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 D. Robb J‧D‧羅勃
由 CHENG-CHEN 在 發表
J. D. Robb( J‧D‧羅勃),同時也以Nora Robert(諾拉‧羅伯特)為名,出版現代羅曼史。
- 閱讀更多關於J. D. Robb J‧D‧羅勃
- 4 篇回應
- 發表回應前,請先登入或註冊
- 瀏覽次數:50157
由 CHENG-CHEN 在 發表
J. D. Robb( J‧D‧羅勃),同時也以Nora Robert(諾拉‧羅伯特)為名,出版現代羅曼史。
由 throsa 在 發表
yaw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懸疑的劇情,帶點神秘靈異色彩,以及緊張刺激下發展出來的愛情......這本具備了以上幾點元素,很容易吸引人進入故事裡面。
只不過不知是不是文案的關係,
當男女主角還在為彼此的秘密矇蔽了眼睛時,
讀者心裡早已雪白明亮,什麼事都掌握了
此外,一開始引人入勝的謀殺案件,
最後的結局卻不夠驚險,
有種虎頭蛇尾的感覺
因此扣一葉
最敗筆的是書名!
要不是因為朋友的介紹和同學的心得
這個書名會讓我沒有興趣拿起來看,
而錯過一本好書
阿笨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劇情的發展合情合理,文字流暢。這部書真的好看
水的表情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風格真的很像琳達,寫作技巧很高,而且也很能夠營造一些懸疑。看得出來作者是有生活體驗,也有天分的。結尾出人意外。有點輕了。
由 throsa 在 發表
Snow Whit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個系列本書有三本書,男主角都是國王的私生子,所以系列書的標題都和Prince有關,三本書我看了文案後只對這本有興趣,所以只讀了這本。
很久以前看的所以劇情細節也忘得差不多了,只記得大概,男女主角彼此都有缺陷,互相救贖的故事。
女主角是公爵之女,高貴美貌又富有算是社交界的女王,因拒絕了很多追求者而被私下取了許多的綽號,其實女主角不結婚是有個會讓家族蒙羞而不能說的秘密。
女主角Regina的弟弟因為野心而追求男主角Marcus的妹妹,追求遭Marcus反對,所以Regina親自到Marcus的莊園去見男主角,Marcus因為臉上有傷疤,故多年隱居在自己的莊園,因為妹妹已達適婚年齡,自己也必需出現在社交界過濾妹妹的追求者,所以便要Regina假裝接受他的追求,讓自己可以被社交界所接受。而男女主角在相處的過程中也感受到彼此強烈的吸引力。
男主角很可愛,不是常見的浪子類型,雖然長相俊美但破相後對自己的自信心很不足,被其他的美女調情還有點反應不過來,對女主角也是很癡情的,雙方的性張力十足,這對夫婦也很甜,可以感受到他們之間的愛,大大推薦給喜歡主角有殘疾的同學。
補充:
因喜歡這本而去看了女主角弟弟和男主角妹妹的故事Only a Duke Will Do,不過沒讀幾章就棄讀了。
Snow Whit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是LORD三部曲裡面我個人喜好排名最後的一本,最喜歡的是禁忌爵爺、再來是海盜爵爺、最後才是危險爵爺,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前兩本看的是中文,危險爵爺看的是原文,所以書的流暢度有差,分了好幾次才看完,所以個人評價略低,也因為離看完書有點久了,以下評論若失真請見諒。
印象中危險爵爺到最後面我覺得一直在拖戲,男主角一直跟女主角說我有黑暗的過去!!我有黑暗的過去!!我有黑暗的過去!!所以不要跟我在一起(人都吃乾抹盡了),女主角一直說我愛你!我愛你!我愛你!我愛你!所以我不介意。
最後謎底解開會有種,啊!!就這樣啊!!的感覺。前面一直說過去多黑暗是怎樣???
但是這本書在GOODREADS的評價又比前兩本好,我想外國人比較喜歡這種有黑暗過去,愛與救贖的故事。
最近看了這個作家的To Pleasure a Prince (Royal Brotherhood #2),比危險爵爺好看,先推薦,有空在寫心得。
天空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整體結構本來很好,是吸引人一口氣看完那種書。為什麽只給4葉?結局太俗套,海盜回歸正常人,做回上流社會的爵爺,打個不恰當的比方,好象年輕時暗戀的有才華叛逆少年,多年後重逢,發現他已變成循規蹈矩的面目模糊的中年人
由 throsa 在 發表
雪洛琳肯揚 Sherrilyn Kenyon | 寫吸血鬼羅曼史和現代懸疑羅曼史,最著名為「暗夜獵人」系列。 |
Jansec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應該是期望越大失望越大吧~.~ 中文版10本,我把阿克倫放壓軸,可見我多期待他的故事,結果><
先說一下,這是可以看得完的故事,劇情也滿順的,只要對凌虐情節可以接受,配對也「算」中規中矩,所以三葉是絕對夠的分數。以下用條列心得好了。
一、凌虐情節太多了,各種悲慘、求死不能真的看了心情很灰暗。身體的凌虐描述太多了,各種慘烈還不夠,還有心靈的凌虐。我深感悲傷的是他被關在小小的地牢(其實是個小洞)好幾個月,暗無天日、只能排泄在自己身下,這實在是極度可怕的折磨,讓我眼眶有點泛淚。
二、呼應第一點,阿克倫這樣被折磨,黑化的篇幅太少了,頂多只有後來又被送回叔叔那裏以及到妓院賣身那一小段,黑化不夠強,我知道能凸顯阿克倫的天性善良,但他遭受身心靈折磨的衝突轉折就沒有那麼強烈了。唯一比較大的爆點是他真的殺了弟弟的那一刀,但也不是為自己。這麼悲慘的人生卻沒有黑化,我這個小讀者心靈好灰暗好不平唷。
三、呼應上述,我覺得這兩本性格最鮮明的反而是阿波莉咪和阿特蜜絲。阿波莉絲的母愛讓我幾乎流淚;阿特蜜絲想愛卻不懂愛的驕縱與自私鮮明不已,害我本來想說她會不會投胎轉世變成受盡折磨來懂愛、真正愛阿克倫的女主角(想太多)......萊拉這角色則是很成功的悲劇,想做好事卻總是反而讓阿克倫遭殃,但至少她在阿克倫心靈裡種了一朵小小的光明之花,畢竟她是真正愛這個弟弟。
四、感情戲,我一點都感受不到陶莉和阿克倫有真正的化學作用orz 這應該是讓我最失望的地方。我寧願看一個村姑救到拒食阿特蜜絲血液的阿克倫,最好救他時他還是藍色的。最最讓我扣分的是,在結局的安排,是阿波莉咪救了陶莉之後、陶莉叫阿克倫先走,然後她和阿特蜜絲「談判」的那段。為什麼要為了保持阿克倫的不違背誓言,要讓女主角和女配這樣談判?男人要自己解決自己以前的舊帳戀情才對!這段我真的看了很不喜歡 我不知道我是什麼心態,但為何阿克倫不准薩米吃母牛女神,卻留自己的新歡陶莉跟阿特蜜絲「聊些姊妹的悄悄話」。我覺得只有女主角的性格不夠出色,才需要安排陶莉為阿克倫強出頭找情敵/第三者/舊情人談判的戲碼。陶莉這女主角我唯一喜歡的設定是近視眼,最好是因為近視眼所以一開始對阿克倫的性賀爾蒙免疫,但當然沒有。她前面有時幻想阿克倫的肉體、但有時又不受影響,我覺得切換之間很不自然,有點做作,反而像之前所有女主角們都很哈之前的男主角們還磊落些呢。
好啦,雖然好像寫起來都不是很滿意,但我也順順看完了,算是補完目前中文版十本,把暗夜獵人系列看到一個段落了。
Jansec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的愛情發展滿普的,但人物設定卻很棒。
讓人五分鐘就忘的霍夫,以及到27歲會死的卡珊卓,到底誰的人生比較悲慘? 這個主題在本書發揮得很好。如果讓人記得才算活過,那霍夫對過往的人如數家珍(照片/族譜)記得那麼多,能記得他的卻只有一個血親(以及同儕或阿波萊特人),連講的話都會被忘記,那千年來他的生活真的很寂寥(難怪對後代當珍寶)。
而27歲就要凋零的阿波萊特人,在書裡也好讓人哀傷......
