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herine Coulter 凱薩琳‧庫克

3
我的評比:無葉 平均:3 (3 人灑葉)
主要譯名: 
凱薩琳‧庫克
其他譯名: 
凱瑟琳‧寇特
凱瑟玲.庫爾特
凱絲‧瓊斯
共有 140 篇評鑑,這是第 26 - 30 篇

4
我的評比:4葉

看蘭蒂的率真個性 如何面對人事物問題

而當她遇到愛情時 她是如何清楚的抉擇

雖然或許對身材 觀念是不正確

但豁然明白時 她又是多麼的自然展現出完美的自信...

海恩因閃躲應酬遠去處理遠親事宜 而意外遇到蘭蒂
看他因蘭蒂而引起一連串生活上的不同感受

及被蘭蒂吸引後 海恩才正視生活中的問題-過度在意妻子的逝去&沒有去了解未婚妻一切
最後因蘭蒂而深深的明白自己想要的生活是如何..
也因此明嘹蘭蒂是多麼愛他

不錯看的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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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的評比:2葉

最近是看了格雷五什道陰影...又想到這本一些糟透的場景,女主角被欺負到不行,溫柔的人就是如此吃虧,阿..壞人竟然都過的不錯,嫁人的嫁人有的還當堡主(真是見鬼了~)

這本書(格瑞對凱茜)強暴戲多到已經到人神共憤,奇怪的是,雖然是爛劇情卻想一口氣看完,(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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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我覺得還滿不錯的呀
女主角就像她一向的行為..膽大妄為
很多離譜的時候還真的是捏把冷汗
像是生病卻差點給害死...還好有小孩子去通風報信
還有珍珠跟處女新娘的情節
男主角也是個好男人..雖然窮的悲哀
不知道窮成這樣的男主角親戚是有何好爭的呀
這麼窮的情況下..他是誰的孩子一點也不重要了吧

這系列的書真的要按順序看
否則那兩個嫂子一出場一定會看得霧茫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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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我覺得這個看事情活像福爾摩斯的男主角完全跟在前作中差得大老遠
大哥的書中他活像個敗家子..只是看女人看多的登徒子
想不到遇到一堆混亂的時候
他居然可以冷眼看出一堆的真實...果然很聰明呀
看到那個裸奔追賊的劇情也夠好笑了
難怪女主角愚弄了一堆然也拿他沒有辦法

這本書是有點誇張啦
不過還算是很好看的一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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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真的是曲折離奇的一本書呀 完全給這群鎮上的老人給唬得一愣一愣的 每個老人都說個不停..好像個性很開朗 可是女主角的身邊一堆奇怪的事情 包含居然從頭開始就死的沒死...幻覺也不是幻覺 超級詭異的書 雖然有些時候看到太長的台詞會有點恍神 可是這本書還是寫得非常的好 完全給吸引住了呀 結局也是明快...雖然人物多了點..可是還是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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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etta Chase 羅莉塔‧雀斯

