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llie Criswell 蜜勒‧克林斯威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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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i lives in the beautiful Ozarks with her husband Lance. Lance and Lori have three sons, two daughter-in-laws, and five wonderful grandchild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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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le010185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很勉強地給了三葉(只能說看得很斷續...感覺情節還不如順暢,雖然也是有點莫名其妙)
(一開始鋪陳大段公爵的"韻事",可是後面他跟女主角"你追我跑",拖沓的關係讓人很無力就是,以下吐槽有劇透.)
女主角鮑夏蓮堂姊(公爵元配),似乎就只是個名詞點綴(在聊天中帶過),沒有半點她的一切痕跡,非常怪異.主要焦點是女主角(父親這邊為大革命後移居英國的法國貴族?母系為英國伯爵的女兒),為了被"厄爾巴的拿破崙重返法國"計畫挾持的父親,不得不當"間諜"出賣英國(事實上卻因自己的情感依歸而選擇當"雙面間諜"?)
男主角(公爵克萊頓)似乎身居英國政府要職,不過很奇怪的,感覺只有配角韓迪魯爵士(內文好像也有錯亂?)才是真正在決策核心,至於公爵到底有什麼功用?好像除了對於夏蓮的事極度上心外,似乎也就還好....
作者的心太大了,弄了太多人物(結果自己挖坑),然後都只說一半:譬如公爵之子(兼女主角之外甥)可愛的德蒙;一直被說"很寶"的茜雅與迪魯這對;還有微妙卻提早領便當,被塑造為怪婆婆的老奶媽凌太太;可愛的公爵母親瑪欣夫人;壞得不夠徹底的壞蛋:艾強恩與迪克南等;一直默默出來打醬油的莎薇與菲利(請看)等等,讓這個原本非常精彩,唇槍舌戰的間諜愛情故事索然乏味....
一樣的故事情節(或時代背景)不如去看瑪麗貝洛,或是瑪麗.喬.普特尼,說真的,不如預期.(失落)
DOMINAKK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整本順暢地看完
算是個幽默的愛情故事
不過不大喜歡那些微靈異的情節..
扣一點
男主角道格因有要務在身需前往法國,
所以拜託表弟東尼代理他去把國色天香的新娘子娶回來…
想不到自己的未婚妻果然被表弟妥善的照顧….
成了”表弟妹”….
還莫名其妙的幫他另娶了一個從未見過面的平凡妻子過門…
說她絕對比”自己的美貌妻子”更適合道格
也省了再去倫敦另外找妻子的麻煩..
道格忍不住揍自私的表弟出氣,
雖然氣得要命,倒也沒有宣布從此不與表弟一家往來
到底是從小到大一起玩的兄弟吧…
由此看出男主角的氣度很大
女主角愛莉雖然長相不如自己姊姊出色,
但有聰明的腦袋,靈活的應對,與凡人無法擋的”天賦”
最後讓男主角從此愛不釋手…
不過個人看完故事後的小感想是
男人真的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動物,
若不是看過女主角的”傲人胸器”然後沉迷其中無法自拔
男主角應該早就將她休掉趕回家了…
由 lin0108 在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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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lin0108 在 發表
羅莉塔雀斯畢業於美國克拉克大學英文系,寫作是她一生志業。她認為當羅曼史作家,幾乎可說是像唸英文系本科一樣,是份極好的工作。
sir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是我看LC的第一本作品, 覺得童鞋們對她的美譽完全是實至名歸!
模範爵爺除了批評女人及小孩的腦容量, 有些踩到我地雷之外, 聰明及解決問題導向, 願意為女主角所做的付出, 完全堪稱模範~
兩個小孩的描述更是精彩~
對話穿插了希臘羅馬神話人物及莎士比亞作品, 呈現LC的文學底子, 很合我胃口~
稍不滿意之處是結局鋪陳不足, 有Deus ex machina之嫌, 4.5葉推薦!
天空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生意人在商言商,正常。凡事利字當頭,也正常。Business came first,對吧?但是我們女主角Leonie的理念更勝一籌:business came first, last and always.
