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toinette Stockenberg 安東尼特‧史塔肯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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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妮爾.斯蒂(Danielle Steel)是全美最知名的作家之一。 她一共創作了84本小說,在47個國家以共28種不同的語言發行,印刷量超過590萬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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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worm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好可愛、好溫馨又帶點小揪心的一本羅曼史!
我想最喜歡的地方是兩個一開始就對立的人,開始轉折的時刻。就是女主角從三個前妓女的口中得知,這家沙龍的經營其實是拯救了男主角的一家人(not by blood),從那時候開始,兩個人的對立融合在兩個人的互相理解中。包括男主角開始理解為什麼禁酒運動對女主角來說很重要,對整個城鎮來說很重要。女主角理解沙龍的存在不是代表純正的邪惡。然後兩個人那股一直存在著的吸引力,壓著對彼此的尊重,竟然變成了好朋友。而且持續了好長的一段時間。
我覺得作者把這本書的背景、場景、人物、對話、劇情推進都處理得很細膩也很恰到好處。雖然分離很令人難過,讓你掉幾滴眼淚,但是劇情又推向另一個方向,看到希望的開展,再慢慢拉到兩人的關係裡面。兩人進展彬彬有禮中始終讓人沒有絕望,也沒有讓人心臟跳到嘴巴的那種刺激雲霄經驗,總是甜甜蜜蜜,然後一點點酸酸的。
裘莉這個腳色的安排我覺得很特別。但是好像也很真實。身為男主角的情婦,又跟女主角成為很好的朋友,然後竟然中間都沒有產生一點醋意跟糾結,男主角後面跟女主角講到這塊,他只說:我們也曾談過要對彼此有更多投入的感情,不過好像就是沒有辦法。然後女主角也沒有醋意,因為她從來不覺得自己會成為男主角的心上人。
我覺得整本書呈現出來的人對於現實環境的接納與適應,非常符合美國拓荒時期的狀況。那個時候的人的命運的確是掌握在大環境的手裡,個體能夠去改變的地方很有限。基本上能夠溫飽、過著小確幸的日子就已經是很大的奢侈了。所以整本書都讓人看了沒有突兀之處。
perfect!
Cliotsai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是蕾維爾史賓塞的第一本小說,1979年出版,1989年拍成電視電影,2015年小說再版。實在很難相信第一本小說就可以寫得如此細膩感人,她要不是很有天份,就是此前已經寫作很久………看完這本書有好幾天我還一直反覆翻閱,有點沈浸在其中拔不出來。
這是兄弟之間「借精生子」的故事,這種題材在台灣大概可以演一兩百集的灑狗血鄉土劇,也因為這樣使得我在第一章停很久,心裡隱約有點抗拒;不過看下去之後就被吸引住了,中間好幾場戲還看得屏息凝神,終於瞭解書評說的“breathless”是什麼感覺。
以下劇透,不做道德judgements,不喜者慎入====================
女主角Mary和丈夫Johnathan、小叔Aaron住在明尼蘇達的農莊,過著平靜的日子。Johnathan沈默寡言而務實,是家裡的支柱,兩人結婚七年卻膝下無子女,Johnathan耿耿於懷;單身漢Aaron活潑體貼,和Mary是無話不談的好朋友。Johnathan覺得自己生子無望,眼見Aaron有穩定交往的對象,可能即將結婚,便趕緊提出請弟弟代勞的方法;話一出口當然遭到兩人激烈抗議、不肯答應。雖然如此,這個荒謬的要求卻在Mary和Aaron之間引發了改變:兩人開始意識到對方異性的身份,以不同的眼光來觀看對方;加上不解風情的Johnathan常常忽視Mary,讓Aaron對Mary心生憐惜………。某次Johnathan外出刻意留他們兩人獨處,禁忌戀情就此發生………
