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da Howard 琳達‧霍華
由 CHENG-CHEN 在 發表
琳達‧霍華生於1950年美國阿拉巴馬州,十歲就完成了她的第一本書,因為好玩又寫了二十年。第一本小說於1982年出版,此後幾乎每一本書都在台出版(無法取得版權者除外)並甚受喜愛。計出版單行本約四十本,系列小說二十餘本,與琳達‧瓊斯合著兩本,短篇則無數。
shouek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Re: 夜幕
註:原始文章為出版社試閱本心得文,並獲出版社專責人員評選為佳作。全文轉貼至【專欄】區→http://www.wrn.tw/content/blog/2014-06-28/15620,以下為節錄版:
我個人喜歡這書的輕快--有的對話跟劇情並不會讓人覺得沉重煩悶,一些髒話跟下流笑話更是讓我哈哈大笑~個人最喜歡的橋段就是艾瑞克在酒吧中解釋他的把妹妙招,真得很妙。
以搞笑懸疑羅曼史來說我給這本書5葉,但是如果對粗口有潔癖的同學可能要慎入。
Lancy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Re: 夜幕
女主角潔珂琳懷爾德是一名事業有成的活動婚禮策劃師,生活中遇到的男性不是死會就是即將死會,工作滿檔沒有空閒參加獵男季節,卻再去法院繳納交通罰單時與男主角警探艾瑞克懷爾特在市政廳的民政法庭外撞滿懷,感受到火的接觸般肉體吸引力,卻沒有時間受他吸引或做出任何吸引他的事。
生性平靜理性善於安撫人的潔珂琳在被暴龍新娘精神轟炸後打算在酒吧喝一杯放鬆自己,巧遇在法庭等待幾小時只為了提供5分鐘證詞的案件證人男主角艾瑞克,兩人相談甚歡約定在潔珂琳忙完一個禮拜的六場婚禮後再連絡,卻在同事揶揄起鬨後不想等上一個禮拜,當晚兩人就發生了火辣的一夜情。
翌早潔珂琳擔心忙碌的工作行程該如何叫醒一名帶槍的警察而不被槍殺,於是利用泡好的咖啡送艾瑞客出門,潔珂琳的洗米水咖啡讓艾瑞克無法下嚥。在那一夜之後,他彷彿受到了詛咒般只要他去買咖啡就會遇見搶劫案件,在不想為了開槍就得花時間在寫冗長的文件報告,而浪費大把可以查案的時間,使用隨手可得的物品制伏歹徒卻惹得長官頻頻關切,卻又發生潔珂琳被列為頭號嫌疑犯的兇殺案,因與潔珂琳一夜情的關係,為免被調離案件,艾瑞克必須以更嚴謹的態度和規矩調查她,避免她享有任何特別待遇的流言傳出。盡快洗清她的嫌疑才能死命討好她的歡心,得到的回報卻是她鄙視的眼神彷彿是她腳下剛踩扁的蛞蝓。
天性謹慎小心的潔珂琳則希望回到過去,不曾如此輕率的和艾瑞克發生一夜情,理智的她明白艾瑞克只是再盡自己的職責,情感上則感到彷彿被人重擊了一拳
,希望艾瑞克能相信她為她據理力爭知道她不可能殺害任何人。工作上的壓力,被當嫌疑犯的壓力,一段來不及開始卻得結束的可能美好,希望自己不再有淚,完成既定工作,卻被兇手當成獵物追殺,致命楣男般的男主角不是一個完美先生,保護潔珂琳也不是個甜蜜任務,最終明白愛的魔力成為自己公司的廣告新娘。
PS:猜猜看用了多少本琳達霍華的書名串場,猜中沒獎品
懸疑部分
羅曼史版的 True Detective,書中男主角不斷的告訴我們警探的工作不是電視電影演的那般簡單,頭髮上的毛囊才驗得到DNA喔(台灣的8點檔可以不要再亂演嘛~) 而女主角的親友團又不斷的告訴我們電視上的CSI犯罪現場都是這麼演的XD
登場人物不超過10個手指頭,扣掉男女主角和旁邊的親友團不難猜出兇手是誰
綜合分析
比較外曼天后中的男主角類型
珍安克蘭茲:男主角大多是理性邏輯下的信奉者或科學家,常常需要上油才不像個機器人
茱麗嘉伍德:現代羅曼史的男主角每本都像是只換個名字的複製人
J D羅勃:萬能的天神什麼都會什麼都不奇怪的若奇,只會出現在妳永遠遇不到的未來
羅莉塔雀斯:各式各樣的大笨牛,好色的大笨牛(惡棍侯爵),自掘墳墓的大笨牛(好個惹禍精),野性本能的大笨牛(絲般誘惑),但雀斯筆下的牛在被女主角牽過後都會變頂級牛~
琳達霍華: 擅長寫特務警探牛仔,一貫的真漢子True man特質,會比器官大小嘴賤但又非常實際,無法理解某些細緻的女性心理和分辨顏色
此書夜幕的浪漫和懸疑比例分配恰當,只是瑣碎的婚禮細節真的會讓人想跳過
,非常適合想放鬆腦袋輕鬆一下心情的書
(這樣開無雙奧義大範圍攻擊好像有點活太膩)
本身並沒有註釋過多不能症,因為看過註釋了還是不懂喔XD 鄉村音樂婚禮歌手不是我平常會碰觸的領域(但有的雙關語性暗示的註釋卻沒有附上去Orz),
有這症頭的同學先幫您打預防針註釋有28個
例如P258-259頁的疑似電話性愛對話
艾瑞克請潔珂琳到警局:妳能現在來(高潮)嗎?
