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rlee Busbee 雪莉‧布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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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Through the Night 是一本令我癡迷,令我讚嘆不已,卻不知該如何確切表達感受的書。該如何切入核心,如何描述像壽衣般覆蓋住男女主角靈魂的深黝黑暗,如何將那份遊走於黑夜與 黎明、痛苦與歡愉、自毀與救贖.....詮釋出來,是高難度的艱鉅工程。就算我卯盡全力,表達出的意境可能遠不及這本書千分之一。這類刻劃著最深沉內在感 情的作品,必須靠閱讀的人自己去擁抱、去體會。“好看的不得了”這幾個字,還不足以形容這本書的珍貴和特殊!
【All Through the Night】這本書,並不像一般的曼曼那麼好吞嚥、好消化。我所指的並非 Connie 遣詞用字的深度,而是她所描述的男女主角.....那纏繞住他們身體和心靈的痛苦與包袱.....如此的黑暗,卻又如此美麗,讓我們渴望窺見兩顆受苦靈魂 在歷經冰冷黑夜之後,迎接溫暖曙光的那燦爛一刻。守寡五年的女主角 Anne 置身在強烈的罪惡感中,深信自己無能力去愛,把丈夫和他手下的死亡完全歸咎給自己,藉著扮演大膽狂野的竊賊來挑釁死神,以完成自我懲罰及潛意識的自我毀 滅。男主角 Jack 七歲時被他「父親」帶離愛丁堡貧民窟,卻進入了另一座人間地獄。藉著封閉住自己的情緒,以及堅強無畏的意志力,他得以忍一般人所不能忍,作一般人所不能作 的事。他的「父親」將他視為傀儡和操縱工具,卻謀殺不了他的本性。
七歲的他,就必須作出使他背負一生包袱的痛苦抉擇。他知道他若選擇脫離貧困,就無異是判了另一個男孩的死刑,卻仍和魔鬼訂下契約,選擇了前者。當作者描述他站在他那冷血的「父親」面前,告訴他:「我會回答(我是亨利)」時,我的喉嚨縮得好緊,眼淚不停的泛流而出。
男 女主角第一次對峙時,帶著面罩的竊賊女主角 Anne 運用機智,逃離了將她逮個正著的男主角。Jack 被那個憂傷的寡婦所吸引,但一開始並不知道她和擾亂他夢境及激起他生猛慾望的竊賊是同一人......他戳破她的偽裝,憤怒於她的欺騙,卻仍積極地保護她 不受他「父親」的追殺,甚至不顧頭部的槍傷而在寒冷的夜晚逐街逐道地尋找失蹤的她.....那一幕把我的心都掐疼了。女主角終於從桎梏她多年的痛苦罪惡感 中解脫,明白不是她沒有愛人的能力,而是她死去的丈夫扭曲的心態剝奪了她的自我認知.....我讀著她和 Jack 終於穿透層層陰霾的黑夜迎接陽光的那一刻,忍不住邊哭邊笑,把那幾段一讀再讀,像傻瓜似地拼命嘆息和流淚
Jack 對他的“父親”的感覺非常複雜。不只是愛憎交織的心理而已。他完全明白 Jamison 的冷酷無情和不擇手段,以及他掌握權柄的野心和企圖。他為 Jamison 出生入死,毫無怨言地接手 Jamison 交扥的的每一項最骯髒最危險的任務,是報恩,也是為了贖罪,或者該說自我懲罰──那背負了二十五年的罪惡包袱,早已成為黑暗靈魂裡的惡性腫瘤。每一次的冒 險,都是一種生與死的賭注;而每一次與死神失之交臂,總讓他更加大膽不羈地挑戰危險。在樂於攤開雙手擁抱死亡,卻又一次次輕鬆逃過死神的追逐之 際,Jack 唯有藉著完全封閉自己的感情,才能不被冰冷絕望的黑洞吞噬。
Jack 和 Anne 各用不同的態度嘲弄死神,但他們的“終極目標”都相同──尋求潛意識的自我毀滅。
