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dace Camp 甘蒂絲‧坎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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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hui0528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哈哈~
對於官姐的疑問
我在看的時候
也是搞不太清楚
東算西算
還是不出個所以然
可能是我本身數學差
理解力又爛
所以......
不過
我計算的結果
也是差15歲耶(算了三次,認真吧)
本人偏愛年紀比女主角大10歲以上的男生
8-)
阿官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嗚,這麼看來我大概是屬於天生悲情的人,因為兩本「霸王」裡,我比較偏愛媽媽的「霸王的新娘」那本哩。
不過,這本女兒也不錯看就是。
只是看了之後,總覺得有些地方交代不清。
比方說男主角的年紀,一開始有提到他是 35 歲;然而在看到他年少時曾和年幼的女主角和她母親打過照面,以及他成為女主角的生父亞力的學生並寫出晚安曲的那幾段描述,讓我納悶男主角真的比女主角大了 15 歲?掐指計算,好像沒那麼多耶。
發現我真是龜毛,連這種不太重要的小細節也能抬出來嘮叨....
yaohui0528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個人覺得
比爸爸那本好看
大概是因為這個女主角很有趣
沒有媽媽那麼悲慘
所以~給4片葉子吧! ![]()
samurai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四片葉子,普通好看。
建議先泡杯咖啡或烏龍茶,再悠閒地慢慢看。
可以再次拿出來溫習。 ![]()
Jenny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標準的魔鬼與天使,若有中文本的話,譯名可改為惡魔的新娘。
一位流浪的愛爾蘭女巫在荒野中救了一位奄奄一息的英國軍官。她,善良的彷彿下凡的天使(好像描述的太誇張了^_^);他,人人懼怕,冷酷無情。一個變態死老頭的陰謀將這兩個立場與生活背景全然兩極化的人連接在一起。
官媽說的一點也沒錯,Kimberly Cates的步調實在慢,心境的描述非常仔細,所以習慣對話多的童鞋就不推薦了。但並非是說這本書沉悶,相反的,有許多場景令人想捧腹大笑,女主角有一隻名叫蘇格拉底的馬,又胖又醜,而且最重要的是,它不讓人騎(這是哪門子的馬啊),男主角看了那匹馬一眼,心想,他只要騎了那匹馬離開,遇到暗殺他的刺客絕對不用開槍,因對對方已經先笑死了。還有一隻視力極差的狗,唯一技能就是撞樹(看來女主角專門收留悲慘無比的動物,包括男主角)。
男主角黑暗的過去造就出他對別人無情對自己也毫不憐惜地態度,而女主角雖然遭逢家變,從嬌嬌女淪落到過著吉普賽般的流浪生活,但她的善良與勇敢,與對生命不可思議的樂觀,將我們內心陰暗的男主角一點一滴地融化(但也一點一滴地將可憐的男主角搞的快抓狂)。
許多有關男主角過去的描寫以及心境的轉折都令人感到心疼無比(官媽啊,怎辦,我是不是太冷血了,沒掉淚ㄝ),尤其最後那種悔悟的痛(一位忠心的下屬為救他身受重傷)真是揪心啊。
看完這本書確定了一件事,決定跟黑暗女王小英結拜(因為發現最近超愛黑暗男,太陽光的男倫暫時沒興趣)
由 a88151 在 發表
arrounding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一個掉了牙的吸血鬼,而會掉牙的原因竟然是因為...哈哈哈...橡皮太硬了啦!(那個充氣娃娃一出場就讓我開始狂笑不止)
說起來,它可還真是Shanna跟Roman之間的大媒人呢
而在Shanna治療Roman的過程中,可不只是簡簡單單的把那顆牙給栽回原位就算了,他們要克服的困難相當多,首先,追殺Shanna的俄羅斯黑手黨找上門,再來,這位深夜裡唯一開業的牙醫竟然怕血,更重要的是,這個牙醫竟然能抵擋得了Roman的mind control,而Roman要怎麼說服她在日出之前把一顆「狼牙」放進他的嘴巴當中,以免他從此淪落為其他吸血鬼的笑柄呢?
