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anne Banks 琳恩‧班克斯

5
我的評比:無葉 平均:5 (4 人灑葉)
主要譯名: 
琳恩‧班克斯
其他譯名: 
蕾妮‧班克斯
安妮‧賓克斯

琳恩‧班克斯是《今日美國》排行榜暢銷書作家,著有三十餘本小說和短篇小說。曾獲《浪漫時代》雜誌「愛與歡笑」獎項之終身成就獎,及全美羅曼史作家協會RITA獎等多項寫作大獎。她擁有心理學學士學位,但她笑稱那只使她有資格治療小說裡的人物。另外的獎項尚有:佛州作家燈塔獎、金筆獎、喬治亞羅曼史作家MAGGIE獎等。名作家凱薩琳‧庫克盛讚本書:「準備放聲大笑和盡速翻頁……一場閱讀的超級饗宴。」 

共有 57 篇評鑑,這是第 56 - 57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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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nie Brockway 康妮‧柏克薇

5
我的評比:無葉 平均:5 (5 人灑葉)
主要譯名: 
康妮‧柏克薇
其他譯名: 
康妮‧布洛葛威
共有 86 篇評鑑,這是第 76 - 80 篇

5
我的評比:5葉
不完美。
但是絕對、絕對要給五葉

四個在蘇格蘭的 St. Bride 修道院長大的、歃血為盟的年輕人,背負著崇高而險峻的使命。
當事機敗露,他們被敵人俘虜囚禁在法國地牢。四個中的三個,Kit, Ram 和 Dant,受折磨刑求,胸前並被烙上玫瑰的印記。另外一個,Douglas Stewart,則是第一個上斷頭台的人。
輪到他們三個被處決前,一位叫 Nash 的上校以自己的生命交換他們三人的性命。他們三人為了報答恩情,以榮譽發誓會用生命保護他的寡婦以及三名女兒。(種植於修道院內的黃玫瑰,是他們履行承諾的見證)
然而遭逢背叛之後,鞏固三人友誼的信任基石已在法國地牢中坍塌,他們帶著對彼此的猜忌分道揚鑣。軍人。劍客。間諜。他們的身體或許已經獲得自由,但是他們的心仍被責任和陰影牢牢囚囿。

本書女主角 Charlotte 是 Nash 家三姊妹的老么。而男主角 Dant Ross 則是那三名年輕人──Rose Hunters──之中的一個……那個繼續投身在爾虞我詐的諜影世界的人……

假 如……妳過去兩年來肩挑間諜任務,藉著妳多采多姿的生活圈以及賣弄風情的手腕,靈巧地穿梭在男人陣中,讓妳的情報蒐集和聯繫人工作更加順利,如今卻發現為 了進一步幫助自己的國家,妳必須作賤自己當某個花心法國伯爵的情婦,和惡魔共枕……妳能夠拋開一切顧忌和尊嚴,犧牲小我以顧全大局嗎?特別是在妳心中渴望 的是另一個男人,妳的身體只為他顫慄的情況下?
如果妳這麼做了,策略是否能奏捷?即使你不在乎身敗名裂,被烙下淫娃浪女的標記,名譽蕩然無存,妳是否在這一切結束之後還能保有自我呢?妳又該如何忍心傷害妳所愛的人們?

假如……你誓言保護的女子頑固而堅定地要朝著她的目標前行,抱著壯士斷腕的決心要完成危險的使命,你會允許她羊入虎口,成為敵人的點心嗎?
你又如何能眼睜睜地看著此生唯一所愛的女孩舞入別人的懷抱,和別的男人同床共寢?

在洶湧的暗潮,精密編織的欺騙之網下,這就是本書的男女主角所面對的兩難困境……

一份攸關無數條生命的重要信件,落入被放逐的法國伯爵 St. Lyon 手中,這個投機份子準備在他的蘇格蘭城堡,將它拍賣給出價最高的人。
原 本這份自 St. Lyon 手中偷回文件的任務,是落在 Charlotte 的那個交際花 / 間諜朋友 Ginny Mulgrew 頭上,但是 Ginny 在一場讀者早就心知肚明非意外的意外中,被馬車撞斷了腿,Charlotte 則成了那個取代她,受邀到 St. Lyon 城堡「作客」的人──St. Lyon's Potential Mistress,如同她稱呼自己的名號──想藉著扮演誘惑女妖,找到那份信件。

但 是,在扮演女妖之前,Charlotte 必須先抹黑自己的名譽,讓社交圈的人──最重要的,讓 St. Lyon 本人──相信頑皮的她終於釋放了放縱不羈的天性,成了自甘墮落的娼婦。於是她向這兩年來秘密工作的聯絡人 Dant Ross 尋求協助,要他假扮成她的情夫。
就這樣,一齣令倫敦人士狂嚼舌根的戲碼,在兩人不純然是作戲的大膽表演中逐漸邁入了高潮。

Charlotte 利用 Dant 來當她挑戰艱鉅任務的台階,實際上,她可以名正言順地用這個機會探索與所愛的男人親密的歡愉。
而既然她還是處女,當然不可能以處女之身跳上 St. Lyon 的床,那會引起對方的疑竇。於是就在她啟程前往 St. Lyon Castle 的前一天,Charlotte 進一步要求 Dant 當她的性愛啟蒙導師,替她剷除那一層會敗事的障礙……

*******************************************************************************

Charlotte 真的把引誘 St. Lyon 的計畫付諸行動了嗎?
如果真的做了,那麼會做到什麼程度?不計一切代價地豁出去,只求能圓滿達成任務?
Dant 會及時阻止她嗎?在偷回文件的過程中,他們又會面臨什麼樣不可預知的危險呢?

對事先已悉聞故事大綱的讀者來說,在翻閱這本 My Surrender 之前,上述的問題成了最受關注的焦點。

Nash 家的二姊Kate 和大姊 Helen 的故事,已在前兩本書(My Seduction & My Pleasure)中交代了。魁梧的軍人 Kit 和優雅的劍客 Ram(←他不久前剛繼承了祖父的侯爵頭銜),也已在幾番波折和障礙之後,與她們締結連理。
這本 My Surrender,個人認為並不比前兩本書遜色。對最後幾章的轉折安排略微有怨言,Charlotte 和 Dant 之間的火花也沒有前兩對那麼顯而易見,但是我仍覺得它是這套三部曲裡最富挑戰性的一本。

