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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雪嫩 在 發表
蘇珊妮是個才藝用不盡、並且非常熱心公益的Wowan! 因為她在「塗鴉」之餘,也參與了波士頓地區的a cappella清唱團體--「Serious Fnn嚴肅樂趣」的工作。 她不僅是該團體的聲樂改編、副指揮,更是主唱之一。
Nin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嗯,不曉得有沒有人看過「神鬼認證」,Identity unknown的味道很像喔!
失憶男是TDD系列看到目前最欣賞的一本^^b 男主角Mitch是個超標準的尖頭鰻,女主角Rebecca也擺脫掉維若妮卡和露西的討人厭,相當讓人喜愛。不得不說:真是可喜可賀啊!SB書中終於有了一位有女主角自覺的女主角啦 ~>Q
男主角Mitch並不是alpha squad的成員喔,他是直接隸屬在Admiral手下的Gray Group。十五歲就得到第一面國家獎章的Mitch,是菁英中的菁英,跟王子喬相比絲毫不遜色呢!Mitch最擅長的項目是「易容術」,厲害到什麼程度呢?嘿嘿,偽裝過後的Mitch曾經大搖大擺的出現在Lucky面前,結果,不但毫不引起Lucky的疑心,還在說話時把金童唬的一愣一愣,完全不曉得眼前的人就是他上天入地尋找中的對象呢!而這時候的Mitch可還是處於失憶狀態下喔^Q^ 難怪Bobby找出Mitch的舊檔案後,會被Mitch的輝煌經歷嚇得半死。Mitch真的是太太太厲害了。
Mitch會年紀輕輕就參加軍隊,可是有一段相當賺人熱淚的過去。(這段保密,用來釣那些特愛黑暗英雄的童鞋啦^^)他近乎聖人般的性格,跟阿喬更是個相當大的對比。在失憶期間,Mitch遇上了女主角Becca,兩人之間雖然有強烈的性吸引力,但失憶的Mitch想到每晚夢中那些血腥畫面,以及自己身份上的種種疑點,就下定決心不拖女主角下水,他天性中的高貴,讓他寧可自己痛苦,也不願意害了無辜的人。這也難怪Mitch在SEALs會被取了個priest的外號了。
女主角Becca則是個勇於面對人生的人,少女時期的經歷,讓Becca決定要努力掌握現在。因此當她遇到自己心儀的對象,也不輕易退縮。她很主動但很有技巧的向Mitch表達了欣賞之意,雖然遭到Mitch婉拒,卻也很有風度的接受了。但是,故事當然不能就這樣無趣的結束嘛……後來Mitch見義勇為,冒著生命危險救人的行徑,讓Becca再也無法隱忍自己的愛意,再度向Mitch大膽示愛。(奸笑……就是不告訴你們發生了什麼事啦^^b)
Becca是個個性獨立,固執但懂得變通的人。為了追求自己的夢想,不惜拋棄大都會的生活,到中西部當個農莊旅館的經理,很有吉普賽人的風格喔!最得我歡心的一點是,Becca很有幽默感,凡事總是能從樂觀的角度切入。她得知Mitch失去記憶後,堅持Mitch絕非壞人的信心,甚至在Mitch動搖時替Mitch為他自己辯駁,種種作為都非常令人欣賞。她可不是盲目喔,而是經過思考判斷,認為Mitch為了保護她而自我折磨、在急難中捨身救人、放棄一筆財富的行為,絕對不是邪惡的人做得出來的,他還比較像是聖人呢!這也難怪後來Becca會誤以為Mitch是神父而心碎了!(至於Becca怎麼勾引到Mitch的呢?嘿嘿!當然還是保密啦! =.= 留給大家想像空間嘛!)
Identity: unknown有好多情節都讓我看的眼淚汪汪。當Becca識破Mitch偽造身份,Mitch痛苦又屈辱的要求Becca把他的衣服給他,他立刻就離開之時,真的好令人難過。因為幾十年來的訓練,讓Mitch即使在失憶狀態下,依然無法輕易把自己的弱點暴露在別人眼前,但他誠實的性格,卻讓他對欺騙Becca一事耿耿於懷,種種衝突情緒糾結在他心中,他卻無從發洩起,他只能痛恨失去記憶、對一切都無能為力的自己。這個男人真的好的令人心疼:~~~(偶要把Mitch收入後宮啦!)
