母的姊姊葛莉從澳洲來訪,一方面很高興恭禧兩人,還告知蕾碧一件驚人消息,強斯在一場撲克牌賭局中從表妹施雅手中贏得那一半礦場股權。蕾碧傷心欲絕,以為強斯是為股權娶她而非真愛。最後證明強斯在第一次看見她就一見鍾情,願意放棄礦場,讓蕾碧擁有百分之百股權。他對蕾碧說:"別叫我放棄妳,因為我不能也不會,我終於體會到什麼是愛,也永遠不會放棄那份愛。我愛妳,蕾碧。"你不會失去我的愛,強斯,因為我會永遠愛你。"兩人深情告白,非常好看。
由 fannie 在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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