Johnathan回家後兩人便謹言慎行不再逾矩,Mary真的懷孕了,三個人之間怪異的氣氛因為Mary的用心也獲得緩解,Aaron打算離開讓他們夫妻好好生活,但是悲劇發生,一切又不同了…………
到最後我竟然覺得,男女主角都是很棒很好的人!很努力、很堅毅地想按照世俗禮教來做好本份,壓抑內心的情感,不禁為他們加油,非常希望看到兩人美滿的結局。
Johnathan雖然是始作俑者,但是他的情感起伏與一般人不太一樣,他的熱情在土地、穀物、牲畜飼養等農事上,他也並非不愛Mary,很感人的是他提出這項要求的一個理由是他希望Mary也可以成為一個母親,他知道這是Mary想要的;當事情真的發生後,他也會感到心酸失落,但他如常接受,甚至還覺得不需談論這件事。Mary也不願意辜負他,Aaron在Mary生產後當天喝得爛醉,其後決定割捨下愛人和血脈,遠走他鄉、犧牲自己成人之美。三個主角都非常讓人同情!不得不佩服作者塑造角色的功力。
書中我感到最令人屏息的是他們第一晚單獨在家時,Aaron進屋,就把從來沒鎖的門給鎖上了………Mary在房間盥洗完坐著編髮,聽著Aaron上樓回房的聲音………突然門上傳來輕輕的敲門聲,使她驚跳起來!門打開,Aaron問:「我可以進來嗎?」Mary如喉有結塊說不出話,Aaron便走入房中,說:「妳何不把辮子解開?」………呼~這場戲看得我好緊張!!
1989年電視電影的版本將片名取為“The fulfillment of Mary Gray”,但是我覺得這個fulfillment是男女主角一起的,兩人都得到了完滿。甚至連讀者看完,也覺得內心滿滿的,非常滿足!推薦給不排斥這種題材的同學~~~
Cliotsai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真的要謝謝VTR的推薦,實在是太太太好看啦!讓我仿佛重溫了二十幾年前看影集「清秀佳人」、「清秀小佳人」的舊夢,雖然書中北達科塔的麥田景觀不比加拿大愛德華王子島多變,但是那種農村生活的溫馨純樸、愛情的單純甜美,帶給我的感動是一樣的。
女主角是剛從師範學院畢業的18歲年輕女孩,非常期待離家自主、展開教書生涯。男主角是34歲的單親爸爸,有個16歲的兒子是女主角的學生。年齡的差距和親師的身份,加上男主角兒子有點迷戀老師,使得男主角一直抗拒兩人之間的感覺。不過女主角非常勇敢,總是勇於表達感情,完全不忸怩,心事都寫在臉上,男主角常常看著她時內心上演拉距戰os:「別再那樣看著我,女孩!」然後還要雙手放進口袋用力握拳才能忍住不抱女主角這樣………還好,因為花樣年華的女主角也吸引其他男士的追求,男主角都會很吃味,然後兩人發生衝突時就不自禁熱吻起來,真是甜蜜!!兩人除了吸引力之外,對大自然也有同樣的感受力,彼此的笑點也很一致,看他們吵架或上英文課時對話常常很好笑!男主角的媽媽有次在旁邊聽到他的笑聲,還想說她兒子不知道多久沒這樣笑過了。可是男主角一直執著於兩人的年紀而不肯面對這段感情,書名Years的一個涵義就是指年紀。
書名的第二個涵義是歲月。故事背景是1917-18,男主角家族居住的小鎮因為以農作為主,表面上似乎較不受戰爭影響,但是家家戶戶仍然遵循撙節政策,也有年輕的男孩從軍報國。1918西班牙流感世界大爆發,位於中西部偏遠小鎮的人們也不能倖免,男主角家族內也失去了心愛的家人………。雖然考驗一個接一個,但是終於傳來戰爭結束的好消息,也迎接了新生命的誕生~~在這片土地上,一切周而復始,伴隨著悲歡離合,歲月不停地往前流轉………
這本書女主角的個性非常可愛,雖然急著長大,但是也很天真浪漫,原本她還有一個想像中的男朋友叫Lawrence,她有時就會自言自語地跟他對話。男女主角在一起之後,有一次女主角跟男主角坦承說她以前就幻想過跟他在一起,男主角問她多久以前,她說:「呃……四年前。」男主角:「四年前!你根本都還不認識我!」女主角:「我認識,只是那時你的名字是Lawrence。」哈哈哈哈!還有她常常被男主角家的食物嚇到,有一次吃飯時她很開心地問男主角媽媽說:「你前幾天幫我做的三明治很好吃耶,裡面放了什麼?」媽媽:「舌頭。」女主角:「舌……舌頭?!」媽媽:「牛舌。」女主角:「牛………牛舌?!」媽媽:「我以為你剛剛說喜歡耶。………沒聽說現在正在打仗嗎?我們這邊不會隨便浪費牛身上的東西的。」男主角看著女主角食不下嚥的樣子就說:「你等著吃我媽做的燉牛心吧!」哈哈哈哈!超好笑的!