Jamison 相信 Jack 是他一手創造出來的活機器,相信他不只擁有 Jack 的忠誠,也擁有他的靈魂。但他錯了。Jack 的感情和靈魂無論多麻木多死寂,都不是 Jamison 有辦法囚囿的。他最後幾章裡某一幕中告訴 Anne 的那席話,簡單卻堅定,沒有一點悔憾與遲疑。他告訴 Anne 他早已還清了他積欠 Jamison 的“債務”,他繼續留下是出於他自己的意願,而他隨時可以選擇離開,因為 Jamison 從不曾、以後也絕不會擁有他。
Jamison 這個角色,邪惡兩字仍不足以形容。為了另一個符合他條件的優秀人選,他眼睛眨也不眨地就犧牲掉了那個可能是自己骨肉的弱智男孩。為了一份私藏的文件,他執意斬草除根杜絕後患,借刀殺人對他來說就像編織謊言一樣容易。
然 而,儘管卑劣、冷血、無良知,這個男人對 Jack 卻並非毫無感情。沒錯,他的關懷全是出於私利,因為 Jack 是他不想放棄的傀儡;但如果說 Jamison 的黑心肝裡存有一絲一毫的人性,那麼 Jack 會是他唯一關心的人。他對 Jack 被射傷之後的反應……我寧可認為那不完全是因為計劃失敗的憤怒,也因為他確實“在乎” Jack,即使只有微不足道的一點點(而那已是他感情的極限)。
在 這本書裡,Anne 的亡夫的罪孽就和 Jamison 一樣多,甚至更多。他用他自詡為神聖的、實則扭曲且自私的「愛」架設起的牢籠囚錮住她,使她幾乎窒息。當 Anne 無法達到他對愛的高度期許時,他的苛責言語就像穿腸毒藥,徹底剝奪了她的自我認知,讓她相信她缺乏愛人的能力,相信她必須為他的失望負全責。他最後甚至當 起了為愛殉身的烈士,跑到戰場去,藉著讓自己置身炮火連天的前線來懲罰 Anne 的“無能”。這個毫無指揮作戰經驗的菜鳥的愚蠢行為不只斷送了自己的生命,還把整船的士兵都拖下水。
他的懲罰該死的太成功了。整整五年,Anne 被那有著尖銳利齒的罪惡感生吞活剝。她相信如果她的愛給的夠,他就不會逃避到戰場,也不會白白犧牲掉那麼多條無辜生命。她隱居在鄉間自我放逐了許久,直到 亡夫的親戚,也就是 Sophia 的父親要求她一同前往倫敦,做 Sophia 的伴護。
Sophia 這個角色非常耐人尋味。狂野、放縱,卻又自成一格。我對她過度招搖的行為感到略為惱怒,卻又不得不賞識她毫不在乎他人想法時的灑脫勁兒。和那些虛偽矯情又 拘謹的社交淑女比起來,她的大膽不羈確實搶眼。她和近十年前初入社交圈時的 Anne 舉止頗類似,只是可惜地,少了幾分自律和自重。她以十年前的 Anne 為榜樣,對 Anne 守寡之後完全失去往日光彩的沉靜模樣感到失望,甚至不只一次對她的改變冷嘲熱諷。
儘管輕佻不成熟,作者還是很仁慈地給了 Sophia 一份歸屬。她和 Lord Strand 這一對,也許很不相稱,也沒有足夠的感情基礎,但是在某些方面,卻有奇異的互補作用,而他們與 Jack 及 Anne 這一對之間的對比和關聯,也是作者巧思的一部份。
和 Jack 有一幕對手戲,是整本書裡我認為最黑暗,最痛苦,但也是最刺激的部分(簡直讓人提心吊膽和興奮得汗流浹背啊!)。那是 Anne 以盜賊的身分第二次和 Jack 同處一室的對峙場面。不同的是,這一次不是 Jack 在 Wrexhalls Wraith 的作案地點守株待兔,而是Wrexhalls Wraith 刻意“自投羅網”的。她的目的不只是要引開 Jack 對寡婦 Anne 不尋常的興趣(除了怕受不了誘惑並讓身分曝光之外,她也有其他更深層的恐懼),也是要藉著再一次以蒙面竊賊的身分,大膽地玩起循規蹈矩的 Anne 所無法參予的禁忌遊戲。
趁著深夜潛入 Jack 的房間,用劍抵住 Jack 的脖子,將他雙手反綁在身後,刻意嘲弄挑激他,對他的身軀上下其手(哇!);如果我沒記錯,甚至威脅要將他去勢……她的行為確實如願地了煽起 Jack 的怒氣了。Jack 掙脫束縛,用手掌握住她手中的劍鋒(當時他的手已沾滿了鮮血),兩人以眼神展開意志拉鋸戰的那一幕,絕對值得反覆玩味。
這本書的末章的最後一幕,收尾的方式十分特殊。這是我接觸曼曼這麼多年來,首度看到這種結尾。噢,別誤會,曼曼嘛,結局當然是好的。不同的只是作者處理的方法,相當另類且出人意表,但是又美~~~~到極點啦!