這本書另一個很棒的點就是觀點拓展到阿波萊特人,增加了這系列的深度,害我想看只獵殺壞人類的代魔當主角的故事。
整個故事風格有點喜劇電影化,愛鬥嘴的霍夫的隨從克里斯(被當珍寶養的隨從XD)功不可沒,愛吃零食的凱特則既神秘又滿逗趣的。
最末,看到之前的獵人主角登場助陣,真是開心,發現我最喜歡瑞克啦XDD 他還是一樣搶戲。
Jansec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是暗夜獵人系列當中,我唯一為了一鼓作氣看完而熬夜的。
希臘或說西方神話故事不太是我的菜,但整個系列的設定,特別是暗夜獵人的設定,虐男主角虐成這樣,應該是看點吧,特別是這本的瑞克,也太悲情了。
我一直覺得長生不老根本是詛咒,瑞克還被放逐到冰天雪地,孤獨寂寞,所以雕刻看書變成心靈的沉澱與救贖。
其實暗夜獵人系列我喜歡的是作者給男主角們的配對方式(《夜之擁抱》的陽光我覺得超像Friends裡面的菲碧XD 好可愛),而這本的曚眼正義女神(仙子)擔任審判官,大多的場景都是兩人(外加串場的狗XD)對手戲,這樣的書寫搭配阿拉斯加的雪境,很有畫面感。
除了狗和薩米,我還喜歡忘記名字那個來自德州的牛仔獵人那個角色,象徵瑞克踏出一步,但友誼是真實的。
最討厭就是瑞克的爸爸啦,還拿金幣給奴隸販子,那真是看了最火大的一幕。
總而言之,如書的主軸,如同學提到的《小王子》的意義,這本大推。
rosielmp4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瓦勒里也是這系列我最喜歡的男主角前幾名之一,一板一眼沒啥幽默感,其實是個很溫柔的男子。身為貴族而堅持著高尚品味,身著名牌、住在華貴的房子、出外用餐絕對選擇15道菜的高級餐廳,他的隨從為了激怒他故意把自己弄得低品味,完全可以理解他這種惡趣味XDDD 我的話也會想作弄他讓他毫無表情的臉色瓦解(當然不是像隨從帶著惡意啦)。
瓦勒里是暗夜獵人世界中被霸凌的對象,但他也沒做錯什麼,純粹因為血統就是他的原罪,身而為人的時候因為過於仁慈被父親哥哥虐待,變成暗夜獵人又被大家排擠,有夠可憐的(秀秀)(但瑞克作弄他的方式實在太有創意好好笑),泰碧莎為他贊聲的那一大段說得太好了!
泰碧莎在這本很帥氣,沒什麼好挑剔的地方,這樣的女孩能拯救瓦勒里完全不意外呢。
後來瓦勒里和其他人算是勉強和解,齊恩幫助他(和泰碧莎)放回他的靈魂的片段超好笑,還說什麼「我可以再殺一次嗎?」,有夠頻嘴。
由 a88151 在 發表
雪倫莎拉 的另一筆名。詳細介紹請至 雪倫‧莎拉 Sharon Sala 。
Jenny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Mimosa Grove對我來說應該歸類於—看的時候非常順暢,但應該不會再拿出來複習那一類。雪倫的書通常懸疑都不是主線,但這本的鋪陳的確是稍嫌不足,有點莫名其妙。一位潛入美國年的俄羅斯間諜,當身分被揭穿時居然都不會思考消息究竟是如何走漏的,所以也就少了他那位秘書驚恐的過程。最後間諜先生更是死的出人意料。而那位被威脅的「Trigger」先是做白工,後來還遇上了大貓,肢體不全地跟世界說掰掰,所以說笨的人實在不適合當壞人。再來說說情感動線:男女主角雖然在夢中共度了許多旖旎時光,但一見面就上床實在太勁爆了一點,當然,要解釋成夢境的延續也是可以啦。女主角的天賦與經歷讓這個角色比較豐富一些,相對地男主角就不是太鮮明了,只知道有事發生時他會提供溫柔的懷抱供女主角休憩,不過這樣應該也是足夠,只是還達不到我後宮的標準。Laurel 的母系祖先 Chantelle LaDeux和那位黑奴居然是男女主角的前世時再是太牽強了一點,我可以接受因為Chantelle救了那位黑奴的小孩,所以他們世世代代守護Chantelle的子孫,但愛情?應該不至於。
Jenny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官娘啊,為何妳總是能用幾句話就將一本書的精隨呈現出來呢!妳所寫的簡直就是我看完之後的感想,只是我拙劣的文筆無法準確描述心中的感受,所以一直也沒介紹這本,現在偷懶一下來灑個楓葉也行耶。
兩兄弟在醫院出生的那一幕是整本書中唯一令我落淚的情景,雖然其後男主角的情感心境的描寫也頗令人動容,但頂多也是眼眶濕潤而已。
這本書與Reunion一樣,手足之間的情感所帶來的衝擊大於男女之愛,可是揪心程度及情節張力就不若Reunion了。但雪倫的書一直是我的「點心」,在追逐一些其他作者的力作之後總是會挑一本雪倫的小品來點綴一下,然後再滿足地開始下一頓大餐。
Jenny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發表時間 : 2002/9/28
其實【dreamcatcher】這本書是我出娘胎第一次看原文小說,正如官娘說的,雪倫莎拉的用字遣詞淺顯易懂,但從簡單的言語及動作的描述,妳能感受到那種深刻動人的情緒在妳的胸膛中流轉,彷彿自己化身為書中的主人翁,親自體會到對方的款款深情及自己滿腔的愛意傾洩而出,感動的情緒久久不殆。不多說了,下面先’’簡略’’(因為書不在身邊,而記憶力也不官媽那樣超人,所以若有錯誤及疏失請看過的童鞋指正)介紹這本【dreamcatcher】。
Amada是一位長期受政治家丈夫凌虐的美麗女子,她沒有朋友也無法向任何人求助,因為上一個試圖幫助她的律師被發現死在公寓裡(她丈夫勢力龐大)。她出入受限,不管身體或心理都被囚禁在美麗的牢龍之中無法掙脫。有一次她代表丈夫出席一個拍賣會,無意之中買下一個像是印地安飾品的東西,形狀像一個網子,但中間卻留下一個洞,旁邊有裝飾羽毛及編織(這個飾品就是【dreamcatcher】,代表不好的東西會通過網中間的洞而消失,好的事物則會被網住而到達心中(還是剛好顛倒,我忘了)。自從擁有【dreamcatcher】之後,Amada開始作夢,她的夢中情人從一團白光中走來,撫慰她的憂傷,帶給她前所未有的幸福及安全感,但她從未看清他的臉龐,只有他深刻的身形刻畫在她心中。
Jeffery是一位直覺敏銳無比的警探,他和Amada在一場公開的演講中相遇,Amada不小心跌落台階,Jeffery只聽見有人大喊「catch her」就下意識地衝向前去接住落下的Amada,身體接觸一剎那,兩人都產生了無以明狀的感覺。
再一次的相遇起因於,Jeffery至Amada家中歸還Amada跌落台階時遺落的一隻耳環(某位流浪漢撿到的),赫然發現Amada身上的傷痕(不是因跌倒而來,而是她丈夫對於Amada在公開場合跌倒丟臉及遺落他媽媽的遺物感到憤怒的結果)
但她丈夫辯稱是因跌落台階所導致的創傷,Jeffery無名火頓生,但卻無立場發洩,只得暗示Amada丈夫(David)應帶她上醫院就診,David為免落人口實,只得照作。而Amada的主治大夫對Amada再次就診感到不滿,並對David重述上次的警告(毆打妻子的行為不能再發生),但在院方的壓力下,為保住飯碗只得繼續裝聾作啞。
在痛苦的桎梧中,只有擁著【dreamcatcher】入睡的夜晚與夢中情人的相屬可以激起Amada生存的意念。從那時起,Amada有了對抗她丈夫的勇氣,並開始策劃逃離牢龍。
