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e Grac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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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評比:5葉

這本官官也曾寫過原文評鑑,
http://www.wrn.tw/content/story/8528

原本就已經覺得有趣的內容, 如今看了漫畫之後, 這本真的好看, 準備去找看看有無原文書可以買了.希望找的到囉.

至於故事內容, 官官評鑑介紹的很詳細, 這裏就不贅言了. 但不知道原文書裏是否有像漫畫裏有寫到中文『鳳凰』二字,漫畫裏, 女主角跟男主角比畫的那幾招中國功夫, 也讓人對曼曼有著耳目一新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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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的評比:4葉

 

內含劇情。文章很長,對攝政期和女竊賊沒興趣的童鞋,請止步哦

原發表日期:2003/3/17

熱愛羅曼史的童鞋們看過的書這麼多,相信對男或女主角是賊的故事並不陌生。我這次要介紹的這本 The Honorable Thief 的女主角就是個竊賊。

女主角 Kit 的父親雖是英國人,她卻從不曾踏進過英國國土,因為她的父親在年輕時就被放逐到國外。從印度到澳洲新南威爾斯,她跟著不務正業的父親四處飄泊,從沒有可以稱為家的地方。從小就被父親訓練出街頭扒竊的本事,直到她十三歲時在印度邂逅了 Maggie──也是個英國女子,之後成了 Kit 的忠實女僕兼好友──之後,她的偷竊生涯才宣告結束,並接受 Maggie 的教導,成為一個舉止談吐合宜的英國淑女。
Kit 儘一切能力取悅那個不成材的父親,卻始終得到不了他的關注和認可。她的父親多年來以賭維生,靠著在賭牌上作弊的技巧招搖晃騙,最後卻喪命在他自己的愚蠢騙術下。詐賭招來殺身之禍的他在臨終之前,嚴厲要求 Kit 回到英國,替他索討回他 “被剝奪” 的榮譽,替他復仇。Kit 為了讓父親死而瞑目,便答應了他。

Kit 在做這樁承諾的時候,真的深信她是為了替遭到放逐的父親討回公道,完全不曉得她滿口謊言的父親,連在僅剩微弱的一口氣時都還欺騙她。誰說人之將死其言也善(真)來著?這個一輩子都渴望卻得不到父愛的女孩,為了完成父親遺願,於是便在女僕 Maggie 的陪同下前往英國,投奔她的「姑姑」Rose,並在無心插柳的情況下以女繼承人的身分進入社交界。

故事很有意思的一部份就在這裡。Kit 一開始根本不知道 Rose 真的是她的姑姑。她的父親生前擁有過太多的情婦,他要 Kit 以 “Aunt” 稱呼他的每個紅粉知己;當他臨死前要 Kit 到英國和 Aunt Rose 一起住的時候,Kit 以為這個「姑姑」只是她父親無數的戀人之一。從小她的父親就騙她說她除了他之外沒有任何親人,Kit 自然不疑有它。(當她最後終於了解他不但徹底欺騙她有關他被放逐的原因,甚至連她有其他親人的事實都刻意隱瞞之後,簡直是晴天霹靂的打擊啊! :-)

進入英國之後,Kit 努力想保持低調,不想引來任何側目。但是她的 “Aunt Rose” 卻無意中把「我的侄女是個富有的女繼承人」的消息,洩漏給社交界人士知道(這不能怪螺絲姑姑啦,因為螺絲姑姑之前曾收到過 Kit 父親的一封信,他謊稱他在澳洲新南威爾斯發現鑽石脈曠,單純而善良的螺絲姑姑當然採信了 :-) )。
不消說,Kit 是來自新南威爾斯的富有「鑽礦」女繼承人的風聲,馬上吸引來了一大堆覬覦她財富的追求者。 Kit 一點也不喜歡這種出乎意料的轉折,不只因為這個荒謬的消息會替她帶來困擾,更因為招徠不必要的注意力,代表她來到英國的 “任務” 會受到阻撓。

她的頭號惱人阻礙,就是咱們的男主角 Hugo。

男主角 Hugo 的父親雖是貴族,卻基於利益而娶了他出身低微的平民母親(他的娘是他老爹的續絃),這類的結合雖時有聽聞,卻仍被視為敗壞門風。他五、六歲時母親就死啦,父親對他冷漠疏離,家人也都不接受他血統被玷污的存在。九歲時老爹灑手人寰之後的隔年,Hugo 就成為船員出海打拼啦。二十餘年之後的今天已是個富可敵國的商人了。他同父異母的哥哥的遺孀和他已成年的侄子雖然始終瞧不巧經商致富的他,但卻阻止不了他們渴望拿他飽滿的荷包來抵償他們的債務。 (齁齁齁,攝政期的那些眼高於頂的貴族不屑苦力賺錢,卻一點也不覺得他們奢靡的揮霍行為是可恥的。真是扭曲的價值觀啊!)

Hugo 是怎麼盯上女主角 Kit 的?導火線是他的嫂子和侄子囉。Kit 的虛構 “財富” 引來了急欲掏金的貴族們。他的嫂嫂立刻把這個新來的 “女繼承人” 視為解決她們母女財務困境的金庫,並慫恿她那稍嫌懦弱的兒子對 Kit 展開追求。不僅如此,這個女人還在 Hugo 面前大放厥詞,並且禁止 Hugo 以他「卑賤的平民面貌」出現在她未來的「媳婦兼金飯碗」面前。

Hugo 在社交聚會中見到 Kit,並沒有驚為天人,反倒是對她撲朔迷離的背景和迴避的言詞感到狐疑。儘管不被他家人接受,Hugo 還是無法不關切他侄子的未來福祉。直覺和邏輯都告訴他這個新來的 “女繼承人” 有問題,他懷疑她根本是個騙子!

Hugo 見過太多世面啦,不可能輕易被蒙騙。他決心盯緊這個女人,看能不能揭發出她的真面目,或是讓她自露馬腳。於是他近乎死皮賴眼地跟著她前往每個舞會,安排種種刻意的 “巧遇”,逮住機會與她私下交談並利用各種技巧靈巧地 “盤查” 她。但是這個女人比泥鰍還狡猾,既聰明又機智,讓他面臨了生平最強勁的對手。
但 Hugo 是個意志堅決的人,而且 Kit 撩激起了他的疑心和鬥志,也以她貓樣的神秘感和伶俐的口齒迷惑了他。想探查她背景的決心沒有動搖,但是對 Kit 漸增的興趣和好感,已逐漸凌駕過了他原先的單純企圖(←就是他侄子的福祉嘛)。

眼見這個叫 Hugo 的男人窮追不捨,挖掘探索她的每個極欲隱藏的過去,勾起了 Kit 的警戒心。他的決心和魄力令她激賞,但更讓她憂慮,因為她不想讓他阻礙她的任務。她發現她越來越喜歡與他之間的唇槍舌戰和鬥智對談,卻基於完成對父親的承諾而不允許自己縱容其中。她一開始就察覺 Hugo 對她的興趣並不單純,知道了他是為了他的侄子而刻意接近他好調查她背景之後,她決定最好的辦法就是和他的侄子劃清界線,讓 Hugo 沒有理由再來 “騷擾” 她。

