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a Ransom 丹娜‧藍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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茱莉亞˙昆恩還沒學說話前,就先學會認字,這就夠神奇了。她的家人覺得有點不可思議,是否正因為如此,所以她﹙A﹚閱讀速度快﹙B﹚多話,或者﹙C﹚以上 皆是。她除了創作之外,也花時間練瑜伽、種一種品種超大的小黃瓜、費心想一大堆爛理由說做家事有損她的健康;至於其他做家事的人,她表示不便代言。
TINATIN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本書我是去租書店租來看了,看完之後的感想是幸好我沒買~
柏家系列的書已經是每況愈下,果樹很好心地每本書都出完,其實Julia Quinn的文筆不錯,故事情節也很流暢,主要問題在男主角的背景設定,怎麼說呢?傳統上富有英國貴族世家唯有長子能夠繼承頭銜與家產,遑論次子與次次子也許能夠擁有一份豐厚的津貼外,職業上就只能選擇從軍或當牧師,貴族們眼高於頂也不屑從商。而本書男主角生活毫無目標亦無所事事,因逢適婚年齡家人也希望他成家安定下來,他也是先愛上女主角的出色友人未果然後才又愛上女主角... 很抱歉這樣的男子實在毫無吸引力~
最後男女主角又增產報國生了一拖拉庫的孩子,實在讓我有種無力感上心頭....
sorry,以上純屬個人觀感,請喜愛Julia Quinn的童鞋們多多包涵囉!
nonko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也是覺得這本比子爵之戀好看!!
而且雖然是傳統的灰姑娘故事,但是它會讓你想把它看完,
而且看得很順,
只是劇情不夠讓我心跳加速....也沒有太大的高潮迭起,
但二次的福利也不夠浪漫,
男主角要女主角去沐浴一下,因為她身上很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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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amw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應該是我買過最划算的書,因為我已經看了幾十次,目前也正在持續累積次數中。
會那麼常看這本書,其實自己也覺得頗驚訝的。
歸究原因,應該是新典刪到很短(讀起來很快),內容很快樂。好吧!!因為我很喜歡女主角的態度,最喜歡她為了男主角去做討厭的應酬事之後,然後就脫下鞋子赤腳在草地上奔跑;再來是她為了捍衛達明槓上原來的未婚夫、達明的哥哥─凱爾時,真是一個"讚"。
玫莉就像是大地的女兒,自然的精靈;達明是溫暖而務實的大地主人,愛土地,愛動物。他們真的是絕配!
如果說,這本書讓我覺得有什麼美中不足的話,那就是男主角的哥哥,女主角原來的未婚夫(玫莉應該不曾承認過他)。他跟他的情婦的故事太晦暗,他明明有屬於自己的一本書,怎麼這個也要寫在這理破壞、阻礙快樂的感覺呢?因為那些描寫,一定要扣一片葉子。
yaohui0528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雖說有家暴是件很糟的事
但在看這個故事時
要不是有過往的故事穿插其中
很難想像派奇會是這樣的男人阿~~
(簡單來說,他不像一般那種會家暴女人的男人,讓人想搥死)
但誰無過去呢?
年輕時無法控制自己的脾氣
因為害怕失去而表達強烈的佔有慾
因而鑄下大錯
但派奇也算是很有決心
深自反省而決定改進
不僅戒酒 去上課輔導自己
更學會改變並控制自己。
當然我還是強烈譴責家暴
但對於這個男人有心改進
並讓自己脫脫換骨
似乎也得給他一個機會吧!
