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a Gregory 麗莎‧葛瑞哥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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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wer123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看到媽媽跟兒子淚眼分別的那一段, 眼淚就要流下來了. 雖然寫的很好, 但是我是決心看愛情小說找樂子的, 想說接下來還要這麼催淚就不要再看下去, 還好愈來還愈有趣味.
因為母親一時的錯誤決定, 讓男主角(兩兄弟裡的弟弟)離開了摯愛的家鄉(非常鄉下)以及父親和哥哥. 與母親在大都市的優渥環境下長大成人, 一直以為父親和哥哥已亡故的男主角, 到母親去世才得知父親和哥哥依舊健在, 於是展開返鄉認親之旅, 也因此而認識了鄉下丫頭女主角, 由彼此互不欣賞到相愛.
作者的敘事手法並不煽情, 卻有其感人之處, 在處裡長久分別後重逢的親子互動上有其細膩之道. 愛情戲也有其份量, 算蠻好看的一本書.
可惜哥哥的那一本已經很難找到了, 不然真的很想看看跟弟弟個性迥異的哥哥的故事.
LovingWei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老闆與祕書的辦公室戀情,雖然老梗但是各有千秋,《美麗大壞蛋》和《一往情深》卻有著天壤之別呀!
二十八歲灰金長髮灰眸的湯愛蜜,自從祕書學校畢業後,就擔任黑髮藍眼的麥亞德律師事務所的祕書八年,也愛著亞德八年了。沒有交往過的男友,不想繼續平淡無奇的生活,想要有性愛經驗,告訴亞德自己的想法,他竟然自動推薦自己,兩人就進入新的關係。
亞德發現自己已無法自拔愛上愛蜜,當前妻到辦公室要求復合,亞德回拒後,告訴愛窟愛的告白:“我突然明白妳才是我愛的人,我唯一想要的人。我以前所感覺的傷心、愛慕、受傷的男性尊嚴全都消失了,是妳把它們帶走,使我體內只留下滿滿的愛。我愛妳,愛蜜,我愛妳勝過世上的一切。”實在太窩心感動人。值得推薦。
Ting Ch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看新書之餘,也翻翻收藏已久的老書,這本是我當年的最愛之一,好像年輕的時候都會幻想這種高富帥老闆愛上下屬的故事,但到了這把年紀,就知道小說畢竟是小說,真實世界的這種故事多半是災難,所以從五葉排行榜下滑,只有四葉了。
這本書最突兀的地方應該是亞德發現愛蜜的秘密,就突然自告奮勇要做她的第一個男人的部分,這種事小的我無法想像⋯⋯很像有種應徵恩客的感覺(年輕時我沒想這麼多,年紀大就是愛亂想);但是之後兩人的相處,火熱的激情,跟小小的誤會後帶來的超大火花,讓我看的很過癮。
這故事中加分的是愛蜜的成長,從一個沒自信,永遠躲在一角默默支持暗戀的老闆的小女人,逐漸成長為敢為了自己的愛而去爭取的勇者,這是我最欣賞這本書的地方。而亞德因外力而發現自己的愛的部分也是不錯。
很好看的純愛小品,書中沒有任何壞人,是可以輕鬆閱讀的一本書唷。
珊瑚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有這種“肥水不落外人甜”的老板嗎~
女主角從八年前開始就愛上了她的老板,她自認為長相平庸,五官一點也不出色,淡灰色的眼睛配上一支大眼鏡,瘦高的身材,不甚豐滿的胸部,就是那種看過之後,不會再想起的那種人~
在她二十八歲生日那一天,她最愛的老板竟然忘了她的生日,令她感到萬分痛苦,她在辦公室哭泣,被回來的老板看到問她為何哭泣,一杯黃湯下肚,她跟老板哭訴說她活到二十八歲,還沒有跟男生睡過.....她想求辦公室另一位律師跟她上床.....結果被他老板自我推薦說妳為什麼不要求我呢~我不能忍受妳隨便跟人上床(先生你那位啊~),那一定是個恐怖的經驗(你又知道了~)如果妳想要經驗,又快又沒瓜葛,何不找個妳認識又喜歡的人,我是一位子功能正常的男人,若妳選擇了別人,那對我是莫大的恥辱~
男豬角說的是臉不紅氣不喘,而我卻看的瞠目結舌,下巴都快要掉下來了~好一個校長兼撞鐘,模蛤兼洗褲(是這樣解釋的嗎?應該不是吧~反正意思就是自己啦)的人,八年來你除了把她當成有效率還是有效率的秘書之外,現在你的秘書要跟別人體驗人生,你就自告奮勇的要教育妳的女秘書~嘿!嘿!我只能感嘆的說這世界無其不有,有這麼好康的事當然要親自上陣啦…
在看本書時,並沒有先參考同學的書評,當寫完才發現同學對這本的好評,看來我跟同學的看法有很大的不同,原本想再根據同學的看法重看一遍,後來想想還是照初衷發表吧~或許再過幾年,時空背景環境的不同,又有不同的心得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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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費瑟 Anne Fras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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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uek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也想要一個這麼會整理的女主角~~~~
這本書的題材其實可以寫得很狗血的~女主角跟男主角受虐的過去、阿拉斯加嚴酷的自然環境、還有人跟人之間的情感聯繫,但是作者採用一種輕輕帶過的寫法,讓讀者看起來不會這麼揪心
女主角雖然話多了點(一天40支牙籤實在太妙了),但是富有條理、堅毅熱情的個性終於能溶化阿拉斯加最冰最臭的石頭;男主角雖然又臭硬又膽小,對女主角的愛讓他下定決心跨出封閉自我的牢籠,連我這個女漢子都感動了
整本書沒有壞人,大家都是大好人~5葉推薦給大家
當年的掏金熱潮啊...嚇死人了台灣10度以下就在超低溫寒流來襲,那邊可是天天零下50度的ㄟ
bookworm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看了前面那麼多好評~~~我...得告解,我沒有那麼喜歡這本書耶。
頂多就三葉吧!三葉灑給故事的完整跟細膩。這一向是KH的優點。
我想我一直被卡到陰的地方就是【借屍還魂】這件事情....