她毫不費力地和那個年輕人楚河漢界了(還在過程中當起紅娘,把她新交的一個女性朋友介紹給他呢!),把她無意接受他追求的立場表達得很清楚,心想如此一來他惱人的叔叔就不會再來糾纏她啦。但是 Kit 想得太美了。Hugo 並沒因此打退堂鼓。不只更加渴望得知她的過去,他更在一次次的對峙過程中,逐漸發現了她和正在倫敦猖獗的某個「中國竊賊」有關聯……

Hugo 當然不曉得她就是那個手腳俐落的「竊賊」本人(女主角故意偽裝成留長辮子的中國人模樣去作案)。他唯一確定的是,她和那幾樁偷竊案件脫離不了干係。追逐她的行蹤以及抽絲剝繭的分析過程中,他驚訝的查悉到那幾個遭到偷竊的貴族,竟是二十多年前的某個醜聞案件中牽涉在內的「原班人馬」。於是他進一步挖掘,找到了連 Kit 都不知道的真實內幕……

在 Hugo 查知到女主角的身分之前,他曾和她在「犯罪現場」附近打過兩次照面。不過當時他以為「竊賊」是個瘦小的中國男人(只能說訓練有素的女主角偽裝得太好了),而那兩次他馬上上前想親手逮到那個小偷,卻都被他逃脫了──唉,真慘。竟然制服不了一個身材只有他一半的男人,Hugo 的男性尊嚴當然會有磨損。幸好他是那種實際主義者,而不是死要面子的傲慢鬼,因此心靈傷害不大 :-O

Kit 在和 Hugo 在舞會上第一次碰面時,就以高明的扒竊的功夫偷走了他的領夾。當時一方面純粹是好玩,另一方面是抗拒不了誘惑,當然也是想挑釁他啦。他不笨,不出多久就推敲出他自己設計的領夾,是被她的巧手摸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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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許多人物都相當有趣,很有特色。像 Kit 的女僕 Maggie,Kit 的螺絲姑姑,Hugo 的嫂嫂,還有 Hugo 的馬車伕長等等,刻劃得都很不錯。雲英未嫁的螺絲姑姑分離二十多年的 “愛人” 重返她身邊的那一幕以及其關聯,頗充滿戲劇性。男主角找到了逃跑的女主角,說服她回到威廉爵士的住處的那一幕場景(她逃跑的原因是因為被威廉爵士當場被逮到她的行竊證據──事實她是被誤解了,但男主角極力為她辯護的方式令我挺感動的),讓我眼框紅了好一會兒呢!

The Honorable Thief 大概是我近幾個月來所看的曼曼裡頭,激情戲最少的一本了。其實是根本沒有任何我所熟稔的火辣場景,即使男女主角最終「攜手同赴璀璨天堂」的那一幕,也是用最簡潔的方式一筆帶過(我甚至搞不清楚男主角究竟有沒有脫掉他的褲子──呃,我猜 “應該” 有吧,因為故事的下一章節裡他們已經「心滿意足地躺在彼此的懷裡」了說 :-O )。

話說回來,近來看了太多一拍即合的猴急搭檔,適時地來點「非禮勿視」的調劑也不錯呢,既可以鍛鍊清心寡慾的美德,還可以保護我這雙快被連環熱辣場景燙瞎的色眼。況且我認為這本 The Honorable Thief 的故事內容和男女主角的豐富互動及精采對白,都足以抵償這一點微小的瑕疵啦。

那些……近來已經患了「激情倦怠症」,任何無論多露骨的場景都吹縐不了妳們的一池春水的童鞋啊,這本書很適合當你們的活力馬達喔。別說只有薄薄的三百頁不到,朝氣蓬勃的明快節奏和有趣對話使得故事很好消化,男女主角機智的唇槍舌戰很吸引人,彼此戒慎和不信任,卻沒有惱人的重大誤解或是莫名其妙的仇視。男主角二十二歲那年曾經受過女人的殘酷玩弄,但是卻沒有自此憤世嫉俗或鄙視女性,也沒有自此放浪形骸骸遊戲人間,反而表現出循規蹈矩的紳士風度,這點倒和典型的「受過感情創傷」的男主角們不太相同。但如果你們以為這代表他一板正經那就錯了,這個男人並不吝於表達感情,雖當選不了年度最佳情人,但也不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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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記 **

這是我讀過的第一本 Anne Gracie 的書,也是唯一一本。她出道日子才短短幾年,而她為禾林所寫的其他幾本攝政羅曼史,都已經絕版,只能找到二手書了。
An Honorable Thief 首度問世時是 2001 年 10 月,由英國禾林版的 Mills & The Boon 發行。(美國的禾林版則是 2002 年上路)

離開前東家禾林之後,已經三年沒新作品的 Anne Gracie 即將在今年七月份,為她的新東家 Berkley 出第一本新作 The Perfect Rake(←阿官想,真的找不到別的書名可用了嘛 )。是長篇歷史羅曼史,我猜針對男女主角的性張力描述應該會比她之前的那些作品充裕一些吧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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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y Blai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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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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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評比:4葉

**內含劇情**

Sandy Blair 女士的處女作,A Man in A Kilt,是一部滲混了多種元素(比方說鬼魂,穿越時空和中世紀蘇格蘭的氏族干戈等等),卻又不致太複雜的羅曼史,背景在 15 世紀初的蘇格蘭(前面的 50 頁除外),蘇格蘭少年王落在英格蘭人手中,由野心勃勃的 Albany 公爵掌權的年代。
我們的男主角 Duncan MacDougall 的三任……不,四任婚姻,就是由這位攝政公爵安排的。

前面的幾章背景設定在 21 世紀蘇格蘭,故事由我們的女主角布丁小姐從她的某個遠房親戚那裡繼承了一座蘇格蘭的古堡開始……

24 歲的美國女孩 Katherine Elizabeth MacDougall Pudding(她稱自己 Beth) 從小就是孤兒,離開不愉快的寄養家庭時還很年少,對自食其力卻早已不陌生。她認真工作,明白她所能仰賴的是刻苦耐勞的雙手,而不是她所欠缺的美貌。目前在某家飯店任職的 Beth,得知她繼承了一座蘇格蘭城堡之後,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鴻運。
她,平凡如布丁的布丁小姐(Miss plain-as-pudding Pudding ),終於可以擁有一幢屬於自己的房子?她不是在作夢吧?!
雖然繼承條件是她必須在堡裡住滿六個月,但這會有什麼困難呢?只要待上六個月,之後城堡就會完全屬於她,到時候她愛怎麼處置都隨她了。
當 Beth 在城堡的管理者 Mr. Tom Solverstein 的帶領下抵達蘇格蘭的 Drasmoor 之後,很快的發現迎接她這個新主人來到的,不只是那座急需整修的黑石城堡(Castle Blackstone),還包括了一個在堡裡飄蕩了近六個世紀的英俊鬼魂。

Duncan MacDougall,黑石堡的第一任領主,數百年前被他第三任妻子的母親,一個黑心的吉普賽女巫,下了詛咒,使他變成一個徘徊在陰陽界之間的亡魂。好幾個世紀溜逝了,黑石堡的主人一任換過一任,他卻依然無法擺脫這份命運。
但是新堡主 Miss Pudding 的來到,燃起了他的希望。
他敢奢求……這個長相平凡言行怪異的布丁小姐,會是破解咒語,使他獲得救贖的那個人嗎?

