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愛
由 cotton8850 在 發表
Greece held disturbing surprises for her...
Carey had been Niki's nanny for four years. Now that he was an orphan, she was taking him to Greece to his mother's fa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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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ece held disturbing surprises for her...
Carey had been Niki's nanny for four years. Now that he was an orphan, she was taking him to Greece to his mother's family.
由 TINATINA 在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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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覺醒來,原本一團糟的人生居然變得超完美?
這件好事就降臨在麗淇‧史馬特身上!
麗淇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躺在醫院裡,而且她完完全全不認得自己了。爆炸頭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頭閃亮秀髮;她也徹底擺脫了「暴牙妹」的註冊商標。為何她的雙唇變得如此豐滿?就連護士把LV包包交給她,她也不敢相信包包是她的!
現在的麗淇擁有了一個嶄新、奢華卻截然陌生的生活:潔白閃亮的新牙齒和名牌包包,還嫁給了超帥的百萬富翁、住在她這輩子所見過最漂亮的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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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ami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雕塑完美丈夫 the perfect husband
kristine rolofson 克莉丝汀 罗佛森 林淑芬译
为爱情传奇作见证!
我曾经幻想,有朝一日,与一位潇洒的男士邂逅,他或许不会送我一百朵玫瑰,但他看我的眼神,却仿佛我是这世上唯一的一朵。而且这完全是发自他的内心深处,并非出于设计。
嗯,你可以继续幻想,继续雕塑你心目中完美丈夫。
兰妮决心要雕塑永恒的伴侣,但亚伦的固执个性是否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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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薔和三個好朋友在下班後小聚,談起一位「完美先生」應該具備怎樣的條件;他應該高大、黝黑並英俊嗎?是否需要充滿愛心與善良──光是肌肉男行不行?她們談得太快樂了,乾脆草擬了一份清單。誰知它在一夜之間成為熱門話題。然而,原本的玩笑,因為其中一位遭到謀殺而嚴重起來……