最後還是得說,我不喜歡SB寫書的節奏,這本前面三分之二都很不錯,但到後面就會發現,SB一直在繞圈圈,SB在寫Becca時並沒有把女主角的思考邏輯或內心世界掌握得很好,常常該寫的不寫,不該重複的卻又重複了。簡言之就是,SB鋪陳男主角Mitch時比較用心,女主角Becca則一切從簡 >
總體來說,給SB這本書4.5片葉子。(優雅訓練還是有成果的吧:P)
Jessic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原貼於7/11/2004
這是我第一本蘇珊妮‧柏克曼的小說,看完之後,我連著上網重金買下 TDD 系列的書。所以這本書功不可沒。(當然還是有極大部份也是看讀書會其他同學的心得報告啦!)
不過看超過 10 本以上她的書之後,現在有點小麻痺,還是喜歡就單純一組男女主角故事的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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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大家的心得,我馬上跑到金石堂把書買回來看。真是太好看了,就像是電影一幕幕在眼前一樣!我非常同意本書的主角該是艾查理和白喬伊的故事吧?所以我也認為書名該譯為「無名的英雄「比較適當。更何況英文書名是 The Unsung Hero 啊?!我也很愛保羅紐曼和布魯斯威利,雖然一老一禿但完全無損於他們的天生的男性魅力…
這是我第一次買高寶的書,相較林白的書厚了許多讀起來也比較有味道。我每個月砸在外曼的預算要換給高寶了。不過,高寶也是希代集團的一員,之前不是超會刪書的?
Nin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對這系列嚴重失去興趣。雖然覺得山姆很讚,但是整體故事走向愈來愈政治化陰謀論,老實說,看的很累。而且山姆跟亞莎的感情互動並不多,都是在描述山姆狂追亞莎,心靈交流只有一咪咪~兩人的感情基礎很薄弱。
然後,我討厭亞莎,覺得她是個口是心非的討厭鬼~
chyau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之前看到這兩位配角的戀情剛萌芽就被拆散
我真是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山姆和亞莎的後續發展
之前他們當配角的時候感覺是很苦澀絕望的一對
在本書因為山姆即將結束不幸福的婚姻
所以讀起來就沒有那種讓人揪心的痛苦
其他幾對配角因為和主角關係匪淺,
所以我不覺得搶了主角的重要性
書中兩人因為立場的不同而鬥智的一段我覺得特別精彩
他們最後能夠相守在一起真是太好了
林維頤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不是我看不起那些將暢銷小說搬上螢幕的成品,我是根本不屑看那種把原著靈魂、故事改得亂七八糟,還要美其名、自我貼金說那是」藝術」,是」文學」,是」魚幫水水幫魚」的」曠世鉅作」。當然,如果人家已經在打廣告時就說清楚講明白他們的作品是『原著小說改編』,而作者也同意他們的更改,那觀眾去看,就全是出自個人的選擇了。
我從來不做」改編」的事,我只做『編』譯的事。至少,在分水嶺——《孔雀膽》之前,我會做」by-pass(略)」或是」move(搬移)」這類當年名為」摘譯」或是」節譯」的事。
所謂的摘譯或是節譯就是讓故事更緊湊、更紮實,讓讀者不用浪費時間看很多的廢話跟多餘的情節。讓讀者在看完後不致有:「還不錯看,只不過枝枝節節未免多了點。配料未免不夠入味。」的惋惜。
