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ielle Steel 丹妮爾‧斯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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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灑葉
主要譯名: 
丹妮爾‧斯蒂
其他譯名: 
戴麗‧史提爾

丹妮爾.斯蒂(Danielle Steel)是全美最知名的作家之一。 她一共創作了84本小說,在47個國家以共28種不同的語言發行,印刷量超過590萬本。

共有 3 篇評鑑,這是第 1 - 3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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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Vyrle Spencer 蕾維爾‧史賓瑟

5
我的評比:無葉 平均:5 (4 人灑葉)
主要譯名: 
蕾維爾‧史賓瑟
共有 131 篇評鑑,這是第 16 - 20 篇

4
我的評比:4葉

算蠻早以前的姊弟戀吧! 兩人差15歲真的蠻勁爆, 不過感情的發生與進行並無違和感, 激情部分著墨不多, 但熱度算夠了,  這樣的寫法反而讓人看的很舒服. 如果喪子的部分篇幅可以再少一點會更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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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好可愛、好溫馨又帶點小揪心的一本羅曼史!

我想最喜歡的地方是兩個一開始就對立的人,開始轉折的時刻。就是女主角從三個前妓女的口中得知,這家沙龍的經營其實是拯救了男主角的一家人(not by blood),從那時候開始,兩個人的對立融合在兩個人的互相理解中。包括男主角開始理解為什麼禁酒運動對女主角來說很重要,對整個城鎮來說很重要。女主角理解沙龍的存在不是代表純正的邪惡。然後兩個人那股一直存在著的吸引力,壓著對彼此的尊重,竟然變成了好朋友。而且持續了好長的一段時間。

我覺得作者把這本書的背景、場景、人物、對話、劇情推進都處理得很細膩也很恰到好處。雖然分離很令人難過,讓你掉幾滴眼淚,但是劇情又推向另一個方向,看到希望的開展,再慢慢拉到兩人的關係裡面。兩人進展彬彬有禮中始終讓人沒有絕望,也沒有讓人心臟跳到嘴巴的那種刺激雲霄經驗,總是甜甜蜜蜜,然後一點點酸酸的。

裘莉這個腳色的安排我覺得很特別。但是好像也很真實。身為男主角的情婦,又跟女主角成為很好的朋友,然後竟然中間都沒有產生一點醋意跟糾結,男主角後面跟女主角講到這塊,他只說:我們也曾談過要對彼此有更多投入的感情,不過好像就是沒有辦法。然後女主角也沒有醋意,因為她從來不覺得自己會成為男主角的心上人。

我覺得整本書呈現出來的人對於現實環境的接納與適應,非常符合美國拓荒時期的狀況。那個時候的人的命運的確是掌握在大環境的手裡,個體能夠去改變的地方很有限。基本上能夠溫飽、過著小確幸的日子就已經是很大的奢侈了。所以整本書都讓人看了沒有突兀之處。

perf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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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ed me books, that's all i need. 

5
我的評比:5葉

這是蕾維爾史賓塞的第一本小說,1979年出版,1989年拍成電視電影,2015年小說再版。實在很難相信第一本小說就可以寫得如此細膩感人,她要不是很有天份,就是此前已經寫作很久………看完這本書有好幾天我還一直反覆翻閱,有點沈浸在其中拔不出來。

這是兄弟之間「借精生子」的故事,這種題材在台灣大概可以演一兩百集的灑狗血鄉土劇,也因為這樣使得我在第一章停很久,心裡隱約有點抗拒;不過看下去之後就被吸引住了,中間好幾場戲還看得屏息凝神,終於瞭解書評說的“breathless”是什麼感覺。

以下劇透,不做道德judgements,不喜者慎入====================

女主角Mary和丈夫Johnathan、小叔Aaron住在明尼蘇達的農莊,過著平靜的日子。Johnathan沈默寡言而務實,是家裡的支柱,兩人結婚七年卻膝下無子女,Johnathan耿耿於懷;單身漢Aaron活潑體貼,和Mary是無話不談的好朋友。Johnathan覺得自己生子無望,眼見Aaron有穩定交往的對象,可能即將結婚,便趕緊提出請弟弟代勞的方法;話一出口當然遭到兩人激烈抗議、不肯答應。雖然如此,這個荒謬的要求卻在Mary和Aaron之間引發了改變:兩人開始意識到對方異性的身份,以不同的眼光來觀看對方;加上不解風情的Johnathan常常忽視Mary,讓Aaron對Mary心生憐惜………。某次Johnathan外出刻意留他們兩人獨處,禁忌戀情就此發生………

Johnathan回家後兩人便謹言慎行不再逾矩,Mary真的懷孕了,三個人之間怪異的氣氛因為Mary的用心也獲得緩解,Aaron打算離開讓他們夫妻好好生活,但是悲劇發生,一切又不同了…………

到最後我竟然覺得,男女主角都是很棒很好的人!很努力、很堅毅地想按照世俗禮教來做好本份,壓抑內心的情感,不禁為他們加油,非常希望看到兩人美滿的結局。

Johnathan雖然是始作俑者,但是他的情感起伏與一般人不太一樣,他的熱情在土地、穀物、牲畜飼養等農事上,他也並非不愛Mary,很感人的是他提出這項要求的一個理由是他希望Mary也可以成為一個母親,他知道這是Mary想要的;當事情真的發生後,他也會感到心酸失落,但他如常接受,甚至還覺得不需談論這件事。Mary也不願意辜負他,Aaron在Mary生產後當天喝得爛醉,其後決定割捨下愛人和血脈,遠走他鄉、犧牲自己成人之美。三個主角都非常讓人同情!不得不佩服作者塑造角色的功力。

書中我感到最令人屏息的是他們第一晚單獨在家時,Aaron進屋,就把從來沒鎖的門給鎖上了………Mary在房間盥洗完坐著編髮,聽著Aaron上樓回房的聲音………突然門上傳來輕輕的敲門聲,使她驚跳起來!門打開,Aaron問:「我可以進來嗎?」Mary如喉有結塊說不出話,Aaron便走入房中,說:「妳何不把辮子解開?」………呼~這場戲看得我好緊張!!