一天,Amada正在處理一些David的信件,其中夾著沒有署名的錄影帶包裹,好奇心驅使使她將錄影帶播放出來看,影像像是在高處往下拍,畫面中居然出現David與一名女子在自己住宅附近的草叢中對話,似乎發生爭執,最後的畫面是David將該名女子勒斃,並將屍體踢落山坡下。Amada震驚之餘更加強了逃離此惡魔的決心。但該如何處理此錄影帶卻困擾著她,她唯一想起的人是Jeffery,但又怕David的勢力範圍涵蓋警方,因此躊躇不定,但可以確知的事,她必須先將此錄影帶藏起來不被發現。(其實該錄影帶的拍攝日期是前幾天David舉行的大型野宴時,有名攝影記者想進入採訪未果,因此躲在樹上看能不能拍些有價值的照片交差,正好David的眾多黑市情人之一妄想飛上枝頭當鳳凰,以肚子裡的孩子勒索David,沒想到卻為自己的生命譜下了休止符。)
有天,機會來了,David正好出遠門,但仍留有保鑣監視Amada,Amada得管家的暗地幫助,在屋外製造一場小火災引來消防隊,為讓消防隊進入大宅,保鑣必須先將一群兇猛的看門獵犬帶開,Amada便趁亂離開這個殘害她身軀及心靈許多年的地方。
Amada離開那天,也同時將錄影帶寄給Jeffery,隻身離開傷心地。David發現妻子離開,並且接到攝影記者的勒索電話,頓時明瞭發生的事,便開始逃亡並雇人追蹤Amada的蹤跡。Amada先是搭車爾後租車,後來行跡被發現便棄車逃入深山。在最危急的時候,她的夢中愛人穿越時空而來(我忘了那男人的名字了,只記得印地安的意思代表熊,但他對Amada說可以叫他Seth),他們倆在深山中度過了幾天異常甜蜜的日子,但分離的時刻終於到來,Seth對Amada說會永遠在她身邊,沒想到Seth將Amada送回的地點恰恰在到深山搜索Amada蹤跡的David身前。Amada彷彿從天堂掉入地獄,David則感謝老天爺的厚愛,在Amada生命受David威脅時,Jeffery及時帶警力出現制服David。在醫院治療創傷時,Amada喃喃說到「Seth,你騙我」,Jeffery說:「我何時騙妳」,Amada說:「我沒有說你騙我,我說Seth騙我」,Jeffery說:「我的中間名字就叫Seth,不過只有我爺爺這樣叫我」。
故事說到這也該告一段落了,只是最後還有一小段蠻有趣的,就是Jeffery很靦腆地問Amada胸前是否有個記號類似…….(像什麼東西我忘了),因為他從來沒看過Amada的身體,但卻知道她胸前的印記(蠻詭異的,不過Seth是肯定知道的,因為都已經那個很多次了嘛)。Amada漾著動人的笑回答:「你想看嗎 」。
阿官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舊文重貼 2002 / 08 / 04
女主角Kathleen十四歲那年,她的父親替一樁FBI檔案下的重要案件作證,他的證詞使得那個惡名昭彰的罪犯鋃鐺入獄。即使入獄了,那個有錢有勢的流氓還是有辦法在鐵牢裡呼風喚雨。為了女主角家人的安全,FBI將他們列入『證人保護計劃』內,迫使他們必須不斷遷移住處和改名換姓,以逃過被追逐的命運。Kathleen十六歲那年,他們一家人來到了奧克拉荷馬的一座小鎮,父親擔任教職,Kathleen與同所高中的男孩Morgan墜入愛河。
Morgan Tallchief是個純印地安血統的健壯男孩,也是個出類拔萃的運動健將。他破國內紀錄的優異長跑成績使他成為學校之光,他的教練和奧克拉荷馬的每個居民都對他在下屆奧運奪魁深具信心。十七歲的這年,他遇見了生命中的初戀和唯一摯愛Kathleen,兩顆年輕的心在純純愛火中燃燒。這一天高校校際的運動會結束之後,Morgan送Kathleen回家。在他們下公車手牽手漫步回家的過程中,Kathleen顯得心事重重,彷彿有什麼話想對他說卻又難以啟齒。當他們在她家附近的一座廢棄小屋草地上熱情親吻的時候,Kathleen突然抱緊Morgan,要求他和她做愛。儘管驚訝於她近乎絕望的請求,Morgan對她的渴望和愛早已凌駕過任何理智和禁忌。在那個長滿雜草的地上,Kathleen獻出了她的心和她的童貞。這對偷嚐禁果但愛意堅定的青少年,在那兒默默立下盟誓,深信彼此相屬。
護送心愛的女孩回到她住處後,Morgan臉上掛著幸福的傻笑轉身,準備在讓他奶奶擔心之前快步跑回家。然而就在他跑了一大段距離之後,遠處突然傳來爆炸的巨響。他轉身,驚恐地發現爆炸的地點是Kathleen的家,橘紅色的火焰竄燒至天際,瞬間吞沒了整棟房子。Morgan以他最快的速度賣命奔跑著,但在抵達房子時,整座房子已瞬間付之一炬,聞聲趕來的鎮民,消防人員和警察站在燒毀的房子前,但淚眼模糊的Morgan眼中唯一看見的,只是那已經變成廢墟的建築。每個人都相信Kathleen及家人都已喪生火窟化為灰燼,催乾斷腸的Morgan無法接受這事實,但眼前的那一大堆殘骸,卻是最殘酷的證據。他仰天長嚎,淚水不停滑落臉頰,就在這一天,他知道那個十七歲的Morgan已經跟著死了。他的內心除了無盡的痛苦之外再無感覺。幾天之後,他平靜地向眾人宣佈他要加入海軍,他的田徑教練震驚又惶恐,不願失去這個奪奧運金牌有望的運動奇葩,特別是明年Morgan就會被保送到大學,展開他的準職業運動生涯。教練乞求他重新考慮,但Morgan不為所動。他以平板的語氣告訴教練,他永遠不會再參加任何比賽,跑步對他來講已不具意義,因為即使他跑得再快,都跑不過帶走Kathleen的火焰,既然無法及時挽救心愛的人,跑得快有何用?於是,他加入了海軍,讓軍隊嚴厲的訓練來麻木他的痛苦。
他不知道的是,Kathleen並沒有在那場爆炸中喪生。由於他們的生命再度受到威脅,FBI裡負責『證人保護計劃』的人員,便安排了這項金蟬脫殼的詐死計劃。他們事先就和她父親協調好,不知情的Kathleen在進屋之後才得之這項訊息。她不願離開Morgan,因此極力掙扎,FBI的人員將拳打腳踢的她扛在肩上塞入事先停放的專車帶走她和她家人,然後讓房子起火爆炸。
離開Morgan之後的Kathleen,傷痛欲絕,幾度試著逃離調查局為他們安排的新住處,卻被她父親抓了回來。他愛女兒,但更珍惜他們的安全。失去了愛人,幾度逃脫不成,她企圖輕生了結自己的性命。送醫急救之後,醫生宣佈她懷孕了。腹中的骨肉讓她找到了生存下去的力量。她不知道父親手中握有那名罪犯想要的東西,而在檔案終結之前,調查局還是必須執行他們的保護任務,因此接下來的數年,他們一家人依然在持續地遷移和改變身分中度過。
結束海軍服務之後,Morgan來到了聖塔非,獨自居住在一座偏僻的房子裡,展開另一個職業生涯。繪畫是他除了運動之外令一項天賦,而他徹底地發揮才華,成了頗有名氣的畫家。這麼多年了,他無時無刻不想起Kathleen,以及那帶走他生命和歡笑的一天。對她的愛從沒有因時間流逝而抹滅,傷痛已隨時間麻木,靈魂的空洞卻再也無法填滿.....直到整整十六年之後,Kathleen像鬼魂般出現在他面前。只是這一次他看見的不是繚繞多年的幽靈,而是真實的血肉之軀....
這一天,形容憔悴的她,帶著十六歲的女兒,出現在他聖塔非的住處。幾個星期前她的父親過世,FBI以為危險已結束,終結了證人保護計劃檔案。就在Kathleen相信她們母女終於安全了的時候,她的住處被大肆搜索破壞,她也接到了恐嚇電話,要她交出藏匿的東西。對父親隱藏的證物全不知情的Kathleen,早已因逃亡多年而心力交瘁。不再受到調查局的保護,她和女兒的生命岌岌可危。早就有厭世念頭的她,唯一生存的理由是她女兒。她從沒有停止過對Morgan的思念和愛,多年來對Morgan的動態也瞭若指掌,卻不知道她記憶中的男孩是否已將她忘懷。為了女兒的安全,她決定帶著她前去投奔Morgan,告訴他真相,請他保護他完全不知其存在的女兒。知道她這麼多年一直活著,卻讓他活在悲苦悽絕的人間地獄,Morgan不只感到震驚和傷害,還感受到背叛的憤怒。但他的怒氣沒有持續太久,明白Kathleen所受的罪不比他少,了解她依然是她此生所愛過的唯一一個女子,他的深情和保護慾讓他作出了抉擇,發誓成為她們的屠龍英雄,永遠不再讓她們受苦,更絕不會讓她們離開.....
