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e Rich 蘇‧里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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茱莉亞˙昆恩還沒學說話前,就先學會認字,這就夠神奇了。她的家人覺得有點不可思議,是否正因為如此,所以她﹙A﹚閱讀速度快﹙B﹚多話,或者﹙C﹚以上 皆是。她除了創作之外,也花時間練瑜伽、種一種品種超大的小黃瓜、費心想一大堆爛理由說做家事有損她的健康;至於其他做家事的人,她表示不便代言。
阿官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理性的讀者 B:很高興 B 家系列終於快劃下休止符了。也該是時候囉。
嚴苛的讀者 C:這本書的購買價值,大概只針對 B 家死忠的粉絲才有吧。
胃袋和 Colin 一般大的讀者阿官:(要講殘酷的實話了)Errrrr……以上皆認同。
天可憐見,我是用罄了多大的意志力,嘆了多少聲氣,才終於把這本書給 K 完的。
努力不去回想那“意外挖到寶”的尾聲,因為我認為它是整本書裡最令人費解的一部分。
Hyacinth 和 Gareth 的女兒,妳那顆八歲大的腦袋瓜到底在想些什麼呢?
早知如此,妳娘當初應該採納妳的 Gregory 舅舅的搞怪建議,把妳取名叫
Tharah ( Sarah ) 或 Thuthannah ( Susannah ),好搭配妳爹娘的名字發音。(哈哈哈,有關名字這部分超爆笑,Gregory 用那一連串「口齒不清」的耍嘴皮,替這本我認為頗沉悶的 It's in His Kiss 添加了一些娛樂性 靈感正鬧旱災。晚一點的時候,再來繼續添料和灑葉子吧。
*******************************************************************************
這個故事基本上是繞著翻譯日記和尋寶進行,而雖然我滿好奇那些價值連城的珠寶的藏匿地點,但很汗顏地,對於 Gareth 祖母的日記內容卻興致缺缺;偏偏有多幕 Hyacinth 笨拙地試著解譯日記所記載的訊息(她對 Gareth 承認她的義大利文只是差強人意而已),對我來說拖緩了故事進行的步調,劇情走向平淡單薄,就像肉餡不夠紮實的餃子,嚐起來口感不足。男女主角的接觸缺乏能把我烘熱的火花,沒有 Anthony 和 Kate 那種針鋒相對的張力,也沒有 Colin 和 Penelope 的那種琴瑟和鳴的搭調感,因此看得有些浮躁。
Gareth St. Clair 雖是他男爵父親的「合法」子嗣和(他哥哥死後的)「合法」繼承人,但是這個 28 歲的金髮帥哥,卻非他老爹的親生骨肉。
至於他是誰的種,他和他的男爵父親都不知道。在本書最後四分之一才藉由他祖母的日記揭曉答案。解謎者當然是我們的業餘譯者 Hyacinth Bridgerton 小姐囉....
不過,既然向來欠缺謙遜的美德,所以阿官還是厚顏地吹噓一下:其實在序章──就是 Gareth 18 歲的那年,他的父親終於向他攤牌,告訴 Gareth 他之所以如此憎惡他的原因──的時候,對於 Gareth 母親偷腥的對象是誰,我就已經心裡有數了……基於某句對白所揣測出的線索。
Gareth 和他父親屢次劍拔弩張的對峙,讓我看了心有戚戚。他面對父親時給我感覺不夠強勢,無法四平八穩地擋招,加上嘴巴惡毒的邪惡老爹總有辦法攻其不備,所以即使 Gareth 偶爾口頭佔上風,他還是那個總被叮得滿臉包的一方。
不過最後當男爵終於曉得讓他戴綠帽的人是誰之時……我幾乎同情起他來。
此外,Gareth 可說是這系列的男主角裡面最 “窮” 的一個了 ,雖然有外祖母的資助他完成劍橋學業,有自亡母那兒繼承到的小筆財富,不致拮据度日,但是離優渥的生活差距甚遠哪。
問題是,他無啥一技之長也沒有作任何可令他致富的投資,讓人懷疑他結婚後如何養活妻子。莫不成只靠 Hyacinth 的嫁妝就無後顧之憂了?
那麼有人會問,Gareth 的外祖母是何方神聖呢?
呵呵呵,就是那個一仗在手縱橫無阻,直言無諱又精明犀利的 Lady Danbury 啦!
