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rd of Venge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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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dieval England sets the stage for Tina St. John's debut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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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dieval England sets the stage for Tina St. John's debut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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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ds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官官也曾寫過原文評鑑,
http://www.wrn.tw/content/story/8528
原本就已經覺得有趣的內容, 如今看了漫畫之後, 這本真的好看, 準備去找看看有無原文書可以買了.希望找的到囉.
至於故事內容, 官官評鑑介紹的很詳細, 這裏就不贅言了. 但不知道原文書裏是否有像漫畫裏有寫到中文『鳳凰』二字,漫畫裏, 女主角跟男主角比畫的那幾招中國功夫, 也讓人對曼曼有著耳目一新的感覺.
阿官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原發表日期:2003/3/17
熱愛羅曼史的童鞋們看過的書這麼多,相信對男或女主角是賊的故事並不陌生。我這次要介紹的這本 The Honorable Thief 的女主角就是個竊賊。
女主角 Kit 的父親雖是英國人,她卻從不曾踏進過英國國土,因為她的父親在年輕時就被放逐到國外。從印度到澳洲新南威爾斯,她跟著不務正業的父親四處飄泊,從沒有可以稱為家的地方。從小就被父親訓練出街頭扒竊的本事,直到她十三歲時在印度邂逅了 Maggie──也是個英國女子,之後成了 Kit 的忠實女僕兼好友──之後,她的偷竊生涯才宣告結束,並接受 Maggie 的教導,成為一個舉止談吐合宜的英國淑女。
Kit 儘一切能力取悅那個不成材的父親,卻始終得到不了他的關注和認可。她的父親多年來以賭維生,靠著在賭牌上作弊的技巧招搖晃騙,最後卻喪命在他自己的愚蠢騙術下。詐賭招來殺身之禍的他在臨終之前,嚴厲要求 Kit 回到英國,替他索討回他 “被剝奪” 的榮譽,替他復仇。Kit 為了讓父親死而瞑目,便答應了他。
Kit 在做這樁承諾的時候,真的深信她是為了替遭到放逐的父親討回公道,完全不曉得她滿口謊言的父親,連在僅剩微弱的一口氣時都還欺騙她。誰說人之將死其言也善(真)來著?這個一輩子都渴望卻得不到父愛的女孩,為了完成父親遺願,於是便在女僕 Maggie 的陪同下前往英國,投奔她的「姑姑」Rose,並在無心插柳的情況下以女繼承人的身分進入社交界。
故事很有意思的一部份就在這裡。Kit 一開始根本不知道 Rose 真的是她的姑姑。她的父親生前擁有過太多的情婦,他要 Kit 以 “Aunt” 稱呼他的每個紅粉知己;當他臨死前要 Kit 到英國和 Aunt Rose 一起住的時候,Kit 以為這個「姑姑」只是她父親無數的戀人之一。從小她的父親就騙她說她除了他之外沒有任何親人,Kit 自然不疑有它。(當她最後終於了解他不但徹底欺騙她有關他被放逐的原因,甚至連她有其他親人的事實都刻意隱瞞之後,簡直是晴天霹靂的打擊啊! )
進入英國之後,Kit 努力想保持低調,不想引來任何側目。但是她的 “Aunt Rose” 卻無意中把「我的侄女是個富有的女繼承人」的消息,洩漏給社交界人士知道(這不能怪螺絲姑姑啦,因為螺絲姑姑之前曾收到過 Kit 父親的一封信,他謊稱他在澳洲新南威爾斯發現鑽石脈曠,單純而善良的螺絲姑姑當然採信了 )。
不消說,Kit 是來自新南威爾斯的富有「鑽礦」女繼承人的風聲,馬上吸引來了一大堆覬覦她財富的追求者。 Kit 一點也不喜歡這種出乎意料的轉折,不只因為這個荒謬的消息會替她帶來困擾,更因為招徠不必要的注意力,代表她來到英國的 “任務” 會受到阻撓。
她的頭號惱人阻礙,就是咱們的男主角 Hugo。
男主角 Hugo 的父親雖是貴族,卻基於利益而娶了他出身低微的平民母親(他的娘是他老爹的續絃),這類的結合雖時有聽聞,卻仍被視為敗壞門風。他五、六歲時母親就死啦,父親對他冷漠疏離,家人也都不接受他血統被玷污的存在。九歲時老爹灑手人寰之後的隔年,Hugo 就成為船員出海打拼啦。二十餘年之後的今天已是個富可敵國的商人了。他同父異母的哥哥的遺孀和他已成年的侄子雖然始終瞧不巧經商致富的他,但卻阻止不了他們渴望拿他飽滿的荷包來抵償他們的債務。 (齁齁齁,攝政期的那些眼高於頂的貴族不屑苦力賺錢,卻一點也不覺得他們奢靡的揮霍行為是可恥的。真是扭曲的價值觀啊!)
Hugo 是怎麼盯上女主角 Kit 的?導火線是他的嫂子和侄子囉。Kit 的虛構 “財富” 引來了急欲掏金的貴族們。他的嫂嫂立刻把這個新來的 “女繼承人” 視為解決她們母女財務困境的金庫,並慫恿她那稍嫌懦弱的兒子對 Kit 展開追求。不僅如此,這個女人還在 Hugo 面前大放厥詞,並且禁止 Hugo 以他「卑賤的平民面貌」出現在她未來的「媳婦兼金飯碗」面前。
Hugo 在社交聚會中見到 Kit,並沒有驚為天人,反倒是對她撲朔迷離的背景和迴避的言詞感到狐疑。儘管不被他家人接受,Hugo 還是無法不關切他侄子的未來福祉。直覺和邏輯都告訴他這個新來的 “女繼承人” 有問題,他懷疑她根本是個騙子!