1989年電視電影的版本將片名取為“The fulfillment of Mary Gray”,但是我覺得這個fulfillment是男女主角一起的,兩人都得到了完滿。甚至連讀者看完,也覺得內心滿滿的,非常滿足!推薦給不排斥這種題材的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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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Cliotsai童鞋書評心得寫的很好,我也按了讚~
每當看完蕾維爾.史賓瑟的書,心中總是充滿著揪心,稠悵,喜悅和滿足感~

純粹來灑葉,很棒的一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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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瑚

5
我的評比:5葉

真的要謝謝VTR的推薦,實在是太太太好看啦!讓我仿佛重溫了二十幾年前看影集「清秀佳人」、「清秀小佳人」的舊夢,雖然書中北達科塔的麥田景觀不比加拿大愛德華王子島多變,但是那種農村生活的溫馨純樸、愛情的單純甜美,帶給我的感動是一樣的。

女主角是剛從師範學院畢業的18歲年輕女孩,非常期待離家自主、展開教書生涯。男主角是34歲的單親爸爸,有個16歲的兒子是女主角的學生。年齡的差距和親師的身份,加上男主角兒子有點迷戀老師,使得男主角一直抗拒兩人之間的感覺。不過女主角非常勇敢,總是勇於表達感情,完全不忸怩,心事都寫在臉上,男主角常常看著她時內心上演拉距戰os:「別再那樣看著我,女孩!」然後還要雙手放進口袋用力握拳才能忍住不抱女主角這樣………還好,因為花樣年華的女主角也吸引其他男士的追求,男主角都會很吃味,然後兩人發生衝突時就不自禁熱吻起來,真是甜蜜!!兩人除了吸引力之外,對大自然也有同樣的感受力,彼此的笑點也很一致,看他們吵架或上英文課時對話常常很好笑!男主角的媽媽有次在旁邊聽到他的笑聲,還想說她兒子不知道多久沒這樣笑過了。可是男主角一直執著於兩人的年紀而不肯面對這段感情,書名Years的一個涵義就是指年紀。

書名的第二個涵義是歲月。故事背景是1917-18,男主角家族居住的小鎮因為以農作為主,表面上似乎較不受戰爭影響,但是家家戶戶仍然遵循撙節政策,也有年輕的男孩從軍報國。1918西班牙流感世界大爆發,位於中西部偏遠小鎮的人們也不能倖免,男主角家族內也失去了心愛的家人………。雖然考驗一個接一個,但是終於傳來戰爭結束的好消息,也迎接了新生命的誕生~~在這片土地上,一切周而復始,伴隨著悲歡離合,歲月不停地往前流轉………

這本書女主角的個性非常可愛,雖然急著長大,但是也很天真浪漫,原本她還有一個想像中的男朋友叫Lawrence,她有時就會自言自語地跟他對話。男女主角在一起之後,有一次女主角跟男主角坦承說她以前就幻想過跟他在一起,男主角問她多久以前,她說:「呃……四年前。」男主角:「四年前!你根本都還不認識我!」女主角:「我認識,只是那時你的名字是Lawrence。」哈哈哈哈!還有她常常被男主角家的食物嚇到,有一次吃飯時她很開心地問男主角媽媽說:「你前幾天幫我做的三明治很好吃耶,裡面放了什麼?」媽媽:「舌頭。」女主角:「舌……舌頭?!」媽媽:「牛舌。」女主角:「牛………牛舌?!」媽媽:「我以為你剛剛說喜歡耶。………沒聽說現在正在打仗嗎?我們這邊不會隨便浪費牛身上的東西的。」男主角看著女主角食不下嚥的樣子就說:「你等著吃我媽做的燉牛心吧!」哈哈哈哈!超好笑的!

書中男女主角感情的營造寫得很好,男主角家人間的感情,還有男主角對動物的感情也很感人。他受困暴風雪中無計可施,萬不得已只能將拉車的老馬殺掉(大家看過神鬼獵人吧?),當時他內心非常不捨,但是為了能活著回到女主角身邊也只能這樣做了………

雖然有苦有甜,但是一路看下來我只覺得又甜又期待!看完之後還意猶未竟,我好怕以後我看不到這麼好看的小說怎麼辦啊?!~~~~~@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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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borah Smith 黛博拉‧史密斯

5
我的評比:無葉 平均:5 (2 人灑葉)
主要譯名: 
黛博拉‧史密斯

出版過33本羅曼史、女性小說與一般小說的黛博拉‧史密斯是位作品暢銷全國、屢屢獲獎的作者。1996年的《我心已屬》(浪漫新典99)榮登《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目前至少有250萬本書行銷全世界。她稱她的書是「南方人家宏觀的浪漫故事」。

共有 91 篇評鑑,這是第 16 - 20 篇

0
尚未灑葉

黛博拉真的是寫兩小無猜、青梅竹馬故事第一把交椅,真的...真的會讓人無法用千言萬語來形容書中令人溫柔的心碎!