而這短短的一夜,其實就花掉了相當多的篇幅在進行,但是,相信我,當中絕無冷場,火花女士幾乎是每章兩小笑,三章一大笑(絕對不是我笑點太低的緣故
)
Roman這個身上很多笑料的男主角,其實一點都不可笑,而且在他身上可是具備了許多男主角該有的高貴情操以及對Shanna的一往情深,我個人認為火花女士在刻劃男主角的層次上的確比琳茜姨要好很多(我個人都快認為Roman可以加入雪姨的暗夜獵人行列了,只是火花女士下手有比較克制一點)
而說到女主角Shanna嘛......嗯...是有點衝動沒錯,不過至少她沒做出什麼蠢事來危害別人或自己的生命,不過她常出糗倒是真的,我個人很喜歡她在白天發現Roman的「屍體」那段:
Och,Roman死了→怎麼死的→守衛說:前一晚他看到Roman掙扎著抱著昏迷不醒的她上樓→Oops,一定是她吃了太多披薩了......糟糕,是她害死了他 
(她的邏輯推理能力真的讓我絕倒
)
這本書我個人還滿喜歡的,而Shanna最後雖然沒有變成吸血鬼的一員,是有點可惜啦,不過在這本書裡的大壞蛋被終結掉倒是大快人心,但是這本書的結尾總讓我覺得很像是序章,感覺這個吸血鬼世界即將要進入動盪不安的狀態,而且一個跟Roman有很大過節的壞人即將出場,可以想見之後Roman必定還會在其他書中出現
我只能說火花女士真是會吊人胃口,我現在已經迫不及待想翻開Vamps and the City了啦(幸好我一次就買齊了火花女士的書)
不過,下本書的文案其實很不吸引我,而且這本書的兩個主角,一個是Roman亟欲甩開的後宮嬪妃之一,一個是Shanna父親組成的獵鬼小組成員,嗯...這陣仗...
我很想直接跳到高地人的那一本,一個蘇格蘭戰士吸血鬼,經營保全公司,手下有一群可愛的蘇格蘭佬,而且經常穿著Kilt,多麼吸引人啊 
再次推薦How to marry a millionaire vampire,官教授的精彩推薦絕對值得信賴啦(我就是被官教授寫的推薦函給煞到的啦)
阿官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僧侶。治療師。百萬富翁。科學家。北美的吸血鬼領袖。保護者。處男
我們年逾五百的吸血鬼先生 Roman Draganesti 全都是啦 
如果這些還不夠瞧,那麼絕對不能忘記把他掉了一顆 “獠牙”──有誰聽過 one-fanged vampire 來著──的可笑紀錄加進去。(都是那個仿真人娃娃 VANNA 的功勞,哇哈哈
)
首先要嘀咕的是,本書的人物真多啊!而我所指的不僅是一年一度的(來自世界各地的吸血鬼族群齊聚一堂的
)吸血鬼大會串而已。掰指清算,貫穿本書的(非跑龍套的)角色起碼有三十個,而這還沒把男主角 Roman 的 10 名後宮鶯燕 算進去呢!(然而故事架構很簡單,一點也不複雜,很適合當吸血鬼入門
)
(聽到男主角擁有一個後宮就齒冷的童鞋,請舒展眉頭啦,那十位青春永駐的吸血美女說穿了只是掛名嬪妃……雖然我認為那那類遙控式的 vampire sex 有點匪夷所思就是
)
接著,請有興趣的童鞋上去阿瑪爽瞧瞧這本書封面。好個纖瘦佳人,對不對? 
從背後的模樣推敲,她的小蠻腰大概只有 18 吋(向芭比娃娃看齊!),而且我敢說 Size 8 的衣服穿在她身上仍嫌太寬鬆。
(嘆氣)就說吧,封面是不老實的,因為封面人物和女主角 Shanna 的身材,有很大的出入滴。
簡言之,封面的女人穿 6 號衣服,女主角 Shanna 穿的卻是 12 號(←原本是 10 號而已。 Pizza 果然害人不淺啊
),這樣說妳們應該想像的出兩者的差異了吧?
