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ia Quinn 茱莉亞‧昆恩

4
我的評比:無葉 平均:4 (1 vote)
主要譯名: 
茱莉亞‧昆恩
其他譯名: 
茱莉亞‧肯恩
茱莉亞‧奎恩

茱莉亞˙昆恩還沒學說話前,就先學會認字,這就夠神奇了。她的家人覺得有點不可思議,是否正因為如此,所以她﹙A﹚閱讀速度快﹙B﹚多話,或者﹙C﹚以上 皆是。她除了創作之外,也花時間練瑜伽、種一種品種超大的小黃瓜、費心想一大堆爛理由說做家事有損她的健康;至於其他做家事的人,她表示不便代言。

共有 182 篇評鑑,這是第 161 - 165 篇

3
我的評比:3葉

小釦子有一個和官娘最大的不同點,我喜歡看短篇。因為我懶。
不過,即使愛看短篇的我,也被這本合集給打敗了。

衝著對莉莎‧克萊佩一貫的支持與喜愛,我一聽到有這本書的蹤跡,便迫不及待地下訂單。這是我買莉莎的第一本全新書,沒想到,沒想到,她居然如此傷透我的心。 

當初看莉莎‧克萊佩「Against the Odds」的文案,我就很期待訂婚後的女主角如何在短短時間之內與男主角墬入情網。Jake在Lydia尚未成年(16歲)就喜歡上了她,不過礙於她年紀小,一直沒向她表白。結果這一忍,居然忍到她訂婚後才說。

對於這個短篇故事,我只能下一句評語:『女主角頭殼壞了』。 

Lydia選老公,不是以愛情為前提,而是以理智和現實條件選擇了伯爵未婚夫,但在她訂婚當晚,她還是覺得倖倖然。然後,喝醉酒的Jake出現了。這位才剛和人訂婚的女主角,居然就被吻得茫酥酥,亳無貞潔可言。試問哪一位正常女性會在訂婚當晚躺在別的男人懷裡,心猿意馬?看到這裡,我心底已泛起了不祥的預感,果其不然,

淫蕩的還在後頭。婚禮前三十八小時,喔,不,Lydia抗議說三十六小時半。他們被困在Lydia老爸的酒窖裡無法脫身,(其實Lydia知道有另一條通道,卻一直沒說,可見她肖想這個機會很久了),Lydia這位小淫婦居然...居然和Jake在裡頭玩『下流』的遊戲,真是的夠『下』流了,儘管Lydia沒有玩掉清白,但那也是Jake控制得當。(或者應該是說莉莎礙於篇幅?)
被挑逗地慾火中燒的Lydia當下決定要琵琶別抱,還大言不慚地說是來自她老爸的賭性。啊~~瑞克,你看你生了什麼款的女兒啊~

莉莎這篇故事情節設定頗有發揮之處,但卻被Lydia這位差勁的女主角給破壞到極點。男主角Jake個性描寫得還不錯,但Lydia內心轉折實在太牽強,這篇故事實在令我首度有想摔莉莎的書的衝動!

至於第二篇故事,Kinley MacGregor 的【Midsummer's Knight】,是我第一次看她寫的故事,因為沒有期待,所以蠻有驚喜的。故事步驟頗為輕快。光看這篇,倒令我蠻愉快的,尤其是在看完莉莎那篇之後。不過,因為人名太多,一開始無法將焦點鎖定在男主角身上,(因為實在不曉得誰才是真命天子),這是小小的缺點。

第三篇Julia Quinn的作品,我尚未看。等我看完其他的系列作品後,再回來看這篇。

總評分來看,只能算三片葉子。本來想給三點五片葉子,但莉莎的故事真想給負葉子,所以加加減減囉,不能因為一顆※而壞了整鍋粥。唉,莉莎~啊~莉莎(搖頭走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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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過年時定的書一直到今天才拿到;這本書太讓人感動給它10顆星都不為過。
到底芙蘭是什麼樣的女人可以讓二個男人這麼愛她?二個男人給她不同又完整的愛,真讓人羡慕。是柏家的奇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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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我看的Julia Quinn的第一本書其實是 To Sir Phillips with Love. 看完後很失望.
覺得為什麼大家都推薦看他的書..
後來有一段時間都放棄了他的書.
後來, 在書店看到了 Romancing Mr. Bridgerton.
想說, 嗯 ! 好吧! 再給他一次機會

這一本是我最最喜歡的(後來又買了好幾本Julia Quinn的書)
我非常喜歡 Penelope..
她是個很有趣的角色, 雖然說在其他書上
你看不出來他的個性..
但是這本書將他寫的很好.