我知道用這四個字很讓人倒胃口,畢竟上面的每一個同學似乎都覺得這樣的設定沒有甚麼吞嚥的困難,可是我怎麼一直沒辦法下嚥....
當男主角看到"超級美麗"的女主角個性改變得很完美的時候,他並沒有愛上真正的女主角吧!?他看到的是以前他深愛的老婆呀~但是她又不是過去的老婆了,她已經不是原來的那個人了~~~我對這個身心分離的狀態感到好拉扯。
所以雖然女主角的個性非常堅毅,突破許多難關仍然咬牙撐下去;雖然男主角受了這麼多創傷之後終於在女主角幫助下去面對自己的心結,並且其實是一個非常有愛的男主角。但是,我捫心自問之後,終於決定【借屍還魂】這件事情,我~不~行~
bookworm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一天內看兩本好書~讓人又哭又笑這樣~會不會對心臟不太好?
這本實在好看~我沒有注意到翻譯的問題
覺得"石人"翻得真的很像男主角:個性硬梆梆,動不動就拒人於千里之外
重點他還又臭又硬~~
但是女主角從他的攝影作品裡窺見了他有顆敏感易碎又孤獨的心
所以堅持要當一個挖金礦的人~往他內心深處去挖他心裡的黃金
好佩服女主角把噁心骯髒的交易站跟帳篷(所謂的家)弄得整齊乾淨舒適
一點一點的用這溫馨美好滲透了男主角的心~讓他重新渴望家的感覺
兩人的感情一點一點的進展~很喜歡這種模式
吵歸吵,但是還是得住在一起
從小小的地方兩人慢慢去磨合,甚至最後欣賞彼此
很感動男主角為了女主角剃掉滿臉鬍子,那邊灑了好多眼淚~
40根牙籤實在太好笑了~男主角有時候還蠻幼稚的~
等到有天牙籤盒收起來了~那種感動真是快要溢滿出來了呀~~
在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尤肯區談戀愛~滾床單~真的是很挑戰的一本書
但是當女主角要去生火~男主角一把把她拉到懷裡說:讓我們生自己的火吧!然後就熱烈地給她吻下去時,就會覺得冰天雪地也沒關係啦!!!
好喜歡這本書~衷心推薦!
**話說,前面他們一起用第一餐的時候,文中寫道,男主角吃完了打個隔,然後"放完了氣",女主角聽到刀叉掉到桌上框啷作響.....---->我想知道的是,請問這個"放氣"真的是指我想的那個嗎??!! 如果是的話,我真的好佩服作者,竟然敢寫出這種男主角呀!!!也很佩服女主角,竟然有辦法愛上他呀~~~哈哈~~好可愛的兩個人!!
Kar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真好看~~療癒系的書籍
男主角的交易站根本就是個帳篷式的雜貨店
女主角不知情的以為是個小鎮的雜貨店
到了蠻荒到不行的地方才發現~~居然連房子也沒有
因為入冬沒有船隻可以離開
女主角很堅強的就留了下來
環境爛到爆炸~~超級破爛的地方還有糟糕透頂的天氣
可是女主角還是堅強的一點一點的改變了環境
男主角雖然本來一點也不看好~~還一直趕她走
但是到後來也不得不承認,有女主角在的帳篷好多了
故事一直到後來才發現
原來男主角對所有人都有戒心不是沒道理
被自己的母親出賣去牢裡待了五年
女主角真的非常的溫柔堅強~~
男主角被自己的感情嚇跑又受傷回來
受到照顧才好了起來
兩人就火熱的過完了冬天
到春天來臨,女主角懷孕卻不敢告訴男主角
男主角眼睜睜看女主角離開
最後一刻又衝去攔下渡輪上的女主角
真是讓人非常開心的結局
所有的配角都很可愛
唯一可惡的壞人是個跑龍套連名字也沒有的
把大好人給殺了更是讓人難過不已
kristinlo1975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另一版本「擁抱天堂」已被炒到天價,不得已之下屈就此版本,結果也沒讓人失望,非常令人動容的故事。
女主角是29歲老處女,在妹妹結婚後遷出共有牧場,期待擁抱新生活。男主角有著悲慘過去,在天寒地凍阿拉斯加淘金區經營雜貨店,孤僻而寂寞。兩人朝夕相處後漸生情感,男主角不斷退縮,幸好女主角是性格開朗不畏挑戰好女人,結局當然圓滿又令人感動。