又則,有正派的好吸血鬼,保護凡人;當然也有邪派的壞吸血鬼,濫殺無辜。
吸血鬼存活了這麼多世紀,應該個個都很富裕的想法被推翻了。
原來吸血鬼中也有經濟拮据,買不起「補給品」,所以想吃免費晚餐的窮光蛋。。(←但顯然沒有人警告那些樂善好施的 Good Vamps 們魔高一丈的真理,邪惡的 Bad Vamps 比送禮物的希臘人還險詐
)
又原來 CIA 裡,也有由具有超能力的幹員所組成的 Vampire Slayer 秘密特務 
而且這個認為所有的吸血鬼都是惡魔,所以決心將他們趕盡殺絕的特務小組的領導者,竟是女主角 Shanna 的──和她一樣具有 mindcontrol block 能力的── 老爹 
面對狡獪的壞汎派爾時,是不該和他談信諾和榮譽的;而一個正派吸血鬼的榮譽感,往往是他最大的致命傷。此外,如果你相信殺人不眨眼的傭兵吸血鬼會信守承諾,那麼就是比讓自己掉了顆獠牙更大的愚行
。在最後那場單槍匹馬的決鬥安排中,Roman 的英雄主義和盲目信任,差點讓他化成了一堆塵埃。在這個部分,原本有點小愚的 Shanna 竟成了他的守護天使和救命恩人
然後,是故事的結局。幸福快樂之中,卻也令人感到遺憾。
Shanna 告訴 Roman 她不願加入吸血鬼行列,不願被 transformed。他尊重她的選擇,接受她保持凡身的決定。
這表示……雖有愛情誓言與承諾,卻沒有天長地久的遠景,沒有白首偕老的 HEA 
他是吸血鬼,一個 immortal,永遠不會變老,外表永遠是 30 歲。
她是凡人,一個 mortal,現年 28 歲的她雖然比他年輕,但是再過個幾年情況就逆轉了。不管如何駐顏有術,當她 50 歲的時候絕對不可能還保持嬌嫩欲滴;當她 60 歲的時候,絕對不可能看起來不像他的媽;當她 80 歲躺在病床上準備拜謁造物主的時候,不可能不痛恨他綿延永生的年輕俊美,不可能不在他終究會再找到一個年輕愛人的哀傷認知中離開人世……(很難不聯想到 KMM 的高地人 Circenn 的那兩個自然老死的妻子
)
我安慰自己:既然這是系列作第一本,那麼也許在接下來的書中,作者會改變這個狀況,做出較令人滿意的安排……吧。(
保持樂觀!人間處處有希望!
)
阿官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哇哈哈,這本吸血鬼實在太好笑,太噱了,讓我笑到臉頰神經和肚皮肥肉齊聲抗議......噗噗撲,哧哧哧.....不行不行,我還沒笑完啦
......Garlic Blood......Chocolood......Blood Lite....哇哈哈.....虧作者想得出這麼多新奇的 Vampire Fusion Cuisine 的「綜合飲料」名稱

這個在去年八月才剛從蝙蝠洞裡飛出來的吸血鬼,是個超可愛的
(因為溫柔性感又多金),而且超不幸(因為在最尷尬最狼狽的狀況下讓他的一顆 “狼牙” 掉了,若不儘快找個牙醫將他的那顆 “狼牙” 重新裝好,他將永遠成為笑柄
)的汎派爾。女主角則是個因為目擊一樁謀殺案而被黑道追殺的牙醫。聽起來真是天作之合,不是嗎?