4.25
我的評比:無葉 平均:4.3 (12 人灑葉)
主要譯名: 
羅莉塔‧雀斯

羅莉塔雀斯畢業於美國克拉克大學英文系,寫作是她一生志業。她認為當羅曼史作家,幾乎可說是像唸英文系本科一樣,是份極好的工作。

共有 304 篇評鑑,這是第 26 - 30 篇

5
我的評比:5葉

幾年前重返閱讀外曼,馬上臣服於羅莉塔‧雀斯優美的故事中。
          她喜歡寫歷史羅曼史。歷史迷人之處,在於與現世不同之氛圍,因思維模式不同,產生不同的對話趣味,著重描摹事物之相異。
          果樹出版的【惡棍侯爵】、【模範侯爵】,是我最早收集的羅莉塔‧雀斯作品。最近讀了【紅獅之女】之後,一直在找我早已看過、但已無印象的【夜的囚犯】。終於在某個書櫃翻到,一翻開看見愛畫畫的黎柔,我的記憶才又接上軌。
       原來此書背景也是經常出現在歷史羅曼史領域的英國攝政王時代。書末,編輯貼心的「攝政時期」解釋,點燃了我對這名詞的好奇。真的,看外曼老看見這名詞,懵懵懂懂的,似懂其實完全不懂,現在真的想一探究竟了,到底是哪個時期,這麼受到羅曼史作家的青睞?
         據維基百科表示,英國的攝政時期是指1811年至1820年間,因英王喬治三世晚年有精神疾病,不適於統治,他的兒子(之後的喬治四世)被任命攝政王,代理其職。廣義的攝政時期則是指1795年至1837年,這一時期的政治和文化都表現出與眾不同的特質,可視為喬治王時代到維多利亞時代的過渡期。此時期之生活美學,無論衣著、建築或藝術,都喜歡從古希臘、羅馬與文藝復興時代尋找美學元素,因此又稱為「新古典時期」。
       ★好個隱約婉轉的【夜的囚犯】
        古典不僅展現在藝術層面,也展現在思考與行動,因此當時的人士較為保守內斂。
         所以回過頭來談談【夜的囚犯】這本書,以攝政時期為背景,也就是珍˙奧斯汀的活動年代,【傲慢與偏見】的相同背景年代。
         我不想著墨作者如何形容兩位男女主角之美麗、睿智與善於觀察了,這些留給讀者自己去發現與享受。我很想分享的是作者無與倫比的文學筆觸,完全呈現攝政時期的人文風格。引發我讀完此書,馬上上網查閱此時代相關資料。
         男女主角之間的互動,從一開始就是非常壓抑,互相打著啞謎,即使後來為謀殺案一起展開偵查,也是欲拒還羞,感覺他們的對話很像舞台劇的演員,文謅謅又富含許多隱喻趣味,身為讀者,必須很有耐心,慢慢地讀,才能細細的品味。如果耐心讀下來,就有倒吃甘蔗的喜悅,錯綜複雜的人物關係,一一明朗化。
        優美絕倫的第十三章,是福利情節,只有自己去看,才能體會作者多麼厚愛這兩位主角,完全將兩人關係提升到連無論做什麼事,都是那麼美麗與藝術化。
        當兩人腦力激盪,一來一往討論著案情;或兩人唇槍舌戰,激烈討論雙方關係,都會讓人不禁發出如書中兩人朋友的評論:「真是天造地設的一對!」
         近年羅莉塔‧雀斯的文筆已更加流暢輕鬆,但是早期這樣的文學風味濃厚,不失為雀斯個人獨特之功力與魅力。直到現在,我每次回味起雀斯描寫男主角跟女主角相處的心情:「因羞愧而小小的死了十次,再因深沉的愉悅又死了另外的十次。」不禁要讚嘆 : 雀斯怎麼可以這麼厲害,把文字寫得這麼這麼美啊!

伊文捷琳的部落格 情愛如夢令http://evangeline2.pixnet.net/blog/post/168451559
201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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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的評比:4葉

 

看完霓裳戀曲,真是一整個歡樂,就像應酬吃多了重口味外食,終於吃到家人煮的家常菜那種回到家的感覺,果然還是正統羅曼史最耐看哪。

 

對於故事本身,我的感覺跟樓下cfong版大差不多(請叫我懶得要命同學)。這裡是想說一下雀斯這位作者,文筆優美是不在話下,敢挑戰一些很難寫的主題也很令人佩服。只是,儘管我喜歡曲折多變的情節,有些時候雀斯會把故事的轉折點從A跳到D,轉得太硬,讀者要嘛是發揮無限的想像力去補足失落的B和C,缺乏想像力的(就像我)只能碎碎念: what the。。。。?

例如辛家系列的不完美淑女,衛家侯爵準備為女兒霞洛辦舞會,辛岱睿也說要在他戲稱求偶大會的舞會上極力追求霞洛(雖然兩人早就上了OOXX,戲還是要做的),但是因為霞洛的私生子失蹤,人仰馬翻的尋找一陣以後,兩人就結婚歡喜大結局。。。 請問舞會勒? 說好的當著眾人極力追求呢? 舞會的賓客勒? 直接參加婚禮了是吧? 那個私生子小弟弟怎麼解釋啊? 說是辛岱睿的嗎? 長得又不像,這要如何收場?。。。雖然我是很喜歡不完美淑女啦,尤其是有處女情節的男性都應該學學辛岱睿,只是愛吐槽的天性就是忍不住要吐一下。

 

