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tricia Simpson 派翠西亞‧辛普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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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趁著剛剛看完Taming the wolf還燒燙燙時,先來灑葉子囉~
在官娘後面灑葉子壓力真大,因為她每次都點出重點,而起描述生動,實在讓我粉難下筆ㄋㄟ!
嘿嘿難得來抓官娘的包好囉~
女主角Marion 第一次從狼老大Dunstan身邊逃走爬到樹上又被找到之後,她編的理由不是熊把她追上去,而是 野豬啦。然後Dunstan問她,「那我們到處找妳、叫妳的名字的時候妳怎麼不應?」她的回答應該是「那是因為我被嚇到暈死過去、毫無知覺所以才沒聽到ㄚ」吐槽到此為止囉!
整本書大致上都仍舊保有Deborah Simmons 的寫作風格,充滿詼諧、鬥智、忠實的親情及火熱的愛情橋段。
老實說這本書我記憶最深刻的是Dunstan的狼嚎(出現的太頻繁了)及Marion的故作無辜樣,讓我頻頻笑場,如果要挑剔的話,我覺得最後Marion的uncle死的有點奇怪,說不上來就是情節有一點為了讓他死而死,安排的不是挺合理就是啦!
不過書本最後有提到愛德華國王命令其他6為兄弟之一娶FitzHugh的女兒為妻,讓我很期待這個故事喔!
P.S FitzHugh是「Wessex 之狼」Dunstan的鄰居兼仇人,Dunstan在返回Wessex時被遭FitzHugh收買的屬下捉去關在地牢。後來Marion向其他6兄弟求助才救出Dunstan,並除掉FitzHugh報仇。但是那個背叛Dunstan的屬下卻逃到FitzHugh的領地並強迫FitzHugh的女兒假給他,但是最後卻死在新婚之夜的床上!看來下一位被迫娶她的De Burgh要小心囉!!
cath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本書給個10顆星絕對不嫌多啦 ,女主角Aisley是在她父親死後,成為Belvry的女繼承人,(因為當時她的哥哥Nicolas被認為已經戰死於聖地),當時的英王Edward 命令她嫁給他旗下任何一位騎士,為了表示Edward對Aisley的喜愛及禮遇,他便邀請Aisley到宮廷並召集他的騎士來到宮中,由Aisley自由挑選自己的丈夫.但是Aisley並不感激英王如此做因為她一直以來都在幫助他父親維持Belvry,父親死後她也一直將Belvry治理得很好,她不想將它交給她未來的丈夫,共別說離開她的家園~但是國王的命令不可違抗,於是她便只能先入宮再想辦法.
Aisley對於自己的聰明才智一直都是沾沾自喜,所以她決定挑一個Edward不會同意的人作為她未來的丈夫,那個人就是Piers,素有Red Knight之稱,關於他的傳說會嚇死任何一位仕女,有人說他是一個吃人的惡魔,巫師,會黑色魔術,且生活在黑暗中,只要接近他的城堡的人沒有一個會生還~
Aisley打的如意算盤就是要Edward自毀承諾,因為Red Knight的確是他旗下的騎士之一,但是他絕不可能同意Aisley嫁給一位魔鬼吧!
起初Edward非常生氣與震驚,他當然了解Aisley的盤算,這時他的妻子向前在他的耳邊耳語一番後,他最後同意Aisley的決定~
這個轉折完全出乎Aisley的意料,她不得不進行下一步計劃,既然她無法反對這個婚姻,那麼就由他未來的丈夫Red Knight來反對吧!
再來就進入兩位主角鬥智的場景了—
人稱 Red Knight的Piers一直都居住在黑暗的Dunmurrow castle,堡內只有一位僕人,幾乎沒有燈光及蠟燭,村民也不敢踏進一步,總之Dunmurrow castle就是籠罩在一片黑暗的迷霧當中,雖然Aisley自許為一位接受高等教育的人,不會輕易地去相信一些毫無根據的黑色傳說,但是她的婚禮的確是在黑暗中舉行,整個城堡陰森森,沒有人氣,更別說她的貼身女樸一直神經兮兮的灌輸她一些黑色魔法及幻術之類的古怪想法,使得她的想法也漸漸開始動搖~
在本書中,男女主角前半部都是在黑暗中較勁及交流,倆人也都為對方著迷,每天固定的黑暗中的晚餐也產生越來越多的火花,幾個激情擁抱或熱吻都在為倆人的互動加溫,更是為後來真正的結合鋪路~DS那暗矇矇的真槍實彈描述真是令我佩服,如果男主角技巧真的如此,也難怪女主角性福的不在乎看不到丈夫的真面目了~~
本書進行到2/3時, Aisley終於使計成功,讓她丈夫無法在天亮以前從床上溜走,她才能看到枕邊人的廬山真面目,這一看之下Aisley整個魂魄都不見了,自己的丈夫竟是天下難得一見的美男子,那究竟為甚麼他寧願生活在黑暗中呢?他究竟隱藏了甚麼秘密呢?嘿嘿!請各位自己猜猜囉,講出來就沒意思囉!
書中其他配角的表現也不俗喔
例如: Aisley那位忠心又帶點神經質貼身女樸Edith(她在Maiden Bride裏的戲份也蠻重要的) Willie- Edith後來再婚的丈夫,Cecil – Piers唯一的貼身僕人,生性嚴肅寡言,Alan- Piers派駐在外的手下,也是促成Piers決定讓Aisley成為他名副其實的妻子的人(當然是因為忌妒啦)
Hexham-垂涎Aisley及Belvry的大壞蛋
Nicholas – Aisley那位突然生還的哥哥,冷漠自制
建議要先看The Devil's Lady再看Maiden Bride順序比較正確喔!