她在本書裡的份量很吃重,不只因為她是 Gareth 的外祖母,也因為她和女主角 Hyacinth 的奇妙友誼。(嘻嘻,B 家老么個性和她很像嘛)
風信子妹妹過去一年來每週一次到 Lady D 家閱讀小說給她聽,那個狡猾的老狐狸也極不含蓄地要把外孫和她喜愛的女孩送作堆。看過 B 家系列的童鞋應該知道,把 Lady D 的那根手杖形容為「致命武器」並不誇張(它“破壞”過的東西豈僅是 Smythe-Smith Girls 的小提琴而已 )。如果說在本書中那支手杖施威的次數沒有預期中多,那純粹是因為過半時候都被外孫和未來的孫媳婦兒藏起來了,呵呵
談到 B 家系列,當然不能忘了提及在這系列裡扮演著首席折磨者角色的 Smythe-Smith Girls。這群史密斯家族的音樂奇葩堪稱摧殘耳膜的才女,偏偏女丁旺盛,代代相傳的拙劣演奏才藝,個個青出於藍,那可怕的魔音能讓莫札特在墳墓裡跳腳。我們的風信子小妹妹和聖克萊爾先生的愛情故事,就是在 SSGs 年度演奏會中揭開首幕。
Colin 的嬌妻 Penelope 第一章就出場啦,強拉 Hyacinth 出席音樂會,因為 Colin 不肯陪她 ( 聰明的 Colin,知道保護耳朵比積陰德來得重要 )
滿多讀者都認為 B 家媽媽是整個系列裡最可愛的一個。她無疑的很討人喜歡,那股要把兒女們一個個掃入禮堂的魄力,恐怕連指揮大軍的威靈頓都得甘拜下風。這本書裡她點鴛鴦譜的企圖更是透明。
除了關切女兒的福祉之外,有一小幕和 Hyacinth 出生有關的場景,描述得還挺感人的,也讓 B 家粉絲們對這位有喜劇泰斗架式的……咳咳,我是說精神抖擻且充滿母愛啦……的 B 家媽媽,有較多一層的了解。
那麼 B 家其他的兄弟姊妹有沒有登場呢?
B 家兄弟除了大哥 Anthony 和老七 Gregory 之外,其餘的全都沒露臉(Colin 只差那麼一點就出現了,嗚……沒有可以搜括食物的場合,就不能讓他亮個相嗎? )。而 B 家姊妹之中,也只有 Daphne 小小的 “拋頭露臉” 一下而已。
Gareth 向 B 家大哥提親的那幕滿具娛樂性。Anthony 知道自己終於 “苦盡甘來”,可以卸下擔子,把最後一個妹妹推銷出去之後,他欣喜地立刻打開了一瓶私藏的醇酒慶祝。
(話說 B 家大哥雖然提高了 Hyacinth 的嫁妝,卻沒有吸引更多求婚者,反而成梯形遞減。這是風信子小妹進入社交圈的第四年,這年的求婚人數在 Gareth 開口前是鴨蛋。前三年的紀錄則分別是3,2,1。男主角是她所知道的第七個求婚者,果然是 lucky seven)
可惜 Gareth 求婚的動機毫無浪漫成分,而為了怕他的“秘密”洩光,他決定在婚前引誘風信子小妹,心想生米煮成熟飯之後她便無法撤回承諾,這樁婚事自然就塵埃落定了 。
他有沒有把勾引計畫付諸實行呢?請 B 家粉絲團的成員們自己看吧。
求婚的那幕挺滑稽的就是。當時 Gareth 是在外祖母家,在 Lady D 那雙炯炯的老眼觀禮下,演出了屈膝求婚的真戲碼……浪漫指數是不及格啦,搞笑指數倒可得高分。
JQ 在這本書的首頁裡附上了甫更新不久的 Bridgerton Family Tree (JQ 的網站裡也有,請點入這裡→http://www.juliaquinn.com/books/tree_big.htm )。
由這個家譜中,讀者得知了 B 家增添的新生代成員,以及她們的名字。Colin 和 Penelope 的女兒叫做 Agatha,就是以 Lady D 命名的。而老五 Eloise 和她的植物人老公阿飛的女兒,則取名為 Penelope。
瞧,手帕交的特權真不小。
鬱卒的讀者 A:頗令人失望的一本書。