絲般誘惑也是從A跳到D的例證,我覺得最難接受的可藍小姐的故事線,作者真的沒處理好。在感情的世界裡,不被愛的那個才是第三者,雖然"算是”可藍小姐先拋棄克雷頓公爵(穿上曼琳設計的禮服後突然一夜之間變得有自信可以拋棄未婚夫去追求想要的幸福???) 可是公爵和曼琳至少要盡一些道義上的責任,例如利用公爵的權勢把合格單身漢全都叫來排成一排,任由可藍挑選吧? 那個時代退婚可是很慘的,連有著豐厚嫁妝的辛莉薇(醜聞女王女主角)隨便退婚都會被送去鄉下反省ㄟ。要不然這兩人的幸福始終是建立在可藍的痛苦上,未婚夫被A了我很多錢的裁縫師搶走,要是我肯定氣到吐血而死。

 

到了霓裳戀曲,戲劇性轉折沒那麼多,看得很順,只是可藍這一條故事線在我看來還是沒處理好(配角真是當心酸的。。),可藍由於拋棄了公爵大人,必須重新開啟努力找老公的任務,這時有個一身債務的浪蕩子設計好讓一屋子參加舞會的賓客看到他和可藍在陽台上動手動腳。。。類似的劇情同學應該很熟悉,外曼已經出現過無限次,於是可藍只好跟這個浪蕩子訂婚了。

可藍當然不想嫁給這個浪蕩子,於是蘇菲想了一個計策,利用她很會易容的天分,扮成一個巴黎來的有錢寡婦,迷得這浪蕩子神魂顛倒之後,也把他騙到陽台,搞得衣衫不整後大喊救命,同樣場景,只是這次算是逼姦未遂,在眾人的唾棄之下,這個浪蕩子變成強姦未遂犯狼狽逃離英國,可藍得救了,蘇菲跟那個大笨牛結婚,歡喜大結局。

 

只是我為可藍很不歡喜ㄟ,我對攝政時期的道德標準不能說很了解,只能說用常理來判斷,那個時代的未婚淑女被看到做了不該做的事名譽受損,所謂的”名譽受損”,問題應該不在於是被"逼姦”或是”自願發生關係”,而是在於男性”要當第一個插旗”的父權主義,因為別人先摸過,所以我的權利受損,所以這個不名譽的淑女我就不要了。
把這醜聞從"在陽台上跟個窮光蛋毛手毛腳" 變成 “在陽台上差點被強姦犯逼姦” ,這樣對可藍真的有比較好嗎?

我不知道作者這樣安排是不是有甚麼我不理解的深意,但看起來可藍小姐還是 in deep shit,雖然趕走了那個浪蕩子,可是名譽應該只是變得更糟吧? 只是要他消失的話,趁夜色把這浪蕩子裝到酒桶(可加灌水泥)再扔到泰晤士河裡,不是更乾淨俐落嗎?

 

小吐一下,雀斯粉請不要打我,其實我很喜歡雀斯的作品,在書裡找找bug只是樂趣之一,這本霓裳戀曲雖然支線有點小跳tone,但不影響主線男女主角的感情發展,很好看,值得四葉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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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蘇菲的故事遠比當初姊姊曼琳的故事更吸引我,當然合理性也比第一集高太多。(對,沒錯,我對姊姊的評價就像CC寫的評鑑如此那般)

不過總有些熟悉的橋段。

在這本故事裡,隆默對蘇菲所帶給他的吸引力,其反應出來的言行舉止,讓我覺得很熟悉,好像看到《好個惹禍精》裡的莫維爾(只是感覺)。不過隆默又比莫維爾體貼了一點、溫柔了一些。

而蘇菲也跟葛莉緹一樣,是個記者,ㄟ……唔,好吧,改一下,一個是正職記者,另一個則兼差寫自家業配:-O(現在應該已經沒有人不知道業配是啥了吧?就是明明是新聞但內容卻跟廣告沒兩樣)。

不知道為何,作者對蘇菲的描寫讓我覺得比較真實,比起姊姊更有責任感,也比較肩負店舖存活的經濟壓力。(很可能的原因出在於對姊姊那個誘惑的開端,說是要推銷自家禮服給公爵未婚妻卻推銷出自己給公爵,然後還一付很有道德感的欲拒還迎有關--這當然還是個人想法。)

姊姊曼琳雖當上公爵夫人,卻也因此而帶給店內另一波經濟危機--沒有當上公爵丈母娘的沃福夫人帶頭抵制。加上向來與她們為敵的另一家女裝苑重新開張,這樣的壓力斷然不小。

而在這樣的壓力之下,自然不能再丟了唯一可以代言的重要客人,那位沒當上公爵夫人的可藍小姐。而整本故事就從沒當上公爵夫人的可藍,以及身為可藍大哥的隆默,和母親沃福夫人之間的緊張氛氛開始講起。