阿官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幾天前就把 Deborah Simmons 的【The Devil Earl】看完了。前面三分之一的節奏緩慢得讓我眼皮沉重,幾度想放棄,但是後面的三分之二看得很順利,連呵欠都難得打一個,因此搖頭晃腦扭傷脖子的現象不曾再發生。
女主角 Prudence 多年來一直和妹妹 Phoebe 住在康瓦爾鄉間,雖然不是貴族出身,但依舊受過良好的教育。芳齡已二十四的她向來認為自己相貌平庸,長得太高,膚色不夠白(至少不是英國淑女們的那種蒼白);加上鼻樑上架著一副近視眼鏡,讓她相信自己毫無吸引男人的魅力。當然,一直居住在偏僻的康瓦爾鄉間,合格單身漢本來就稀少,更別說擴展貧脊的社交生活了。
不過啊,這些都困擾不了她。她早就接受自己已經是個乏人問津的老處女(她才不是像她妹妹所認為的那樣嫁不出去,而是她根本沒機會遇見意中人啦),也很樂天知命。祖母過世之後,撫養未成年的妹妹以及維持家計的擔子就落在她肩上了。有限的津貼已經一點一滴的流失,家園也需要整修,如何是好呢?
她很快就找到解決困境的途徑了。寫作向來是她的興趣也是她的天賦,而既然擁有這方面的專長,和不用它來當作謀生的職業?而且還能自其中得到滿足與樂趣。她選擇寫哥德式小說,是因為自少女時期便對這類型的故事興致特別濃,這方面的想像力也特別豐富。她的處女作問世之後銷路奇佳。而真正打響她知名度以及為她帶來額外利潤的,則是她接下來所寫的那本小說。
刺激她寫作靈感的,不只是那座她花了許多時間冥思遙望、充滿各類神秘奇想、全心渴望一探究竟的 Wolfinger 城堡,更是那個雖僅有一面之緣,卻激發出了她無數幻想與敬畏之情的城堡主人──那個承繼了他祖先的「魔鬼伯爵」外號的 Sebastian Ravenscar(第十幾任的XX伯爵)。
黑暗、神秘、陰鬱、充滿邪惡的傳奇色彩的男人,活脫脫是她哥德式小說裡人物的化身。
只不過當她把他的模樣所激發的靈感運用在她的第二本書中時,她書裡所寫的那個掠奪無數純真少女並加以摧殘殺害的惡魔並不是他。但是當她的書上市並造成轟動之後,所有的人都“一口咬定”她書裡的那個壞蛋,就是惡名昭彰的「魔鬼伯爵」本尊!
男主角 Sebastian 自少年時期父親過世後,就一直在前一任的伯爵,也就是他的叔父的“誘導”下,過著放蕩糜爛的生活。好幾個世紀前他那個邪惡到不可救藥的、有“魔鬼伯爵”綽號的祖先將他妻子鎖在塔樓裡導致她發瘋,之後被她持刀殺死(應該說兩人自相殘殺,同時淌在血泊中),從那時起這座由十四世紀中旬的大修院所改建的 Wolfinger 城堡,就充斥著各種令人驚懼的傳言了。陰森鬼魅的氣氛,讓人不寒而慄。哥德式風格的雄偉建築,在滿是懸崖峭壁的康瓦爾孤獨地矗立。除了女主角 Prudence 之外,沒有外人敢正視它一眼,更別說渴望進入堡中一探究竟了。康瓦爾郡的所有居民們(包括倫敦的貴族們)都深信,Ravenscar 家族的腐敗邪惡血統延續了數百年,而歷任的伯爵放蕩不羈的行逕,只更加鞏固了這份讓鄰里居民們敬鬼神而遠之的傳奇。儘管 Sebastian 多半時候都在倫敦享樂,真正居住在 Wolfinger 堡的時間少之又少,但各種繪聲繪影的的謠言依然寸步不離地緊跟著他。
現任伯爵 Sebastian 在一場決鬥中殺死他親叔叔的傳言,數年來早已是人盡皆知的事。康瓦爾這些純樸又迷信的居民們不但相信 Ravenscar 家被下了詛咒,也毫不懷疑 Sebastian 刻意殺死親叔叔好篡奪爵位的說法。Sebastian 知道居民們對他的恐懼,他卻無意糾正被誇大的謠傳,更無意澄清他被抹黑的名譽。不只因為他了解再多努力也無濟於事,也因為他知道居民們的譴責和指控,多半都是其來有自──至少他玷污的血統和浪蕩狎縱的生活方式,這些全都是事實。
他弟弟 James 的突然失蹤,讓整個狀況更是雪上加霜。被牛津退學、在倫敦吃喝嫖賭並積欠了一屁股債的 James 為了逃避債主的追逐而來到康瓦爾郡,以為可以躲過哥哥的憤怒。但他沒想到 Sebastian 聽聞風聲之後很快地追到康瓦爾來了。在一場激烈的爭執對峙之後,James 憤然地在暴風雨中衝出城堡──並自此消失。這兩兄弟有涉及肢體衝突的爭執消息傳出之後,居民們全都猜測是 Sebastian 殺死了弟弟,並將他的屍體丟入懸崖下的大海。數天,甚至數週後 James 仍是行蹤杳茫,居民們更加篤定了這個說法。歷史重演了,居民們耳語著,年輕的魔鬼伯爵就和他同名的祖先一樣邪惡。他不是殺死了自己的親叔叔嗎,那麼在氣憤中扭斷自己弟弟的脖子然後將屍體丟入大海,絕非不可能的事,他們如此忖測道。
連女主角的妹妹 Phoebe 都相信是「魔鬼伯爵」謀害了 James(當時 James 和 Phoebe 已經見過幾次面,彼此都有好感)。唯一斥為無稽之談的,是咱們的女主角 Prudence。即使只有見過一次面,她打死都不相信伯爵是那種冷血屠夫。除了內心的聲音為 Sebastian 辯白之外,她也用理智去分析當時的狀況,而無論用哪個角度去看,Sebastian 都沒有殺死弟弟的動機,不管是不是處於憤怒中。可惜抱持著這堅定想法的人,只有她一個。連城堡裡的管家和廚子,都相信伯爵是兇手。
Prudence 的新書上市之後獲得壓倒性的成功,也為她帶來了意想不到的豐厚利潤。但她卻沒想到所有看過或聽說過她這本書的人,竟會把書裡的那個惡貫滿盈的壞人(主角),當作是 Sebastian 的真實寫照。在她決定利用這本小說賺取的津貼帶著妹妹到倫敦參加社交季,好為年輕美麗的 Phoebe 覓得如意郎君之時,她只知道伯爵人在倫敦,如小鹿般亂撞的心期待能與他再度見面;卻不曾預期她的生活會因此改變。聽見了眾人的謠傳,以為她書中的惡人主角是魔鬼伯爵本人,讓 Prudence 既震驚又惱怒,而且充滿罪惡感。既是造成可怕謠言的始作俑者,她決心利用自己剛竄起的知名度在各個受邀場合當眾澄清事實,鄭重表明她書裡的那個壞人只是她自己捏造出來的虛幻人物,而不是伯爵本人。