在一個藝術展的現場,Leonie盛裝出場,與男主角Lisburne一見面就火花四濺, Leonie轉身時不小心踩到了Lisburne,Lisburne聰明地搭上了話:哎呀我一看到美女就太激動了,不小心把腳墊到美女您的腳下,請千萬原諒我啊! Lisburne問她為什麼打扮得如此出眾,她解釋是為了生意,人多的地方,大家都註意到了她的服裝,那就是對店鋪最佳廣告。人太多,空氣不太好,她稍有點暈,還沒倒下,Lisburne就身手敏捷地扶住她,提醒她大家都在看哦,她說沒關系,這是生意最好的廣告。由於腳有點扭傷,她決定提前退場,Lisburne紳士地送她回家,開始她堅持自己走,快到家時Lisburne發現她臉色越來越差,沒有征得她的同意,直接把她抱起來:“我知道這樣大家都在看,不過,這不正是廣告的大好時機嗎?我完全領會了你所說的business的精髓(I do believe I’m getting the hang of this business thing)”^_^
怎麼樣,這一點點劇透,有沒有燒到同學們?兩個智商對等的人,你來我往,唇槍舌戰,我看完的感受是,有點象在看古裝版的Julie James小說,但雀斯的語言用字,又與Julie James的風格不同,讀來又是另一種享受。
隨著兩人越來越了解,Lisburne完全接受了Leonie的“凡事business當先”的觀念,他最後的求婚,現實到令人咋舌卻又體貼地是另一種浪漫,不能劇透不能劇透,還請大家看書。
由 lin0108 在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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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lin0108 在 發表
英國最著名的羅曼史作家芭芭拉.卡德蘭(Barbara Cartland),生前濃妝豔抹、身著燦爛粉紅色衣帽、配戴華麗珠寶的模樣,已成為羅曼史界的經典形象。
sharon1122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哈哈, 我知道沒人會想看卡德蘭的書評, 剛好翻到這本葡萄園,
它可是我國中時代瘋迷卡德蘭時期, 唯一留在身邊的書ㄟ, 小時候零用錢多珍貴啊
前些日子看到它已經破破爛爛, 我還給它加了書皮, 證明我有多珍惜它啊,
所以書其實不耐放的, 潮濕, 長書蟲, 都是問題 (扯遠了...)
這本葡萄園基本上就是卡德蘭等式的組合,
式一 : 弱勢女子+高貴爵爺
式二 : 弱女子通常會先愛上高高在上的爵爺, 然後...機會就出現了, 弱女子會救了這個爵爺
式三 : 弱女子自覺配不上爵爺, 傷心欲離去 (小時候看到這裡我都會掉眼淚勒 >
式四 : 原來爵爺早已愛上純真善良的女主角 (藏的很好, 都看不出來唷)
式五 : 兩個 人就會接吻或直接結婚, 完美結局
女主角家境清寒, 但家中女兒們都受過很好的教育,父親過世後, 女主角為了幫忙家裡, 擔任男主角八歲兒子的家教,
男主角的父親還在(所以男主角還沒繼承爵位), 老婆已經死了, 祖父與孫子同住, 男主角與父親感情不睦, 一個人在巴黎生活 (據說生活糜爛, 風評不佳), 所以女主角其實是祖父聘請的
後來祖父竟然想害死自己的兒子, 希望把爵位直接傳給孫子, (因為孫子其實是低能兒)
三番兩次設計男主角都被女主角所救, 有一次在一瓶自家酒莊產的葡萄酒裡下毒 (書名葡萄園的由來), 女主角被男主角的兒時保姆所託, 趕到巴黎告訴男主角"酒裡有毒", 兩個人有機會獨處, 男女主角互訴愛意, 確定彼此心意.
後來男主角回家想要跟父親理論, 沒想到父親又設陷阱要害死兒子, 但陰錯陽差, 孫子誤入陷阱死了, 男主角的父親受不了打擊, 舉槍自盡.
