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herine Stone 凱薩琳‧史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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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妮爾.斯蒂(Danielle Steel)是全美最知名的作家之一。 她一共創作了84本小說,在47個國家以共28種不同的語言發行,印刷量超過590萬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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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le010185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兩個掙扎的,千瘡百孔的心靈綿密地被串連起來,在大時代的氛圍之下,兩個陌生的靈魂從了解到貼近,跨過誤會、別離等,終於回到了最終的「家」。
蕾維爾阿姨總是很有說服力地討論「愛是永不止息」的這件事。這本書並不是討論前度男女朋友(ex:甜甜的苦),或是前度夫妻(ex:走過往昔),而是一個患難伴侶,攜手經過風風雨雨之後,得到最深沉的摯愛。而在學會「愛人」的同時,原本都處於「社會邊緣人」的男女主角,都為了摯愛的對方,學會與對方,與朋友的相處。這場「愛」的習題,毋寧也是一場療傷課程。
因此我的看法有點與天空大不一樣:男女主角一開始也許不是soul mate,但經過磨礪不斷成長的依玲,已是威爾所不可或缺的伴侶了。而年輕時的畢嘉岱小姐,也許在當時,可能無法欣賞威爾的好吧。人,都是在某個適合的時間點,遇到對的人。
所以依玲是真的很幸運,在離開禁錮的房子時,她遇到的是朋友般,愛作夢的葛林,先讓她對於「人」的相處開發出她的潛質。當依玲在回憶她與亡夫的相處時,葛林的回答令人感動:「依玲,妳必須學習不要去擔心不重要的事,真正重要的是妳內心善良。」兩個人的相處或許平淡,但對當時的依玲來說,葛林確實是最好的避風港。只是在失去了葛林這個避風港時,她遇到了外表沉靜,實則內心澎派的威爾。從小匱乏「愛」與「友情」的威爾,不斷飄零與闖蕩。一方面他是積極努力的,一方面卻不斷自我否定與掙扎。出獄後與被誤為嫌疑犯時,他的內心一直苦於「根本沒有服刑期滿這回事;刑期永遠沒完沒了。」卻忘記了自己早已不是當年的那個男孩,而是自己心牢囚禁了自己。(不知道為何想起了SEP的男主角們……)很幸運的,本質是開朗的依玲,遇到了積極振作的威爾,兩人的相遇,非常實際又不浪漫,卻是越陳越香的深摯情感。葛林是像朋友與兄長的丈夫,而威爾就是情人與好爸爸的甜蜜丈夫(還有一點點的「兒子」情節),雖然兩個人非常巧地都大依玲五歲,但就像她自己說的,兩者是不能比較也不會被替代的。
喜歡威爾與依玲的家書,也喜歡威爾告訴孩子們敵方的日本士兵:「他們也是人,就跟你和我一樣。」成長過程中,務必要先了解什麼是「人」的價值,才能愛人與被愛。這點威爾真的非常棒,並未因戰爭失卻人性,因此即便遭受腿傷與創傷症候群的侵襲,他也能因依玲的摯愛獲得療育。
這是一個貼近六十年前的戰爭,一個學習成長與學習愛人、照顧人的故事。雖然寫的是祖父母輩時代的時空背景,含蓄卻擁有豐沛的熱度,值得再三品味的經典!
thousor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應該是The Hellion 英文名套錯了
如果管理看到請修正
這本書在原文作者書中評價不高
這個作者的筆下都是溫吞水
寡婦鰥夫,三角戀
我不是很喜歡
哎
我鬱悶的為了這個簡介跑去看甜甜的苦 bittersweet
以下評bittersweet
then 火冒三丈的想掄牆,第三者第三者,怎麼都是第三者,真愛最初的愛了不起!!???
eric優柔寡斷,看著鍋裡吃碗裡,開頭就描述他老婆nancy漂亮tender 身材一級棒,他上了還上
然後最初的愛maggie回來了,okey,一個電話就讓他神魂顛倒
then 爬牆!!我去!
maggie還理直氣壯,開頭剛死去的老公philip怎麼怎麼好,然後怕孤單終老,然後看到想像中的禿頭啤酒肚eric風度翩翩,熊熊把人家當feast
我勒個去,我喜歡的妹妹的簽名
a novel without romance like a child without innocence.