想知道有多特別,自己拿起來看就知道囉
阿官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來補灑葉子的啦,這陣子懶惰又健忘
我要給的這五片葉子,實在拖延久了,粉對不起 CB
百分百同意,Avery 是個非常可愛的角色。即使在這麼久之後,我還是不時會想起女僕生產的那一幕.....以及他當時驚恐困惑和半受傷表情。太噱了
「我以為她喜歡我,」在女僕以恨不得將全天下的男人全閹了的力氣朝他丟擲東西並辱罵詛咒他的時候,Avery 對 Lily 如此說道。「我還曾抱著她上下樓梯呢....」
還有 Avery 的堂侄奔身向前「接住」肚子大得像十月南瓜的女僕時的那整段滑稽爆笑描述 ....
( 那幾個爭先恐後在 Avery 面前「作戲」只為了感受他強壯雙臂的魅力的懷孕女僕啊,替本書增加了許多趣味橫生的笑點啦。雖然我有時對她們粉感冒耶,大腹便便了還這麼騷包.....)
讀到那封 Avery 告知 Lily 他朋友死亡的信時,我也潸然掉淚了,嗚嗚嗚,而且是在不自覺中.....如此地感人
小英已經針對這本書做過精闢的報報了,童鞋應該都已經拜讀過,我就不再贅述。
不過有一個點我想提出來.....就是作者用很微妙的方式去描寫那個婦女解放運動的主席和男主角 Avery 的女堂親之間的關係。說曖昧並不至於,但也絕非單純友誼,由於作者留給我們許多想像空間,因此對於她們兩人的感情只能做揣測而無法證實.....
小可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就在我正在欣賞神奇的 不波鳥 的同時, 布洛克威女士再度從我手上搶走一把葉子...
這真是本輕鬆小品啊..劇情非常有喜感
Bridal Favors 是Bridal Season的系列作. 上回與人私奔的Lady Agatha 留下來的婚禮顧問公司, 由她的姪女 Evelyn Whyte 接手.. 只是啊, 這位小姐雖然號稱是家族裡能幹的小姐, 卻是個不折不扣的婚禮災星..唔...上上回的美麗天鵝冰雕, 因為送到的時間提早了, 等到幸福的新娘和客人出來時, 完全已經看不出來那曾經是隻天鵝, 只剩一些冰水; 還有上回的鴿子計劃, 五百隻鴿子帶著新人的祝福翱翔天空, 是多麼浪漫的事啊! 但是當這些鴿子不飛上天, 改衝向正在享用餐點的客人時, 任誰也很難浪漫起來吧.... 就是這樣, Whyte's Wedding的信譽就要毀在她手裡啦. Lady Evelyn只剩下最後一次機會可以扳回她的顏面.. 就是 Mrs. Vandervoort的婚禮了.只是她為何非得要在那個叫North Cross Abbey 的鬼地方辦啊!
為了順利租借到這個場 地, Evie 闖入了Justin Powell 的住所. 只是本來應該順利的潛入計劃, 因為她的降落失敗, 變成了破窗而入. 更惱人的是, Mr. Powell 把她當作淘氣的女學生... 這下子只好向他討回十年前欠她的人情啦. (我不說為什麼Justin 會欠Evelyn人情囉, 這個請自己看書吧 )
婚禮籌備顧問 Evie, 服裝師Lady Merry , 鳥類學家 Justin 以及他的管家Beverly這四個奇異的人, 就這麼聚集在North Cross Abbey. 為了把這個像鬼屋一樣的祖產變身為婚禮場地, Evie可是使出渾身解數. 但是宣稱因為要觀賞他發現的, 神奇的 「不波鳥」,的Justin卻總是讓Evie好氣又好笑. 送來的包裹, 總被他搶先拆開, 她懷疑他有拆禮物的癖好.;和鄰居男子的一段「純純」友誼, 也因為打擾到Justine觀賞不波鳥而遭到破壞(喂喂喂, 誰在破壞誰啊?) ..難道不波鳥也要來破壞她的婚禮?! 但是Evie和Justin的友誼卻是與日俱增..直到莫名的闖入者和神秘的包裹送到,這段友誼才有了一些改變..
Evelyn 來自一個顯赫的家族: 爺爺是公爵;爸爸未婚時是名媛淑女眼中的超值金龜; 媽媽是艷倒群芳的大美女; 姊姊也繼承的爸媽的美貌.只剩下她, 完全和「美」字扯不上任何關係.更糟的是, 她堅持平凡的人就做平凡的打扮... 不美沒關係,根據羅曼史手冊第X條規定:凡女主角不美者,必定要能幹. 所以Evie 是家族裡有名的精明能幹, 連爸媽去旅行時, 產業的管理都交給她做. 當然阿姨私奔之後, 婚禮顧問公司也想到找她來幫忙囉.