而我們這位掉了狼牙....哦,應該說「汎牙」啦.....的吸血鬼先生,在五百年前是個僧侶呢(那時他是普通人類)!年僅 5 歲就被送到修道院去,18 歲的時候就出家啦。除了虔誠侍奉上帝之外,他也是個傑出的治療師。
這位汎派爾先生 Roman 在 30 歲那年,就被某個邪惡的壞蛋吸血鬼和其黨羽 transformed,害他自此變成了長生不老的夜行生物,如今他已 544 歲了,而且是鈔票多得扛不動,在紐約的曼哈頓擁有豪宅的大亨(齁,人家 Roman 是個才高八斗的科學家,財富可是光明正大賺來的呦
)。
沒錯沒錯,Roman 先生真是個 yummy 得讓人口水氾濫的好男人,呵呵呵。儘管他擁有一座「後宮」,卻不影響他在我眼裡的可口度和好形象,嘻嘻嘻......(
親愛的汎派爾先生,綜合飲料喝膩了,想咬脖子的時候來找我就對了,哈哈哈
)
女主角 Shanna 呢,就沒那個討我歡心了(咳,我招認,其實是因為我忌妒她啦
)。她在某些時候.....呃,好吧,很多時候.....是挺惱人也滿愚蠢,不過是不惹人嫌的那種;至少我不覺她討厭啦!她認識男主角之後的種種思考和行為反應,都製造出了不少喜感。
這位新秀 Kerrelyn Sparks 小姐和 Lynsay Sands 的風格有一點類似,都是走輕鬆歡樂的路線。我認為這本書一點都不比琳茜女士的吸血鬼家族遜色 
當然這是很個人的觀點,妳們看了未必有同感,但我還是強力推薦 
暫時醬子,晚一點再來多做些補充和和感想 
由 a88151 在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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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會買這本書是因為受文案吸引而買下來的
很不錯的一本書
故事內容不同於一般
原本我也不喜歡女主角年少時被強暴的部份
又因生活所逼而淪為風塵
還好女主角實際上只做過二次(被強暴那次不算的話)
讓我還可接受
也是因為受過極盡的苦
在後面個性的表現才有說服力
堅強.勇敢.冷硬.強烈的復仇意志
不過這本書說尼克原本改變向上
因他犯了一件致命的錯誤
把他又拉出生活的正軌
我可以了解尼克原本想要給父親一個全心的自己
卻在返家前父親過世
而無法讓父親看到全心的自己而灰心
進而又浪蕩與玩世不恭
只是我看不出他到底犯了哪一件致命的錯誤
致使他又脫離正軌
父親的死不是他的錯
還是沒有答應幫忙女主角父親的請求
致使良心不安而放蕩嗎?
這部份我看不出有直接的關聯
除了這部份外我有點疑惑外
這仍是一本很不錯的書
chyau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男主角在不確定女主角是否也隱瞞身分時
屢屢刺探女主角...並且想要將她除去
但在確認女主角的背景之後情況大逆轉
男主角拼命要將女主角帶離不屬於她的世界
但是女主角心靈早已傷痕累累...無法信任他 
書中將追殺他們的人設定得法力無邊
雖然讀起來很刺激
但也對會懷疑作者要如何收尾
我覺得有點像看電影結局時一樣
壞人被KO..男主角表態..就沒了 
不曉得這系列有沒有續集!
TINATIN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看完本書之後,只覺得男女主角的感情比較壓抑~~
伯勤是在軍火商組織當中臥底,但也是個被長期訓練為冷漠無情的殺手,看著年輕無辜的雪若被其中一名凌虐迫害(那個細節很可怕
)~~
而雪若忍著切膚痛苦..在旁冷眼旁觀似乎無動於衷的伯勤..在雪若即將被殺害之際,突然出手殺了那位變態的男子,轉身將雪若救出...