想引申一句,a hero/heroine without any conscience could totally destroy a romance
憑記憶寫的,感覺這個“作”(zuo就是沒事找事,非要撒狗血的意思)者的這本書非常三關無下限!
*原文以簡體字發表,已修正為正體字。
Enyapa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看完這本書,我一直盯著書名發呆。"甜甜的苦",這本書的書名真的好貼切喔。
梅琪是個40歲又有個已讀大學女兒的寡婦,要我早許多年前還是未婚少女時,打死不會看這本書,幫幫忙那就好像在偷窺我老媽談戀愛一樣,而老媽是不該談戀愛的,只有十幾二十的女孩才適合風花雪月的日子。
蕾維爾史‧賓瑟的書,是我近年來迷上的。我發現她的男、女主角一定有些許生活歷練,多多少少嚐盡人生的酸甜苦辣。作者在描述梅琪與瑞克舊情復情,而內心不停的掙扎,而同時瑞克向來自私的妻子,在瑞克要求離婚時,使出的最無想像力也最常被使用的賤招。這些真的不只是劇情,其實也是真的很能發人醒思的。那就是,如果妳是梅琪妳會怎麼做?如果妳是瑞克的妻子,只習慣都市生活,且恨透鄉間生活,妳會怎麼做?真的厚厚的一本書,真的讓我看的好過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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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過33本羅曼史、女性小說與一般小說的黛博拉‧史密斯是位作品暢銷全國、屢屢獲獎的作者。1996年的《我心已屬》(浪漫新典99)榮登《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目前至少有250萬本書行銷全世界。她稱她的書是「南方人家宏觀的浪漫故事」。
夕照殘桐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a88151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覺得整本書普普耶,是因為小編出版前說的插曲我才去買這套書的說,看完之後有點後悔,以後買書還是看作家比較保險,我對fannie同學寫的閱評很有同感,書中超多的場景敘述,再加上第一人稱的主角變來變去,一章是男主角,下一章又變女主角,看這套書要很有耐性,建議同學先租來看看吧!上下冊是包在一起的,買也要一起買,看完之後讓我覺得是不是故意要湊成兩本,才有這麼多場景敘述阿....
iread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買到一本二手書,
"我心已屬 "文字感覺與德瑞莎.薇爾的"去年夏天"類似,很恬淡又帶點哀愁
唯二可惜的是,書末安排麥特的生父問題頗為狗血,
另外男女主角純情相思的時間也長得不可思議,
有些誇大,如果能刪改這些情節就更棒了.
ginling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非常喜歡.我不知道現在哪裡還可以找到這本書,但我很喜歡.很多書,最初看的時候就只是租過就算的,可是過了一陣子還是對故事念念不忘的時候,就會想買回家,但那時可能就有點難買到了.即便是英文版,書店也不一定有.上一篇評論的姑娘買到真是好幸運.
已經有很多人評價這本書是很感人的.而我最喜歡的部份是他們小時候那種一對小密謀者的情節.當然可蕊是帶頭的那一個.很合理,隆恩終究是寄人籬下半大不小的人,半大不小是指年齡是青少年,但環境使他早熟,內在早已是大人一般.這也使他們分離多年.當年如果他就只是一個傻里瓜嘰的小鬼,腦袋不要像大人一樣世故,轉個幾千轉,不要想那麼多那麼深,不要去揣測大人的可能反應,就不必拖著小娃娃走天涯了.乖乖待在收容所等人接回去,也許也許早就修成正果了.
嗯,呆小孩有糖吃!
如果,有人現在還能找到書的,推薦你就賞臉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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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趁著剛剛看完Taming the wolf還燒燙燙時,先來灑葉子囉~
在官娘後面灑葉子壓力真大,因為她每次都點出重點,而起描述生動,實在讓我粉難下筆ㄋㄟ!
