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ora Kidd 茀洛菈‧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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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譯名: 
茀洛菈‧吉德
其他譯名: 
佛羅娜‧姬
弗洛拉‧吉德
共有 1 篇評鑑,這是第 1 - 1 篇

Anne Grac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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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譯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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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這本官官也曾寫過原文評鑑,
http://www.wrn.tw/content/story/8528

原本就已經覺得有趣的內容, 如今看了漫畫之後, 這本真的好看, 準備去找看看有無原文書可以買了.希望找的到囉.

至於故事內容, 官官評鑑介紹的很詳細, 這裏就不贅言了. 但不知道原文書裏是否有像漫畫裏有寫到中文『鳳凰』二字,漫畫裏, 女主角跟男主角比畫的那幾招中國功夫, 也讓人對曼曼有著耳目一新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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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的評比:4葉

 

內含劇情。文章很長,對攝政期和女竊賊沒興趣的童鞋,請止步哦

原發表日期:2003/3/17

熱愛羅曼史的童鞋們看過的書這麼多,相信對男或女主角是賊的故事並不陌生。我這次要介紹的這本 The Honorable Thief 的女主角就是個竊賊。

女主角 Kit 的父親雖是英國人,她卻從不曾踏進過英國國土,因為她的父親在年輕時就被放逐到國外。從印度到澳洲新南威爾斯,她跟著不務正業的父親四處飄泊,從沒有可以稱為家的地方。從小就被父親訓練出街頭扒竊的本事,直到她十三歲時在印度邂逅了 Maggie──也是個英國女子,之後成了 Kit 的忠實女僕兼好友──之後,她的偷竊生涯才宣告結束,並接受 Maggie 的教導,成為一個舉止談吐合宜的英國淑女。
Kit 儘一切能力取悅那個不成材的父親,卻始終得到不了他的關注和認可。她的父親多年來以賭維生,靠著在賭牌上作弊的技巧招搖晃騙,最後卻喪命在他自己的愚蠢騙術下。詐賭招來殺身之禍的他在臨終之前,嚴厲要求 Kit 回到英國,替他索討回他 “被剝奪” 的榮譽,替他復仇。Kit 為了讓父親死而瞑目,便答應了他。

Kit 在做這樁承諾的時候,真的深信她是為了替遭到放逐的父親討回公道,完全不曉得她滿口謊言的父親,連在僅剩微弱的一口氣時都還欺騙她。誰說人之將死其言也善(真)來著?這個一輩子都渴望卻得不到父愛的女孩,為了完成父親遺願,於是便在女僕 Maggie 的陪同下前往英國,投奔她的「姑姑」Rose,並在無心插柳的情況下以女繼承人的身分進入社交界。

故事很有意思的一部份就在這裡。Kit 一開始根本不知道 Rose 真的是她的姑姑。她的父親生前擁有過太多的情婦,他要 Kit 以 “Aunt” 稱呼他的每個紅粉知己;當他臨死前要 Kit 到英國和 Aunt Rose 一起住的時候,Kit 以為這個「姑姑」只是她父親無數的戀人之一。從小她的父親就騙她說她除了他之外沒有任何親人,Kit 自然不疑有它。(當她最後終於了解他不但徹底欺騙她有關他被放逐的原因,甚至連她有其他親人的事實都刻意隱瞞之後,簡直是晴天霹靂的打擊啊! :-)

進入英國之後,Kit 努力想保持低調,不想引來任何側目。但是她的 “Aunt Rose” 卻無意中把「我的侄女是個富有的女繼承人」的消息,洩漏給社交界人士知道(這不能怪螺絲姑姑啦,因為螺絲姑姑之前曾收到過 Kit 父親的一封信,他謊稱他在澳洲新南威爾斯發現鑽石脈曠,單純而善良的螺絲姑姑當然採信了 :-) )。
不消說,Kit 是來自新南威爾斯的富有「鑽礦」女繼承人的風聲,馬上吸引來了一大堆覬覦她財富的追求者。 Kit 一點也不喜歡這種出乎意料的轉折,不只因為這個荒謬的消息會替她帶來困擾,更因為招徠不必要的注意力,代表她來到英國的 “任務” 會受到阻撓。