Beth Pudding 捲起衣袖摩拳擦掌地開始向整修城堡的任務挑戰,心裡的計畫是將它改建成 B & B。那個有雙美麗藍眼睛的幽靈侵擾的她心神的同時,她也藉由在堡中找到的一本日記,對她的英俊鬼魂有了較多的瞭解。
(其實 Beth 找到的日記總共有三本啦,只有頭一本才是 600 年前 Duncan 用拉丁文親手寫下的,其他的兩卷則分別是 17 和 19 世紀,MacDougall 家的後代子孫所翻譯的版本。Beth 所讀的就是十九世紀的英文譯本)

這天,在 Beth 搭船(補註:Castle Blackstone 是坐落在小島上,出門得搭小艇才行)前往村子的回程途中碰上了暴風雨,船身翻覆,我們的鬼魂成功地讓自己「實體化」之後從水裡將她救起。
Beth 清醒後,驚恐地發現她竟置身在另一個年代,而且她英俊的蘇格蘭鬼也不再是一具幽魂,而是真真實實的血肉之驅!

Beth 完全記得自己是來自 21 世紀,也記得發生 “船難” 之前的每一件事,當然更清楚記得她的鬼魂。她唯一不曉得的,是她如何會來到 600 年前蘇格蘭。
「有血有肉」的 Duncan,對 1408 年以後的未來當然已無任何記憶。
不只如此,Beth 還發現她竟然從平凡的布丁小姐,變成了黑石堡領主 Duncan 的第四任妻子……

Beth 要如何在男尊女卑、妻子必須對丈夫百依百順、沒有咖啡沒有電話的年代生存呢?
就算她可以忍受沒有衛生棉的不便,但她該怎麼有辦法過著沒有化妝品來 “遮醜” 的日子呢?

更重要的,她該如何不讓自己期望像 Duncan 這樣的男人,會愛上相貌平庸又無波的自己呢?:

我認為這本 A Man in A Kilt,比起系列的另一本書 A Rogue in A Kilt 好看,步調較快,劇情也比較有衝擊性。有令人傷感的橋段,但整本書的喜感也很足,兼具輕鬆和嚴肅,不會相互牴觸。
將 Beth 帶回 1408 年的蘇格蘭的媒介,乃是一枚戒指。它如何跑到她手指上,以及它和 Duncan 被下的詛咒的關聯,這我就不透露了,有興趣的童鞋請自己看囉。

女主角 Beth,真是個讓人發噱的角色。看到她的姓氏時,我差點被口水嗆到。不是因為我愛吃布丁,而是無法想像有人會用這個姓。
她稱呼自己 “plain as pudding” Pudding,已經夠好笑了;當我看到她告訴 Duncan:「現在我的名字裡有兩個 MacDougall 了」的時候,更是忍不住噗哧出聲 (竊幸嘴裡沒嚼東西)。
顯然 Sandy Blair 女士有替女主角取怪名字的癖好,因為她的另一本書 A Rogue in A Kilt 也是(Birdalane 這名字還引來一些好奇的讀者討論呢,作者曾上 AAR 討論版解釋其義)

本書男主角 Duncan 曾經娶過三個妻子的設定,是一開始讓我舉棋不定,猶豫著該不該看這本書的原因。
現在呢……我可以了無遺憾地說我很高興自己看了,沒有因噎廢食。
然而喜歡是一回事,冒犯到我不很纖細的神經,又是另一回事。

年紀才 30 歲,就已經當了三次鰥夫,這種輝煌紀錄在曼曼裡並不多見哪!
三樁婚姻,都是 Albany 公爵基於政治利益而強塞給他的。雖然互不相愛也缺乏熱情,但至少他的第一任妻子是個安分守己的好女人。她死的時候,Duncan 甚至為她落淚。

第一任妻子屍骨未寒,Albany 公爵就塞了第二個妻子給他──這回是個來自修道院的,年僅 15 歲的小新娘。結果呢,Duncan 執行丈夫權利和她圓房之後的隔天,那個宗教信仰狂熱的小新娘,居然就自殺了(從城垛往下跳吧,不太記得啦)……妳們可以想像這對 Duncan 的自尊和良知,是多大的打擊。
雖然知道中世紀的人都很早婚,特別是女孩家,14、15 歲嫁人是很正常的,但是瞧見 Duncan 這麼快就和他的幼齒小新娘圓房,依舊讓我不是滋味。

他的第三次婚姻,甚至糟過第二次。第三任妻子愛的是別人,咬牙忍受她的床笫義務,可憐的 Duncan,被戴了綠帽,被刺了一刀,差點把命也賠上。 (呃,是因為 Beth 他才 “繼續” 活下去的)。
Beth 來到 15 世紀的時候,Duncan 的第三任妻子才剛死沒多久,他肩上所挨的那刀傷口發炎潰爛了,如果不是 Beth 的干預,他絕活不成。
話說回來,這就是 Beth 被神奇的力量帶到 15 世紀的原因:讓 Duncan 得到救贖啊!
Beth 趕走那名蠢庸醫,並且用膝蓋踹了阻止她進入房間的 Angus ( A Rogue in a Kilt 男主角) 的鼠蹊,不是很酷嗎!

誤解,在這本書裡佔據了很大的篇幅。所幸作者烹調道菜所用的材料,很容易入口,因此我不必擔心消化器官受損。

Duncan 嘛,在前面三分之二裡的大半時間,都認為 Beth 瘋了,或至少神智錯亂。她的行為舉止怪異不說,還瘋言瘋語講了一大堆他聽不懂的話,包括那天馬行空到匪夷所思的幻想症。齁齁,這不叫心智失常,那又該叫什麼?  
他甚至打算將她拘禁起來(他慷慨提供的舒適牢房,已經在如火如荼趕工擴建中了呢),讓她得以舒服地安享所剩不多的歲月(他的三個妻子都這麼薄命,能怪他悲觀嗎?),這是身為丈夫對妻子應盡的義務,Duncan 告訴自己。
哈哈哈,我每次看見「趕工中的牢房」這字眼被提及的時候,就和我看見 Duncan 以憐憫的語氣說 “the poor, addle-head lass” 時一樣,嘴角和肚皮都會開始顫動。

又比方……Beth 向黑石堡的 steward 的妻子 Rachael 要求喝杯水 ── a glass of water──,困惑了一會兒之後作出恍然大悟的表情然後熱切地點頭說她了解的 Rachael,在數分鐘後送過來的,卻是一壺(鍋?)熱水和一面鏡子。
要命,我快笑昏了。

在這本書裡我們瞧見了 21 世紀的摩登美語和 15 世紀的蘇格蘭古語彼此對峙的場面,兩者的差異和因為語言而造成的誤解,頗令人莞爾。

至於中間部分幾個接踵而至的大誤解,吞嚥就比較費力氣了,因為它們殺傷力很強。

一次是兩人圓房後的隔天早上 Duncan 睡醒之後,看見 Beth 拿刀在剃腋毛,他當下以為她要自殺。基於他第二任妻子就是在新婚夜的隔天自盡身亡的,難怪 Duncan 會作出這種可怕的推論。
在經過了那麼圓滿美妙的新婚夜之後,Beth 輕生的舉動在 Duncan 眼中,是一種彷彿心臟被擰碎般痛苦的背叛;明白自己如果晚一分鐘醒來就可能救不了她,這份驚恐更是導致他會如此狂怒的原因。