輕浮、膚淺、虛榮,是 Charlotte Nash 在前面的書裡給我的印象。在這本 My Surrender 裡,對她的感覺大幅改觀,特別是知道了她幾年來一直積極營造出輕佻風騷的形象,稱職地扮演「可調戲,但褻玩不得」的邊緣淑女之後。
本書中,Charlotte 展現了她長袖善舞的技巧,能言善道的機智,圓滑伶俐的世故。
在縱身躍入那趟重要使命時候,她成了堅強與脆弱的組合。游走在理智與衝動,信念與掙扎之間,讓我們瞧見愛和榮譽的對壘。
然而,在她扛起這樁高貴任務之際,竟沒在第一時間把她的貞潔狀況考慮進去?很難想像她會忽略這麼切身的問題。

本書的男主角 Dant Ross, 是 Rose Hunters 的三個男主角裡最神秘,最飄忽,最諱莫如深的一個。
多希望我有能耐用精闢的字眼把他亦正亦邪的謎樣特質描述出來。他很複雜難測,令人著迷,也讓人挫折。或許因為以他的觀點去敘述的部分極少,因此大部分的時間我們都摸不透他的感覺和想法,只能靠揣測。

在 上本書 My Pleasure 中,Dant 被 Ramsey 懷疑是那個賣友求榮的背叛者──那個易容偽裝成神職人員,企圖傷害 Ramsey 和 Helen,後來被 Helen 刺了一劍的人。這個假扮者的正宗身分,當然會在這三部曲的最後一本裡n光。(在第一本 My Seduction 中,這個傢伙也曾用另一種偽裝,為 Kit 和 Kate 帶來威脅)
由於我已經事先知曉誰是那個背叛者了(嗚,剛收到書的時候,真的是 “不小心” 翻到那重要的一部分的  ),所以對最後兩章終於揭露出的事實並不感驚訝。其實由之前點滴的蛛絲馬跡,也不難臆測會是怎麼回事。

三部曲中,這是最關鍵的一本,因為在前兩本書裡所隱藏的訊息,模糊的真相,曖昧的假象.....全都在這本書裡獲得解答。
我不能透露太多,只能說這篇文章第一段裡的某個假象,是解謎的鑰匙。

然而,我卻無法說自己很滿意收尾的方式,覺得信服力不太夠。而那個背叛者的舉動也讓人迷惑。
是太絕望才會如此不擇手段,還是根本就有人格分裂?坦白說,這是我仍在深思的問題。

再 則,即使到了最後,對男主角 Dant 的行為動機仍然沒有很清澈的詮釋,有好幾個疑點持續在我心裡逗留不去。包括他在 Charlotte 的「自毀使命」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他當初何以會如此輕易地就同意她的計畫。他何必答應讓她蹚進這趟混水?不管他那時根本不可能阻止得了她,畢竟她心意已 堅.....我還是認為他的做法讓人捉摸不透.....

Dant 的顯貴出身,在一開始就已顯露跡象。故事穿插著他年幼時如何逃離法國,在驚濤駭浪之中來到蘇格蘭的 St. Bride 修院,四個男孩如何建立起緊密相繫的情誼,以及修院的僧侶們如何替他們的未來鋪路的描述。
儘管 Dant 的低調和神秘,我仍是暗中希望他的 “顯貴” 能成為公開的事實。
然而我早該知道,CB 不會把它當作招搖重點。

對了,關於 Charlotte 的貼身女僕 Lizette……應該頒給她一枚勳章,表揚她在這場陰謀戰略中的卓越貢獻。
也許她會從那個正牌交際花 Ginny 那裡學習到不少東西,並且青出於藍,畢竟她滿有這方面的潛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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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劍擊競賽結束,深情得不在乎在大庭廣眾下把心掏出來放在金盤裡送給心愛的人的劍客男主角 Ramsey, 開口對女主角說(張嘴之前當然還有很多序曲,我就省略了):「Will you......」
女主角 Helena 沒有給他機會把話講完,立刻將手指放在他唇上阻止他繼續出聲。
「Marry Me.」她柔聲說道。
於是,當著許許多多觀賞劍術競技的群眾面前,她變成了求婚者,顧全了他的自尊,也坦白了她的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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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 是 CB 的 Rose Hunters 三部曲的第二本。三部曲的首本 My Seduction 已在一年前上路。三部曲的最後一本,也就是她暫別歷史羅曼史之前的最後一本書,My Surrender,兩個月前也已問世,而且一度在 AAR 之間引發軒然大波.....呃,這麼講嫌言重了,但是的確引燃了相當熾熱的爭論。

在我眼裡,Connie Brockway 真是了不起。她筆下的男主角,總是擁有能輕易我征服我心的魅力。無論設定是什麼,開朗還是陰鬱,光明還是黑暗,我都不會猜忌他們對女主角的誠意,也不會懷疑他們的愛是否能持續到永恆。

Ramsey 對 Helen 全心全意的愛和奉獻,是這本書裡最珍貴的資產。

然而這個信守承諾的劍術高手絕非完美無缺。他質疑她的判斷力,但從沒有動搖過他對她父親的誓言和對她的忠誠。有評論者會認為他放任她我行我素是為虎作倀,而我也覺得他應該對她嚴厲、強硬一點,或許用力搖晃她或咆哮個幾句,能搖醒她那顆執拗的腦袋。
此外,Helen 向他表示她對 DeMarc(←她的追求者,對她執迷到扭曲、著魔)的恐懼時,Ramsey 沒有相信她,至少一開始並沒有,這也引起我小小的不滿。

除了這些小缺失之外,Ramsey 在我眼裡無懈可擊!
(然而.....天知道,我很努力去遺忘他親吻別的女人--而且 Helen 當時在場目睹了呢--的那幕

女 主角 Helen 判斷力真的欠佳,也很一意孤行,說真的,有一半的時間我希望能用牙籤戳她腦袋,看能不能戳死幾顆愚蠢的細胞......她堅持替她雇主的姪女當傳信鴿,明 知會讓自己置身在什麼麻煩中,更別提她以為自己的偽裝可以瞞天過海--Helen 真以為一副遮住半張臉的小面具,就能製造神奇,掩飾她真實身分?即使在知道 Ramsey 過去幾年來一直暗中守護著她、追蹤她的一舉一動之後?
這個小笨瓜 :-O

還有就是....當她面對她那個刻薄的雇主時逆來順受的模樣。雖然受雇於人多少得仰人鼻息看人臉色,但我看到她默默受氣的樣子就火大。我不會說她軟骨頭,畢竟她挺有膽識。只是她該面對的時候選擇逃避,該閃避的時候卻又盲目向前衝,實在稱不上聰明。 :(

話說回來,她對雇主的姪女兼好友的忠誠,是滿令人欽佩的啦,無論那個偷偷結婚了卻不敢宣揚的膽小鬼請求 Helen 當她信差的做法有多自私 (那女孩人其實還不錯,就是怯懦了點,但對 Helen 的感情和友誼倒頗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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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nie Brockway 在這本書裡犯了一個明顯的謬誤,有一陣子曾引來讀者熱烈討論。
導因是 Connie 在書中的那句:「據我所知,伯爵的爵位大於侯爵」( ←這是男主角 Ramsey 對他的侯爵祖父所講的話 )
每個 Connie 的粉絲都明白她是多麼有才華有經驗的一個作者,不該這般粗心大意才對。

事實也的確如此:這是無意間的疏失。她知道後也很謙卑地向讀者致歉了,態度很可敬。
只是我很納悶.....出版社的編輯是怎麼了,為何沒仔細校對和檢查呢?那些編輯工作的時候都是在打瞌睡喔,還是他們太信任 Connie 了,認為無需潤飾和檢查,因為不可能出岔錯?