然後倆人開始展開逃亡之旅~~
原本無心無愛無情的伯勤,被美麗雪若吸引...,倆人的互動與情感就是只有今天沒有明天的感覺,
所以故事情節有著冷冷絕望氣氛但是又非常壓抑不由自主地火熱纏綿~~
伯勤一次次救了雪若,
就是無法完全放下她...這本書的愛情蠻另類的, 很有殺手輓歌的味道...個人覺得還不錯看.
vivian1978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綠茶茶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有點舊瓶裝新酒的感覺,雖然看到最後也很快猜出誰就是開膛手的轉世
後半部分描寫莉馨冒險與達明相愛,在死亡的恐懼和情欲間掙扎,福利情節很驚心動魄,我倒很佩服她敢冒死與一個可能是開膛手的人做愛
由 a88151 在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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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a88151 在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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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a88151 在 發表
丹妮爾.斯蒂(Danielle Steel)是全美最知名的作家之一。 她一共創作了84本小說,在47個國家以共28種不同的語言發行,印刷量超過590萬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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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a88151 在 發表
rosielmp4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感謝讀書會讓我認識一本好書,一定要來灑個五葉
文字優美而且劇情豐富,主角們的個性也都很討喜。這本對我來說甜的部分滿多的,而且整個故事的氛圍非常溫暖,沒有狗血,有的是諒解和扶持,看了非常舒服。
我很喜歡威爾和畢小姐之間友情的描述,在依玲和畢小姐一起為了威爾去找律師時,有這麼一句:
如果一個戀愛中的女人能移山,那麼兩個這樣的女人就能倒海。
讓我看了大笑,依玲用她爛透的技術開著車載著畢小姐上路(身為車技也很爛的人,深深了解她付出了多大的勇氣!),畢小姐說了一句話也讓我大笑:
「小心別撞上諾里和納特兩兄弟,他們對本鎮貢獻良多。」
故事後段威爾被陷害而被補是個很大的轉折點,因為這個事件依玲終於回到了她恨透的小鎮和傷害過她的鎮民們接觸,扮演偵探只為了救丈夫出來,這段劇情非常熱鬧又可愛,讓我對這本故事的喜愛更深了!
Cliotsai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是一個奮鬥兼具療癒的故事。男主角白威爾從小是個到處流浪的孤兒,成人後在德州當牛仔,卻為了好友錯手殺人,坐了五年牢後出獄,因為更生人的身分,工作都做不久,一路流浪到喬治亞州,又被可惡的工頭欺負開除。無處可去又非常飢餓的他看到女主角在報上登的徵夫啟事,硬著頭皮前去應徵,只想求個溫飽。女主角鄧依玲從小被宗教狂熱的外祖父母關在家中,長大結婚後也離群索居,和丈夫已經育有兩個兒子,肚裡懷著老三,丈夫卻意外過世。必須自力更生同時照顧小孩,無人可依靠的她只想到登報徵夫的方法。兩人見面時,彼此都是有點悽慘的狀況,所以這樣的互助安排是非常有幫助的。一開始兩人只是單純的共同生活,威爾也努力改善家中的環境,將自家農產拿去鎮上賣,並結識了正直的圖書館長畢小姐,成為好友。日復一日的家常生活中,威爾和依玲都愛上對方,卻因為自卑而不敢表態。直到某次依玲提到生產時不要請醫生,只要由威爾來幫忙,威爾嚇得半死,依玲說前夫幫她接生了兩次,威爾表示那不一樣,他是丈夫,依玲則回:「你也可以是。」於是兩人就決定結婚了。