另一次,則是 Beth 用手指上的那顆戒指,要向他證明她所告訴他的一切都是事實。
在他驚駭的注視下,Beth 從血肉實體轉變為蒼白透明的幻影的那一幕,可把他嚇壞了。他會作出什麼樣激烈的反應,是不難理解的。

上述的第一次大誤解,讓他氣到險些動手打她。另一次,則讓他驚恐到差點用劍將她劈成兩半 雖然情有可愿,我也願意站在 Duncan 的立場替他的粗暴行為辯護,但這不表示它們可被「聳個肩,然後輕易忘卻」。

這還不把當他了解 Beth 並非要尋短,是他妄下錯誤結論,他正準備搖尾乞憐求她寬恕的時候,Beth 瞧見他和他第一任妻子的妹妹 Flora 互相擁抱的曖昧場景加進去(他是無辜的啦)。Flora 的興風作浪,製造了另一個誤解,這下 Duncan 豈不跳到黃河也洗不清了?(Flora 甚至還參予了綁架 Beth 的陰謀,而這一切只為了報復 Duncan 不肯娶她。早知如此,Beth 應該讓她被肉噎死算了

幸虧上述的幾個大誤會很快澄清,沒有持續太久,也沒有雪上加霜替兩人製造更深的裂痕和嫌隙。Duncan 有乞求她原諒,道歉的誠意很夠態度也謙卑,我們的 “poor, addleheaded lass” 也沒有太軟骨太輕易饒恕他……這些都是我很感激作者的地方。

給 4.5 片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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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rley Kar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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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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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 2 篇評鑑,這是第 1 - 2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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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評比:5葉

Sinclair和Quincy從第一頁開始就「對」上了!
Sinclair是媽媽眼中的乖寶寶,僕人心中的好主人,但是因為爸爸不爭氣(跟人爭執還自殺,雇了壞秘書家產差點被淘空),又被傳殺了跟父親吵架的人,認為自己是家醜,於是到海外從軍,一走五年,因為腿受了重傷,才被送回倫敦,在家坐鎮當侯爵。Quincy是男爵的女兒,因為父親不善理財,敗光家產,男爵死後因為沒有兒子繼承,所有家產被國家收回,身為長女她必須扛起撫養祖母和妹妹的責任,便毅然改裝男生以便工作養家。Sinclair有個小弟是肺炎死的,Quincy的媽媽是因為生弟弟時難產死的;Quincy一直住在鄉下,為了找工作方便,三人才搬到倫敦,Sinclair也一直住在鄉下別莊,一直到受傷後才在倫敦休養;Quincy一身傲骨,工作能力超強,Sinclair善良體貼但是榮譽心超強;Sinclair掰咖後向人求婚被譏為跛子,Quincy剪短髮改男裝後未婚夫以個性不和退婚……兩個人還真是絕配!
非常喜歡兩個人交往的感覺,在天天接觸中變得不可或缺。因為兩人的互動是全書的主線(幾乎沒有支線),所以這一本是最近難得讓我逐字逐句細看的小說,唯恐錯過兩人之間的一句對話或發生的一丁點小事。
喜歡倒數第二頁Quincy在舞會中當著眾人對Sinclair大聲說「Would you marry me?」
作者的筆法讓我看得很順暢,雖然故事沒有太大的起伏(也沒有滿場的福利),但還是讓妳很想知道下一頁發生了什麼。看了各網的評鑑,有的讀者認為結局應該要加一段他們婚後如何,看完才有滿足感。但我覺得這樣結束也很好,因為作者的第二本要寫這一本完全沒有出場的Sinclair的弟弟Anthony,應該會寫在第二本的故事裡吧。(第二本Kiss from A Rogue已出版,還未買到)為Karr女士的處女作鼓掌,滿意的5葉!
: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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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曼史是我最「沈重」的愛!

4
我的評比:4葉

哇,許久沒看到這麼“清純”的歐洲歷史羅曼史了 8-)
不免納悶,這真的是 Avon 出版社的作品嘛 :-O

男女主角從頭到尾都沒有跨越那道防線。整本書只有一小幕......有含括重要部位的愛撫場景。
但我卻認為這本書很好看。缺乏福利場景絕不是敗筆。

Shirley Karr 的這本處女作 What An Earl Wants 雖然是幾個月前才上路的新書,不過它卻是 Romance Writers of America 2001 年度的 Golden Heart 獎得主。

它的原名是 The Matchmaking Earl,是屬於傳統攝政類的小說,內容甚至更清純。後來被 Avon 相中了,簽下合約後 Karr 小姐將之重新改寫。故事內容沒變啦,只不過添加了許多支線和情節,可能還包括一些原本不存在的人物,因此將原本只有 200-250 頁左右的攝政曼曼,延長為將近 400 頁(這本書字數特別多,排版得非常紮實)的長篇歷史羅曼史。我猜篇幅應該比原先增加了近一倍吧!

原本的書名很俏皮,個人認為比 What An Earl Wants 還貼切,呵呵呵。
雖然男主角從沒有刻意作媒,但在他屋簷下工作的僕人們還是一對接著一對比翼雙飛。:-O

這本書上市之後在各網路書店銷路都相當不錯,對處女作來說可以算旗開得勝了。

如果妳對對女扮男裝的故事有興趣,請繼續不嫌棄地往下讀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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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jamin (Sinclair 伯爵)去年剛拖著重傷的腿由戰場返回家園。他受創的腿並不是唯一困擾他的地方,因為就在不久之前,他的秘書一聲不響的離職了,帶著一個女僕私奔前往美國。眼見辦公桌上疊得層層高的凌亂文件,一個頭兩個大的 Benjamin 知道不趕快找個新秘書是不行的。當這個戴著眼鏡,談吐直率的年輕人 J. Quincy 來應徵秘書職缺的時候,他沒想過自己會挖到大瑰寶……

Josephine Quincy 是個男爵之女,過去五年來作男孩打扮,協助父親處理產地事宜。她父親投資不當造成家境拮据,祖母年事已高,妹妹體弱多病,不久前父親病逝了,她們祖孫三人不得不住進租來的簡陋小公寓。她的目標是努力存錢,在鄉間買幢小房子,才能在冬天來臨前帶著肺部衰弱的妹妹遠離倫敦。所以這份秘書職務,對她來說是個黃金機運。
(她的妹妹 Melinda 沒發病的時候看起來倒是挺健康的,而且也努力作針線活來貼補家用。她們的法國祖母嘛,則是個睿智開通的老婦人)

很快地,Benjamin 了解到這年輕小夥子雖然嘴上無毛,辦事卻很牢。Quincy 以具體行動證明了自己的能力,而他驚人的辦事效率令 Benjamin 目瞪口呆。Benjamin 或許欠缺敏銳直覺,但辨識良駒的伯樂眼還是有的。他估計需要花上好幾天時間才能整頓好的那一團混亂,Quincy 卻在短短幾個鐘頭內就處理得井然有序。
不只如此,Quincy 還發現了……原來在 Benjamin 從軍的那幾年內,他的秘書作假帳私吞了一大筆鉅款!