Evie 一直認為, 像Justin 這樣的俊秀男子, 無論如何是不會看上她的..但是每隻狗都有翻身的一天...錯了, 是醜小鴨也有變身的一天, 在神奇的服裝師Merry 打造之下, 在 Mrs. Vandervoort 婚禮前的晚宴中, Evie 有著令人耳目一新的裝扮..只是,根據Merry的說法, 應該「像蒼蠅看到蜜糖」一樣的Jusitn,卻完全不是這樣按照劇本演出...
更令人震驚的是, 她發現了在隨性, 淡泊,慵懶的偽裝下, Justin還有另一個身份..
哈哈哈, 這本書真的很有意思呢. 原諒我無法透漏太多劇情, 因為先知道了, 看起來就一點也不好玩了. 想看布洛克威女士的書, 又怕黑暗的童鞋, 可以看看這兩本新娘系列喔
嗯, 被搶走的那把葉子裡, 4葉是給本書的, 五葉是給Justin的....我也要當不波鳥!!!!!
阿官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啊,別怕別怕,不是來寫樂死人不償命的長長報報的啦。
只是來陷害小可..... (哎呀,怎麼可以說溜嘴了呢).....噢,不不不,偶是說,來灑個楓葉聊幾句感言罷了。這本書看完也有個好幾個禮拜了吧,不來繞個場貼幾片葉子就太說不過去了
ㄚ官簡短地寫幾段感想就好,把文情並茂的介紹留給曠職太久的小可助叫囉(咧嘴奸笑--這回跑不掉了吧,luv)
灑幾片葉子啊?這麼棒的故事,五片葉子當然半片都不能少的!!
女主角 Letty 和她不是情敵的「情敵」卯上,對陣廝殺,表演的那場槌球賽啊,分外精采,帶動了本書前半部的高潮。兩個女人聰明又犀利的對峙場面,可比兩隻張牙舞爪的野貓有看頭多了!(齁,Elliot 這款的好男倫啊,值得女人為他拚個你死我活啦)
BS 後半部的高潮,應該是那場聽證審訊會吧。(雖然這幕的演變過程稍微困擾我,但澆熄不了我的熱情耶)
男女主角的感情戲,從沒被其他的人物沖淡或瓜分。一路是重心。
Elliot「犧牲小我」--先給了 Letty 她想要的(或者該說她執意堅持自己只需要的)「性」,然後才縱容自己對她「做愛」﹔如此體貼的紳士,汝復合求啊
故事的結尾.....嗯,小灑了一點點狗血。但灑得乾淨俐落。漂亮。(小聲補充:至少沒有人帶頭鼓掌啦^^)~
心動不如行動。想知道怎麼灑法的,嘿嘿,自己去看吧。
用 崇拜仰慕的眼神注視著 CB 在書背上的照片,對她說:太佩服妳了啦,能夠在前一刻執筆寫出那麼深沉黑暗的 ATTN,眨個眼轉個身,竟又創造出氣氛截然不同的、輕鬆俏皮的 Bridal Season。只有像妳這樣優秀的曼壇才女,才能把兩種類型都塑造得這麼成功啊~~~
(又及,男主角 Elliot 這個謙和內斂的角色如果由其他作家寫來,恐怕會變得很刻板無趣。CB 寫來卻如此充滿魅力,洗鍊又自然。)
反正呀,百分之百的推薦價值,信譽標記,品質保證啦
阿官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哇!又一個棒到讓我手腳發軟的好男倫!!
把滿滿的一百分,五片大楓葉,外加一顆大花心,獻給最狡猾最機靈最可愛──而且最重要的,一點都不跋扈或滴桃喔──的 Justin!
心花怒放的ㄚ官,特別要感謝親愛的小英叫獸。是她把這麼讚的男倫推銷給偶認識的,若非她啟動如簧之舌誇讚他的好,ㄚ官恐怕還不會這麼早去拜訪這位假絲釘先生呢
噯噯噯,CB 小姐筆下的男倫,怎麼這麼殺千刀的……不不不,我是說怎麼都這麼要命的可愛哪!
喔喔喔,神秘稀有的「不波鳥」的科屬品種正名,終於在倒數的五十幾頁揭曉啦!
Evie 的ㄚ娘,真是個聰明人哪,簡單的一句話,就把這個「鳥謎」解開啦。 (真有學問.....)