很喜歡書中那位脾氣暴躁的老淘金客米達士的一段話:『我離開一個好老婆跟小孩出來找黃金,結果我發現了什麼你猜?他們才是黃金,是我太傻了看不清真相。』這是一本很溫暖的故事,讓人完全忽略翻譯小缺陷,五葉推薦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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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istinlo1975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喜歡這個傳統老梗羅曼史,閱讀起來相當通順。男女主角雖有誤會,至少自我省思後非常講理,沒有過度虐心情節,給予四葉評價~~
女主角為保守牧師的小女兒,男主角原是愛爾蘭裔拳擊手。兩人相戀後,為了得到女主角家人認可,男主角遠赴外地參加高額獎金拳賽,希望存到一筆安定基金。之後雖然贏得拳賽,卻遭壞人刺殺重傷牽絆,寫給女主角的信也給保守的家人撕毀。女主角以為慘遭遺棄,加上懷有身孕,十七歲的她只好嫁給大壞蛋以求孩子有個名義上父親。四年後男主角功成名就,極欲報復女主角當年背叛,兩人見面後卻難忘當年舊情,加上隱藏壞蛋攪局,最後終於壞蛋們死光光,一家團圓過著幸福的日子。
TINATIN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本書是從本次WRN捐書換基金的活動中買來的,雪兒‧漢克的幾本作品我都還蠻喜歡的。
一位是外表美麗優雅但內心奸詐惡毒的美女,另一位則是滿口粗話但內心善良開朗的男人婆,哪一位才是真正的淑女呢?答案昭然若揭,但是豬頭的男主角卻舉棋不定、天人交戰了許久.....
外在的舉止可藉由指導慢慢地改善,但是壞心腸如果自己不反省可是沒得救了。
女主角因而受了許多委屈,雖然男主角已經有意識到他內心所真正愛的女人,但為了國家所以他只能忍著不與未婚妻攤牌,直到真相大白之際他還覺得"對不起"自己的未婚妻──覺得"利用"她而得到情報及時阻止一場腥風血雨.... 但事實上那個女人壞事做盡了,事後男主角還是百般呵護她讓女主角憤怒不已~
雖然很氣男主角,但是女主角也沒讓男主角好過,有很多橋段相當有趣,這本書真的還蠻好看的,有許多可愛的配角... 還有一隻調皮的大貓咪,本書評鑑我給四片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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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筆名:Dorothy Phillips Johanna Phillips
ys1974222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先看預約小鎮新娘,接著看午夜藍空.午夜藍空是自己擁有的書,預約小鎮新娘是借來的.很高興擁有午夜藍空這本.看到快結束時忍不住眼淚.男主角深情的付出跟守候..想找出這個作者其他的書不過好像有點難.
ys1974222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如果福利能多些就是5個葉。私心也要給5。因 男主是難見的 :面對女性會害羞+kiss過的女生居然可能ㄧ支手能數完..真的嗎😧!男主的沈穩讓我好愛他.❤️
shouek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喜歡這本書的前半段,從女主角虎口餘生被男主角跟大狗救起以後一直到兩人安然到達男主角住處為止都很深刻好看,人物性格也蠻立體;只不過一到後半部瘋婆子登場以後整本書的風格大變~就看女主角在那邊委曲求全,男主角演「寶寶在意但寶寶不說」,女配角單槍匹馬以一介弱女子之姿(?)獨自跟整屋子討厭她的人對陣~然後最後惹錯對象「被生病死亡」。可能因為女配角太瘋了,結果導致我看到她的戲份就覺得荒謬到想笑,整個處於很歡樂的狀態
最後愛的告白那邊很好看啦~兩個人互訴情衷的對話充滿了柔情蜜意 人往往都是面對生離死別或是快要失去時才會省悟自己的最愛是誰~
----算雷嗎?我也不知道的分隔線----
女主角有一個點我不是很能理解,既然她一開始都想要回去嫁給家鄉沒有任何感覺的鄰居了,那爲什麼男主角向她求婚她不答應啊??理由竟然是因為他不愛她???那鄰居就比較好嗎?難道說人不親土親這句話是用在這邊的????
然後女配角超勇猛的,被趕出叔叔家的原因竟然是因為把人家愛駒打到眼睛都掉出來死掉!這根本人才啊!!