曉薔向住在隔壁的警探求救,她必須找出兇手是誰,才能拯救她的朋友,以及她自己。如今,當尋找「完美先生」的美夢正轉變成一場夢魘,知道誰可以信任,以及誰是值得你愛的人,成了生死攸關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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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蓓萍渴望最平常的生活。然而,命運帶領她與謎般的盧哈利認識。他擁有龐大的財富、權力和危險且不為人知的過去。當他們的調情演變成損毀她名聲的事件,蓓萍不顧家人反對答應他的求婚,卻發現她的丈夫只願提供熱情,但不願信任她。
為了贏得蓓萍,哈利已不擇手段,但敞開他的心不在其中。終其一生,他永遠把世界擋在一臂之外……但是敏銳逗趣的蓓萍堅持每一方面都要成為他的妻子。然而,當慾望逐漸升高,來自昔日的敵人隱匿在暗處。如今,哈利必須決定,如果他想把蓓萍留在身邊,他必須身心合一地真正與她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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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ingWei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個人是非常喜歡有關阿拉伯的羅曼史,看書名就會知道是描述阿拉伯王子纏綿悱惻的愛情故事,為什麼纏綿悱惻呢?因為王子很多情,黏TT,羅曼對菲琳一見鍾情,無法自拔。據我觀察,駿馬的羅曼史集在400集前,福利情節會刪光,所以薄薄一本,400集後,書頁增加,保留福利情節,就倍覺好看。這本大漢王妃的深情王子,會令讀者開心。
十八歲的菲琳‧泰森就讀加州LA分校,從小父母雙亡,由叔叔嬸嬸撫養長大,擁有五呎九吋的修長身高,紅髮藍綠色迷人眼晴,難怪羅曼‧艾‧阿道爾這位阿拉伯達朗國王子,一見傾心。羅曼密集追求菲琳三星期後求婚,兩人飛往拉斯維加斯公證結婚。婚後,菲琳逐漸認識羅曼的親人,達朗國王無子嗣,是羅曼的大伯,所以羅曼是未來王位繼承人,哈達國王召見回國,兩人開始在達朗生活,文化的隔閡和羅曼的公務繁忙,造成菲琳的不安全感,負氣離開達朗到紐約與叔叔在一起,希望羅曼找她回來,羅曼從始至終,音訊全無,最後菲琳申請離婚。
八年後,菲琳改名為碧芬‧史東利,紐約頂頂有名的模特兒,擁有雷夫金和史東利經紀人公司一半股權,事業有成。當年回美國懷孕流產,希望羅曼能主動聯絡能告知他,但一切消息皆經由律師傳遞,就只好作罷。在一場慈善服裝表演,兩人重逢,在國王精心安排下,兩人舊情復燃。羅曼要復合,這次菲琳要住那裡,做什麼有絕對自由,羅曼深愛她到超越自已生命,竭力控制自己,怕自已會不由自主傷害菲琳,所以放她離開,分開後,因為思念他過著行屍走肉痛苦的生活,如今只想長相廝守永遠在一起。兩人深情傾訴後再度結婚生下繼承人。美好的愛情故事,值得閱讀。
cotton8850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劇情設定較特殊少見
之前看到文案及翻到前幾頁就看不下去(感覺不太吸引人),所以這本在書堆中藏了好久,後來看了償情這本後就打算再重新看一下好了,沒想到,看了後就喜歡上了
女主角因為被誤認為殺叔叔而被通緝著,在咖啡館與男主角相遇(男主角臉上因賽車車禍而有嚴重的傷疤),男主角第一次看到女主角就對她很有興趣,開出給女主角七萬元五千元同居一個月的酬勞,女主角為了保存肚中小孩及未來暫時的生活費而答應(男主角並不知女主角已懷孕-懷著亡夫的小孩),在住進男主角家中沒幾天女主角不小心流產了(男主角沒碰她),媒體大肆報導(男主角為大財團的老板,有錢有勢),男主角一開始就蠻喜歡女主角所以請求女主角嫁給他,兩人結婚後,男主角很寶貝女主角,醫生吩咐在一年內女主角都不適合懷孕,男主角一直都很遵守吩咐不讓她懷孕.....