而且Colin的小妹 Hycinth)也是我最喜歡的Bridgerton), 在這本書裡也表現很多.. 讓人家很想看他的書.. (快出版了 It's in his kiss)

我覺得Bridgeton中, 這一本是ㄧ定要看的..
來有另ㄧ本是二哥, 當中二哥和媽媽的對話也是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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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隻小蜜蜂便困擾了一個大男人這麼多年,有點可悲啦!可憐的大哥!不過最感人的條段也是一隻小蜜蜂造成,看到凱蒂被叮的那一段,慌忙的東尼--有點感人不過也挺好笑  (不是偶沒人同情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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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浪漫的愛情就像不真的小孩子一樣:受不了。 Love without romance is just like children without innocence……untolera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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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偏愛灰姑娘式的故事,加上這本改版灰姑娘將不合理的也改很合理。這本算是看不少灰姑娘的故事覺得最棒的喔 !
我反而不覺得班迪提議不合理,如果班迪是現代提出,我會覺得他是豬頭啦!但在當時的社會,階層代表著一切的法則,而他受的教育生處的社會,他會出現這種想法是很自然!何況,他考慮的不祇是自己喔!還有舒霏在上流社會尷尬的情形,他祇是提出認為對雙方最好的辨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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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浪漫的愛情就像不真的小孩子一樣:受不了。 Love without romance is just like children without innocence……untoleratable.

Susan Elizabeth Phillips 蘇珊‧伊莉莎白‧菲力普斯

4.69565
我的評比:無葉 平均:4.7 (23 人灑葉)
主要譯名: 
蘇珊‧伊莉莎白‧菲力普斯

於1948年出生於美國俄亥俄州,在俄州州大戲劇系畢業後於當地高中擔任英文、戲劇與演說等科目的老師,大兒子出生後成為專職母親。1976年舉家搬到紐澤西,與好友合寫當時流行的歷史羅曼史。第一個讀到這本文稿的戴爾出版社編輯立刻買下她們的書,後以潔絲汀.柯爾為筆名出版。菲力普斯覺得她找到了此生的志業,好友搬家後,她開始獨立寫作。

共有 352 篇評鑑,這是第 11 - 15 篇

4
我的評比:4葉

新娘向前走這本書的中心,我覺得就是露西的叛逆。十四歲之前,忙著照顧母親及妹妹,無暇搞叛逆;而青春期正是可以叛逆時,又遇到被收養,在渴望擁有一個正常家庭的心情下,當然更需要表現良好,所以她成為一個近乎完美的人,是弟妹的好榜樣,父母貼心的女兒。

可能是壓抑太久,最後終於在婚禮前一刻無預警爆發了,然後大爆走,開始了晚來的叛逆行為。其實早在她被領養前,芮琳就曾經警告她,要當她的女兒不容易,

她會廿四小時無時無刻的生活在閃光燈下,完全無法擁有私人生活;但露西聽不進去,她渴望愛太久了,芮琳和麥特就是她夢想中的完美父母,而且可能年輕太有自信,完全不認為活在公眾眼光下會有什麼困難?

