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要加譯註嗎?!」譯者也在想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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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淑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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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te a regular專欄撰文者 Contributor
已加入: 2016-10-12 20:52
「可以不要加譯註嗎?!」譯者也在想這個問題

各位WRN同學好,先自我介紹一下,我是一個譯者,入行一年多,雖然翻譯是我目前主要收入來源,但還是菜鳥啦,很多都是邊做邊學。我主要是做新聞和書籍翻譯,語種則是英文和法文。目前我以新聞翻譯為主,但私心還是最喜歡翻譯書!工作之餘會拿喜歡的書來持續練習手感,譬如說好看的曼曼~

也很高興有WRN這個園地,因為我就是透過大家的熱情分享才發掘到很多作品和作者!所以前陣子註冊帳號之後,就寫了雪麗‧湯瑪斯的Delicious的書評,作點小回饋,同時夢想來日也能翻譯文學類作品。只不過近幾年台灣書市超冷,出版社要持續引進外文書籍很不容易呢,我都會為跟我合作的編輯擔心說,在政策與市場結構有任何大變革之前,只能靠讀者多多支持了。

好了引言過長,話說回來,我最喜歡WRN的地方,就是大家的討論很多元,看到討論區還有「翻譯版」真是讓我們這種有職業病的眼睛一亮~~~我幾乎每篇討論都爬過了喔!也發現大家常常提到一個問題,就是對羅曼史來說,「譯註」到底有沒有必要?又該以何種方式加在內文中比較好?為什麼有些譯註長知識,有些譯註94煩!其實我們譯者在工作的時候也常常在想這個問題!雖然我沒翻過羅曼史,但是有些基本考量應該相似,有時編輯會直接給我們體例上的規範,有時是靠自己判斷,只能說很難下定論,每本書、每家出版社、每個領域都大不同阿。

引言再度過長!講了半天什麼都沒講......總之我想說的是,其實翻譯的時候,會有很多「策略」考量,譬如同樣一段話,如果不想加譯註,用A譯法,要加譯註,則可用B譯法,最後可能要視整篇效果再改一個C譯法出來(等書印出來,編輯又改成一個D譯法...)。我的想法當然不代表全體譯者,但我的工作心得是,當譯者身段要很柔軟,我們會有私心偏好的某個處理方式,但無論如何,要能視各種需求變化出不同譯法以滿足工作需要。

以下就拿Delicious來做實例好了,我還蠻喜歡這本書的!目前又尚無中譯本。為了討論方便,先獻醜提出我的譯文,也問問同學們的意見,你們覺得我舉的例子要不要加譯註呢?(要加在什麼地方先不討論。)如果不加譯註,我另外提出的翻譯方式,你們覺得可以接受嗎?有不同的翻法,也請同學不吝分享喔!^_^

(以下討論涉及劇情)

 

 

 

 

 

我在書評裡說的,Stuart(暫譯篤華)回到鄉下莊園後,第一天晚餐就被Verity(暫譯薇蒂)的手藝嚇到了,這頓讓篤華迷上薇蒂的晚餐,出現在本書第四章,其中一段是這麼寫的:

Stuart settled himself as the desk and opened an ironed copy of the Times to an investigation of the recent anarchist bomb attack in Paris. Vaguely he was aware that Prior and the two footmen looked askance at one another, as if he were reading not the country's news paper of record, but a copy of Fanny Hill. Then Prior cleared his throat, and lifted the lid of the tureen.