這本我看完還會想在重頭看一遍,我覺得青梅竹馬的故事我喜歡那階段有很長的鋪路,才能在他們長大後反覆回憶是如何加深這段愛情,雖然當時可蕊五歲隆恩十歲開始相識,但這只讓他們注意到對方,接下來的五年,他們才培養出將來夢想是跟對方結婚一起遙望同一個風景,這段時間隆恩真的很可憐,只因為父親不關愛他,又被鎮上的人嫌惡及誤會,只有可蕊無條件的信任,在隆恩眼裡可蕊是特別的,她是看到他良善!

當隆恩被送走這段真的令人想哭,之後又看到隆恩又寫無法寄給可蕊的信,只差沒淚崩...如此無奈!經過了20年,如果說小時候大人認為只是迷戀,那現在他們堅持著單身,在在確切表明對方就是自己的另一半!

隆恩20年不跟可蕊連絡的祕密,的確挺震撼!但是當初支持隆恩的麥特,只因為昏頭跟家人重新相聚,而誤會隆恩的態度,真是令人火大!還有約許也是!為什麼要這樣傷隆恩的心,可蕊雖然不想分邊站,但是她的支持真的令人欣慰。很高興結局的圓滿,卻讓人好想哭好想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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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的評比:4葉

除了女主角拼死拼活不讓男主角知道她到底在幫壞人作什麼壞事之外
這本書還算滿好看的
雖然說女主角迫於無奈``
但是我一點也不覺得男主角不知道會有何好處
打個比方``這女的萬一給壞人殺了
男主角永遠也不會知道有什麼內情呀
所以看她在那裡死撐活撐就覺得很不聰明

其他的部分都不錯
女主角有小孩了
他們逃亡的部分等等
都滿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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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我把這本書歸類於文學小說,作者描述的的風光彷彿清晰可見,溫暖可口白醬比司吉還有小鎮人民的存樸,以致於上集要融入凱絲跟戴蒙之間等蠻久的,但是醞釀出深刻情感!

看這凱絲成名前的美以及失去的痛之後如何站起來,你會真的為她心痛(她的美不是她的錯,當狗仔為了私利對凱絲的看好戲的心態真的是讓人萬分厭惡,明明可以出手幫助),而所幸世上還是有關心她的表姨黛坦,也因為如此認識戴蒙,她的改變、勇氣的行為,真的會想為她歡呼!

戴蒙的痛在於他將罪惡感的責任擔負的太重,也因為他愛上凱絲有了活下去的目標(即使凱絲入獄戴蒙說還是會寫信給她,當凱絲絕望自己可能會死他也願意奉陪,如果這不是愛這會是什麼!),到底是誰就贖誰,我想雙方都有!而戴蒙好爸爸的形象真的是深植人心!

我喜歡最後凱絲以她自己方式面對眾人,是的!沒有奇蹟產生,當你接受自己別人也會認同,看到戴蒙為凱絲站起來面對而落淚,心中總是說不出的暖意!這本書不應該列為18禁的說...真的是太可惜,它值得更多人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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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黛博拉.史密斯的書一向都看起來不會很輕鬆,反而會有點沈重;但真的非常寫實,深刻描寫人性。

看到二個懷著具大傷痛的人相互療傷止痛,而週遭的人又伸出援手,真的會讓人感受到人性的真善美。但媒體的嗜血,又讓人發現人們喜愛八卦及看笑話的可悲矛盾。

悲劇讓人成長和省思,讓人們有機會成為更好的人。這是我覺得我在看這個作者的作品時,常有的感動和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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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看了幾本作者的書,每一本都好看。叉路咖啡店跟我預想一樣,也是好看。

很快就看完上下冊,奇怪的是,不覺得頁碼多,還感覺意猶未盡怎麼一下就看完了。然後就想,幹嘛分上下冊呢?算了全部的頁碼,如果裝訂成一頁,厚一點,然後價錢就算不必要像其他單冊書訂價,而是如上下冊加起來的價錢(少了封面頁,可再便宜一二十塊錢吧)這樣也很好啊!建議林白,不怕書厚啦,故事好看比較重要,價錢比一班單冊貴,還是可以接受的。

故事當然好看,這種遼傷的書,先天就滿討好的。一般來說,正面又陽光,文筆也好,只有叫好的份。讀者要捧場,買回家啦,這樣出版社才會繼續出好書。

喜歡這本書不光只是女主角的第一人稱敘述,很多書都這樣寫法,但叉路咖啡館也放進了男主角的觀點。很喜歡這種方式,看到男主角的部份,可以更清楚他的思緒,很喜歡看男主角的心路歷程。

嗯~~可是~我本性不改,除了叫好之外,也談其他。超級美女偶像可以孤身到外婆那個廢棄屋,看到這裡,這位女主角哪裡像作者一開始有些刻意要塑造的無腦大美女。她根本是超強的,裡頭沒水沒電,寒冷中,睡行軍床.....,想想,現實社會中,那些超級大明星,會這樣?沒先弄個大隊人馬將那裡裝璜整修的美美的,會立馬住進去,(想想~~住豪宅,在外面都住五星飯店毫華房的~~)很難想像?我馬上就想到,在廢棄屋,她怎麼洗澡、洗那些美美的衣服(光圍巾手套等,就有一堆要洗的~~而且還要手洗~~),化妝打扮等?一堆問號?然後就想,女主角根本不是如她出身那樣,有公主病那型的女人,很強~~。還有,從小到大,美貌驚人的大明星,對服裝和外貌等種種,應該有許多的堅持品味,但感覺女主角也不會這樣,也是很融入當下,隨意的很~~這點也很強~~

男主角也一樣,就算喪失了對生命的堅持了,幾番想自殺,就算酗酒、外表亂七八糟、像流浪漢隨地就睡.....但看看他的處事為人,他頭腦超清楚的,誰關心他,誰對他好,該幫誰,他更是一清二楚。處理事情的方式,說話的內容,那種骨子裡的教養和腦筋還是在的.....