雖然結了婚,卻只是有名無實,因為依玲自認是個平凡又懷孕的醜女人,威爾從沒被愛過還殺過人,他們都覺得自己配不上對方,也不會被對方所愛。婚姻生活中兩人共同分享家務與喜悅,威爾還得到畢小姐給的圖書館雜務工作,有了一份穩定的薪水。他與依玲之間的感情,在慢慢累積的溫情中顯現,並且由威爾跨出主動向前的一步,確立了兩心相屬的關係。在依玲生產後幾個星期、威爾被徵召入伍參加太平洋戰爭的前夜,他們終於在身心靈都結合為一了。
才剛享受相愛的美妙卻必須分離,還不知道有沒有再相見的一天,兩個人忍受著思念之苦各自成長,只能在信中互訴情意,卻更加確定彼此的感情。威爾在戰爭中受傷退伍歸來,雖然有退伍軍人的PTSD,但是在依玲的陪伴下逐漸克服,日子過得平靜美滿。某日,鎮上發生謀殺案,兇手刻意嫁禍給威爾,警方前來逮捕他時,威爾看到依玲眼中的訝異與失落,大受打擊,到被帶走前都不理睬依玲。依玲明白犯下大錯後,行動力大爆發,原本不願接觸人群的她自己開車到鎮上找畢小姐幫忙,去為威爾請律師、到警局探監(雖然威爾仍然生她的氣)、尋訪證人,甚至還為了籌錢而踏入她童年陰影的祖屋,委託賣屋。幸好在大家的幫忙下(小鎮果然沒秘密啊),威爾最後洗刷罪嫌,兩人度過這次信任危機考驗後急切的言歸於好,雨過天更晴。
這本是我非常喜歡的蕾維爾史賓賽代表作,因為書中的「從無到有」以及「療傷成長」過程闡述得非常細膩,很動人。威爾原本一無所有,光是看著依玲撫摸孩子的髮絲、聞著廚房裡的麵包香味、能夠用熱水洗手,就讓他感動不已。來到依玲家後他勤奮工作,將雜亂的家園環境大為改善,還能帶農產去鎮上賣,增加家裡的收入。而依玲給予他的信任,以及對威爾帶來的改變所表現出的快樂,讓威爾非常有成就感,空洞的內心幾乎被「滿足」填滿,因此也點燃更努力工作的鬥志,後來他毅然決定接受徵召上戰場,也是因為他想保衛自己的家園,並且再也不要被別人看不起。
依玲從小幾乎與世隔絕,逃學到森林中漫遊時認識了前夫葛林。葛林是個非常自在善良的人,他成為依玲唯一的朋友,他們兩人的婚姻「比較像是兩個孤獨生命的自然延伸——當結合在一起時就比較不寂寞」。(請參考英國電影《福爾摩斯先生》)在看依玲與葛林的故事(第八章)時我其實也好感動,兩個孤單的人互相安慰,這也是一件很美的事。
威爾與葛林不一樣,他腳踏實地,而且因為珍惜,非常會照顧家人。依玲與威爾之間除了異性吸引力,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讓他們彼此歸屬:依玲是一位溫柔的好媽媽,而威爾飄零的過去,使他嚮往母親般的撫慰。這樣的描述從一開始威爾到依玲家應徵時就看的出來,依玲對待畏縮的威爾,就像對小孩一樣,適時的命令他做出反應。威爾看到依玲帶著小孩散步、講故事給他們聽,「他覺得這位與他素昧平生的母親,那雙他不曾握過的手,還有那從未聽過的故事,都深深地打動了他的心。」依玲要威爾多笑笑,威爾反問有什麼好笑的?依玲回他「也許你該自己去找答案」,此後威爾會多看看樹、多看看鳥、多看看早晨的天空、多看看院子裡的花,可以說,他開始打開了自己的心胸去感受。依玲會幫他理髮、做飯、給他溫暖的懷抱,當他退伍回來飽受創傷折磨時,依玲也會給他時間,等他自己面對,等他願意向她訴說戰場的可怕與失去朋友的傷痛。妻子與母親的角色兼具,療傷給愛,這一點,就是畢小姐永遠不可能取代的。(就算畢小姐年輕貌美也不可能啦!)