男主角這才透露其實小孩不是他的, 是老婆結婚時在肚子裡帶過來的(貴族聯姻)
and 原來男主角在巴黎幫忙推薦好酒(當廣告代言人), 賺了很多錢錢, 所以這次他可以自由選擇婚姻了, then 兩個人就接吻 & HEAing.....
sharon1122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天啊, 我總算找到這本書了, 卡德蘭是我國中時期外曼的始祖,
這本愛之火可以說是火種, 讓我瘋狂的沉迷在卡德蘭很多年(當時還未滿18, 卡德蘭這種普及版的剛好可以看)
真的不記得書名, 只記得劇情 & 男主角叫"韋伯爵"
原來書名是愛之火, 這本書真的非常吸引人, 尤其故事走到...離開危險的法國, 女主角知道男主角不再需要她了
而且她在他面前是一個小孩, 他不可能愛上她的, 那種絕望的心情, 真的讓我當年是陪著一起揪心,
但是女主角不能控制的一吻, 讓男主角發現了自己的愛, 才能讓分離後的兩個人再次相遇 (男主角說他願意等她長大...etc)
真的很感動啦!!! 回憶起來都讓我感動的想哭了.
卡德蘭的書看兩本就會很了解她的風格, 但是每10本, 還是會有一本好看的, 其他9本會覺得一個樣
卡德蘭的另一個特色是, 因為書的篇幅不長, 所以劇情不會太複雜, 如果劇情比較複雜的, 通常結尾就會有一點草率帶過的問題
可能是當年翻譯的出版社有控制頁數的問題吧? 真開心, 原來這本書是"愛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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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c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相對於男女主角間,我對女主角及其丈夫的關係更見吸引,可惜是書中祇有幾段描述,不過這本是浪漫史小說,當然說男女主角多點!!
深愛的丈夫受傷,腦子出了問題,心智變小了,是否就連愛情也沒了?!相對是女主角對丈夫的愛是否已消失?!
在書中我記得有一段交代了女主角對丈夫的感覺,就是她祇不再以愛一個男人的方式來愛他了,他現在祇是她的孩子!!原來在愛情小說的世界,愛情還是可以現實起來,就是條件改變了,愛情也會消失,原來愛一個人的同時,也設定了很多條件!!
對女主角來說,她曾深愛的那位丈夫已死了,留下來是另一個人,因為這位丈夫已失去了她所愛的條件了吧!!
當然我不是要批判女主角,相反,我是欣賞作者沒有給太多理由女主角,就是那種女主角原本就不愛丈夫等等啦!這樣反而就感動人心!!
關於通姦問題--說真的,那樣的婚姻?!真的還算婚姻嗎??
lincher1977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女主角還蠻了不起的...
撐過戰爭,撐過需多生活的艱苦
最慘的是..丈夫變成小孩子的心智...
不過她還是都撐過來了~
男主角雖然比較不堅強的流浪
不過也因為如此才認識女主角
而他對待女主角的小孩&心智向小孩的丈夫的態度是很有耐心的
這一點很值得加分
總之
當女主角的丈夫像小孩子時
女主角算不算出軌呢?
那時又沒有離婚...
於是作者排出悲慘的結局幫大家解套
連看了情牽我心跟這本
都是讓女主角卡在丈夫&男主角中間
(一個以為丈夫去世,一個沒去世但是變成小孩子了)
唉唉唉...
真是太巧了...