Benjamin 雖然不是女性權威,也已經很久沒和女人親密過,但還是認得出什麼是女性曲線。在 Quincy 「就職」的第一天,我們掰咖的 Sinclair 伯爵就識破她的偽裝了。
(所以說啊,扮男裝的秘書在眼尖的雇主前,絕對不能不穿外套,更不能背對著雇主彎下腰來做事,否則鐵定穿梆 :-O 。)

原本他當場已要將 Quincy 解雇的,但 Quincy 的卓越辦事能力令人嘖奇不說,他家裡那些懶散的僕役也因這個年輕人的來到而變得“勤奮”起來。
最不可思議的,是 Benjamin 母親神奇的轉變──打從五年多前丈夫過世之後就大門不出的她,居然在和 Quincy 見面後就精神抖擻地走出房間,並且換下半喪服,穿上亮眼的衣服,準備參加社交聚會。
再加上,他必須查清楚他的前秘書到底私吞了多少錢,那貪婪傢伙的欺騙魔爪伸得有多遠。

所以,我們的 Sinclair 伯爵和 Josephine Quincy 達成協議。他不拆穿她也暫不打發她走路,而是允許她繼續偽裝下去──直到她揪出每筆假帳,查清他的財物損失為止。
那表示,以 Quincy 的工作效率,最多幾個禮拜就可完成。

是的,他原意只是要雇用 Quincy 幾個禮拜。他不可能就這麼把一個十九歲的未婚女子留在身邊,不是嗎?萬一她的身分被知悉了,必會招徠醜聞。
Benjamin 曾和 “醜聞” 這字眼沾親帶故過一次。多年前父親自殺,以及之後謠傳他殺死了父親的死對頭所帶來的醜聞,讓他母親自此與外界隔絕,也使得他為了避開輿論而逃到戰場去。他已經夠紊亂的生活裡最不需要的,就是再面對另一樁醜聞。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Benjamin 在答應暫時雇用 Quincy 的時候,並沒有預期到 Quincy 會為他的生活帶來那麼多驚奇和變化,且在他心湖打起水漂,漣漪不斷……

兩人一起工作的共處時光,鑄造出了友誼。兩人之間有一種奇妙的默契,他發現自己賞識她的辦事能力,喜歡她的機伶才智,享受她的陪伴。沒有多久 Benjamin 就明白,她是多麼特殊的寶藏,而他除非是白痴才會任她從他身邊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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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女主角 Jo 很讚!聰明伶俐,辦事牢靠,懂得投資,個性務實卻又感性,不是那種只會賣弄風情或神經質的姑娘。她或許不是剽悍的亞馬遜女戰士,但絕不怯懦。

雖然在最後幾十頁她終於換上女裝後,我覺得她似乎變得,呃,稍微柔弱了一點。
但也只有一點點。

Benjamin 向她求婚的時候,Jo 原本的歡欣之情,被可能為他帶來醜聞的恐懼所淹沒了。
我對她用 “拒絕接受求婚來保護他” 的做法有點小怨言,但也認為 Jo 的顧慮和憂忡並非多餘。Benjamin 和他母親受的不公平之罪已太多了,她寧可犧牲幸福也不願讓心愛的人再度受到輿論傷害。

嗯,聽起來有點殉道,高貴得令人想吐血,是不是?
不,我並不這麼認為耶。她的思考方向和舉止表現也不會讓我感到是慷慨赴義的犧牲者。也許是我從一開始就很喜歡她,因此沒把這個當作非必要的殉道情操吧。

(至於剛繼承伯爵頭銜的 Benjamin 在醜聞發生後便逃往戰場,我認為做法有點懦弱。但他在這本書裡....嘻嘻,太可愛了,因此不會太怪罪他啦)

雖然,Quincy 的女兒身早已不是只有她家人及她雇主才知道的秘密了.....但.....
當 Benjamin 的母親闖入房間,看見秘書 Quincy 坐在 Benjamin 的大腿上時,妳們可以想像 Jo 驚恐的表情 :-O
當精明的 Lady Sinclair 表示她從 Jo 受雇的第一天就知道她是女孩(因為長得很像她祖母)時,妳們可以想像 Ben 目瞪口呆的模樣  :-O

本書的 男主角Benjamin, 真是我所看過最虛弱的男主角了! :-O
他的腿傷曾相當嚴重,醫生不但告訴他無法行走了,甚至還要鋸斷他的腿。
憑著頑固的意志力,他保住了那條腿,雖然就此掰咖,但至少可以走路了。甚至可以在舞會裡跳華爾滋。
然而……這條腿也帶給他相當大的折磨,甚至不只一次害他跌跤(一次是在自家門口從馬車門邊跌下來;另一次則是要追拂袖兒去的女主角,而摔倒在地上),可憐哪,需要兩個腳伕將他抬進屋裡,還得承受聽見女僕格格吃笑的羞辱。 :-)
(還有一次,是最後一章裡蜘蛛女 Serena 造的孽 :-O

此外,有一大部分的時間,也就是在故事後半部裡(當他在大雨中墜馬之後),他是在病厭厭,重咳不止高燒不斷的悽慘情形下度過的。熬了滿久,才逐漸痊癒。

沒錯,比較起來,女主角 Josephine是那個強壯的一方。 :-O
如果妳喜歡的是鋼筋鐵打的硬派男主角,那麼 Benjamin 躺在病床上和需要僕人攙扶進屋的模樣,可能會讓妳感到失望哦!

我是不會啦。真的,他的虛弱讓我滿心疼的,他是這麼可愛的一個男人,敬愛母親,尊重朋友,關心僕人,不滴桃不愚蠢,雖然受過傷害但並不就此憤世嫉俗,敢愛也不吝嗇於表達。

更別說,他那 matchmaking 的天賦。哈哈哈。他的朋友謔稱他為 Matchmaking Earl,就是因為他的僕人們接二連三地配成對,而這些 “羅曼史” 都是在他從戰場返回後發生,始自他那個私吞鉅款的前秘書,到他的貼身僕役,最後居然連他的管家和廚子都送作堆了 :lol: 。情況好噱哪,在他鼻子底下演出的愛情戲碼那麼多,僕人配成雙之後一對對攜手離開,難怪他三天兩頭就得雇用新腳伕新女僕,哇哈哈 :lol:

就是因為他的貼身僕役和女僕私奔離職啦,所以在他生病的那段期間,Josephine 才會充當起他的私人看護,不眠不休地照顧他一切需求。他在昏迷時的囈語,呢喃的都是 Quincy ( Josephine ) 的名字,而 Josephine 在他病床邊照料他,服恃他,講床邊故事,在他差點因肺部的痰而窒息的時候給予急救……整個過程甜蜜得令人心痛。
我尤其愛,當他可以正常呼吸之後,他雙臂環住她的腰部,臉埋在她胸前,她的淚水滑下臉頰,說道:「永遠別再這樣嚇我了,知道嗎?」←很常見的一句話,我卻看不膩。

前述的這些場景及後續發展,都極為浪漫。故事的步調很緩慢,但兩人的相處溫馨、自然、恬適,不是建立在肉慾的層次,而是互信互重,自在和諧的友誼。情慾當然會有,但從不是主要著墨點。我喜歡這種純情的相處,談心非談性。要我相信他們的愛情能天長地久一點也不難:他們對彼此的喜愛、珍惜及尊重,維持五、六十年是不成問題的。

書中有幾處我覺得太方便的巧合。比方說曾經以他是跛子為由拒絕他求婚,而嫁給一個年邁公爵的虛榮女子 Serena,竟然和 Josephine 是童年鄰居。或者該說是童年冤家。
Serena 這個想吃回頭草(要誘拐 Ben 當她的情夫)的蜘蛛女製造了一些小麻煩,Benjamin 在她拜訪的時候故意用一連串激烈的咳嗽來使她的魔爪遠離他,實在太好笑了!
Josephine 也不是省油的燈。她設計擺了 Serena 一道,真大快我心啊!(有點不光明磊落啦,哈哈,但是蜘蛛女活該 

Benjamin 並不愛 Serena,只是那時剛從戰場回來,他覺得是替自己找個伯爵夫人的時候了,Serena 的美貌迷惑了他,所以他這傻瓜就開口求婚了,結果公開遭到羞辱。當然,這些都是在他的“秘書”Quincy 進入他生命之前的事兒了,所謂塞翁失馬焉知非福啊!