我最喜歡的一段情節是威爾從軍後要分發到部隊前有兩天的假期,為了爭取兩人相處的時間,他請依玲坐火車來跟他會合。當兩人見面時,各自都有了些許改變,威爾穿著軍裝顯得氣宇不凡,也變得很有自信,依玲化了妝,穿著自己做的時髦衣裳,帶著嬰兒坐了好久的火車,穿越了擁擠難熬的路途來見他。熟悉又陌生的感覺,加上內心愛意洶湧,使得兩人都不太敢直視對方。他們進旅館後,依玲必須先餵女兒喝奶,威爾在旁邊等待時,對親密接觸的迫切需要越來越升高。作者在描述他們的緊張與期待時非常細膩,讓讀者也跟著迫不及待。XD
故事中最後的謀殺案帶來另一個考驗,依玲只不過稍微遲疑,威爾的信心就全面崩盤,憤怒的不肯看她。這段雖然讓人傷心,可是也好好看啊!持平的說,兩個人的反應都是人之常情啊~。(請參考日本電影《怒》)威爾心想:她不愛他,否則她會像小湯姆一樣跳出來保護他,想都不用想。依玲則是吶喊:「那只是受驚嚇後自然的反應,誰能避免呢?我當然知道威爾不會殺人。……我是人,我會犯錯,現在看我怎麼改正錯誤!」然後「家傳的剛烈性格終於找到機會爆發出來」,原本排斥人群的她就這樣豁出去、為了救威爾出來而到處奔波努力了!有沒有超級熱血成長Fu?!!XDDD
其實這個作品在蕾維爾的書中並不算太苦的(到底是有多苦),也許男女主角生活並不順遂,有很多考驗,但是兩個人之間雖然曾經遲疑,卻沒有太多互相傷害,在摩擦誤會後仍然渴望撫慰對方、也渴望受到對方的撫慰。我覺得羅曼史真正浪漫的地方,就在於最適合的兩個人能夠相遇,不是嗎?《真愛動我心》推薦給喜歡看主角從顛沛流離到建立起穩定生活的你、喜歡療傷成長故事的你、喜歡會犯錯也會彌補的主角的你、喜歡日久生情而且情比金堅之愛情的你。
Brin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看到Cliotsai的書評,我想起當初看這本時怒火中燒到想摔書啊
作者詳細描寫出那個年代對女性的歧視與不公,而我看到快吐血,印象十分深刻,相較之下,男女主角的劇情細節我倒是忘光光了。
書裡情節的安排應該是為了反映當年的社會現象及觀點,看完只覺得生在現代真好。衷心感謝歷年來的女權鬥士們(合十)。
學Clio來紀錄一下雷點 (多年前看的書,僅憑印象寫,可能有誤)
======內有劇情,慎入=======
1. Roberta在荒郊野外遇到姐夫伸出狼爪,竟然是無力或不能反抗。這段施暴細節作者沒有寫,但從後面的描述看來,Roberta似乎沒有全力抵抗或試圖反擊強暴者。感覺像是上級欺凌下屬,而下屬不能違逆的權力結構 (男尊女卑的社會結構)。
2. Roberta的母親與姐姐的態度 = 當時社會對離婚婦女及職業婦女的觀感。長期施加在女性身上的枷鎖,女性想要自立更生很困難,就算是有一技之長的護士出門工作也會遭人非議。性侵案的受害者反而是被檢討的對象(這點到現在還是一樣,很可悲),連Roberta的母親和姐姐都覺得是Roberta的錯……
3. 鎮議會的一位女性成員在閉門會議中挺身而出,說明她本身也曾是那位姐夫的性侵受害者,多年來一直不敢出面控訴犯人。書末雖然確認了姐夫是強暴慣犯,最後也只是姐夫一家搬出鎮上,強暴犯依然逍遙在外名聲無損,而且還可能繼續物色下一個受害者啊!!!