理性的讀者 B:很高興 B 家系列終於快劃下休止符了。也該是時候囉。 嚴苛的讀者 C:這本書的購買價值,大概只針對 B 家死忠的粉絲才有吧。 胃袋和 Colin 一般大的讀者阿官:(要講殘酷的實話了)Errrrr……以上皆認同。 天可憐見,我是用罄了多大的意志力,嘆了多少聲氣,才終於把這本書給 K 完的。 努力不去回想那“意外挖到寶”的尾聲,因為我認為它是整本書裡最令人費解的一部分。 早知如此,妳娘當初應該採納妳的 Gregory 舅舅的搞怪建議,把妳取名叫 Tharah ( Sarah ) 或 Thuthannah ( Susannah ),好搭配妳爹娘的名字發音。(哈哈哈,有關名字這部分超爆笑,Gregory 用那一連串「口齒不清」的耍嘴皮,替這本我認為頗沉悶的 It's in His Kiss 添加了一些娛樂性![]() 靈感正鬧旱災。晚一點的時候,再來繼續添料和灑葉子吧。 ******************************************************************************* 這個故事基本上是繞著翻譯日記和尋寶進行,而雖然我滿好奇那些價值連城的珠寶的藏匿地點,但很汗顏地,對於 Gareth 祖母的日記內容卻興致缺缺;偏偏有多幕 Hyacinth 笨拙地試著解譯日記所記載的訊息(她對 Gareth 承認她的義大利文只是差強人意而已),對我來說拖緩了故事進行的步調,劇情走向平淡單薄,就像肉餡不夠紮實的餃子,嚐起來口感不足。男女主角的接觸缺乏能把我烘熱的火花,沒有 Anthony 和 Kate 那種針鋒相對的張力,也沒有 Colin 和 Penelope 的那種琴瑟和鳴的搭調感,因此看得有些浮躁。 Gareth St. Clair 雖是他男爵父親的「合法」子嗣和(他哥哥死後的)「合法」繼承人,但是這個 28 歲的金髮帥哥,卻非他老爹的親生骨肉。 至於他是誰的種,他和他的男爵父親都不知道。在本書最後四分之一才藉由他祖母的日記揭曉答案。解謎者當然是我們的業餘譯者 Hyacinth Bridgerton 小姐囉.... Gareth 和他父親屢次劍拔弩張的對峙,讓我看了心有戚戚。他面對父親時給我感覺不夠強勢,無法四平八穩地擋招,加上嘴巴惡毒的邪惡老爹總有辦法攻其不備,所以即使 Gareth 偶爾口頭佔上風,他還是那個總被叮得滿臉包的一方。 此外,Gareth 可說是這系列的男主角裡面最 “窮” 的一個了 那麼有人會問,Gareth 的外祖母是何方神聖呢? 風信子妹妹過去一年來每週一次到 Lady D 家閱讀小說給她聽,那個狡猾的老狐狸也極不含蓄地要把外孫和她喜愛的女孩送作堆。看過 B 家系列的童鞋應該知道,把 Lady D 的那根手杖形容為「致命武器」並不誇張(它“破壞”過的東西豈僅是 Smythe-Smith Girls 的小提琴而已 談到 B 家系列,當然不能忘了提及在這系列裡扮演著首席折磨者角色的 Smythe-Smith Girls。這群史密斯家族的音樂奇葩堪稱摧殘耳膜的才女,偏偏女丁旺盛,代代相傳的拙劣演奏才藝,個個青出於藍,那可怕的魔音能讓莫札特在墳墓裡跳腳。我們的風信子小妹妹和聖克萊爾先生的愛情故事,就是在 SSGs 年度演奏會中揭開首幕。 滿多讀者都認為 B 家媽媽是整個系列裡最可愛的一個。她無疑的很討人喜歡,那股要把兒女們一個個掃入禮堂的魄力,恐怕連指揮大軍的威靈頓都得甘拜下風。這本書裡她點鴛鴦譜的企圖更是透明。 那麼 B 家其他的兄弟姊妹有沒有登場呢? B 家兄弟除了大哥 Anthony 和老七 Gregory 之外,其餘的全都沒露臉(Colin 只差那麼一點就出現了,嗚……沒有可以搜括食物的場合,就不能讓他亮個相嗎? Gareth 向 B 家大哥提親的那幕滿具娛樂性。Anthony 知道自己終於 “苦盡甘來”,可以卸下擔子,把最後一個妹妹推銷出去之後,他欣喜地立刻打開了一瓶私藏的醇酒慶祝。 可惜 Gareth 求婚的動機毫無浪漫成分,而為了怕他的“秘密”洩光,他決定在婚前引誘風信子小妹,心想生米煮成熟飯之後她便無法撤回承諾,這樁婚事自然就塵埃落定了 。 求婚的那幕挺滑稽的就是。當時 Gareth 是在外祖母家,在 Lady D 那雙炯炯的老眼觀禮下,演出了屈膝求婚的真戲碼……浪漫指數是不及格啦,搞笑指數倒可得高分。 