作者對燙傷的治療描寫,感覺還是簡單了,何況女主角還是大明星,以後更是要不計其數的往返醫院做種種植皮或美容手術的.....真實的故事中,那種傷害,就不論心理的創痛了,光是身體上,病人的折磨,就已是生不如死。

有錢還是~真好~~真的可以做到很多事。兩位小朋友,在遇到男女主角後,感覺像中了大樂透。我突然也對那個村鎮也如是看法,他們給了女主角再生的支持友情,但是女主角也是很不吝於回報,一開始隨隨便便就是25萬美金~~~呼呼~~請各位原諒我的現實和俗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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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borah Simmons 黛博拉‧賽門斯

0
尚未灑葉
主要譯名: 
黛博拉‧賽門斯
共有 43 篇評鑑,這是第 41 - 43 篇

5
我的評比:5葉

趁著剛剛看完Taming the wolf還燒燙燙時,先來灑葉子囉~
在官娘後面灑葉子壓力真大,因為她每次都點出重點,而起描述生動,實在讓我粉難下筆ㄋㄟ!
嘿嘿難得來抓官娘的包好囉~
女主角Marion 第一次從狼老大Dunstan身邊逃走爬到樹上又被找到之後,她編的理由不是熊把她追上去,而是 野豬啦。然後Dunstan問她,「那我們到處找妳、叫妳的名字的時候妳怎麼不應?」她的回答應該是「那是因為我被嚇到暈死過去、毫無知覺所以才沒聽到ㄚ」吐槽到此為止囉!

整本書大致上都仍舊保有Deborah Simmons 的寫作風格,充滿詼諧、鬥智、忠實的親情及火熱的愛情橋段。
老實說這本書我記憶最深刻的是Dunstan的狼嚎(出現的太頻繁了)及Marion的故作無辜樣,讓我頻頻笑場,如果要挑剔的話,我覺得最後Marion的uncle死的有點奇怪,說不上來就是情節有一點為了讓他死而死,安排的不是挺合理就是啦!
不過書本最後有提到愛德華國王命令其他6為兄弟之一娶FitzHugh的女兒為妻,讓我很期待這個故事喔!

P.S FitzHugh是「Wessex 之狼」Dunstan的鄰居兼仇人,Dunstan在返回Wessex時被遭FitzHugh收買的屬下捉去關在地牢。後來Marion向其他6兄弟求助才救出Dunstan,並除掉FitzHugh報仇。但是那個背叛Dunstan的屬下卻逃到FitzHugh的領地並強迫FitzHugh的女兒假給他,但是最後卻死在新婚之夜的床上!看來下一位被迫娶她的De Burgh要小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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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是挑剔的West Romance愛好者來自Formosa

 

5
我的評比:5葉

本書給個10顆星絕對不嫌多啦 ,女主角Aisley是在她父親死後,成為Belvry的女繼承人,(因為當時她的哥哥Nicolas被認為已經戰死於聖地),當時的英王Edward 命令她嫁給他旗下任何一位騎士,為了表示Edward對Aisley的喜愛及禮遇,他便邀請Aisley到宮廷並召集他的騎士來到宮中,由Aisley自由挑選自己的丈夫.但是Aisley並不感激英王如此做因為她一直以來都在幫助他父親維持Belvry,父親死後她也一直將Belvry治理得很好,她不想將它交給她未來的丈夫,共別說離開她的家園~但是國王的命令不可違抗,於是她便只能先入宮再想辦法.
Aisley對於自己的聰明才智一直都是沾沾自喜,所以她決定挑一個Edward不會同意的人作為她未來的丈夫,那個人就是Piers,素有Red Knight之稱,關於他的傳說會嚇死任何一位仕女,有人說他是一個吃人的惡魔,巫師,會黑色魔術,且生活在黑暗中,只要接近他的城堡的人沒有一個會生還~
Aisley打的如意算盤就是要Edward自毀承諾,因為Red Knight的確是他旗下的騎士之一,但是他絕不可能同意Aisley嫁給一位魔鬼吧!
起初Edward非常生氣與震驚,他當然了解Aisley的盤算,這時他的妻子向前在他的耳邊耳語一番後,他最後同意Aisley的決定~
這個轉折完全出乎Aisley的意料,她不得不進行下一步計劃,既然她無法反對這個婚姻,那麼就由他未來的丈夫Red Knight來反對吧!
再來就進入兩位主角鬥智的場景了—

人稱 Red Knight的Piers一直都居住在黑暗的Dunmurrow castle,堡內只有一位僕人,幾乎沒有燈光及蠟燭,村民也不敢踏進一步,總之Dunmurrow castle就是籠罩在一片黑暗的迷霧當中,雖然Aisley自許為一位接受高等教育的人,不會輕易地去相信一些毫無根據的黑色傳說,但是她的婚禮的確是在黑暗中舉行,整個城堡陰森森,沒有人氣,更別說她的貼身女樸一直神經兮兮的灌輸她一些黑色魔法及幻術之類的古怪想法,使得她的想法也漸漸開始動搖~
在本書中,男女主角前半部都是在黑暗中較勁及交流,倆人也都為對方著迷,每天固定的黑暗中的晚餐也產生越來越多的火花,幾個激情擁抱或熱吻都在為倆人的互動加溫,更是為後來真正的結合鋪路~DS那暗矇矇的真槍實彈描述真是令我佩服,如果男主角技巧真的如此,也難怪女主角性福的不在乎看不到丈夫的真面目了~~
本書進行到2/3時, Aisley終於使計成功,讓她丈夫無法在天亮以前從床上溜走,她才能看到枕邊人的廬山真面目,這一看之下Aisley整個魂魄都不見了,自己的丈夫竟是天下難得一見的美男子,那究竟為甚麼他寧願生活在黑暗中呢?他究竟隱藏了甚麼秘密呢?嘿嘿!請各位自己猜猜囉,講出來就沒意思囉!