她的頭號惱人阻礙,就是咱們的男主角 Hugo。

男主角 Hugo 的父親雖是貴族,卻基於利益而娶了他出身低微的平民母親(他的娘是他老爹的續絃),這類的結合雖時有聽聞,卻仍被視為敗壞門風。他五、六歲時母親就死啦,父親對他冷漠疏離,家人也都不接受他血統被玷污的存在。九歲時老爹灑手人寰之後的隔年,Hugo 就成為船員出海打拼啦。二十餘年之後的今天已是個富可敵國的商人了。他同父異母的哥哥的遺孀和他已成年的侄子雖然始終瞧不巧經商致富的他,但卻阻止不了他們渴望拿他飽滿的荷包來抵償他們的債務。 (齁齁齁,攝政期的那些眼高於頂的貴族不屑苦力賺錢,卻一點也不覺得他們奢靡的揮霍行為是可恥的。真是扭曲的價值觀啊!)

Hugo 是怎麼盯上女主角 Kit 的?導火線是他的嫂子和侄子囉。Kit 的虛構 “財富” 引來了急欲掏金的貴族們。他的嫂嫂立刻把這個新來的 “女繼承人” 視為解決她們母女財務困境的金庫,並慫恿她那稍嫌懦弱的兒子對 Kit 展開追求。不僅如此,這個女人還在 Hugo 面前大放厥詞,並且禁止 Hugo 以他「卑賤的平民面貌」出現在她未來的「媳婦兼金飯碗」面前。

Hugo 在社交聚會中見到 Kit,並沒有驚為天人,反倒是對她撲朔迷離的背景和迴避的言詞感到狐疑。儘管不被他家人接受,Hugo 還是無法不關切他侄子的未來福祉。直覺和邏輯都告訴他這個新來的 “女繼承人” 有問題,他懷疑她根本是個騙子!

Hugo 見過太多世面啦,不可能輕易被蒙騙。他決心盯緊這個女人,看能不能揭發出她的真面目,或是讓她自露馬腳。於是他近乎死皮賴眼地跟著她前往每個舞會,安排種種刻意的 “巧遇”,逮住機會與她私下交談並利用各種技巧靈巧地 “盤查” 她。但是這個女人比泥鰍還狡猾,既聰明又機智,讓他面臨了生平最強勁的對手。
但 Hugo 是個意志堅決的人,而且 Kit 撩激起了他的疑心和鬥志,也以她貓樣的神秘感和伶俐的口齒迷惑了他。想探查她背景的決心沒有動搖,但是對 Kit 漸增的興趣和好感,已逐漸凌駕過了他原先的單純企圖(←就是他侄子的福祉嘛)。

眼見這個叫 Hugo 的男人窮追不捨,挖掘探索她的每個極欲隱藏的過去,勾起了 Kit 的警戒心。他的決心和魄力令她激賞,但更讓她憂慮,因為她不想讓他阻礙她的任務。她發現她越來越喜歡與他之間的唇槍舌戰和鬥智對談,卻基於完成對父親的承諾而不允許自己縱容其中。她一開始就察覺 Hugo 對她的興趣並不單純,知道了他是為了他的侄子而刻意接近他好調查她背景之後,她決定最好的辦法就是和他的侄子劃清界線,讓 Hugo 沒有理由再來 “騷擾” 她。

她毫不費力地和那個年輕人楚河漢界了(還在過程中當起紅娘,把她新交的一個女性朋友介紹給他呢!),把她無意接受他追求的立場表達得很清楚,心想如此一來他惱人的叔叔就不會再來糾纏她啦。但是 Kit 想得太美了。Hugo 並沒因此打退堂鼓。不只更加渴望得知她的過去,他更在一次次的對峙過程中,逐漸發現了她和正在倫敦猖獗的某個「中國竊賊」有關聯……