我認為這段有譯注考量的地方,是藍字的Fanny Hill。這是啥?從行文可以猜到,不是什麼高尚讀物。這是英美文學史上有名的情色小說,是erotica曼曼的祖先來著~它有很長一段時間在英美兩國都是禁書,首次出版年代是十八世紀。這本書有中譯本喔!名叫《芬妮希爾:一個歡場女子的回憶錄》。資深曼曼讀者可能知道這本書,但是像我就不知道了(由此推論,像我一樣的普通讀者可能也不知道),以上都是查資料才曉得。好了,通常一本書有中譯本,翻譯的時候就會使用既存的譯名,不會自行發揮創意,所以這一段我先這樣譯(書名先省略副標題,不然有點太長):

譯文A:篤華就座,接著打開一份熨過的泰晤士報,讀起一篇講無政府主義者近來在巴黎發動炸彈攻擊的調查報導。他隱約察覺,皮先生與兩位男僕交換了不以為然的視線,彷彿他在讀的不是享譽全國的報紙,而是一本《芬妮希爾》。皮先生清了清喉嚨,打開湯碗的蓋子。

我覺得譯文A應該加個譯注,和讀者解釋一下什麼芬妮希爾,畢竟它不是特別知名。不加的話,讀者應該還是能意會到它不是什麼正經讀物,更有心的可能會自行google吧。如果我不想加譯註,又希望讀者直接領會到篤華僕人不以為然的感覺,可能會這樣寫:

譯文B:篤華就座...(中略)...。他隱約察覺,皮先生與兩位男僕交換了不以為然的視線,彷彿他在讀的不是享譽全國的報紙,而是一本色情小說。...(後略)

如此省去譯注麻煩,讓讀者體會到落差又不用卡住想一下這是啥,但是我也「剝奪」了讀者認識芬妮希爾的機會。所以我覺得另有一種寫法,就是將直譯的譯文A和替換過的譯文B結合起來,寫成以下(應該不用加譯註了)的譯文:

譯文C:...。他隱約察覺,皮先生與兩位男僕交換了不以為然的視線,彷彿他在讀的不是享譽全國的報紙,而是色情小說《芬妮希爾》

有時候譯者會戲稱譯文C(或譯文B)這種手法為「說明體」,很顯然色情小說四字沒出現在原文,但是為了翻譯、引介另一種文化給讀者,有時得這麼寫,可不是為了騙稿費呢!當然我們也不能隨便祭出「說明體」,要視風格、長度等因素一併考量。

回到原文,這一段描述的是篤華根本不在乎吃的,也不知道薇蒂的手藝多麼出神入化,所以他長大回到莊園的第一頓晚餐,竟然選在圖書室裡吃飯配報紙。放在現代,就像是上米其林餐廳吃飯還一邊滑手機吧,所以和薇蒂共事的莊園僕從很不以為然。不過一等篤華喝下第一口湯,報紙就看不下去了,請同學自行跳原文坑看後續囉~

 

接下來另舉一例。Delicious另一條故事支線,就是篤華的未婚妻麗希和他的秘書威爾(譯名參考印度生死戀)的感情關係。麗希曾以為威爾是同性戀,有一次他們參加同一場舞會,麗希就問他了,是不是有兩個男人曾經為了他爭風吃醋:

"Was it really true, that story about two men fighting over you?"she asked. "Or did you make it up to shock me?"

"It happend in Paris, seven years ago, in front of dozens of witnesses- none of whom would admit to being there, of course. But shoud you ever meet Matthew, he would gladly give you a highly embroidered version of it, and tell you that it was a battle royal between a Bourbon and a Bonaparte."

這段對話中的a Bourbon and a Bonaparte是什麼呢?了解歐洲歷史或熟讀歷史曼曼的同學大概知道,這是兩個著名皇室的姓,Bourbon就是波旁王朝那個波旁。至於Bonaparte,有些同學可能以為自己不知道,但你其實知道,它指的就是拿破崙家族。拿破崙的全名是Napoleon Bonaparte,中文世界習慣只譯出他的名字。我先用以下方式來翻譯這一段:

譯文A:

「曾經有兩個男人為了你大打出手的事,是真的嗎?」麗希問道,「還是你編出來嚇唬我的?」

「那是七年前在巴黎發生的事,有幾十人親眼見證,不過他們當然沒人會承認自己在場啦。要是你哪天遇上邁修,他一定會樂得告訴你一個加油添醋的版本,說那是一個姓波旁的跟一個姓波拿巴的人打的一場大混仗。」