JQ 在這本書的首頁裡附上了甫更新不久的 Bridgerton Family Tree (JQ 的網站裡也有,請點入這裡→http://www.juliaquinn.com/books/tree_big.ht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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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官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3.8 片葉子
** 原貼文日期:7/30/2003 **
呃,我覺得這本書並沒那麼糟糕耶。
不過,這也可能是身為B家忠實愛戴者的我較為縱容的觀點啦。
我不否認看完之後也有點兒失望,或者該說不太滿足,因為此書裡 Eloise 和 Phillip 相處的方式太……僵硬,甚至有點彆扭,雖沒的火藥味,但也缺乏應有的火花。而且,這兩人的個性可以說是至目前為止B家系列的書裡,比較難討我歡心的,儘管女主角 Eloise 的特質和心境描述得比男主角 Phillip 深入些。
Eloise 趁著舞會進行的半夜偷偷溜走,在沒有伴護的情形下離開倫敦隻身前往 Phillip 的鄉間宅邸,一個二十八歲的老處女了,哪會不明白這種莽撞行逕會引發什麼後果?雖然和 Phillip 通信超過一年了,而他在最後一封信裡也的確表示他有再婚的意圖,並邀請Eloise 到他的家裡作客,看看他們適不適合彼此。Eloise 是接受他的邀約了──但是卻“忘了”先回函告訴他。可憐的 Phillip 老兄,在看見和自己通信了一年的“筆友”大剌剌地突然出現在他家門檻時,有多麼驚慌失措了!
之前,他在腦裡描繪出一個二十八歲老處女的刻板模樣,哪曉得她到這把年紀還沒結婚並非是乏人問津,而她的長相更是一點也不像他所以為的那麼平庸呢?!
Phillip(以下簡稱「阿飛」吧 )是個植物學家,對栽種植物和培育新品種等等知識的了解,遠勝於對如何當稱職的父親和丈夫。在某方面,他的笨拙無助和渴望讓我替他心疼,但不只一次,他行為舉止中表現出的自憐和自嫌則讓我惱火。有時候,他就像個沒自信、急需保證和安撫的孩子。「我不是個好父親」「我對如何管教孩子毫無概念」「我令孩子們失望了,但我真的不知該怎麼辦」……這些類似的字眼在書中不知出現過幾次啦,特別是前面的一半。我不只一次強忍著抓頭髮的衝動,心想:「喂,你別妄自菲薄了好不好,阿飛老兄?你甚至連真正努力試都沒試,就已提前宣告自己的失敗;如果你肯偶爾離開你珍貴的溫室和寶貝的花花草草,而非像隱士般地遁居在你的植物世界中,那麼當稱職老爹的目標會離你這麼遠嗎?」
他童年時,父親施予的體罰教育,也是讓他對自己的孿生子女保持距離的原因。害怕脾氣失去控制,步入父親的後塵,阿飛愚蠢地認為避開他的子女,把他們交給保母和家庭教師照顧,是最理想的方式。而藉由再婚,替他們找到一個母親,他就可以把肩頭的重擔卸下。
莫怪乎啊,孩子們會以不斷的惡作劇來吸引他的注意。他疏忽到連孩子們早會游泳了,都完全不曉得(他知情後還為此懊惱自責不已)。自妻子死後的一年多來,他禁止孩子們接近湖邊,怕他們淹死(老婆的死亡,讓他自此對那座始作俑者的湖水心懷恐懼嘛),這我是能體會啦,因此也不怪他,只要他事後別表現得那麼彆扭就好了。 :
Eloise 維持快樂單身的信念,在她的手帕交 Penelope 宣佈和 Colin 的喜訊之後就搖搖欲墜了。閨房密友和她迷人的三哥拜完堂成完親之後,她更是覺得失去了平衡和重心。作者將 Eloise 矛盾、失衡的心境描寫得還可以,看過B家系列書的童鞋都曉得她和甚至很義氣地打算陪著(真正乏人問津的)Pen 當一輩子的老處女。嗚嗚嗚,哪曉得 Colin 會破壞她的人生規劃……不不,我是說會被箭無虛發的愛神射中,而她在他們婚後數度登門拜訪時,這對愛情鳥竟“忙”得連接見她的時間都沒有呢!