bookworm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很少看到一本羅曼史是男女主角很正常在談戀愛的。而這一本就是。所以讓我反觀想到,羅曼史都是一大堆不可思議的情節,各種糾葛,各種牽纏,各種奇異事件去堆疊男女角的愛情,其實現實生活中哪有這樣糾葛。現實生活中比較像男女主角這樣,就是遇到了以後對彼此有好感,然後累積著情緒,某一刻忍不住就告白了,某一刻忍不住就接吻了,擁抱了,然後捨不得分開,分開的時候時時刻刻都想著對方,下次再見面時又非常的珍惜,然後很自然的一壘二壘三壘四壘。
這本書就是這樣的一個過程。男女主角很可愛的在談著戀愛。
中間當然還是有一些梗,一點小懸疑,就像書名所暗示的,但是實在沒有甚麼感覺到有糾住人的心。這本的原文書名叫做Tenderness,我覺得很符合男女主角談戀愛時的那種柔情萬種。男主角看起來是個很可口的人,跟女主角的性格也很能搭配。我還蠻喜歡他門的組合。我蠻喜歡整本書前半段的氣氛。
但是後面男主角的某個舉動實在是沒有必要的,感覺作者為了放梗而放。然後後面的情節跟用詞都很平淡跟淺白,使得整個應該很精彩的節奏都變得有點無趣了。我有點覺得應該是翻譯的問題。
是一本看了覺得還OK,但是轉手出去也不會覺得太可惜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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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很好看的一本書
剛開始看小孩被母親拋棄真的好悽慘
也難怪後來他一直恨著自己母親
到弟弟來找他~~他一點也不能原諒自己母親也不願意看母親的信
後來因為弟弟受了傷,他只好順路去接弟弟的未婚妻過來
開頭兩人的見面就糟糕至極
因為酒醉,男主角像個野蠻人
醒來雖然後悔~~但是看到城市來的端莊女主角
兩個人之間就是劍拔弩張的處不好
後來女主角生病~~居然在臀部長了顆大毒瘤
結果男主角留下來找了個小木屋陪她療傷
兩個人才坦誠解開心結,其實女主角也很慘被逼著要嫁給老頭
所以才匆匆逃出來找男主角的弟弟
病情好轉~~兩人往回家的路上走
路上又遇到壞人差點沒命
兩個人總算面對自己的感情
雖然男主角一直覺得女主角就像當年離棄他的母親
可是女主角把信讀給男主角聽
才知道母親以為自己生病不想拖累他們才離開
他們決定攜手走下去~~然後回家去見弟弟
居然這故事沒有弟弟的部分不能完結
所以請記得要找弟弟的故事來接著看
cotton8850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故事的開始由兩兄弟的母親揭開序幕
一個看似錯誤的決定
讓兩兄弟分開數10年.........
序幕:
山姆(男主角)的父親叫山姆回家拿釘子,山姆一路跑回家拿釘子,到家時他看到他的母親及弟弟坐在馬車上,他問了母親及弟弟要去那裡,母親淚如雨下不說一句話,弟弟則開心的叫著哥哥,山姆知道怪怪的問著媽媽:「你們要去那,我不能去嗎?」,媽媽哭著搖頭拒絕,來不及阻止,母親已揮著馬鞭趕馬出發了,弟弟斯迪也心碎的喊著哥哥的名字:「我要找山姆」。山姆也心碎的說著:「我要帶弟弟去挖蚯蚓,別走..........」,也對著母親邊哭邊喊:「媽,不要走,媽,回來」,然而母親還是走了,他躺在地上哭了快一個鐘頭,他父親來找他,他難過的說著:「媽走了」,他父親回答:「我知道」,兩人心碎的抱著痛哭...........從此兩兄弟的命運也不相同........
10多年後.......
男主角因為弟弟受槍傷,不得不幫弟弟(分離數10年後,弟弟從都市來到伐木區找哥哥)至山下接女主角,兩人一開始就看不對眼(他是粗魯的伐木工人,她是出身良好的淑女),男主角因為母親的出走,開始討厭女人,尤其是跟他母親同類型的淑女,而女主角正好就是這類型的女人。而女主角則是因為兩人第一次碰面,男主角喝醉以為女主角是有人幫他叫的「陪睡」女子,而對他印象很差,後來在男主角戴女主角上山過程,女主角臀部長個「膿疱」但礙於禮數無法說出口加上不想讓大家為她耽誤行程,忍痛直到她發燒且快昏倒才被男主角發現,男主角知道後雖生氣緊張但也很佩服女主角能忍如此大的痛苦,男主角也因為這樣不得不留下處理女主角的傷口,女主角跟男主角朝夕相處後愛上男主角,她知道她跟男主角弟弟的感情只是兄妹之情,她也跟男主角說過,男主角則是早喜歡上女主角礙於女主角是弟弟的未婚妻而在痛苦中掙扎,兩人後來經歷了生死交關的事,讓男主角瞭解到他不能沒有女主角而對女主角承認他早愛上她了...........
女主角一直希望男主角能看看他弟弟帶來的信(他母親去世前寫給他的一疊信),男主角始終不肯(他恨他媽媽拋棄他),最後只好逼得女主角用唸的給他聽,原來男主角的母親是因為有一個下午突然手腳無力,她想到她們家有人有這種病史-肌肉萎縮症(從開始四肢無力到最後只能吞厭進食),她害怕她也得到這種病會連累她愛的丈夫及小孩,她想到能照顧的只有她在都市的家人(有錢),於是她忍痛的決定將大兒子(因為大兒子愛山林)留給她的丈夫,小兒子帶走(小兒子年幼),後來回到都市後她躺了好幾個月,給醫生檢查後才知原來她只是一時的麻痺現象,並非得到絕症,她愛她的兒子,她在每年生日時一定寫一封信給她的兒子(那一疊信就是她年年寫的),她愛山林的美,從山林回家後她也再沒有快樂,但她再也無法回去(因為丈夫及兒子已輕視她),信的結尾她寫:「親愛的孩子,永遠不要以為我離開你是不愛你,生日快樂,你永遠在我的心上」.................男主角一直頭低低的沒有移動,女主角向前查看,才知,他早已淚如雨下,她擁抱著男主角給他安慰給他溫暖..............