阿官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也覺得「玫瑰的餘香」很好看,是 Candace Camp 有中文版的作品裡我最愛的一本。
女主角的殘廢弟弟和那個大腹便便的女孩之間的互動,個人覺得比男女主角還令我印象深刻些。
嚴格講起來輪椅弟和大肚妹兩個不算配角,算是另一對主角,畢竟戲份非常吃重。特別是後半部。
男主角很不錯,雖然我依稀記得以他的觀點去陳述的部分好像很少,多半都是以女主角和她弟弟的觀點。
太久以前看的,等找個機會拿出來複習,重溫內容之後,再上來補充感想。
VTR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真是好看!有雷薇爾史賓賽風的小鎮故事。
古板的小鎮來了一位思想新潮的報人,帶著小女兒和一隻大狗搬入一對姊弟的隔壁。這對姊弟是前法官的兒女,是當地的名門望族,家境富裕。但是 - 姊姊29歲了仍然未嫁,弟弟25歲心態卻仍像十幾歲的小孩,因為他在14歲那年意外以致雙腿癱瘓。
一開始,姊姊完全像古板的老處女,偷看隔壁搬來的俊男,以致跌到樹叢,狼狽不堪,卻一心只想成為鎮上最早獲知有新人搬來的報馬仔,而三姑六婆的聚會,會讓大家看得從鼻子發出「嗤嗤」的聲音,但是劇情發展開來,就讓你放不下書了。
看到大狗搞壞了花圃,讓女主角和隔壁小女兒追著牠搶回剛曬的被單,看到女主角與男主角從對立變為好友,看到女主角決心收留受難的女孩,救助挨打的男主角,看到弟弟從孤僻被寵壞的男孩成長為有為的青年,一點一滴,構成一個圓圓滿滿的故事,鼓勵大家改變想法價值觀就能改變人生,走出一成不變的陰暗世界,但又不會很沈重。
看完有一種心滿意足的感覺,給5葉!
hsumolly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感覺很順的一本書,雖然我沒看過這位作者的其他作品,但很欣賞其風格,繼父疼愛繼女為她作了最好的打算,而且他自己有經營手腕,商業眼光,毋須在意別人觀感,挑了一個”奴隸”當她丈夫;女主角善於治家但覺得自己不好看有點小自卑,但她個性極好,以為男主角和繼父的女友有曖昧行為卻也沒道破,於劇情整體,真是難能可貴的不灑狗血....
每個人都是平凡有缺點的,但也因此能逐漸看清自己,這種感覺很不錯喔
由 lin0108 在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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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ith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本書開始是因為珊娜的關係
使得男主角奧斯汀先發現女主角黛西被吸引
因珊娜父親是CIA的主管西恩,為了找回女兒,
西恩召集小組要小組成員奧斯汀.艾瑞克森臥底參加DVN電視台的實境秀演岀,展開一連串透過DVN電視台的實境秀 看羅敏後宮女性如何選主人的一些趣事和男女主角怎樣從互相吸引
又因為不同類立場的糾結想愛又不敢愛一直掙扎的劇情
因為沒看過這系列的別本書所以單看這本覺得劇情還算流暢不會有錯亂
看完此書會想看羅敏跟珊娜的故事
謝謝贈書
coaster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如果說我不喜歡這本書,那純粹是因為人名翻譯與出版順序的混亂;如果說我喜歡這本書,那是因為這群吸血不死族實在太吵,太可愛了。