嘿嘿難得來抓官娘的包好囉~
女主角Marion 第一次從狼老大Dunstan身邊逃走爬到樹上又被找到之後,她編的理由不是熊把她追上去,而是 野豬啦。然後Dunstan問她,「那我們到處找妳、叫妳的名字的時候妳怎麼不應?」她的回答應該是「那是因為我被嚇到暈死過去、毫無知覺所以才沒聽到ㄚ」吐槽到此為止囉!
整本書大致上都仍舊保有Deborah Simmons 的寫作風格,充滿詼諧、鬥智、忠實的親情及火熱的愛情橋段。
老實說這本書我記憶最深刻的是Dunstan的狼嚎(出現的太頻繁了)及Marion的故作無辜樣,讓我頻頻笑場,如果要挑剔的話,我覺得最後Marion的uncle死的有點奇怪,說不上來就是情節有一點為了讓他死而死,安排的不是挺合理就是啦!
不過書本最後有提到愛德華國王命令其他6為兄弟之一娶FitzHugh的女兒為妻,讓我很期待這個故事喔!
P.S FitzHugh是「Wessex 之狼」Dunstan的鄰居兼仇人,Dunstan在返回Wessex時被遭FitzHugh收買的屬下捉去關在地牢。後來Marion向其他6兄弟求助才救出Dunstan,並除掉FitzHugh報仇。但是那個背叛Dunstan的屬下卻逃到FitzHugh的領地並強迫FitzHugh的女兒假給他,但是最後卻死在新婚之夜的床上!看來下一位被迫娶她的De Burgh要小心囉!!
cath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本書給個10顆星絕對不嫌多啦 ,女主角Aisley是在她父親死後,成為Belvry的女繼承人,(因為當時她的哥哥Nicolas被認為已經戰死於聖地),當時的英王Edward 命令她嫁給他旗下任何一位騎士,為了表示Edward對Aisley的喜愛及禮遇,他便邀請Aisley到宮廷並召集他的騎士來到宮中,由Aisley自由挑選自己的丈夫.但是Aisley並不感激英王如此做因為她一直以來都在幫助他父親維持Belvry,父親死後她也一直將Belvry治理得很好,她不想將它交給她未來的丈夫,共別說離開她的家園~但是國王的命令不可違抗,於是她便只能先入宮再想辦法.
Aisley對於自己的聰明才智一直都是沾沾自喜,所以她決定挑一個Edward不會同意的人作為她未來的丈夫,那個人就是Piers,素有Red Knight之稱,關於他的傳說會嚇死任何一位仕女,有人說他是一個吃人的惡魔,巫師,會黑色魔術,且生活在黑暗中,只要接近他的城堡的人沒有一個會生還~
Aisley打的如意算盤就是要Edward自毀承諾,因為Red Knight的確是他旗下的騎士之一,但是他絕不可能同意Aisley嫁給一位魔鬼吧!
起初Edward非常生氣與震驚,他當然了解Aisley的盤算,這時他的妻子向前在他的耳邊耳語一番後,他最後同意Aisley的決定~
這個轉折完全出乎Aisley的意料,她不得不進行下一步計劃,既然她無法反對這個婚姻,那麼就由他未來的丈夫Red Knight來反對吧!
再來就進入兩位主角鬥智的場景了—
人稱 Red Knight的Piers一直都居住在黑暗的Dunmurrow castle,堡內只有一位僕人,幾乎沒有燈光及蠟燭,村民也不敢踏進一步,總之Dunmurrow castle就是籠罩在一片黑暗的迷霧當中,雖然Aisley自許為一位接受高等教育的人,不會輕易地去相信一些毫無根據的黑色傳說,但是她的婚禮的確是在黑暗中舉行,整個城堡陰森森,沒有人氣,更別說她的貼身女樸一直神經兮兮的灌輸她一些黑色魔法及幻術之類的古怪想法,使得她的想法也漸漸開始動搖~
在本書中,男女主角前半部都是在黑暗中較勁及交流,倆人也都為對方著迷,每天固定的黑暗中的晚餐也產生越來越多的火花,幾個激情擁抱或熱吻都在為倆人的互動加溫,更是為後來真正的結合鋪路~DS那暗矇矇的真槍實彈描述真是令我佩服,如果男主角技巧真的如此,也難怪女主角性福的不在乎看不到丈夫的真面目了~~
本書進行到2/3時, Aisley終於使計成功,讓她丈夫無法在天亮以前從床上溜走,她才能看到枕邊人的廬山真面目,這一看之下Aisley整個魂魄都不見了,自己的丈夫竟是天下難得一見的美男子,那究竟為甚麼他寧願生活在黑暗中呢?他究竟隱藏了甚麼秘密呢?嘿嘿!請各位自己猜猜囉,講出來就沒意思囉!