畢竟..........誰無過去
特別是年少輕狂時
但重點是凱蒂願意
所以也才能破鏡重圓。
這本書寫得算是蠻溫馨的
很少看到MJP寫的現代小說
不管是男女主角在尋求復合的路上
或是女主角弟弟同性戀的弟弟
以及她媽媽與查理那段
都在尋求心靈上的解脫
讓自己的人生更完整
就某方面而言
也很有教育意義阿。
由 SandyofBrite 在 發表
The Delaneys 狄氏家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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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次系列 | 書名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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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cfeti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愛爾蘭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Nicole_Shi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只不過這本書的翻譯真的蠻不好的,
很多地方讀起來很拗口、卡卡的,所以扣了一葉。
此書男主角還蠻理性的,不會太滴桃,我喜歡這樣的設定,
他唯一一次的小滴桃很快就反省了,
反而是這本書的女主角背負了很多情感包袱,
所以她做了一些讓人蠻不滿意的事,
這些橋段讓人感到很沉重,
不過概括來看還不至於感到反感,
我認為還是值得一看的一本書喔~
天使的鼻涕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應該是個人比較不喜歡這種槍手的故事,可能牽扯太多
仇敵,會讓我看的心煩意亂。看這本書之前我被書的厚
度和排字的緊縮度嚇了一跳,比一般厚,排字也很吃緊
,看的時間就比較久。
因為對這種臥底的緊張沒有未來戲有點看不太下去,
怕影響心情,所以這本書我大概看到女主角發現了男主
角的身份之後,我就看不下去了 ,原諒我~
我怕女主角那種失望和男主角可能救不了朋友的心情,
讓我心情更糟,雖然我知道男女主角有好結果,
男主角也救出了朋友,但為求好心情。我還是沒看完。
不過,就前面精采的部份,我給四片葉!
hsumolly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在台中市文化局借的,作者與題材都不是我特別偏好的,但它應該是很完整的被翻譯的書,細節交代的很清楚,配角人物寫的頗為豐富可愛,最重要的是,作者把[信任]這個主題闡釋得很好
男主角發現女主角為女兒身時答應幫她保密,又怕對亦師亦友的老闆不義而苦惱;女主角想為父喪報仇,從不信任她的老闆到瞭解這個人,故事的進展令人動容
每次看到這個類型的小說就想到冰川京子的[荒野天使],喜歡這個氛圍的同學可以找來看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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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1948年出生於美國俄亥俄州,在俄州州大戲劇系畢業後於當地高中擔任英文、戲劇與演說等科目的老師,大兒子出生後成為專職母親。1976年舉家搬到紐澤西,與好友合寫當時流行的歷史羅曼史。第一個讀到這本文稿的戴爾出版社編輯立刻買下她們的書,後以潔絲汀.柯爾為筆名出版。菲力普斯覺得她找到了此生的志業,好友搬家後,她開始獨立寫作。
Cliotsai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時運不濟的女主角搭配天神般的男主角,非常典型的SEP。很多設定跟橋段都有她其他作品的影子,男主角的成長背景讓我想到銀湖春曉的男主角、好萊塢來的酒肉朋友就像天生萬人迷中芝加哥來的狐群狗黨、混亂還坐牢的結尾就像德州天堂。
處理得好的話,老梗也是可以很好看的,不過這本書顯然不是如此。結局實在太過混亂,把我的耐心磨光;整本書說教意味濃厚,四個基石讓人不耐;配角的故事很不夠味,感覺可以發揮可是草草結束………
這不是我會推薦的SEP,而且我真的希望她不要再寫電影明星了………@@
Cliotsai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SEP又來幫大家療傷成長了,不過這一本輕快得多,閱讀起來很舒服~~!雖然落跑新娘很老梗,跟著個陌生機車族到處跑、後來還摸進人家家裡,實在是誇張到不合情理,不過人都已經從婚禮上落跑了,可能真的理智斷線、無所不能。
前面一直讓我有小小夢想、天生萬人迷的感覺,不過進入島上穩定生活期後就不一樣了,這本書的女主角不再像女僕,男女主角之間平起平坐、勢鈞力敵,聲氣相通地偷吃零食,玩變態遊戲………^^;; 配角很多,也各自有問題要面對,但是讀起來並不累人,雖然我會希望碧玉跟邁克的戲份多一點,但是這樣的篇幅其實也恰到好處,讓人很流暢地讀完。
我很喜歡男二號邁克,坦誠真實、不卑不亢,個性很成熟,在羅曼史的男角中好像很少見~~男主角在SEP的小說中也算比較溫和內斂,可是這也許是因為SEP並沒有著力在描述他的創傷症候群,感覺他應該病得不重……XD 反而是對減重、節食的描寫比較深入,看男女主角快被減肥餐逼瘋了真的很好笑,我也喜歡女主角愛吃垃圾食物、不在乎變胖的態度,很可愛!