這本Gone Too Far 主體是在講Sam跟Alyssa,配角是鮑克斯、譚芝娜、康朱理、白洛恩、艾荷麗、曾諾亞,次次配角是曾瓦特、曾點點。配角如果寫得好,能搶戲,能比主角更討喜,像朱理、像洛恩、像荷麗,像克斯、像芝娜,像李寇莫(據說以他為主角的那本小說,去年未出版已轟動漫迷)。可是有的配角就故事的整體結構來說並不需要太多的著墨,只用幾句話帶過更能顯現故事情節的緊湊跟筆法的洗鍊。
所以在初稿我『省略』曾瓦特、曾點點的那些信件、日記情節,沒有翻譯。至於『搬移』的部份,為了讓讀者可以跟Sam的心情同步,我把Sam前妻Mary Lou逃亡的情節搬移到Sam終於得知死在廢棄車後車箱裡面的母女不是他的妻女後,才把前面瑪露的章節彙整呈現。這種翻譯的手法就是早期譯者跟出版社會做的事。
可是呢,這種譯法等於把編輯的工作也做了。
不論現在是不是流行『原汁原味』,比較重要的是,在『法』跟『尊重智慧財產』的前提下,除非簽版權時有言明可摘譯或是節譯,要不然譯者應該做的似乎就是『忠實』呈現原貌。
這本小說的確是上乘之作。以讀者來評,我會給這本書四片楓葉,少一片是因為枝節太雜,肥了書的厚度,但是會減弱翻看的意願,也會害得讀者因為人物太多,寫作筆法的雜陳,搞得暈頭轉向。
真是謝謝這麼多喜愛我的文筆(還是應該說翻譯格調?)的書友。我會更加努力充實自己各方面的知識(不然,也得知道怎麼找資料跟答案),好能更真確地將好的外文書介紹給同好人。林維頤9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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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istinlo1975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看了珍妮佛‧布萊克數本作品之後,開始了解這位作者寫作習慣:男主角絕對內斂到搞不清在想什麼,女主角鐵定貌美如花且同時多男搶一女,然後就是婚外情還有死一堆人。婚外情這一項非常挑戰讀者道德觀,雖然作者總有如此安排的理由,但事實就是事實,無法接受的同學不要勉強閱讀。
我喜歡她的書,情節轉折非常吸引人繼續往下讀。這本書原本想給五葉,但真的好氣第二男主角納山的結局,像他這樣的好人,只是愛上了不該愛的女人就落得如此下場,完全無法接受琳娜跟瓦德馬上搭上線這樣的安排,深深為納山感到不值所以扣一葉。男主角瓦德寡言到硬是撐到本書最後一頁才向女主角琳娜解釋兩度拋下她的原因,其實只要簡單的幾句話交代行蹤,琳娜就不會如此孤苦伶仃無依無靠。書中的摩門教長老相當可怕,作者把摩門教徒描寫如此不堪,很難跟台灣隨處可見腳踏車上年輕摩門傳教士聯想在一起。另外網路查到摩門教已廢除一夫多妻制度,重婚的狀況應該很少見了。
pei ji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是不錯看的一本喔!
我非常贊同在我之前三位同學所寫出來的感想,這是一本情節緊湊﹑明快的故事。
女主角非常不幸運的與她的表姐長相相似,(這在外曼中真是常見的設定!)
因為男主角是王位繼承人第二順位,在哥哥被殺死之後背了莫須有的罪名,
誓言追拿殺死哥哥的表姐是哥哥的情婦,但是把女主角誤認綁架之後竟然霸王硬上弓!
這裡我非常不能認同!!(啊,不是哥哥的情婦嗎?這樣不就成了表兄弟!!)
後來想當然爾,女主角犧牲了她的“處女膜”證明她不是男主角以為的那個人!
另外,女主角對於舅媽與表姐的“愚忠”也實在讓我無法苟同!
那個舅媽根本就是灰姑娘後母投胎轉世的嘛,根本就不在乎女主角生命安危啊,
而表姐是個自私又人盡可夫的女人,女主角不惜犧牲自己也要保護表姐的立點在哪?
可能是我資質不夠有些看不出來捏,不過後來看到表姐被輪X那段,就還蠻同情她的,
所以除去以上三點我比較不喜歡的部分,小扣了1葉,但還是好看的一本書!