書中其他配角的表現也不俗喔
例如: Aisley那位忠心又帶點神經質貼身女樸Edith(她在Maiden Bride裏的戲份也蠻重要的) Willie- Edith後來再婚的丈夫,Cecil – Piers唯一的貼身僕人,生性嚴肅寡言,Alan- Piers派駐在外的手下,也是促成Piers決定讓Aisley成為他名副其實的妻子的人(當然是因為忌妒啦)
Hexham-垂涎Aisley及Belvry的大壞蛋
Nicholas – Aisley那位突然生還的哥哥,冷漠自制
建議要先看The Devil's Lady再看Maiden Bride順序比較正確喔!
阿官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幾天前就把 Deborah Simmons 的【The Devil Earl】看完了。前面三分之一的節奏緩慢得讓我眼皮沉重,幾度想放棄,但是後面的三分之二看得很順利,連呵欠都難得打一個,因此搖頭晃腦扭傷脖子的現象不曾再發生。
女主角 Prudence 多年來一直和妹妹 Phoebe 住在康瓦爾鄉間,雖然不是貴族出身,但依舊受過良好的教育。芳齡已二十四的她向來認為自己相貌平庸,長得太高,膚色不夠白(至少不是英國淑女們的那種蒼白);加上鼻樑上架著一副近視眼鏡,讓她相信自己毫無吸引男人的魅力。當然,一直居住在偏僻的康瓦爾鄉間,合格單身漢本來就稀少,更別說擴展貧脊的社交生活了。
不過啊,這些都困擾不了她。她早就接受自己已經是個乏人問津的老處女(她才不是像她妹妹所認為的那樣嫁不出去,而是她根本沒機會遇見意中人啦),也很樂天知命。祖母過世之後,撫養未成年的妹妹以及維持家計的擔子就落在她肩上了。有限的津貼已經一點一滴的流失,家園也需要整修,如何是好呢?
她很快就找到解決困境的途徑了。寫作向來是她的興趣也是她的天賦,而既然擁有這方面的專長,和不用它來當作謀生的職業?而且還能自其中得到滿足與樂趣。她選擇寫哥德式小說,是因為自少女時期便對這類型的故事興致特別濃,這方面的想像力也特別豐富。她的處女作問世之後銷路奇佳。而真正打響她知名度以及為她帶來額外利潤的,則是她接下來所寫的那本小說。
刺激她寫作靈感的,不只是那座她花了許多時間冥思遙望、充滿各類神秘奇想、全心渴望一探究竟的 Wolfinger 城堡,更是那個雖僅有一面之緣,卻激發出了她無數幻想與敬畏之情的城堡主人──那個承繼了他祖先的「魔鬼伯爵」外號的 Sebastian Ravenscar(第十幾任的XX伯爵)。
黑暗、神秘、陰鬱、充滿邪惡的傳奇色彩的男人,活脫脫是她哥德式小說裡人物的化身。
只不過當她把他的模樣所激發的靈感運用在她的第二本書中時,她書裡所寫的那個掠奪無數純真少女並加以摧殘殺害的惡魔並不是他。但是當她的書上市並造成轟動之後,所有的人都“一口咬定”她書裡的那個壞蛋,就是惡名昭彰的「魔鬼伯爵」本尊!