這是一本恰到好處的SEP,五葉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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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SandyofBrite 在 發表
黛安柏瑪(Diana Palmer)擅長寫西部牛仔的故事,直到2009年仍有相同主題作品出版。她1946年出生在美國喬治亞州,成長過程直到現在,都居住在此州。她與丈夫認識五天即閃電結婚,並育有一子佈雷恩凱爾(Blayne Kyle)。
goodgirl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書簡介太少看來不如何 確非常好看
男主角小時候被舅舅收養,他舅舅忙於事業,而使男主角從小缺乏疼愛,加上女主角的的父親是他舅舅的職員同時又是好朋友常進出他們家,同時女主角被他舅舅疼愛,而讓他非常受傷害鄙視女主角是貪求錢財,,,,然而他舅舅知道女主角常到他家的原因是因為女主角非常愛男主角關係,故遺囑中給女主角一少部份股權要他們兩結婚,這使得男主角決心娶他人 ,並且對女主角說了難聽入耳的話,,使得女主角離開故鄉在異鄉有很好的成就,,,, 男主角結婚一個月妻子就跟新情人離開往後嫁給第二任老公 後多年死亡留下一個女兒被送給他依律師所說是他不曾知道是他的孩子,他在女主角離去時後迷茫他曾對女主角的不確定的感情 及後來才知道女主角非常愛他,使他非常懊悔自己對她的傷害及想念她.....直到兩人再次相蓬 故事再見高潮非常好看給予五個楓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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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雯雯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是本讓人看了很開心的書
圍繞在失憶男主角身旁的.
是一位愛講成語卻老是講錯字的女主角.
一群年老卻總是幫倒忙又無比可愛的老人家.
還有好幾隻超有個性的古椎家畜.
可想而知.在這群異類當中.只有男主角最正常了
當帥帥男主角遇到這群講不通的對手時.
會發生什麼又好氣又好笑的事件呢?
相信我.
男主角沒有因此發瘋.
真是讓人佩服不已
godzill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還有希代柔情系列的版本。作者已經粉久沒出新書,也沒有像其他外曼作家那樣架設個人網站,不知道她近況如何?她寫的粉好的說……
安納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麥山雀(凱莉)是我看過的最奇特的女主角。紅髮碧眼,聲音甜美,面有可愛雀斑的她,是個純真美麗的山村小姑娘。她除了懂得一點草藥和醫術,還會釀酒、做雪撬、拉動聽的小提琴。她槍法、刀法神準,可以自個兒生剝熊皮。雖苗條籤細,卻力大如男子,可以揹著受傷昏迷的男主角鮑斯迪回家。你最意想不到的是,她的寵物是一隻純白的狼,牠叫麥大汗!
哪個朋友或哪裏需要幫忙,麥山雀都會義不容辭,馬上出手。她鼓勵邦妮積極減肥,幫忙撮合她和麥克。她又憑記憶去幫忙教曉三個新朋友釀酒成功,讓年輕人得以謀生。去參加宴會時發現廚房著火了,馬上潑水灌救,卻原來主人家的三個廚子喝醉了,打扮得像公主的她立刻捲起衣袖做菜。直率的她對抗污衊老公的三姑六婆,還有色迷迷的花花公子言詞辛辣,還以顏色。她不懂社交禮儀,經常有驚人之舉,還直呼公爵名字。還有還有,她幾乎不會讀寫,為了斯迪,在短短時間內秘密學會讀詩,毅力驚人。她聰明、機智,利用被單繡成圖案,讓斯迪發現它指示的意義。
除了男女主角不時的精采的言詞較勁外,還有不少爆笑場面和對白,請看:
山雀對公爵說:「你就是公爵?」「大家排隊去看的那個傢伙?」他點頭,她就握著他的手猛搖,然後想起斯迪說要對公爵格外有禮,於是伸手像對朋友般的拍著他的背,對他說:「我聽說你是個主(爵爺與天主皆為Lord) ,但你不是我的上帝,我會對你很好,但我不用對你哈腰躬吧?我不能這麼做的,你知道,公爵先生,因為除了對上帝,我是不彎腰的,而你又不是祂。」