譯文A是我心目中的「譯註版」,個人會強烈建議編輯加註,說明兩者都是知名貴族姓氏,為威爾打架的法國人出身高貴。要不然,不熟悉歷史背景的讀者就不知道邁修為何要這麼說(顯示威爾炙手可熱,連貴族都為了他不顧體面)。此外這樣翻可能有全書風格配合上的問題,因為很多曼曼會把人物中文姓氏濃縮成一字,所以我就會想一下,萬一Bourbon跟Bonaparte也要濃縮怎麼辦?一濃縮大概就看不出貴族fu了。此外,兩位打架男真的姓Bourbon、Bonaparte嗎?並不是,譬喻而已(讀後文可知)。所以我覺得,以下這種翻譯應該也可以:

譯文B:「...。要是你哪天遇上邁修,他一定會樂得告訴你一個加油添醋的版本,說那是兩個皇親國戚打的一場大混仗。」

有沒有可能另外弄一個「說明體」出來?我覺得對話不太合適外加說明,因為太不自然。目前關於這個有譯注「疑慮」的段落,我是想到這兩種譯法。我覺得我有個無法處理得很傳神的地方是,雪麗寫這是"a battle royal between a Burbon and a Bonaparte"這邊故意寫battle royal有點玩文字遊戲,因為後面接著兩個貴族名字,感覺這場battle真的名符其實很"royal"!但是battle royal就是大混戰(多人混戰)、激烈打鬥、打到最後只有一人勝出為止...這類意思。我覺得有點難在中文裡很貼切表達這句話的雙關。

我本來還想舉其他例子的,不過剛才赫然發現,怎麼寫了這麼長!!看到這裡的同學,感謝你們沒有按end!總之,我想透過這些碎念,和讀者分享一些譯者的工作心得、考量等等。我知道這裡有好多資深同學、編輯、譯者,也請大家不吝指教,互相漏氣求進步。也歡迎你們分享別的書、別的段落喔,可以一起腦力激盪。^_^

Ting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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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 away from home
已加入: 2015-10-17 01:54
Re: 「可以不要加譯註嗎?!」譯者也在想這個問題

`你好,我不是專業翻譯,甚至英翻中的速度不快,只有我專業的文章我翻的比較快而已(生物學相關文章),不過我因為工作的關係常常需要翻短篇的商業文章,所以有點心得,來交流一下!

其實我覺得譯註真的是可以用稍微改寫一下的方是處理,像你上頭提到的第一段的譯文C跟第二段例子的譯文B的寫法,都是我自己在翻譯時會偏好的方式,因為身為讀者,太多的**這類的標記會轉移注意力!

翻譯重點是將文章的意思盡量如實傳達,而一些外國的雙關語或者笑點跟華人世界並不相同,所以適當改寫我覺得是讓讀者更容易了解的方式!同時也不會讓人突然跳出故事情節當中;我早年在翻譯健康及健康食品相關文章時我常常會這樣做;而目前工作的單位我也常常為了要怎樣把英文公告翻成中文跟同事會有些小討論,我們共同認為與其一字不換的照英文寫出,不如每段文字消化之後再用流暢的中文重寫為好!

野人獻曝了! 請指教。

bookw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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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 away from home版主Moderator專欄撰文者 Contributor
已加入: 2013-04-23 14:00
Re: 「可以不要加譯註嗎?!」譯者也在想這個問題

 

看了郎淑蕾童鞋的分享,覺得很棒耶!