這個意外狀況,是不會影響我對這本書的觀感啦。CB 女士在我心裡的崇高地位,也絕不會因此而降級。
只不過,有了這個不妙的前車之鑑,出版社和作者們日後應當會更加謹慎,避免犯不必要的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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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2003/11/17

該怎麼形容這本書呢??

有高官、有小民;有攝政王、有叛亂犯;有盡忠職守的警官、有技藝高強的飛賊;有精采的警匪追逐、有纏綿悱惻的兒女情長...
作者CB整本書的語調,輕快明朗;但讀者看完後,卻彷彿心口仍被緊緊揪住,無法釋懷.....

妳可以把這本書當成一般羅曼史,看完有美好結局就繼續看下一本;也可以搬出心理學理論,來剖析劇中人物的心理歷程... 不管你用什麼心態來看這本書都可以得到不同的滿足 - 這就是ATTN!

小英在網站上刊出的長夜迷情第一章,為這本書的基調作了粉好的詮釋 男女主角間的追逐,揣測幾乎就是整本書的縮影!Jack 與 Anne 各自有一段黑暗的過去要逃避;兩人心中的惡魔,一個是以高壓強權得到 Jack的順服與合作;一個則是以愛為名,逼使女主角Anne自虐性地一次又一次在屋頂上飛奔搶劫,以懲罰自己愛的不夠深入....

女主角Anne 白天是眾人敬重的寡婦,晚上化身為令人聞之色變的飛賊;男主角Jack深受寡婦Anne的沉靜甜美所吸引,但卻也同時著迷於被他所追捕的女飛賊;在一次女飛賊的"夜襲"中,Jack 自責於肉體的甘受誘惑;卻又忍不住自嘲出身低下的他,豈能與Anne相匹配? 待發現女飛賊與恬靜的寡婦竟然都是Anne???? 嘿嘿嘿 粉想知道結局吧???

為什麼這本書會被歸類為"黑暗勿入"呢?? 並不是CB的語調有多晦澀,相反地,Jack 與 Anne 簡直可以出來競選十大傑出男女青年,通篇不見任何自憐的語氣;兩人都是在自己能力所及的範圍內,盡自己的本分,過自己的生活及幫助他人... 而讀者在這裡的角色簡直就是"全知者",好人壞人,各人的悲苦與喜樂盡在讀者眼中,也因此男女主角未說出的苦難也盡落在讀者的肩上... ;形成書中男女主角逐步掙脫黑暗束縛的過去,迎向光明的未來;而讀者卻在事實真相揭露的過程中逐步接收了所有的艱困,進而對男女主角充滿心疼,即使掩卷歡喜男女主角迎向美好的未來,書中的黑暗情節卻壓得讀者看完書後喘不過氣來....

ㄚ ... 這真是一本嚴肅沉重的書但卻同時又是精采萬分的羅曼史 - 非常難得的一種閱讀體驗!! 希望有更多童鞋可以自己一窺堂奧.. 搞不好妳看完心理只覺得:這些人是怎樣?不就一本羅曼史,有必要搞得這麼嚴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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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用字簡單但卻值得一再回味!! Avery 跟 Lily 的書信往來沒有我預期的多,但通篇讀來完整流暢,而且男女主角的互動與針鋒相對非常幽默,粉"舒服"的一部作品!

CB的這本書部分情節給我的感覺是笑中帶淚, 沒有花系列式的大哭大鬧,但是卻讓人忍不住跟著掉淚....

以下是節錄自Avery告知Lily有關Karl的死訊 (小英助教先前有翻譯過,但也是我最感動的一段):

"..... I thought you shuld know he died. He often stated his intention of marrying you. Your letters made him laugh and laughter was rare for Karl. He' d lost everything and died without country, home or family. But you make him laugh.

I think he would want you to know he'd died and I thought perhaps you would spare him a smile for his ridiculous intention of marrying you, for his appreciation of your letters, or for whatever reason you like. I am not a religious man and your smile is as close to a prayer as he's likely to come.

Avery Thor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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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咳咳,趁著中文版上市以前偷偷溜進來這裡,替我的後宮第一寵男 Harry 小小宣傳一番,請各位湊巧點進來看評鑑的童鞋多多支持我家的 Harry!

發表時間 : 2/28/2003

如果我手裡有一百片葉子,我就算磨破手指也要把它們全部貼上!

除了「超‧級‧好‧看」四個字之外,真的沒有更貼切的字眼,可以形容這本書帶給我的滿足之情啦

這 本書最特殊之處不在於它劇情的安排,而在於作者靈活特殊的陳述手法、她把人物的個性和感情具體有力地刻劃出來的技巧。這是寫心得的人很難描繪出的特色,必 須由讀她的書的人自己去品嚐、去體會。我的表達能力有限,詮釋出來的部分可能遠不及這本書十分之一的傑出和精采;只能請童鞋相信這個故事或許看似平凡,但 真實的它無論在哪一方面,都絲毫沒有一點平凡之處。

故事的背景,在維多利亞女王時代的埃及(十九世紀末)。男女主角都是英國人,都因為命 運的驅使而來到埃及。故事裡,他們已經相識了五年,滿懷夢想卻又務實的女主角曾將他偶像化。靈魂受苦卻又幽默感性的男主角有著不願讓女主角察知的秘密。他 們的關係,介於推心置腹的友誼以及針鋒相對的飛濺火花中。牽繫住他們的那條線雖然細如絲,卻又強韌得怎麼扯都扯不斷。作者以出色的鋪陳手法,一點一滴披露 了男主角的內在矛盾和對女主角的感情,以及女主角的愛、困惑、夢想與現實的掙扎。兩人之間的互動和感情的演進每一幕都奪走我的呼吸;其對白之機智和幽默, 每一個角色的個性詮釋,全都能帶動我的注意力和情緒,讓我得以深入地窺見所有人物的優、缺點。即使是最微渺的小角色,也很難輕易被遺忘。