男主角 Sebastian 自少年時期父親過世後,就一直在前一任的伯爵,也就是他的叔父的“誘導”下,過著放蕩糜爛的生活。好幾個世紀前他那個邪惡到不可救藥的、有“魔鬼伯爵”綽號的祖先將他妻子鎖在塔樓裡導致她發瘋,之後被她持刀殺死(應該說兩人自相殘殺,同時淌在血泊中),從那時起這座由十四世紀中旬的大修院所改建的 Wolfinger 城堡,就充斥著各種令人驚懼的傳言了。陰森鬼魅的氣氛,讓人不寒而慄。哥德式風格的雄偉建築,在滿是懸崖峭壁的康瓦爾孤獨地矗立。除了女主角 Prudence 之外,沒有外人敢正視它一眼,更別說渴望進入堡中一探究竟了。康瓦爾郡的所有居民們(包括倫敦的貴族們)都深信,Ravenscar 家族的腐敗邪惡血統延續了數百年,而歷任的伯爵放蕩不羈的行逕,只更加鞏固了這份讓鄰里居民們敬鬼神而遠之的傳奇。儘管 Sebastian 多半時候都在倫敦享樂,真正居住在 Wolfinger 堡的時間少之又少,但各種繪聲繪影的的謠言依然寸步不離地緊跟著他。
現任伯爵 Sebastian 在一場決鬥中殺死他親叔叔的傳言,數年來早已是人盡皆知的事。康瓦爾這些純樸又迷信的居民們不但相信 Ravenscar 家被下了詛咒,也毫不懷疑 Sebastian 刻意殺死親叔叔好篡奪爵位的說法。Sebastian 知道居民們對他的恐懼,他卻無意糾正被誇大的謠傳,更無意澄清他被抹黑的名譽。不只因為他了解再多努力也無濟於事,也因為他知道居民們的譴責和指控,多半都是其來有自──至少他玷污的血統和浪蕩狎縱的生活方式,這些全都是事實。
他弟弟 James 的突然失蹤,讓整個狀況更是雪上加霜。被牛津退學、在倫敦吃喝嫖賭並積欠了一屁股債的 James 為了逃避債主的追逐而來到康瓦爾郡,以為可以躲過哥哥的憤怒。但他沒想到 Sebastian 聽聞風聲之後很快地追到康瓦爾來了。在一場激烈的爭執對峙之後,James 憤然地在暴風雨中衝出城堡──並自此消失。這兩兄弟有涉及肢體衝突的爭執消息傳出之後,居民們全都猜測是 Sebastian 殺死了弟弟,並將他的屍體丟入懸崖下的大海。數天,甚至數週後 James 仍是行蹤杳茫,居民們更加篤定了這個說法。歷史重演了,居民們耳語著,年輕的魔鬼伯爵就和他同名的祖先一樣邪惡。他不是殺死了自己的親叔叔嗎,那麼在氣憤中扭斷自己弟弟的脖子然後將屍體丟入大海,絕非不可能的事,他們如此忖測道。
連女主角的妹妹 Phoebe 都相信是「魔鬼伯爵」謀害了 James(當時 James 和 Phoebe 已經見過幾次面,彼此都有好感)。唯一斥為無稽之談的,是咱們的女主角 Prudence。即使只有見過一次面,她打死都不相信伯爵是那種冷血屠夫。除了內心的聲音為 Sebastian 辯白之外,她也用理智去分析當時的狀況,而無論用哪個角度去看,Sebastian 都沒有殺死弟弟的動機,不管是不是處於憤怒中。可惜抱持著這堅定想法的人,只有她一個。連城堡裡的管家和廚子,都相信伯爵是兇手。