這本書也是雙線發展,露西和貓熊個人不是很喜歡,因為一個耍叛逆,一個深陷童年記憶和戰後創傷症候群中,所以無法提供夢幻的愛情故事給讀者;反正碧玉和邁克這一對,雖然也有各自的問題,但至少邁克勇於追求愛情,誠心的想彌補過去的錯誤;而碧玉也藉由照顧托比及露西與其他人的支持,讓她能重新建立自信;這一對比較像羅曼史故事的主角。

這本書實在是很厚,所以重要角色也多,天寶就是另外一個很有特色的角色。書中討論了幾個主題,戰後創傷症候群及受虐兒童等問題,讓新娘向前走這本書嚴肅許多,不會難看,因為有深入到各個主題,但對羅曼史故事來說,就不夠甜蜜,算是小小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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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的評比:4葉

1.露西
我蠻喜歡看露西和貓熊針鋒相對、挑戰彼此底線的交手戲,印象最深是貓熊回到島上的家裡堵人,露西跟他一路對嗆到上了渡輪,最後在最後一秒溜下船,讓貓熊被船載走。這應該算是露西在兩人關係上第一次有了主導權。

閱讀過程中,我發覺一直在等著作者寫清楚露西為何逃婚,為何變了一個人。但我後來想到,啊~~這是露西的叛逆期,她從小努力照顧妹妹,後來做好總統千金這個身分,直到她擬了反向遺書清單,我才想通,露西過了30歲,才開始在過她的叛逆期。但她也不是一直在乖戾(當然,她持續對男主角張牙舞爪),她還是想著要完成跟父親約定要寫書的約定,友善向碧玉和托比伸援手。她只是在找尋自我;雖然時機非常不對。

關於逃婚,誠如貓熊質疑的,露西大可在婚禮之後再跟泰德切八段,這樣大家面子都有,但或許舉辦了婚禮,對泰德的傷害更大,試想他日後回想,當天婚禮上女方的假意恩愛,才是更大一巴掌。這本書對泰德的描述極少,但就露西展現出來的機靈犀利個性,我覺得性格真正乖戾的貓熊非常適合她。

2.家人親情
露西的父母真的很棒,在她逃婚期間不苛責,還默默安排人保護她。現實中很少有人可以做到這樣吧。最後的最後,也支持露西把貓熊拐回來,這種無限制的支持,真棒。

3.天寶的愛
其實這本書光看露西和貓熊這一對就夠了,何況中間還有天寶來錦上添花,很是嬉鬧解悶的故事。印象中第一次看的時候,覺得天寶太戲劇化了,但現在再次看,覺得天寶很辛苦,真愛還得顧忌世人看法,畢竟這關乎她的聲譽和飯碗,她的狀況即使在現今都仍算是艱辛的路。

4.妳不是自以為的受害者
女配角碧玉的故事,實在不得我心,對我來說壓縮成一小段或甚至切割掉都可以。雖然說,碧玉其實也有值得討論的地方。其中一點是她總認為是年少時被告密,才導致她失去至愛,但告密者後來企圖點醒她,就算沒被告密,碧玉跟對方也不會有善終。雖然她永遠不會知道答案,但其實事實早就癱在她眼前,托比就是最佳解答。

5.貓熊
說真的,貓熊,好啦講一下他本名,薛派克很盡責在扮演邪惡保鏢,無論是一開始對露西,或是後來對天寶。
既使我重看了這本書,我還是很難具體表達對他的看法,不過第一個想法是:「就是帥!!」我的女性荷爾蒙如此說。
雖然他很大篇幅都在脾氣不好,但他確實很認真在執行被託付的任務,而且據露西的說法,他換上西裝就宛如《GQ》雜誌的男模,這實在太令我遐想了。
露西不經他同意就任意更動他房子家具擺設,我原本只認為露西很沒禮貌,但仔細一想,露西每每逼問他擺設的細節,他完全沒印象但就是堅持要恢復原貌,就覺得不太對勁,後來揭露的昔日心結,讓我好替他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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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的評比:4葉

第一夫人是讀到目前為止,沒有雙線情感發展的一本書,而且難得的,男女主角沒什麼很慘澹的童年,算的上是很正常的故事。而且幾個主要角色都很有戲,扣扣就是一直在賣萌;露西則是很早熟,為了想擁有從來沒有的正常家庭生活而一直想把男女主角拉在一起;女主角芮琳則真的很像羅馬假期的公主,終於有機會從神壇走下來,真實的去享受何謂凡人的生活;男主角麥特則是精蟲沖腦,貴為記者,卻故意對一些線索視為不見,很鴕鳥的認為芮琳就只是很像第一夫人的女人。