給4葉推薦給大家~
kristinlo1975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珍妮佛布萊克很喜歡"兩男搶一女"戲碼,這也許是某些同學眼中的地雷,但卻是我的最愛。即使這本"西班牙小夜曲"僅僅差強人意,由於女主角是美女+眾星拱月,仍然給予四葉評價。
本書開頭非常吸引人,受繼父迫害的女主角桑碧兒在陰暗的後花園求助於盜賊頭目獅王,希望獅王綁架並帶走她。沒想到繼父反將獅王的弟弟帶走,一夥人行船至美洲展開多場追逐戰。珍妮佛布萊克筆下男主角一向喜愛上演內心戲,這位原為貴族的獅王自然也不能免俗,整本書就看他時而憂鬱時而發怒時而沉默,別說是女主角,連讀者都搞不清他在想什麼。幸好女主角桑碧兒勇敢堅強,完全不受男主角喜怒無常影響,最後關頭也誠實選擇自己所愛。結局的確是倉促了點,但這位作者不是會寫出婚後幸福兒女滿堂(ex:莉莎姨)那款,沒有配角死光光已經是萬幸了,實在無法強求。
sharon1122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在討論區有同學提到這本書, 看過書評後我就刻意的要找它, 最近才在拍賣市場開心的到手,
基本上男主角的身份是王子的書不是那麼多, 那幾本俄羅斯王子(王子獵情記)據說都是有名的地雷啊,
還好這本跟同學推薦的一樣, 真的很不錯看,
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敗, 所以王子都是淫亂及濫交一卦的不讓人意外
雖然說前面提到這個二王子也是這一卦的同好, 每天醉生夢死不務正業
不過書一開始他已經來到美國追蹤殺死自己哥哥的兇手, 一路上他都很忙, 他追別人, 也被人追, 殺來砍去真的很刺激,
從頭到尾他都只有女主角一個女人, 所以還算符合我純真的心靈,
書中女主角陪著王子這一票人東奔西跑, 可憐的王子一直被殺被砍, 還讓女主角費心的救他照顧他
最後王子願意打破傳統娶了平民的女主角, 就會覺得很合理, 這也是我喜歡這本書的理由之一(不喜歡愛的莫名其妙)
這本書應該有一點歷史了, 可是翻譯的還不錯, 不會覺得卡卡的,
男女主角在書中福利次數雖然不少, 可是寫法是屬於意境優美的那一種, 除了配角芙琳的那部分確實比較震撼一點(輪X)
有同學提到很同情女主角表姊芙琳的遭遇, 我覺得作者刻意要陳述 "性格決定命運論"的點ㄟ
女主角與表姊芙琳長像雷同, 可是芙琳的個性是嬌縱的大小姐, 女主角卻是個寄人籬下的小孤女
芙琳曾經也擁有幸福的機會, 雖說是受奸人所害, 但是相同事情如果發生在女主角身上, 我相信她應該會選擇冷靜離開盧森尼亞, 而不是一昧的要報復, 當然也就不會有後面一步錯步步錯, 最後被迫變成一個人盡可夫的妓女
相對的女主角的善良, 願意為家人犧牲奉獻, 總是為別人著想, 才能讓王子 & 那一票侍衛隊對她死心塌地
還蠻推薦同學有機會可以看一下這本書.
kristinlo1975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給5葉。
珍妮佛‧布萊克真是特別的作者,
她的書無法預料劇情,無法猜測布局,
就像霧裡看花,隔著數層紗看一個故事。
我完全了解一樓Alice同學只給一葉的心情,
也能體會Ceamw同學給五葉的感覺,
我自己很喜歡這本書,一拿起來就停不了,非得熬夜看完。
剛開始男主角雷芮讓人恨得牙癢癢,
知道他有秘密有苦衷,否則為何要這樣欺負人。
女主角詩琳,聰明的金髮美女,
破身以求自由雖然很瞎,但書中多半表現都很出色。
這本書的結尾真是嚇人一跳,沒想到是這樣演的,
壞人繞了好多個彎。
最後那張訴狀道盡一切,雷芮是如此深愛詩琳,
如此不顧一切要得到她,非常甜蜜。
這本書要花點精神看,
作者沒有費心寫迂迴的內心戲,
每一行每一段都是劇情的展開,
剛開始會覺的劇情沉悶凝重,
這就是珍妮佛‧布萊克獨一無二的風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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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hui0528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哈哈
樓上所說的地雷
也正是我的地雷
所以一直無法給此本書好評
因為我實在受不了這種"愚忠"
為了家人而背叛愛情
(重點是 家人一點都不值得她這樣做~)
看了一整個不爽快呀!!