潔珂琳呢喃報復道:就快(高潮)了。聽著線路的另一頭摔落手機時的詛咒聲 XD
註:本篇文章為出版社試閱本心得文
littleprinc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Re: To Die For
琳達姨少數第一人稱的作品。第一人稱的敘事方式有時候會因為主角視角的侷限性而影響到事件的描述,也影響讀者對於故事完整性的了解。要是拿捏不好,第一人稱的內心獨白更會讓讀者覺得主角過於無病呻吟、矯揉造作,超自然羅曼史中就有不少例子。幸好琳達筆下的金髮美女、昔日啦啦隊隊長Blair(莫百麗)不僅有亮麗的外型、魔鬼的身材,更有顆聰明的腦袋(雖然有時有點脫線),逗趣的內心碎碎念讓人笑翻,也讓男主角Wyatt吃了幾次悶虧。不過男主角也很快的找到拿捏Blair的罩門,對Blair攻城掠地,拿下美人心啦!
書中有兩個橋段讓人覺得很有意思。在Blair車禍意外發生後到醫院檢查時,Blair的母親閒聊似的告訴Blair關於自己好友Sally開車撞老公的”意外事故”。兩個人針對Sally老公Jazz趁Sally回家探母之際,自以為好心,聘請設計師將兩人臥室重新裝潢,並將Sally古董家具賣掉一事大肆批評了一番,一致認為Sally應該給予Jazz更嚴厲的處罰,正聊得起勁的兩人忽然發現了站在一旁聽得目瞪口呆的警察先生Wyatt,只好先暫停此話題。事後Wyatt與Blair討論起這起”預謀傷人”事件,以Wyatt的觀點,他認為Jazz出於好心也是愛老婆的心態下去重新裝潢臥室,理應得到老婆大人的感謝與支持,怎麼會得到完全相反的反應(Sally氣到開車撞老公,好讓他嘗嘗自己心痛的滋味)。於是Blair很認真的”教育”了一下未來的另一半(內容請看書),也讓讀者了解男女生觀點的不同,如果有男生朋友老是搞不清楚女生想法的,很推薦他們來看一下這本書。
另一個顯現兩人不同觀點的地方就是看電影的橋段。已經在家裡悶兩天的Blair吵著Wyatt要出門走走,於是兩人決定去看電影並當成這是兩人復合(?)後的第一次約會。然而Blair很快的就發現兩人想看的是完全不同的電影,Blair想看的是浪漫愛情喜劇,而Wyatt則偏好有著火辣美女的爆破動作片。於是Blair利用Wyatt不想枯等電影開始而先到附近逛逛的習慣,在電影開演前買票進場的時候,主動出擊,買了兩人各自想看電影的電影票,分開去看電影。Blair開心的享受了一個半小時的快樂時光,而Wyatt則被氣個半死,完全無法享受看電影的樂趣。散場後,Wyatt抗議Blair的舉動,認為如果兩個人沒有要坐在一起看同部電影,他們當天晚上就應該待在家裡,硬要分開看電影,根本就是Blair一意孤行,也沒有約會的意義了。這個想法卻遭到Blair的反對,因為Wyatt已經表明絕對不願去看腦殘的浪漫愛情喜劇(Wyatt對此類型電影的定義),言下之意就是Blair得陪Wyatt去看胸大無腦花瓶的演出(Blair對此類型電影的定義),既然兩人都不願意屈就於自己不喜歡的類型電影,那分開進行就是最好的選擇,因為Blair可是看得很開心的呀!這個理智的回覆可是把Wyatt噎的說不出話來。難得看到琳達姨筆下大男人主義的男主角憋屈的情況,Blair的反應真是太帥啦!
這本書讓人見識到琳達姨搞笑功力也是挺高的,最厲害的是還可以不著痕跡的加了一些男女相處的議題。如果擔心自己無法接受琳達姨其他血腥黑暗(?)的懸疑羅曼史又沒有第一人稱不能症,那這本書可以當成是琳達的入門書了。
瑋瑋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Re: 獵物
我非常喜歡這一本的故事! ..以及男主角!
裏面英雄救美、照顧保護女主角的情節,很好看~
我一點也不在意有壞人+熊出沒 ^^
男主角暗戀女主角有一段時間了,
但一直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被討厭..
因為關心、擔心女主角安危,所以私底下偷偷的跟上山 (他不是跟蹤狂)
雖然他一直到故事的中段才正式上場,但還好有他,救了女主角一命。
我喜歡他們二個的對話與互動,
男主角的愛意很直接、真誠,嘴巴壞但心地善良,
很細心的照料女主角,大加分!
而且身材高壯,壞人看了一眼就嚇到「怎麼這麼高!」
雖然壞人壞熊戲份頗多,但在章節頁數上很好跳過,
看完後,再看第二次時,
就直接從男主角正式上場英雄救美的那一頁開始看起啦~XDDD
瑋瑋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Re: 玩火
作者花了較長的頁數,說明女主角「變有錢」的過程,
當你突然變的有錢,很難知道身邊的人是不是因為你的錢才接近你..
除了跟你一樣有錢,或比你更有錢的人,才有可能他們不是因為看上你的錢..
一切都變了,生活重新來過。
女主角一直是過著平凡日子的平凡人,
個性不是天生的千金小姐,所以想法與氣質…都不同,
她遇見不合理的事情,會據理力爭,想辦法讓情勢變的對自己有利。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故事時空在現代,就不是那麼喜歡綁架故事,
綁架情節如果發生在古代(或奇幻世界),
愛上綁匪、肉票的劇情,好像就能比較合理一點點…
不過,我喜歡女主角不讓「綁匪」太好過的努力,二人之間的互動,是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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