Hugo 見過太多世面啦,不可能輕易被蒙騙。他決心盯緊這個女人,看能不能揭發出她的真面目,或是讓她自露馬腳。於是他近乎死皮賴眼地跟著她前往每個舞會,安排種種刻意的 “巧遇”,逮住機會與她私下交談並利用各種技巧靈巧地 “盤查” 她。但是這個女人比泥鰍還狡猾,既聰明又機智,讓他面臨了生平最強勁的對手。
但 Hugo 是個意志堅決的人,而且 Kit 撩激起了他的疑心和鬥志,也以她貓樣的神秘感和伶俐的口齒迷惑了他。想探查她背景的決心沒有動搖,但是對 Kit 漸增的興趣和好感,已逐漸凌駕過了他原先的單純企圖(←就是他侄子的福祉嘛)。
眼見這個叫 Hugo 的男人窮追不捨,挖掘探索她的每個極欲隱藏的過去,勾起了 Kit 的警戒心。他的決心和魄力令她激賞,但更讓她憂慮,因為她不想讓他阻礙她的任務。她發現她越來越喜歡與他之間的唇槍舌戰和鬥智對談,卻基於完成對父親的承諾而不允許自己縱容其中。她一開始就察覺 Hugo 對她的興趣並不單純,知道了他是為了他的侄子而刻意接近他好調查她背景之後,她決定最好的辦法就是和他的侄子劃清界線,讓 Hugo 沒有理由再來 “騷擾” 她。
她毫不費力地和那個年輕人楚河漢界了(還在過程中當起紅娘,把她新交的一個女性朋友介紹給他呢!),把她無意接受他追求的立場表達得很清楚,心想如此一來他惱人的叔叔就不會再來糾纏她啦。但是 Kit 想得太美了。Hugo 並沒因此打退堂鼓。不只更加渴望得知她的過去,他更在一次次的對峙過程中,逐漸發現了她和正在倫敦猖獗的某個「中國竊賊」有關聯……
Hugo 當然不曉得她就是那個手腳俐落的「竊賊」本人(女主角故意偽裝成留長辮子的中國人模樣去作案)。他唯一確定的是,她和那幾樁偷竊案件脫離不了干係。追逐她的行蹤以及抽絲剝繭的分析過程中,他驚訝的查悉到那幾個遭到偷竊的貴族,竟是二十多年前的某個醜聞案件中牽涉在內的「原班人馬」。於是他進一步挖掘,找到了連 Kit 都不知道的真實內幕……
在 Hugo 查知到女主角的身分之前,他曾和她在「犯罪現場」附近打過兩次照面。不過當時他以為「竊賊」是個瘦小的中國男人(只能說訓練有素的女主角偽裝得太好了),而那兩次他馬上上前想親手逮到那個小偷,卻都被他逃脫了──唉,真慘。竟然制服不了一個身材只有他一半的男人,Hugo 的男性尊嚴當然會有磨損。幸好他是那種實際主義者,而不是死要面子的傲慢鬼,因此心靈傷害不大
Kit 在和 Hugo 在舞會上第一次碰面時,就以高明的扒竊的功夫偷走了他的領夾。當時一方面純粹是好玩,另一方面是抗拒不了誘惑,當然也是想挑釁他啦。他不笨,不出多久就推敲出他自己設計的領夾,是被她的巧手摸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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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許多人物都相當有趣,很有特色。像 Kit 的女僕 Maggie,Kit 的螺絲姑姑,Hugo 的嫂嫂,還有 Hugo 的馬車伕長等等,刻劃得都很不錯。雲英未嫁的螺絲姑姑分離二十多年的 “愛人” 重返她身邊的那一幕以及其關聯,頗充滿戲劇性。男主角找到了逃跑的女主角,說服她回到威廉爵士的住處的那一幕場景(她逃跑的原因是因為被威廉爵士當場被逮到她的行竊證據──事實她是被誤解了,但男主角極力為她辯護的方式令我挺感動的),讓我眼框紅了好一會兒呢!
The Honorable Thief 大概是我近幾個月來所看的曼曼裡頭,激情戲最少的一本了。其實是根本沒有任何我所熟稔的火辣場景,即使男女主角最終「攜手同赴璀璨天堂」的那一幕,也是用最簡潔的方式一筆帶過(我甚至搞不清楚男主角究竟有沒有脫掉他的褲子──呃,我猜 “應該” 有吧,因為故事的下一章節裡他們已經「心滿意足地躺在彼此的懷裡」了說 )。
話說回來,近來看了太多一拍即合的猴急搭檔,適時地來點「非禮勿視」的調劑也不錯呢,既可以鍛鍊清心寡慾的美德,還可以保護我這雙快被連環熱辣場景燙瞎的色眼。況且我認為這本 The Honorable Thief 的故事內容和男女主角的豐富互動及精采對白,都足以抵償這一點微小的瑕疵啦。
那些……近來已經患了「激情倦怠症」,任何無論多露骨的場景都吹縐不了妳們的一池春水的童鞋啊,這本書很適合當你們的活力馬達喔。別說只有薄薄的三百頁不到,朝氣蓬勃的明快節奏和有趣對話使得故事很好消化,男女主角機智的唇槍舌戰很吸引人,彼此戒慎和不信任,卻沒有惱人的重大誤解或是莫名其妙的仇視。男主角二十二歲那年曾經受過女人的殘酷玩弄,但是卻沒有自此憤世嫉俗或鄙視女性,也沒有自此放浪形骸骸遊戲人間,反而表現出循規蹈矩的紳士風度,這點倒和典型的「受過感情創傷」的男主角們不太相同。但如果你們以為這代表他一板正經那就錯了,這個男人並不吝於表達感情,雖當選不了年度最佳情人,但也不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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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記 **
這是我讀過的第一本 Anne Gracie 的書,也是唯一一本。她出道日子才短短幾年,而她為禾林所寫的其他幾本攝政羅曼史,都已經絕版,只能找到二手書了。
An Honorable Thief 首度問世時是 2001 年 10 月,由英國禾林版的 Mills & The Boon 發行。(美國的禾林版則是 2002 年上路)
離開前東家禾林之後,已經三年沒新作品的 Anne Gracie 即將在今年七月份,為她的新東家 Berkley 出第一本新作 The Perfect Rake(←阿官想,真的找不到別的書名可用了嘛 )。是長篇歷史羅曼史,我猜針對男女主角的性張力描述應該會比她之前的那些作品充裕一些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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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官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內含劇情**
Sandy Blair 女士的處女作,A Man in A Kilt,是一部滲混了多種元素(比方說鬼魂,穿越時空和中世紀蘇格蘭的氏族干戈等等),卻又不致太複雜的羅曼史,背景在 15 世紀初的蘇格蘭(前面的 50 頁除外),蘇格蘭少年王落在英格蘭人手中,由野心勃勃的 Albany 公爵掌權的年代。
我們的男主角 Duncan MacDougall 的三任……不,四任婚姻,就是由這位攝政公爵安排的。
前面的幾章背景設定在 21 世紀蘇格蘭,故事由我們的女主角布丁小姐從她的某個遠房親戚那裡繼承了一座蘇格蘭的古堡開始……
24 歲的美國女孩 Katherine Elizabeth MacDougall Pudding(她稱自己 Beth) 從小就是孤兒,離開不愉快的寄養家庭時還很年少,對自食其力卻早已不陌生。她認真工作,明白她所能仰賴的是刻苦耐勞的雙手,而不是她所欠缺的美貌。目前在某家飯店任職的 Beth,得知她繼承了一座蘇格蘭城堡之後,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鴻運。
她,平凡如布丁的布丁小姐(Miss plain-as-pudding Pudding ),終於可以擁有一幢屬於自己的房子?她不是在作夢吧?!