看見好友和老哥你儂我儂的模樣,Eloise 心中的失落感更大了。她想暫時避開倫敦,避開親人,避開滿面春風的愛情鳥。
鰥夫阿飛邀請她到他家作客,這麼好的機會,她還猶豫些什麼呢?於是,性子急又衝動的她,決定利用家人都不注意的時刻落跑,包袱款款後便啟程啦。
(忘了提,Phillip 的亡妻是 B 家的遠房表親,Eloise 在得知她死亡之後主動寫信悼慰從未碰過面的阿飛,兩人自那時起就開始魚雁往返了。阿飛在每封信裡附贈上一朵小花兒的舉動,讓 Eloise 覺得他是心思周到又浪漫的紳士……但是,嘿嘿,見了面的幾秒鐘後她的印象完全改觀了,特別是那對小惡魔雙胞胎驚天動地的登場之後。)
Phillip 的那對八歲大的雙胞胎子女,一開始可真是囂張到不行 。裝滿麵粉的桶子自 Eloise 頭頂砸落讓她成了麵粉人還不算什麼,用繩子當陷阱讓 Eloise 跌倒──而且這一跤摔得她鼻青臉腫──才慘。當然這兩個小魔頭事後得到教訓並且懺悔了。惡作劇的小孩出現在書裡,我向來不怎麼排斥啦,不過他們的使壞方式有點逾越界線了
(我就不提他們對他們的女家教做了什麼。)。
Eloise“失蹤”之後兩天,B家的四個男人殺氣騰騰地追趕而至(Eloise 把和阿飛通信一事瞞著家人,他們是藉由在她書房裡發現的信函才曉得 Phillip 這號人物的)。這一團復仇天使隊伍由大哥 Anthony 領軍,衝入阿飛家門的那一刻,大哥和二哥的手一起掐住阿飛的脖子,血氣方剛的B家老七 Gregory 負責補上一拳。
啊,唯獨我可愛的 Colin,果然是動口不動手的謙謙君子,知道拳頭解決不了問題(Colin 親親,偶沒白疼你 )。食量好、胃口佳的 Colin 用快速解決掉阿飛家餐桌上的所有食物來報復拐走他妹妹的惡棍。B家大哥平息怒氣之後發現他唯一能在參桌上找到的食物,是不小心被老三遺漏的一塊雞肉。反正有 Colin 在場的時候,他們早就習慣餓肚皮了。
看見 Eloise 鼻青臉腫的模樣,B家兄弟以為她是被虎背熊腰的阿飛欺負的,老二阿班憤怒得差點沒把「植物人」阿飛掐死──幸好 Eloise 憤慨地阻止了。(哈哈,她拉扯阿班的頭髮逼他鬆手的潑辣相,笑死我了 )
總之啊,Phillip 和 Eloise 除了匆匆結婚一途,還能怎麼辦呢。(其實阿飛原本就有意向B家老五求婚了,B家四兄弟的出現只是推波助瀾罷了)
話說回來啊……不按常理出牌的B家兄妹們對這類 Compromising Situation 的處理方式早就不陌生啦,瞧瞧當初大哥 Anthony 和 Kate,以及老四 Daphne 和 Simon 的情況就曉得了
還好B家媽媽這一回得到了“緩刑”,不必再重複當年面紅耳赤、支支吾吾地對老四 Daphne 講述丈夫妻子該如何「做人」時的窘境。當 Elois 告訴娘她對新婚之夜該面對的事並非一無所知時,B家媽媽差點釋然得跪倒在地呢,嘻嘻....