斯迪幻想重逢的畫面如何如何浪漫,結果他是四腳朝天,身畔躺著一隻死熊,凱莉站在山頭……。
山野小姑娘到了斯迪家,鬧了不少笑話,非常搞笑,把斯迪的壞祖母給氣得鼻孔都出煙了,令斯迪不禁竊笑不已。
對於斯迪,山雀遠不止前面說的這些。因著她的愛、她的細心照顧,斯迪的自閉受虐妹妹慢慢好起來,讓斯迪感激萬分。山雀還讓斯迪把內心那個受虐的小男孩釋放出來,打開心眼,懂得如何去愛和被愛,以及愛能勝過一切,比金錢重要得多。她又勇於向斯迪的狠心壞祖母對抗,但又教會他寬恕親人,正如山雀自己寬恕她憎恨多年的父親那樣。
結局時,我心中不禁與斯迪齊聲說:「我愛妳 ,麥山雀!」
CHENG-CH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這...身為范特西忠實觀眾的CC,對這本書...竟然看不下去。
很努力的看了前面,想說...這個女主角怎麼蠢成這樣...(我知道妳是精靈...但,精靈的天真和愚蠢是兩回事)。
男主角...唉...沒辦法喜歡他,覺得他是某種受害者。
寫這篇文時,已經有點喪失記憶了,不過大概覺得就是這樣吧...。
原發表於 2003/3/1
godzill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鮮蹦活跳的女主角、爆笑+火辣的情節,rebecca獨樹一幟、渾然天成的幽默,字裡行間充滿原始的爆發力,她是我的必買作者!這一本應該是我第一本看她的書,可謂頁頁精彩。可惜她1997年後再沒其他作品,是轉了筆名還是其他原因?
由 fannie 在 發表
elsiebell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3.5葉以上,不足4葉ㄅ
我覺得茱莉‧安‧朗恩的文筆很好
角色間幽默的個性與對話,讓這簡單的故事變的有趣
蓓嘉熱血又開朗的個性非常討喜,是目前我心中2008年的最佳女主角
蓓嘉與克龍之間相處的對話真的非常好笑
不過有些缺憾...
感情的部分真的有點太過薄弱
與壞人蔻蒂最後周旋攤牌的過程為免也太沒有困難度了
最後克龍回頭繼承公爵爵位的決定也沒有交代
但是大致上,還不錯喲~
Nicole_Shi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大概3.5葉吧。
這本書的步調起先還挺輕鬆幽默的,
但從中後半段開始有漸漸沉悶了起來,
且兩人的第一次其實有點隨性,
我覺得可以再多一點火花、挑逗、誘惑、激情的。
可能重口味的書看多了,這方面的胃口被養刁了。
不太滿意整本書的後半段,尤其是克龍取回爵位之後,
好像有點變了人。
不過若輕鬆一點看的話倒是可以不計較那麼多的,
是本閒暇時可以一看的書。
Enyapa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值得一看,不需花太多心思的歡樂版羅曼史,令我開心的一晚忘了時間熬夜讀完,沒人令人咬切齒的惡人,只有一個被愛所傷的公爵夫人及一對大笨盜。最後皆大歡喜的結局,連惡人也改頭換面。當我看完一系列的暗夜獵人系列,整個人都被黑暗與悲傷包圍著,這本「落跑公爵」真帶我重新走回陽光中。
kfang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對於一個新的外曼作家,這本書的確不錯
讀起來不會令人想放棄
只是角色的設定有點老套
還是可以看看的
corni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劇情流暢的一本書
巧合多多,因果環環相扣
角色塑造也很鮮明
即使是壞人也很討喜,因為壞得合理
每個角色我都喜歡
甚至是不擇手段爬上貴族階層的公爵夫人
想到她曾經真正愛過男主角,以金盒象徵獻上真心, 卻又莫名其妙被遺棄,我就很心疼呢
伊斯頓爵爺也是個有趣的角色,不論他突然愛上蓓嘉,吟詩作對或是被洗劫,都塑造得有趣極了。他和公爵夫人的互動也非常有情有義,這兩個書中的壞人真的一點都讓我不討厭。
兩位主角的個性設定非常現代,相信在十九世紀初期是超級異數,克龍對蓓嘉的愛讓人羨慕,蓓嘉則一點都不是拖油瓶而非常有自己的意見卻不驕縱。
連蓓嘉的姊姊跟父母都非常令人喜歡,蕊蘭不是我以為會有的壞姊姊, 亨利爵士也很明理,他說服妻子要給女兒好歸宿而不是只要頭銜的那一段,也頗有現代開明父母的風範。
這麼多好,我怎麼沒有給五葉呢?