Cliotsai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沒想到蕾維爾的書我竟然會有只灑三葉的一天。依我現在的懶散程度,原本可能不寫評了,但是我隱約好像與NancyChen同學約定好了,因此以下會詳細介紹故事內容,希望蕾粉們可以多點資訊。
[警告] 我覺得這本不是羅曼史,而且內含一個很令人不快的情節,若繼續往下看請做好踩雷的心理準備。
時間是1916年,女主角Roberta跟花心又不養家的丈夫離婚後,帶著三個女兒返回故鄉,打算以公職護士的工作養育小孩。她請身為當地房仲的姐夫幫她買了一棟房子,到達當天才發現房子狀態很糟,幾乎無法住人;不過在那個年代就敢勇敢離婚的她想當然爾也很強悍,她馬上厲色要求負責買房的姐夫要幫她把房子整修到至少堪住。這姐夫一方面理虧,一方面居心不良,於是就答應了,請木匠男主角Gabriel來修繕Roberta的房子。
男女主角相識之初都不喜歡對方,因為當時社會一般對離婚女性成見很深,覺得女方一定是「留不住丈夫」又很「easy」,在勘查房屋時,Roberta就聽到色胚姐夫私下跟Gabriel講一些要把她之類的話,而Gabriel似乎當做玩笑般與他一起談論。後來Gabriel又返回房子,卻聽到Roberta在廢屋以及一堆沒整理的行李中,卻愉快地邊彈鋼琴邊引吭高歌,覺得她非常奇特。Roberta發現他站在門邊聽歌嚇了一跳,問他要幹嘛,他說想看看她們需不需要幫忙,結果Roberta就訓斥他一頓,跟他說他們談話她聽到了,“不要以為我不知道你們在想什麼”之類的。Gabriel覺得很慚愧,向她道歉,Roberta還不接受,整個不給他臺階下,表明他只要做好修房子的工作就好。對內斂的老實人鰥夫Gabriel來說,認識她就是個震撼教育啊~
雖然如此,因為修房子的關係,他們還是漸漸認識對方。有次Roberta那關係疏遠的母親上門,Gabriel在屋外聽著她們的對話也慢慢瞭解到Roberta不只要面對社會的不友善,還有來自媽媽的指責。而Roberta為了工作必須要各個鄉鎮間往來 ,想買輛車當交通工具,就問了自己開車的Gabriel有車輛和駕駛的問題,Gabriel還教她試駕(服務還真好),讓Roberta決心不顧「女人無法開車」的偏見去買車。有一次姐夫對她毛手毛腳,也是Gabriel幫她解圍。然後因為Gabriel的獨生女和Roberta的女兒們在學校成為好朋友,常常過來玩,Roberta也從女兒們那邊聽到Gabriel妻子被馬踢死、他含淚射殺了那匹馬、妻子的遺物保持著完好如初等等的事。總之,他們越來越瞭解對方,越來越喜歡對方,但是兩人都覺得自己是完整的個體,一個還無法忘懷前妻,一個受夠渣男因此非常珍惜現在的獨立自主。加上有時對育兒、持家的觀念不同,遲遲無法更進一步。
直到某天發生了可怕的事件:在渺無人跡的郊外,停下幫車加油的Roberta遇到色姐夫,竟然被他暴力脅迫強暴了!!
受創後的Roberta不敢回家讓女兒們看到,也不願去無情的母親家,所以去找Gabriel求助。Gabriel非常心疼也非常體貼地照顧她,拿死去妻子的衣服給她穿,還去狠狠揍了惡姐夫一頓。Roberta在接受他照料時,感受到他的溫柔寬厚,抱著他前妻衣服時,忍不住在心裡對前妻說:「我愛上了你的丈夫………」。事後Gabriel擔心她若懷孕處境會更艱難,便跟她說萬一不幸懷孕,他要娶她,Roberta卻拒絕了,她說:「我覺得你愛我,但是你不敢說,所以你只是利用這次事件建議我們結婚………。」
這可怕的事情讓他們兩人確實地拉近距離、互表情意,而且共同面對小鎮居民惡意的好管閒事。反正,最後Roberta還是答應嫁給Gabriel了~~~
這個故事幾乎就是在寫保守社會如何歧視女性、歧視單親媽媽。而在奮鬥求生的縫隙中,Roberta幸運地有Gabriel在旁支持她,進而保護她。很多地方仍然有蕾維爾招牌的人物間細膩的互動,如:兩人友情的滋長、心裡的遲疑、心動的片刻等。但是,我必須說這本人物的刻畫不像其他作品中深刻,情感的醞釀也不如其他作品來得有說服力;我曾經在其他作品中感受到的種種情緒,在讀這本書時變得很………淺。情節的安排也有點按部就班、點到為止的感覺。
最重要的是,以前每看一部她的作品,我就會覺得自己也走過書中主角談戀愛的心情,在這本書裡幾乎沒有(也許這是好事?!)。
謹以此做個紀錄,分享給同好。
由 a88151 在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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