Hugo 當然不曉得她就是那個手腳俐落的「竊賊」本人(女主角故意偽裝成留長辮子的中國人模樣去作案)。他唯一確定的是,她和那幾樁偷竊案件脫離不了干係。追逐她的行蹤以及抽絲剝繭的分析過程中,他驚訝的查悉到那幾個遭到偷竊的貴族,竟是二十多年前的某個醜聞案件中牽涉在內的「原班人馬」。於是他進一步挖掘,找到了連 Kit 都不知道的真實內幕……

在 Hugo 查知到女主角的身分之前,他曾和她在「犯罪現場」附近打過兩次照面。不過當時他以為「竊賊」是個瘦小的中國男人(只能說訓練有素的女主角偽裝得太好了),而那兩次他馬上上前想親手逮到那個小偷,卻都被他逃脫了──唉,真慘。竟然制服不了一個身材只有他一半的男人,Hugo 的男性尊嚴當然會有磨損。幸好他是那種實際主義者,而不是死要面子的傲慢鬼,因此心靈傷害不大 :-O

Kit 在和 Hugo 在舞會上第一次碰面時,就以高明的扒竊的功夫偷走了他的領夾。當時一方面純粹是好玩,另一方面是抗拒不了誘惑,當然也是想挑釁他啦。他不笨,不出多久就推敲出他自己設計的領夾,是被她的巧手摸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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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許多人物都相當有趣,很有特色。像 Kit 的女僕 Maggie,Kit 的螺絲姑姑,Hugo 的嫂嫂,還有 Hugo 的馬車伕長等等,刻劃得都很不錯。雲英未嫁的螺絲姑姑分離二十多年的 “愛人” 重返她身邊的那一幕以及其關聯,頗充滿戲劇性。男主角找到了逃跑的女主角,說服她回到威廉爵士的住處的那一幕場景(她逃跑的原因是因為被威廉爵士當場被逮到她的行竊證據──事實她是被誤解了,但男主角極力為她辯護的方式令我挺感動的),讓我眼框紅了好一會兒呢!

The Honorable Thief 大概是我近幾個月來所看的曼曼裡頭,激情戲最少的一本了。其實是根本沒有任何我所熟稔的火辣場景,即使男女主角最終「攜手同赴璀璨天堂」的那一幕,也是用最簡潔的方式一筆帶過(我甚至搞不清楚男主角究竟有沒有脫掉他的褲子──呃,我猜 “應該” 有吧,因為故事的下一章節裡他們已經「心滿意足地躺在彼此的懷裡」了說 :-O )。

話說回來,近來看了太多一拍即合的猴急搭檔,適時地來點「非禮勿視」的調劑也不錯呢,既可以鍛鍊清心寡慾的美德,還可以保護我這雙快被連環熱辣場景燙瞎的色眼。況且我認為這本 The Honorable Thief 的故事內容和男女主角的豐富互動及精采對白,都足以抵償這一點微小的瑕疵啦。

那些……近來已經患了「激情倦怠症」,任何無論多露骨的場景都吹縐不了妳們的一池春水的童鞋啊,這本書很適合當你們的活力馬達喔。別說只有薄薄的三百頁不到,朝氣蓬勃的明快節奏和有趣對話使得故事很好消化,男女主角機智的唇槍舌戰很吸引人,彼此戒慎和不信任,卻沒有惱人的重大誤解或是莫名其妙的仇視。男主角二十二歲那年曾經受過女人的殘酷玩弄,但是卻沒有自此憤世嫉俗或鄙視女性,也沒有自此放浪形骸骸遊戲人間,反而表現出循規蹈矩的紳士風度,這點倒和典型的「受過感情創傷」的男主角們不太相同。但如果你們以為這代表他一板正經那就錯了,這個男人並不吝於表達感情,雖當選不了年度最佳情人,但也不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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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記 **