阿笨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終於知道我的地雷在哪裏~~
我無法忍受看女主角為了對家人的忠心而背叛愛人
因為是我的大忌,所以看了一個月才看完~~
但作者的筆觸流暢,引人入勝,
如果大家不討厭此類情節,我倒覺得它是本不錯看的書
CHENG-CH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看得我頭好痛。
男主角自始至終都是個自大的豬,無論女主角多強烈的表達「不」,他仍然沒把這個字當一回事。就算是心理已認定女主角是個愛財的騙子,也不是闖進浴室對女子毛手毛腳的理由,我想就算今天在浴室裡的是個妓女,一個私自闖進浴室的男子也要尊重她要求隱私的權利。
故事的重點一直在男女主角間的攻防上,我都替女主角覺得好累。路迪倫用低下的手段殘酷的對待莫蕾西,讓我覺得就算是對女騙子都不可以這麼不尊重。不過這本書的賣點也就在這裡,讓讀者看男主角從頭到尾羞辱女主角,莫蕾西在性吸引力之下對路迪倫又難以抗拒,最後就是讓我懷疑這兩個人結局時在一起後是要怎麼共同生活...?除了在床上可以高潮之外還有什麼能夠長期相處?
「我愛妳,妳是我一切想要的。」就像一切陳腔濫調一樣,最後男主角在花園裡對女主角喃喃低語,女主角完全拋開前面330頁中的羞辱,路迪倫沒有任何愛她的行動,甚至沒有給她繼續經營學校,只有一張嘴和撫摸,莫蕾西徹底融化了。
終曲,我甚至不知道莫蕾西為什麼放棄主持女子學校轉讓給她的朋友,她堅持了3百多頁的東西是幹什麼的?就因為她朋友的丈夫有錢把女子學校買下來?一個律師的薪水可以維持一個無法自己自足得靠大量外部資金才能運作的學校?
撇開這些,這個故事張力十足,如果喜歡看女生一直說不而男生一直步步相逼的橋段,這本書是個不錯的選擇。
abcdefg1204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也是一本我強力推薦的好書,內容精彩、福利情節很
棒, 男女主角之間的愛恨衝突非常吸引人,我
覺得印象最深刻的一幕是男主角昂頓想要忘了女主角琳妮
的欺騙而要他的弟弟彼得替他找來兩位女人洩慾,但是當
這兩位女人離去後,彼得卻發現昂頓衣著整齊沮喪地趴在
床上,完全沒有讓那兩個女人發揮作用,從這簡單的描寫
中就可以感受到琳妮在昂頓心中的份量,作者的劇情安排
很出色,這次狗屋特賣還有新書,有興趣的童鞋千萬不要
錯過!
水的表情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覺得這本書還是寫得比較細膩的。人物性格,内心活動劇情都還豐滿。
只是男主那種性格彆扭,實在不怎麼欣賞。女主也好不到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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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ead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愛與魔法"是一本輕鬆的好書,感覺很哈利波特
喜兒的混亂魔法與公爵的嚴謹自持形成有趣的對比 ,尤其以馬克白夫人那一段劇情更是巧妙
最最喜愛公爵大人親暱叫喚喜兒"小蘇格蘭",愛意無限
iread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愛與夢想"真的太好玩了 ,
這是我第一次看外曼笑到流下眼淚,
前半本感覺像在看馬克吐溫的湯姆歷險記,
蘭蒂傻傻的直來直往,雖說有點呆,不過充滿了喜感,
我完全可以體會理查的無力啊
家有寶妻沒關係,每天笑一笑,活到九十九
nicoco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不怎喜歡,也沒想像中好笑= =
覺得女主角的天真很煩.....
雨林的細節我都快速翻過....
覺得不好看應該是被女主角影響的....
由 雪嫩 在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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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雪嫩 在 發表
榮獲許多獎項的暢銷作家瑪麗‧貝洛成長於英國威爾斯——充滿歌謠與傳奇的山海之地。帶著音樂及生動的想像力,她到加拿大從事教學工作,並在該地開創第二事業——寫作。她的作品永遠有美滿的結局,永遠歌頌愛的力量。其攝政時期羅曼史及歷史羅曼史已印行超過三百萬。回答書蟲網站:「何為心目中的最佳男主角」時,她說:有能力展現真實的、熱情的、無條件且永恆之愛的男人。
sharon1122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天啊, 我這個爛文筆要來寫第一篇書評, 希望大家忍耐一下, 如果同學看完有消化不良的,麻煩隔壁巷口有藥房.