阿官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嗯,又是和一對雙胞胎兄弟有關的故事。
Chase the Moon 的書名我個人覺得取得很好,因為它影射出了這個故事的兩個重要涵義:一個是純真的童年所追逐的歡樂與夢想......一個是失去一半靈魂的男人所尋求的公理和正義。
一個遠在天邊,一個近在眼前......兩者都是悲傷痛苦的男主角所渴望伸手碰觸的......
即使這本書遠不如 Reunion 催淚,但其中還是有幾幕頗為揪心的情節。
雙胞胎兄弟在醫院出生時,一個生龍活虎,另一個卻和孱弱的生命掙扎奮鬥,兩兄弟間強烈緊密的精神聯繫.....讓我在淚眼滂沱中期待著接下來的故事發展......(但之後雖有數幕感傷情景,卻沒有再淌下淚珠了)
男女主角的感情戲,秉持著一貫的雪倫式風格,帶著幾分苦楚的甜蜜柔情。儘管男主角的偽裝與動機,旨在為孿生兄弟復仇並完成他未了的使命,但那種狀況下男女主角會有的芥蒂誤解和愛恨交織的矛盾心結都不存在,也沒有什麼懸疑成分,因此讓故事的張力削弱了不少。
女主角 Gracie 的的父親最後所做的抉擇,展現出了極大的勇氣,是天理也是贖罪。但是我覺得問題解決得太乾淨了些。儘管我不希望男主角手染血腥,卻仍暗自希望他是那個手持寶劍的復仇天使。
整體來講,雖然心湖產生不了太大波動,但還是滿喜歡這個故事。而且封面很美,舊版 ( 第一版 ) 畫中男主角的眼神,讓我聯想到表情憂鬱的阿遜仔(眼色不同罷了)說......
由 TINATINA 在 發表
alic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衝著作者來看!!!這本還是不失望!!
尤其是書雖是小本,但又細又密的字,內容倒是相當豐富!!
雖然女主角久不久走去哭那種行有點那個,一點都不似獨自保護弟弟那種堅強女子?!
男主角卻是一級好,幾乎沒有做太多壞事(看沒做壞事就是好了,水平降低)也沒有太豬頭的行為!!
不過故事卻太平淡,沒甚驚喜,人物也不夠討喜,對白也不算幽默,一般而已!!!!
最後,翻譯在我看來麻麻,太中國化了,令我看時總有點轉不過來!!!!
由 TINATINA 在 發表
shouek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可能是敘事法的關係吧?這本小說一直讓我有種很疏離的感覺,感覺作者站得遠遠的講這三個女人的愛情故事。
雖然女主角看起似乎是戴珍妮,但就像其他同學說的她的愛情故事並不這麼出色,作者想要講她個人的故事但是光彩卻被其他兩對愛情中的掙扎搶去了焦點,我不否認她的故事性頗為強烈啦...一個鄉下窮白人女孩想要力爭上游進而獲得了立足之地~可惜就是不比其他兩對吸引我。
整體的故事走向蠻有意思的,過去跟現在不斷的穿插,每個章節的主角也不斷的變換;其實綜合來說是本不錯看的小說,如果圖書館、租書店或是認識的朋友有不妨借來看,我給3.5葉
LovingWei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是本非常感人勵志的愛情故事。
魯克‧唐納外號狄傑,母親因生他難產而死,父親是酒鬼,家庭背景是遭村民唾棄,無人管束他,於是行為浪蕩,聲名狼藉,卻被誣賴強暴泰莎‧傑克遜,在監獄五年後,身無分文,回到家鄉,想重新開始,沒有人願意給他工作,只有莎拉‧麥葛旺的父親願意雇用他在農場工作。
莎拉和父親,獨排眾議,始終相信他是無辜入罪。書中前一百頁描述魯克在農場工作的情況直到莎拉的父母親岀意外死亡。姊姊珍妮茀主張賣掉農場,要莎拉搬來一起同住。莎拉告訴魯克希望留住農場,嫁給一位熱愛土地的丈夫,魯克說:「嫁給我。」他知道莎拉暗戀姊夫史徒,認為自己配不上,提議做名義上夫妻,解決名譽和農場問題,喜歡他告白一段話:「我一直生活在被別人唾棄、鄙視之中,天知道我是多想有點作為,我痛恨被人視為廢物、地方的毒瘤。我熱愛土地,會全心全力地照顧它,看著自己投入的每一滴心血、每一顆汗珠都結岀豐碩的果實。」全完是洗心革面的好男人。
兩人結婚,婚後魯克非常賣力工作,莎拉發現自已漸漸愛上他,兩人的感情日益生溫,終於成為名符其實的夫妻,作者描寫兩人的感情發展相當細膩,值得欣賞。
wui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柔情系列: 68 恨海情天 (Light and Shadow)
作者: 莉莎.格瑞 (Lisa Gregory)
希代出版社
男主角:桑傑森
女主角:聶凱珞
再次謝謝! Jone Ho同學分享的書.
這也是我第一次看雙胞胎情節的羅曼史. 但感覺雙胞胎並不同心,反而會有妒忌之心.劇中的妹妹-茜亞就是.
姊姊: 精力旺盛,喜愛冒險,活潑調皮 – 現今解釋就是 - 好動
妹妹: 有淑女風度,嫻靜文雅,柔和而溫婉,端莊如一 – 現今解釋就是 – 好靜
長大後的姐姐: 比較堅強,比較勇敢,有強烈的保護慾,專情…
長大後的妹妹: 冷漠寡情,自私自利,寡廉鮮恥,愛妒忌,不負責任(對女兒)還有
濫情….
(尚未娶妻前) 男主角:人品風貌,高貴身世,萬貫家財,高大帥氣
(娶妻之後)男主角:脾氣太冷,太硬,狂妄自大,冷酷無情,依然高大帥氣
男主角傑森娶了女主角的妹妹茜亞並深愛她,但茜亞並不喜歡傑森,認為他太強悍,太充滿精力,毛手毛腳,一直吻她,她非常不喜歡,(其實這是親密索求對”愛”的表現但南茜並不接受它,還非常討厭他)可是書本裡的真正姘夫兼共謀者-沈修伊-哈哈哈!寫太重了一點,他是男主角的表哥兩人長得有點像,可是為什麼妹妹茜亞會喜歡他而不是喜歡傑森.怪哉! 唉!又是小說情節ㄇㄟ…不然哪來的劇情.
話說 -當初會與傑森結婚是為了要討好她爸爸,想要代替姐姐凱珞在爸爸心中的地位,可惜與傑森相處茜亞沒辦法接受,最後終於拋夫棄女逃跑了(當然劇情安排他與傑森有生下一個女兒叫- 蘿拉 ) 但她稍有智力不足學習緩慢病症(低能兒),人倒是長得很好看,都遺傳到兩人優點,只是兩眼空洞,茜亞無法與她想處(天呀!哪有這種女人,難怪傑森一直很恨她?氣她不愛他也不愛蘿拉還紅杏出牆)
其實男主角收到誤導的訊息(就是修伊自己殺不成女主角,藉由邊先生事件放話給男主角(內有劇情)-錯把大姨子(凱珞)當成他與人私奔的妻子,恐嚇+威脅把她押回去. 本來女主角是不從的,但她又想幫妹妹,也想回英國去看看(自從她先生過世後,她選擇演員為業,已經見棄於上流社會七八年沒回去英國,一直都待在西印度群島-安地奎,乾脆就將錯就錯當妹妹茜亞,沒解釋,先看看情況如何再決定下一步..)