而知道來龍去脈後,對於把 Bubo 翻成「不波」的小可副叫獸,更是充滿了讚嘆之情。
(親愛的童鞋們不知道我在打啥啞謎?哈,簡單,自己去找書來看就明白啦。倫家已經冒著被千刀萬剮的風險做了提示了喔 )
不 過啊,即使男主角是優男極品,女主角也有資格榮獲獎牌,我還是只能給這本書四片半葉子。唉……最後的幾十頁,有一半以上都是在一團“混亂”的狀態中度過; 儘管那場「追逐戰」的過程頗具娛樂性,女主角手握奶油餐刀殺氣騰騰的想痛宰某人的模樣也很好笑,我還是對收尾方式不太滿意。況且當時鞏固男女主角感情的基 石已經不穩了,作者沒把靶心鎖定在兩人的情感交流上,反而讓那場捕蝶戲……不,不是蝴蝶,我是說擒賊戲啦,成為故事收尾的導航,有點可惜。再加上那些不能 洩漏的部分──比方說「誘餌」和「空箱」──我覺得鋪陳得有點怪異,不太能理解何以如此大費周章說
然而,雖然就劇情和感情深度而言,Bridal Favors 比起它的姊妹作 Bridal Season 略遜一籌,但依然是一本讀起來相當輕鬆有趣、粉值得一看的作品。(齁,就算不相信大胃王ㄚ官,至少該聽信精挑細選的英叫獸和小可伯樂開的保證單吧 )
對 說書有獨創一格之天賦的小可,已經把故事內容講解得很精采了。由於牽涉到 Justin 的另一層身分,ㄚ官警告自己必須小心翼翼,免得洩漏天機,被小英和小可亂棍追打(呃嗯,反正每個涵括書評的網站上都有詳細的答案了,等不及想先知道的童鞋 就請移架去瀏覽吧,偶隨便挑揀幾個段落來賣騷就好啦
古 錐得不成體統的 Justin,外套總是歪斜發皺,久未修剪的頭髮總是蓬亂,袖子總是捲至手肘上,笑容慵懶又淘氣。但在他隨性的、看似漫不經心的迷人外表下,實際上是一條 精明敏銳的變色龍。這個可愛的傢伙,有時像個惡作劇的頑童,有時像個遊戲人間的惡棍。被女主角指稱是縱橫香閨的女性殺手,Justin 也順水推舟地接下這份「榮耀」,但沒忘了強調自己已經「洗心革面」了。(這裡實在好好笑!對他的“浪蕩過去”深信不疑的 Evie,甚至一度納悶他是不是頭殼受過傷,才會“棄色從良”,哇哈哈)
Justin 最大的武器不是他的塊頭,也不是那能把冰山溶化的笑容,而是脖子上那顆急智銳利的腦袋。就是這份快如閃電的機智,讓他幾度在被逮個正著的情況下,不僅安然脫身,甚至逆轉了對他不利的情勢
女 主角 Evie,是我到目前所看的 CB 小姐的幾本書裡,對她的女性魅力較欠缺自覺意識的一個。多年來迴避鏡子,就是她對外表缺乏自信的部分寫照。Evie 自幼就認定她乏善可陳的外貌,可以用其它更務實的才幹來彌補,因此急欲向家人朋友證實自己的能力。經過兩次籌辦的婚宴上的“慘劇”之後(嗚,變成無頭鴨的 冰天鵝,太歹命了 ),Evie 決心力挽狂瀾,不讓姑姑無懈可擊的聲譽毀於一旦,所以我們的女主角施展出看家本領,誓言讓那位美國新娘得到最完美成功的婚禮。她在工作上指揮大局的那股化腐朽為神奇的魄力,可和她對自身女性特質的缺乏認知,形成了滿鮮明的對比呢……
Bridal Favors 中具喜感的部分很多,我覺得最噱的一幕,是 Evie 和“鄰居”Ernst 騎著腳踏車去野餐那天,當 Ernst 傾身欲二度親吻 Evie 之際,我們的 Justin 突然「從天而降」……噢,應該說是「從樹上凌空墜下」,打斷了人家的好事不說,還振振有詞地說他不是“摔”下來,而是自己“跳”下來的。齁齁齁,他哪會承 認自己偷爬到樹上窺探?當然得再度拿起他稀有美麗的「不波鳥」當擋箭牌囉!更好笑的是,Justin 明明是那個鬼鬼祟祟、沒有申辯立場的人,確有辦法用他加了油添了醋的滑舌,講得讓可憐的老實人 Ernst 開口向他“道歉” 。這整段過程實在太噱了!只有偶們的 Justin,連鬼祟都能鬼祟得這麼口愛
書 裡的配角當然是不少囉,但最有意思的應當算是 Justin 的那個有“厭女症”的管家 Beverly,以及 Evie 的那個崇尚自由戀愛的法國裁縫師 Merry 這對古怪又絕妙的搭檔啦!兩個護主心切的人打舌戰的時候已經夠滑稽了,他們私下達成共識決定聯手扮演丘比特的助手,更是使我快樂得想親吻他們。
Justin 和 Evie 在酒窖裡的「第一次親密接觸」,雖然沒熱到讓人血脈賁張,但還是讓我冒了幾滴汗。然後兩人角色忽然互換,受誘者變成了誘惑者……把害怕自己無法懸崖勒馬的 Justin 嚇得「魂飛魄散」。他火燒屁股似地衝上階梯,像個急於逃離被蹂躪命運的處女般猛敲打被上鎖的酒窖門:「天殺的!放我們出去!」……哇哈哈,看到這一幕的時 候,我放聲狂笑,眼淚鼻X都飛迸到書上了!!(哇哈哈,清除鼻X後繼續大笑 )