這一段我也覺得描寫得滿好的,很成功的把貴族媽媽的得失心、雜唸,然後可藍被逼得狗急跳牆之後的一連串失序行為給述說出來。

之後的故事發展就不贅述了。

我只能說我還滿喜歡蘇菲一直都很體諒沃福夫人的心情,雖然向來牙尖嘴利、古怪靈精,但是從這裡又感覺得到她其實是個心地很柔軟很善良的女孩,比起姊姊真的讓我喜歡太多。

而隆默雖然一直強調自己不精明,但是卻在很多時候都能看穿蘇菲的心思,不需要多做解釋兩人就能搭配得很好,甚至知道她的想法而安排老媽來見她、告知母親功勞都在她,讓母親能對未來媳婦改觀、幫她倆建立一個良好的"婆媳關係",我想,最貼心的情人也不過就是如此了。

(整本書都不太有麗妮的影子,對於那個掌管一家財務的小妹,我還滿期待她的故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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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的評比:4葉

這本書比我期待的好看一些些, 但是比起母親與姑丈的那一本”模範爵爺”好像又差一點,
所以決定給4葉才能分出差異  LC不是我admire的作者, 她的風格一向不太合我的味口, 不過她的作品鐵有一定水準, 這沒有懷疑.

我個人對青梅竹馬的戀人沒有特殊偏好, 可是看到前面描述莉薇10年間頻繁的寫信給瑞麟, 後面又看到她是這麼小心奕奕的留下每一個瑞麟給她的禮物, 把聖甲蟲禮物做成戒指, 好感覺瑞麟就在她隨手可得之處時, 還是有一點小感動,

讓我想扣分的地方是, 為什麼莉薇深愛瑞麟的心情就是不明白寫出來, 拖了好長一段才寫到莉薇知道自己是愛著瑞麟的, 那至少是某種型式的愛 (那種型式啊??) 缺了內心戲的羅曼史就好像到不了高潮的性愛, 這種黯黯內含光的感覺, 真的不是我的菜啊.
我會比較期待作者就直接明講莉薇始終是深愛著瑞麟, 所以不停寫信給他, 寫了很多封信終於盼到一封回信時內心的喜悅但又略帶怨懟的心情, 這麼多次的毀婚終究是在等著瑞麟能回來看到她, 她知道埃及是瑞麟的最愛, 所以不敢表達自己的心意, 只希望能在一旁默默守候….不過我承認如果這樣寫就太老梗了, 就讓我自己碎唸吧….

不是那麼喜歡瑞麟, 不單純因為他的名字跟我表哥一樣XDD, 基本上我覺得他是一個過於強調自我保全的自私鬼, 如果不是精蟲衝腦, 看到莉薇就不能控制, 我懷疑他仍然能瀟灑離開繼續做他的埃及夢, 中間幾次把所有錯誤歸咎於莉薇的指控, 讓我真想給他當場巴下去.

最喜歡的一段是莉薇為了保住她們兩人努力整頓的戈蕪堡, 所以設計了一齣劇來騙到戈蕪堡的主權後, 她說她了解瑞麟是多麼正直又有良心的好人, 但剛好他的新娘是全天下最沒有良心的人, 所以沒良心的事都交給她來做吧, 真的是一對絕配啊….

這本書花了大量的文字描述那個時代女性的衣著, 沒有女伺就沒辦法穿脫的時代, 衣服要一層層的堆疊上去, 每天光是穿脫就要花費多大的一番功夫, 怪不得女性無法獨立自主,(那上個廁所是不是也要伺女幫忙才有辦法做到啊?>

最後要提一點, 這本書的翻譯讓人看得非常舒服, 沒有賣弄文筆只用平順的語氣清楚的描述, 看完小小瞄一下才發現原來是東大翻的, 真的要給他一個”讚”啦, 書的最後也有附上東大的書評, 寫的非常中肯且深入, 是相當有內涵的一篇書評, 我很喜歡: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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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如此趣味!
如此簡潔!
如此趣中有理!

女主角莉薇,愛好冒險,狂野、美麗,精力充沛,言行舉止叛離世俗標準,但是言之有物(書中處處妙不可言甚至引人噴飯的對白)、領導有方(書中不斷以她化解危機之事件來表述)、對真實人生有著絕對真切的認識(她知道結婚之後的平凡生活),活脫脫的一位有著二十一世紀精神的十九世紀英格蘭美貌小姑娘(因為書中不斷敘述所有男生看見她都會當下失神!