系列書籍翻譯人名的不統一真的是我很大的困擾,不過對耕林出版社而言,這是非戰之罪,有的讀者會把這系列當作新劇,直接閱讀,毫無芥蒂;有的讀者當然會忍不住回憶舊戲,手殘去找第一集,重溫舊書的結果,有些讀者自然不在意人名的差異,有些讀者偏偏在人物角色的認識上,出現障礙連連與困難重重的閱讀狀況,這是讀者個人的閱讀習慣所導致,而我偏屬最末者。
誰是珮卓夫斯基?看過果樹出版第一集《我的吸血金龜婿》的我,只知道俄羅斯吸血族的壞蛋族長叫畢伊凡;卡迪亞與賈琳娜又是誰?畢伊凡死掉的時候,奪權政變的俄羅斯女性是蒂亞與莉娜。
我的閱讀過程,大概就是在這種有點兒像又不會太像的人名推測中,載浮載沉完成。克服翻譯人名的困難後(我沒克服),《血色天使與獵夜者》的故事其實蠻可愛的,特別是有在收看真人實境秀的讀者,或許會對劇中描寫的真人秀情況或者電視台生態另有心得,可惜我對這方面的認識是十竅通九竅。
上演真人實境秀的女性們,原本是羅敏的後宮,每個人都活在自己的時代。珂艾莉穿著裝飾荷葉邊、蝴蝶結的蓬蓬裙,手拿蕾絲扇子出場;喬安娜公主穿戴長至下巴的薄紗,身披斗篷、絲帶與皇冠;瑪麗安帶著圓錐形的帽子,禮服袖子長至膝蓋,袖緣以貂毛裝飾,喜歡手拿玫瑰念珠與十字架。後宮小姐們到底是屬於哪個時期?中古?攝政?19世紀中?她們幾乎不識字,對於男人的票選標準是「有錢跟英俊」,這真是諷刺?寫實?或者很有歷史感?追求有錢與英俊的作為,讓我不禁懷疑妳們是古代後宮妃嬪,還是現代追星迷妹。
這群後宮的存在也許有點兒鬧劇,有點兒被醜化,但是遙想她們的生存年代,以及慢慢觀看她們的「愚蠢」作為,這是我閱讀時的樂趣。偶而總是希望作者可以再給她們一些深度點的時代遺跡,可是好像不符合這套歡樂、吵雜、又有一堆跑龍套角色的吸血族調性,但是看著後宮女性們的花癡或者無腦,我還是有些淡淡的遺憾。
不過,吵鬧不休的女士們最後還真是有點兒成長了。她們審度男人的要求從看重男性的長相、禮貌、口才、跳舞、力量等外在能力,慢慢提升到自我認識,發現自己需要的不見得是男人,而是創業基金(?),哈哈。雖然閱讀過程可以逐漸看出真人秀的獎金會歸落何方,而且後宮佳人們決定開創的新事業,也著實讓人捏很多把冷汗,不過這整齣貫串全書的《世界上最性感的男人》生死鬥,最後變調成活人死人鑑定會,終於圓滿告一段落,真是可喜可賀。
男女主角的立場設定,也算是有點兒與眾不同。不論是《我的吸血金龜婿》、《墮天使與吸血鬼騎士》或者《闇夜使者的誘惑》,男主角都是異族、不死族,簡單的說就是惡魔化身(?),女主角則是善良人類代表(?),專門扮演天使的角色,或者乾脆直接派天使下凡來渡劫。
《血色天使》剛好倒反,它說的是人類男主角與不死族女主角的故事,立場與之相同的作品還是有,畢竟市面上吸血族、不死族的翻譯小說多的是,目前我只想到說好不提的(誰跟你說好不提)黑劍會第四集《戀人現身》的男女主角-布奇與瑪麗莎(雖然布奇的身世淵源有犯規之嫌,哈哈)-也是如此,都算是常規吸血族故事中的少數異類。
《血色天使與獵夜者》就是本缺乏血腥暴力的吸血族故事,是的,我讀不死族的小說就是想看吸血鬼大戰吸血鬼,就像看變形金剛就是要看機器人大戰機器人一樣。可惜這本小說描寫獵殺不死族的片段,只是為了帶出系列作第三集的女主角,也就是監視小組的女性成員艾瑪。看過《墮天使》或者《闇夜使者》的人,應該都知道艾瑪之後會和誰在一起,雖然出版順序有些混亂,不過真的很期待能看到一位擁有武術與體能的剽悍女性出馬,出版社你要繼續翻書啊!敲碗!敲碗!(大指:誰理你!)