基本上這本書裡沒有什麼十惡不赦的壞蛋啦。連最後的那場追逐戰的對手,也沒啥窮兇惡極之處;相反地,我覺得那傢伙還滿逗趣的,很適合演喜劇片的反派角色,溪溪溪。
既然沒有真正的壞蛋,我就拿 Justin 那個身為准將的外祖父出來墊背吧,因為這個偏執的糟老頭,是整本書裡我最討厭的一個人。想想他對自己的外孫做了啥不公平的辱衊,說他是個獨裁的暴君可沒沒言過其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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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用心去體會,其中睿甫很緊張的說為何我不知道...(172-3頁)......29封(凱嵐親口對睿甫說出)...再看一遍囉! :
herstory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看多了懸疑羅曼史,換換口味看這樣的正宗羅曼史
感覺真是不錯
閱讀的過程還滿順的,雖然中間一度想要用力搖晃女主角
不過大體上還是很好看
PS:我怎麼都只找到27封情書,多的那兩封到底是哪來的?
鈕釦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很久很久以前在精美名著還有在出版時,曾看過這本書,對其中一個情節印象很深,就是女主角凱倫和男主角德芮克在海灘上親熱,被人偷拍,當她看到攤在面前的照片時,震驚及難堪不已。沒想到後來多年之後,又有機會看到這本書。
這是典型的與陌生男人露水姻緣後,又湊巧發現他其實不是普通人物的「超現實」愛情故事。(蠻多內曼很愛這樣的設定)
凱倫是國務院職員,因升遷沒機會、工作出差錯,被上司要求休假,所以跑到國外渡假,剛好巧遇德芮克,兩人上演一場短暫的露水姻緣。後來她怕面對分離的場面,便偷偷溜走。她沒料到他居然是石油國際組織酋長的兒子,也因此被FBI找上門,差點被以洩露國家機密嚴辦,礙於情勢,只好答應與他結婚,換取保護。
婚後她又發現,原來他不像自稱的只是養幾匹馬的農夫,他手工員工一堆,且養的是身價極高的阿拉伯馬。
德芮克其實還蠻寵她,所以有錢又有閒的她,可以重新發揮雕塑的藝術天份,三兩下就做出一個驚為天人的馬雕。看到這裡,我終於明白,原來要暗藏絕技才能當上女主角滴.... :angel:
當然,故事中間免不了,她愛他、她以為他不愛她;她不想離開他、又認為總有一天會離開他的情感糾葛。
老實說,是一本還不錯的書。
vivi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第一次看宇河出版外漫捏,我是不太介意橫排或直排,
封面很正哦只是字有些多啦,
真的是29封啦……您看太快了,再看一遍哦有不同的收穫.
cath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給人名翻譯,深得我心
給封面觸感,滿有質感
給封面編排方式,不喜歡
內容及內文編排方式
希望日後的出書能繼續加油!
由 throsa 在 發表
雪若琳肯揚 Sherrilyn Kenyon | 寫吸血鬼羅曼史和現代懸疑羅曼史,最著名為「暗夜獵人」系列。 |
金莉麥奎格 Kinley MacGregor | 寫歷史羅曼史,年代多為中古世紀,或地點在高地,例如《罪惡的熱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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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珊妮是個才藝用不盡、並且非常熱心公益的Wowan! 因為她在「塗鴉」之餘,也參與了波士頓地區的a cappella清唱團體--「Serious Fnn嚴肅樂趣」的工作。 她不僅是該團體的聲樂改編、副指揮,更是主唱之一。
Nin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嗯,不曉得有沒有人看過「神鬼認證」,Identity unknown的味道很像喔!