另個巧合是,女主角的祖母,竟然與他們的新房東 Lady F 是舊識 ( Lady F 當年的婚姻還是 Jo 的祖母作的媒呢 )。
這個 Lady F 的兒子,是 Benjamin 的好友,一起參加過對法戰爭,然後瞎了一隻眼睛

說到這裡……Benjamin 的另一個朋友 Palmer,也是屬於重殘族的──缺了一條手臂。
儘管我很高興 Benjamin 沒被截肢,但腦中還是不免浮現了「重殘三劍客」想像圖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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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ie Iv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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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 3 篇評鑑,這是第 1 - 3 篇

5
我的評比:5葉

4.6片葉子,獎勵一下新作家,就4捨5入鼓勵囉!
我這一篇是遲來的加持啦~

感激阿官之前的樂樂長抱抱,讓我這次可以簡短的寫下我的感想~首先我沒那麼討厭女主角ㄋ,畢竟是同類,所以我一向對女主角多了一點寬容囉~
我讀到男主角不小心害女主角受傷,消失ㄧ星期後回來,又故意粗暴對待她時,實在是恨的牙癢癢,就算不懂得憐香惜玉(當時男主角還未看出Morganna的女兒身),但知道自己是罪魁禍首,至少也要表示一下歉意吧?
說到女主角,我覺得她一直拒絕男主角算情有可原ㄟ,誰叫Zander的大哥,也是族長是她滅族的兇手,將心比心,誰都不願嫁給一個讓自己毀家滅族的兇手的家人吧~
不過Zander最後在 Morganna 完全不吐實的情況之下,仍然查出真相並召告族人,要為他親愛的老婆血刃兇手的表現,讓我對他之前的豬頭,完全釋懷,當然還包括給Morganna的禮物,讓我更是無法不喜愛Zander~我也無法抗拒深情的男主角~
關於Morganna的設定,我個人也覺得有些過分誇張了,就算武藝再怎麼高超,怎麼可能力氣也會贏男人,這就違反了生理學吧?還有,既然一付鐵石心腸的樣子,還會動不動就哭?
除去這幾個缺點之外,我覺得這本作者初試嘀聲之作算是成功,主角設定不同凡響 ,以後若有新作我也會考慮捧場~
因為這本書對我來說也是一份禮物,希望有興趣的童鞋,別害羞,留個言和我聯絡,畢竟就像阿官說的"好書要讓更多人分享"~ 當然也更謝謝ㄚ官,介紹這位新作家給我認識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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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是挑剔的West Romance愛好者來自Formosa

 

4
我的評比:4葉

先來談談我覺得比較特殊之處吧。

扮男裝的女主角隨手一撈都是,其中不乏像這本書女主角 Morgan 那般高而勇的女悍將。比方說我讀過好幾本有關古代女戰士啦,賞金女獵人啦,或現代女警啦等等的故事,女主角們各各膽識過人,身手非凡。
但 Lady of the Knight 的 Morgan 豈只高而勇,豈只身手矯健而已!
她根本就是個跑遍天下無敵手的大力士
而我所指的,可不只是她手臂的力量而已喔。

擲飛刀,她百發百中。射箭,她百步穿楊。拉彈弓,她一石中鵠。劍術比鬥,她是箇中翹楚。反正是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沒有任何武器是她無法掌握,也沒有人能超越得了她。這些都是她異於常人的天賦。她在成為 Zander 的侍從之後很快地替自己贏得了 “狩獵之神” 的聲譽,因為她刀刀箭箭命中目標,從不曾失手過。

說她比男人還強壯,並沒有誇大其詞。個子比多數男人高(這妳們甭猜也知男主角是少數幾個比她高的人),力氣比一般男人大,也比任何男人都更有女人緣。

比腕力,她不輸給男人。
論體力,連比她高壯的 Zander 都贏不過她。
兩人多次的「伏地挺身」競賽,都是她得勝。

(是 “真的” 伏地挺身喔,不是我們所用來形容的那種同樣激烈的床上運動啦。咳咳咳,在他終於得知她的真實性別後,兩人的伏地挺身活動當然由單純的地面,移向更 “舒服” 的床面啦

Morgan 雖然瘦,但渾身是結實的肌肉。不只有臂肌,還有腹肌。反正就是我們在電視上看到的那種肌肉橫生的健美小姐身材啦!
年輕女孩們用夢幻的仰慕眼神注視她,用飢渴的眼神召喚她,甚至對她毛手毛腳。齁, Squire Morgan 在脂粉陣營中,比她的主人 Zander 還吃香。

然而她雖然不像人類,卻終究只是個血肉凡軀,並非沒有弱點。
她所珍惜的長辮子是她的弱點之一。(那個時代男人蓄長髮紮辮子是很常見的吧,我猜
男主角就是以剪掉她辮子為威脅,逼頑抗不屈的她服從。

我不能說喜歡 Morgan 的個性,但還是不由自主地被她所吸引。

Morgan 是個宿命論者,多年來,復仇是她存活的唯一目標。她把自己訓練成毫無感情的 Killing Machine,甚至打算在替家人族人復仇之後,就自我終結生命,或至少與敵人來個玉石俱焚。她對 Zander 揭露她的身世時曾說過這麼一句話:她不怕死,只怕活下去。對她來說活著遠比死亡困難,也比死亡需要更多勇氣。
Zander 是她急欲毀滅的仇敵的弟弟,在她相信他們不可能擁有未來的時候,如何敞開心胸面對這份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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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談談這個後半部裡可愛癡情到不行的男主角 Zander 吧。

這個蘇格蘭佬不是我們都習慣的領主,而是 FitzHughs 六兄弟的老么,依他哥哥們的說法,也是最遲鈍的一個。他的小哥 Plato 說他們的娘給了前五個兒子腦袋而非相貌,給了她么子 Zander 美貌和魅力卻沒給他智慧。

哈哈哈,說 Zander 遲鈍並不假。他的哥哥幾乎一眼就猜出 Morgan 是女孩,連那個自作主張協助 Morgan “作戲” 的胖妓女都不費力就洞穿了她的身分,Zander 卻居然從沒看出來。

果然不是普通呆鈍。 ( / )

(那個胖妓女是他們前往作客並且讓摩根參加競技比賽的伯爵府的僕人啦。這段情節很好笑,Morgan「一夜五次」的旺盛精力被傳開後,這位俊秀的 Squire 的傳奇聲譽更是 Hi 到最高點啦