書中男女主角感情的營造寫得很好,男主角家人間的感情,還有男主角對動物的感情也很感人。他受困暴風雪中無計可施,萬不得已只能將拉車的老馬殺掉(大家看過神鬼獵人吧?),當時他內心非常不捨,但是為了能活著回到女主角身邊也只能這樣做了………
雖然有苦有甜,但是一路看下來我只覺得又甜又期待!看完之後還意猶未竟,我好怕以後我看不到這麼好看的小說怎麼辦啊?!~~~~~@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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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過33本羅曼史、女性小說與一般小說的黛博拉‧史密斯是位作品暢銷全國、屢屢獲獎的作者。1996年的《我心已屬》(浪漫新典99)榮登《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目前至少有250萬本書行銷全世界。她稱她的書是「南方人家宏觀的浪漫故事」。
y-h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黛博拉真的是寫兩小無猜、青梅竹馬故事第一把交椅,真的...真的會讓人無法用千言萬語來形容書中令人溫柔的心碎!
這本我看完還會想在重頭看一遍,我覺得青梅竹馬的故事我喜歡那階段有很長的鋪路,才能在他們長大後反覆回憶是如何加深這段愛情,雖然當時可蕊五歲隆恩十歲開始相識,但這只讓他們注意到對方,接下來的五年,他們才培養出將來夢想是跟對方結婚一起遙望同一個風景,這段時間隆恩真的很可憐,只因為父親不關愛他,又被鎮上的人嫌惡及誤會,只有可蕊無條件的信任,在隆恩眼裡可蕊是特別的,她是看到他良善!
當隆恩被送走這段真的令人想哭,之後又看到隆恩又寫無法寄給可蕊的信,只差沒淚崩...如此無奈!經過了20年,如果說小時候大人認為只是迷戀,那現在他們堅持著單身,在在確切表明對方就是自己的另一半!
隆恩20年不跟可蕊連絡的祕密,的確挺震撼!但是當初支持隆恩的麥特,只因為昏頭跟家人重新相聚,而誤會隆恩的態度,真是令人火大!還有約許也是!為什麼要這樣傷隆恩的心,可蕊雖然不想分邊站,但是她的支持真的令人欣慰。很高興結局的圓滿,卻讓人好想哭好想笑!
y-h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把這本書歸類於文學小說,作者描述的的風光彷彿清晰可見,溫暖可口白醬比司吉還有小鎮人民的存樸,以致於上集要融入凱絲跟戴蒙之間等蠻久的,但是醞釀出深刻情感!
看這凱絲成名前的美以及失去的痛之後如何站起來,你會真的為她心痛(她的美不是她的錯,當狗仔為了私利對凱絲的看好戲的心態真的是讓人萬分厭惡,明明可以出手幫助),而所幸世上還是有關心她的表姨黛坦,也因為如此認識戴蒙,她的改變、勇氣的行為,真的會想為她歡呼!
戴蒙的痛在於他將罪惡感的責任擔負的太重,也因為他愛上凱絲有了活下去的目標(即使凱絲入獄戴蒙說還是會寫信給她,當凱絲絕望自己可能會死他也願意奉陪,如果這不是愛這會是什麼!),到底是誰就贖誰,我想雙方都有!而戴蒙好爸爸的形象真的是深植人心!
我喜歡最後凱絲以她自己方式面對眾人,是的!沒有奇蹟產生,當你接受自己別人也會認同,看到戴蒙為凱絲站起來面對而落淚,心中總是說不出的暖意!這本書不應該列為18禁的說...真的是太可惜,它值得更多人觀看!