書中其他配角的表現也不俗喔
例如: Aisley那位忠心又帶點神經質貼身女樸Edith(她在Maiden Bride裏的戲份也蠻重要的) Willie- Edith後來再婚的丈夫,Cecil – Piers唯一的貼身僕人,生性嚴肅寡言,Alan- Piers派駐在外的手下,也是促成Piers決定讓Aisley成為他名副其實的妻子的人(當然是因為忌妒啦)
Hexham-垂涎Aisley及Belvry的大壞蛋
Nicholas – Aisley那位突然生還的哥哥,冷漠自制
建議要先看The Devil's Lady再看Maiden Bride順序比較正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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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是挑剔的West Romance愛好者來自Formosa

 

4
我的評比:4葉

幾天前就把 Deborah Simmons 的【The Devil Earl】看完了。前面三分之一的節奏緩慢得讓我眼皮沉重,幾度想放棄,但是後面的三分之二看得很順利,連呵欠都難得打一個,因此搖頭晃腦扭傷脖子的現象不曾再發生。

女主角 Prudence 多年來一直和妹妹 Phoebe 住在康瓦爾鄉間,雖然不是貴族出身,但依舊受過良好的教育。芳齡已二十四的她向來認為自己相貌平庸,長得太高,膚色不夠白(至少不是英國淑女們的那種蒼白);加上鼻樑上架著一副近視眼鏡,讓她相信自己毫無吸引男人的魅力。當然,一直居住在偏僻的康瓦爾鄉間,合格單身漢本來就稀少,更別說擴展貧脊的社交生活了。
不過啊,這些都困擾不了她。她早就接受自己已經是個乏人問津的老處女(她才不是像她妹妹所認為的那樣嫁不出去,而是她根本沒機會遇見意中人啦),也很樂天知命。祖母過世之後,撫養未成年的妹妹以及維持家計的擔子就落在她肩上了。有限的津貼已經一點一滴的流失,家園也需要整修,如何是好呢?

她很快就找到解決困境的途徑了。寫作向來是她的興趣也是她的天賦,而既然擁有這方面的專長,和不用它來當作謀生的職業?而且還能自其中得到滿足與樂趣。她選擇寫哥德式小說,是因為自少女時期便對這類型的故事興致特別濃,這方面的想像力也特別豐富。她的處女作問世之後銷路奇佳。而真正打響她知名度以及為她帶來額外利潤的,則是她接下來所寫的那本小說。
刺激她寫作靈感的,不只是那座她花了許多時間冥思遙望、充滿各類神秘奇想、全心渴望一探究竟的 Wolfinger 城堡,更是那個雖僅有一面之緣,卻激發出了她無數幻想與敬畏之情的城堡主人──那個承繼了他祖先的「魔鬼伯爵」外號的 Sebastian Ravenscar(第十幾任的XX伯爵)。
黑暗、神秘、陰鬱、充滿邪惡的傳奇色彩的男人,活脫脫是她哥德式小說裡人物的化身。
只不過當她把他的模樣所激發的靈感運用在她的第二本書中時,她書裡所寫的那個掠奪無數純真少女並加以摧殘殺害的惡魔並不是他。但是當她的書上市並造成轟動之後,所有的人都“一口咬定”她書裡的那個壞蛋,就是惡名昭彰的「魔鬼伯爵」本尊!

男主角 Sebastian 自少年時期父親過世後,就一直在前一任的伯爵,也就是他的叔父的“誘導”下,過著放蕩糜爛的生活。好幾個世紀前他那個邪惡到不可救藥的、有“魔鬼伯爵”綽號的祖先將他妻子鎖在塔樓裡導致她發瘋,之後被她持刀殺死(應該說兩人自相殘殺,同時淌在血泊中),從那時起這座由十四世紀中旬的大修院所改建的 Wolfinger 城堡,就充斥著各種令人驚懼的傳言了。陰森鬼魅的氣氛,讓人不寒而慄。哥德式風格的雄偉建築,在滿是懸崖峭壁的康瓦爾孤獨地矗立。除了女主角 Prudence 之外,沒有外人敢正視它一眼,更別說渴望進入堡中一探究竟了。康瓦爾郡的所有居民們(包括倫敦的貴族們)都深信,Ravenscar 家族的腐敗邪惡血統延續了數百年,而歷任的伯爵放蕩不羈的行逕,只更加鞏固了這份讓鄰里居民們敬鬼神而遠之的傳奇。儘管 Sebastian 多半時候都在倫敦享樂,真正居住在 Wolfinger 堡的時間少之又少,但各種繪聲繪影的的謠言依然寸步不離地緊跟著他。

現任伯爵 Sebastian 在一場決鬥中殺死他親叔叔的傳言,數年來早已是人盡皆知的事。康瓦爾這些純樸又迷信的居民們不但相信 Ravenscar 家被下了詛咒,也毫不懷疑 Sebastian 刻意殺死親叔叔好篡奪爵位的說法。Sebastian 知道居民們對他的恐懼,他卻無意糾正被誇大的謠傳,更無意澄清他被抹黑的名譽。不只因為他了解再多努力也無濟於事,也因為他知道居民們的譴責和指控,多半都是其來有自──至少他玷污的血統和浪蕩狎縱的生活方式,這些全都是事實。