喜歡作者除了寫愛情故事外,親情部份也描述的很動人感人(男主角母親沒選擇回去解釋,你能說她錯嗎??也許她回去還是要不斷的擔心家族遺傳的病史什麼時候會找上她,其實人生有時不得不面對一些抉擇,雖有遺憾,有時卻不得不做,有時看似自私的行為,背後卻藏有多麼大的無私~~~),是一本好看的書~~
這本書的姐妹書-紳士與野丫頭(上)(下)(寫男主角弟弟及男主角從小看到大-野丫頭女主角的愛情故事,本來這本書的女主角是想嫁給哥哥的,沒想到哥哥娶了淑女,而她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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鈕釦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男主角愛上她,不是因為她是頂尖考古人材,
是發現她平庸的長相竟有一雙迷人眼睛,雨中淋濕後衣物貼緊的曲線惹火,女神般的身材,激發了他男性原始的本能。
女主角要廢棄一身才能,去當跟現職來說相對完全沒挑戰的家教工作,以便好找老公,
全因暗戀的人,私下向他人嚴苛批評她無女人味,她偷聽到之後惱羞成怒求去,丟下承諾會做到的工作,而且這份工作還是她一開始曾經努力證明能勝任的。
在我眼裡,女主角這舉止很不成熟。
而且我也不認為男主角後來的求愛很浪漫,有目的的追求,對我而言構不成愛情。
我感受不到其他書迷們覺得的甜蜜,作者詮譯愛情的角度完全不得我心。只能給1葉。
Kar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真的很好看
南北戰爭結束後的女主角
守著破敗的莊園還有好友留下的三個女兒
在路上撿了受重傷的男主角回家照顧
信仰很虔誠的女主角,總是不斷地向上帝祈求
但是男主角真的跟她想的差很遠,完全違背了她的信仰
男主角背負著悲慘的過去
看到他的小妹妹死掉那段實在難過
劇情沒有一下子讓他變成超人解救女主角
他光是養傷就養了好久,然後傷好了又想跑掉
雖然後來還是回頭,不過真的不是個完美的人
這部分讓人覺得男主角真的有脆弱的時候
女主角反而顯得勇敢許多,雖然很多東西有些死腦筋
例如絕對不放棄莊園,明明自己也無法照顧
只是對愛情勇敢就很棒了
這個故事還有三個小孩,也是很可愛的情節
大推,值得一讀
Ting Ch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不後悔花了重金由台灣買來,情節非常吸引我,但是男主角一開始的行為讓我非扣一葉不可,要不然不甘心。
書中的貴族階級的差異已經比之前更早的年代少了些,但是英國社會的階級還是擺在那,一個爛貨的爵爺還是警探們的禁忌不可碰觸,看到這裡就覺得該死的英國貴族,這批自以為高級,吃喝我的稅金的混蛋(加拿大的人繳的稅有一部分是供給英國皇室的開支的)。
女主角是靈媒不是個創新的故事,但是夢見的死亡對象居然是男主角,真的就少見了!其實滿心疼女主角的遭遇,就算在21世紀,靈媒還是被當怪人,絕大多數的人不是覺得靈媒是假的,就是覺得靈媒一定是陰陽怪氣的,很難過上正常日子,而且故事中糾結的重點「你有沒有辦法接受你的另一半能夠透視你的思考」,不管是古代或現代社會都是一樣的棘手吧!
故事性夠,感情稍稍弱了些,但是掙扎糾葛的一段不錯看,還是推薦了!
bookworm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我是看原文。所以回到這裡看到男主角的名字翻成哥勒...Conor跟哥勒...康諾會不會比較好聽一點? 哥勒讓我想到雞肋...
這本顯然是LLG早期的作品,因為那個筆觸跟書的架構明顯的還不夠成熟。比起我最近看的那幾本來說,是遜色了一些。這本很揪心,所以讓我掉眼淚好幾次,但是我卻還是沒有辦法真心喜歡這本書。有幾個原因:
1. 雖然故事是走悲苦路線,本來應該是我的菜,但是....也太悲苦了吧!這本讓我想到真愛動我心,但是我覺得真愛動我心的作者的文筆讓人在細膩處比較容易感動。這本有些地方讓我覺得有點平板。然後,真的很悲苦,不管是跳回愛爾蘭的過去中回顧,或是在現實生活中要去辛苦維持日子,房屋漏水、桃子樹被砍、沒錢買日用品,這類的日子,真的好辛苦。如果是我,根本不會有心思想要談戀愛吧!被日子磨光了。
2. 男主角一開始對女主角的態度讓我打了叉叉。往後又繼續打了很多叉叉。人家一個弱女子把你從死亡邊緣救回來,你一張開眼睛就開始嫌東嫌西,耍脾氣,覺得這樣可以嗎?做人的基本都沒有。如果我是女主角我就把他丟出去。後面的種種(類豬頭)反應我可以理解,但是一恢復意識之後對女主角的態度讓我很難跨越。
3. 這本的劇情還算蠻豐厚的,裡面放了很多會讓你很揪心的東西。包括男主角成長的歷程,包括女主角面對男主角的種種拒絕跟冷酷,包括男主角在面對那三個可愛單純的孩子時的反應,都讓人覺得很容易冒眼淚。但是我不喜歡讀到這裡,下一章整章跳回遙遠的愛爾蘭場景的穿插寫法。我一向對這種穿插跳躍的寫法是比較感冒的。覺得很annoyed。
4. 這本有兩場滾床單戲碼。但是,但是,讀起來真的好乾。我完全沒有感覺。這是怎麼回事? 顯然LLG後面進步了很多。