失憶男是TDD系列看到目前最欣賞的一本^^b 男主角Mitch是個超標準的尖頭鰻,女主角Rebecca也擺脫掉維若妮卡和露西的討人厭,相當讓人喜愛。不得不說:真是可喜可賀啊!SB書中終於有了一位有女主角自覺的女主角啦 ~>Q
男主角Mitch並不是alpha squad的成員喔,他是直接隸屬在Admiral手下的Gray Group。十五歲就得到第一面國家獎章的Mitch,是菁英中的菁英,跟王子喬相比絲毫不遜色呢!Mitch最擅長的項目是「易容術」,厲害到什麼程度呢?嘿嘿,偽裝過後的Mitch曾經大搖大擺的出現在Lucky面前,結果,不但毫不引起Lucky的疑心,還在說話時把金童唬的一愣一愣,完全不曉得眼前的人就是他上天入地尋找中的對象呢!而這時候的Mitch可還是處於失憶狀態下喔^Q^ 難怪Bobby找出Mitch的舊檔案後,會被Mitch的輝煌經歷嚇得半死。Mitch真的是太太太厲害了。
Mitch會年紀輕輕就參加軍隊,可是有一段相當賺人熱淚的過去。(這段保密,用來釣那些特愛黑暗英雄的童鞋啦^^)他近乎聖人般的性格,跟阿喬更是個相當大的對比。在失憶期間,Mitch遇上了女主角Becca,兩人之間雖然有強烈的性吸引力,但失憶的Mitch想到每晚夢中那些血腥畫面,以及自己身份上的種種疑點,就下定決心不拖女主角下水,他天性中的高貴,讓他寧可自己痛苦,也不願意害了無辜的人。這也難怪Mitch在SEALs會被取了個priest的外號了。
女主角Becca則是個勇於面對人生的人,少女時期的經歷,讓Becca決定要努力掌握現在。因此當她遇到自己心儀的對象,也不輕易退縮。她很主動但很有技巧的向Mitch表達了欣賞之意,雖然遭到Mitch婉拒,卻也很有風度的接受了。但是,故事當然不能就這樣無趣的結束嘛……後來Mitch見義勇為,冒著生命危險救人的行徑,讓Becca再也無法隱忍自己的愛意,再度向Mitch大膽示愛。(奸笑……就是不告訴你們發生了什麼事啦^^b)
Becca是個個性獨立,固執但懂得變通的人。為了追求自己的夢想,不惜拋棄大都會的生活,到中西部當個農莊旅館的經理,很有吉普賽人的風格喔!最得我歡心的一點是,Becca很有幽默感,凡事總是能從樂觀的角度切入。她得知Mitch失去記憶後,堅持Mitch絕非壞人的信心,甚至在Mitch動搖時替Mitch為他自己辯駁,種種作為都非常令人欣賞。她可不是盲目喔,而是經過思考判斷,認為Mitch為了保護她而自我折磨、在急難中捨身救人、放棄一筆財富的行為,絕對不是邪惡的人做得出來的,他還比較像是聖人呢!這也難怪後來Becca會誤以為Mitch是神父而心碎了!(至於Becca怎麼勾引到Mitch的呢?嘿嘿!當然還是保密啦! =.= 留給大家想像空間嘛!)
Identity: unknown有好多情節都讓我看的眼淚汪汪。當Becca識破Mitch偽造身份,Mitch痛苦又屈辱的要求Becca把他的衣服給他,他立刻就離開之時,真的好令人難過。因為幾十年來的訓練,讓Mitch即使在失憶狀態下,依然無法輕易把自己的弱點暴露在別人眼前,但他誠實的性格,卻讓他對欺騙Becca一事耿耿於懷,種種衝突情緒糾結在他心中,他卻無從發洩起,他只能痛恨失去記憶、對一切都無能為力的自己。這個男人真的好的令人心疼:~~~(偶要把Mitch收入後宮啦!)
最後還是得說,我不喜歡SB寫書的節奏,這本前面三分之二都很不錯,但到後面就會發現,SB一直在繞圈圈,SB在寫Becca時並沒有把女主角的思考邏輯或內心世界掌握得很好,常常該寫的不寫,不該重複的卻又重複了。簡言之就是,SB鋪陳男主角Mitch時比較用心,女主角Becca則一切從簡 >
總體來說,給SB這本書4.5片葉子。(優雅訓練還是有成果的吧:P)
Jessic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原貼於7/11/2004
這是我第一本蘇珊妮‧柏克曼的小說,看完之後,我連著上網重金買下 TDD 系列的書。所以這本書功不可沒。(當然還是有極大部份也是看讀書會其他同學的心得報告啦!)