雖然繼承條件是她必須在堡裡住滿六個月,但這會有什麼困難呢?只要待上六個月,之後城堡就會完全屬於她,到時候她愛怎麼處置都隨她了。
當 Beth 在城堡的管理者 Mr. Tom Solverstein 的帶領下抵達蘇格蘭的 Drasmoor 之後,很快的發現迎接她這個新主人來到的,不只是那座急需整修的黑石城堡(Castle Blackstone),還包括了一個在堡裡飄蕩了近六個世紀的英俊鬼魂。
Duncan MacDougall,黑石堡的第一任領主,數百年前被他第三任妻子的母親,一個黑心的吉普賽女巫,下了詛咒,使他變成一個徘徊在陰陽界之間的亡魂。好幾個世紀溜逝了,黑石堡的主人一任換過一任,他卻依然無法擺脫這份命運。
但是新堡主 Miss Pudding 的來到,燃起了他的希望。
他敢奢求……這個長相平凡言行怪異的布丁小姐,會是破解咒語,使他獲得救贖的那個人嗎?
Beth Pudding 捲起衣袖摩拳擦掌地開始向整修城堡的任務挑戰,心裡的計畫是將它改建成 B & B。那個有雙美麗藍眼睛的幽靈侵擾的她心神的同時,她也藉由在堡中找到的一本日記,對她的英俊鬼魂有了較多的瞭解。
(其實 Beth 找到的日記總共有三本啦,只有頭一本才是 600 年前 Duncan 用拉丁文親手寫下的,其他的兩卷則分別是 17 和 19 世紀,MacDougall 家的後代子孫所翻譯的版本。Beth 所讀的就是十九世紀的英文譯本)
這天,在 Beth 搭船(補註:Castle Blackstone 是坐落在小島上,出門得搭小艇才行)前往村子的回程途中碰上了暴風雨,船身翻覆,我們的鬼魂成功地讓自己「實體化」之後從水裡將她救起。
Beth 清醒後,驚恐地發現她竟置身在另一個年代,而且她英俊的蘇格蘭鬼也不再是一具幽魂,而是真真實實的血肉之驅!
Beth 完全記得自己是來自 21 世紀,也記得發生 “船難” 之前的每一件事,當然更清楚記得她的鬼魂。她唯一不曉得的,是她如何會來到 600 年前蘇格蘭。
「有血有肉」的 Duncan,對 1408 年以後的未來當然已無任何記憶。
不只如此,Beth 還發現她竟然從平凡的布丁小姐,變成了黑石堡領主 Duncan 的第四任妻子……
Beth 要如何在男尊女卑、妻子必須對丈夫百依百順、沒有咖啡沒有電話的年代生存呢?
就算她可以忍受沒有衛生棉的不便,但她該怎麼有辦法過著沒有化妝品來 “遮醜” 的日子呢?
更重要的,她該如何不讓自己期望像 Duncan 這樣的男人,會愛上相貌平庸又無波的自己呢?:
我認為這本 A Man in A Kilt,比起系列的另一本書 A Rogue in A Kilt 好看,步調較快,劇情也比較有衝擊性。有令人傷感的橋段,但整本書的喜感也很足,兼具輕鬆和嚴肅,不會相互牴觸。
將 Beth 帶回 1408 年的蘇格蘭的媒介,乃是一枚戒指。它如何跑到她手指上,以及它和 Duncan 被下的詛咒的關聯,這我就不透露了,有興趣的童鞋請自己看囉。
女主角 Beth,真是個讓人發噱的角色。看到她的姓氏時,我差點被口水嗆到。不是因為我愛吃布丁,而是無法想像有人會用這個姓。
她稱呼自己 “plain as pudding” Pudding,已經夠好笑了;當我看到她告訴 Duncan:「現在我的名字裡有兩個 MacDougall 了」的時候,更是忍不住噗哧出聲 (竊幸嘴裡沒嚼東西)。
顯然 Sandy Blair 女士有替女主角取怪名字的癖好,因為她的另一本書 A Rogue in A Kilt 也是(Birdalane 這名字還引來一些好奇的讀者討論呢,作者曾上 AAR 討論版解釋其義)
本書男主角 Duncan 曾經娶過三個妻子的設定,是一開始讓我舉棋不定,猶豫著該不該看這本書的原因。
現在呢……我可以了無遺憾地說我很高興自己看了,沒有因噎廢食。
然而喜歡是一回事,冒犯到我不很纖細的神經,又是另一回事。
年紀才 30 歲,就已經當了三次鰥夫,這種輝煌紀錄在曼曼裡並不多見哪!
三樁婚姻,都是 Albany 公爵基於政治利益而強塞給他的。雖然互不相愛也缺乏熱情,但至少他的第一任妻子是個安分守己的好女人。她死的時候,Duncan 甚至為她落淚。
第一任妻子屍骨未寒,Albany 公爵就塞了第二個妻子給他──這回是個來自修道院的,年僅 15 歲的小新娘。結果呢,Duncan 執行丈夫權利和她圓房之後的隔天,那個宗教信仰狂熱的小新娘,居然就自殺了(從城垛往下跳吧,不太記得啦)……妳們可以想像這對 Duncan 的自尊和良知,是多大的打擊。
雖然知道中世紀的人都很早婚,特別是女孩家,14、15 歲嫁人是很正常的,但是瞧見 Duncan 這麼快就和他的幼齒小新娘圓房,依舊讓我不是滋味。
他的第三次婚姻,甚至糟過第二次。第三任妻子愛的是別人,咬牙忍受她的床笫義務,可憐的 Duncan,被戴了綠帽,被刺了一刀,差點把命也賠上。 (呃,是因為 Beth 他才 “繼續” 活下去的)。
Beth 來到 15 世紀的時候,Duncan 的第三任妻子才剛死沒多久,他肩上所挨的那刀傷口發炎潰爛了,如果不是 Beth 的干預,他絕活不成。
話說回來,這就是 Beth 被神奇的力量帶到 15 世紀的原因:讓 Duncan 得到救贖啊!
Beth 趕走那名蠢庸醫,並且用膝蓋踹了阻止她進入房間的 Angus ( A Rogue in a Kilt 男主角) 的鼠蹊,不是很酷嗎!
誤解,在這本書裡佔據了很大的篇幅。所幸作者烹調道菜所用的材料,很容易入口,因此我不必擔心消化器官受損。
Duncan 嘛,在前面三分之二裡的大半時間,都認為 Beth 瘋了,或至少神智錯亂。她的行為舉止怪異不說,還瘋言瘋語講了一大堆他聽不懂的話,包括那天馬行空到匪夷所思的幻想症。齁齁,這不叫心智失常,那又該叫什麼?