在回英國的船上,不但跟男主角鬥氣,要裝會暈船,(茜亞會暈船).到法國巴黎與男主角媽媽見面(蓮娜)因為要圓謊,請媽媽幫忙!(騙上流社會人士,是與蓮娜一起遊玩義大利,而不是謠言與人私奔)傑森與凱珞約好,繼續扮演爵士夫人,公開場合要裝出夫唱婦隨,私下可以不必講話,能避就避,直到謠言都平息為止,也真奇怪,這兩個雙胞胎怎麼都習慣與人私奔,只是一個是為真愛,另一個是有私心的騙局. (內有劇情)
回到桑園除了兩人火花隨之起舞,陰謀不斷追隨凱珞,傑森從開始不信任漸漸發現凱珞不一樣了,尤其是對女兒”蘿拉”,書中有說,女主角之前有懷孕過生下一位小男孩,但因為體質太弱加上在印度,結果沒有活下來,所以把對兒子的愛全部轉給蘿拉.(畢竟是她的外甥,也是她妹妹做不到的部份,相對蘿拉也很喜歡凱珞…當然有劇情…)
另外,個性上也不大相同,雖然凱珞盡量學茜亞的,但有話就說的個性,待人處事有時會不小心就自然流露出來,傑森喜歡現在的妻子(凱珞),但仍就猜疑是不是裝出來的,(忘不了之前她的壞樣-茜亞),怕她再次欺騙自己,一直拒絕相信她變好了. 厚!雖說是雙胞胎,又盡量學習妹妹的習性,但還是會有差異吧! 又不是同一位,個性當然也不同囉! 可是雙胞胎真的那麼像嗎? 甚至結婚七年的先生都認不出來,我想只能說:他們感情非常不好… 唉!
劇中女主角當然被陰謀追著跑-差點被枕頭悶死,被下藥(砷中毒),騎馬時馬鞍沒綁緊掉了,差點摔死如果是茜亞的話)-凱珞是會騎馬也知道摔下馬如何保護自己…想想是她死掉的爸爸教她墬馬技術…唉!直到最後還要被安排槍殺掉.真慘!
(這之間她居然會誤會是男主角傑森做的,內有劇情,甚至開始躲避他)
中間愛的火花當然是有的囉!當每次傑森與她產生火花時,叫她為茜亞,凱珞熱情都會冷掉一大節,也內心掙扎許多,她很希望傑森是愛她的而不是妹妹茜亞,真是有苦說不出.
當然最後還是完美的HAPPY ENDING – 妹妹茜亞救了她,有劇情,終於,娶了大姨子當老婆!
附註補充情節:
劇情一 : 凱珞為了與她先生-基特結婚竟然搞私奔,她的爸爸非常生氣,才下令家裡都不能提到聶凱珞三個字. (其實凱珞的妹妹竟然從沒跟她丈夫-傑森說過她有雙胞胎姊姊,才會以為凱珞是她太太,甚至於到後來演變成聽說她有個雙胞胎姊姊死掉了=經由傑森媽媽蓮娜問出是否有此事?凱珞傻眼?才知道妹妹…..
(事後她想起來主要原因應該是要反抗她父親的專制吧!)
(事後她想起來她爸爸是對的-丈夫基特純真,歡笑與熱情,但當日常生回的重擔壓在她倆身上時,基特就束手無策了,讓凱珞一肩扛起,賣光首飾來還債,年少輕狂只為愛情,麵包就不故了)
劇情二: 凱珞從小就跟爸爸感情較好,為了此事竟然搞到他父親死前都沒見面,整整七年哩! 感傷 ! 難怪她奔喪時根本不管財產如何分,律師說要她聽遺囑 , 居然派傑森代她出席去聽,律師當然高興囉!凱珞目前身份是茜亞 (因為財產不是給茜亞),根本不曉得他爸爸把遺產全給她(凱珞)了, 難怪律師很高興她不想聽.
爆點! 傑森去聽了之後,才知道原來老婆是大姨子! 哈哈哈! 更愛下去囉!
(雖然他都沒拆台,想要等女主角坦白,但女主角怕男主角知道後不愛她,之前傑森輕視她為演員(以前演員身份跟妓女差不多,又加上明明不是他的太太還跟他上床)
情節三: 女主角剛開始 都一直叫男主角 - 禽獸 , 太愛一個人會被叫禽獸耶!
(她以為傑森欺負妹妹說,其實男主角愛的比較熱情,妹妹南茜可能比較愛慢慢來(溫柔婉約型)所以,姐姐凱珞就比較對男主角的味(熱情如火型)
情節四:
(她爸爸生前已經告訴茜亞把財產全部給凱珞,因為他知道茜亞變壞了)
茜亞才與修伊同謀,藉由賽馬克(小花邊),邊丹尼(小私奔)混淆男主角. 為了謀得男主角傑森的家產,與最後凱珞繼承的一大筆財產,才設計此局,讓茜亞與邊丹尼私奔逃跑,放話給傑森說他老婆在安地奎,傑森抓回是大姨子凱珞,然後茜亞在德國拋棄邊丹尼,用凱珞生活,等到她爸爸死後,殺掉現在身分是茜亞的凱珞後,再用凱珞身分回來拿財產. (我寫得真複雜…呵呵呵!)
情節五:
就在兩姐妹碰面時,凱珞才想起她對妹妹一點也不了解,居然會變成這樣,當然,也是妹妹幫她,(雖然是不想看到修伊在她面前槍殺掉姊姊,想要避開,但修伊要她與他陷的一樣深,才不會揭發他.以至於後來才有搶槍的行為,擦槍走火,打到她自己)等到傑森來救凱珞時,茜亞已經死亡了.
情節六:
修伊自白書寫道,嫁禍給傑森細節:
其中(一)
他故意穿(傑森)的衣服去安地奎要悶死凱珞,計畫失敗,掉了一顆鈕釦被凱珞撿起,才開始有點懷疑是傑森要殺她(因為他恨茜亞)
其中(二)
狩獵騎馬時傑森有先去檢查凱珞的座騎,但凱珞騎時馬鞍居然掉了,差點害她摔死,又開始懷疑他了
其中(三)
放字條約她去齊家廢墟,差點被一面牆壓死 (修伊模擬傑森筆跡寫的字條)
其中(四)
最後要槍殺凱珞,手槍是傑森決鬥用槍,還在槍匣下放一張以前賽馬克寫給茜亞約會的紙條
經典話語:
我是演戲的,不是賣笑的 – 凱珞
我們桑家人是絕對不會把自己的東西拱手送人的 – 傑森
妳是屬於我的,妳的財產是我的,你也必須服從我的命令 – 傑森
你好像也很喜歡揍人似的,你難道只懂得揍人,和野蠻人一樣嗎? – 凱珞
我會容忍到我和妳一方死去為止 – 傑森
又洋洋灑灑寫下一大篇….. 以上
由 TINATINA 在 發表
flower123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看到媽媽跟兒子淚眼分別的那一段, 眼淚就要流下來了. 雖然寫的很好, 但是我是決心看愛情小說找樂子的, 想說接下來還要這麼催淚就不要再看下去, 還好愈來還愈有趣味.
因為母親一時的錯誤決定, 讓男主角(兩兄弟裡的弟弟)離開了摯愛的家鄉(非常鄉下)以及父親和哥哥. 與母親在大都市的優渥環境下長大成人, 一直以為父親和哥哥已亡故的男主角, 到母親去世才得知父親和哥哥依舊健在, 於是展開返鄉認親之旅, 也因此而認識了鄉下丫頭女主角, 由彼此互不欣賞到相愛.
作者的敘事手法並不煽情, 卻有其感人之處, 在處裡長久分別後重逢的親子互動上有其細膩之道. 愛情戲也有其份量, 算蠻好看的一本書.
可惜哥哥的那一本已經很難找到了, 不然真的很想看看跟弟弟個性迥異的哥哥的故事.
LovingWei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老闆與祕書的辦公室戀情,雖然老梗但是各有千秋,《美麗大壞蛋》和《一往情深》卻有著天壤之別呀!