女 主角 Desdemona──以下簡稱 Dizzy(這是男主角對女主角的暱稱)──是個天才,自小就和其她的女孩不同。她是她考古學家父母的獨生女,從兩歲起就展現了異常的語言天賦。父母拖著 年幼她到世界各地跑,積極地向世人展示她的特殊才華,她從沒有過正常的童年。精諳十二國語言的她,擅於閱讀及翻譯各種文字,但是卻不會「說」任何一種。儘 管在充滿冒險和刺激的考古圈中長大,Dizzy 最大的心願,卻是她自童年起就一直冀望的:當一個普通的、尋常的女孩,過著普通的、正常的生活。

五 年多前父母親不幸過世,十五歲的 Dizzy,被帶到埃及和她唯一剩下的親人,也就是她的爺爺一起生活。這個狂熱於考古學的爺爺多年前從英國來到埃及,積極於蒐集古物和學術研究的他,生活 的滿清苦,也因為太沉迷於工作而常疏忽了身為妙齡少女的監護人職責。但他始終以自己的方式愛著唯一的孫女,並且最大的願望之一,就是能讓 Dizzy 嫁個英國好丈夫,回到英國過著她渴望的正常田園生活。Dizzy 則一心一意為爺爺打算,她藉著翻譯古物上的文字來貼補家用之餘,也希望能找到方法多賺一點錢來還清爺爺的債務,讓爺爺返回英國,獲得他曾夢想的那份德高望 重的職位。
這兩個祖孫在為對方設想的時候,卻忽略了對方對埃及和這塊到處充滿古蹟與冒險的神秘之地的感情。

五年前 Dizzy 和我們的男主角 Harry 相識之後,她那顆羅曼蒂克的少女芳心就迷失了。在她的眼裡,他是無可比擬的,當時的她只瞧見了她想看見的,把 Harry 視為她私藏的言情小說裡的高貴騎士和屠龍英雄,把迷戀與美化這兩項元素添加在她對他的愛裡。儘管 Harry 一直以對待朋友,甚至小妹妹的方式對待她,她卻相信自己在他的眼中瞧見了相同的感情。也就是這份純真的希望,讓她在三年前的某個夜晚鼓起勇氣到他的住處, 對他表白她的愛慕,並且把自己放在銀盤上送給他──但是他卻拒絕了她。

困窘和痛苦的 Dizzy 明白原來從頭到尾都是她一廂情願。Harry 的嘲弄和拒絕不只粉碎了她的芳心和美夢,也破解了她一頭熱的迷戀。她心裡那尊金碧輝煌的完美塑像已不復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她一直不肯正視的現實──她所崇 拜的 Harry 並不是她原先所以為的那種英雄。她沒有抹煞他的優點,但卻無疑地看見了他極力想讓她看見的人性和缺點。她不再做和他有關的愚蠢白日夢,而是把心神放在如何 用她的翻譯技能賺取足夠的積蓄,好讓他們祖孫倆回到英國。她愛埃及這塊土地。在這裡,她可以釋放自己不羈的靈魂,可以無拘無束地過她想要的生活,不必承受 呆板嚴謹的英國禮教束縛。可是為了爺爺,也為了她長久以來所編織的夢想,她不得不壓抑住這份離經叛道的感情,不斷說服自己英國才是她的根,才是她最終的歸 屬。

來說說我心愛心愛心愛的 Harry 吧。他背負著一樁痛苦的、羞恥的秘密。這項缺陷,是他一切痛苦的根源。它導致了他悲慘的童年生活,讓他受到其他孩子的訕笑欺凌,受到他家人朋友的排擠和輕 蔑,並使他自牛津被退學。在保守的英國社會,他永遠沒有立足之地,永遠得不到認同和接受,更永遠得不到快樂。約十年前,他來到了充斥著考古學家、尋寶者和 投機人士的埃及,著手從事挖掘古墓、尋找古物的工作,憑藉著聰明才智和堅決的意志力,在開羅闖蕩出屬於他自己名聲。他做生意的手法並非總是光明磊落,在考 古界豺狼橫行的環境下,他運用靈活滑溜的技巧與買/賣主進行交易並獲取豐厚的利潤,但在贏得名聲的同時也豎立了不少敵人。他和女主角 Dizzy 剛開始的接觸,就是基於工作關係。Dizzy 利用她的天賦,翻譯那些被挖寶者找到的各種古物上的文字,以獲取津貼來維持家計(儘管她爺爺極力反對她出去拋頭露臉)。Harry 就是雇請 Dizzy 的人之一。

Harry 不是完人,更不是聖人。他有很多層面,有的單純,有的複雜,有的稜角分明,有的模糊難辨。但是瑕不掩瑜,無論他有多少缺點,卻怎麼都遮蓋不住他隱藏在漫不 經心的外表下的真實光芒。他是個不可思議的好男人,而且確實深愛著女主角 Dizzy。然而那樁可憎的秘密,讓他無法──不敢、自覺不配──向心愛的女人表達他的感情。不只如此,在他心裡那個高貴的角落,覺得有必要戳破 Dizzy 的幻想,讓她明白他不是她所神化的英雄。他確實成功地粉碎她的美夢了,卻讓自己的心飽受折磨。他把對她的愛用悠哉的微笑及幽默的嘲弄態度掩飾住;努力隱藏 住自己感受的同時,也以近乎痛楚的歡樂享受與她之間的唇槍舌戰和她的陪伴。他們的友情雖然因為三年前的事件而有了芥蒂,但從不曾消失過。而如果不是因為他 那名短視、刻板卻又條件優渥的表哥的來到,他可能還會繼續保持這種壓抑的狀況。
但是他的表哥 Blake 的來到,改變了一切。Blake 正是 Dizzy 所期盼的那種「英國紳士」。Dizzy 雖已經不對 Harry 抱持浪漫迷戀,卻始終對他的魅力無法免疫。但是主動示愛卻遭到摒退的羞愧感,以及破碎的芳心,讓她發誓絕不再給予他傷害她的機會。英俊的 Blake 的出現,讓 Dizzy 心頭燃起了將 Harry 逐出心思的希望。她很快地把注意力轉向這個年輕的子爵上,把他當作「解毒劑」──來排除她腦中殘留的 Harry 餘毒,並努力說服自己: Blake 和英國,才是她真正渴望的。