這本的女主角很不錯。是老天派來給男主角的天使。但是我覺得後面Conor把不得已結婚的事情遷怒給Olivia,讓她獨守空閨很久,給她臉色看,然後她還是非常angel,認命,覺得說我愛他,我會給他所有的愛跟時間。唉....那個時代的女人真命苦。
都寫不好的感覺好像這本書不好看,其實也沒有。很多場景我也是喜歡的。尤其是男主角跟三個孩子再一起相處的場景,幾乎每一個我都很喜歡。最喜歡的是女主角出去幫人接生,他帶著三個女兒在沙發上唸故事唸到三個都攤在他身上睡著了。而他就靜靜地享受這種被依賴被需要的感覺。還有他默默上去修屋頂、他接手砍柴木、他把圍籬補強好、他替難產的牛接生。這些都很容易被女兒們跟女主角崇拜。的確是這樣,他的內在是一個很好的男人,只是太多仇恨跟恐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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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筆名:Jillian Karr Karen Tintori
珊瑚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冷情伯爵一點都不冷情啊!之所以裝酷,也是因為他繼承了伯爵的頭銜,他父親把所有的家產賭博敗光,他必須賺錢養家照顧弟弟妹妹,所以他要擺起面孔做個稱職的大家長。他是最有價值的單身漢會喜歡戴珍妮也是理所當然,她既漂亮,家世好,會許多才藝,社會地位和菲力爵爺相當,在求婚之前當然要確定戴珍妮的心意,若不是女主角出現,吹亂了一池春水,故事就會打住。就因菲力爵爺對凱娜提出要假裝情侶想引起戴珍妮吃醋的餿主意,所以他才會在錯誤的表達中,終於知道他愛的是凱娜而不是戴珍妮,後來因為壞人要報復菲力爵爺綁架了凱娜,還好冷情伯爵冷靜下來,順利的救出凱娜抱得美人歸。扣一葉是覺得菲力伯爵被描寫的不夠冷漠不夠嚴峻,像達西先生或是貝堡公爵悶燒在心裡,讓凱娜反覆的猜不出他的心意而芳心大亂,故事才會更精彩。
sharon1122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是近期我看到最滿意的一本書了, 不知道怎麼滴, 它讓我感覺好像在看卡德蘭的純真古典的英國浪曼, 作者可能是卡德蘭的入門弟子吧, 讓我看完後有想再重溫我的最愛卡德蘭羅曼史的衝動
女主角是屈居弱勢, 急待拯救的英國小淑女, 男主角照慣例是有錢有勢高高在上的英國貴族,
男主角仁慈的救起骯髒狼狽又受傷的女主角(洗完澡會讓人嚇一跳, 沒洗前應該是真的很髒) ,
女主角為了報答男主角的仁慈, 所以願意幫忙假冒是男主角的未婚妻, 目的是要引起男主角急欲征服對象的嫉妒, 進而促成男主角能娶到他心目中最愛.
故事其實挺老梗的, 但是突出的是女主角那種善良堅毅的個性, 她讓我想起”小甜甜”這個角色, 自己其實苦到不行, 卻能夠把溫暖與歡樂帶給身邊的每一個人, 男主角那一堆弟弟妹妹全都對她佩服到不行, 男主角最痛苦的家庭問題其實靠女主角一個人就搞定了嘛.
ys1974222同學所印用的那一段話, 也是我最有感的一句, 女主角是這麼容易就愛上了男主角, 但是知道自己的身份當然不配, 私下癡想著”我就會使他成為最快樂的男人,即使我必須去竊取陽光來照亮他”, 真讓人揪心啊! 不錯看的一本書, 前提是要有談一段香草純愛的心情, 才比較有感覺
這本書唯一卡的地方是滾床單的部份, 前面2/3都在純純的愛中流轉著, 兩個人的性壓力是完全沒有的,
不明白為什麼女主角情緒激動的情況下, 忽然就要男主角完成她的第一次,
害我看完還再回頭仔細研究滾床單的那一段, 覺得沒有引爆點, 忽然炸出火花的感覺, 很乾很冷啊!
我猜作者大概是不敢冒寫羅曼史卻沒有床戲的罵名吧, 所以硬是寫了一段回饋讀者吧, 其實這種劇情的書如果真沒有福利, 我也挺接受的, 或是像卡德蘭的習慣, 安排在兩個人新婚之夜也是OK的啦.
這本書我給5葉, 好看!
VK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也深有同感~~
覺得女主角好像"大力水手"裡面的"奧莉薇"..常常在喊救命~
由 iriscyc 在 發表
瑋瑋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是一個優秀的攝影師追回青梅竹馬紅金髮色豬頭女的故事。
為什麼說豬頭女,我想既然有豬頭男,應該也可以有豬頭女吧…
我覺得她的豬頭顆數至少有到3顆,最多4顆(因為11年)。
故事一開頭,就是11年後,二個主角11年後的再相聚,
整個故事圍繞在「二人為何分開11年?」的原因轉,
但偏偏答案就像擠牙膏,一次一點點,急死我,一直到這本書最後10頁左右,謎底才揭曉。
知道答案後,覺得女主角也太傻太豬頭,人生苦短,為什麼要分開這麼久…
二人明明這11年間,都還深愛著彼此,也都知道對方在哪裏,卻偏偏死不聯絡…
默默…默默關心有什麼路用啊?