女主角希望從事之前的老本行-模特兒,男主角雖不希望她做(怕她太累),但仍順從她的希望,女主角拍了一部香水廣告大紅,但也招來了叔母及其男友再次追緝,後決定重回舊地與叔母再次對簿公堂,女主角很少感受過愛(爸媽在她小時候就死了、叔叔愛她死了、亡夫愛她也死了),且之前曾被叔母誣告並聯合法官將她關入精神病院(這是她不敢告知人的事),一直很沒安全感,更怕男主角知道後會離開她(她已愛上男主角),但還是決定對男主角坦白,想不到~~男主角的家人知道後都超挺她的(找偵探、找越戰戰友分配任務幫忙女主角查出真相),給足她安全感、給她他們對她的愛、給她信心,陪她回家打官司,一同面對問題解決問題,解除心裡的魔
P.S在這本書中,有一個角色設定我一直覺得沒必要,就是女主角的亡夫,從頭到尾也沒什麼提這個人,對這號人物的印象就是他讓女主角懷孕而已(可有可無),算蠻好看的一本書
由 lynn.romance 在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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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lynn.romance 在 發表
珍妮佛‧安雪麗居住並旅行過世界各地,目前定居在美國西南部的亞利桑納州。她的寫作範圍很廣,包括歷史、超自然、現代等背景的羅曼史,另有歷史推理,以及考證翔實的主流歷史小說。
rosielmp4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男主角伊恩爵爺有亞斯伯格症候群,
偏執、無法說謊、難以解讀別人的情緒,但智商高,
除了麥家人外每個人都當他是瘋子。
有點像Sheldon也有點像福爾摩斯
從一開始的描述我就覺得他很有趣很可愛,
在簽名時看到筆尖上的墨水水滴,覺得這滴非常飽滿完美,捨不得破壞他的完美而發呆,
旁人:爵爺瘋病又犯了
me:明明很可愛啊XDDD(萌點莫名)
伊恩是瓷器的收藏家,對瓷器有強烈的偏執喜好及高鑑賞力,
他調查女主角蓓絲以後就對她產生如同對於瓷器的迷戀,
也想把她收藏起來。
(伊恩對於蓓絲的專注讓我聯想到一直巴望著主人的水汪汪狗狗眼
蓓絲不是溫室裡的小花,聰明不天真,
從不帶偏見認識他,只對他的不一樣感到好奇,
伊恩誠實告知他的不足也讓她很快可以了解他的狀況,
但也沒有那麼簡單就happily ever after,
還是有來自於這個症候群帶來的相處的磨合。
伊恩還有一個黑暗面是來自於家暴父親,以及被父親丟到療養院的那段日子,
(那個年代的「治療」是電療、杖打等非常不人道的醫療行為)
有時怒氣上來會覺得難以控制,一直擔心著自己跟父親是同樣的人。
在故事裡伊恩好幾次情緒的爆發都很讓人心疼(攬入懷中)
整個故事還有兩起謎團重重的謀殺案,
麥家人用特權把事情壓下來,但蓓絲把他翻出來查個清楚,
讓真相水落石出,也移去了麥家多年來的夢魘,
很喜歡作者對於她聰明又有行動力的設定!
(伊恩補充:而且她還敢跟可怕大哥吵架(拇指)
這本背景設定雖然比較陰暗,
但整體是以比較幽體有趣的筆法來寫,
非常推薦,
而且幾個麥家兄弟超級吸睛,也想去找來看了
joyce1996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內衣狂的異想世界算是一本都會小品,可以輕鬆閱讀,也不需要上網查資料(儘管是現代作品,但有些牽扯專業或是美國文化的,讀者必須做點功課才能意會),整體詼諧幽默,用來打發假日時光很適合。
本書的賣點是軟弱的平凡女人,家庭和事業皆不順,但憑著一次的意外發掘不同面向的自己,性感有自信的自己,慢慢拿回人生掌握權。
穿上性感內衣就像施展魔法一樣,讓她從乏味乖乖女變成難以掌控的熱情女子,這個設定我滿喜歡的,女主對母親和前任戀情的反思,也有點女性自覺的味道。
不過她的內心依然沒變、極度不安,所以有時候膽小的自己還是會跑回來,而且覺得大家只愛她火熱的一面,一旦發現本性都會離開她,好在最後在男主角的愛之下變得勇敢,懂的和不同面向的自己共處。
男主角:難得一見得好男人,帥氣專情又多金,而且正直陽光,觀念開明,勇於承諾。
