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rd of Venge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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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dieval England sets the stage for Tina St. John's debut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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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TINATINA 在 發表
flower123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一開始沒有太驚豔, 但是越來越好看.
很欣賞賈瑞特, 他那種粗線條的典型男人樣, 搭配死不承認的容易心軟性格, 很對我的胃口. 特別喜歡他很技巧的英雄救美那一段, 還有明明被女主角吃死死, 還要裝作大男人的樣子. 婚前亂摘野花是個敗筆, 不過婚後立即不亂來就加分.
幽默極了的國王...這傢伙極有趣, 國家大事管完還來管賈瑞特的閒事, 不過管得真好, 趣味橫生.
賽門...啊...他也夠格當男主角咧! 這麼機智, 俠義, 夠朋友, 真情至性...實在比男一不差, 只差在沒被女主角愛上.
如果激情那一段不要因為理性而延誤就更好了....就是看看看結果突然...哇..傻眼那種感覺.
總之, 也是意外好看的一本書.
any5379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小雯雯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是很久以前看完的,
對於故事情節已經稍有模糊,
但印象中記得自己給這部羅曼史十分高的評價,
因為自己的書櫃中也珍藏了一本,
改天再把書拿出來溫習一遍好了
TINATIN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我在多年前曾經擁有,但是結婚後被家人丟掉,近期我又上網買回來.此書作者不是非常有名氣,但是這本書內容十分精采值得收藏.
女主角-泰倫是位紅髮美麗率真能幹的女子,是溫夏伯爵之女,父親死後壞心的同父異母哥哥-查爾斯卻處心積慮要擺脫她,並想將她以金子賣給又老又醜的連斐男爵續弦,但是因為泰倫是貴族之女其婚事必需經過領主-昂岱爾大伯爵賈瑞特的同意..,所以一行人前往領主的城堡晉見,連斐男爵要求這件婚事前題新娘必需是處女,於是泰倫為自救,想到自古有一不成文的野蠻風俗"領主之權",於是在檢驗前一晚至昂岱爾大伯爵房裡自願獻身,以求擺脫這樁可怕的婚姻...
賈瑞特與泰倫之初期相處有很多磨擦,而賈瑞特因過去痛苦失敗的婚姻所以對女人非常不信任,而且對於女人有著很深的誤解,新婚之夜又因泰倫說錯話產生嚴重的誤會嫌隙,至使賈瑞特與妻子疏離,後泰倫向亨利國王要求離婚.逼使賈瑞特面對問題與心結,而有智慧的國王幫忙他們兩人卸下心防解開心結促成一段美滿的姻緣...
但是故事高潮迭起到這裡不是就結束了,後面還有層層的考驗在等著他們..,請童鞋自行看書就明瞭,我覺得是非常好看的小說!
由 TINATINA 在 發表
Nicole_Shi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不錯看喔!
此書的男女主角都很不錯,
男主角是個溫柔多金的公爵,女主角則是個獨立有主見的女孩,
這本書的步調算輕快沒有什麼大誤會穿插其間,
我最喜歡男主角對女主角的呵護寵愛,讓人覺得很甜蜜,
麗莎的僕人們對她的忠心不貳也很溫暖,
是本值得一看的一本書唷!
TINATIN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美麗堅強的女主角-麗莎..有著好賭成性,不負責任的父親,將莊園產業都賭輸賣掉(賣給男主角-摩根),絲毫不為女兒著想..死後還要女兒扛起債務,連最後一點生活費都剝奪..處在這樣尷尬絕望的情況下,麗莎還是勇敢堅強的面對,基於對愛情的渴望,生活的失落感..與摩根互相吸引一夜風流後,摩根承諾要照顧麗莎但是並未清楚說明是以情婦的身分..麗莎誤以為摩根有意結婚..懵懵懂懂當中兩人多次見面都以激情收場,但最後還是要面對現實..待摩根購屋贈予麗莎打算金屋藏嬌..麗莎才清醒過來並深刻了解摩根無意結婚時非常震驚羞憤.心中十分痛苦..不願降格以求..維持最後的尊嚴還是堅決要求兩人從此分開不再見面並將摩根所送的貴重禮物全數退還..在艱困的環境中十分佩服麗莎的勇氣與選擇,但是後來麗莎發現懷孕了寫信通知摩根,但因信件被偷走..遲至五個月後摩根必須回到莊園取回重要文件時才發現..面對麗莎又堅強又脆弱的情況..摩根有些自責重新向麗莎求婚..兩人才終成眷屬.男主角個性忠誠正直但因為前次婚姻失敗痛苦,所以不想再次踏入婚姻墳墓..尚情有可原,對待女主角也很寬容體諒,只是有些微大男人不善於表達與分享心中的想法,所以與女主角婚後初期相處不太和諧..但是與一般新婚夫婦無異生活在一起剛開始都需要磨合期..這部分作者描述的蠻不錯的. 這本小說故事頗為精采,除了不錯的福利情節之外內容還穿插因間諜偷取國家機密文件,為糾出幕後主使人而增添一些緊張刺激的情節..蠻好看的一本書.值得收藏!