這是我讀過的第一本 Anne Gracie 的書,也是唯一一本。她出道日子才短短幾年,而她為禾林所寫的其他幾本攝政羅曼史,都已經絕版,只能找到二手書了。
An Honorable Thief 首度問世時是 2001 年 10 月,由英國禾林版的 Mills & The Boon 發行。(美國的禾林版則是 2002 年上路)

離開前東家禾林之後,已經三年沒新作品的 Anne Gracie 即將在今年七月份,為她的新東家 Berkley 出第一本新作 The Perfect Rake(←阿官想,真的找不到別的書名可用了嘛 )。是長篇歷史羅曼史,我猜針對男女主角的性張力描述應該會比她之前的那些作品充裕一些吧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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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y Blai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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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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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評比:4葉

**內含劇情**

Sandy Blair 女士的處女作,A Man in A Kilt,是一部滲混了多種元素(比方說鬼魂,穿越時空和中世紀蘇格蘭的氏族干戈等等),卻又不致太複雜的羅曼史,背景在 15 世紀初的蘇格蘭(前面的 50 頁除外),蘇格蘭少年王落在英格蘭人手中,由野心勃勃的 Albany 公爵掌權的年代。
我們的男主角 Duncan MacDougall 的三任……不,四任婚姻,就是由這位攝政公爵安排的。

前面的幾章背景設定在 21 世紀蘇格蘭,故事由我們的女主角布丁小姐從她的某個遠房親戚那裡繼承了一座蘇格蘭的古堡開始……

24 歲的美國女孩 Katherine Elizabeth MacDougall Pudding(她稱自己 Beth) 從小就是孤兒,離開不愉快的寄養家庭時還很年少,對自食其力卻早已不陌生。她認真工作,明白她所能仰賴的是刻苦耐勞的雙手,而不是她所欠缺的美貌。目前在某家飯店任職的 Beth,得知她繼承了一座蘇格蘭城堡之後,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鴻運。
她,平凡如布丁的布丁小姐(Miss plain-as-pudding Pudding ),終於可以擁有一幢屬於自己的房子?她不是在作夢吧?!
雖然繼承條件是她必須在堡裡住滿六個月,但這會有什麼困難呢?只要待上六個月,之後城堡就會完全屬於她,到時候她愛怎麼處置都隨她了。
當 Beth 在城堡的管理者 Mr. Tom Solverstein 的帶領下抵達蘇格蘭的 Drasmoor 之後,很快的發現迎接她這個新主人來到的,不只是那座急需整修的黑石城堡(Castle Blackstone),還包括了一個在堡裡飄蕩了近六個世紀的英俊鬼魂。

Duncan MacDougall,黑石堡的第一任領主,數百年前被他第三任妻子的母親,一個黑心的吉普賽女巫,下了詛咒,使他變成一個徘徊在陰陽界之間的亡魂。好幾個世紀溜逝了,黑石堡的主人一任換過一任,他卻依然無法擺脫這份命運。
但是新堡主 Miss Pudding 的來到,燃起了他的希望。
他敢奢求……這個長相平凡言行怪異的布丁小姐,會是破解咒語,使他獲得救贖的那個人嗎?

Beth Pudding 捲起衣袖摩拳擦掌地開始向整修城堡的任務挑戰,心裡的計畫是將它改建成 B & B。那個有雙美麗藍眼睛的幽靈侵擾的她心神的同時,她也藉由在堡中找到的一本日記,對她的英俊鬼魂有了較多的瞭解。
(其實 Beth 找到的日記總共有三本啦,只有頭一本才是 600 年前 Duncan 用拉丁文親手寫下的,其他的兩卷則分別是 17 和 19 世紀,MacDougall 家的後代子孫所翻譯的版本。Beth 所讀的就是十九世紀的英文譯本)

這天,在 Beth 搭船(補註:Castle Blackstone 是坐落在小島上,出門得搭小艇才行)前往村子的回程途中碰上了暴風雨,船身翻覆,我們的鬼魂成功地讓自己「實體化」之後從水裡將她救起。
Beth 清醒後,驚恐地發現她竟置身在另一個年代,而且她英俊的蘇格蘭鬼也不再是一具幽魂,而是真真實實的血肉之驅!