Prudence 的新書上市之後獲得壓倒性的成功,也為她帶來了意想不到的豐厚利潤。但她卻沒想到所有看過或聽說過她這本書的人,竟會把書裡的那個惡貫滿盈的壞人(主角),當作是 Sebastian 的真實寫照。在她決定利用這本小說賺取的津貼帶著妹妹到倫敦參加社交季,好為年輕美麗的 Phoebe 覓得如意郎君之時,她只知道伯爵人在倫敦,如小鹿般亂撞的心期待能與他再度見面;卻不曾預期她的生活會因此改變。聽見了眾人的謠傳,以為她書中的惡人主角是魔鬼伯爵本人,讓 Prudence 既震驚又惱怒,而且充滿罪惡感。既是造成可怕謠言的始作俑者,她決心利用自己剛竄起的知名度在各個受邀場合當眾澄清事實,鄭重表明她書裡的那個壞人只是她自己捏造出來的虛幻人物,而不是伯爵本人。
她捍衛 Sebastian,駁斥那些有關於他的惡劣謠言的意念是這麼堅定執著,相當令人敬佩和動容。
雖然 Sebastian 一開始也以為 Prudence 刻意把他寫入書裡,或至少是含沙射影地醜化他,但他的誤解很快地就在她誠實無欺的言談舉止中煙消雲散了。她公開為他的名譽辯護的作風,讓他驚奇不已。她堅持不去相信眾人都相信的最壞一面,讓他在充滿謙卑之情時,又痛苦地覺得有必要戳破她的信任和幻想。在聯手尋找 James 失蹤的蛛絲馬跡過程裡,他非但無法如願地毀蝕她樂觀的信念,反而發現自己原先認定已黑暗得無法救贖的靈魂,因她的存在而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歡愉與希望……
讀著這本【The Devil Earl】,讓我聯想起珍安的幾本攝政小說。不只故事架構類似,男女主角間的互動方式也頗有幾分異曲同工之妙。年近二十五的、戴著眼鏡的老處女女主角,姐代母職地撫養妹妹長大,希望能替年輕貌美的妹妹找到好歸宿。她利用寫小說的收入來維持家計,聰明機智又大膽,充滿冒險心,而且從一開始就幾乎完全信任男主角(儘管他有著令人膽寒和被扭曲訛傳的名聲)。不同的是,【The Devil Earl】的女主角不像珍安的那般頤指氣使(雖然我覺得她們頤指氣使的方式很可愛,但有時候難免惱人),也沒那麼伶牙俐齒,老是和男主角抬槓。這個女主角也很機靈沒錯,不過她知道何時該妥協和讓步,不會莽撞行事讓自己陷入麻煩裡。最重要的是,她「看見」並了解自己家人(妹妹)的缺點,有保護慾,卻不會盲目捍衛到近乎愚忠,這點讓我很滿意。我向來很愛珍安筆下的主人翁沒錯,更仰慕他們對家人和朋友的忠誠,不過不可否認地,有些女主角的忠誠感強烈到盲目甚至氾濫的地步了。【The Devil Earl】的女主角 Prudence 的感情和精力都充沛,卻又有足夠的理性來和它們保持平衡。她處事很積極自信,卻又從不挑釁和質疑男主角 Sebastian 的能耐,更不會想自他手中爭奪控制權。即使在順從地接受男主角的指令之前,她也絲毫不顯現柔弱,反而讓我感覺她用她的理性和信心帶給了男主角更多力量。
還有,作者對男主角的心態,以及他對女主角的感情著墨,描述得頗為細膩和深入。他從不吝於──或者該說作者不吝於──把他的感覺和思想透露給我們知道,裸裎他的內在,呈現出和他「魔鬼伯爵」的外號大相逕庭的一面。女主角無懼於他繪聲繪影的惡名,信任他的人品,確信那些和他有關的謠傳都是空穴來風(雖然一部份是有些事實根據啦);他對此的反應是:由一開始的莞爾、嘲謔,到接下來的詫異、惱怒,直到最後的謙卑、敬畏,每一種情緒都在作者的細心闡述下反射出來了。Sebastian 瞧見了 Prudence 隱藏在眼鏡下的、連她自己都不曉得的美麗與熱情,光是瞧見她沾著墨水的手都能喚起他的遐思,她輕咬著下唇搜尋寫作靈感的模樣總能引發他胸中的柔情;而逮到機會就摘下她那醜陋的眼鏡,更成了他最大的樂趣。