我覺得妳讓我可以用譯者的角度去了解一個用心的譯者是怎麼思考的,是真的認真地看待自己作為兩個語言間的使者腳色,或是只是想要賺取稿費討生活。當然我們不可避免地承認,也還有功力上的問題,這點就得要出版社跟讀者的包容跟、了解跟耐心。

ST的書對我來說是很需要挑的,不是因為我不喜歡她的文字,相反的我覺得她的文字很有味道。我會有些卻步是因為她的劇情設定都有點虐。她的作品我都是挑那種虐男的來看,至於虐女的那些書我就...心理上會很想逃開XDDD,一定是一種自我心理投射吧!!!我不想被虐呀!!

妳這兩段翻譯的文字我也很喜歡。第一段的翻譯C真的是很棒的處理方法,不但解決了譯註帶來的閱讀上中斷的問題,也同時讓讀者學到了一樣專屬西方的知識。第二段的Bourbon and a Bonaparte我覺得除了翻譯成皇親國戚之外,這兩個姓氏帶出的更是一段長久的重要的爭奪及對抗的歷史,而且是只能綁在這兩個人身上的那種世仇國恨,而不是只是一般的皇親國戚而已。所以說翻譯真是要人命呀!要把文化歷史典故都一句翻出來,根本是神一般的挑戰。

在此向所有用心的譯者至上最高敬意。

也期待有一天妳真的能一起來翻譯外曼,那應該是我們所有讀者的福音。

 

feed me books, that's all i need. 

郎淑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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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seen: 1 年 5 個月 以前
Quite a regular專欄撰文者 Contributor
已加入: 2016-10-12 20:52
Re: 「可以不要加譯註嗎?!」譯者也在想這個問題

謝謝Ting Chen的分享,這些經驗很寶貴耶~對我來說是很好的提醒。

我有注意到你分享的翻譯經驗以商業短文、公告、實用類文章等為主,因為我寫前面那篇討論文的時候,想的都是書籍翻譯,所以沒有觸及其他用途的文字的處理。我覺得各類型翻譯沒有高下之分喔~ 翻得好就是好,常常翻譯書的人去翻商用文件不一定得心應手。我同意你說的,我的經驗是功能性或篇幅較短的,都不太適合加註了,以讓人立即理解為佳,有時確實要大幅改寫。有些翻譯社發案時,譬如廣告文案、商用手冊,會直說他們要的是"transcreation",姑且稱之為「創譯」?譯者消化吸收原文後,再推出能打動在地消費者的中文版本,不需字字如實照翻。

我另想到一種幾乎不可能加注的類型就是「字幕」,絕大部分字幕都是輔助用,越不打擾畫面越好,故除了翻譯還要花工夫改寫、精簡。現在有不少影音部落客以翻譯短片走紅,我也蠻愛看的!更不用說字幕組影集我也看過很多(遮臉)。但有些人的處理手法我不是很同意,有些字幕本身就一堆註解或括號(有時甚至還有表情符號,好像看畫面還不夠),點進他們的網站又會看到影片另附文章解說。當然看了也長知識啦,有些脫口秀的哏要很熟悉那個國家的文化才能領會,但部分註解讓我感到有點過度,甚至流於炫學或主觀詮釋了,不如盡量讓觀眾光看字幕就有不錯效果。

前面提到的雙關問題,我提出的譯文其實(暫時)沒有去處理這個部份,考量的也是,雖然我很希望中文讀者能像英文讀者一樣,在讀到這裡的時候,有機會享受會心一笑的樂趣,但如果為了它反而破壞流暢或整體感,除非牽涉重大劇情,不如不作。或許等我經驗比較豐富了,可以想到更好的方式來兼顧吧!