二十八歲灰金長髮灰眸的湯愛蜜,自從祕書學校畢業後,就擔任黑髮藍眼的麥亞德律師事務所的祕書八年,也愛著亞德八年了。沒有交往過的男友,不想繼續平淡無奇的生活,想要有性愛經驗,告訴亞德自己的想法,他竟然自動推薦自己,兩人就進入新的關係。
亞德發現自己已無法自拔愛上愛蜜,當前妻到辦公室要求復合,亞德回拒後,告訴愛窟愛的告白:“我突然明白妳才是我愛的人,我唯一想要的人。我以前所感覺的傷心、愛慕、受傷的男性尊嚴全都消失了,是妳把它們帶走,使我體內只留下滿滿的愛。我愛妳,愛蜜,我愛妳勝過世上的一切。”實在太窩心感動人。值得推薦。
Ting Ch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看新書之餘,也翻翻收藏已久的老書,這本是我當年的最愛之一,好像年輕的時候都會幻想這種高富帥老闆愛上下屬的故事,但到了這把年紀,就知道小說畢竟是小說,真實世界的這種故事多半是災難,所以從五葉排行榜下滑,只有四葉了。
這本書最突兀的地方應該是亞德發現愛蜜的秘密,就突然自告奮勇要做她的第一個男人的部分,這種事小的我無法想像⋯⋯很像有種應徵恩客的感覺(年輕時我沒想這麼多,年紀大就是愛亂想);但是之後兩人的相處,火熱的激情,跟小小的誤會後帶來的超大火花,讓我看的很過癮。
這故事中加分的是愛蜜的成長,從一個沒自信,永遠躲在一角默默支持暗戀的老闆的小女人,逐漸成長為敢為了自己的愛而去爭取的勇者,這是我最欣賞這本書的地方。而亞德因外力而發現自己的愛的部分也是不錯。
很好看的純愛小品,書中沒有任何壞人,是可以輕鬆閱讀的一本書唷。
珊瑚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有這種“肥水不落外人甜”的老板嗎~
女主角從八年前開始就愛上了她的老板,她自認為長相平庸,五官一點也不出色,淡灰色的眼睛配上一支大眼鏡,瘦高的身材,不甚豐滿的胸部,就是那種看過之後,不會再想起的那種人~
在她二十八歲生日那一天,她最愛的老板竟然忘了她的生日,令她感到萬分痛苦,她在辦公室哭泣,被回來的老板看到問她為何哭泣,一杯黃湯下肚,她跟老板哭訴說她活到二十八歲,還沒有跟男生睡過.....她想求辦公室另一位律師跟她上床.....結果被他老板自我推薦說妳為什麼不要求我呢~我不能忍受妳隨便跟人上床(先生你那位啊~),那一定是個恐怖的經驗(你又知道了~)如果妳想要經驗,又快又沒瓜葛,何不找個妳認識又喜歡的人,我是一位子功能正常的男人,若妳選擇了別人,那對我是莫大的恥辱~
男豬角說的是臉不紅氣不喘,而我卻看的瞠目結舌,下巴都快要掉下來了~好一個校長兼撞鐘,模蛤兼洗褲(是這樣解釋的嗎?應該不是吧~反正意思就是自己啦)的人,八年來你除了把她當成有效率還是有效率的秘書之外,現在你的秘書要跟別人體驗人生,你就自告奮勇的要教育妳的女秘書~嘿!嘿!我只能感嘆的說這世界無其不有,有這麼好康的事當然要親自上陣啦…
在看本書時,並沒有先參考同學的書評,當寫完才發現同學對這本的好評,看來我跟同學的看法有很大的不同,原本想再根據同學的看法重看一遍,後來想想還是照初衷發表吧~或許再過幾年,時空背景環境的不同,又有不同的心得也不一定~
由 TINATINA 在 發表
安‧費瑟 Anne Frasier
查無資料
由 iriscyc 在 發表
shouek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也想要一個這麼會整理的女主角~~~~
這本書的題材其實可以寫得很狗血的~女主角跟男主角受虐的過去、阿拉斯加嚴酷的自然環境、還有人跟人之間的情感聯繫,但是作者採用一種輕輕帶過的寫法,讓讀者看起來不會這麼揪心
女主角雖然話多了點(一天40支牙籤實在太妙了),但是富有條理、堅毅熱情的個性終於能溶化阿拉斯加最冰最臭的石頭;男主角雖然又臭硬又膽小,對女主角的愛讓他下定決心跨出封閉自我的牢籠,連我這個女漢子都感動了
整本書沒有壞人,大家都是大好人~5葉推薦給大家
當年的掏金熱潮啊...嚇死人了台灣10度以下就在超低溫寒流來襲,那邊可是天天零下50度的ㄟ
bookworm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看了前面那麼多好評~~~我...得告解,我沒有那麼喜歡這本書耶。
頂多就三葉吧!三葉灑給故事的完整跟細膩。這一向是KH的優點。
我想我一直被卡到陰的地方就是【借屍還魂】這件事情....
我知道用這四個字很讓人倒胃口,畢竟上面的每一個同學似乎都覺得這樣的設定沒有甚麼吞嚥的困難,可是我怎麼一直沒辦法下嚥....
當男主角看到"超級美麗"的女主角個性改變得很完美的時候,他並沒有愛上真正的女主角吧!?他看到的是以前他深愛的老婆呀~但是她又不是過去的老婆了,她已經不是原來的那個人了~~~我對這個身心分離的狀態感到好拉扯。
所以雖然女主角的個性非常堅毅,突破許多難關仍然咬牙撐下去;雖然男主角受了這麼多創傷之後終於在女主角幫助下去面對自己的心結,並且其實是一個非常有愛的男主角。但是,我捫心自問之後,終於決定【借屍還魂】這件事情,我~不~行~
bookworm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一天內看兩本好書~讓人又哭又笑這樣~會不會對心臟不太好?
這本實在好看~我沒有注意到翻譯的問題
覺得"石人"翻得真的很像男主角:個性硬梆梆,動不動就拒人於千里之外
重點他還又臭又硬~~
但是女主角從他的攝影作品裡窺見了他有顆敏感易碎又孤獨的心
所以堅持要當一個挖金礦的人~往他內心深處去挖他心裡的黃金
好佩服女主角把噁心骯髒的交易站跟帳篷(所謂的家)弄得整齊乾淨舒適
一點一點的用這溫馨美好滲透了男主角的心~讓他重新渴望家的感覺
兩人的感情一點一點的進展~很喜歡這種模式
吵歸吵,但是還是得住在一起
從小小的地方兩人慢慢去磨合,甚至最後欣賞彼此
很感動男主角為了女主角剃掉滿臉鬍子,那邊灑了好多眼淚~
40根牙籤實在太好笑了~男主角有時候還蠻幼稚的~
等到有天牙籤盒收起來了~那種感動真是快要溢滿出來了呀~~
在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尤肯區談戀愛~滾床單~真的是很挑戰的一本書
但是當女主角要去生火~男主角一把把她拉到懷裡說:讓我們生自己的火吧!然後就熱烈地給她吻下去時,就會覺得冰天雪地也沒關係啦!!!
好喜歡這本書~衷心推薦!
**話說,前面他們一起用第一餐的時候,文中寫道,男主角吃完了打個隔,然後"放完了氣",女主角聽到刀叉掉到桌上框啷作響.....---->我想知道的是,請問這個"放氣"真的是指我想的那個嗎??!! 如果是的話,我真的好佩服作者,竟然敢寫出這種男主角呀!!!也很佩服女主角,竟然有辦法愛上他呀~~~哈哈~~好可愛的兩個人!!
Kar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真好看~~療癒系的書籍
男主角的交易站根本就是個帳篷式的雜貨店
女主角不知情的以為是個小鎮的雜貨店
到了蠻荒到不行的地方才發現~~居然連房子也沒有
因為入冬沒有船隻可以離開
女主角很堅強的就留了下來
環境爛到爆炸~~超級破爛的地方還有糟糕透頂的天氣
可是女主角還是堅強的一點一點的改變了環境
男主角雖然本來一點也不看好~~還一直趕她走
但是到後來也不得不承認,有女主角在的帳篷好多了
故事一直到後來才發現
原來男主角對所有人都有戒心不是沒道理
被自己的母親出賣去牢裡待了五年
女主角真的非常的溫柔堅強~~
男主角被自己的感情嚇跑又受傷回來
受到照顧才好了起來
兩人就火熱的過完了冬天
到春天來臨,女主角懷孕卻不敢告訴男主角
男主角眼睜睜看女主角離開
最後一刻又衝去攔下渡輪上的女主角
真是讓人非常開心的結局
所有的配角都很可愛
唯一可惡的壞人是個跑龍套連名字也沒有的
把大好人給殺了更是讓人難過不已
kristinlo1975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另一版本「擁抱天堂」已被炒到天價,不得已之下屈就此版本,結果也沒讓人失望,非常令人動容的故事。
女主角是29歲老處女,在妹妹結婚後遷出共有牧場,期待擁抱新生活。男主角有著悲慘過去,在天寒地凍阿拉斯加淘金區經營雜貨店,孤僻而寂寞。兩人朝夕相處後漸生情感,男主角不斷退縮,幸好女主角是性格開朗不畏挑戰好女人,結局當然圓滿又令人感動。
很喜歡書中那位脾氣暴躁的老淘金客米達士的一段話:『我離開一個好老婆跟小孩出來找黃金,結果我發現了什麼你猜?他們才是黃金,是我太傻了看不清真相。』這是一本很溫暖的故事,讓人完全忽略翻譯小缺陷,五葉推薦給大家
由 iriscyc 在 發表
kristinlo1975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喜歡這個傳統老梗羅曼史,閱讀起來相當通順。男女主角雖有誤會,至少自我省思後非常講理,沒有過度虐心情節,給予四葉評價~~
女主角為保守牧師的小女兒,男主角原是愛爾蘭裔拳擊手。兩人相戀後,為了得到女主角家人認可,男主角遠赴外地參加高額獎金拳賽,希望存到一筆安定基金。之後雖然贏得拳賽,卻遭壞人刺殺重傷牽絆,寫給女主角的信也給保守的家人撕毀。女主角以為慘遭遺棄,加上懷有身孕,十七歲的她只好嫁給大壞蛋以求孩子有個名義上父親。四年後男主角功成名就,極欲報復女主角當年背叛,兩人見面後卻難忘當年舊情,加上隱藏壞蛋攪局,最後終於壞蛋們死光光,一家團圓過著幸福的日子。
TINATIN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本書是從本次WRN捐書換基金的活動中買來的,雪兒‧漢克的幾本作品我都還蠻喜歡的。
一位是外表美麗優雅但內心奸詐惡毒的美女,另一位則是滿口粗話但內心善良開朗的男人婆,哪一位才是真正的淑女呢?答案昭然若揭,但是豬頭的男主角卻舉棋不定、天人交戰了許久.....