至於阿飛的前妻,她憂傷、鬱卒、退縮的原因以及企圖輕生的理由,在我看來相當怪異。這個和阿飛住在同一個屋簷底下將近十年的女人,天生就是個不快樂的人,身體孱弱,心病更不輕。雙胞胎誕生後,原已像第二層皮膚一樣緊裹著她的憂鬱現象,更是雪上加霜。
阿飛當初會娶她的動機也很荒謬──她原先是他哥哥的未婚妻,哥哥自滑鐵盧戰役中身亡後,阿飛繼承了領地和從男爵的頭銜,連帶地也接收了哥哥的未婚妻。
這……有這個必要嗎?哥哥的死又不是他造成的,那個女人和他毫無關係,他也不愛她(甚至連喜歡都談不上)。當時他還只是二十出頭的年輕小夥子,何必要包攬這種責任?如果說是罪惡感驅使或是有感情基礎我還能了解,但並沒有啊。真搞不懂。
阿飛在本書最後一幕裡「以花傳情」的示愛花招雖沒啥創意,但很有心啦,所以給他拍拍頭嘉獎幾句。
比起B家系列的前面幾本,這本書我認為確實遜色些。一個但既是B家粉絲一員,我當然還是得給予支持,並且繼續以殷切的心期盼B家的寡婦老六 Francesca 的故事快點粉墨登場……
Enyapa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的劇情鋪陳比起JQ的其它系列,我覺得最能吸引人。男、女主角為愛為對死去的先生、朋友愧疚的內心掙扎等,比起JQ其它柏家系列的書,這本較有高潮的起承轉轍。可是不知為什麼看這本書時老覺得好像少了些什麼,因為還沒去看過原文書,所以來評論區時這才發現原來原來是希代又來刪書這招
。這也是為什麼這些年我有收購外曼的習慣,可是卻死也不肯買希代高寶系列(由其是柔情系列,如果看了真的會捉狂,每每到了重點福利情節時既然給它打上幾朵愛心刪掉代過
)
alic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故事仍很好看啦!!不滿也祇針對出版社
看完這一本後要想想--還要不要再買香頌!!
rainyday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故事前半段寫的很好,
可惜後繼無力,中段之後顯得平淡,
特別是女主角爲懷孕而使出的伎倆連身為女性的我都很難贊同,
不過男主角不時出現的口吃製造了相當的效果,
讓我可以感受到他的無助而比較能諒解他的行為。
扣一片葉子是因為不喜歡那種女主角用情較深,苦苦經營的劇情,
另外那個時代是怎樣,男女單獨消失就要被禮教強迫結婚.....母親要把女兒當滯銷貨強迫推銷....
實在太污辱人了....
雖然這個橋段很多曼曼都有套用,
但我還是不太能接受.....
由 SandyofBrite 在 發表
bookworm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除了最後男主角因為嫉妒而狂怒的場景外
我實在覺得男主角太過溫和了
他的確很「尊重」女主角
非常的紳士風範
但是也因為這樣女主角並沒有很清楚的感受到David對她的感情
反而兩個人在那邊猜彼此的心意
說實在的
很拖戲.....
我覺得完美的男主角可以再man一點
至於女主角
我一直感覺整個看完後她的外顯的性格跟內心的性格是不太連貫的
一直有那種這個女生的個性跟行為怎麼有點跳tone
我尤其不太能接受她內心中一直有另一個人
但是實際上又被男主角吸引(感覺也沒有很強烈的吸引)
看完後我有一個感想:David deserves a better woman
噗~
妹妹跟醫生的愛情發展很明確及清楚
反而主要故事的發展弱掉了
最後女主角為了瞭解自己內心傷口而去挖掘母親的醜聞的那段
我覺得安排的很陽春
明明她的伴護阿姨一直都在她身邊也是超好的朋友
卻到了這個節骨眼才把事情揭露
就是有一種感覺「早說嘛!」這樣
sorry雖然前面評價不錯
但是我還是沒辦法真心欣賞這本
it could be better than this...