不愧是我過去就深愛、並不惜購書收藏的厲害作家。
從一開始的書信往返,「粗體字」、「双底線」不斷,就充分顯現女主角的個性,讓人印象深刻。
 

伊文捷琳的部落格  情愛如夢令

http://evangeline2.pixnet.net/blog/post/74266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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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bara Cartland 芭芭拉‧卡德蘭

4.5
我的評比:無葉 平均:4.5 (6 人灑葉)
主要譯名: 
芭芭拉‧卡德蘭

       英國最著名的羅曼史作家芭芭拉.卡德蘭(Barbara Cartland),生前濃妝豔抹、身著燦爛粉紅色衣帽、配戴華麗珠寶的模樣,已成為羅曼史界的經典形象。

共有 31 篇評鑑,這是第 26 - 30 篇

0
尚未灑葉

這本書的文案比內容生動....整本書的感覺很平...沒什麼太高低起伏...
全文內容載描述一家三個女人的故事...跟仙履奇緣外一章很像...淡淡的小品...沒有太多的衝突...嗯~看過就可以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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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尚未灑葉

去舊書店找到的寶

我還蠻喜歡這種類型的故事,伯爵是從吉賽達的細心及談吐而喜歡上她的,她又不願接受人家施捨,剛開始看我就猜吉賽達大概是落難貴族之類的,沒想到落難是有,背景還是精心設計過的

兩人的感情進展溫馨動人,細節也都合理有趣,推薦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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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尚未灑葉

咦!書名有誤,是[情牽維納斯]喔~

男主角的意外失明,使他對女主角的第一印象是聲音和談吐,很少看到這種先愛上'內在'的橋段,雖然最後女主角還是減重成功 但整體劇情溫馨風趣,讀完有如沐春風之感

而且不知為何,一直讓我想到[簡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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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的評比:4葉

這個故事我是看過長橋出版社-國王與悍婦...
我覺得還不錯. 女主角因為父親是小國的國王母親是維多利亞女王的堂妹,但是因為國家被併吞父母雙亡成為孤女..只好回到英國投靠女王..由一位公爵撫養擔任監護人.但因為公爵後來娶了年輕的夫人..新的公爵夫人妒恨女主角的美貌與公主身份..百般刁難..並在維多利亞女王所安排女主角與小國的聯姻嘲諷..讓外柔內剛的女主角對這樁婚姻十分痛恨而有偏頗的想法.
後來還是男主角(小國的國王)聰明,以故意對女主角不感興趣裝作冷淡..並暗示另有其他美貌的情婦..激發女主角的感情..後來女主角騎馬外出被盜匪綁架,男主角奮不顧身營救,最後抱得美人歸. 還蠻精采的故事.
卡德蘭的書一般少有重鹹激情戲,但是描寫男女主角的心靈層次的情感頗為精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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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ATINA <

Kimberly Cates 金柏莉‧凱蒂

0
尚未灑葉
主要譯名: 
金柏莉‧凱蒂
共有 51 篇評鑑,這是第 26 - 30 篇

4
我的評比:4葉

給此書3.5葉。

這本書的劇情太瓊瑤式了,
男主角陰晴不定,常會做出一些讓人咬牙不已的事,
且兩人婚後就馬上出現第三者攪局,讓女主角一直難於應付。
我最不欣賞男主角對待女主角的態度,
時常充滿不信任或是欺騙的感覺,
這個不完美的男人太讓我失望了,
劇情狗血扣0.5葉,男主角扣一葉。

如不介意男主角偶爾會有些豬頭之舉,
是本可以打發時間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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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這是最近少有的滿分書,我對男主角洛頓全無抗拒能力,他絕是最佳男主角!!也絕對是好丈夫人選!!
這本是青梅竹馬的故事,也是近期久違了的高地故事,雖然我對這段歷史一知半解,但不影響我讀書的樂趣!!