外在的舉止可藉由指導慢慢地改善,但是壞心腸如果自己不反省可是沒得救了。
女主角因而受了許多委屈,雖然男主角已經有意識到他內心所真正愛的女人,但為了國家所以他只能忍著不與未婚妻攤牌,直到真相大白之際他還覺得"對不起"自己的未婚妻──覺得"利用"她而得到情報及時阻止一場腥風血雨.... 但事實上那個女人壞事做盡了,事後男主角還是百般呵護她讓女主角憤怒不已~
雖然很氣男主角,但是女主角也沒讓男主角好過,有很多橋段相當有趣,這本書真的還蠻好看的,有許多可愛的配角... 還有一隻調皮的大貓咪,本書評鑑我給四片葉子!
由 iriscyc 在 發表
查無資料
由 iriscyc 在 發表
其他筆名:Dorothy Phillips Johanna Phillips
ys1974222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先看預約小鎮新娘,接著看午夜藍空.午夜藍空是自己擁有的書,預約小鎮新娘是借來的.很高興擁有午夜藍空這本.看到快結束時忍不住眼淚.男主角深情的付出跟守候..想找出這個作者其他的書不過好像有點難.
ys1974222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如果福利能多些就是5個葉。私心也要給5。因 男主是難見的 :面對女性會害羞+kiss過的女生居然可能ㄧ支手能數完..真的嗎😧!男主的沈穩讓我好愛他.❤️
shouek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喜歡這本書的前半段,從女主角虎口餘生被男主角跟大狗救起以後一直到兩人安然到達男主角住處為止都很深刻好看,人物性格也蠻立體;只不過一到後半部瘋婆子登場以後整本書的風格大變~就看女主角在那邊委曲求全,男主角演「寶寶在意但寶寶不說」,女配角單槍匹馬以一介弱女子之姿(?)獨自跟整屋子討厭她的人對陣~然後最後惹錯對象「被生病死亡」。可能因為女配角太瘋了,結果導致我看到她的戲份就覺得荒謬到想笑,整個處於很歡樂的狀態
最後愛的告白那邊很好看啦~兩個人互訴情衷的對話充滿了柔情蜜意 人往往都是面對生離死別或是快要失去時才會省悟自己的最愛是誰~
----算雷嗎?我也不知道的分隔線----
女主角有一個點我不是很能理解,既然她一開始都想要回去嫁給家鄉沒有任何感覺的鄰居了,那爲什麼男主角向她求婚她不答應啊??理由竟然是因為他不愛她???那鄰居就比較好嗎?難道說人不親土親這句話是用在這邊的????
然後女配角超勇猛的,被趕出叔叔家的原因竟然是因為把人家愛駒打到眼睛都掉出來死掉!這根本人才啊!!
bookworm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很少看到一本羅曼史是男女主角很正常在談戀愛的。而這一本就是。所以讓我反觀想到,羅曼史都是一大堆不可思議的情節,各種糾葛,各種牽纏,各種奇異事件去堆疊男女角的愛情,其實現實生活中哪有這樣糾葛。現實生活中比較像男女主角這樣,就是遇到了以後對彼此有好感,然後累積著情緒,某一刻忍不住就告白了,某一刻忍不住就接吻了,擁抱了,然後捨不得分開,分開的時候時時刻刻都想著對方,下次再見面時又非常的珍惜,然後很自然的一壘二壘三壘四壘。
這本書就是這樣的一個過程。男女主角很可愛的在談著戀愛。
中間當然還是有一些梗,一點小懸疑,就像書名所暗示的,但是實在沒有甚麼感覺到有糾住人的心。這本的原文書名叫做Tenderness,我覺得很符合男女主角談戀愛時的那種柔情萬種。男主角看起來是個很可口的人,跟女主角的性格也很能搭配。我還蠻喜歡他門的組合。我蠻喜歡整本書前半段的氣氛。
但是後面男主角的某個舉動實在是沒有必要的,感覺作者為了放梗而放。然後後面的情節跟用詞都很平淡跟淺白,使得整個應該很精彩的節奏都變得有點無趣了。我有點覺得應該是翻譯的問題。
是一本看了覺得還OK,但是轉手出去也不會覺得太可惜的書。
由 iriscyc 在 發表
Kar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很好看的一本書
剛開始看小孩被母親拋棄真的好悽慘
也難怪後來他一直恨著自己母親
到弟弟來找他~~他一點也不能原諒自己母親也不願意看母親的信
後來因為弟弟受了傷,他只好順路去接弟弟的未婚妻過來
開頭兩人的見面就糟糕至極
因為酒醉,男主角像個野蠻人
醒來雖然後悔~~但是看到城市來的端莊女主角
兩個人之間就是劍拔弩張的處不好
後來女主角生病~~居然在臀部長了顆大毒瘤
結果男主角留下來找了個小木屋陪她療傷
兩個人才坦誠解開心結,其實女主角也很慘被逼著要嫁給老頭
所以才匆匆逃出來找男主角的弟弟
病情好轉~~兩人往回家的路上走
路上又遇到壞人差點沒命
兩個人總算面對自己的感情
雖然男主角一直覺得女主角就像當年離棄他的母親
可是女主角把信讀給男主角聽
才知道母親以為自己生病不想拖累他們才離開
他們決定攜手走下去~~然後回家去見弟弟
居然這故事沒有弟弟的部分不能完結
所以請記得要找弟弟的故事來接著看
cotton8850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故事的開始由兩兄弟的母親揭開序幕
一個看似錯誤的決定
讓兩兄弟分開數10年.........
序幕:
山姆(男主角)的父親叫山姆回家拿釘子,山姆一路跑回家拿釘子,到家時他看到他的母親及弟弟坐在馬車上,他問了母親及弟弟要去那裡,母親淚如雨下不說一句話,弟弟則開心的叫著哥哥,山姆知道怪怪的問著媽媽:「你們要去那,我不能去嗎?」,媽媽哭著搖頭拒絕,來不及阻止,母親已揮著馬鞭趕馬出發了,弟弟斯迪也心碎的喊著哥哥的名字:「我要找山姆」。山姆也心碎的說著:「我要帶弟弟去挖蚯蚓,別走..........」,也對著母親邊哭邊喊:「媽,不要走,媽,回來」,然而母親還是走了,他躺在地上哭了快一個鐘頭,他父親來找他,他難過的說著:「媽走了」,他父親回答:「我知道」,兩人心碎的抱著痛哭...........從此兩兄弟的命運也不相同........
10多年後.......