 

L'insulaire

郎淑蕾
離線
Last seen: 1 年 5 個月 以前
Quite a regular專欄撰文者 Contributor
已加入: 2016-10-12 20:52
Re: 「可以不要加譯註嗎?!」譯者也在想這個問題

啊...太感謝bookworm的鼓勵了,我會繼續努力。T_T

Delicious這本書的劇情設定......我覺得還蠻虐男也虐女的!女主角人生遭遇坎坷,而他們兩個都非常壓抑,又同處一屋簷下,更是要拼命壓抑才不會踰矩,男主角的感情跟情慾壓抑到一個程度(他的職業又是重要政治人物,工作壓力大),讓我覺得這樣應該會生病吧!我覺得他後來就是承受不了壓力,才對女主角作出一個非常豬頭的舉動,應該足以讓他榮登年度最爛男主角寶座。我看到這個部分就覺得:矮額,看到沒有,絕對不要跟老闆搞辦公室戀情阿!吃虧的永遠都是員工......看總裁系曼曼過乾癮就好。

我當初還沒想到Bourbon和Bonaparte的恩怨情仇耶!畢竟這兩家另外都還有超多仇家(搞不好就在圍觀人群中,準備車輪戰)不過這麼一講就更......但也感覺他們不是單純為搶威爾而打架了,看來已經看彼此不爽很久~~~~(譯者自行腦補中)

L'insulaire

CHENG-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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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 away from home楓葉會員 Maple Member版主Moderator網管 Webmaster
已加入: 2004-12-21 07:14
Re: 「可以不要加譯註嗎?!」譯者也在想這個問題

譯註這個東西嘛...我覺得是純粹語文上產生的問題才比較需要,但怎麼寫又是一個問題了。而一些解釋文化習俗什麼非語文性質的,是根本不需要的。

原PO講的我覺得是翻譯的問題不是譯註耶!譯註對我來說是 ( ) * 註1 這種東西 ...

我原本想講的"譯註"很多,濃縮一下好了。

我覺得一個作家在寫故事的時候,並沒有在自己的內文裡括弧說明這個括弧說明那個的,那請問譯者或編輯憑什麼要為非原文讀者決定在人家的內文裡加這些括弧說明這個括弧說明那個的?

好的作者在自己寫到比較"不為人知"或"需要說明"的地方時,其實都會在故事中稍微解釋帶過,並不會因為沒有括弧說明而讓讀者看不懂。

但是譯者或編輯強行加入的註解,會讓我覺得,妳看不起讀者也看不起作者....以為讀者都蠢得看不懂書,以為作者都蠢得寫不清故事。

==以上其實和原PO寫的有點關係又沒什麼關係XD==

好啦,原PO舉的例子都沒有讓我抓狂的括弧,所以我還可以平心而論一下...

《芬妮希爾》這一段:

老實說中文沒有固定譯名是個問題,就算我以前看過《芬妮希爾》,但這種譯名當時可能叫《芬霓西爾》或是更難以聯想的港腔譯名,無法把這些連在一起,我會覺得採用C色情小說《芬妮希爾》會好些,或是乾脆用A,但是寫書的全名《芬妮希爾:一個歡場女子的回憶錄》 ,原書都譯成這樣了,跟著走比較清楚。

我無法接受的是狗屋很愛用的譯法,它們一定會譯成這樣:

...。他隱約察覺,皮先生與兩位男僕交換了不以為然的視線,彷彿他在讀的不是享譽全國的報紙,而是一本《芬妮希爾》(暢銷歐美兩百多年的情色文學經典,由約翰克雷藍於1749年寫成,完全不使用一個猥褻或禁忌的字眼,以風趣優美的文字描寫包括自慰、偷窺癖、女同性戀、男同性戀、性虐待……等等性愛場景)

不知道為什麼這種寫法讓我很抓狂,是把讀者當北七嗎?還有為什麼要在書裡加一堆百科全書的內容哩?原作者並沒有把她的書當百科寫啊?