就是因為太多角色都太有特色, 所以顯得路線太多,刻畫得要深不深的。有些劇情的鋪排真的流暢到有些省略的感覺。。。這一點,應該篇幅再多一點可以解決吧
總之,我還蠻喜歡這種連壞人都討喜的書。。讀來輕鬆多了
由 fannie 在 發表
shouek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前半段平鋪直敘,後半段彎來彎去崎嶇難行。
女主角的外貌美如天仙,但沒辦法讓她在演藝圈平步青雲;男主角身為希臘裔商業鉅子,原本是要來勸說女主角與他的堂弟分手,沒想到自己卻愛上了她,莫怪自古紅顏禍水 :P
剛開始艾莉克思對尼古拉的追求拉鋸戰還蠻有意思的,沒想到中段就來個頭部創傷...撞到頭麻煩到醫院去做觀察好嗎?腦傷很麻煩會有永久影響的~ 中間的幾乎懷孕梗真的讓我一頭霧水,最多一個禮拜就著床再流產??進度未免太快。感覺只是要找理由讓男女主角產生誤會然後分開一段時間而已~畢竟還有半本書的篇幅在,與其這樣不如直接寫失憶好了...等等,她有寫失憶!
全書唯一的福利戲其實是強暴戲,而且男主角在書末才承認自己有做過,真是個大豬頭啊~~~如果全書有甚麼教化作用的話,我想就是不要跟一個腦震盪觀察中的男人共處一室,除非你是護士他是病人兩個人在醫院。
瑋瑋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是一個有錢的希臘帥男人和金髮美女演員的故事。
男主角又帥又有錢,女主角則是人美心善,
二人在一起後,也確實過了一段甜蜜戀愛生活,
但是男主角卻質疑「妳是不是因為我有錢,才跟我在一起的?」
這就是有錢人的煩惱 「妳到底是愛我的人? 還是愛我的錢?」
哎,我也好想要有這種煩惱喔!
每次有這種劇情設定時,我都忍不住疑問,為什麼不能既愛你的人,又愛你的錢呢?
如果是我,我一定不在意你愛我的錢……因為我也愛我的錢呀!!
難道愛上窮鬼就一定是真愛? 這種現實的考驗,真的很難說…
故事後半段有一個狗血的梗,略瞎,導致二人誤會爭吵分手,當然最後一定會和好...
瞎梗也是梗,4葉就給這個梗。
keir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個故事是一個極為通俗、極受歡迎的設定:富家女愛上窮小子。富家女萬般迎合,只為了能跟窮小子在一起,但窮小子有他的尊嚴,無法接受為了錢低聲下氣,經歷了現實的磨難,在短暫的婚姻之後,兩人走向離婚之途。而在此之後,窮小子受貴人相助,飛黃騰達,成跨國企業的負責人;富家女卻因父亡母病,家產散盡,努力工作以求溫飽。
作者敘事流暢,運用極多的場景及對話顯示男女主角的不同之處,也讓讀者明白角色的性格。劇情相當多變,從相遇、結婚、離婚到重逢,佐以女主角家庭的巨變,男主角的事業及感情,起伏不斷毫無冷場。本書所呈現的情感相當濃烈,福利情節也與此相襯,火熱激情。
那,為什麼評價不高?主因在於男女主角個性的設定。
在故事開頭,女主角因家境富裕,較為天真驕縱,但絕不到蠻橫的地步。事實上女主角一心所做的,只是想盡辦法說服男主角,證明自己的愛意,對於家人的不諒解也是努力化解,對男主角十分維護。遭逢家變後,毅然決然承擔責任,不斷工作進修,最後擁有自己的事業。女主角最大的缺點,就是眼光不佳,看上男主角,愛到卡慘死。
男主角心高氣傲,把尊嚴放在感情之前,作者想讓要呈現男主角懷才不遇的處境,但我只看到他偏激的個性。男主角看不起女主角的錢,說話總是夾槍帶棍,語多諷刺,把氣出在女主角身上,看不見女主角的付出。更過份的是,在女主角母親生病時,要求女主角在家人及丈夫之中二選一,在女主角表示不能拋下母親時,男主角跟女主角離婚了。
久別之後重逢,男主角已是成功的富豪,面對自立更生的女主角,說話依舊十分刻薄,在倒數第二章仍是如此,若這是出自於愛,只能說不如不愛。唯一能擔當男主角的表現,就是在床上情不自禁又不遺餘力,床上床下一對照,男主角無疑是個豬頭。
讀後心得到此,結論如下:
1. 若是妳喜歡痴情女與豬頭男,此書定會讓妳愛不釋手,看得眼泛淚光。
2. 若是現實世界真的遇上這種男人,快逃吧!