不過看超過 10 本以上她的書之後,現在有點小麻痺,還是喜歡就單純一組男女主角故事的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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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大家的心得,我馬上跑到金石堂把書買回來看。真是太好看了,就像是電影一幕幕在眼前一樣!我非常同意本書的主角該是艾查理和白喬伊的故事吧?所以我也認為書名該譯為「無名的英雄「比較適當。更何況英文書名是 The Unsung Hero 啊?!我也很愛保羅紐曼和布魯斯威利,雖然一老一禿但完全無損於他們的天生的男性魅力…
這是我第一次買高寶的書,相較林白的書厚了許多讀起來也比較有味道。我每個月砸在外曼的預算要換給高寶了。不過,高寶也是希代集團的一員,之前不是超會刪書的?
Nin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對這系列嚴重失去興趣。雖然覺得山姆很讚,但是整體故事走向愈來愈政治化陰謀論,老實說,看的很累。而且山姆跟亞莎的感情互動並不多,都是在描述山姆狂追亞莎,心靈交流只有一咪咪~兩人的感情基礎很薄弱。
然後,我討厭亞莎,覺得她是個口是心非的討厭鬼~
chyau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之前看到這兩位配角的戀情剛萌芽就被拆散
我真是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山姆和亞莎的後續發展
之前他們當配角的時候感覺是很苦澀絕望的一對
在本書因為山姆即將結束不幸福的婚姻
所以讀起來就沒有那種讓人揪心的痛苦
其他幾對配角因為和主角關係匪淺,
所以我不覺得搶了主角的重要性
書中兩人因為立場的不同而鬥智的一段我覺得特別精彩
他們最後能夠相守在一起真是太好了
林維頤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不是我看不起那些將暢銷小說搬上螢幕的成品,我是根本不屑看那種把原著靈魂、故事改得亂七八糟,還要美其名、自我貼金說那是」藝術」,是」文學」,是」魚幫水水幫魚」的」曠世鉅作」。當然,如果人家已經在打廣告時就說清楚講明白他們的作品是『原著小說改編』,而作者也同意他們的更改,那觀眾去看,就全是出自個人的選擇了。
我從來不做」改編」的事,我只做『編』譯的事。至少,在分水嶺——《孔雀膽》之前,我會做」by-pass(略)」或是」move(搬移)」這類當年名為」摘譯」或是」節譯」的事。
所謂的摘譯或是節譯就是讓故事更緊湊、更紮實,讓讀者不用浪費時間看很多的廢話跟多餘的情節。讓讀者在看完後不致有:「還不錯看,只不過枝枝節節未免多了點。配料未免不夠入味。」的惋惜。
這本Gone Too Far 主體是在講Sam跟Alyssa,配角是鮑克斯、譚芝娜、康朱理、白洛恩、艾荷麗、曾諾亞,次次配角是曾瓦特、曾點點。配角如果寫得好,能搶戲,能比主角更討喜,像朱理、像洛恩、像荷麗,像克斯、像芝娜,像李寇莫(據說以他為主角的那本小說,去年未出版已轟動漫迷)。可是有的配角就故事的整體結構來說並不需要太多的著墨,只用幾句話帶過更能顯現故事情節的緊湊跟筆法的洗鍊。
所以在初稿我『省略』曾瓦特、曾點點的那些信件、日記情節,沒有翻譯。至於『搬移』的部份,為了讓讀者可以跟Sam的心情同步,我把Sam前妻Mary Lou逃亡的情節搬移到Sam終於得知死在廢棄車後車箱裡面的母女不是他的妻女後,才把前面瑪露的章節彙整呈現。這種翻譯的手法就是早期譯者跟出版社會做的事。
可是呢,這種譯法等於把編輯的工作也做了。
不論現在是不是流行『原汁原味』,比較重要的是,在『法』跟『尊重智慧財產』的前提下,除非簽版權時有言明可摘譯或是節譯,要不然譯者應該做的似乎就是『忠實』呈現原貌。
這本小說的確是上乘之作。以讀者來評,我會給這本書四片楓葉,少一片是因為枝節太雜,肥了書的厚度,但是會減弱翻看的意願,也會害得讀者因為人物太多,寫作筆法的雜陳,搞得暈頭轉向。
真是謝謝這麼多喜愛我的文筆(還是應該說翻譯格調?)的書友。我會更加努力充實自己各方面的知識(不然,也得知道怎麼找資料跟答案),好能更真確地將好的外文書介紹給同好人。林維頤94.07.27
由 雪嫩 在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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