她捍衛 Sebastian,駁斥那些有關於他的惡劣謠言的意念是這麼堅定執著,相當令人敬佩和動容。
雖然 Sebastian 一開始也以為 Prudence 刻意把他寫入書裡,或至少是含沙射影地醜化他,但他的誤解很快地就在她誠實無欺的言談舉止中煙消雲散了。她公開為他的名譽辯護的作風,讓他驚奇不已。她堅持不去相信眾人都相信的最壞一面,讓他在充滿謙卑之情時,又痛苦地覺得有必要戳破她的信任和幻想。在聯手尋找 James 失蹤的蛛絲馬跡過程裡,他非但無法如願地毀蝕她樂觀的信念,反而發現自己原先認定已黑暗得無法救贖的靈魂,因她的存在而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歡愉與希望……
讀著這本【The Devil Earl】,讓我聯想起珍安的幾本攝政小說。不只故事架構類似,男女主角間的互動方式也頗有幾分異曲同工之妙。年近二十五的、戴著眼鏡的老處女女主角,姐代母職地撫養妹妹長大,希望能替年輕貌美的妹妹找到好歸宿。她利用寫小說的收入來維持家計,聰明機智又大膽,充滿冒險心,而且從一開始就幾乎完全信任男主角(儘管他有著令人膽寒和被扭曲訛傳的名聲)。不同的是,【The Devil Earl】的女主角不像珍安的那般頤指氣使(雖然我覺得她們頤指氣使的方式很可愛,但有時候難免惱人),也沒那麼伶牙俐齒,老是和男主角抬槓。這個女主角也很機靈沒錯,不過她知道何時該妥協和讓步,不會莽撞行事讓自己陷入麻煩裡。最重要的是,她「看見」並了解自己家人(妹妹)的缺點,有保護慾,卻不會盲目捍衛到近乎愚忠,這點讓我很滿意。我向來很愛珍安筆下的主人翁沒錯,更仰慕他們對家人和朋友的忠誠,不過不可否認地,有些女主角的忠誠感強烈到盲目甚至氾濫的地步了。【The Devil Earl】的女主角 Prudence 的感情和精力都充沛,卻又有足夠的理性來和它們保持平衡。她處事很積極自信,卻又從不挑釁和質疑男主角 Sebastian 的能耐,更不會想自他手中爭奪控制權。即使在順從地接受男主角的指令之前,她也絲毫不顯現柔弱,反而讓我感覺她用她的理性和信心帶給了男主角更多力量。
還有,作者對男主角的心態,以及他對女主角的感情著墨,描述得頗為細膩和深入。他從不吝於──或者該說作者不吝於──把他的感覺和思想透露給我們知道,裸裎他的內在,呈現出和他「魔鬼伯爵」的外號大相逕庭的一面。女主角無懼於他繪聲繪影的惡名,信任他的人品,確信那些和他有關的謠傳都是空穴來風(雖然一部份是有些事實根據啦);他對此的反應是:由一開始的莞爾、嘲謔,到接下來的詫異、惱怒,直到最後的謙卑、敬畏,每一種情緒都在作者的細心闡述下反射出來了。Sebastian 瞧見了 Prudence 隱藏在眼鏡下的、連她自己都不曉得的美麗與熱情,光是瞧見她沾著墨水的手都能喚起他的遐思,她輕咬著下唇搜尋寫作靈感的模樣總能引發他胸中的柔情;而逮到機會就摘下她那醜陋的眼鏡,更成了他最大的樂趣。
在 Sabastian 的詢問下,Prudence 坦承她只有在看書寫字的時候才需要戴眼鏡,但是因為每次把眼鏡拿下之後總會弄丟,所以她索性一直戴著,確定除了睡覺之外它沒有機會離開她的鼻樑。Sabastian 聽了之後將眼鏡放入他的衣服口袋裡,告訴她從今以後他會負責替她保管。有一次 Prudence 的妹妹瞧見沒戴眼鏡的姊姊時驚楞了一下,問她的眼鏡跑到哪兒了;Sebastian 當時拍拍他的口袋說:「在我這裡。安全無虞」。如此簡單的一句話,卻讓我莫名其妙的好感動。我說不出來為什麼,就是覺得比他問她願不願意嫁給他時還浪漫。
雖然這本【The Devil Earl】故事算平淡,沒太多變數,更沒有橫生枝節的戲劇化轉折,但男女主角頗得我緣,而目睹他們之間的感情萌芽茁壯的過程,讓人感覺們的相愛不只是一種肉體的契合,也是一種心靈的歸屬。而我一向相信唯有徹底相知和相惜,才能天長地久。Sebastian 也是這幾個月以來繼 Liz Carlyle的【My False Heart】之後,第二個有著“真正”放浪形骸的過去,卻讓我感覺他荒唐的行為在認識女主角之後已完全畫下休止符,並有能力保持百分之百忠實的男主角。
他們在倫敦再度碰頭時的場景固然吸引人,但是我最喜歡的,是他們回到康瓦爾之後的情感交流。Prudence 發揮她寫哥德式小說所具備的想像力,和 Sebastian 一起探索連他都不曾探索過的、已經存在了好幾個世紀的密道,不只經由密道發現了走私者,解開了他弟弟的失蹤之謎,而且還找到了一個刻意被封閉起來的密室──以及藏匿於密室裡好幾百年的東西。這個“東西”是什麼,以及他失蹤的弟弟去了什麼地方,我就賣個關子,不揭露謎底了。
如果你們看過書評,會發現讀者和書評家和一致公認這本書的性愛場面描述得很棒。嘿嘿嘿,的確不錯,無論是男主角的遐思幻想,前戲挑逗,還是真槍實彈的演出,幕幕都精采。煽情但不露骨,不會辣嗆得害人濺(鼻)血,但絕對夠火熱得讓你毛孔賁張,充滿對接下來每個動作的高度期待。以他們當時所處的環境所能開發的有限“資源”,卻還不只一次地就桌就椅就地板,算是很難能可貴的壯舉了^+++^
有一幕是男女主角在書房裡纏綿廝磨,Sebastian 將 Prudence 舉放在書桌上,她背對著門口,他則,呃,低頭鑽入了她的裙子裡。因為房門當時還半開著(他們雙手根本離不開彼此,更別說打斷做愛前戲而跑去把門關上了),所以他用她的裙子蓋住他的頭和上身,如此一來如果剛好有僕人經過就「看」不到他了(因為他身體的其他部分被書桌擋住了)。這一幕描述得粉讓人血液沸騰。作者無需詳加解說 Sebastian 在 Prudence 裙子底下做了些什麼“見不得人”的事,光是描述裙子蓋住他黑色頭顱的那幾句話,就已經勾勒出我最生龍活虎的想像力啦^+++^。
雖然歡愛場面不多,但質比量還重要,不是嗎?