Harry 心裡很明白他永遠不會回到英國,永遠不會再返回過去的夢魘。埃及是他的家,是他的現在、未來與希望。他以堅毅的恆心克服了他的「缺陷」,填補了他被英國剝 奪的自我。深愛著 Dizzy 的他,無法向她透露讓他遠離英國的原因,更不願自私地要求她捨棄她的夢想,為他留在埃及──特別是他不只一次由她口中聽到她對回到英國家鄉的渴望之後。
他 表兄 Blake 的出現,讓他了解到到他失去心愛的 Dizzy 的可能性。Blake 對 Dizzy 展開追求之時,被憤怒、嫉妒與恐懼等五味雜陳的情緒吞噬的 Harry,有了如醍醐灌頂的領悟:他絕不能把他心愛的女人拱手讓給別人。他明白也許此時展開行動已嫌太晚,但他決心放手一搏。任何最悲慘的狀況,都比永 遠失去她還好。

Harry 在贏回 Dizzy芳心並對她披露每一分自我的時候所做的事,不但振奮人心,而且還浪漫到讓人揪心啊!在 Dizzy 抽了一種(類似迷幻藥之類的吧)煙而神智恍惚的時候(她不是故意的,雖然喜歡冒險,她事先並不曉得那種煙筒會對人體產生的作用),Harry 找到了「落難」的她,抱著她繞過好幾條街道,一路走回她住處的那一段描述,把我體內每一顆年輕浪漫的細胞都喚醒啦!

我愛他的堅強,他的脆 弱。我愛他的自信,他的自卑。我愛他像無賴的笑容,還有他不知所措的模樣。我愛他在面對熟知他可恥秘密的表兄 Blake 時的鎮定甚至嘲弄神情,即使 Blake 勾勒起了他分外痛苦的童年回憶。我愛他在被敵人報復的拳頭揍得淒慘無比的時候,還能想到方法逃出來(賄賂看守的人),即使已經痛到昏過去了,他腦裡掛念的 還是只有 Dizzy 的安危。
我愛他的浪漫感性,他肯為愛孤注一擲的態度。我甚至愛他略為歪曲的牙齒。
我愛這個男人的一切。他的優點和缺點,在我眼裡全都是獨一無二的!

我 也愛 Dizzy。她是這麼一個討人喜歡的女主角。她是機智與天真、莽撞與謹慎,浪漫與務實的組合。即使在她伶牙俐齒地反駁 Harry 和質疑他的人格的時候,她仍是迷人的。而就算處在急於扳回一城的劣勢下,誠實的天性仍讓她勇於面對和承認自己的錯誤。她非常的聰穎、機伶、有趣,但當然也 有傻氣的時候,卻又總是傻得那麼可愛。她固執但不偏執,有個性但不過於任性,感情充沛卻又懂得自我克制。她吸過煙,喝醉過,著迷於古代的情色詩,充滿好奇 和冒險心,卻又保有那份不染俗世的純樸。【As You Desire】故事的一開始,她就是因為在一次「探險」行動裡被誤當作白人奴隸給抓了去,在買賣奴隸的帳蓬裡被關了四天,直到 Harry 前來解救她。嘿嘿,別擔心,她安然無恙,因為當對方一明白抓了不該抓的人之後,比她還害怕呢,迫不及待地想擺脫她這顆燙手山芋。Harry 就是接獲消息來接她出去的,只是當時有如籠中鳥又有幾分醉意的 Dizzy 並不曉得。當她瞧清楚進入帳篷的「可能買主」是誰時,立刻眼眸冒火地宣佈道:「如果你買下我,Harry,我會宰了你。」

哈哈哈,難怪 Harry 會嘖聲抗議,她當時表現的的確有點不知感激。不過在那種四面楚歌的情況下,Harry 又沒早點解釋整個狀況,也難怪她會氣急敗壞。然而她儘管氣惱他,卻還是表現出她對老朋友的信賴,而我愛死他們之間每一個擦槍走火的場景和每一句針鋒相對的 對白了。毫無野蠻粗魯的污辱謾罵,這種你來我往的急智對話,看了真是過癮極囉!

自從看了這本【As You Desire】之後,我腦子裡左思右想的都是 Harry 一個。每當回憶起他對 Dizzy 告白秘密時的那一幕,我都會感到好心疼啊!他告訴 Dizzy 他愛她的時候,我幾乎因為 Dizzy 質疑他的誠意而怨起她來。但是她的懷疑是有理由的──和他與他表兄間劍拔弩張的敵意,以及他表哥被憤怒的祖父剝奪的繼承權有關。Harry 很快地就由被 Dizzy 質疑他的愛的惱怒和失望中冷靜下來,並了解 Dizzy 對他的不信任,完全是他一手導致的。

然 後……Dizzy 二度被綁架,只是這回不是被錯抓,而是某個法國人想報復 Harry 的陰謀。Dizzy 在恐懼中,始終堅持一個信念:Harry 一定會來救她。也就是在這刻,她驀然領悟她對 Harry 的信任,明白 Harry 會為她赴湯蹈火。她明白在她解開了迷戀的蒙眼布,看清楚更真實的 Harry 之後,他遠比她少女時代所夢幻的,更值得她的愛和崇拜。

我甚至不會太恨那個目睹 Dizzy 被綁架,卻為了自私的理由而不去通知 Harry 的女人 Marta。她不是個壞女人,她這麼做都只是為了想得回 Harry(即使他從不是她的)。Marta 擔憂 Dizzy 的安危時的罪惡感,還有她終於接受 Harry 永遠不可能屬於她時所表現出的尊嚴,和許多曼曼小說裡的「邪惡第三者」是如此不同。看慣了壞心眼和風騷的情婦,Marta 的形象倒令人耳目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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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ra Brown 珊黛‧布朗

3.5
我的評比:無葉 平均:3.5 (2 人灑葉)
主要譯名: 
珊黛‧布朗
其他譯名: 
珊卓‧布朗
桑德拉‧布朗
桑達‧布朗
珊達‧布朗
共有 126 篇評鑑,這是第 11 - 15 篇

4
我的評比:4葉

車子意外跌落山谷後,Kendall奮力救出自己幾個月大的孩子Kevin和駕駛John,並對外求援。在醫院裡,醫生發現John因受傷而失去了記憶,無法提供小鎮警方個人的資料和意外事件的經過。身為獲救中唯一知道真相的人,Kendall抓住了這機會,宣稱John是自己的丈夫,捏造了自己的身分,試圖隱藏三人的行蹤。為了逃離惡人的追殺,懷著秘密的Kendall知道自己必須儘快行動,逃離醫院和官方的盤查,才能保全自己和孩子的小命。

儘管失去了記憶,John打從一開始就懷疑Kendall告訴醫院和警方的說詞並不是事實,自己卻又無法辨別其中的真偽,只能暗中觀察Kendall的一舉一動,試圖從中找出蛛絲馬跡。果然,他發現了Kendall試圖丟下自己、私下逃離醫院的意圖,於是他不顧自己的傷勢,脅迫Kendall與他同行。在逃亡的過程中,John告誡自己不可以相信Kendall,卻又忍不住被Kendall聰慧和堅毅的特質吸引。為了釐清這團混亂,查出自己和Kendall的真實身分成了他首要的任務。