阿寶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看了幾本作者的書,每一本都好看。叉路咖啡店跟我預想一樣,也是好看。
很快就看完上下冊,奇怪的是,不覺得頁碼多,還感覺意猶未盡怎麼一下就看完了。然後就想,幹嘛分上下冊呢?算了全部的頁碼,如果裝訂成一頁,厚一點,然後價錢就算不必要像其他單冊書訂價,而是如上下冊加起來的價錢(少了封面頁,可再便宜一二十塊錢吧)這樣也很好啊!建議林白,不怕書厚啦,故事好看比較重要,價錢比一班單冊貴,還是可以接受的。
故事當然好看,這種遼傷的書,先天就滿討好的。一般來說,正面又陽光,文筆也好,只有叫好的份。讀者要捧場,買回家啦,這樣出版社才會繼續出好書。
喜歡這本書不光只是女主角的第一人稱敘述,很多書都這樣寫法,但叉路咖啡館也放進了男主角的觀點。很喜歡這種方式,看到男主角的部份,可以更清楚他的思緒,很喜歡看男主角的心路歷程。
嗯~~可是~我本性不改,除了叫好之外,也談其他。超級美女偶像可以孤身到外婆那個廢棄屋,看到這裡,這位女主角哪裡像作者一開始有些刻意要塑造的無腦大美女。她根本是超強的,裡頭沒水沒電,寒冷中,睡行軍床.....,想想,現實社會中,那些超級大明星,會這樣?沒先弄個大隊人馬將那裡裝璜整修的美美的,會立馬住進去,(想想~~住豪宅,在外面都住五星飯店毫華房的~~)很難想像?我馬上就想到,在廢棄屋,她怎麼洗澡、洗那些美美的衣服(光圍巾手套等,就有一堆要洗的~~而且還要手洗~~),化妝打扮等?一堆問號?然後就想,女主角根本不是如她出身那樣,有公主病那型的女人,很強~~。還有,從小到大,美貌驚人的大明星,對服裝和外貌等種種,應該有許多的堅持品味,但感覺女主角也不會這樣,也是很融入當下,隨意的很~~這點也很強~~
男主角也一樣,就算喪失了對生命的堅持了,幾番想自殺,就算酗酒、外表亂七八糟、像流浪漢隨地就睡.....但看看他的處事為人,他頭腦超清楚的,誰關心他,誰對他好,該幫誰,他更是一清二楚。處理事情的方式,說話的內容,那種骨子裡的教養和腦筋還是在的.....
作者對燙傷的治療描寫,感覺還是簡單了,何況女主角還是大明星,以後更是要不計其數的往返醫院做種種植皮或美容手術的.....真實的故事中,那種傷害,就不論心理的創痛了,光是身體上,病人的折磨,就已是生不如死。
有錢還是~真好~~真的可以做到很多事。兩位小朋友,在遇到男女主角後,感覺像中了大樂透。我突然也對那個村鎮也如是看法,他們給了女主角再生的支持友情,但是女主角也是很不吝於回報,一開始隨隨便便就是25萬美金~~~呼呼~~請各位原諒我的現實和俗氣~~ ~
由 a88151 在 發表
yaohui0528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出人意料的大魔頭.....
很久以前看過這本書
最近再拿出來翻閱
發現又被擺了一道
原來~
我又忘了兇手是這人
(沒辦法,打死都不會懷疑到是他(她)?)
內容還不錯
一開始女主角喬裝成傳道士
令男主角不敢對她亂來
想到女主角拿著聖經抵抗的橋段
就覺得挺好笑滴
有興趣的人
可以去找來讀讀
yaohui0528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哈哈~
CC 形容的真是貼切
生完孩子就滾蛋
但事實證明
計劃永遠趕不上變化
瑞夫哪會料到自己居然愛上蘭蒂呢?
雖說聽起來是個很不人道的計畫
但瑞夫也不是這麼豬頭
小時候看到媽媽與人通姦
又被迫面對爸爸舉槍自盡的悲慘經過
自我防衛心重了點是能理解的
我好喜愛女主角的媽媽
真可惜她只在後面才稍稍出場
接到瑞夫送得禮物
高興的親吻瑞夫還直說他是個貼心的孩子
自小沒母愛的瑞夫
那手足無措的樣子
真是可愛呀!