他弟弟 James 的突然失蹤,讓整個狀況更是雪上加霜。被牛津退學、在倫敦吃喝嫖賭並積欠了一屁股債的 James 為了逃避債主的追逐而來到康瓦爾郡,以為可以躲過哥哥的憤怒。但他沒想到 Sebastian 聽聞風聲之後很快地追到康瓦爾來了。在一場激烈的爭執對峙之後,James 憤然地在暴風雨中衝出城堡──並自此消失。這兩兄弟有涉及肢體衝突的爭執消息傳出之後,居民們全都猜測是 Sebastian 殺死了弟弟,並將他的屍體丟入懸崖下的大海。數天,甚至數週後 James 仍是行蹤杳茫,居民們更加篤定了這個說法。歷史重演了,居民們耳語著,年輕的魔鬼伯爵就和他同名的祖先一樣邪惡。他不是殺死了自己的親叔叔嗎,那麼在氣憤中扭斷自己弟弟的脖子然後將屍體丟入大海,絕非不可能的事,他們如此忖測道。

連女主角的妹妹 Phoebe 都相信是「魔鬼伯爵」謀害了 James(當時 James 和 Phoebe 已經見過幾次面,彼此都有好感)。唯一斥為無稽之談的,是咱們的女主角 Prudence。即使只有見過一次面,她打死都不相信伯爵是那種冷血屠夫。除了內心的聲音為 Sebastian 辯白之外,她也用理智去分析當時的狀況,而無論用哪個角度去看,Sebastian 都沒有殺死弟弟的動機,不管是不是處於憤怒中。可惜抱持著這堅定想法的人,只有她一個。連城堡裡的管家和廚子,都相信伯爵是兇手。

Prudence 的新書上市之後獲得壓倒性的成功,也為她帶來了意想不到的豐厚利潤。但她卻沒想到所有看過或聽說過她這本書的人,竟會把書裡的那個惡貫滿盈的壞人(主角),當作是 Sebastian 的真實寫照。在她決定利用這本小說賺取的津貼帶著妹妹到倫敦參加社交季,好為年輕美麗的 Phoebe 覓得如意郎君之時,她只知道伯爵人在倫敦,如小鹿般亂撞的心期待能與他再度見面;卻不曾預期她的生活會因此改變。聽見了眾人的謠傳,以為她書中的惡人主角是魔鬼伯爵本人,讓 Prudence 既震驚又惱怒,而且充滿罪惡感。既是造成可怕謠言的始作俑者,她決心利用自己剛竄起的知名度在各個受邀場合當眾澄清事實,鄭重表明她書裡的那個壞人只是她自己捏造出來的虛幻人物,而不是伯爵本人。
她捍衛 Sebastian,駁斥那些有關於他的惡劣謠言的意念是這麼堅定執著,相當令人敬佩和動容。

雖然 Sebastian 一開始也以為 Prudence 刻意把他寫入書裡,或至少是含沙射影地醜化他,但他的誤解很快地就在她誠實無欺的言談舉止中煙消雲散了。她公開為他的名譽辯護的作風,讓他驚奇不已。她堅持不去相信眾人都相信的最壞一面,讓他在充滿謙卑之情時,又痛苦地覺得有必要戳破她的信任和幻想。在聯手尋找 James 失蹤的蛛絲馬跡過程裡,他非但無法如願地毀蝕她樂觀的信念,反而發現自己原先認定已黑暗得無法救贖的靈魂,因她的存在而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歡愉與希望……

讀著這本【The Devil Earl】,讓我聯想起珍安的幾本攝政小說。不只故事架構類似,男女主角間的互動方式也頗有幾分異曲同工之妙。年近二十五的、戴著眼鏡的老處女女主角,姐代母職地撫養妹妹長大,希望能替年輕貌美的妹妹找到好歸宿。她利用寫小說的收入來維持家計,聰明機智又大膽,充滿冒險心,而且從一開始就幾乎完全信任男主角(儘管他有著令人膽寒和被扭曲訛傳的名聲)。不同的是,【The Devil Earl】的女主角不像珍安的那般頤指氣使(雖然我覺得她們頤指氣使的方式很可愛,但有時候難免惱人),也沒那麼伶牙俐齒,老是和男主角抬槓。這個女主角也很機靈沒錯,不過她知道何時該妥協和讓步,不會莽撞行事讓自己陷入麻煩裡。最重要的是,她「看見」並了解自己家人(妹妹)的缺點,有保護慾,卻不會盲目捍衛到近乎愚忠,這點讓我很滿意。我向來很愛珍安筆下的主人翁沒錯,更仰慕他們對家人和朋友的忠誠,不過不可否認地,有些女主角的忠誠感強烈到盲目甚至氾濫的地步了。【The Devil Earl】的女主角 Prudence 的感情和精力都充沛,卻又有足夠的理性來和它們保持平衡。她處事很積極自信,卻又從不挑釁和質疑男主角 Sebastian 的能耐,更不會想自他手中爭奪控制權。即使在順從地接受男主角的指令之前,她也絲毫不顯現柔弱,反而讓我感覺她用她的理性和信心帶給了男主角更多力量。