在 Sabastian 的詢問下,Prudence 坦承她只有在看書寫字的時候才需要戴眼鏡,但是因為每次把眼鏡拿下之後總會弄丟,所以她索性一直戴著,確定除了睡覺之外它沒有機會離開她的鼻樑。Sabastian 聽了之後將眼鏡放入他的衣服口袋裡,告訴她從今以後他會負責替她保管。有一次 Prudence 的妹妹瞧見沒戴眼鏡的姊姊時驚楞了一下,問她的眼鏡跑到哪兒了;Sebastian 當時拍拍他的口袋說:「在我這裡。安全無虞」。如此簡單的一句話,卻讓我莫名其妙的好感動。我說不出來為什麼,就是覺得比他問她願不願意嫁給他時還浪漫。
雖然這本【The Devil Earl】故事算平淡,沒太多變數,更沒有橫生枝節的戲劇化轉折,但男女主角頗得我緣,而目睹他們之間的感情萌芽茁壯的過程,讓人感覺們的相愛不只是一種肉體的契合,也是一種心靈的歸屬。而我一向相信唯有徹底相知和相惜,才能天長地久。Sebastian 也是這幾個月以來繼 Liz Carlyle的【My False Heart】之後,第二個有著“真正”放浪形骸的過去,卻讓我感覺他荒唐的行為在認識女主角之後已完全畫下休止符,並有能力保持百分之百忠實的男主角。
他們在倫敦再度碰頭時的場景固然吸引人,但是我最喜歡的,是他們回到康瓦爾之後的情感交流。Prudence 發揮她寫哥德式小說所具備的想像力,和 Sebastian 一起探索連他都不曾探索過的、已經存在了好幾個世紀的密道,不只經由密道發現了走私者,解開了他弟弟的失蹤之謎,而且還找到了一個刻意被封閉起來的密室──以及藏匿於密室裡好幾百年的東西。這個“東西”是什麼,以及他失蹤的弟弟去了什麼地方,我就賣個關子,不揭露謎底了。
如果你們看過書評,會發現讀者和書評家和一致公認這本書的性愛場面描述得很棒。嘿嘿嘿,的確不錯,無論是男主角的遐思幻想,前戲挑逗,還是真槍實彈的演出,幕幕都精采。煽情但不露骨,不會辣嗆得害人濺(鼻)血,但絕對夠火熱得讓你毛孔賁張,充滿對接下來每個動作的高度期待。以他們當時所處的環境所能開發的有限“資源”,卻還不只一次地就桌就椅就地板,算是很難能可貴的壯舉了^+++^
有一幕是男女主角在書房裡纏綿廝磨,Sebastian 將 Prudence 舉放在書桌上,她背對著門口,他則,呃,低頭鑽入了她的裙子裡。因為房門當時還半開著(他們雙手根本離不開彼此,更別說打斷做愛前戲而跑去把門關上了),所以他用她的裙子蓋住他的頭和上身,如此一來如果剛好有僕人經過就「看」不到他了(因為他身體的其他部分被書桌擋住了)。這一幕描述得粉讓人血液沸騰。作者無需詳加解說 Sebastian 在 Prudence 裙子底下做了些什麼“見不得人”的事,光是描述裙子蓋住他黑色頭顱的那幾句話,就已經勾勒出我最生龍活虎的想像力啦^+++^。
雖然歡愛場面不多,但質比量還重要,不是嗎?