對我來說,這本書最大的缺點並不是它前面幾章稍嫌慵懶的節奏,也不是最末幾章裡略顯不必要的拖延,而是 Sebastian 的弟弟 James 的“驚人”轉變。才失蹤了短短兩、三個月,回來之後卻完全脫胎換骨,由一個浮誇好炫並膚淺的紈褲公子哥,變成一個……呃,我說過要賣關子的,所以不能洩露他是怎麼的脫胎換骨法,只能說我認為這轉變太牽強了點,若是他失蹤的時間夠長,我也許會比較信服。
又及,最後的幾章裡 James 的丰采太炫了,幾乎喧兵奪主,凌駕過男主角的鋒芒。我知道作者有意強調 James 的成長與改變──而儘管覺得有點迅速和牽強,我還是頗喜歡這個煥然一新的 James──但在描述 James 歷劫重生後的“成就”之同時,作者似乎忘了擦亮男主角 Sebastian 的盔甲,使他在最後的幾幕略顯黯淡。不過當然也許是我太小心眼啦,不希望任何配角的鋒芒遮掩住男主角(即使只有短暫的片刻都不行),吹毛求疵過度所致。
此外,James 和 Phoebe 這一對戀人吸引不了我,我甚至很懷疑蛻變之後的 James 如何有辦法忍耐那個任性自我,除了長得標緻之外一無是處的女孩。是我個人的偏見吧,有 Phoebe 出現的每個場景都讓我很惱怒,巴不得她從書本裡永久消失。當 James 還是個游手好閒、債台高築的紈褲子弟時,他和 Phoebe 在一起還顯得比較登對。失蹤後歸來的他改變了太多,Phoebe 卻依然是個被寵壞的孩子,雖然她本性不錯,但行為表現真讓人吃不消啊。誰知道呢,也許 James 就是愛她這個調調,愛她的依賴和孩子氣;畢竟她還很年輕,還有成長磨練的空間。
雖然喜愛程度比不上我對高地人、吸血鬼及 Connie 的,但我認為這本【The Devil Earl】,仍是部相當有可看性的作品。
和【The Devil Earl】有關的書還有幾本,我最感興趣的是【The Vicars Daughter】。禁不住書評家們對其讚不絕口的誘惑,加上故事設定頗對我的胃,因此已將這本行情極高的絕版書列在我的挖寶計劃裡頭了。
她的那套以中世紀為背景的「De Burgh」家族系列,也相當受好評及推崇。叫獸好像看過喔!我正在密切注意其再版的日期(這套系列好像有五、六本呢,也許不止,還沒仔細查證。目前我手上僅有兩本,都是禾林英國版的版本),希望能用我貪婪的魔爪將它們全部手到擒來。
呃,顯然我對曼曼這份慾壑難填的飢渴,是不可能有歇止的一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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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ATIN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林白這位譯者所翻譯的書有著共同的特點 :福利情節絕對會被刪掉, 連殘渣都不剩 !想要不怪她... 但真的很難 ,是編輯的錯嗎?但是同一出版社其他譯者都沒有這種問題ㄚ!
本書的對於人性的衝擊、橫亙在男女主角間的難題都鋪陳地很精采。我很為薩克心痛,雖然他嘴巴很壞...... 但可蕾也很自以為是的態度與頑固,更氣憤可蕾的父親對待薩克的方式,上一代的錯誤為何要下一代來承擔?在其年少失怙母親去逝但家貧沒有喪葬費,來求助可蕾的父親時,斷然拒絕就算了,卻又想盡辦法讓他找不到工作求助無門.... 真是可惡到極點!
壞人心腸很險惡,欲置人與死地,但最後可蕾幡然醒悟及時救回薩克,她的表現非常堅強.... 我為被刪減的福利情節與薩克的父親與可蕾的母親那一大段前因後果難過~ 只能從僅有的內容去揣摩原貌,欸!可惜了這一本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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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殷式吸血鬼系列我是從文生那本開始看,如果吸血鬼都是這樣或許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至於維克跟雅薇的感情及他們的相處,感覺沒有太大波折而很快就互相吸引,而且熱情燃燒的很快,是這本裡我最喜歡的
而小鎮一開始就對從62歲變成22歲左右吸血鬼雅薇的包容以及接纳,真的很不可思議,而且還安排一堆活動招搖的本鎮吉祥物是吸血鬼,另一個不喜歡的是雅薇的朋友美寶,也是策劃這次的廣告相親,不知為何就是不喜歡她,而雅薇感覺就像被她洗腦一樣,例如:吸血鬼不能照鏡子.吸血鬼只能睡棺材...不能喝人血以外的東西...天阿! 雅薇難到妳就不能試看看喝酒嗎?!