波旁和波拿巴這一段:

A和B我也都覺得OK,不過B有點...省略了法國味。A在我心中是語文上的問題,這樣怎麼表達只要意思有出來又通順就好了,其實我覺得寫成波旁和拿破崙不是更好嗎(我是俗人啊)。B寫成皇親國戚,就沒有法國味了啊!波旁多法國啊~。另外原作者在文章中也寫到royal這個字眼,所以她也算在故事中稍微解釋帶過,讓讀者懂這個梗。

狗屋很愛用的譯法大概會寫成這樣:

...波旁和波拿巴打的一場大混仗(波旁和波拿都是法國皇室貴族...以下省略20萬字)

Ting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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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seen: 11 個月 6 天 以前
Home away from home
已加入: 2015-10-17 01:54
Re: 「可以不要加譯註嗎?!」譯者也在想這個問題

哇!我很少看狗屋時期的中文翻譯小說,之前看過的有*、註等等的小說不算太多,所以讓我覺得有點干擾但是沒有太誇張,不過看了CHENG-CHEN寫的,我看到那種會大抓狂!還好我狗屋時期的書不多,這應該是出國沒中文書看意外的收穫~~~

另外我想說明一下,我說的稍微改寫,不是說改寫的很離譜,主要還是照著原作者的寫法在寫,但是一些不容易融入其中的部分可以稍微用中文通用的寫法寫,但是我之前看某個書評寫到某本書的女主角說她煮菜的部分"打電話問過陳鴻"(我忘記哪本書了!),那我會大翻白眼,一個外國人最好打電話給陳鴻,如果該名大廚中文市場中不是那麼出名,至少你可以改成知名的奧利佛或者波登吧!?

我研究生時期也參與過翻譯教科書,包括遺傳學跟動物學的教科書,所以也不是完全沒有翻譯書籍的經驗啦!不過都十多年前了!還是教科書,跟現在一定是會有落差。而且小說重要的是情節的流暢,最忠實的反應出原作者所要表達的東西~~還有一個很嚴重的問題,部分西方雙關語如果要改寫成中文時可能還是盡量要用華人懂的西方俚語去置換,千萬別用中國傳統的俗語來寫,那會整個跳TONE完全傻眼~~~

翻譯真的是很麻煩,我光是一個中文新聞稿怎麼翻,就可以跟大陸同事和香港同事吵個不完~~~翻譯小說真的會瘋掉吧! 佩服像郎小姐這樣專業譯者了!

郎淑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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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te a regular專欄撰文者 Contributor
已加入: 2016-10-12 20:52
Re: 「可以不要加譯註嗎?!」譯者也在想這個問題

岔題就翻譯的部分來講,西式慣用語怎麼置換成中文,是要用西式還是中式俗語來寫或換句話說、怎樣比較不跳tone,有時得先看全文或全書的tone怎麼個定法(怎樣的西式俚語是華人會懂的,又是個人心中一把尺),這的確是翻譯時常想破頭的地方。

有些中式或台式俗語(成語)特有本地風,也有些是日常生活中用到不自覺了,發話人可能還不會意識到我剛講了一句成語(當然也還是可能很有本地風)。我覺得也可以反向思考,如果把一個中文作品翻譯成外文,是該用比較直譯、換句話說的方式來處理某些中式定語,或是轉換成外文中固有的俚語...等等。

我馬上想到英文羅曼史常出現的一個用語。常見的場景是很多曼曼的男女主角剛開始都是冤家,或是怕見面感情失控,所以主角和旁人聊起心上人的時候,感覺都超複雜,偏偏聊著聊著旁人就會大喊一聲:Speak of the devil,主角就頭大了。這句話有可完全對應的中式俗語就是「說曹操曹操就到」。但翻譯時用起來尷尬,因為speak of the devil常出現在對話,而一個蘇格蘭戰士或英國女僕突然口吐三國人物,是蠻怪的。我看到有曼曼譯者把這句話譯成「......說人人到(還是『才講到他,人就來了』、『人這不就來了』之類的)!」現在已經不記得是哪幾本(太多惹)。不過,也有一派讀者跟譯者的想法是譯文要盡量中文化,用越固有的中文表達法來寫越好,說不定他們可以接受speak of the devil的「曹操版」譯法。我也在反過來想,如果在一本中文小說裡有人說了說曹操曹操就到,我在譯成外文的時候該怎麼考量。