配角那對也很不錯
總算是開花結果
整體而言
是本不錯的小說
brend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書是我花20元在市場買的,一開始就只是打算用來打發時間的,所以並沒有對內容抱太大得期望
果然,這書不太適合我,寫的實在是太太太太太簡單了,又是極短篇,留不下深刻的印象,目前無法交出讀後心得,抱歉
還好只花了20元 :evil:
CHENG-CH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還不錯看。
基本上就是男女主角達成交易,男主角要女主角跟他結婚,生一個小孩來償還賭債,因為男主角在小時候受過傷害(母親不忠,父親死亡),所以覺得女主角在幫他生完小孩就可以滾蛋了。女主角本來也覺得可行,不過愛上男主角又不想和小孩分開...
寫得還不錯,有空可以看看。
**原發表 Sep 4, 2000 臺大電機 Maxwell 站 Romance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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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hui0528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跟"神秘之月"有些許關係
建議要閱讀此書之前
先看一下"神秘之月"呀~
擁有亮麗外表的芙琳
其實卻有著旁人無法想像的過往
孤獨的生活著
直到遇見艾莉及柏烈
改變了三人的一生
很好看的一本書
讓人看下去便無法放手
Patricia Simpson 挺喜歡在故事中穿插些第三世界的東西
似乎變成她的一貫作風了耶~
阿笨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真的令人驚豔
看到文案真的一點也吸引不了我,我只覺得很灰暗、會令人心情不好,看羅曼史就是要開心,何苦要找心傷?
這本書其實也是個尋根之旅,看起來好像沒有特別之處。但是它又穿插了骨髓移植的基本醫學常識,它更讓我瞭解到我一直號稱我不歧視任何人種,但是馬克告訴艾莉的一番話,不僅讓艾莉慚愧認罪(此時她才發現她原來歧視有色人種),原來我也是。
作者其實蠻有野心的,想要教導、糾正讀者許多觀念,但又不能太嚴肅探討,所以文章中以深入淺出的方式討論……。符合我看羅曼史的心態,耳目一新,又令人有東西回味。
yaohui0528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是個雙生雙旦的故事
( 女主角的父母 vs 男女主角 )
圍繞在古埃及女祭司的迷幻裡頭
書本內容蠻精采的
交錯綜合兩個不同的世代
但並不會讓人看的頭暈目眩
我自己很喜愛埃及的歷史神話
而故事場景大多出現在埃及
更是有一股異國風味阿~
只可惜
我喜歡的男女主角戲份太薄弱了
無法看到他們是如何相遇並在一起
雖說故事中有略為提及
但描述的實在太短 無法滿足我說
而女主角父母那段愛情
還真是令人刻骨銘心
看到最後她母親死掉那段
特別令我傷感
眼眶也不禁泛紅 唉.............
派翠西亞‧辛普森 的書果真都沒讓我失望
值四片葉子!!
yaohui0528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派翠西亞‧辛普森
應該算是個冷門作家
但我看過幾本她的書
覺得都寫的相當不錯
而這本書也很特別的
男主角活了354歲
之前他原本是個巴黎的煉丹師
因服用了藥劑而有了長生不老的身軀
在女主角出現前
其實他已經不想活了
活在世上越久
認識的人一直一直離去
感覺越是空虛吧!
所幸女主角的出現
以及她可愛的兒子
使他有了想要活下去的決定
這個男主角超棒低
溫柔又體貼
反倒是女主角
豬頭了些
不過大體而言
還不錯啦!
故事中男主角因為呈現冬眠的狀況
很多器官都在休息
因而一開始也"不能舉"
讓女主角覺得很難過
是不是自己不夠吸引他才令他沒反應
哈哈哈~
我想對一個男人而言
不能舉卻要存活在這世上一輩子
應該是件很痛苦的事吧!