由 TINATINA 在 發表
min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外曼的情節,其實可以走比較複雜的路線,像是主角來個三四位、或是一串葡萄式的、都翻到頁尾了才解得開的陰謀;也可以像在HBO播的那種、預算不高的B級片,現身的角色沒幾位、劇情簡潔不拖戲;這本「末路狂途」就是屬於後者
沒有漂亮的城堡、也沒有華麗的排場跟禮服,在我眼裡算"很沒背景"男女主角,意外的在髒亂狹小的監獄裡相遇;已經退隱的大海盜對上牙尖嘴利的小女賊,雖然互相討厭可是又得"鍊"在一起逃亡,當然彼此的唇槍舌戰總是會讓人不時的會心一笑~
男主角尼克其實還蠻令人心疼的,他曾經在年輕時犯過錯(當然最後證明對方沒被殺死)讓心裡陰影很深,又身為海盜的頭頭,還好沒有用這些背景當藉口讓自己有墮落,在某些禮節上他還是很堅持的,尤其是他非常為女主角的貞潔設想,其實在逃亡的路上他大可"姦"了女主角(雖然一般的男主角也不會這樣作頂多是色誘),但他卻是"ㄍㄧㄣ”到讓人覺得這傢伙有偏執狂的地步了~而古靈精怪的女主角莎曼雖然一開始有如驚弓之鳥般防衛尼克~但在經過兩人共患難的情節後~深深的愛上尼克~雖然曾經因為兩人莫名的堅持而依依不捨的分開~但又因「沒被殺死的那位陰影先生」而將兩人重新串起來~看到最後的圓滿大結局~雖然有點戲劇化~但心裡有股暖洋洋的平實感呢! 比起市場上風行的各大作家,我反倒是推薦大家有空可以看看這篇很不錯的小品哦!
阿寶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想到琳達霍華的『火的接觸』,但嚴密度感覺火的接觸較優。 有些劇情個人覺得怪,如已身在南美的男主角特意要冒險回英國找出知道他沒死的投書者,既然已非在英國,管誰知道他在英國是被通緝者? 女主角在條件惡劣之下,用簡單的針線縫合,也沒有任何消毒~~兩人在身無別物的情形下,逃難安度多日,覺得不可思議所以感覺沒有火的接觸的好。 結局甜蜜,兩人攜手在另一天地開創事業和生活。
nacisas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因為看了HBO的【末路狂徒】,震懾於殺手的冷血無情、又超有原則的形象,所以在圖書館看到這書時,就借回來了。
當然,此《末路狂徒》非彼【末路狂徒】。這裡頭滿時血腥的男主角尼克,是很有良心的罪人,至少他不會對女性下毒手,跟電影裡【末路狂徒】的殺手完全不一樣啊……(遠目)
尼克因為幼時的慘痛歷練而成為海盜、為復仇而活,而成為人人聞之色變的海上魔王。
但在一場戰役後他收手不幹了、到新世界裡去賣命工作,不料隱姓埋名多年後被寄了黑函說知道他的真實身分,而重回英國,萬萬沒想到他竟被以為是偷馬賊而被抓了起來……
女主角莎曼也是因為少女時期的陰霾而離家獨立生活,令人不可思議的是,沒有絲毫謀生能力的她竟然成為一個沒被抓過的竊賊(真是太神奇了!),直到尼克被捕入獄後兩天,她也跟著被抓了。
那是他們命運的相會。也從此繫上了無法分離的覊絆鎖鍊。
上面寫得很浪漫,事實上是,他們一開始看彼此不順眼,誣陷、嘲笑、輕視、冷戰,皆而有之,但也是各懷鬼胎想要逃獄,因為終點站倫敦都有可怕的結局等著他們。但卻沒料到聰明的獄卒用超級鐵鍊(真的是百練成鋼的鍊子啊……)把兩人綁在一起,要逃一起逃、要死一起死,在逃亡的過程中,不是沒有把對方扔下的意圖,只是一想到對方掛了,就是要拖著屍體逃命,也沒有可以砍斷鐵鍊(甚至是對方手腳?!)的利器,只好「相互扶持」地做一對亡命鴛鴦,也因為「相互扶持」「相互照顧」的關係,而了解到對方種種、進而產生感情……
逃亡的過程描述得滿詳細的,都可以感覺到莎曼的衣服愈來愈少(為了幫尼克止血),也可以感覺到男主角鬍子愈長愈長....@_@充滿表現出兩人的累、餓、渴、痛。
雖然前面逃得這麼辛苦,結局卻是出乎人意料的圓滿(?),讓我驚訝於發黑函的人怎麼這麼容易就妥協了呢?@_@b(想傷害女主角的壞人死於他人之手,而男主角想復仇的對象……應該也早死於那場最後戰役吧?@_@)
本書最讓我訝異的是男主角的年輕。
p9裡說他叱吒海洋十四年,p16裡又說自己二十八歲了……這這,加上洗手不幹六年的休兵期,他不就是八歲就當上海盜頭子了?但又說他是十歲時、為了報父仇才去當海盜的……不管怎麼算,他「叱吒」的時間也太年輕了吧?囧rz
Anyway,是本不錯看的書~~只是覺得男主角的年紀好像該更大些才是…(覺得應該是三十八歲。@_@b)
(莎曼的就很好算,十六歲離家、飄盪六年,所以芳齡二十二歲。^_^)
由 lynn.romance 在 發表
阿寶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曼曼的女主角職業中,有幾種較不得我心的。記者就是其中一種,我較不喜歡女強人型的記者女主角。
女主角是知名電視新聞主播,因一椿新聞,被有關係的新聞對象鬥下電視台位置,於是看破~~下鄉去住自己以前買的房子住。 曼曼最厲害的就是這個,現實社會如果下鄉,會遇見農夫和村民,但是曼曼的女主角下鄉,都會遇見隱居於鄉間的帥帥高人。高人就是曾是華爾街投資天才的男主角,帶著滿滿的金錢,比女主角更懂得生活要如何過得美好。
這本書我很喜歡最後一章節,就 因為這最後的劇情嚷我對這本書關感好很多。男主角讓女主角自己做出選擇,回華府去陞官加更多驚人的薪,或是選擇在小鄉下跟男主角過平凡的小電台記者日子。當然,每個讀者都知道女主角最後會怎麼選,但讓人意外的是,男主角最後決定開著破車追去華府電台表達他的意見,很棒的男主角加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