另有一個在幾本曼曼中看過的英文俗語就是The pot calling the kettle black,我比較有印象的是在莉莎‧克萊佩的賀家(Hathaways)系列的其中一本,里奧好像在抱怨他眾多妹婿之一的行徑吧,凱琳在旁邊聽了就說了這句話。我記得中文版譯者直譯成「你這不是茶壺笑鍋子(鍋蓋?)黑嗎」。這個譬喻很有畫面,所以中文雖沒這說法,讀者應該也可理解凱琳的意思。想採用中文類似俗語也是有,就是「五十步笑百步」,或台語的「龜笑鱉沒尾」。我個人覺得後面這兩種寫法的「跳tone感」沒有曹操來得強,譯者在譯文中用上了我覺得ok,尤其是五十步笑百步在中港台各地都可通。(原則上還是看整本書的語言風格,其實光挑幾句話出來講不太準啦)

最後我想了一下,有沒有一些曼曼中譯本的用詞遣詞蠻「中式」但很不錯的,我有想到一本,也是莉莎克萊佩的作品《驀然竟是你》。但我會記得這本書就是因為覺得譯得很不錯,有些處理方式值得學習,有些看了覺得蠻妙的!有個印象比較深刻的地方,是男女主角被妓院老闆蕭夫人誤導,使得女主角曼笛以為約翰(傑克)是牛郎,約翰後來就去問蕭夫人幹嘛要這樣?蕭夫人和約翰講著講著就說了:「喔,得了吧。送個繡花枕頭去奪走她的童貞?我可不會以這種方式來汙辱白小姐。」我覺得這裡寫繡花枕頭很妙,用在牛郎身上特別傳神,原文是寫lack-brain(“Oh, come, now. I was not about to insult Miss Briars by sending over some lack-brains to divest her of her virginity. ")。我個人不會覺得這樣很怪,這本書的譯文風格蠻文雅的,或許可以說有點「文藝腔」?但因為這是文壇愛情故事,感覺這樣譯法也頗搭。剛才就去看了一下這本書在WRN的評價,果然有人嫌譯者用字遣詞太文雅。另外順便看到有讀者稱讚這本書譯注編排得很好。

 

L'insulaire

郎淑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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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te a regular專欄撰文者 Contributor
已加入: 2016-10-12 20:52
Re: 「可以不要加譯註嗎?!」譯者也在想這個問題

承接上篇回到譯注問題,感覺前面cheng-chen提到的是譯注編排方式,主訴好像都是「直接在內文加括弧,要是很長更礙眼」這種加註法,似乎不是能不能加(回頭爬了一下其他討論串,很多讀者抱怨的也是這種內文括號加註法)(也看到少數人覺得這種加註法不錯)。

至於另外提到不該加譯注的理由,我覺得也可以套到我舉例的譯文來看,比方說基於「尊重作者寫法」、「看得起讀者(也看得起作者)」等原則,我個人在第一例會保持書名寫《芬妮希爾》,因為原作者沒有寫Fanny Hill: Memoirs Of A Woman of Pleasure(這是英文書名的全名,中文版書名是依這個方式譯出來的)。至於第二例,如果照譯文A譯法,Bonaparte也還是會寫波拿巴,一來尊重原作寫法,二來是相信讀者具背景知識(此外波拿巴家的人也不都叫拿破崙)。至於譯文B,因為我只是節錄,後面對話有提到打架的是法國人。寫皇親國戚確實少了法國味,可以立馬改成「兩個法國貴族(或:兩個法國皇族後裔)打的大混仗」...等等,勉強補救一下。

中文譯名不統一的問題,有個方式是直接括號加原文,但有些讀者也覺得加註英文(或日文、韓文、阿拉伯文...)比加譯註更惹人討厭,在小說中譯版似乎也很少看到這麼處理。我在羅曼史以外的小說較常看到的是譯註另列於頁側或章節後,在譯注中才註明原文。

L'insulai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