原本脾氣好又開朗,把縱情享受生命當哲學的 Zander,在他的新 squire Morgan 走入他的生活之後,他所熟悉的世界就此顛覆了。他發現自己面對了 Morgan 的不尋常稟賦所帶來的連續驚奇和勝利榮耀,卻也在發現自己日復一日被他的 squire 吸引時,陷入了迷惑驚恐的痛苦深淵。

我正準備提到的這點,是另一個我覺得比較有特色的地方。

被扮男裝的女主角吸引的男主角很多,有些就和這本書的男主角一樣,在以為她是男孩的時候,卻仍情不自禁地對她產生慾望。也一樣都很努力抗拒,明智地保持距離減少彼此碰觸機會。
但是,在深信女主角是男人的時候就不可救藥不可自拔地「墜入愛情海」,甚至兩度失控親吻她的男主角,則少如鳳毛麟角。

我們性向從沒有偏歧過的男主角所做的 “傷風敗俗傻事”,並不僅是親吻他的 squire 而已。
他甚至在所有的抗拒努力都徒勞無功之後,
對他的 Squire「告白」他的愛!儘管這份不正常的感情令他驚恐又嫌惡。知道 Morgan 和那個胖妓女上床之後,他嫉妒得抓狂,暴躁得像一頭受傷的熊。

發現自己居然愛上他的 squire,對 Zander 這麼一個陽剛的男人來說,心裡的恐慌和憤怒是不難理解的,這也是導致他一連串盲目行為,情緒陰晴不定,對待 Morgan 的態度時而溫柔時而殘酷的原因。Morgan 不只侵占了他的心,還扼殺了他對女人的需求。

他試了,真的什麼方法都試了。他去找妓女尋求發洩(而被迫隨行的 Morgan 則站在門外等候,裡頭的聲音清楚傳入她耳中),卻連旗竿都無法豎立。在他終於控制不住而親吻 Morgan 之後,他狂怒地將她推倒在地後拂袖而去,一離開就是一個禮拜,在這期間還以閃電般的速度替自己找到了一個未婚妻。

他甚至去找神父告解,希望上帝能赦免他錯愛的罪孽。(結果碰到的卻是個比他更需要救贖的無恥神父

Zander 會選擇那個伯爵千金當妻子,是因為她的黑髮和某些特質和 Morgan 很像。他不能碰觸 Morgan,但需要找個與 Morgan 相似的代替品。

「我會用我妻子的身體來宣洩慾望,但我的心只屬於你一人。」←這是當 Morgan 知道他訂婚之後,他對她所說的話。他對自己以及對她坦承他的愛,明知是禁忌,他卻無法抽身了,也發誓不會容許 Morgan 離開他。

Zander 送給 Morgan 一把雕著他氏族氏徽的小刀--Dragon Blade--當禮物,妳們知道為什麼嗎?
他送這個 “定情物” 的目的,是要求她在他控制不住而再度碰觸她的時候,使用這把刀子來對付他!
不只是對付他,也包括了 FitzHughs 家族的每個膽敢接近她的男人。

在 Morgan 從英國對手手中贏得最拿手的射飛刀比賽之後,她成了蘇格蘭人們眼中的傳奇人物,並且被男男女女仰慕者重重包圍,寸步難行,需要 Zander 幫忙殺出重圍。族裡的年輕男孩們前仆後繼要求著當她的學徒,渴望追隨她的腳步,並且把她視為模仿偶像。年輕女孩們聽聞了 Squire Morgan 的床笫功力就和她擲飛刀和劍擊的技巧一樣驚人之後,全都急於奉獻她們的少女芳心

蘇格蘭國王 Robert The Bruce 致力於化解氏族間的紛爭,把所有的氏族聯盟起來,好強化蘇格蘭這塊多年來飽受英國欺凌的領土的力量。Zander 是蘇格蘭王的親信和忠臣,不遺餘力地協助新王尋求讓氏族結合起來的方法。
神奇的 Squire Morgan 在短短的數個禮拜時間,就完成了他們花了數年時間都無法辦到的事。
而她甚至沒有刻意要麼做,也從沒想過被她視為謀生工具之一的飛刀技能,竟會替她製造出讓後人津津樂道的傳奇……

****************************************************************************

第一本處女作就做出這麼多「非傳統」的設定,作者 Jackie Ivie 算是鋌而走險哪!

呃,我這長舌婦還沒講完啦
先喘口氣,晚點再來貼出我有所怨言的部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續上文==

這就來列舉出幾處讓我略有怨言的地方。

首先,這本書雖然是第三人稱,但實際上卻根本就是第一人稱的另樣版本。整本書從頭到尾,完完全全都是以女主角 Morgan 的觀點去陳述。沒有男主角和其他角色的觀點,意謂著任何一個場景都有她。

起初,這滿困擾我的,男主角的想法我們無法窺悉,只能藉由他和女主角的互動以及女主角的眼光去揣測他的心態。他的一些矛盾舉止,忽冷忽熱,反覆無常的行為,時而讓人摸不著頭緒。讀者當然很快就知道這是因為他發現自己愛上了他的 squire,恐懼之下才會有那些憤怒殘酷的舉動。

隨著劇情發展,完全用女主角觀點去敘述的這點,已不再對我的心理構成障礙了。
特別是「看」見了 Zander 對 Morgan 掏心挖肺,可說是把自己的五臟六腑放在盤子上遞給她之後。

再來,女主角雖然行為舉止剽悍,冷硬冷血,但是竟然動不動就會淚眼滂沱!
我不誇張,她真的很愛哭。「淚水蓄滿眼眶」「滾燙的熱淚滑落臉頰」這些敘述,不曉得出現過多少次。相信我,我對 “淚汪汪” 的女主角是沒啥偏見,畢竟我自己都是愛哭鬼了。可是 Morgan 的淚水卻一而再再而三激惱我,不只因為幾乎都是她的頑固所導致的,也因為那些軟弱的眼淚總是湧冒得太快,太頻繁,和她被刻劃出的堅毅強悍形象產生矛盾和衝突。

我正在講的不是一個因為環境而必須穿上男人衣服以偽裝身分的普通女主角。而是一個自四歲起就失去正常童年,並背負著母親和姐姐被強暴的夢魘以及害死姪子的罪惡感,十歲時父兄及整個 KilCreggar 式族被敵人屠殺後就誓言復仇,鍛鍊出堅硬的肌肉和刀槍不入的心,能夠眼睛眨也不眨地殺生(獵食),不怕痛也不怕死的女人。
英勇的女戰士當然會有眼淚,但在多年的嚴苛環境下生存,她應該早就學會了控制自己的情緒,不可能那麼輕易就臉紅,迅速地就淌淚,否則怎麼有辦法在姓別不被識破的情況下活了那麼久?