加上這次其他來參加相親吸血鬼,竟然都可在同一個小鎮找到終生伴侶,機率之大到難以置信...簡直是培育吸血鬼伴侶搖籃,反正這小鎮的也不在意,要不是維克的感情+雅薇暴走那段還不錯,不然我或許會丟開這本書等有空在看!
htlovescats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恩! 我是看英文原文的。我非常的喜歡這本書。
看了大家的評論,覺得是翻譯刪書嗎?
關於小鎮的人幫忙隱瞞這件事。
其實她們並沒有真的隱瞞,只是沒有到處宣傳,而且她們整個鎮上的人都對 Elvi變成沒有靈魂的吸血鬼這件事情感到有罪惡感。
在書上有提到,當Elvi要去旅行前,他不管去哪裡! 大家都鼓勵她和Mable去墨西哥。
因為Elvi並不想去,是大家說服她去的。所以大家認為Elvi變成"沒有靈魂"的吸血鬼是她們的錯。才會幫她。
而每個去的鎮上吸血鬼都找到 Lifemate這件事,書上也提到了一些。
她們認為,因為這個鎮裡的人知道Elvi是吸血鬼,而且接受她。可能因為這點,所以讓她們比較容易能夠接受吸血鬼。所以比較可能成為其他吸血鬼的Lifemate。
lilian0505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一路看這個系列,老實說我不愛這一本..
整個城鎮都為這女主角保密不死族,,,這實在有些誇張到有點不想看下去了~,而且女主角還不明白被誰這麼一咬成為不死族,因而就這麼不明不白的仿照吸血鬼的生活(這不能怪她,沒有教她該如何生活啊~~),一些不死族看了廣告來到這城鎮,最後竟是超完美大結局,每個人都找到終生伴侶了,只要無法讀取她的心思及咬她一口就好了....
這一系列的開頭前幾本還真好看也很有趣味,但這一本看完後,真的不想再看下去了,總覺得這個系列的最後結果就是不死族的勢力會不斷的擴大,,因為人類都一個個被咬了一口,成為不死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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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筆名為 黛娜‧瑪格 Dinah McCall
yaohui0528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欸~這本書對我來說,稍嫌狗血了點,特別是最後那段,強尼和保羅的歷史淵源,還真讓我有點吐血身亡。又為了這原因,女主角居然躲了起來,天阿,這到底關男主角什麼事?也太太太.....肥皂劇了啦!
可能是因為系列書的最後一本,感覺生不出啥把戲了,總不能一直敘述女主角防衛心多強,多無法信任人........等等,因為這些梗前兩本已用光了,所以總覺得女主角在這本屈服的也比較快??相對來說,故事張力就比較薄弱,也沒前兩本那麼精彩。
不過基於支持粉絲的立場,還是默默的灑上四片葉子吧!(逃~~)
硬要給分的話,我最喜歡大姐的故事>二姐>小妹,不過這也是很主觀的。但雪倫莎拉的書,還是不會差到那,至少三本書的男主角各個都是風度翩翩的紳士阿。
yaohui0528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自己是不會覺得女主角的設定太過完美。想想她小小年紀就一肩扛起照顧妹妹和強尼的任務,所以在與妹妹們分離,行走在人生交叉路時,讓她遇到三個無助小孩,那種過往的投影,責任感及母愛油然而生,我覺得還蠻正常的。
不過這三個姊妹的防禦心真的強到不行,各個都如此標悍又脆弱(?)真是矛盾的綜合體,所幸她們遇到的都是好男人,耐心百分百,默默的守在一旁等待女主角願意釋放真心的那刻到來,要是男主角的設定是豬頭男,可能早拿起槍互幹了。
好啦!加分題來了,故事裡最搶戲的三枚小孩,真是我的心上肉,不管是懂事的唐尼,超信任妮妮的威爾,或年紀最小的可愛吉爾,鰥夫加上可愛小孩,如此具有母愛的女主角,唉~我完全無法抗拒這種組合,所以十片葉子都願意給阿~~
yaohui0528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再次證明, 雪倫‧莎拉筆下的男主角都是溫柔體貼好男人一枚,這本當然也不例外了啦!
女主角憑藉著好歌喉想一展抱負,但卻被男主角的壞蛋經紀人給欺騙,找不出方法來傳達她的苦楚,又不想放棄自己深愛的歌唱,於是黯然傷心的離開男主角,那種孤寂,心痛與無奈,寫的真的很好。
男主角在女主角離開後,似乎變成一付行屍走肉,那種失去最愛的椎心刺骨,爾後在接到女主角的電話那一剎那,頓時爆發,那種愛到深刻卻分離的傷心痛苦,真的感動到我了阿。
女主角身邊環繞的友人,像是杜里及經紀人蒂娜,管家韓利,小提琴手及泥巴路的團員,各個都是如此的可愛,特別是杜里把她當女兒般疼愛,努力保護她,更是令人喜愛。(別忘了那塊品味"出眾"的地墊,超搶戲的)
我很喜歡女主角追求理想不放棄的個性,雖然遇到了挫折,還是努力靠一己之力站起來。我也很愛深情的男主角,特別是之後他為女主角做的一番努力,追求真相,之後還設計一同在舞台上合唱,天阿~真是夢幻好男人阿,所以啦~黛安再不緊緊抓牢,就把傑西讓給我吧~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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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a Robert(諾拉‧羅伯特),同時也以J. D. Robb( J‧D‧羅勃)為名,出版(未來)懸疑羅曼史。
bookworm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大部分時候我只愛諾拉的謎蹤系列。因為她其他系列寫作風格太多溫吞瑣碎或小鎮溫馨,所以比較不是我個人的史黛爾。但是如果有人大推某本書,我還是會願意嘗試看看,因為在WRN交了幾個(壞)朋友,被推坑,看了這本水岸,我個人覺得非常好看,非常過癮,準備要開始看第二本。
這本從中文版的試讀光是那一點點篇幅就引人入勝。最吸引人的是男主角被Ray跟Stella收養的部分,當女主角Anna老是說我好希望有機會可以親眼見到這兩位老人家,其實那也是我的真實感覺,要不是這系列已經是1998年出版的到現在,不然我還真想敲碗看能不能敲出Ray & Stella的愛情故事。Stella這種女人就是我完全會欣賞的角色呀!太可惜這本書水岸只有描寫到一咪咪有關她的事情。Cam在碼頭邊握著Anna的手回憶他媽媽時,阿,我簡直是要哭了呀!