書中有加插了二人的童年,編幅不多,卻很感人,像芙琳殘忍的母親,竟因孩子們的爭吵,想將小芙琳送走的那段(最可恨的當然是芙琳的母親,怎有這樣殘忍的母親!!),偷聽到的小洛頓,為了小芙琳而自願離家,為小芙琳不評之際,小洛頓英勇舉動也令人感動,可知小洛頓也是需要母親的年紀,祇是為了小芙琳可以留低才離家喔,叫人無法不愛他。
不過這一點芙琳並不知道,所以芙琳和洛頓雖然是青梅竹馬,可惜無法成為情人,而芙琳更成為洛頓好友的未婚妻。可憐的洛頓!!
參予了叛軍的洛頓,回到家鄉祇為向心上人告別,可惜是心有所屬的芙琳卻冷淡以待,祇因洛頓是獲得她渴望不已的母愛,想想自己的母親竟愛別人的孩子多,芙琳的心情多難受,不過更難受的是愛著她的洛頓吧!
冷淡歸冷淡,在洛頓差點被軍隊捉走,芙琳仍不顧一切的救他,卻因而要和洛頓一起逃亡,也錯過了自己的婚禮。
在路途在芙琳和洛頓有不少爭吵,對芙琳的倔強,絕對令人想敲她頭,但另一方溫柔的洛頓又令人很心痛,明明深愛著她,偏偏她想的全是未婚夫。何況己洛頓對好友的了解,他深知芙琳現在的信心將會變成失望。
雖然最後二人在風風浪浪之下,被迫結婚(洛頓絕對是自願的),不過到最後當然是芙琳發現自己愛的人是洛頓(不然這絕對不會是浪漫史吧)
至於書中那未婚夫,可很慶幸作者沒有寫得他大奸大惡,他滿有人性,有壞的一面,有好的一面,他的死令我洒了兩滴眼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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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浪漫的愛情就像不真的小孩子一樣:受不了。 Love without romance is just like children without innocence……untoleratable.

4
我的評比:4葉

前半部較好看,把冷傲男主角和女主角鬥氣又互相吸引描繪的很生動,後半部的重心較偏重女主角發掘身世之謎,感情的部分較弱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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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尚未灑葉

女儿&#36825;本是比父&#20146;那本好看啦。但是感&#35273;就是不像她的&#26790;幻王冠那么好看。&#36825;2本&#20070;看下&#26469;,&#35273;得她的&#20070;&#23646;于普通&#32423;。可看可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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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哈!!因為看了童鞋們的評論才買書,所以很認真的計算男女主角的年齡差距:當男主角12歲因病被帶回家,母親才聘請音樂家到家教他,他在公園解救掉入池塘的女主角,此時,若詩2歲多…所以,我認為他們倆人差距10歲左右……。寫至此,我發現,我看書的重點變成算年齡了啦:~:(

這本書由若詩因為害怕母親犯重婚罪,及也對與她相同擁有音樂天賦的父親感到好奇,所以她來到英國,她被丟棄的地方開始了故事。在此地,她遇到一心想埋葬過去的維克伯爵,倆人間的衝突於是產生……:-)

兩個曾被放棄的人,如何珍惜對方,不因害怕被拒而不敢愛是這本書的重點,雖然老調重彈,但因作者的文字駕馭能力、整體內容架構完整,讓老套的內容有了真意。好看 :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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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rrelyn Sparks 凱瑞琳‧施柏克

0
尚未灑葉
主要譯名: 
凱瑞琳‧施柏克
共有 48 篇評鑑,這是第 46 - 48 篇

5
我的評比:5葉
這本書真的很好笑!!
有多好笑呢?

一個掉了牙的吸血鬼,而會掉牙的原因竟然是因為...哈哈哈...橡皮太硬了啦!(那個充氣娃娃一出場就讓我開始狂笑不止)
說起來,它可還真是Shanna跟Roman之間的大媒人呢

而在Shanna治療Roman的過程中,可不只是簡簡單單的把那顆牙給栽回原位就算了,他們要克服的困難相當多,首先,追殺Shanna的俄羅斯黑手黨找上門,再來,這位深夜裡唯一開業的牙醫竟然怕血,更重要的是,這個牙醫竟然能抵擋得了Roman的mind control,而Roman要怎麼說服她在日出之前把一顆「狼牙」放進他的嘴巴當中,以免他從此淪落為其他吸血鬼的笑柄呢?