Jamie Liao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跟墮落天使系列有些許關連性, 剛看完時就,像其它同學說的平淡,沒有大起大落的劇情,不過男女主角倆人長時間相處而蘊釀出深厚情感,這類的劇情卻是我個人的最愛。
魏雅欣逃婚而離家,之後又做了愚蠢的事,這個堪稱白癡的行為一直令人很困擾,為什麼MJP如此安排,仔細想想,她貴為公爵繼承人,從小被特意栽培未來可以承擔爵位的責任、權力等的能力,但她身邊沒有手足或姐妹淘等可供談心的朋友,人雖然聰明,但因身材高大,加上身份帶來的權貴氣勢逼人,不是一般小鳥依人型美女,男人通常是怕她而不是被吸引,導致在男女情事上她相當沒自信,才會聽到未婚夫對朋友那句"為錢而婚"的玩笑話,立即信以為真,離家後又為了證明自已是有女性魅力,做出白白糟蹋自己的舉動,隨後隱身於史崔克藍莊園中當總管,愛上莊園主人戴雷斯後,還是沒自信的以為他喝醉了才會對她有興趣,相當令人心疼。
失去爵位的戴雷斯,吃喝嫖賭,還是妓院股東,但卻非世人所認為的道德敗壞、遊戲人間的失志浪子,他對初入社交界就被人設計在賭局坑殺的裘力伸出援手,接收莊園後,對管理莊園親力親為,善待未婚懷孕的女僕,用計謀五分鐘內助好友成就一樁好婚配,後來發現懷裡的愛人是失蹤的公爵繼承人,也無私的安排公爵與雅欣見面,唯獨有"酗酒"這項缺點,戴雷斯對自己是酒鬼這件事,從忽視、否認、到承認需要戒酒、戒酒失敗,尤其在知道父親、舅舅也有同樣問題時,大概覺得自己骨子裡就是沒救的酒鬼了, MJP 寫實的塑造了這個不完美的男主角。反觀牧師何先生,每每對美人玫笛猛獻慇勤,癩蛤蟆想吃天鵝肉,對雅欣與戴雷斯共處同一屋簷下,道貌岸然地不表贊同,得知雅欣是公爵繼承人後,又懊惱自己錯失追求她的機會,對貪婪虛假的人性做了一大諷刺。
男女主角的社會地位安排也很少見,最初是莊園主人對上淑女總管,傳統的男尊女卑,故事結局卻反轉為無頭銜的仕紳對上富甲一方的公爵繼承人,戴雷斯雖然社會地位跟財富上都與雅欣差上一大截,個性上卻能與之旗鼓相當,雅欣聰明的沒有讓社會上的階級差異阻礙她追求真愛,倆人有了圓滿的結局。
這本書名列2000年AAR百大第15名, 個人非常喜歡,5葉推薦。
Michell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剛吃過頂級大餐之後,接下來幾餐的菜色應該都只是填飽肚子而已…
BUT,緊接在珍安的之後,看,竟讓我忘了先前大餐的滋味。如果已經值五葉了,那麼這本灑個六葉也不過分!!!!
我好愛”魔鬼伯爵”邰尼克,他一點兒也不魔鬼,跟<銷魂>的男主角一樣,都是為情(親情+愛情)所傷的好男人一枚。傷痕纍纍的內心孤單寂寞,剛好碰上身為牧師之女又有求於他的可芮,對的時間遇上對的人,才會有好結果。可芮從小就喜歡尼克(我對這種暗戀情節完全無抵抗力),終於有機會享受情愛的美好,卻每每得接受內心不安的譴責與村人諸多的批評,真讓人不捨。兩人”不道德約定”中的每日一吻,挑逗的意味躍然紙上,雖然最後達陣的滾床單戲碼只是點到為止而已,但整本書甜蜜指數算是破表的。
kristinlo1975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記得今年 WRN 聚會前正在啃這本書
怎麼也看不完 非常難以入戲
當時 yaohui0528 同學還安慰我說
這不是 Mary Jo Putney 最好的作品
就這樣把這本書擱了兩個月 ....
今天好不容易把它讀完了
確定 這本不是我的菜啊 ~
1. 女主角不合理
女主角小時候的意外 使她封閉在自己的世界
大家以為她瘋了 其時她只是不開口 不想讓自己活在當下
以上設定我都能接受
比較不合理的是 後來她為了想要跟達明滾床單
馬上恢復正常 轉變也太快太大了吧!