這本因為我等不及買中文了,就先看了原文。我覺得諾拉實在非常不吝嗇使用大量的形容詞。這種文筆對於譯者來說應該是會有點攪腦筋的困擾,我不知道唐大翻譯得如何,但是我很慶幸自己可以看到原汁原味的句子,很貼近並且一手感受書的力量。
諾拉是高手應該無庸置疑,這本非常棒的地方是(數個主要的)人物竟然都可以非常立體,另一個是,同一個主軸的故事情節妳看到她準備要分三本來寫完,但是第一本ending得很恰到好處,不會讓妳扼腕不滿足。讓你期待的地方不是主軸情節會怎麼樣,而是相關的角色準備怎麼倚靠這個情節去開展他們的未來人生。
這四個兄弟實在設定得太棒了,妳就感覺不可能不喜歡這四個兄弟。我承認大哥Cam不是我的菜,從一開始的序曲他對女人隨意的態度,讓我很清楚這個人是甚麼角色,但是一路看下來,他的內在一點一點地被開發,那個深植他心中的Family man緩緩地,不著痕跡的跑出來,連Anna都看到了,只有他自己還在很慢的領略。而Anna的成熟與真摯,不管是面對她自己還是面對Cam,都讓人為這本書加非常多分。我喜歡她把自己人生完全掌握在自己手裡的那種自信與成熟,允許自己懦弱或犯錯,但是為自己的錯誤承擔起100%的責任,絕不逃避面對自己該反省的時刻。這種女人,沒有抓住,實在是笨男人。
書中在兩人一開始決定交往到後來相處的過程都處理得很好。我所謂的很好,就是諾拉用一個很敞開的方式讓他們兩個建立關係。沒有太多陰影,沒有太多揪心,沒有太多誤會拉扯,他們都是正面直接的去迎向關係中的困難。在彼此心境上的轉折與領悟也寫得清楚明白,非常具說服力。
但是我們在看水岸的時候,千萬別把它想成一本100%的羅曼史愛情故事。這樣妳就會更自然的浸淫在這本書的好。我覺得它讓讀者享受到的更是一個有關家庭(家人)的關係與建立的過程。我們認為家庭一定要有甚麼? 或是所謂的家人是甚麼? 這四個毫無血緣關係的兄弟,四個完全不一樣性格的人,已經建立好的四種不一樣的生活基礎,卻在這本書中讓我們看到甚麼叫做家庭/家人的愛與連結。那種描述是真的讓妳會深深感動在心裡,迴盪很久。
然後我想說,這本書讓我更了解男人的溝通跟腦袋,跟女人的真的差很多。在這間男生宿舍裡面,每個人都不用把話講清楚,只要把deal講清楚就可以存活了。這次你洗碗,下次我煮飯,這禮拜你洗衣服,下禮拜我除草。所有人都很討厭去超市採買? 那就大家一起去!他們四個男人+男孩相處的點滴,真是讓人噴淚又噴笑。
所以,一個好的故事主軸、一個好的人物勾勒、一個好的愛情故事、一個完整的中心價值的描寫,無疑構成一本值得一看的好書。五葉全灑。去看,好嗎? 別猶豫了。
然後補充:boat building的事業實在太令人期待了。我也好想去他們工作室參觀一下。書中的兩隻狗,已經不只是狗了,讓人真想去弄一隻來養。Anna的red sauce也太吸引人。Cam跟Phillip幹架,搞得全身是傷,最後Cam跟Anna說:That felt good, too.有一種眼眶發熱的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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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大量劇情還有無限腦補,慎入。
《水岸綺戀》的人物介紹方式總算沒那麼擁擠,大哥坎默隆與社工安娜的愛情故事之外,可以看出另一對是伊森和葛蕾絲,這一次介紹方式比較不著痕跡,不像旅店或新娘系列,一下子就把所有人馬全部搬出來。主要劇情環繞在3+1個兄弟還有雷爸爸這個靈魂人物身上,但是我覺得不公平,史黛拉媽媽的回憶要多一點,她也是很重要的存在。
好不容易人物介紹比較不那麼過火了,我就是貪心又不滿足,眼前看著坎默與安娜的戀情,內心期待的卻是菲力浦的故事。據書中簡短回憶,菲爾似乎年輕時曾出賣自己的身體換取毒品?這裡有陰暗的一面,但是他也會變成住在巴黎某個閣樓上的雅痞皮耶,所以我好奇他的另一半會是怎樣的人,他們會如何分享過去?伊森沒有不好,只是目前給我的感覺像個溫吞人,發生衝突或者有事件時,他老是趁眾人不注意的情況下,安靜退場?這太龜縮了吧,不過我也喜歡他身邊的寧靜與沉穩,坎默不也說,他都忘了伊森多有耐心,他多感謝爸媽送給他這個弟弟。說一說,我好像也開始喜歡靜默寡言(?)的伊森了,葛蕾絲趕快行動,把這顆萬年不張嘴的河蚌抱回家煮蛤蠣湯,他會吐出珍珠的,然後我們再來看看賽斯對於「哥哥與自己喜歡的年長女性在一起」這件情事上的成長。
嗯,賽斯現在還太嫩,發言權方面輪不到他當老大,也比較不用做(大人們的)事,所以目前表現就乖乖像個十歲小男生,扮演所有該有與不該有的作為就好,剩下三位自有個性的英俊高大壯丁,依時間看場合,輪流當老大,命令調度指揮分派還有折磨另外兩隻兄弟,然後不忘丟一塊骨頭讓賽斯到旁邊磨牙,畢竟他還在長牙齒,哈哈。這份「回到這棟房子」重新適應與彼此磨合的3+1兄弟情,實在太好看了,都可以超越男女感情了。