而這短短的一夜,其實就花掉了相當多的篇幅在進行,但是,相信我,當中絕無冷場,火花女士幾乎是每章兩小笑,三章一大笑(絕對不是我笑點太低的緣故

Roman這個身上很多笑料的男主角,其實一點都不可笑,而且在他身上可是具備了許多男主角該有的高貴情操以及對Shanna的一往情深,我個人認為火花女士在刻劃男主角的層次上的確比琳茜姨要好很多(我個人都快認為Roman可以加入雪姨的暗夜獵人行列了,只是火花女士下手有比較克制一點)

而說到女主角Shanna嘛......嗯...是有點衝動沒錯,不過至少她沒做出什麼蠢事來危害別人或自己的生命,不過她常出糗倒是真的,我個人很喜歡她在白天發現Roman的「屍體」那段:

Och,Roman死了→怎麼死的→守衛說:前一晚他看到Roman掙扎著抱著昏迷不醒的她上樓→Oops,一定是她吃了太多披薩了......糟糕,是她害死了他
(她的邏輯推理能力真的讓我絕倒

這本書我個人還滿喜歡的,而Shanna最後雖然沒有變成吸血鬼的一員,是有點可惜啦,不過在這本書裡的大壞蛋被終結掉倒是大快人心,但是這本書的結尾總讓我覺得很像是序章,感覺這個吸血鬼世界即將要進入動盪不安的狀態,而且一個跟Roman有很大過節的壞人即將出場,可以想見之後Roman必定還會在其他書中出現

我只能說火花女士真是會吊人胃口,我現在已經迫不及待想翻開Vamps and the City了啦(幸好我一次就買齊了火花女士的書)

不過,下本書的文案其實很不吸引我,而且這本書的兩個主角,一個是Roman亟欲甩開的後宮嬪妃之一,一個是Shanna父親組成的獵鬼小組成員,嗯...這陣仗...

我很想直接跳到高地人的那一本,一個蘇格蘭戰士吸血鬼,經營保全公司,手下有一群可愛的蘇格蘭佬,而且經常穿著Kilt,多麼吸引人啊

再次推薦How to marry a millionaire vampire,官教授的精彩推薦絕對值得信賴啦(我就是被官教授寫的推薦函給煞到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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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沒有寫完整報報的靈感,就隨便來聊聊隨筆塗鴉的五四三吧

僧侶。治療師。百萬富翁。科學家。北美的吸血鬼領袖。保護者。處男
我們年逾五百的吸血鬼先生 Roman Draganesti 全都是啦

如果這些還不夠瞧,那麼絕對不能忘記把他掉了一顆 “獠牙”──有誰聽過 one-fanged vampire 來著──的可笑紀錄加進去。(都是那個仿真人娃娃 VANNA 的功勞,哇哈哈

首先要嘀咕的是,本書的人物真多啊!而我所指的不僅是一年一度的(來自世界各地的吸血鬼族群齊聚一堂的)吸血鬼大會串而已。掰指清算,貫穿本書的(非跑龍套的)角色起碼有三十個,而這還沒把男主角 Roman 的 10 名後宮鶯燕 算進去呢!(然而故事架構很簡單,一點也不複雜,很適合當吸血鬼入門

(聽到男主角擁有一個後宮就齒冷的童鞋,請舒展眉頭啦,那十位青春永駐的吸血美女說穿了只是掛名嬪妃……雖然我認為那那類遙控式的 vampire sex 有點匪夷所思就是

接著,請有興趣的童鞋上去阿瑪爽瞧瞧這本書封面。好個纖瘦佳人,對不對?
從背後的模樣推敲,她的小蠻腰大概只有 18 吋(向芭比娃娃看齊!),而且我敢說 Size 8 的衣服穿在她身上仍嫌太寬鬆。
(嘆氣)就說吧,封面是不老實的,因為封面人物和女主角 Shanna 的身材,有很大的出入滴。
簡言之,
封面的女人穿 6 號衣服,女主角 Shanna 穿的卻是 12 號(←原本是 10 號而已。 Pizza 果然害人不淺啊 ),這樣說妳們應該想像的出兩者的差異了吧?

又則,有正派的好吸血鬼,保護凡人;當然也有邪派的壞吸血鬼,濫殺無辜。
吸血鬼存活了這麼多世紀,應該個個都很富裕的想法被推翻了。
原來吸血鬼中也有經濟拮据,買不起「補給品」,所以想吃免費晚餐的窮光蛋。。(←但顯然沒有人警告那些樂善好施的 Good Vamps 們魔高一丈的真理,邪惡的 Bad Vamps 比送禮物的希臘人還險詐

又原來 CIA 裡,也有由具有超能力的幹員所組成的 Vampire Slayer 秘密特務
而且這個認為所有的吸血鬼都是惡魔,所以決心將他們趕盡殺絕的特務小組的領導者,竟是女主角 Shanna 的──和她一樣具有 mindcontrol block 能力的──
老爹