他甚至打算將她拘禁起來(他慷慨提供的舒適牢房,已經在如火如荼趕工擴建中了呢),讓她得以舒服地安享所剩不多的歲月(他的三個妻子都這麼薄命,能怪他悲觀嗎?),這是身為丈夫對妻子應盡的義務,Duncan 告訴自己。
哈哈哈,我每次看見「趕工中的牢房」這字眼被提及的時候,就和我看見 Duncan 以憐憫的語氣說 “the poor, addle-head lass” 時一樣,嘴角和肚皮都會開始顫動。
又比方……Beth 向黑石堡的 steward 的妻子 Rachael 要求喝杯水 ── a glass of water──,困惑了一會兒之後作出恍然大悟的表情然後熱切地點頭說她了解的 Rachael,在數分鐘後送過來的,卻是一壺(鍋?)熱水和一面鏡子。
要命,我快笑昏了。
在這本書裡我們瞧見了 21 世紀的摩登美語和 15 世紀的蘇格蘭古語彼此對峙的場面,兩者的差異和因為語言而造成的誤解,頗令人莞爾。
至於中間部分幾個接踵而至的大誤解,吞嚥就比較費力氣了,因為它們殺傷力很強。
一次是兩人圓房後的隔天早上 Duncan 睡醒之後,看見 Beth 拿刀在剃腋毛,他當下以為她要自殺。基於他第二任妻子就是在新婚夜的隔天自盡身亡的,難怪 Duncan 會作出這種可怕的推論。
在經過了那麼圓滿美妙的新婚夜之後,Beth 輕生的舉動在 Duncan 眼中,是一種彷彿心臟被擰碎般痛苦的背叛;明白自己如果晚一分鐘醒來就可能救不了她,這份驚恐更是導致他會如此狂怒的原因。
另一次,則是 Beth 用手指上的那顆戒指,要向他證明她所告訴他的一切都是事實。
在他驚駭的注視下,Beth 從血肉實體轉變為蒼白透明的幻影的那一幕,可把他嚇壞了。他會作出什麼樣激烈的反應,是不難理解的。
上述的第一次大誤解,讓他氣到險些動手打她。另一次,則讓他驚恐到差點用劍將她劈成兩半 。雖然情有可愿,我也願意站在 Duncan 的立場替他的粗暴行為辯護,但這不表示它們可被「聳個肩,然後輕易忘卻」。
這還不把當他了解 Beth 並非要尋短,是他妄下錯誤結論,他正準備搖尾乞憐求她寬恕的時候,Beth 瞧見他和他第一任妻子的妹妹 Flora 互相擁抱的曖昧場景加進去(他是無辜的啦)。Flora 的興風作浪,製造了另一個誤解,這下 Duncan 豈不跳到黃河也洗不清了?(Flora 甚至還參予了綁架 Beth 的陰謀,而這一切只為了報復 Duncan 不肯娶她。早知如此,Beth 應該讓她被肉噎死算了 )
幸虧上述的幾個大誤會很快澄清,沒有持續太久,也沒有雪上加霜替兩人製造更深的裂痕和嫌隙。Duncan 有乞求她原諒,道歉的誠意很夠態度也謙卑,我們的 “poor, addleheaded lass” 也沒有太軟骨太輕易饒恕他……這些都是我很感激作者的地方。
給 4.5 片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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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TR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Sinclair和Quincy從第一頁開始就「對」上了!
Sinclair是媽媽眼中的乖寶寶,僕人心中的好主人,但是因為爸爸不爭氣(跟人爭執還自殺,雇了壞秘書家產差點被淘空),又被傳殺了跟父親吵架的人,認為自己是家醜,於是到海外從軍,一走五年,因為腿受了重傷,才被送回倫敦,在家坐鎮當侯爵。Quincy是男爵的女兒,因為父親不善理財,敗光家產,男爵死後因為沒有兒子繼承,所有家產被國家收回,身為長女她必須扛起撫養祖母和妹妹的責任,便毅然改裝男生以便工作養家。Sinclair有個小弟是肺炎死的,Quincy的媽媽是因為生弟弟時難產死的;Quincy一直住在鄉下,為了找工作方便,三人才搬到倫敦,Sinclair也一直住在鄉下別莊,一直到受傷後才在倫敦休養;Quincy一身傲骨,工作能力超強,Sinclair善良體貼但是榮譽心超強;Sinclair掰咖後向人求婚被譏為跛子,Quincy剪短髮改男裝後未婚夫以個性不和退婚……兩個人還真是絕配!
非常喜歡兩個人交往的感覺,在天天接觸中變得不可或缺。因為兩人的互動是全書的主線(幾乎沒有支線),所以這一本是最近難得讓我逐字逐句細看的小說,唯恐錯過兩人之間的一句對話或發生的一丁點小事。
喜歡倒數第二頁Quincy在舞會中當著眾人對Sinclair大聲說「Would you marry me?」
作者的筆法讓我看得很順暢,雖然故事沒有太大的起伏(也沒有滿場的福利),但還是讓妳很想知道下一頁發生了什麼。看了各網的評鑑,有的讀者認為結局應該要加一段他們婚後如何,看完才有滿足感。但我覺得這樣結束也很好,因為作者的第二本要寫這一本完全沒有出場的Sinclair的弟弟Anthony,應該會寫在第二本的故事裡吧。(第二本Kiss from A Rogue已出版,還未買到)為Karr女士的處女作鼓掌,滿意的5葉!
:laugh:
阿官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哇,許久沒看到這麼“清純”的歐洲歷史羅曼史了 8-)
不免納悶,這真的是 Avon 出版社的作品嘛
男女主角從頭到尾都沒有跨越那道防線。整本書只有一小幕......有含括重要部位的愛撫場景。
但我卻認為這本書很好看。缺乏福利場景絕不是敗筆。
Shirley Karr 的這本處女作 What An Earl Wants 雖然是幾個月前才上路的新書,不過它卻是 Romance Writers of America 2001 年度的 Golden Heart 獎得主。
它的原名是 The Matchmaking Earl,是屬於傳統攝政類的小說,內容甚至更清純。後來被 Avon 相中了,簽下合約後 Karr 小姐將之重新改寫。故事內容沒變啦,只不過添加了許多支線和情節,可能還包括一些原本不存在的人物,因此將原本只有 200-250 頁左右的攝政曼曼,延長為將近 400 頁(這本書字數特別多,排版得非常紮實)的長篇歷史羅曼史。我猜篇幅應該比原先增加了近一倍吧!