由 fannie 在 發表
Helen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光看這本書的內容,就可以推測應該是作者很早期的作品,個人印象中的羅威爾是光看她的故事敘事,即使沒給我羅曼史內容,我也會看得很開心,但這本書完全不存在這種感覺。此外,這本書所傳達出的男女不平等情況又惡劣到讓人覺得當年女性真的太可憐了,我覺得這並不是豬頭男不男的問題,而是在書裡存在的視角觀點,不管是女主角對自身的,還是所有男主角為自己辨護他為什麼對女主角毛手毛腳與態度的理由,看起來還挺像現在社會新聞裡面性騷擾的人渣會講的話...,然而他卻是男主角。也許就像莉莎克萊佩講的,當年很多作者都受社會影響而有厭女症吧,如果按我個人的喜好,這本應該是1.5葉,但考慮到它給我一個看到過去很現實的部分的管道,所以加了一葉,如果對研究社會學相關有興趣,這本倒是可以當個材料。
LovingWei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是一本情節單純的愛情故事,可以輕鬆閱讀,由於男主角華強斯是寶石採礦者,書本詳述許多鑽石知識。三十歲金髮棕眸的費蕾碧,從不知生父是誰,從小循規蹈矩,當她十八歲時,母親要她嫁給年齡如父的大學法文教授,小女孩長大成為熟女,前夫不斷勾搭女學生,終於在蕾碧二十三歲離婚。這段婚姻最大的好處是她能看懂西班牙、葡萄牙和義大利文,還有一口流利的法文。因為法文,使她認識只說法文的辛傑瑞,他比蕾碧大五十歲,是實石採購收藏家,他調教蕾碧成一個成熟專業的大自然珍品收藏家。如今,傑瑞去世,她可以自由選擇兩樣珍品及收藏品拍賣交易頭百分之五傭金。強斯到收藏品拍照現場與蕾碧相見時,英雄救美,救她逃岀傑瑞孫子辛陶德的魔爪。
蕾碧看到黑髮銀綠眸的強斯,從此兩人相戀。蕃碧的家族有一座廢棄礦坑,一向由長子或長女單獨繼承,因為蕾碧母親是雙胞胎姊妹之一,祖母是在車上分娩,抵達醫院已分不清誰是誰,決定礦權由兩人共同繼承。母親的產權由她繼承,另一半由移居澳州阿姨的女兒繼承。強斯和蕾碧相約去探戡癈礦場,兩人感情日漸加溫,當地震使坑道口被土石封閉,強斯深覺蕾碧是他等待的女人,開口求婚,相約回家後舉行婚禮。故事中的對話幽默風趣感人。
當開始籌備婚禮,強斯長姐如母的姊姊葛莉從澳洲來訪,一方面很高興恭禧兩人,還告知蕾碧一件驚人消息,強斯在一場撲克牌賭局中從表妹施雅手中贏得那一半礦場股權。蕾碧傷心欲絕,以為強斯是為股權娶她而非真愛。最後證明強斯在第一次看見她就一見鍾情,願意放棄礦場,讓蕾碧擁有百分之百股權。他對蕾碧說:"別叫我放棄妳,因為我不能也不會,我終於體會到什麼是愛,也永遠不會放棄那份愛。我愛妳,蕾碧。"你不會失去我的愛,強斯,因為我會永遠愛你。"兩人深情告白,非常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