Beth 完全記得自己是來自 21 世紀,也記得發生 “船難” 之前的每一件事,當然更清楚記得她的鬼魂。她唯一不曉得的,是她如何會來到 600 年前蘇格蘭。
「有血有肉」的 Duncan,對 1408 年以後的未來當然已無任何記憶。
不只如此,Beth 還發現她竟然從平凡的布丁小姐,變成了黑石堡領主 Duncan 的第四任妻子……

Beth 要如何在男尊女卑、妻子必須對丈夫百依百順、沒有咖啡沒有電話的年代生存呢?
就算她可以忍受沒有衛生棉的不便,但她該怎麼有辦法過著沒有化妝品來 “遮醜” 的日子呢?

更重要的,她該如何不讓自己期望像 Duncan 這樣的男人,會愛上相貌平庸又無波的自己呢?:

我認為這本 A Man in A Kilt,比起系列的另一本書 A Rogue in A Kilt 好看,步調較快,劇情也比較有衝擊性。有令人傷感的橋段,但整本書的喜感也很足,兼具輕鬆和嚴肅,不會相互牴觸。
將 Beth 帶回 1408 年的蘇格蘭的媒介,乃是一枚戒指。它如何跑到她手指上,以及它和 Duncan 被下的詛咒的關聯,這我就不透露了,有興趣的童鞋請自己看囉。

女主角 Beth,真是個讓人發噱的角色。看到她的姓氏時,我差點被口水嗆到。不是因為我愛吃布丁,而是無法想像有人會用這個姓。
她稱呼自己 “plain as pudding” Pudding,已經夠好笑了;當我看到她告訴 Duncan:「現在我的名字裡有兩個 MacDougall 了」的時候,更是忍不住噗哧出聲 (竊幸嘴裡沒嚼東西)。
顯然 Sandy Blair 女士有替女主角取怪名字的癖好,因為她的另一本書 A Rogue in A Kilt 也是(Birdalane 這名字還引來一些好奇的讀者討論呢,作者曾上 AAR 討論版解釋其義)

本書男主角 Duncan 曾經娶過三個妻子的設定,是一開始讓我舉棋不定,猶豫著該不該看這本書的原因。
現在呢……我可以了無遺憾地說我很高興自己看了,沒有因噎廢食。
然而喜歡是一回事,冒犯到我不很纖細的神經,又是另一回事。

年紀才 30 歲,就已經當了三次鰥夫,這種輝煌紀錄在曼曼裡並不多見哪!
三樁婚姻,都是 Albany 公爵基於政治利益而強塞給他的。雖然互不相愛也缺乏熱情,但至少他的第一任妻子是個安分守己的好女人。她死的時候,Duncan 甚至為她落淚。

第一任妻子屍骨未寒,Albany 公爵就塞了第二個妻子給他──這回是個來自修道院的,年僅 15 歲的小新娘。結果呢,Duncan 執行丈夫權利和她圓房之後的隔天,那個宗教信仰狂熱的小新娘,居然就自殺了(從城垛往下跳吧,不太記得啦)……妳們可以想像這對 Duncan 的自尊和良知,是多大的打擊。
雖然知道中世紀的人都很早婚,特別是女孩家,14、15 歲嫁人是很正常的,但是瞧見 Duncan 這麼快就和他的幼齒小新娘圓房,依舊讓我不是滋味。

他的第三次婚姻,甚至糟過第二次。第三任妻子愛的是別人,咬牙忍受她的床笫義務,可憐的 Duncan,被戴了綠帽,被刺了一刀,差點把命也賠上。 (呃,是因為 Beth 他才 “繼續” 活下去的)。
Beth 來到 15 世紀的時候,Duncan 的第三任妻子才剛死沒多久,他肩上所挨的那刀傷口發炎潰爛了,如果不是 Beth 的干預,他絕活不成。
話說回來,這就是 Beth 被神奇的力量帶到 15 世紀的原因:讓 Duncan 得到救贖啊!
Beth 趕走那名蠢庸醫,並且用膝蓋踹了阻止她進入房間的 Angus ( A Rogue in a Kilt 男主角) 的鼠蹊,不是很酷嗎!