(怪不得他不想活了 )
最後
當然有了圓滿的結局
否則男主角真如太監般
還真令人傻眼呢!
yaohui0528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書本中的男女主角
有點像是尋根之旅
女主角尋得是心靈寄託的假想父親
男主角尋得是他的骨髓捐贈者
在著追尋的過程中
兩人的相遇以及共同克服種種困難
終究尋到彼此生命中的美好
而那個美好~
當然也包括了那麼神秘客了!
不過這尋根的過程
因為添加了印地安的古老文化
因而顯得更有味道了
小小體會一下
這本書
很適合細細品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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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 Whit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的男主角真的很可愛,我也是看了各位寫的好評去看的,沒有失望喔!!謝謝各位的推薦,這本書好看到讓我覺得其他de Burgh都被比下去了,看了其他de Burgh的開頭覺得沒有這本好看就棄讀了。
Snow Whit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就如同其他同學說的比較偏一般的劇情,天真的女主角遇上強硬的戰士型男主角,不過看的時間有點久了,忘記劇情,只記得還不錯看,還有男主角的眼睛是暗綠色的。
de Burgh系列我只看了兩本,這本和Robber Bride,其他的就比較引不起我的興趣了。
Snow Whit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男主角雖然滿大男人的,但是我就是喜歡這種嘴巴很硬但是身體卻很誠實的那種傲嬌型男主角,
男主角對女主角也很不錯啊,而且把女主角的家人照顧得很好,雖然強硬了點,
男主角覬覦女主角的時候不知道為甚麼我一直想笑,
很喜歡這本書,推薦!!!!!!!
Snow Whit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真的,這本書有JAK的風格,步調有點慢,懸疑性不錯,但不是這位作家裡我最喜歡的,還是可以讀讀看。
Snow Whit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我覺得很好笑,從頭笑到尾,我很喜歡,男主角的行事曆一遇到女主角就被打亂了,
可是在國外的評價卻不高????(疑惑)
由 a88151 在 發表
Ting Ch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抱著很大的希望來看的,不過對本書有點小失望。推理的部分很緊湊,整個小鎮的黑暗還有女主角家庭的秘密都不錯,但是男女主角的愛情線讓我覺得弱了!女主角的心理轉折等等很清晰,甚至女主角姊姊跟母親的心態我都看得很入戲,但是男主角。。。。我很想把大衛改成男主角耶!
理論上男主角不該是個疑神疑鬼的個性,但是這本書中充斥著他對女主角的不信任跟猜疑,到最後女主角的秘密身份曝光時他還不開心女主角沒有對他坦承,我眼白都快翻過來了!而且除了最後,有哪次女主角遇險是男主角救的?沒有,他就是典型電視電影裡主角都要死了才姍姍來遲的警察!唷!我有夠火。。。。本來我是最喜歡這種懸疑推理的愛情小說的,但這本可能是我希望放太高,只能給三點五葉了!
唷!對了!那個最後要被受審的兇手,我覺得瘋子也不是這樣的!為了那種我感覺根本是自己幻想的原因出來殺人⋯⋯⋯⋯好無言唷!
shouek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嚴格說起來是本有趣的懸疑羅曼史,其實我喜歡這本書的前半部多於後半部;一開始的寫法讓我有點分不清楚到底誰是男主角,大概到男女主角碰面時我才確定﹔歐!原來傑森是男主角啊!