對我來說,這本書最大的缺點並不是它前面幾章稍嫌慵懶的節奏,也不是最末幾章裡略顯不必要的拖延,而是 Sebastian 的弟弟 James 的“驚人”轉變。才失蹤了短短兩、三個月,回來之後卻完全脫胎換骨,由一個浮誇好炫並膚淺的紈褲公子哥,變成一個……呃,我說過要賣關子的,所以不能洩露他是怎麼的脫胎換骨法,只能說我認為這轉變太牽強了點,若是他失蹤的時間夠長,我也許會比較信服。
又及,最後的幾章裡 James 的丰采太炫了,幾乎喧兵奪主,凌駕過男主角的鋒芒。我知道作者有意強調 James 的成長與改變──而儘管覺得有點迅速和牽強,我還是頗喜歡這個煥然一新的 James──但在描述 James 歷劫重生後的“成就”之同時,作者似乎忘了擦亮男主角 Sebastian 的盔甲,使他在最後的幾幕略顯黯淡。不過當然也許是我太小心眼啦,不希望任何配角的鋒芒遮掩住男主角(即使只有短暫的片刻都不行),吹毛求疵過度所致。
此外,James 和 Phoebe 這一對戀人吸引不了我,我甚至很懷疑蛻變之後的 James 如何有辦法忍耐那個任性自我,除了長得標緻之外一無是處的女孩。是我個人的偏見吧,有 Phoebe 出現的每個場景都讓我很惱怒,巴不得她從書本裡永久消失。當 James 還是個游手好閒、債台高築的紈褲子弟時,他和 Phoebe 在一起還顯得比較登對。失蹤後歸來的他改變了太多,Phoebe 卻依然是個被寵壞的孩子,雖然她本性不錯,但行為表現真讓人吃不消啊。誰知道呢,也許 James 就是愛她這個調調,愛她的依賴和孩子氣;畢竟她還很年輕,還有成長磨練的空間。
雖然喜愛程度比不上我對高地人、吸血鬼及 Connie 的,但我認為這本【The Devil Earl】,仍是部相當有可看性的作品。
和【The Devil Earl】有關的書還有幾本,我最感興趣的是【The Vicars Daughter】。禁不住書評家們對其讚不絕口的誘惑,加上故事設定頗對我的胃,因此已將這本行情極高的絕版書列在我的挖寶計劃裡頭了。
她的那套以中世紀為背景的「De Burgh」家族系列,也相當受好評及推崇。叫獸好像看過喔!我正在密切注意其再版的日期(這套系列好像有五、六本呢,也許不止,還沒仔細查證。目前我手上僅有兩本,都是禾林英國版的版本),希望能用我貪婪的魔爪將它們全部手到擒來。
呃,顯然我對曼曼這份慾壑難填的飢渴,是不可能有歇止的一天了。
由 a88151 在 發表
Ting Ch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抱著很大的希望來看的,不過對本書有點小失望。推理的部分很緊湊,整個小鎮的黑暗還有女主角家庭的秘密都不錯,但是男女主角的愛情線讓我覺得弱了!女主角的心理轉折等等很清晰,甚至女主角姊姊跟母親的心態我都看得很入戲,但是男主角。。。。我很想把大衛改成男主角耶!
理論上男主角不該是個疑神疑鬼的個性,但是這本書中充斥著他對女主角的不信任跟猜疑,到最後女主角的秘密身份曝光時他還不開心女主角沒有對他坦承,我眼白都快翻過來了!而且除了最後,有哪次女主角遇險是男主角救的?沒有,他就是典型電視電影裡主角都要死了才姍姍來遲的警察!唷!我有夠火。。。。本來我是最喜歡這種懸疑推理的愛情小說的,但這本可能是我希望放太高,只能給三點五葉了!
唷!對了!那個最後要被受審的兇手,我覺得瘋子也不是這樣的!為了那種我感覺根本是自己幻想的原因出來殺人⋯⋯⋯⋯好無言唷!
shouek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嚴格說起來是本有趣的懸疑羅曼史,其實我喜歡這本書的前半部多於後半部;一開始的寫法讓我有點分不清楚到底誰是男主角,大概到男女主角碰面時我才確定﹔歐!原來傑森是男主角啊!
個人感覺梅莉.薩依爾在這本書的野心很大,她一方面寫男女主角感情還要鋪陳懸疑部分的梗以外還要再加入男女主角各自家庭的親情大和解!好忙啊!!其實就算拿掉懸疑那邊的繞來繞去誤導讀者,專心寫男女主角間的相處跟彼此親族的和解也可以讓這本書很精采才是;搞不好可以讓讀者(也就是我)不會覺得被那些多餘的床戲(不是男女主角間的)干擾。
簡單的說,劇情精采,可惜男女主角間的甜蜜相處不夠多。我給4片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