三個大男人不知道該怎麼教導一位正值十歲,既憤世嫉俗又牙尖嘴利還喜歡惹是生非的小鬼,但是他們清楚知道,既然雷爸爸發話了,這個小鬼就是昆恩兄弟的一份子,那麼所有的「家族事」,他都應該算上一份。煮飯家務他要輪流做,打架鬧事他要有陣營,商場採購他得去,造船事業他必須有貢獻。
所以賽斯有責任訓練小狗的吃喝拉撒,還要負責給兩隻狗洗澡,洗碗時打破盤子那是他折磨兄長才有的特權;此外,他要努力隱藏煮螃蟹帶來的亢奮情緒並且表現出那很噁心;而在未來可預見的時間裡,和三位兄長組織家長日陣線聯盟會成為他的常態活動,特別是別人找他麻煩的時候。因為他太矮又太瘦簡直像隻猴子,無條件接受狒狒哥哥們買給他的棒球帽、運動衫、牛仔褲還有一雙該死的運動鞋,是理所當然,萬一他長得太快,狒狒哥哥們會喪心病狂地考慮餵他吃一些會長不高的健康垃圾藥丸;至於他講話沒禮貌會爆粗口又有不交作業的惡習,因此忍受在桌面下被人踢腳是必須,有人盯著他寫無聊的報告是一定,還要被迫聽一些更粗俗的對話,但是他不可以講,除非他學會看場合說話並且懂得更多的禮貌;最後,既然賽斯的繪畫能力看起來似乎比幼稚園的塗鴉好看太多,那麼在船廠牆面上掛幾幅昆恩兄弟製造的船隻素描吸引客戶,就是他的工作。
賽斯不介意完成這些規定,可是他喜歡假裝他很不情願。
歸屬感,很好。除了和小狗愣愣趴在地板上睡覺方便培養彼此的歸屬感之外,賽斯也開始相信自己就是昆恩兄弟的一份子。坎默在認識或教導(?)賽斯的同時,也重新認識自己──過去的自己還有現在的自己,所以每個人才會對他說「就像照鏡子一樣」XD。坎默當年要偷雪佛蘭以便開車到墨西哥生活,賽斯現在想要搭公車到佛羅里達自己過活,他們只求不要再回到原生家庭;坎默告訴賽斯,我們還要住在這棟大房子,哪裡都去不了,結果發現這也是他現在的處境。操,真他媽的太棒了,誰想出來的。
修理房子坎默拿手,要重新粉刷整棟住宅也沒問題,反正他有無限的精力,既然無法在各大洲的交通工具比賽中追求冒險與刺激,對著屋子敲敲打打正合他意,造船的想法他生不出來,不過造船的工作他可以接受,賽程的確可以轉為偶一為之的副業。
家務事會要了他的命,不過喝泥漿咖啡、吃烤焦吐司、穿粉紅色內褲、半年一次大採購也可以讓一群男人活下去,反正其他兄弟也要一起輪流,這麼一想他就覺得自己也就不那麼不舒爽了。
養小孩這回事,沒人會有完整的概念,不過他知道小男生身邊應該有隻狗,有頂棒球帽,有雙破爛球鞋和髒兮兮T恤,被同學欺負了,家長要幫他釐清問題,有機會拉攏幾個小毛頭放在一起,讓他們自相殘殺或者和平相處,偶而沒目的的和家人出遊,或者在庭院裡開懷大笑,然後被逼著寫功課,還有強迫接受昆恩家族的音樂教育。
創業,這是大事,更何況是「家族型」的事業。伊森有想法,菲力浦去考慮細節,坎默隆負責執行,並且像雷爸爸所說,一切按照坎默的意思進行XD。坎默找到合適的廠房,開始使用勞力把它建成船廠雛型,伊森有訂單而且也畫出船隻藍圖並且完成模型放樣,至於所有的文書處理、談判工作,就是菲爾的責任,儘管他百般不願意,但不知怎麼地他竟然談成了他想拿頭去撞方向盤的超級有利租約。
和女人攪和,這更是人生大事,剛好眼前有一盤確實是坎默的菜(會不會太剛好?哈哈)。男女主角形勢相當卻沒有血光四濺,可惜(喂)。沒,我的意思是安娜與坎默沒有讓我感受到諾拉筆下男女主角強勢權威(?)營造而出的那種勢均力敵或旗鼓相當的舊慣,例如《愛上火爆佳人》的美姬與羅根。所以用火光四濺來形容他們的情感,過於激烈,我喜歡剛剛好的感覺,比較偏像《下一個永遠》的三弟貝克特與寡婦克蕾兒,溫情卻堅決,而《水岸綺戀》這兩位主角又稍微強烈一點點。
兩個人都頑固到跟頭牛一樣,也都信心滿滿的認為「她/他很確定,她/他可以擺平他/她」。有冒險、賭博的意味,原則是不玩遊戲、不裝腔作勢、不做承諾,可是男人與女人在彼此的摩擦爭執中,就是可以找到調適(?)、互補(?),還有改變(?)、妥協(?)的部分,所以最後才會變成可以一起預見未來的情人。那些問號是怎麼回事。
加總起來,有昆恩家務管理備用金,昆恩造船公司創業資金,還有昆恩法律防禦基金(這件事大概要三集才會寫完),目前看來,「這棟房子」已經變成「家」了,是一家人是歸屬感,沒錯。
幽默,我的笑點太低了,又或者我欣賞諾拉的幽默,總之,書中對話常常讓我忍不住大笑,不論是尋常的家事聊天,或是兩人的爭辯吵架。例如:
坎默原本只是想要逃避菲爾寫信跟保險公司據理力爭雷爸爸的權益那股緊張感,因而自願前往購買啤酒,不料兄弟倆對話完畢,坎默卻傻在一旁思考為什麼原本購買啤酒的簡單計畫可以馬上變成採買食物的複雜清單。而後,面對收銀員善意詢問那一拖拉庫的食物「是要開宴會嗎?」坎默臉不紅氣不喘地回答「只是胃口好」XD,實情是他根本分不清楚什麼才算是「營養的」食物,所以就順手拿了很多他看了順眼也覺得順心的食物。
又或者一頓家族螃蟹大餐後,坎默和安娜為了賽斯該不該去看「專業的諮詢」,意見不合,鬧翻後,坎默擔心安娜情緒激動的情況下若是開車回家會有危險,因此提議一起去散步讓彼此冷靜。安娜直接回答:「我非常冷靜。不過你倒是可以去走走,直接(走)進海裡去。」潛台詞:你乾脆去死一死吧!