她的淚水和赧顏次數,在我看來真的很不搭調……

此外,我能了解她的顧慮,也很同情她的處境。然而,在 Zander 對她表白情意之後,她依然固執,繼續隱瞞自己的性別和身分,不願給予相同的坦誠。我沒有要求她堅固的心牆必須立刻倒塌,但是最起碼在目睹他的痛苦之後,她可以展現一點憐惜或慈悲,而非只顧著自己的復仇使命吧!
她明明知道簡單的一句「我是女孩」就可以終止他所受的可怕煎熬,卻仍保持緘默,不在乎在這情況下沉默是最無情的凶器。她的頑固讓我火大,她的自私讓我磨牙,她的冷血讓我寒心。
更別說她的沉默還可能會拆散另一對相愛的人。
她對 Zander 的小哥 Plato 的百般乞求皆無動於衷,或者該說不讓自己軟化。

好個鐵石心腸的女人。

雖然,我對 Zander 的未婚妻和他小哥 Plato 這一對的感情前途實在不看好,大概與 Plato 一些不太合理的怪異作為有關吧。
但 Plato 確實是讓 Morgan 終於(好久之後的終於!)決定向 Zander 自白的大功臣。如果沒有他用邪惡的言語凌辱強迫 Morgan 認清事實,強迫她體驗 Zander 的 “感覺” 的話,誰知道這個沒心肝的女人還會保持緘默多久?
:cry:

還有另外一點滿匪夷所思的……相信嗎,Zander 的馬居然也叫 Morgan!
好吧,幫愛馬取名字的男主角一大堆,但是多半都是取些比較能彰顯出良駒特色的別名,比方說撒旦啦,閃電啦,或是神話中的名字等等。有哪個男人會把馬取 Morgan 這種名兒?
就算要取普通人名好了,但別的不選,卻偏偏挑上 Morgan 這名字。很明顯嘛,作者是刻意要製造出人馬同名的巧合和笑點。侍從和馬共享同一個名字,不是很鮮嘛?
但我不覺得這有何幽默可言。每次瞧見作者用 Morgan The Squire 和 Morgan The Horse 這些字眼來分別兩者,我就忍不住兜轉眼珠子,暗罵 Zander 何不把他的馬改個名字算了。

我上面那篇文章裡有提到,Zander 在故事前三分之一處,曾做了件人神共憤……呃,有點言重了,好吧,說是 “很滴桃” 的事好了。
我不詳加贅述了,只能說在
Zander 第一次親吻她的時候,他失去控制的不只是慾望,更包括了他的脾氣。

他脾氣失控下的粗暴動作,導致 Morgan 的頸椎嚴重受傷。他離開的那一個禮拜,Morgan 飽受背椎劇痛之苦。結果他返回之後呢,不僅不心疼她的折磨,反而變本加厲強迫她趕路(就是這時他和哥哥帶領著族人前往XX伯爵府參加飛刀等比武競技啦)。最可惡的是,所有的人都可待在馬背上,Morgan 卻是僅有一個必須用自己的雙腿步行的人!Zander 因為怕碰觸她而不願讓她與他共騎一匹馬也就算了,竟然也不允許她和別人共騎。前者是自保,後者則是因為嫉妒,這兩個理由對 Morgan 而言,都是一種殘酷的懲罰。

雖然說他不知道 Morgan 是女孩,也尚不知情他是讓 Morgan 受傷的罪魁禍首,更不曉得 Morgan 傷的有多重,但這麼對待他喜愛的 squire,仍是很殘忍。他為他的失控而懲罰她,聽起來很不公平。 
不過至少在明白自己做了啥蠢事後,他有謙卑的懺悔了。之後就(啊,嘆息 )不曾再有滴桃舉止,而且一路癡情到底……

其實我認為 Morgan 並非完全是無辜的一方。如果她別這麼頑固這麼倔強,願意嚥下驕傲把受傷狀況解釋清楚,就可以少受一點折磨了。
但顯然對她來說,頸椎受傷之痛比不上她的自尊。
所以我才說她是
自討苦吃嘛....

對本書有興趣的童鞋讀到上述部分的時候,請別用書來蹂躪牆壁,一定要咬牙忍耐撐下去啊!
只要熬過這令人抓狂的章節,你就算通過包容力的考驗了,後頭有許多甜美果實,等著你品嚐呢。

至於逼婚的那一段……嗯,非常時期得採取非常手段,我很高興 Zander 這麼做了。
他一次次給她機會希望她能誠實招認,她打迂迴戰術不成就乾脆撒起謊來了。對那種死腦筋的女人來說,光有耐心是不夠的。Zander 的強迫也許會刮傷一些較感性讀者的神經,但可以確定絕不會是我。
不過啊,Zander 先前表現的那般駑鈍,這回卻輕易看出了她的腹中秘密。后后,這男人終究並不是空有美貌而無智慧的啦,也許。

蘇格蘭國王送給他們的“結婚禮物”……好 “貴重” 的一份禮啊!
嗯,雖說是一種酬謝與回饋,但還是有點太慷慨了,我認為。
但 Robert The Bruce 再怎麼慷慨,還是比不上咱們 Zander 給他的親親 Morganna 的特殊贈禮。

雖然那個贈禮名字太長太拗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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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的評比:4葉

1. 新作者的處女作

2. 全新書 $ 3.99 特惠價

3. 背景在 十四世紀的蘇格蘭

4. 女扮男裝 ( 事實上,女主角自幼就穿男孩服裝,以男孩自居,學會當時男人所需的一切求生技巧,玩刀射箭樣樣行,甚至還搜括死人身上的財物 )

5. 女主角洗劫男主角不成,反倒被他逮個正著,為了懲罰她 ( 他當然不曉得她是女人 ), 他強迫她當他的侍從 ( squire )。

6. 朝夕相處一段時日後,男主角發現自己竟然愛上了他的「侍從」--當時他對她男孩的身分深信不疑,完全認定自己被「同性」吸引了!當時內心的驚恐和掙扎可想而知。不能怪他辨別不出「Squire Morgan」是女孩,因為她既頑硬又強悍,行為舉止表現得完全不像女人。

(男主角 Zander 的父親曾是個領主,但多年前過世後,就由他的大哥 Phineas 繼承 FitzHughs 一族的領主位置了。
而 Phineas 也是女主角 Morgan ( Morganna ) KilCreggar 有滅門滅族血海深仇,她誓言要復仇的對象!)

***********************************************************************************

當初查閱到這些故事綱要的時候,渴望之情溢於言表。不只價格和新作者勾起我的興趣,女扮男裝也是我自少女時期就抗拒不了的設定。

如今這本處女作已讀完好一陣子了,長得令人打顫的報報也早已完工,但是困擾了我好久的問題--該給幾片葉子--卻仍未獲得解答。

男主角 Zander 除了前面某些場景表現的很可惡,作出了滴桃到讓我想摔書的愚行之外(稍後再來告訴各位他幹了啥蠢事),其他部分……啊,看到愛女主角愛得慘兮兮的男主角,總會讓我腿軟!
任何女人能夠擁有這樣的男人,應該可死而無憾啦!

對女主角 Morgan 的感覺就比較複雜了。許多時候,我很欣賞她的強悍,她的勇氣,她比男人更像男人的作風,她十項全能的高超技藝。
但不包括她那愚蠢的倔強。好幾次我希望能將她從書裡揪出來,看能否摑醒她那顆比花崗石還頑硬的腦袋  (啊,多可恥的暴力天性

不管對 Lady of the Knight 感受多複雜,有一點是很確定的:這是一本會停留在我記憶深處良久,不可能輕易忘懷的書。因為它有許多設定,都不會在一般的書裡碰到

先貼上這部分,等我認真考慮該怎麼評分,決定了葉數之後,我再把報報貼上囉(←警告:這一篇文章,真是很長、很長、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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