原本的書名很俏皮,個人認為比 What An Earl Wants 還貼切,呵呵呵。
雖然男主角從沒有刻意作媒,但在他屋簷下工作的僕人們還是一對接著一對比翼雙飛。
這本書上市之後在各網路書店銷路都相當不錯,對處女作來說可以算旗開得勝了。
如果妳對對女扮男裝的故事有興趣,請繼續不嫌棄地往下讀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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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jamin (Sinclair 伯爵)去年剛拖著重傷的腿由戰場返回家園。他受創的腿並不是唯一困擾他的地方,因為就在不久之前,他的秘書一聲不響的離職了,帶著一個女僕私奔前往美國。眼見辦公桌上疊得層層高的凌亂文件,一個頭兩個大的 Benjamin 知道不趕快找個新秘書是不行的。當這個戴著眼鏡,談吐直率的年輕人 J. Quincy 來應徵秘書職缺的時候,他沒想過自己會挖到大瑰寶……
Josephine Quincy 是個男爵之女,過去五年來作男孩打扮,協助父親處理產地事宜。她父親投資不當造成家境拮据,祖母年事已高,妹妹體弱多病,不久前父親病逝了,她們祖孫三人不得不住進租來的簡陋小公寓。她的目標是努力存錢,在鄉間買幢小房子,才能在冬天來臨前帶著肺部衰弱的妹妹遠離倫敦。所以這份秘書職務,對她來說是個黃金機運。
(她的妹妹 Melinda 沒發病的時候看起來倒是挺健康的,而且也努力作針線活來貼補家用。她們的法國祖母嘛,則是個睿智開通的老婦人)
很快地,Benjamin 了解到這年輕小夥子雖然嘴上無毛,辦事卻很牢。Quincy 以具體行動證明了自己的能力,而他驚人的辦事效率令 Benjamin 目瞪口呆。Benjamin 或許欠缺敏銳直覺,但辨識良駒的伯樂眼還是有的。他估計需要花上好幾天時間才能整頓好的那一團混亂,Quincy 卻在短短幾個鐘頭內就處理得井然有序。
不只如此,Quincy 還發現了……原來在 Benjamin 從軍的那幾年內,他的秘書作假帳私吞了一大筆鉅款!
Benjamin 雖然不是女性權威,也已經很久沒和女人親密過,但還是認得出什麼是女性曲線。在 Quincy 「就職」的第一天,我們掰咖的 Sinclair 伯爵就識破她的偽裝了。
(所以說啊,扮男裝的秘書在眼尖的雇主前,絕對不能不穿外套,更不能背對著雇主彎下腰來做事,否則鐵定穿梆 。)
原本他當場已要將 Quincy 解雇的,但 Quincy 的卓越辦事能力令人嘖奇不說,他家裡那些懶散的僕役也因這個年輕人的來到而變得“勤奮”起來。
最不可思議的,是 Benjamin 母親神奇的轉變──打從五年多前丈夫過世之後就大門不出的她,居然在和 Quincy 見面後就精神抖擻地走出房間,並且換下半喪服,穿上亮眼的衣服,準備參加社交聚會。
再加上,他必須查清楚他的前秘書到底私吞了多少錢,那貪婪傢伙的欺騙魔爪伸得有多遠。
所以,我們的 Sinclair 伯爵和 Josephine Quincy 達成協議。他不拆穿她也暫不打發她走路,而是允許她繼續偽裝下去──直到她揪出每筆假帳,查清他的財物損失為止。
那表示,以 Quincy 的工作效率,最多幾個禮拜就可完成。
是的,他原意只是要雇用 Quincy 幾個禮拜。他不可能就這麼把一個十九歲的未婚女子留在身邊,不是嗎?萬一她的身分被知悉了,必會招徠醜聞。
Benjamin 曾和 “醜聞” 這字眼沾親帶故過一次。多年前父親自殺,以及之後謠傳他殺死了父親的死對頭所帶來的醜聞,讓他母親自此與外界隔絕,也使得他為了避開輿論而逃到戰場去。他已經夠紊亂的生活裡最不需要的,就是再面對另一樁醜聞。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Benjamin 在答應暫時雇用 Quincy 的時候,並沒有預期到 Quincy 會為他的生活帶來那麼多驚奇和變化,且在他心湖打起水漂,漣漪不斷……
兩人一起工作的共處時光,鑄造出了友誼。兩人之間有一種奇妙的默契,他發現自己賞識她的辦事能力,喜歡她的機伶才智,享受她的陪伴。沒有多久 Benjamin 就明白,她是多麼特殊的寶藏,而他除非是白痴才會任她從他身邊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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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女主角 Jo 很讚!聰明伶俐,辦事牢靠,懂得投資,個性務實卻又感性,不是那種只會賣弄風情或神經質的姑娘。她或許不是剽悍的亞馬遜女戰士,但絕不怯懦。
雖然在最後幾十頁她終於換上女裝後,我覺得她似乎變得,呃,稍微柔弱了一點。
但也只有一點點。
Benjamin 向她求婚的時候,Jo 原本的歡欣之情,被可能為他帶來醜聞的恐懼所淹沒了。
我對她用 “拒絕接受求婚來保護他” 的做法有點小怨言,但也認為 Jo 的顧慮和憂忡並非多餘。Benjamin 和他母親受的不公平之罪已太多了,她寧可犧牲幸福也不願讓心愛的人再度受到輿論傷害。
嗯,聽起來有點殉道,高貴得令人想吐血,是不是?
不,我並不這麼認為耶。她的思考方向和舉止表現也不會讓我感到是慷慨赴義的犧牲者。也許是我從一開始就很喜歡她,因此沒把這個當作非必要的殉道情操吧。
(至於剛繼承伯爵頭銜的 Benjamin 在醜聞發生後便逃往戰場,我認為做法有點懦弱。但他在這本書裡....嘻嘻,太可愛了,因此不會太怪罪他啦)
雖然,Quincy 的女兒身早已不是只有她家人及她雇主才知道的秘密了.....但.....
當 Benjamin 的母親闖入房間,看見秘書 Quincy 坐在 Benjamin 的大腿上時,妳們可以想像 Jo 驚恐的表情
當精明的 Lady Sinclair 表示她從 Jo 受雇的第一天就知道她是女孩(因為長得很像她祖母)時,妳們可以想像 Ben 目瞪口呆的模樣
本書的 男主角Benjamin, 真是我所看過最虛弱的男主角了!