2. 閹人不合理
那位卡默....突然間搖身一變 變成不是閹人
還馬上找到前世的另一伴
很難接受這樣的劇情 太刻意又不合理
3. 大家都不合理
達明為了要救玫莉 告訴安爵士,麥將軍 他是達明而非凱爾的事實
大家居然也就馬上接受了 好歹要懷疑一下或有些疑問吧
完全沒有 就這麼順利的娶到玫莉
撇除掉這些不合理
其實這本書蠻容易閱讀
譯筆順暢 單純不喜歡這個故事
由 SandyofBrite 在 發表
The Delaneys 狄氏家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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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次系列 | 書名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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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1948年出生於美國俄亥俄州,在俄州州大戲劇系畢業後於當地高中擔任英文、戲劇與演說等科目的老師,大兒子出生後成為專職母親。1976年舉家搬到紐澤西,與好友合寫當時流行的歷史羅曼史。第一個讀到這本文稿的戴爾出版社編輯立刻買下她們的書,後以潔絲汀.柯爾為筆名出版。菲力普斯覺得她找到了此生的志業,好友搬家後,她開始獨立寫作。
Kar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故事還滿精采的~~~雖然說很期待的福利情節都沒看到
我也想這本書一定刪了不少
因為真的很薄~~~不太像是作者的風格
就當成是純欣賞劇情吧
Kar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因為出場人物眾多~~~所以真的看得有點眼花
不過因為故事鋪陳的還挺戲劇化的
所以還是看得滿快樂~~~~~
奇怪的是女主角不是說自己不孕~~~爲什麼最後又跑出一個嬰兒呢
我想也沒有人會介意啦~~~這樣辛苦的結合~~~有個小孩甜美一下也很應該啊
Kar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很熱鬧的一本書~~~出場人物多到眼花撩亂
可是我覺得男女主角的熱情戲太少~~~看得有點冷
當然男女主角都是有魅力的人
只是對於感情遲遲不開展~~~看了真的很乏力
Kar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出場的人有點多~~搞得有點頭昏
明明故事很簡單~~~
我喜歡那個怪老太婆的角色~~~沒有她~~這本書好像少了聖誕老人一樣
還挺好看的一本書
除了實在是太多人同時走劇情~~~
我還是比較喜歡小小夢想
ceamw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重新撒葉,多了兩片,一片是經典,一片是最高等!!~~沒有葉子,那灑心心吧^^
最近終於翻了原文版了
看了原文版才發現原來"擒伏天使"是"Kiss an Angel"的兄弟姊妹〞(非孿生唷)......長得很像,但是並不是同一個人
看了原文版,才知道亞力雖然很慘,不過Alex才是慘到令人忍不住掬一把眼淚
出生沒多久就變成孤兒,童年是個受虐兒童,青少年被兩個人格有問題的男人教養,青年時的第一場初戀卻以被利用的結局收場,婚姻是要報恩.....他這輩子唯一來自上天的祝福是他娶了天使,還好
他因為初戀太過苦澀,所以自己誤會自己無法愛人,然後嘗試以童年來解釋
他是真正愛過雪碧的,他知道自己被利用後他佩服她,是要撫平受傷的小小脆弱心靈,但也因此變得不信任女性,因為他的第一次女性經驗是失敗的~~Alex相信愛,卻不相信有人愛他,即使對方的口中說著愛!
Alex十分喜歡性愛(他自己說了好幾遍),這是他渴愛的求救訊號 (可憐的孩子~~他不知道他那需要愛)
譯者很厲害,用較短的篇幅說出了幾近完整的故事,他用簡潔幹練的文字把95%都翻譯了出來。不過,我看完每一章原文覺得似曾相識卻沒有看過時回去找中文版,才發現大多譯者其實真的已譯成中文,且十分肯定他沒翻出的那幾句真的是全文中最不重要的。不過中文所構成的文意,卻與英文所堆砌出來的故事有所出入。
為何Alex第二次、第三次遇到雪碧時,他不再愛她?因為第一次他已經打過預防針了啊!你會再去接受一個利用過妳的愛情的男人嗎?
我另外知道的這些東西是一些沒有翻譯出來的文句透露的
還好,現在的Romance Age已經不再刪句。因為即使最不重要的句子,只要作者寫出來,就是有他的用意,尤其是像Susan Elizabeth Phllips這樣慢工出細活,慢慢用心琢磨來寫作的作者。
我的原文版是去年在書局買的,我不知道作者是不是有更改過她在1996年出版的Kiss an Angel,因為中文譯註有說Blessed→Blasted,而我的書中是用awful,所以很有可能有更動後再版。
無論如何,我感想是,譯文已不在屬於原創者的創作,而是屬於譯者的創作
由 SandyofBrite 在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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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安柏瑪(Diana Palmer)擅長寫西部牛仔的故事,直到2009年仍有相同主題作品出版。她1946年出生在美國喬治亞州,成長過程直到現在,都居住在此州。她與丈夫認識五天即閃電結婚,並育有一子佈雷恩凱爾(Blayne K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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