誤解,在這本書裡佔據了很大的篇幅。所幸作者烹調道菜所用的材料,很容易入口,因此我不必擔心消化器官受損。

Duncan 嘛,在前面三分之二裡的大半時間,都認為 Beth 瘋了,或至少神智錯亂。她的行為舉止怪異不說,還瘋言瘋語講了一大堆他聽不懂的話,包括那天馬行空到匪夷所思的幻想症。齁齁,這不叫心智失常,那又該叫什麼?  
他甚至打算將她拘禁起來(他慷慨提供的舒適牢房,已經在如火如荼趕工擴建中了呢),讓她得以舒服地安享所剩不多的歲月(他的三個妻子都這麼薄命,能怪他悲觀嗎?),這是身為丈夫對妻子應盡的義務,Duncan 告訴自己。
哈哈哈,我每次看見「趕工中的牢房」這字眼被提及的時候,就和我看見 Duncan 以憐憫的語氣說 “the poor, addle-head lass” 時一樣,嘴角和肚皮都會開始顫動。

又比方……Beth 向黑石堡的 steward 的妻子 Rachael 要求喝杯水 ── a glass of water──,困惑了一會兒之後作出恍然大悟的表情然後熱切地點頭說她了解的 Rachael,在數分鐘後送過來的,卻是一壺(鍋?)熱水和一面鏡子。
要命,我快笑昏了。

在這本書裡我們瞧見了 21 世紀的摩登美語和 15 世紀的蘇格蘭古語彼此對峙的場面,兩者的差異和因為語言而造成的誤解,頗令人莞爾。

至於中間部分幾個接踵而至的大誤解,吞嚥就比較費力氣了,因為它們殺傷力很強。

一次是兩人圓房後的隔天早上 Duncan 睡醒之後,看見 Beth 拿刀在剃腋毛,他當下以為她要自殺。基於他第二任妻子就是在新婚夜的隔天自盡身亡的,難怪 Duncan 會作出這種可怕的推論。
在經過了那麼圓滿美妙的新婚夜之後,Beth 輕生的舉動在 Duncan 眼中,是一種彷彿心臟被擰碎般痛苦的背叛;明白自己如果晚一分鐘醒來就可能救不了她,這份驚恐更是導致他會如此狂怒的原因。

另一次,則是 Beth 用手指上的那顆戒指,要向他證明她所告訴他的一切都是事實。
在他驚駭的注視下,Beth 從血肉實體轉變為蒼白透明的幻影的那一幕,可把他嚇壞了。他會作出什麼樣激烈的反應,是不難理解的。

上述的第一次大誤解,讓他氣到險些動手打她。另一次,則讓他驚恐到差點用劍將她劈成兩半 雖然情有可愿,我也願意站在 Duncan 的立場替他的粗暴行為辯護,但這不表示它們可被「聳個肩,然後輕易忘卻」。

這還不把當他了解 Beth 並非要尋短,是他妄下錯誤結論,他正準備搖尾乞憐求她寬恕的時候,Beth 瞧見他和他第一任妻子的妹妹 Flora 互相擁抱的曖昧場景加進去(他是無辜的啦)。Flora 的興風作浪,製造了另一個誤解,這下 Duncan 豈不跳到黃河也洗不清了?(Flora 甚至還參予了綁架 Beth 的陰謀,而這一切只為了報復 Duncan 不肯娶她。早知如此,Beth 應該讓她被肉噎死算了

幸虧上述的幾個大誤會很快澄清,沒有持續太久,也沒有雪上加霜替兩人製造更深的裂痕和嫌隙。Duncan 有乞求她原諒,道歉的誠意很夠態度也謙卑,我們的 “poor, addleheaded lass” 也沒有太軟骨太輕易饒恕他……這些都是我很感激作者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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