還有,作者對男主角的心態,以及他對女主角的感情著墨,描述得頗為細膩和深入。他從不吝於──或者該說作者不吝於──把他的感覺和思想透露給我們知道,裸裎他的內在,呈現出和他「魔鬼伯爵」的外號大相逕庭的一面。女主角無懼於他繪聲繪影的惡名,信任他的人品,確信那些和他有關的謠傳都是空穴來風(雖然一部份是有些事實根據啦);他對此的反應是:由一開始的莞爾、嘲謔,到接下來的詫異、惱怒,直到最後的謙卑、敬畏,每一種情緒都在作者的細心闡述下反射出來了。Sebastian 瞧見了 Prudence 隱藏在眼鏡下的、連她自己都不曉得的美麗與熱情,光是瞧見她沾著墨水的手都能喚起他的遐思,她輕咬著下唇搜尋寫作靈感的模樣總能引發他胸中的柔情;而逮到機會就摘下她那醜陋的眼鏡,更成了他最大的樂趣。
在 Sabastian 的詢問下,Prudence 坦承她只有在看書寫字的時候才需要戴眼鏡,但是因為每次把眼鏡拿下之後總會弄丟,所以她索性一直戴著,確定除了睡覺之外它沒有機會離開她的鼻樑。Sabastian 聽了之後將眼鏡放入他的衣服口袋裡,告訴她從今以後他會負責替她保管。有一次 Prudence 的妹妹瞧見沒戴眼鏡的姊姊時驚楞了一下,問她的眼鏡跑到哪兒了;Sebastian 當時拍拍他的口袋說:「在我這裡。安全無虞」。如此簡單的一句話,卻讓我莫名其妙的好感動。我說不出來為什麼,就是覺得比他問她願不願意嫁給他時還浪漫。

雖然這本【The Devil Earl】故事算平淡,沒太多變數,更沒有橫生枝節的戲劇化轉折,但男女主角頗得我緣,而目睹他們之間的感情萌芽茁壯的過程,讓人感覺們的相愛不只是一種肉體的契合,也是一種心靈的歸屬。而我一向相信唯有徹底相知和相惜,才能天長地久。Sebastian 也是這幾個月以來繼 Liz Carlyle的【My False Heart】之後,第二個有著“真正”放浪形骸的過去,卻讓我感覺他荒唐的行為在認識女主角之後已完全畫下休止符,並有能力保持百分之百忠實的男主角。

他們在倫敦再度碰頭時的場景固然吸引人,但是我最喜歡的,是他們回到康瓦爾之後的情感交流。Prudence 發揮她寫哥德式小說所具備的想像力,和 Sebastian 一起探索連他都不曾探索過的、已經存在了好幾個世紀的密道,不只經由密道發現了走私者,解開了他弟弟的失蹤之謎,而且還找到了一個刻意被封閉起來的密室──以及藏匿於密室裡好幾百年的東西。這個“東西”是什麼,以及他失蹤的弟弟去了什麼地方,我就賣個關子,不揭露謎底了。

如果你們看過書評,會發現讀者和書評家和一致公認這本書的性愛場面描述得很棒。嘿嘿嘿,的確不錯,無論是男主角的遐思幻想,前戲挑逗,還是真槍實彈的演出,幕幕都精采。煽情但不露骨,不會辣嗆得害人濺(鼻)血,但絕對夠火熱得讓你毛孔賁張,充滿對接下來每個動作的高度期待。以他們當時所處的環境所能開發的有限“資源”,卻還不只一次地就桌就椅就地板,算是很難能可貴的壯舉了^+++^

有一幕是男女主角在書房裡纏綿廝磨,Sebastian 將 Prudence 舉放在書桌上,她背對著門口,他則,呃,低頭鑽入了她的裙子裡。因為房門當時還半開著(他們雙手根本離不開彼此,更別說打斷做愛前戲而跑去把門關上了),所以他用她的裙子蓋住他的頭和上身,如此一來如果剛好有僕人經過就「看」不到他了(因為他身體的其他部分被書桌擋住了)。這一幕描述得粉讓人血液沸騰。作者無需詳加解說 Sebastian 在 Prudence 裙子底下做了些什麼“見不得人”的事,光是描述裙子蓋住他黑色頭顱的那幾句話,就已經勾勒出我最生龍活虎的想像力啦^+++^。
雖然歡愛場面不多,但質比量還重要,不是嗎?

對我來說,這本書最大的缺點並不是它前面幾章稍嫌慵懶的節奏,也不是最末幾章裡略顯不必要的拖延,而是 Sebastian 的弟弟 James 的“驚人”轉變。才失蹤了短短兩、三個月,回來之後卻完全脫胎換骨,由一個浮誇好炫並膚淺的紈褲公子哥,變成一個……呃,我說過要賣關子的,所以不能洩露他是怎麼的脫胎換骨法,只能說我認為這轉變太牽強了點,若是他失蹤的時間夠長,我也許會比較信服。
又及,最後的幾章裡 James 的丰采太炫了,幾乎喧兵奪主,凌駕過男主角的鋒芒。我知道作者有意強調 James 的成長與改變──而儘管覺得有點迅速和牽強,我還是頗喜歡這個煥然一新的 James──但在描述 James 歷劫重生後的“成就”之同時,作者似乎忘了擦亮男主角 Sebastian 的盔甲,使他在最後的幾幕略顯黯淡。不過當然也許是我太小心眼啦,不希望任何配角的鋒芒遮掩住男主角(即使只有短暫的片刻都不行),吹毛求疵過度所致。

此外,James 和 Phoebe 這一對戀人吸引不了我,我甚至很懷疑蛻變之後的 James 如何有辦法忍耐那個任性自我,除了長得標緻之外一無是處的女孩。是我個人的偏見吧,有 Phoebe 出現的每個場景都讓我很惱怒,巴不得她從書本裡永久消失。當 James 還是個游手好閒、債台高築的紈褲子弟時,他和 Phoebe 在一起還顯得比較登對。失蹤後歸來的他改變了太多,Phoebe 卻依然是個被寵壞的孩子,雖然她本性不錯,但行為表現真讓人吃不消啊。誰知道呢,也許 James 就是愛她這個調調,愛她的依賴和孩子氣;畢竟她還很年輕,還有成長磨練的空間。