有什麼天大誤會不能好好提早講清楚呢? 等個3、5年就可以了吧?
11年很長呀~如果有小孩,都快小學畢業了吧…
哎,這故事對我來說太沈重,有一股「我是為你好」的不合理情感,太自以為是了,沒有考量到對方的感受,這是遺棄吧?! 我怎麼覺得有種家犬被故意遺棄成流浪犬的感覺呢? 萬一 家犬 男主角沒回頭呢? (那就沒有這故事了哈)
3葉,因為溫嘸呷意 遺棄流浪犬 一廂情願我要成全你的大愛故事。
Kar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古早的羅曼史~~字體超小的
這是失意梗的故事,但是安排得非常完整
女主角誤打誤撞的認識了男主角,雖然失去了記憶但是不改樂觀的性格
這深深的吸引了對現實充滿失望的男主角
男主角好心的收留了女主角,女主角跟對面的小女孩成了朋友
兩人在互相關懷的情況下過了一陣子
一直到壞人發現了女主角~~差點又把女主角給綁走
男主角才積極的去尋找女主角的過去
原來女主角是被綁架的富家女,男主角與她一夜春宵後就把她送回家了
但是過不了三天又忍不住思念的跑去接女主角回來
兩人幸福快樂的回去住著爛公寓~~~
這本書最棒的部分在於女主角樂觀而男主角暖心
雖然是古早的書可是故事很完整
步調不快可是很溫馨的一本書
由 iriscyc 在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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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gamiyuki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由於文案不是依原文翻譯出來的,所以有點錯誤,應該寫成"她懷念著死去的丈夫"而不是未婚夫.
故事不錯,也凝聚出恐怖氣氛,最初以為真是有妖怪殺人(我曾懷疑男主角不是人類),最後,原來一切是人為的…其實我之前也認為女主角有妄想精神病,不過原來不是.最後終於去除受心理障礙,坦然面對自己對男主角的愛,而謎底解開後也沒有作惡夢.算是不錯的結局呢!
kagamiyuki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同是美國內戰時期為背景的,我覺得更早期的"內戰系列"(龍氏三兄妹)比較好看~
我不太喜歡這本的男主角,基本上這本的男主角不算太不討好的, 只是....他為保護女主角而娶了她,明明愛著女主角卻一直不承認, 理由不是愛面子,而是因為曾看著前妻被殺,在自己懷中死去, 所以不想再喜歡別人,此外他常提醒自己他愛著前妻,愛上女主角是對前妻不忠…可惜,又對女主角充滿慾望,每次想碰和真的碰過女主角後都說"我很抱歉”之類,實在有點令人生氣! 不過幸好最後都開竅了...而且是自動開竅,不用別人教,算好了....
雖然蕙瑟‧葛里翰是我喜歡的作者之一,不過這本書確有很大的問題,男女主角之間的感情描寫的不夠細膩,至於故事方面還可以, 最後兩章是全本書寫得最好的,算是不覺得特別好看,也不難看那類!
kagamiyuki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其實對破鏡重圓為題材的書沒太大興趣,不過覺得這本不錯~男主角雖然很自大,但也很機智,而且很保護女主角,
而女主角也不是白癡,只是因過往一些誤會而不能完全信任男主角(也可說她本身沒有安全感),所以是情有可原的.女主角誤會了男主角,一直認為男主角不愛自己而要離婚.而男主角想挽救自己的婚姻,他深愛女主角,但卻不確定女主角對自己的感覺,他們因一顆鑽石而要離婚,也因為鑽石而陷入危機,最後是患難見真情, 二人都明白自己不想失去彼此, 應該好好珍惜對方,最後得以破鏡重圓. 雖然故事有點老套,而且故事短了點,不過覺得不錯看~
alic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是一個意外之喜,還挺喜歡這個故事
書中男女主角各有一名十七八歲的兒女,他們相戀郤出了事--懷孕了。怒氣沖沖的父親碰上愛子情深的年輕母親,二人為維護兒女爭吵起來,郤在認識對方後同意了這段早來的意外,為兒女籌備婚禮,準備作祖父母!
孩子結婚,但主角是那兩個吵得火熱的父母,幾有趣喔! 做得人父母還要榮升祖父母,不過男女主角也不算很大,凱麗在十七八歲結婚生子,而丹恩也祇在大學畢業後結婚生子!
凱麗一直不讚成這段意外之婚,剛知道時心痛孩子將來承受的苦,因為凱麗正是一個活生生的見證,生活磨人!年輕的凱麗也是奉子成婚,無經濟能力的二人生活得苦不堪言,而在環境剛轉好的時候,丈夫郤去世!生命到目前為此好像對她並不厚愛,單身養大孩子的她比起較成熟的丹恩想得多,也想得遠!!
她要丹恩的女兒考慮清楚要不要孩子,因為她受的苦絕對會比自己的孩子多,所以下決定的應是她,但也告訴她,如果她決定留下孩子,她會盡一切努力幫她!當女孩決定後,凱麗也尊重及支持她的決定--這是我最欣賞的地方!!!