因為沒有其他的角色介入,讓這個臨時小家庭很深入的緊密相處,讀者能更加融入在他們之間發生的喜怒哀樂劇情中。喜歡芮琳的機智與樂觀;露西和扣扣的姊妹情深;還有麥特坦然接受自己在這段感情中的錯誤與積極補救;讓這本書讀起來不沈重,甚至很歡樂,也開始期待下一本書,露西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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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的評比:4葉

千萬風情這本書一貫保持SEP雙線感情發展的劇情,而且男女主角雖然也有不討喜的童年,但個人覺得至少不算悲慘,只能說被忽略吧?

女主角艾瑪,有一對工作重於一切的父母,所以她頂多算是得不到足夠的親情;而男主角凱文則相反,他有一個嚴厲的父親,卻有一個溺愛的母親,甚至可以說是她的所有物,是她的心肝寶貝,只愛他一個,算是有點變態的心理吧?

因為不同的對待方式,讓艾瑪有點執著於安定並緊捉著不放;而凱文則以不在乎來表現,除了高爾夫以外,他對任何事都不積極,甚至給人懶散的感覺。當英國碰到美國,正經遇到蠻不在乎,強烈的不同讓男女主角碰撞出火花。艾瑪讓凱文開始在乎,但他還是一直逃避感情,直到可能失去時才幡然醒悟。

最愛艾瑪對凱文人格的維護,只要別人有可能誤會他,她一定會像正義女神般挺身而出,努力為他辯解;也愛凱文就算世人都誤會他,他還是會為了艾瑪無怨無悔的付出,真的很甜蜜。

照例,SEP又在最後安排了溫馨感人的家庭團圓戲碼,凱文和父親和解,抛棄了以往苦澀的成長記憶,讓他和艾瑪終於有健康的心態迎接未來,可喜可賀。另外,這本書中的許多角色,都不惡毒,可以說是友善的,讓這本書讀起來情緒不會起伏太大,和緩了閱讀上一本書(千嬌百媚)的心情,覺得蠻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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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的評比:4葉

實在是太佩服SEP了,竟然花了近半本書來描寫女主角葛蘭令人討厭又可憐的個性。只因她有個用同樣方式養大的老媽,奉行美貌就是一切,美貌可以無往不利的在社會上生存。也許真是如此,但整天就是交際應酬,又要保持美麗,這需要花多少金錢才能維持?所以當葛蘭的媽一去世時,她就破產了,此時她還沒有覺悟,還在那邊挑三撿四。結果當一切都不順利時,還妄想利用結婚來逃避,最後落到身無分文還懷著身孕,真的是有多慘就多慘。

這本書讓我聯想到甜蜜俏佳人,同樣是落魄的設定,只不過蜜茜是惡劣,葛蘭是膚淺;SEP至少花了不少章節,讓蜜茜花了很多心力在彌償之前的過錯,但葛蘭竟然只花了幾頁內容就輕鬆谷底翻身,讓人覺得這部份也太輕描淡寫了吧,還不如不要花太多章節去敍述葛蘭的嬌嬌女個性,然後重心放在她如何從地獄再返回人間的諸多努力,這樣絕對討喜的多。(但不諱言,葛蘭真的好像赫思嘉)

這本書的男主角達利,個性的精彩度就不如葛蘭。只因為童年的成長背景,讓他一直看輕自己,雖然心地善良,容易隨手拯救落難的人或動物,但卻一直逃避深入去挖掘自己的內心障礙,對於別人的幫助,只會用惡劣的態度去抵抗,算不上是討人喜歡的男主角。

發現SEP她真的是偏愛傷殘系的角色,諸多作品中,男女主角都有悲慘的過去,然後在結局時,都會安排溫馨的婚後甜蜜生活,讓我會忍不住把最後一章再重複看一次,心情就會愉快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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