他的腿傷曾相當嚴重,醫生不但告訴他無法行走了,甚至還要鋸斷他的腿。
憑著頑固的意志力,他保住了那條腿,雖然就此掰咖,但至少可以走路了。甚至可以在舞會裡跳華爾滋。
然而……這條腿也帶給他相當大的折磨,甚至不只一次害他跌跤(一次是在自家門口從馬車門邊跌下來;另一次則是要追拂袖兒去的女主角,而摔倒在地上),可憐哪,需要兩個腳伕將他抬進屋裡,還得承受聽見女僕格格吃笑的羞辱。
(還有一次,是最後一章裡蜘蛛女 Serena 造的孽 )
此外,有一大部分的時間,也就是在故事後半部裡(當他在大雨中墜馬之後),他是在病厭厭,重咳不止高燒不斷的悽慘情形下度過的。熬了滿久,才逐漸痊癒。
沒錯,比較起來,女主角 Josephine是那個強壯的一方。
如果妳喜歡的是鋼筋鐵打的硬派男主角,那麼 Benjamin 躺在病床上和需要僕人攙扶進屋的模樣,可能會讓妳感到失望哦!
我是不會啦。真的,他的虛弱讓我滿心疼的,他是這麼可愛的一個男人,敬愛母親,尊重朋友,關心僕人,不滴桃不愚蠢,雖然受過傷害但並不就此憤世嫉俗,敢愛也不吝嗇於表達。
更別說,他那 matchmaking 的天賦。哈哈哈。他的朋友謔稱他為 Matchmaking Earl,就是因為他的僕人們接二連三地配成對,而這些 “羅曼史” 都是在他從戰場返回後發生,始自他那個私吞鉅款的前秘書,到他的貼身僕役,最後居然連他的管家和廚子都送作堆了 :lol: 。情況好噱哪,在他鼻子底下演出的愛情戲碼那麼多,僕人配成雙之後一對對攜手離開,難怪他三天兩頭就得雇用新腳伕新女僕,哇哈哈 :lol:
就是因為他的貼身僕役和女僕私奔離職啦,所以在他生病的那段期間,Josephine 才會充當起他的私人看護,不眠不休地照顧他一切需求。他在昏迷時的囈語,呢喃的都是 Quincy ( Josephine ) 的名字,而 Josephine 在他病床邊照料他,服恃他,講床邊故事,在他差點因肺部的痰而窒息的時候給予急救……整個過程甜蜜得令人心痛。
我尤其愛,當他可以正常呼吸之後,他雙臂環住她的腰部,臉埋在她胸前,她的淚水滑下臉頰,說道:「永遠別再這樣嚇我了,知道嗎?」←很常見的一句話,我卻看不膩。
前述的這些場景及後續發展,都極為浪漫。故事的步調很緩慢,但兩人的相處溫馨、自然、恬適,不是建立在肉慾的層次,而是互信互重,自在和諧的友誼。情慾當然會有,但從不是主要著墨點。我喜歡這種純情的相處,談心非談性。要我相信他們的愛情能天長地久一點也不難:他們對彼此的喜愛、珍惜及尊重,維持五、六十年是不成問題的。
書中有幾處我覺得太方便的巧合。比方說曾經以他是跛子為由拒絕他求婚,而嫁給一個年邁公爵的虛榮女子 Serena,竟然和 Josephine 是童年鄰居。或者該說是童年冤家。
Serena 這個想吃回頭草(要誘拐 Ben 當她的情夫)的蜘蛛女製造了一些小麻煩,Benjamin 在她拜訪的時候故意用一連串激烈的咳嗽來使她的魔爪遠離他,實在太好笑了!
Josephine 也不是省油的燈。她設計擺了 Serena 一道,真大快我心啊!(有點不光明磊落啦,哈哈,但是蜘蛛女活該 )
Benjamin 並不愛 Serena,只是那時剛從戰場回來,他覺得是替自己找個伯爵夫人的時候了,Serena 的美貌迷惑了他,所以他這傻瓜就開口求婚了,結果公開遭到羞辱。當然,這些都是在他的“秘書”Quincy 進入他生命之前的事兒了,所謂塞翁失馬焉知非福啊!
另個巧合是,女主角的祖母,竟然與他們的新房東 Lady F 是舊識 ( Lady F 當年的婚姻還是 Jo 的祖母作的媒呢 )。
這個 Lady F 的兒子,是 Benjamin 的好友,一起參加過對法戰爭,然後瞎了一隻眼睛
說到這裡……Benjamin 的另一個朋友 Palmer,也是屬於重殘族的──缺了一條手臂。
儘管我很高興 Benjamin 沒被截肢,但腦中還是不免浮現了「重殘三劍客」想像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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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mawoodhous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3.8葉,我給安妮‧瑪洛蕾C+
不知道安妮‧瑪洛蕾寫小說的靈感是否來自一本美國超級暢銷的勵志書The 7 Habits of Highly Effective People ,中文版叫"與成功有約".這本書在美國真是紅到不行,還有各種的周邊產品,讓與成功有約的作者covey賺得飽飽的,還出版了續集呢...
http://www.amazon.com/Habits-Highly-Effective-People/dp/0743269519/ref=ntt_at_ep_dpi_1
不知道安妮是否以本小說在以古諷今,十九世紀的英美文學作家輩出,但在二十一世紀的英美,當作家是很容易的事情,不需要具備說故事能力或優雅的寫作技巧,只要會販賣成功或者會譁眾取寵(比如明星,成功人士,權貴).....就可以是暢銷作家!可是我看過英文版的與成功有約,我衷心覺得與成功有約比安妮小姐的這本羅曼史好玩多了呢.
安妮‧瑪洛蕾企圖心強,但說故事技巧不夠圓融成熟,"誘惑的七個秘密'看得我昏昏欲睡的,不像MJP"完美的玫瑰"那麼好看.完美的玫瑰書中也出現不少的莎士比亞,但因為MJP說故事的功力了得,因此作品既有深度又有娛樂性和浪漫.我提完美的玫瑰是因為前陣子才看完,中文版絕版了,只好買英文版的,四百頁花我兩天空檔看完,看得欲罷不能,實在是我這新進外曼讀者看過最好看動人的外曼.(後來竟然在舊書店找到中文版的,中文版的"完美的玫瑰"有刪書)我不是作家,但欣賞文學的基本能力還有的,莎翁的代表作我大半都有概念,但這本"誘惑的七個秘密"真的好無聊.故事大綱應該很有趣,但我是勉強啃完的,完全沒興趣再去讀第二次.
果樹的ROMANCE AGE系列出過幾個喜歡賣弄莎翁作品的作家,幾乎沒有一本書是好看的,而且我猜大概也不太賣座,所以果樹往往出個一兩本就沒下文了.那些不擅說故事,感覺愛賣弄的外曼作者也許文學知識很豐富,有文學文憑的背景(有的是博士級的)很驚人,但她們寫得羅曼史卻沉悶又無趣,比如"吻我吧安娜",以及這本最新的誘惑的七個秘密.....都好無聊.....
不管怎樣還是很感謝果樹的用心,因此每個月我都會買新書,不管我喜不喜歡.