而丹恩比起凱麗的家境好大多,他將女兒當公主一樣養大,女兒懷孕第一時間想到的便是給壞人騙了!幾乎不考慮的衝到凱麗的家,看到凱麗將將凱麗看成孩子,更口口聲聲的叫要見她父親,撞了一鼻子灰!!
而在孩子的事上,他一心的寵著女兒,做一個好父親的責任,還是凱麗點醒他,孩子必須學會負責任啦!!
當然二人最後都談起戀愛來,郤談得比孩子還要糟, 丹恩是大情人,而凱麗郤純如孩子一樣,加上凱麗那個一心保護母親的高個兒孩子,罵出一堆誤會與笑話,故事很有趣味,充滿溫馨的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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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otsai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在二手書店買到的,相當精彩的中古世紀背景羅曼史,若是想看中世紀背景的同學可以選這本,不過畢竟是中古背景、而且30年前出版的,可能不太入進步派人士的眼。😆😆😆
故事情節豐富,讓讀者充滿期待。男女主角原本有各自交往的對象,因緣邂逅後被國王指婚,婚後男主角一直想得到女主角的全部,但是女主角認為她的獨立性被剝奪了,始終不肯坦承接受男主角。後來男主角跟著國王十字軍東征,有一次因為太想女主角還三天來回法國英國,只為了跟女主角度過一晚,非常浪漫感人♥️。女主角之後跑去十字軍陣營找他,兩個人感情越來越好,就在女主角要對他說她愛他以及懷孕了之前,她就被回教徒擄走了!!後來雖然平安回來,不過兩個人都備受折磨。
整體而言我蠻喜歡這本書的劇情,但若能去掉十字軍部分會更精簡有力;比較可惜的是兩個人在領地共同建立家園的過程應該寫多一點,我會比較喜歡看化解歧見、互訴愛意的部分。♥️
Kar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就古早羅曼史來說,真的還挺不錯的
女主角身為公爵之女,落難到被男主角救下
裡面的人物一大堆
壞人也撲朔迷離的
就脾氣大了點的兩個人彼此折磨稍微有點讓人不耐
其他的布局都很好
算是很不錯的一本書了
elle010185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一開始沒注意到書名就是女主角Odine(這裡譯為"涵黛"),又名Undine或Undina,是神話中的一種精靈(似是日耳曼神話?)設定年代在「歡樂王」(Merrie Monarch)"查理二世"的年代1678-1681之間,具有法國血統背景(名字頗具異國風情),典型的金髮尤物女主角,1679年五月在絞架上遇見沙渥威伯爵,被他買回成為新娘(不知道為何,似乎英格蘭舊法有這法律?印象中寫十九世紀故事的Patricia Gaffney,她的也有女性"被買下",以贖罪的情節?)
這本書的確老梗:落難的美女(擁有貴族出身的優渥環境),"偶然"遇上了"英雄救美"的男主角,兩人雖一開始就有濃濃性吸引力,卻因各懷心思而劍拔弩張,兩人衝突不斷卻又因肉體相吸,最後拋卻二人的差異,一步步愛上對方,並逐漸為對方打開心房.典型"有性亦有愛"的設定,有濃郁的性張力,卻沒有過度露骨的描寫.
其中人物鋪陳都很典型人物設定,濃郁的"哥德式小說"描寫(果真老梗):廢墟般的地下墓室;表面和善卻實則發瘋(其實應該是人格分裂),藏有重大秘密的女管家;死去的年輕美麗(脆弱)的金髮美女前妻,固定崇拜戀慕模式的小叔(表哥?!)開外掛模式;性感美艷,屢屢破壞鬧事的丈夫前任情婦(黑髮蛇女?)善良勇敢(其實根本就莽撞的)女主角與男主角.男主角一開始莽撞粗勇,等到後面就開始"粗中有細;膽大心細"的"屠龍英雄"模式!(羅傑,請快來救你家安潔莉卡這樣?)然後繼叔與繼堂兄是披著羊皮,實則包藏禍心,(兼覬覦女主角貞操與美貌)的噁心狼.
但是現在看看,意外地很順也很好看,總之就是"如何使用老梗卻還是會讓人想看"的作品.至於些微劇透,上面同學已略說,就是十七世紀貴族間的復仇與"尋找真愛"的冒險.有興趣英國斯徒亞特王朝時代羅曼史的,可看這本.
Jamie Liao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一口氣看完的精彩好書!
戴安迪(老鷹)、凱絲初相遇,便因老伯爵臨終的巧計而引起重大誤會,個性倔強的凱絲一方面懼怕她所逃離的過去, 一方面為了她的自尊,堅不對老鷹坦誠她的秘密,老鷹面對這個難纏的金髮美人,深受吸引,但有著一半印地安血統的他,強硬的個性豈能容忍凱絲拒絕對他吐實,接下來的相處場面張力十足,火花四射,當然一定情不自禁愛上對方,但死鴨子嘴硬的不表現出來,直到壞人現身,兩人生命受到威脅,那句我愛你才吐出來,真是看了又急又氣!
凱絲對老鷹說的”去死”次數是目前看過最多的。踩到我最恨的”誤會”雷, 扣0.5葉,給4.5葉。
由 iriscyc 在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