在The Witness書中,Sandra Brown使用了現在與過去時空的交錯寫作手法,慢慢地帶出女主角Kendall背後的故事。從Kendall如何成為南卡羅萊州Prosper小鎮的公設辯護人(Public Defender),與前夫Matt相遇相識,在公公Gibb的贊助下舉辦盛大的婚禮等,一步步揭開事件的面紗。另一方面,作者也同時把男主角John的身分和過去穿插其中,讓讀者慢慢拼湊出故事的全貌。

男主角John一開始就受了重傷加上心理學博士的文人背景,讀者不用期待故事有男主角英勇救人的舉動。女主角高明的說謊技巧讓人學習到只有真假參半的說詞,才能讓對方無法輕易辨別真偽。男女主角的福利情節和小說後半John和小嬰兒Kevin獨處時的互動,讓人覺得十分甜蜜和溫馨。可惜男主角有點豬頭和傲嬌,明明是自己在相處中愛上Kendall,還怪罪Kendall的欺騙,有點得了便宜還賣乖,小扣分。由於Sandra Brown的寫作手法,讀者在第一時間就得知John恢復記憶的時間和Kendall名字的祕密,而故事中的兩人一直到結尾卻都還沒從對方的口中得到答案,也算是蠻有趣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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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的評比:3葉

這男人一點也不危險~~
整本書男主角就是癡癡的愛著女主角
然後兩個人你追我跑的互相愛著對方
很單純的一本書
書裡面的壞人大概就是男主角的父母
從頭到尾就是一個苛刻的樣子
後來男主角出車禍差點死掉~~
女主角才出面教訓這對沒腦的父母

最後當然就是快樂的結局~~
很傳統的羅曼史
如果裡面的OS沒這麼多~~對話沒這麼嘮叨~~應該會更明快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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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這本書就是古早羅曼史的樣子
不過鋪陳完整~~而且內心戲寫得也不錯
女主角本來因為丈夫意外身亡心碎不已
想不到男主角居然跑來說自己的丈夫貪汙~~
憂心又氣憤的女主角沒有照顧好自己~~結果流產了
於是對男主角又是舊仇新恨的全部算上了
在公共媒體上不斷的攻擊男主角
後來因為實在做得太明顯~~被停職之後
女主角才漸漸冷靜下來~~男主角一路都被女主角迷得團團轉
兩人總算有了機會發展進一步關係

後來女主角踢爆獨家新聞
想不到又壞了男主角的調查事件~
最後案件破案~~女主角公開承認自己對男主角不公平
兩人也總算可以甜蜜的過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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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的評比:4葉

如果喜歡珊黛的懸疑小說《葬心遊戲》,那麼《危險情人》一定也不容錯過,反之亦然,這兩部作品算是珊黛在希代柔情系列中,我比較推薦的。

剛開始看《危險情人》,一定會出現的現象就是──混亂。相較於《葬心遊戲》的劇情完全按照時間順序發展,《危險情人》根本是前後交叉敘述,安達才剛跟醫生、護士說她的丈夫正是病床上喪失記憶的傷患,怎麼下一章開始回憶結婚情節?理所當然,讀者馬上懷疑這兩個丈夫是同一個人嗎?如果不是,那麼安達原本的丈夫呢?安達離婚了嗎?所以又跟另一個男人在一起?這個男人是誰?安達為什麼和他在一起?安達身邊的小孩是誰的?雖然過去與現在的場景不斷交替出現,看似混亂複雜的故事卻能緊緊吸引讀者的注意力。

麥約翰的身分到底是什麼?為什麼他對安達的行動瞭若指掌。以前我不曾去注意這個設定,重看時才發現約翰雖然是聯邦調查局調查員,但他不是電影或電視常看的那種身手矯捷的特務或特工,因為專長原故,約翰的主要工作是觀察人類的言行舉止,然後尋求解決之道,所以就算他喪失記憶忘了安達的身分,憑著專業訓練,他仍舊可以聽出安達沒有說出全部的實話,或者安達下一步行動可能會做出什麼事。如果要求約翰要有正常小說中男主角或調查局探員應有的超高體能,兩三下就能完成不可能的動作,即便約翰現下沒受傷,那才是不可能的任務,作者安排約翰無法自由行動,不但遮掩男主角威能不足的缺點,也顯現約翰的長才之處在於觀察劇中人的肢體動作與言語對話,如此設定符合整個情節發展,令我欣賞。

美國小鎮被一群「中堅分子」(?)或兄弟會成員控制,這好像不是第一次看到或聽到的故事,外人很難打入的社區,中外都有,依我的生活經驗大概就是早期的眷村、客家庄或某個閩南、原住民族群聚落鄉鎮之類。麻煩的是安達嫁入的這個地方,兄弟會的宗旨有著類似三K黨的種族意識,那真的是代誌大條了。安達無意中成為私刑現場的目擊證人(The Witness),也了解社區成員的真面目,所以她開始逃亡了。

故事前半部,就是看著安達如何發現社區真相,以及在逃亡過程中結識約翰,並且與之繼續過著逃命的生活,所以小說場景新舊交替不斷。後半部從約翰醒來的那一刻,羅曼史成份開始爬升,麥約翰可是在完全清醒的情況下,開始與安達過著「丈夫」與「妻子」的生活,雖說他老兄本人否認這一切行為有包含情感的涉入,但讀過這本《危險情人》的童鞋都知道,這話能聽才有鬼。

與小嬰兒凱文單獨相處,還有秘密行動的那個下午,約翰的本意是想辦法尋求對外聯繫的機會,沒想到無意中反而藉由凱文療癒了自己的恐懼,描述篇幅雖少,但我覺得這是不可或缺的一段小插曲。

「不能對你媽說一個字哦,懂嗎?你媽她是個聰明的女士,……」
「生活真是莫名其妙,喔,凱文?」
「我們是一國的,對嗎?」

這樣的對話內容,怎麼可能只是工作,而沒有情感的交流。

最後,一切危機都解決了,作者再次設計一個證明女主角是個聰明人的點。

安達扭捏地在辦公室裡。「這很難解釋。」
約翰一付非要妳交待清楚不可的說:「試試看。」
她解釋了,然後承認她愛他。
他也承認他愛她,然後清了清喉嚨,說:「我很希望知道妳的名字。」
「如果你告訴我,你什麼時候恢復記憶的話,我就告訴你我的名字。」

造成安達逃亡的案件真相很血腥,揭露真相的過程更是驚險萬分,可是,瞧,這結局不是甜蜜十足麼?而安達還略勝約翰一籌呢!