雖然喜愛程度比不上我對高地人、吸血鬼及 Connie 的,但我認為這本【The Devil Earl】,仍是部相當有可看性的作品。

和【The Devil Earl】有關的書還有幾本,我最感興趣的是【The Vicars Daughter】。禁不住書評家們對其讚不絕口的誘惑,加上故事設定頗對我的胃,因此已將這本行情極高的絕版書列在我的挖寶計劃裡頭了。
她的那套以中世紀為背景的「De Burgh」家族系列,也相當受好評及推崇。叫獸好像看過喔!我正在密切注意其再版的日期(這套系列好像有五、六本呢,也許不止,還沒仔細查證。目前我手上僅有兩本,都是禾林英國版的版本),希望能用我貪婪的魔爪將它們全部手到擒來。
呃,顯然我對曼曼這份慾壑難填的飢渴,是不可能有歇止的一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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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yl Sawyer 梅莉‧薩依爾

4.833335
我的評比:無葉 平均:4.8 (6 人灑葉)
主要譯名: 
梅莉‧薩依爾
共有 160 篇評鑑,這是第 41 - 45 篇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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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實在讓人停不下手
我是買原文精裝的二手書(Amazon)
閱讀的速度比中文慢多了
花了兩個晚上才看完
之前接觸梅莉姨的作品
好與壞的落差很大
不過暗夜之吻是經典中的經典
以懸疑小說的舖陳來說
這本非常成功
還意外地將愛情,親情,友情調和得很完美
不過兇手的確出人意料
雖然我有猜到那個家族間的扭曲關係
但對於最後的結局有點傻眼
最後一幕真是變態得令人髮指…
感情戲進行得很從容
我很喜歡明奇和若詩這一對
床戲很火辣(書中兩位男主角都說若詩很辣了…)
但印象最深刻的還是
明奇最喜歡看到若詩的兩幕
一個是早上起床看見若詩還窩在他身邊
一個是下班後看見若詩在廚房忙著
他養的貓狗都跟在她後頭
明奇對家庭溫暖的渴望真是令人心疼到噴淚

若詩的確是聰明伶俐的美女
但是她有些自以為是的莫名堅持
讓我很想揍她一拳
她太過天真單純的想法
害明奇還有其他人也吃了不少苦頭…
父親死亡的事情實在不能怪她會明奇退縮
但若詩不顧和明奇的約定
私自調查且意外被挖出來刊在媒體上
破壞了他一直想和媽媽建立起來的的關係
雖然她寫了一篇感人的文章
挽救他和她的關係還有保護他的事業
但我還是私心覺得
應該要若詩中兇手那一刀才對
要不是她在緊要關頭還在想什麼Love and peace
因而遲疑對兇手開槍
才讓對方有機可乘補明奇一刀
不過話說回來
作者也真狠心
安排女主角被兇手綁在床上慢慢用刀割宰
還差點被強暴的劇情
這是所謂「作者的逆襲」嗎?
好在兇手死了
明奇和若詩也結婚生小孩了
明奇的媽媽和他也能夠面對面地談話了

題外話
在RE上看到梅莉姨經歷喪夫和喪母之痛
希望她和她心愛的狗狗們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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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size=small][color=003366][font=Verdana]Das ist ganz einfach.[/font][/color][/size][/b][/i]

5
我的評比:5葉

一開始就是男主角在訓練救難犬,然後無意間救了女主角,作者寫得真好 翻譯也還不錯,也很喜歡這本小說。


但是最後女主角竟然自己跑去找兇手,只是想知道為什麼要殺她....,厚!又不是調查局不相信她,等兇手被逮捕,她再問也可以啊~~幹嘛自己涉險! 但整體還是很不錯的,所以給4.5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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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的評比:4葉

除了有些情節草率之外,它算是不失精彩豐富的佳作


笛芳為了伸張正義,犧牲自己的一切做證人,光名字就換了兩次,就連本名她也放棄 :-) (個人覺得證人保護計畫有點恐怖:(要六親不認)
但笛芳卻勇敢冷靜地渡過驚險恐怖的逃亡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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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我承認女主角凱蒂是我喜歡的
凱蒂的遭遇使人鼻酸  冤獄、獄中苦難、得不到母愛、家人惡意鄙棄

甚至於她的姊姊還比她幸運 (應該讓多麗嫁入勢利的金家,讓她嘗嘗被家人鄙視的感覺 )

聰敏的凱蒂+冷靜的傑廷+引人入勝的劇情+合乎常理的現實人性,用寫淺入深的手法表現"愛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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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的評比:3葉

3.3片葉子
把這本書借回家翻看了一個章節後,才發現原來這本書之前就借來看過了,真的是有夠三條線的! :-)

這本書老實說並不難看,不過誠如樓上童鞋所說的著墨愛情的部份真的是少之又少,這點在羅曼史系列書真的是蠻失敗的。 :(

可是除去羅曼蒂克那部份不看,它的劇情還算緊湊 :D,會讓人有想繼續翻下去的感覺,只是女主角會不會被安排的太可憐了?

冤獄做了三、四年,父死母不愛,要得到自由還得被利用,然後還被人下毒,又差點遭受到強暴  ,簡直是「慘」一個字~

她沒發瘋讓我覺得很佩服,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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