男主角因為弟弟受槍傷,不得不幫弟弟(分離數10年後,弟弟從都市來到伐木區找哥哥)至山下接女主角,兩人一開始就看不對眼(他是粗魯的伐木工人,她是出身良好的淑女),男主角因為母親的出走,開始討厭女人,尤其是跟他母親同類型的淑女,而女主角正好就是這類型的女人。而女主角則是因為兩人第一次碰面,男主角喝醉以為女主角是有人幫他叫的「陪睡」女子,而對他印象很差,後來在男主角戴女主角上山過程,女主角臀部長個「膿疱」但礙於禮數無法說出口加上不想讓大家為她耽誤行程,忍痛直到她發燒且快昏倒才被男主角發現,男主角知道後雖生氣緊張但也很佩服女主角能忍如此大的痛苦,男主角也因為這樣不得不留下處理女主角的傷口,女主角跟男主角朝夕相處後愛上男主角,她知道她跟男主角弟弟的感情只是兄妹之情,她也跟男主角說過,男主角則是早喜歡上女主角礙於女主角是弟弟的未婚妻而在痛苦中掙扎,兩人後來經歷了生死交關的事,讓男主角瞭解到他不能沒有女主角而對女主角承認他早愛上她了...........
女主角一直希望男主角能看看他弟弟帶來的信(他母親去世前寫給他的一疊信),男主角始終不肯(他恨他媽媽拋棄他),最後只好逼得女主角用唸的給他聽,原來男主角的母親是因為有一個下午突然手腳無力,她想到她們家有人有這種病史-肌肉萎縮症(從開始四肢無力到最後只能吞厭進食),她害怕她也得到這種病會連累她愛的丈夫及小孩,她想到能照顧的只有她在都市的家人(有錢),於是她忍痛的決定將大兒子(因為大兒子愛山林)留給她的丈夫,小兒子帶走(小兒子年幼),後來回到都市後她躺了好幾個月,給醫生檢查後才知原來她只是一時的麻痺現象,並非得到絕症,她愛她的兒子,她在每年生日時一定寫一封信給她的兒子(那一疊信就是她年年寫的),她愛山林的美,從山林回家後她也再沒有快樂,但她再也無法回去(因為丈夫及兒子已輕視她),信的結尾她寫:「親愛的孩子,永遠不要以為我離開你是不愛你,生日快樂,你永遠在我的心上」.................男主角一直頭低低的沒有移動,女主角向前查看,才知,他早已淚如雨下,她擁抱著男主角給他安慰給他溫暖..............
喜歡作者除了寫愛情故事外,親情部份也描述的很動人感人(男主角母親沒選擇回去解釋,你能說她錯嗎??也許她回去還是要不斷的擔心家族遺傳的病史什麼時候會找上她,其實人生有時不得不面對一些抉擇,雖有遺憾,有時卻不得不做,有時看似自私的行為,背後卻藏有多麼大的無私~~~),是一本好看的書~~
這本書的姐妹書-紳士與野丫頭(上)(下)(寫男主角弟弟及男主角從小看到大-野丫頭女主角的愛情故事,本來這本書的女主角是想嫁給哥哥的,沒想到哥哥娶了淑女,而她只好.................)
由 iriscyc 在 發表
鈕釦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男主角愛上她,不是因為她是頂尖考古人材,
是發現她平庸的長相竟有一雙迷人眼睛,雨中淋濕後衣物貼緊的曲線惹火,女神般的身材,激發了他男性原始的本能。
女主角要廢棄一身才能,去當跟現職來說相對完全沒挑戰的家教工作,以便好找老公,
全因暗戀的人,私下向他人嚴苛批評她無女人味,她偷聽到之後惱羞成怒求去,丟下承諾會做到的工作,而且這份工作還是她一開始曾經努力證明能勝任的。
在我眼裡,女主角這舉止很不成熟。
而且我也不認為男主角後來的求愛很浪漫,有目的的追求,對我而言構不成愛情。
我感受不到其他書迷們覺得的甜蜜,作者詮譯愛情的角度完全不得我心。只能給1葉。
Kar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真的很好看
南北戰爭結束後的女主角
守著破敗的莊園還有好友留下的三個女兒
在路上撿了受重傷的男主角回家照顧
信仰很虔誠的女主角,總是不斷地向上帝祈求
但是男主角真的跟她想的差很遠,完全違背了她的信仰
男主角背負著悲慘的過去
看到他的小妹妹死掉那段實在難過
劇情沒有一下子讓他變成超人解救女主角
他光是養傷就養了好久,然後傷好了又想跑掉
雖然後來還是回頭,不過真的不是個完美的人
這部分讓人覺得男主角真的有脆弱的時候
女主角反而顯得勇敢許多,雖然很多東西有些死腦筋
例如絕對不放棄莊園,明明自己也無法照顧
只是對愛情勇敢就很棒了
這個故事還有三個小孩,也是很可愛的情節
大推,值得一讀
Ting Ch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不後悔花了重金由台灣買來,情節非常吸引我,但是男主角一開始的行為讓我非扣一葉不可,要不然不甘心。
書中的貴族階級的差異已經比之前更早的年代少了些,但是英國社會的階級還是擺在那,一個爛貨的爵爺還是警探們的禁忌不可碰觸,看到這裡就覺得該死的英國貴族,這批自以為高級,吃喝我的稅金的混蛋(加拿大的人繳的稅有一部分是供給英國皇室的開支的)。
女主角是靈媒不是個創新的故事,但是夢見的死亡對象居然是男主角,真的就少見了!其實滿心疼女主角的遭遇,就算在21世紀,靈媒還是被當怪人,絕大多數的人不是覺得靈媒是假的,就是覺得靈媒一定是陰陽怪氣的,很難過上正常日子,而且故事中糾結的重點「你有沒有辦法接受你的另一半能夠透視你的思考」,不管是古代或現代社會都是一樣的棘手吧!
故事性夠,感情稍稍弱了些,但是掙扎糾葛的一段不錯看,還是推薦了!
bookworm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我是看原文。所以回到這裡看到男主角的名字翻成哥勒...Conor跟哥勒...康諾會不會比較好聽一點? 哥勒讓我想到雞肋...
這本顯然是LLG早期的作品,因為那個筆觸跟書的架構明顯的還不夠成熟。比起我最近看的那幾本來說,是遜色了一些。這本很揪心,所以讓我掉眼淚好幾次,但是我卻還是沒有辦法真心喜歡這本書。有幾個原因:
1. 雖然故事是走悲苦路線,本來應該是我的菜,但是....也太悲苦了吧!這本讓我想到真愛動我心,但是我覺得真愛動我心的作者的文筆讓人在細膩處比較容易感動。這本有些地方讓我覺得有點平板。然後,真的很悲苦,不管是跳回愛爾蘭的過去中回顧,或是在現實生活中要去辛苦維持日子,房屋漏水、桃子樹被砍、沒錢買日用品,這類的日子,真的好辛苦。如果是我,根本不會有心思想要談戀愛吧!被日子磨光了。
2. 男主角一開始對女主角的態度讓我打了叉叉。往後又繼續打了很多叉叉。人家一個弱女子把你從死亡邊緣救回來,你一張開眼睛就開始嫌東嫌西,耍脾氣,覺得這樣可以嗎?做人的基本都沒有。如果我是女主角我就把他丟出去。後面的種種(類豬頭)反應我可以理解,但是一恢復意識之後對女主角的態度讓我很難跨越。
3. 這本的劇情還算蠻豐厚的,裡面放了很多會讓你很揪心的東西。包括男主角成長的歷程,包括女主角面對男主角的種種拒絕跟冷酷,包括男主角在面對那三個可愛單純的孩子時的反應,都讓人覺得很容易冒眼淚。但是我不喜歡讀到這裡,下一章整章跳回遙遠的愛爾蘭場景的穿插寫法。我一向對這種穿插跳躍的寫法是比較感冒的。覺得很annoyed。
4. 這本有兩場滾床單戲碼。但是,但是,讀起來真的好乾。我完全沒有感覺。這是怎麼回事? 顯然LLG後面進步了很多。
這本的女主角很不錯。是老天派來給男主角的天使。但是我覺得後面Conor把不得已結婚的事情遷怒給Olivia,讓她獨守空閨很久,給她臉色看,然後她還是非常angel,認命,覺得說我愛他,我會給他所有的愛跟時間。唉....那個時代的女人真命苦。
都寫不好的感覺好像這本書不好看,其實也沒有。很多場景我也是喜歡的。尤其是男主角跟三個孩子再一起相處的場景,幾乎每一個我都很喜歡。最喜歡的是女主角出去幫人接生,他帶著三個女兒在沙發上唸故事唸到三個都攤在他身上睡著了。而他就靜靜地享受這種被依賴被需要的感覺。還有他默默上去修屋頂、他接手砍柴木、他把圍籬補強好、他替難產的牛接生。這些都很容易被女兒們跟女主角崇拜。的確是這樣,他的內在是一個很好的男人,只是太多仇恨跟恐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