以我個人的標準來說, 如果一本書翻開來不看完就會茶不思飯不想, 哪裡都不想去的, 那一定就是有五葉了, 所以我要說這本書真的是。太。好。看。了。
從文案來看很容易就可以推敲出那個天使就是幸福又幸運的男主角(從天而降的爵位與財富), 有天使的男主角就一定有行過地獄之路遍體鱗傷的女主角(啊~不然誰需要天使啊!!), 我認為這本書可以說是療癒書系的古代版, 女主角急需要錢, 為了能讓在她羽翼保護之下的人得以溫飽三餐, 所以不惜下海當情婦 (古時候妓女的說法>
下面都是雷, 請慎入~~~
以歷史羅曼史來說, 這本書的題材算是非常大膽的(其實我書看得不多, 可能也沒有真的很大膽> 贊助者的第一場舞會就是"愛情跚跚來”雪凌福伯爵夫婦所舉辦的, 但是因為我一本都沒看過, 所以只感覺她們都很幸福, 沒有讓我特別興奮, 好像沒看過前面系列書的影響也不大吧。這本書的另一個重點是受女主角保護的家僕, 像女主角母親一樣的家庭教師, 因為年紀過大完全沒辦法找到下一份工作, 未婚懷孕還帶著私生女的廚娘兼女僕, 廚娘的可愛小女孩, 還有一條半殘廢的老狗, 看似奇怪的組合, 卻是女主角願意犧牲一切來保護的家人, 因為她們的存在讓女主角還知道怎麼愛人, 在這本書裡她們也都找到了屬於自己的幸福, 真好~~
講一下我不太滿意的地方, 瑪麗阿嬤寫福利情節的功力, 經過這麼多年還是只有進步一點點, 就像隔靴騷養總是抓不到那個點啊, 但比起貝堡公爵系列, 憑良心說是有多了兩度左右的溫度吧。一本不錯的書分享給大家~~
wui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瑪麗.貝洛 –Mary Balogh
愛情姍姍來 – At Last Comes Love
林子書譯
當熟男與熟女不小心碰撞而在一起,慢慢孕育出的火花,愛情終就姍姍為他們倆而來。
終於換莫頓伯爵的大姐-何瑪格囉!優雅、端莊、大方、聰明又美麗的莫家大姐,這次終於改變了自己,把自己嫁掉了。 她承諾父母會把弟妹們照顧的很好,她真的也是很克盡職責,以至於自己的婚姻遲遲錯過。從原本在等待她自已認為最愛的-克彬,到後來原本想要娶她的摩蘭公爵-華伊利,乃至於連續求婚三次的艾靈頓侯爵,真的是讓人等太久了,除了伊利以外。(如果在這之前先知道克彬已結婚,或許梵妮就不會自告奮勇去替代她姊姊了。因為她知道姊姊在等她愛的人。)
瑪格想到自己都30歲還沒結婚,弟弟妹妹們都個個有自己的生活,想想自己有點寂寞更加有強烈的意識要有個屬於自己的<家>那種歸屬感,漸漸的浮上來。本來的一切很美好,這次應該可以點頭答應接受求婚過三次的艾靈頓侯爵,但當與克彬的碰面,煩心、憤怒與驕傲一股侵襲上來,從不說謊的她,開始脫口輕率的說出話語 – <我訂婚了!> 哇! 這下子開始要憂心了,本來的一切都很美好,接受艾靈頓,但當艾靈頓侯爵介紹他的未婚妻後 ,瑪格開始瓦解了。怎麼辦呀? 陷入荒謬的恐慌…..