PS.誰說喜歡看書的女生都很呆不會打扮不會玩......連女性作家自己都依這樣刻版印象來塑造愛看書的女性......難怪安妮‧瑪洛蕾的書完全無法引誘我動心.
claudia113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雖然我還滿愛機智有思考能力的女主角
不過這本書實在太過強調女主角的思考了
由於幾乎都是以美蘭角度描寫
相對的麥恩整個性格的形塑就薄弱了許多
作者對於兩人的誘惑調情,描寫很生動,文字很美
但是由於整本書兩人都在調情..加上文字的華麗
讓我一度感到不耐
結局也很簡短,只能說不是我的菜
godzill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讚!有點壞壞,邪氣中有心事的男主角、聰慧的女主角,加上兩者互動的sensation,新鮮的情節(無需搞破壞的歹角殺人放火),對古代生活營造的真實感,完全滿足了我的要求。
作者另有兩本未翻譯的曼曼,也是非常可口的壞壞男主角,引頸以待了。
阿官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如果妳是個諷刺畫家(Caricaturist),執意把貴族圈子裡的風花雪月當作繪畫題材,那麼該如何混入妳鞭長莫及的上流社交圈,以尋找能將他們變成小丑的「畫」題?
如果妳十二歲時就收養妳的家庭是演員,妳不只在戲院後台幫忙,而且偶爾還會上台串場,那麼在現實生活中變換不同的名字,扮演不同的角色,會有啥困難呢?
如果你是個令淑女們趨之若鶩的英俊侯爵,某天早上一覺醒來,卻發現竟成了某個諷刺畫刊裡的卡通人物,
執筆的畫者不只扭曲你的形象更汙損你的人格……你會如何反應?又,如果你在這天帶著現任情婦上戲院看戲,卻瞧見了你那位剛自歐陸返回英國,曾是牛津同窗如今是工作夥伴的好友手臂上吊著一個風情萬種的交際花,而你很快地便認出了這個有著風騷名字的輕佻女子其實是不久前被 XX 夫人解雇的伴護,那麼難道你不會對她
從奇貌不揚的小老鼠搖身一變為世故誘人的交際花感到驚異?難道不會對她變成他好友的情婦的動機起疑?Calliope Minton 是個諷刺畫家,基於「職業需求」,過去幾年來她用了好幾個偽裝,包括目前的 “Lady Simpson 的伴護── Miss Margaret Stafford” 的角色,為的是能接近社交圈人士,在不受注意的角落觀察貴族們的一舉一動,然後帶著勝利的笑容回到家後便可用她譏諷的畫筆,把上流人士們扭曲的嘴臉傳神地描繪出來。
她這麼做除了是利用一技之長謀生之外,也是為了報復社交圈人士。至於報復的原因和她十二歲時母親葬生火窟有關,她那已經入土的父親,則是最大關鍵。
Calliope 作畫時用的是男性的筆名,除了她家人和她的上司 Robert 之外,沒有人知道這個諷刺畫者 Thomas Landes 的真實身分。
然而,Calliope 這回小心不引起任何注意的努力白費了。除了她那個尖酸刻薄的雇主 Lady Simpson 和勢利高傲的貴族仕女們不斷考驗她的忍耐力,始作俑者更是那個讓她惱怒也讓她著迷的 James Trenton--Angelford 侯爵。
在過去的數個禮拜以來,Calliope 和 James 在每一場社交聚會裡都會碰面,而每次見面總會彼此唇槍舌戰一番。說他們是狹路相逢的冤家並不為過。這一天,原本有默契的私下鬥嘴,卻因為她逞口舌之快而變成了公開挑釁。就在所有輕蔑的譴責箭頭同時對準她之後沒多久,Calliope 被她的雇主 Lady Simpson 炒魷魚啦!(Calliope 嘛,也在大庭廣眾下對那個隻 old biddy 還以顏色了,她的反擊是有點惡毒啦,哈哈,不過惡毒得還滿大快人心的就是 )
是偏見,是對貴族根深柢固的仇視,也是潛意識的自我保護,讓 Calliope 把被解雇的過錯歸咎給 James。她原本就準備把「畫」題焦點鎖定在這個高傲又撲朔迷離的侯爵身上,這下認定他是促使她被革職的罪魁禍首之後,她更可以問心無愧地拿他開刀了!
只是呢,歷經這場當眾被解雇的風波,Calliope 已經招徠了太多她負擔不起的注意力,在如此 “出名” 的情形下,要再次以伴護的身分當煙幕接近社交人士是不可能的了。所以她想到了另一個更有利的管道:偽裝成交際花。
和她的工作上司 Robert 商議過後,Robert 請來了他的遠房表親 Stephen Chalmers 的協助。Stephen 雖然沒有頭銜,卻與公爵和伯爵都有親戚關係,人脈廣,人際關係也好;更重要的是,他值得信賴。
Stephen 很爽快地答應和 Calliope 玩這場 “保護人和情婦” 的遊戲。只是她並不曉得 Stephen 願意假扮她的情人,是有特殊理由的。
而直到用了 Esmeralda 這花名(這花名是 Stephen 不顧她反對硬幫她取的)的 Calliope 和 James Trenton 在戲院中再度相逢,她才知道原來她的「保護者」Stephen 和她的「冤家」 James 兩個人是好朋友。
Stephen 閃爍著精明和戲謔光彩的眼睛很快的就看出 James 對他「情婦」Esmeralda 的不尋常興趣,而明顯地這份吸引力是互相的,即使 James 及 Calliope 都小心翼翼地掩飾,但那份暗潮洶湧的熱浪卻在兩人間翻騰,連 James 那個明察秋毫的情婦都很快地感覺出來了(值得補充:這女人不但溫柔聰明而且還很識時務、懂得何時放手。甜姐兒一個 )。
Calliope 沉浸在她的化裝遊戲以及抗拒 James 的惱人吸引力時,並沒想到
James 打從戲院相逢的一開始就洞悉她的身分,知道她與 Lady Simpson 的前伴護是同一人。James 決定暫時先按兵不動地觀察她,他要弄清楚這位 Miss Margaret Stafford / Esmeralda 接近 Stephen,是否有其他隱密的動機。
因為James 不只是個侯爵,還是個替英國外交部從事秘密任務的間諜。Stephen 也是 Super Spy。他們肩負著上級指派的特殊任務,而他必須確定她不是敵人手中的棋子……
最令 James 惱怒的是,他發現自己無法忍受想像 Miss Margaret Stafford / Esmeralda 和其他男人在一起,這讓他嫉妒得想打落某人的牙齒,即使對方是他最要好的朋友……
在這同時,他也派了手下去調查那個對他做出人身攻擊的諷刺畫家的身分,並暗自發誓等他揪出那傢伙之後,他會親手擰斷他的脖子