女主角:平凡的紅髮女郎,沒有模特兒身材或美豔外表,偶爾會有些笨拙,個性唯唯諾諾,但是找到自信後變得比較做自己、強勢(起碼遇到機車前男友懂的頂回去)。
優缺點如下:
優點:
女主角的平庸、不自信,特質在多數人身上都會找到,因此較有帶入感。
男主角是金髮碧眼大帥哥,內外兼具,可說是夢中情人。
床戲火辣,用詞不會太露骨或矯作,點到為止,卻引人遐想,且不過於清淡。
節奏歡快,不會有陰謀、嚴肅議題、醜聞等等沈重內容。
缺點(有些微劇透,影響看書體驗請三思):
跟很多人提到的一樣,前主播的報復篇幅顯得有些多餘,而且女主角的老闆佔的篇幅也偏高。
可以理解女主角的自卑跟疑慮(畢竟經歷過可怕的戀情),不過她的態度反覆、不安全感常發作,重複多次後讀者難免煩躁。
男主角的話,則是故事尾聲時太過緊迫釘人,用時間推測的話,男女主角認識大概一年吧(約會多久不確定),他就要求結婚(還是私奔的方式)不答應就分手,其實蠻有負擔的。
女主的媽媽的確有權利追求愛情,畢竟她也辛苦二三十年了,而我本人對年齡差配對接受度很高,不過她媽一下子愛的死去活來,不顧子女、外界觀感,但後來遇到一點事情,又馬上說要分手;對於小鮮肉騙財產疑慮,沒啥觀點能說服家人,後來又稱年紀的智慧足夠她分辨真愛,但她處理事情的態度其實有些隨性、不成熟,也沒有理性溝通,反而一直跟子女硬碰硬,不太相信這是有智慧的女人,除非作者是想營造,除了戀愛外人生沒其他要事,像青少年一般衝動的中年危機婦女,才比較有說服力。
女主哥哥有點生活廢物(中年了都不會自己洗衣),離婚後一直抱怨前妻,待業很長一段時間,出國一趟還搞到被關監獄,無家可歸又因自尊心不願向母親求援反而賴著妹妹,還會口不擇言批判母親跟妹妹的生活方式(罵人蕩婦、噁心之類的)幸好這是羅曼史,現實生活有這種手足可麻煩了。
巧合太多,反而缺乏說服力,像是麗莎這種衣食無缺的派對酷女郎,偏偏會愛上女主破產的哥哥而且幫他度過低潮(還買單開銷),最後還發現她是富豪的千金,利用權勢幫大家解決麻煩人物;女主跟她媽都剛好被條件懸殊的大帥哥瘋狂愛上且無盡包容,帥哥也幾乎沒啥個性,連生氣都很克制;男主算是觀念開放新人類,卻對婚姻、承諾極度老派,戀愛沒多久,尚有問題未釐清的狀態下就求婚,最後也莫名其妙的結婚了(作者對於結局的安排我非但不感動,還有種為結婚而結婚的趕進度之感)。
其實羅曼史的結局也能快樂收尾留給讀著無盡想像,或是寫個多年後的番外補充就好,倉促結婚生子之類的反而沒啥特色、過於公式化,部分羅曼史都有這種趕進度的感覺(愛情本來就有很多結局呀,重點在相知相惜而非一張紙)。
前面因題材特殊看得有些趣味,後面則因劇情不合理處有些煩躁,綜合以上原因我給3葉,閒暇時租借來看打發時間可以,但不會買來收藏或想回味。
KAORI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很愛『我為卿狂』這本書,逛舊書攤時發現這本也是珍妮佛‧安雪麗時,就毫不猶豫的拿去結帳。
大概是我沒有很喜歡廣播這類的場景,上次看『七天七夜』也是拖很久才看完,這本也是。
女主角珮蘭本來很沒自信,有天某根筋突然開竅去買了高檔內衣後,給了自己無比的勇氣,覺得穿著高檔內衣的自己什麼事情都辦得到,不再是以前任人擺佈的珮蘭.....
好吧!有時人就是需要一點刺激才能激發淺在的自己,只是這點我不太能認同
珮蘭的哥哥本來是人生勝利組,後來一無所有之後回來投靠媽媽跟珮蘭,這種男人我覺得好廢,搞到最後還要珮蘭拜託前男友去救他出獄,這段我也覺得寫的很怪,珮蘭明明很討厭前男友,但卻因為前男友有錢有勢又"不得不"去拜託他,還要瞞著尼克,老實說不就好啦
珮蘭之所以討厭媽媽的小鮮肉男友,大概是她本來想倒追人家,結果沒想到對方居然愛上媽媽,讓她女性自尊受創的緣故吧?雖然最後面她也是有接受並真心祝福他們幸福快樂啦~
最討厭又一直搶戲的就是珮蘭老闆了,為了增加收聽率什麼事都做的出來,十足十只以利益為考量的吸血老闆啊!
整本書有378這麼厚,是以珮蘭的觀點來描寫很容易入戲沒錯,但廢話真的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