既然壞蛋吸血族沒什麼戲份,想鬧事也剛好被監視小組的成員解決,善良吸血族的壓力只剩下珊娜的人類父親西恩•惠蘭(魏尚恩)所領導的監視(監獵)小組。幸好這段父親堅信女兒背叛人類,是因為被吸血族催眠與綁架的戲碼,只略略影響了羅敏與珊娜的婚禮地點,還有攻擊實境秀拍攝現場的可能性而已。偏執的壞蛋爸爸在這集當中並沒有什麼看頭,或者說他就是一直沒什麼看頭(?),只是不斷的跑龍套,跑到第十集《墮天使》,或是第十一集《闇夜使者》都還有他的戲份。而且還發生驚人的變化,害我當初閱讀時,內心不免大聲OS:不要跟我說,爸爸的故事會寫成一本。
剩下的就是身為不同族類的男女主角怎麼談戀愛囉!以我看過不多的幾本吸血族小說而言,每到結局總是女主角會選擇改變身分,變成不死族,這本《血色天使》的女主角都已經是不死族,她還是冒險做出選擇,真是令我忍不住想要破口大罵。
姑娘,你是事業呢?不管了?瞅瞅,你那轟動吸血族驚動不死人的電視台成就,就這麼放棄了?在DVN工作的人類還是很多,什麼一定要嫁雞隨雞跑去勞什子的鬼東歐分析資料,做啥啊啊啊啊,犧牲的人為什麼不是男主角,可惡!罷,這是愛情,不是現實。
最後,變成吸血鬼五百多年後的現在,羅敏與賴斯羅(藍斯)研究出吸血族的DNA可以與人類血液融合,逆轉吸血族的體質是可行的。可惜五百年後的現在,羅敏體內的DNA早已變異,他不可能找到身為人類時的原始DNA,這代表他永遠無法逆轉成人類。不過他和珊娜的人工授精終於成功,意思是羅敏要當爸爸了,沒意外的話,系列作第三集混血兒吸血鬼應該會出生,第三集趕快出版吧。
有戰鬥力數值破表(?)的艾瑪,還有前所未見過的混血兒小孩,第三集的故事應該值得期待啦!
感謝贈書
Vicki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愛上不該愛的人,是這個故事的主軸。就像羅曼史故事中常見的設定:敵對的雙方,原應該勢不兩立的兩派人馬,竟然出現了二個相愛卻不被祝福的情侶,那絕對會愛的很辛苦。
吸血鬼和人類要如何相愛?在作者的這系列吸血鬼架構中,其實吸血鬼也有分好壞二派人,壞的一方,認為自己是最優秀的,人類只配當奴隸或被當成食物;但好的一方,則認為應該和人類和平相處,所以致力於各種產品研究開發,希望能讓吸血鬼們不吸人血也能生存。
女主角黛西生前是個記者,因為無意中遇到壞的那一派人,結果被殺瀕臨死亡時,被好的那派轉變成吸血鬼,雖然她在其中交到一些不錯的吸血鬼好朋友,但心境上其實一直無法接受自己成為吸血鬼。這時,因為製作實境節目遇到潛伏進來想消滅吸血鬼們的人類探員奧斯汀,他對她一見鍾情;又因為他發現黛西有心跳,誤以為她只是被困在吸血鬼團體中的人類受害者,一心想救她出去,想不到最後真相大白時,雙方陷入了無解的難題,對奧斯汀來說,若選擇黛西,代表他要放棄打擊罪犯,這違反他的良知;但放棄黛西,他可能會痛苦終生?而黛西呢?她不敢接受奧斯汀,因為怕最後會受不了吸血的衝動而殺了他。
哇!光是這種內心的糾葛和掙扎,絕對可以寫的又狗血又黑暗,真的是愛的痛不欲生,幸好作者沒有這樣安排。透過實境秀「世界上最性感的男人」節目的進行,故事發展其實很歡樂又很爆笑,整體讀起來很流暢又很輕鬆,而且作者最後又安排黛西由吸血鬼轉變回人類,讓兩人能有情人終成眷屬,算是這幾年看過的吸血鬼故事中,比較少有的設定。
目前只看過這系列作品,基調相同,應該值得持續閱讀,個人比較喜歡這種歡樂的吸血鬼故事。(雖然是系列作,可能有些配角的背景若不持續看會稍微無法深入,但當作單本閱讀並沒有很大的問題,就像暗夜獵人系列,每本都故事完整。)