一個與過去交纏的險惡陰謀正朝 Calliope 迅速逼近。成為 Stephen 的「情婦」並住進他特地為她騰出來的「小窩」之後沒多久,Stephen 突然失蹤了。
James 第一個懷疑的對象當然是 Calliope,但是他很快地撇除掉心裡的疑慮,因為直覺和觀察都告訴他 Calliope 對 Stephen 關切和擔憂是真實的。小小的爭執和商討之後,兩人達成協議決定聯手調查這案件,尋找 Stephen 的下落。在 Stephen 的某本藏書裡找到的一份嫌疑名單,給了他們追查的線索,但也帶來更多難解的謎題。
然後,Calliope 收到恐嚇黑函要她馬上交出手中的 “東西”,而 Calliope 完全沒概念他們所指的 “東西” 是什麼。不只這樣,她的生命也飽受威脅。
James 的貴族同僚 Lord Pettigrew 夫婦在鄉間宅邸舉辦的 House Party,給了 James 及 Calliope 一個最佳調查契機,因為有好幾個受邀的賓客,都在 Stephen 的那份秘密名單裡。
而更大的危機,就在他們抵達 Lord Pettigrew 的鄉間宅邸之後發生……尤其是當 Calliope 的所騎的馬被動了手腳……接著湖面上浮現一具被女用拆信刀刺入胸口的死屍……還有當他們返回倫敦的路上遭到持槍惡徒追殺……
在前面所提的那件 “東西” 意外現形,和更加深入的抽絲剝繭後,他們發現這整樁陰謀事件,與多年前導致她母親身亡的那場大火,以及她 “父親” 的死因,都有極密切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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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閱第一章的時候,我就知道這本書讀起來會很順。果然沒錯。
看到第二章的時候就有預感我應該會喜歡這故事,果然被我料中
讀到第三章,當男主角的另一個朋友 Roth 出現之後,我那只對羅曼史靈敏的鼻子就嗅出了三部曲的味道。
感覺這本書的懸疑佈局鋪陳得不錯,過程緊湊;事實上看到三分之二的時候,我都認為懸疑路線凌駕過男女主角的感情進展。兩人的共處時光大部分都是花在調查那樁神秘複雜陰謀中,也許是作者描述兩人互動的方式讓我感到缺乏一種張力,所以總覺得疏離;見面相處的次數極頻繁,對峙和交談卻很短促,對白也過於簡潔,至少前面的一半是如此。
後面的一半,也就是在他們參加 Lord Pettigrew 在鄉間宅邸舉行的 House Party 之後,才漸入佳境,兩人的關係有了較符合羅曼史精髓的進展。
雖然我滿愛 Masquerading the Marquess 的佈局,也看得全神貫注,但不可否認地,穿梭在這本書中的人物太多了。即使是基於劇情需求,仍是過於錯綜複雜。
後頭的三分之一太多事件接二連三發生,場景變換迅速,可說是雞飛狗跳,人仰馬翻(←James 和 Calliope 被追殺的那一幕,確實是人仰馬翻沒錯)。我看過的攝政期曼曼,鮮少出現這麼多 “連續動作”。在 “疲於奔命” 的狀況下,James 和 Calliope 能夠用來談情說愛的時間自是有限。
但是儘管耳鬢廝磨的時光不如預期的多,也沒有太多浪漫深情的對話,我卻非常喜歡當 Stephen 失蹤之後他們兩人的相處模式。他們一起探索問題,一起擬定計畫,一起拼湊碎片,一起面對危險。她沒有把寶貝時間拿來質疑他的判斷,他也沒有動不動就侮辱她的女性智慧。逐漸地,Calliope 改變了對貴族的偏見,明白不該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不過,懸疑路線有點前後銜接不上,感覺上有斷層,就像一兩塊密合不上的拼圖。特別是最後得知幕後操縱者的身分,他呈釋的叛節理由太牽強。謀害了多條人命,就為了那麼小的事。
然而這些架構上的瑕疵,不會影響我對這本書的整體觀感。
故事題材不算新,部分的設定甚至是我們這些老饕在曼曼中看過可能不下百次的。
比方說女主角一兩次不經大腦的愚蠢行動。
明知剛驚險地逃過一劫,外頭危機四伏,James 更命令她不許離開房子,但是她有乖乖聽話嗎?對,沒有。就像其他那些要證明她們很勇敢的女主角,Calliope 仍不顧死活地偷溜出去,結果當然是羊入虎口、自投羅網啦!
她大致來說表現得還不錯,撇開偏見和魯莽等缺點,還是有滿多值得讚許的特質。
男主角 James 的背景安排也很常見。他父親因為太愛他母親,她的死亡宛如晴天霹靂,徹底粉碎了他的人生,使他自暴自棄,甚至怪罪他兒子……然後沒多久他也撒手人寰──在他幾乎敗光所有家產之後。
就是父親的前車之鑑,讓 James 不願蹈入他的後塵。他不想去愛,不敢去愛,不願去愛。但和 Calliope 朝夕共處之後,她就這麼漸漸滲透他的心防……
是的,老套的地方不少。但整體而言,這仍是一本讓我讀得很愉快的書。
但如果妳們要的是驚濤駭浪的情感宣洩,或是天崩地裂的激情,那麼很遺憾,這本書裡找不到。
或許除了最後兩章之外。最後的兩章是本書裡的情感釋放高潮,雖然稱不上鏗鏘有力,但以作者的精簡對白,卻已讓我感動到眼眶濕濡(或許阿官只是眼睛過度疲累了,才會有刺痛感 )收場的方式處理得非常不錯,沒有華麗冗贅的詞藻來強調兩人的幸福快樂,而是藉著一幅刊登在報上描繪婚禮場景的漫畫,透過女主角的眼光去作註解。很簡單,結果卻同樣令人滿足。
這是新秀 Anne Mallory 的處女作,稱不上一鳴驚人,但依然超出我原先的預期,畢竟我對任何新作者的處女秀都只是抱著姑且一試的心理,不會寄予太高期許。如此一來看得滿意了,我會有挖到寶的欣喜;看得不滿意,也不會太洩氣。
既然先前已經不要臉地炫燿過我嗅覺的敏感度,那麼就繼續厚臉皮下去。
在這本書裡,作者留下了滿明顯的伏筆,暗示著另「兩對」的故事會有後續進展。其中的一個女孩,也就是救了 Stephen 的那個 “街頭頑童”,甚至只聞其名不見其人,但我就是很肯定 Stephen 受傷昏迷之後的那段時間,有一些很耐人尋味的事發生。
我特別想知道她是用什麼方式保護他的。
至於 James 的另位朋友 Roth……我喜歡他的酷,但未必期望看到他和那寡婦送作堆
我很確定的是:絕對還會繼續看這作者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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