總是要有那麼一點點溫馨的靈異。雷爸爸,好久不見,我等你好久了,或許你初次現身和坎默隆說話時我有點兒嚇到了,還一度思考這本書的調性,不過,我很快就釋懷了,然後改為懷疑之後伊森或菲力浦的故事裡,是不是也可以看到你的身影,更勁爆一點,我都開始期待下一集可以換成史黛拉媽媽出來客串幾幕,諾拉奶奶,你再這樣寫下去,靈異都不靈異了。可是我還是喜歡。
觀察雷爸爸出現的狀況,有意思。第一次出現當然會嚇到坎默,可是雷爸爸卻是安慰(?)坎默說,先修好台階,然後事情會一件件跟著解決的。是的,房子。坎默,你得先把房子的事情打理好,把人(兄弟)拉回來屋裡,把物(有形食物或其他無形物)塞滿屋子裡的空間,然後才能開始解決問題。第二次是坎默做出選擇,放棄他心愛的國際船賽機會,雷爸爸以他為榮,然後說「接電話」。對,賽斯。坎默,你要開始正面處理賽斯的問題,供他吃飽穿暖有乾淨的被單睡覺不夠,還要有精神心靈方面的支持,現在或許碰觸不到,不過當個榜樣是個不錯的開始。第三次不一樣,坎默主動找到雷爸爸,因為他碰上一位淑女,這位小姐讓他好像有答案又沒有答案,或者是讓他不敢問自己答案是什麼,當然,坎默會把它找出來的。
這本書繞著雷爸爸、坎默隆、伊森、菲力浦、賽斯打轉,都是男性,雖然沒有血緣關係,但是父子情、兄弟情很濃烈(?)。三個分散的兄弟因故在家鄉重聚並且創立造船公司,從無到有,從分散到凝聚,就算三的圈圈裡多了一個身分不明的賽斯,他還是被納入昆恩家族新一代的一分子,因此他的天賦也是造船公司不可或缺的地方,故事中可以看出,賽斯的未來或許會成為畫家、設計師、繪圖者,走上藝術路途之類,有意思,還是創作,是我喜歡的諾拉。
糟糕,我好愛JustAnother童鞋形容的這種武當七俠兄弟情,嗯,再把旅店系列的《下一個永遠》拿出來複習,雖然斷頭,雖然第一集人物介紹太多,雖然被批評置入性行銷太重,不過第一集也寫出三兄弟分工合作,同心齊力共同創業的部分,雖然無緣再見續集,我依舊喜歡,反正剩下的我自行腦補就好。
如果在可預見的未來裡,出版社能夠繼續出版伊森、菲力浦、賽斯,或者諾拉的其他本小說,我會持續買帳的。
shouek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Chesapeake Bay aka The Quinn brothers seires 終於出版啦!!『水岸綺戀』是系列作的第一本-大哥Cameron坎默隆昆恩的故事;看坎默隆--一個衝動放浪不羈、熱愛追求刺激的浪子如何在346頁的故事中找到了自己生命的基柱進而從豬頭進化成人。
我喜歡Nora寫The Quinn brothers的相處狀況,從本來的各自為政後來真正有了兄弟情誼,就算沒有血緣關係也無謂,因為他們是一家人;整個文體是愉快的陽剛性十足、全書沒有壞人~~重點是在主角們的感情推進,其他鎮民的小奸小惡不會是本書的重點。坎默隆跟安娜從開始就爲彼此的魅力深深吸引,兩人的化學反應十分激烈就像是把鈉丟到水裡面一樣!我喜歡他們兩人都對自己的感覺十分誠實--包括坎默隆面對愛情的膽怯和安娜發現自己面對愛情的義無反顧
The Quinn brothers這四個充滿個性的男生比旅店三部曲那三兄弟有趣太多了,不論你有沒有諾拉不能症我都會推薦你試試看這本水岸綺戀。
因為是系列作的第一本所以其他配角表現也很吸睛,讓人會忍不住想看接下來其他人的發展啊!(手滑到Amazon去買剩下三本原文書了)
吉娃娃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下一個永遠 The Next Always》最美的那一刻,即為永恆。
這是一本另人嘆為觀止的文學作品,不論是在描述旅店重新翻整的樣貌,還是敘述貝克特和克蕾兒本身或週遭的人,都讓人感覺身歷其境,難怪作者會被譽為「美國人最喜歡的小說家。」
敘說伊麗時的那幾段文字,筆調輕盈,讓人可以感覺一位穿著十八世紀晚禮服的女子,在空中漫步,像是鳥兒般在空中翱翔著,並夾帶的淡淡的忍冬花香,輕鬆且愜 意;描述克蕾兒和貝克特之間的感情時,文字中夾帶著甜蜜的氣息,每閱讀一段都感覺像在吃巧克力那麼甜蜜;而到後頭快結尾時,文字的筆調變的強烈,可以感覺 貝克特為了保護克蕾兒那種氣憤感。
永遠有多久?幾百年、幾千年或是幾億年?一句如抽象畫般抽象的句子,該如何解釋?
永遠有多久?書名叫『下一個永遠』,是一句耐人尋味的書名,書中永遠的代表是在一個村鎮裡悠久歷史的建築物,旅店。這棟旅店,從輝煌到凋落,從戰爭到和平, 從冬天到夏天,屹立不搖的看著人事物的改變,人的悲歡離合,月的陰晴圓缺,而陪伴著旅店的是因某種理由而留在這的十八、十九世紀的女孩幽靈,她配伴著旅 店,在旅店中四處穿梭,留下淡淡的忍冬花香,等待有人創造下一個永遠。
永遠有多久?你我都說不定,但對我而言,擁有的那一刻,就是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