雪凌福伯爵-潘鄧肯,在他的祖父威脅切斷他的經濟來源,必須要在15天之內娶到體面的新娘,才能保有他兒時的故居與收入。 潘鄧肯五年前與他將要結婚的新娘大嫂私奔的醜聞到現在還在社交圈流傳著,要不是他的祖父下最後通牒,可能根本不會在社交季上<碰撞>到瑪格的。 (哈 !一枚炸彈起因) 鄧肯本來是個快樂、淘氣、活潑、無憂無慮、有點放蕩、態度積極的人。但經過這件事情他變得有些深層、漫不經心、不快樂、滿腹心事、有苦說不出的樣子。(內有劇情)
瑪格原先是位禮儀與謹慎的化身。但心裡的倔強、固執、堅信自己內心所想。當每一位親人乃至於鄧肯的前未婚妻-凱珞找瑪格時,她都不為所動。她提議鄧肯在13天之內努力追求並讓倆熟悉彼此,進而能說服她接受求婚。(當鄧肯說出一部份事實)她踏出接受倆人的第一步,彼此互相開始努力認真追求<愛人與被愛>,<坦承與相信>在這本書中,佔很重要的話語。
在木藤莊倆人的生活加入托比後,三人世界生活蠻幸福,蠻愜意。瑪麗.貝洛很能寫田野鄉村的人、事、物。書本裡的情節細細道尾出來。劇情怎麼可能這麼順意呢?當一切一切很漸入佳境時,坦承與相信,拒聽與聆聽,變得是決定性的關鍵。 (內有劇情)
家人的親情與團結,小孩與大人間的牽絆,當托比喊出<媽媽>以後,瞬間的保護與責任,在此書中一覽無遺。 我覺得瑪格事後的聆聽真的很重要。相對於鄧肯如果早些時候的坦白,他能信任瑪格。 唉!如果能的時候書就不會好看了。當鄧肯將前額放在瑪格肩上時,而哭了出來,我相信他真的解脫了,真的不用在背負責任,可以說出事實,並有人相信他,五年來,他真的是夠了。
結尾當然是完美的 Ending ~
成熟的倆人,當為了完成某些因素而碰撞在一起,間接性產生了互相的需求從-結婚-學習愛人與被愛-坦白與相信-付出與接收-直到完美的愛情出現。 誰說瑪格曾經內心想到的-難道這是巧合的碰撞。 鄧肯說的-沒有這件事發生,他就碰不到瑪格,就算沒此事,他也娶了-凱珞,相信當真愛姍姍到來時,輕輕的撞擊也是會產生火花的。這絕對不是巧合,冥冥之中,姻緣就這樣悄悄到來。
喜歡的內容句子:
1.鄧肯真的很爆笑 – 他總是稱她為 <瑪姬> 因為 新生活要有新名字。
2.我是這麼地渴望,一生所渴望的就是擁有這一切-我自己的家,我能尊敬和喜歡的丈夫,親密、圓滿,幸福的前程就在伸手可及的地方。
3.蜜月新解-一段讓新婚夫妻專注於他們的新關係。
4.戀愛跟只是去愛並不一樣。除了樂於付出,我們也必須樂於接受,而妳跟我,我們都比較擅長於付出。
5. 生命並不完美。但它完美的時候,就真的很完美。
shouek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果樹目前出版的三本何家人系列我最喜歡的就是這本大姐瑪格的愛情故事。
瑪格已經為了養大三個弟妹做出了無數犧牲,時間過得飛快,當她驚覺自己再不嫁人的話就會成為在火爐旁有專屬座位的老姑婆時她做了一輩子中最大膽的決定--嫁給惡名昭彰的雪凌福伯爵潘鄧肯。
何家人系列中的家族感情很讓人動容,雖然出身不寬裕但是何家姐弟們的個性跟聰明機智的對話引人入勝,我喜歡作者在這本書中不斷經由男女主角的談話反覆論證「什麼是幸福呢?要怎麼樣才會幸福?什麼是愛情?要怎麼樣才是幸福的婚姻...」情節的舖陳不灑狗血,反派雖然惹人討厭但都沒有囂張太久。是一本可以看兩次三次的好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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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奧斯汀(Jane Austen) 1775年出生於英國的史帝文頓,1817年過世於溫徹斯特。
七歲時隨著姊姊和表姊前往牛津求學,十二歲開始嘗試寫作。珍的一生很少離開她所居住的城鎮,但是她卻可以在這些小小的世界裡,找到合適的題材,以深思嚴謹的筆法、複雜而巧妙的刻畫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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