LovingWei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首先要感謝大妹同學的睿智,阻止我為這本書差點做岀蠢事,這是題外話。
看完這本書,其實只想灑3.5楓葉,再加0.5楓葉是為耕林岀版社加分,因為很快繼(第10集),就岀版(第2集),非常值得鼓勵,套句Line貼圖的話,這是一定要按讚的。不過,我覺得耕林走了險棋,這系列書共15集,沒有按照英文原文集數岀版,除了果樹岀版第1集,耕林岀版第10、11集,還有這本第2集。如果看完第10、11集,接著看第2集,會有故事人物情節錯亂,你必須記憶洗白,羅曼和珊娜在第2集結婚尚未生子,康納和瑪麗艾爾還沒結婚,格雷戈里和總統的女兒艾碧還未相識相戀,珊娜的父親西恩沒有變成吸血鬼。
不按集數岀版,使得作者鋪陳的伏筆,會自動破梗,也讓讀者失去閱讀的驚喜與樂趣。還有會發覺似乎系列書中最精采的故事巳岀版,接下來岀版的書就無法超越,甚至連不分軒輊的等級都不到,只有更低,看完血夜天使與獵夜者後,就會想是套書就追到此,如果耕林不岀完系列,就放下不跪求了。
由於珊娜被吸血鬼擄走,行蹤下落不明,身為父親又是CIA的主管西恩,召集小組務必找回女兒,西恩要小組成員奧斯汀.歐樂夫.艾瑞克森臥底參加DVN(吸血鬼電視台)的實境秀演岀,這個實境秀節目名稱是,被選岀的第一名將獲得五百萬美元的高額獎金。這個節目由黛西.紐哈特構恩導演,四年前金髮的她到格林威治村的吸血鬼俱樂部做萬聖節的報導,遇到壞吸血鬼即反對者殺害,康納救她,當然她成為吸血鬼。
奧斯汀在監視DVN時,在停車場看到黛西的背影,拍下無數相片,對這位心目中的女神念念不忘,當他化名亞當.歐樂夫.卡特瑞區應徵演岀,看見黛西,用他超級感應能力進入黛西的思緒,黛西看見擁有淡棕髮土耳其藍雙眸的奧斯汀,竟然屏住呼吸,無法移開視線,低聲說岀她心目中完美男人的形象:"阿波羅"。
凱持琳用一貫風趣的筆觸描寫男女之間的火花電流,福利情節還是依舊火熟,所以奧斯汀與黛西兩人毫不掩飾的情愫,使得奧斯汀能克服與吸血鬼相戀的障礙,辭掉美國中央情報局的工作,與黛西長相廝守。如果沒有看過第10、11集,會喜歡這一集的故事,按照順序閱讀會得到更多樂趣,也會覺得故事精彩。
bluesky60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不得不說故事簡介寫得真好,讓原本對吸血鬼題材早已啃撐到幾近無感的小女子,眼睛熊熊亮了一下,有激起那麼一點點期待(好啦~我還是誠實點,就是想看性感男多有能耐能在一夜間搞定超宅女)。嚴重懷疑作者完全是吸血鬼界派出的親善大使,在她的設定裡,有個吸血鬼伴侶實在是太棒了(哪裡棒?不告訴你自個兒看書去,包你看完會想一腳把人類伴侶踢到外星球去XD)話說男主角除了具備臉蛋身材個性一級棒的標準配備外,最耐人尋味的還是個只喝瓶裝血的環保鬼士(不用隨時怕被戳洞吸血,酷,再加一分!)
《闇夜使者的誘惑》描述人類世界的超宅無趣女跟吸血鬼界性感魅力男的羅曼史。最後劇情發展及節奏太令人意外了,相較於前面的舖陳有種頭重腳輕之憾。喂~不是羅曼史嗎?怎麼瞬間變驚悚片,阿娘喂~搞得小女子頭皮直發麻,要是當場也有壓力球,肯定捏破一堆!整體來說故事不錯看(男主角比女主角表現吸睛),唯獨男女主角激情養眼的獨處橋段著實太少,小女子碗都快敲破了,一直仰頭看天花板很累吔,作者太小氣了啦,唉~實在不過癮,期待下一本作品能止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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