推薦有緣看到或許可以嘗試一讀,沒機會碰到也無需強求的珊黛版《危險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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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的評比:4葉

好久不見桑德拉布朗,看到童鞋推薦,忍不住也來說說珊黛的另一本懸疑羅曼史。

《葬心遊戲》是一本我覺得很有電影味道的羅曼史,特別是一開始的前兩三章,時間軸基本上是以順序模式推進,慢慢引出故事情節與謀殺懸疑。

故事必須從一九九0年十月十日說起。
每天都有生命的殞逝與誕生。

茱迪與情夫在自家臥房偷情,目睹現況的丈夫憤怒地揮打球棒,茱迪的血瞬時將溫柔鄉染成了血案現場。

曼雅臨盆在即,今早莫名所以糾纏愛人,不願讓他出門,在產房分娩時,她聽說圓環發生大車禍,陣痛中,她預料自己再也看不到孩子的爸爸了。

飛車黨的獨眼龍與巴哥爭奪車隊中的晴妹,巴哥一拳擊暈獨眼龍,而後載著晴妹離開,獨眼龍飛車追來時,一輛大型卡車剛好橫亙於巴哥與晴妹眼前……

因藥物而沉睡的電視明星唐凱蒂被喚醒,「我們替妳找到一顆心臟了。」麻醉導致意識喪失前,凱蒂突然想知道心臟的捐贈是誰?

才第一章,四個出場片段的人物加總起來就一拖拉庫,就像電影開場一樣,看似過場畫面,只是提示時間的存在,而觀眾還搞不清楚主角是誰。

情節緊接著來到半年後。
有些椎心之痛,只會持續,不會消褪。

皮亞雷最近從墨西哥散心歸來,一身邋遢地在法院等待金保羅殺害偷情妻的案件判決結果。

法院判決被告無罪,現場鴉雀無聲。金保羅走向出口時,八卦媒體急著搶前訪問,他卻意識到一股瞪視的目光,瞬間,金保羅與皮亞雷的視線,鎖住了彼此。

行屍走肉過了六個月,他仍舊無法接受分離的事實,他不能忍受那顆心臟被束縛在某個陌生人的身上,只有阻止它跳動,他的內心才會永遠的安寧。

地方小報偶而就是會刊載一些八卦意外。
有些小事看似不重要,卻慢慢顯示規律。

一九九一年十月十日。十六歲的華傑利在換心一周年時,慘遭溺斃。

一九九二年十月十日。一位祖母失足跌在玻璃門上,玻璃刺穿她的肺臟,當天恰巧是她換心二周年紀念日。

一九九三年十月十日。另一個接受換心手術的人,在戶外死於電鋸意外。

故事於焉開始。
一九九四年,

去年底,唐凱蒂決定從螢光幕前走向幼童收養慈善事業。

一月,他決定殺死唐凱蒂是項真正的挑戰。

五月,一次領養家庭的訪問行程,唐凱蒂結識了皮亞雷,她怒不可遏的離開,他懶洋洋地坐在陽台鞦韆椅,一邊啜飲咖啡一邊搔弄大狗的耳後……

凱蒂換心成功後,她改變自己,但卻接二連三收到無聊的惡作劇信函,三個換心人,三件慘案,時間剛好與她換心的日期同一天。到底是誰要她的心臟?

故事內容有錯綜複雜的人物關係,每個人與凱蒂相處,總有那麼一兩個磨合處,也有看似要阻止心臟跳動的動機。在尋兇過程,不論是換心者凱蒂或是捐贈者的家屬朋友,兩者一直探討一個問題,情感/個性會隨著臟器移植嗎?或者心臟只是個幫浦,只是一團肌肉組織?

雖是一本老書,但內容十分耐看,不論二十年前或是二十年後,器官移植的題材永遠都可以入作。哪天不小心路過某個不知名鄉鎮市的圖書館,或是某間無名的舊書店,想認識桑德拉布朗,或者對於懸疑小說有興趣,不妨停下腳步查查是否有這本藏品,有緣碰到或許可以一讀,沒機會也不需要刻意收購,能閱讀的新書太多了,不急於讀這本,只是忍不住想推薦我喜歡的桑德拉布朗(珊黛布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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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ley MacGregor 金莉‧麥奎格

4.75
我的評比:無葉 平均:4.8 (4 人灑葉)
主要譯名: 
金莉‧麥奎格
雪若琳肯揚 Sherrilyn Kenyon 寫吸血鬼羅曼史和現代懸疑羅曼史,最著名為「暗夜獵人」系列。
金莉麥奎格 Kinley MacGregor 寫歷史羅曼史,年代多為中古世紀,或地點在高地,例如《罪惡的熱情》。
 
共有 69 篇評鑑,這是第 66 - 69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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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anne Brockmann 蘇珊妮‧柏克曼

3.125
我的評比:無葉 平均:3.1 (8 人灑葉)
主要譯名: 
蘇珊妮‧柏克曼

蘇珊妮是個才藝用不盡、並且非常熱心公益的Wowan! 因為她在「塗鴉」之餘,也參與了波士頓地區的a cappella清唱團體--「Serious Fnn嚴肅樂趣」的工作。 她不僅是該團體的聲樂改編、副指揮,更是主唱之一。

共有 124 篇評鑑,這是第 11 - 15 篇

5
我的評比:5葉

這本書比想像中好看
男主角不是完美無缺,他雖然像是超人一樣但也會受傷
回家鄉養傷的時候看到了追了很久的恐怖份子
然後又遇到青梅竹馬卻遲遲無法下手的女主角
配上自己的老爸跟女主角老爸的複雜過去
整個故事就這樣有悲有喜的一直進行著

過去參雜著現在的劇情
再加上男主角的姪女跟笨拙的漫畫家愛情
最後再來個恐怖份子的大對決
這故事很精采
非常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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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的評比:4葉

這本書不知道為何拉了整個章節放到最前面
本來以為是倒敘法,想不到後面又整段排進了劇情裡面
真是覺得浪費紙張跟時間
先看了這段也不會覺得故事更高明

除此之外整個故事還算值得一看
男主角因為酗酒搞得自己一敗塗地
女主角身為製片簡直是對他百般刁難
整個故事裡面都是男主角的悲涼身影
看兩個人劍拔弩張的樣子也還挺精彩的
人物有點多也還算不會看到頭昏

很多安排都滿用心
可以一讀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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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的評比:4葉

這本書很厚,看到一半時,有點搞不清楚到底誰才是故事中的主角?
為什麼都演到一半了,男女主角還沒在一起談戀愛哩?
啊,原來這故事裏有3條線…

【查理、喬伊、莤碧】:

無法在一起的愛情故事,總是令人感到哀愁…因為我不愛回憶錄或戰爭故事或大時代悲劇...所以對這一組只能說抱歉,雖然演的感人,但不是我的菜…偏偏這組戲份又頗多…

 

【大偉、茉依】:

這一對就可愛討喜多了,大偉有忠犬的性格,自覺配不上茉依,默默守候一旁,盡心盡力的提供幫助,最後一起勇敢面對戀情,我認為這對的互動是好看的,可惜戲份太少。

 

【洛恩、荷麗】:

這二位才是正港的男女主角,我本身領悟力不夠,一直覺得書裏並沒有很明確的指出二人身份地位的不同,也就看不出來,為什麼男女主角明明互有好感許多年,卻遲遲未能更進一步的原因? (都看一半了呀 >"

好在參加了讀書會!!  哈, 經由同學們的解惑,喔~原來書裏面是有講到他們的生活背景的,這裏那裏的片段都有提到,只是沒有挑明了講,二人想東想西的內心戲很多,猜對方的想法,然後猜錯,明明很愛對方,卻又不主動告白,戀情一拖再拖,難免產生誤會。

原來這是窮小子愛上富家女的故事呀。

我是第一次看故事裏不止描述一對主角的小說,所以一開始看其實很不習慣,

蘇珊妮‧柏克曼這海豹部隊系列的小說,都是這樣一本裏面同時進行好幾條的故事線,難怪書這麼厚,看著看著,也就能接受啦~

不過我是看到最後剩下5分之1時,才開始覺得好看,
可惜這本裏面的壞人不夠壞,壞人太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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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本書,我80%有買,90%買貴,50%重覆買,100%還沒看…因為找不到(遠目)

5
我的評比:5葉

先劇情簡介一下。是有雷的唷,小心服用。

女主角Alessandra Lamont跟老公離婚兩個月後,老公因為黑道糾紛死在河裡,女主角接著接到同一個黑道老大的威脅,要她交出她老公汙下來的那筆錢,不然就有生命危險。但是她七年的婚姻中,跟老公幾乎是形同陌路的,怎麼知道那筆錢在哪裡。而且離婚後才發現老公留給她的所謂的贍養費(包括房子車子資產)全都是負債狀態。所以她完全陷入孤身奮戰、身無分文的可憐狀態。連她一心想要領養的女孩都沒有辦法領養,因為她身無分文。

男主角Harry的妻子跟大兒子死於一場黑道糾紛的車戰中。所以Harry的FBI身分讓他名正言順的誓死要拿下這個害死他妻子跟大兒子的黑道大哥。他工作狂的狀態一方面是為了消滅這個黑道,一方面也是要想逃避喪妻喪子的痛苦與自責。

所以這個黑道把兩個男女主角拉在一起。男主角為了追到黑道,所以要黏著女主角,因為知道黑道會來追殺這個女主角。一方面也是要盡FBI責任,保護女主角的安全。當然他們在過程中愛上彼此,故事都會這樣演。

這個女主角Al的外表就是movie star的高階版。所以她知道每個男人看到她就是想跟她上床,而不在乎她腦袋想甚麼,她一度悲慘的認為外表是她人生中唯一的資產。直到遇到Harry。這當中有一個蠻感動的地方。Harry跟她說,妳太美了太顯眼,如果想要保住小命想躲過黑道的追殺,首先妳要把自己弄醜,把金髮染成最死沉的棕色並且剪短,卸下所有的妝,穿wal-mart的普通衣服。女主角改造之後,她超級自卑,沒想到男主角看到她這個改造後的模樣,反而覺得她比之前華麗的裝扮還要美麗。因為他終於看到Al真實不做作的一面了,而他認為這樣的她非常動人。

但是兩個人的發展本來要一觸即發的,卻被理智的Al及時踩煞車,她跟Harry說,他們現在一點都不適合談戀愛,但是她很珍惜他,希望彼此先當朋友。Harry雖然心裡超哈她,但是也很尊重她,就一口答應彼此先當朋友。他帶Al躲藏的路途中兩人彼此照顧陪伴,也更深的了解彼此。尤其到了Harry姊姊的家後,認識了Harry的另外兩個倖存的孩子後,彼此的瞭解又更進一步。Al幫助Harry跨越喪妻喪子的痛苦之外,也幫助他面對長期被他選擇性逃開的兩個孩子。這段很揪心感人。而Harry則是幫助Al重新開始一個身分,開始工作靠自己雙手養活自己,並且在生活中不斷提供照料。建立了Al真正的自信心與獨立。

黑道追殺的部分就是本書中緊張懸疑的部分,他們一起出生入死。有一段他們正在決定要不要跳河,Harry說,如果我們這段活下來,我要妳嫁給我。超融化的~~~~當然最後就是活下來啦~~

另外一段George的故事也蠻深入內心。他為了擺脫他對前妻(目前是他的頂頭上司)的矛盾情感,故意找來脫衣舞孃天天縱情聲色。但是沒想到在這個單純天真的脫衣舞孃毫不保留的付出下,竟然由性發展成愛。但是後來才發現脫衣舞孃有個暗藏著的秘密。前面的Harry 跟 Al因為協議好先當朋友,所以他們之間並沒有肉體關係的糾葛。但是這個缺憾全都在George跟脫衣舞孃的這段彌補了。他們的福利情節很細膩又很火辣。

SB都是跳來跳去的寫法,但是我覺得要有心理準備緩慢的沉浸在他故事陳述方法的節奏上。因為她跳來跳去的場景中,都有一些細節會是在後面要發展成關鍵的,還有一些細節是男女主角彼此累積的了解跟愛慕情感,所以在這本裡面男女主角的感情發展得很合理又深刻,絕不馬虎也不速成。不會像某些作家很細膩的描述,但是跟後面情節發展都沒有關係。

雖然只看過這本,但是印象深刻。我記得一幕,一向把情緒藏在心裡的Harry在非常痛苦的情況下去找Al說:妳不是說妳是我的朋友,會在我需要妳的時候陪伴我幫助我? 我現在就需要妳,請妳幫助我。然後就倒在女主角懷裡哭了。我也跟著哭了。

推薦給喜歡SB的童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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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ed me books, that's all i need. 

2
我的評比:2葉

其實整個劇情也還滿緊張的```又是綁架又是逃亡

不過因為女主角真的太自以為自已能救出小孩```所以做了一堆的蠢事

看到後來真的有些耐性盡失````她以為自己是鋼鐵人喔

什麼都按著綁匪的要求去做```綁匪就會放人嗎??

這個時代還有這麼天真的人???何況綁匪也不是普通的求財而已

男主角說好說歹```女主角的腦袋跟小鳥沒什麼兩樣````

還是老祖母比較吸引人````不管什麼時代都這樣堅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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