面對狡獪的壞汎派爾時,是不該和他談信諾和榮譽的;而一個正派吸血鬼的榮譽感,往往是他最大的致命傷。此外,如果你相信殺人不眨眼的傭兵吸血鬼會信守承諾,那麼就是比讓自己掉了顆獠牙更大的愚行。在最後那場單槍匹馬的決鬥安排中,Roman 的英雄主義和盲目信任,差點讓他化成了一堆塵埃。在這個部分,原本有點小愚的 Shanna 竟成了他的守護天使和救命恩人

然後,是故事的結局。幸福快樂之中,卻也令人感到遺憾。
Shanna 告訴 Roman 她不願加入吸血鬼行列,不願被 transformed。他尊重她的選擇,接受她保持凡身的決定。
這表示……
雖有愛情誓言與承諾,卻沒有天長地久的遠景,沒有白首偕老的 HEA

他是吸血鬼,一個 immortal,永遠不會變老,外表永遠是 30 歲。
她是凡人,一個 mortal,現年 28 歲的她雖然比他年輕,但是再過個幾年情況就逆轉了。不管如何駐顏有術,當她 50 歲的時候絕對不可能還保持嬌嫩欲滴;當她 60 歲的時候,絕對不可能看起來不像他的媽;當她 80 歲躺在病床上準備拜謁造物主的時候,不可能不痛恨他綿延永生的年輕俊美,不可能不在他終究會再找到一個年輕愛人的哀傷認知中離開人世……(很難不聯想到 KMM 的高地人 Circenn 的那兩個自然老死的妻子

我安慰自己:既然這是系列作第一本,那麼也許在接下來的書中,作者會改變這個狀況,做出較令人滿意的安排……吧。(保持樂觀!人間處處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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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推薦!推薦!一定要推薦!

哇哈哈,這本吸血鬼實在太好笑,太噱了,讓我笑到臉頰神經和肚皮肥肉齊聲抗議......噗噗撲,哧哧哧.....不行不行,我還沒笑完啦......Garlic Blood......Chocolood......Blood Lite....哇哈哈.....虧作者想得出這麼多新奇的 Vampire Fusion Cuisine 的「綜合飲料」名稱

這個在去年八月才剛從蝙蝠洞裡飛出來的吸血鬼,是個超可愛的 (因為溫柔性感又多金),而且超不幸(因為在最尷尬最狼狽的狀況下讓他的一顆 “狼牙” 掉了,若不儘快找個牙醫將他的那顆 “狼牙” 重新裝好,他將永遠成為笑柄)的汎派爾。女主角則是個因為目擊一樁謀殺案而被黑道追殺的牙醫。聽起來真是天作之合,不是嗎?

而我們這位掉了狼牙....哦,應該說「汎牙」啦.....的吸血鬼先生,在五百年前是個僧侶呢(那時他是普通人類)!年僅 5 歲就被送到修道院去,18 歲的時候就出家啦。除了虔誠侍奉上帝之外,他也是個傑出的治療師。

這位汎派爾先生 Roman 在 30 歲那年,就被某個邪惡的壞蛋吸血鬼和其黨羽 transformed,害他自此變成了長生不老的夜行生物,如今他已 544 歲了,而且是鈔票多得扛不動,在紐約的曼哈頓擁有豪宅的大亨(齁,人家 Roman 是個才高八斗的科學家,財富可是光明正大賺來的呦)。

沒錯沒錯,Roman 先生真是個 yummy 得讓人口水氾濫的好男人,呵呵呵。儘管他擁有一座「後宮」,卻不影響他在我眼裡的可口度和好形象,嘻嘻嘻......(親愛的汎派爾先生,綜合飲料喝膩了,想咬脖子的時候來找我就對了,哈哈哈

女主角 Shanna 呢,就沒那個討我歡心了(咳,我招認,其實是因為我忌妒她啦 )。她在某些時候.....呃,好吧,很多時候.....是挺惱人也滿愚蠢,不過是不惹人嫌的那種;至少我不覺她討厭啦!她認識男主角之後的種種思考和行為反應,都製造出了不少喜感。

這位新秀 Kerrelyn Sparks 小姐和 Lynsay Sands 的風格有一點類似,都是走輕鬆歡樂的路線。我認為這本書一點都不比琳茜女士的吸血鬼家族遜色
當然這是很個人的觀點,妳們看了未必有同感,但我還是強力推薦

暫時醬子,晚一點再來多做些補充和和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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