個人感覺梅莉.薩依爾在這本書的野心很大,她一方面寫男女主角感情還要鋪陳懸疑部分的梗以外還要再加入男女主角各自家庭的親情大和解!好忙啊!!其實就算拿掉懸疑那邊的繞來繞去誤導讀者,專心寫男女主角間的相處跟彼此親族的和解也可以讓這本書很精采才是;搞不好可以讓讀者(也就是我)不會覺得被那些多餘的床戲(不是男女主角間的)干擾。
簡單的說,劇情精采,可惜男女主角間的甜蜜相處不夠多。我給4片葉子。
由 a88151 在 發表
kristinlo1975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首先要感謝 sharon1122 賜給我這本書
並且警告我這本書評價很低
讓我有機會拜讀大作 又做好萬全心理準備
這本書很難下嚥
而且絕大部分原因是翻譯造成的
男主角個性本來就灰暗
翻譯更加深了他的創傷後變態
整本書唯一加分的地方是 封面
女主角那顆痣有被強調出來
算是畫家有用心
雷梵斯公爵從小被養成 "不信任女人" 的個性
親生母親小時候拋棄他 是他心中很深的傷口
在繼承公爵爵位前 他的祖父以為他不經人事
便找來一個妓女增加經驗值
因為這是羅曼史
所以這個妓女雖然生在青樓
卻是位嬌豔又美麗的處女 而且還是貴族
總之就是男女主角都動了情
卻彼此不信任 你追我跑浪費半本書時間
最後放下心防 終成連理並生了一男一女
這本書翻譯真的很爛
首先是把所有滾床單情節隨便帶過 ( 是可忍也孰不可忍 )
接著 即使我沒看過原著 也知道刪書刪到剩骨架
很多情節青菜交代 用辭遣字也相當不優美 非常直白
再來就是男主角個性很爛
一直無法決定究竟是心裡創傷還是心理變態
後來肯定他是創傷後變態
一下把女主角寵上天 一下又把她扒光叫她母狗
才剛剛熱烈滾床單 接著又把她脫到全裸綁在床上好幾天
簡直是個神經病
然後是女主角也太沒有自信
想也知道男主角前未婚妻鐵定仇視她
別人隨便挑撥一下 隨便就中計
而且還連中好幾次
這種單蠢型女主角不是我的菜
總之這本書很像外曼版的花系列
灑狗血情結很多 而且是蠢到會笑出聲來那種
抱持著看笑話的心態 汔一壺茶 倒是能哈哈笑一個下午
Enyapa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3葉,還可以~~有點勉強咽下這本書。
我必需坦誠,這扣分很可能有若干的不公,因為這本書首刷是22年前,所以時空推移之下多年後的我對這本書的翻譯及劇情合理性實在難以接受。
其實若是22年前,這本書的第一刷時,以當時的我來評分,一定有4.5葉以上。之所以特別收藏這本書,也是因為當時在十多歲初讀這本書後深受著迷。但如今在重新閱讀,由第13頁之後,就覺得有點想…將它「掄牆」。唉~實在對於22年前「譯者」的翻譯方式十分感冒,當看到「眉色如黛,眼波如盈盈春水…」或「她國色天香的姿容…曲線玲瓏的身,那麼的青春細嫩…」這之類的翻譯文字時,天啊~這文字如今看來真是怎麼讀都怎麼的「怪」呀~~
其次是劇情的合理性?就是艾雪雖出身貴族但不幸淪入青樓幫傭,因錯陽差下被柏特給強…,而當時身為公爵不顧外界眼光,由青樓中贖了艾雪及她的好友梅姬(更不提順道救出的愛爾蘭獵狼犬及小粉紅豬了)來當公爵府的真正招待貴族的女主人。這真的有些不合理,以漢諾威皇朝的19世紀初英國貴族,不可能接受一個單身無伴護且又出身青樓的女孩,出現在貴族間的社交場所???而艾雪女性自主這方面的無助,也是如今我最為難以接受的。
順道一提,柏特的嚴酷不尊重「女性」的成長背景,讓我聯想到2008年上映的The Duchess「公爵夫人」中德文郡公爵的成長方式,其實就很雷同。所以對於他對待女性的「滴桃」,也較能原諒因為有跡可尋-柏特的「滴桃」其實是「教育」的錯。但提到艾雪與柏特的相戀方式,就是覺得很「童話」很不合乎當時的現實。
而我一直在想,到底是不是翻譯出錯了呢?因為同時期的「天使溪」怎麼讀都覺得很通順。所以最近一直在找這本的原文書,希望能以我的「菜英文」來儘量還原這本我13歲的初戀羅曼史小說。
本來很想給2葉的,但因為出現愛爾蘭獵狼犬而忍不住的加了一葉。愛爾蘭獵狼犬,我第一次是在電視上看到介紹愛爾蘭軍隊一定會有愛爾蘭獵狼犬當軍犬,至今還是愛爾蘭的國犬、軍犬,傳說中曾因保護王子不被狼攻擊而因故喪命的皇家護衛犬。站起來約2米多,體型巨大,但卻是看起來老是在微笑,且天性愛護孩童的溫馴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