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tricia Simpson 派翠西亞‧辛普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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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著剛剛看完Taming the wolf還燒燙燙時,先來灑葉子囉~
在官娘後面灑葉子壓力真大,因為她每次都點出重點,而起描述生動,實在讓我粉難下筆ㄋㄟ!
嘿嘿難得來抓官娘的包好囉~
女主角Marion 第一次從狼老大Dunstan身邊逃走爬到樹上又被找到之後,她編的理由不是熊把她追上去,而是 野豬啦。然後Dunstan問她,「那我們到處找妳、叫妳的名字的時候妳怎麼不應?」她的回答應該是「那是因為我被嚇到暈死過去、毫無知覺所以才沒聽到ㄚ」吐槽到此為止囉!
整本書大致上都仍舊保有Deborah Simmons 的寫作風格,充滿詼諧、鬥智、忠實的親情及火熱的愛情橋段。
老實說這本書我記憶最深刻的是Dunstan的狼嚎(出現的太頻繁了)及Marion的故作無辜樣,讓我頻頻笑場,如果要挑剔的話,我覺得最後Marion的uncle死的有點奇怪,說不上來就是情節有一點為了讓他死而死,安排的不是挺合理就是啦!
不過書本最後有提到愛德華國王命令其他6為兄弟之一娶FitzHugh的女兒為妻,讓我很期待這個故事喔!
P.S FitzHugh是「Wessex 之狼」Dunstan的鄰居兼仇人,Dunstan在返回Wessex時被遭FitzHugh收買的屬下捉去關在地牢。後來Marion向其他6兄弟求助才救出Dunstan,並除掉FitzHugh報仇。但是那個背叛Dunstan的屬下卻逃到FitzHugh的領地並強迫FitzHugh的女兒假給他,但是最後卻死在新婚之夜的床上!看來下一位被迫娶她的De Burgh要小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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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給個10顆星絕對不嫌多啦 ,女主角Aisley是在她父親死後,成為Belvry的女繼承人,(因為當時她的哥哥Nicolas被認為已經戰死於聖地),當時的英王Edward 命令她嫁給他旗下任何一位騎士,為了表示Edward對Aisley的喜愛及禮遇,他便邀請Aisley到宮廷並召集他的騎士來到宮中,由Aisley自由挑選自己的丈夫.但是Aisley並不感激英王如此做因為她一直以來都在幫助他父親維持Belvry,父親死後她也一直將Belvry治理得很好,她不想將它交給她未來的丈夫,共別說離開她的家園~但是國王的命令不可違抗,於是她便只能先入宮再想辦法.
Aisley對於自己的聰明才智一直都是沾沾自喜,所以她決定挑一個Edward不會同意的人作為她未來的丈夫,那個人就是Piers,素有Red Knight之稱,關於他的傳說會嚇死任何一位仕女,有人說他是一個吃人的惡魔,巫師,會黑色魔術,且生活在黑暗中,只要接近他的城堡的人沒有一個會生還~
Aisley打的如意算盤就是要Edward自毀承諾,因為Red Knight的確是他旗下的騎士之一,但是他絕不可能同意Aisley嫁給一位魔鬼吧!
起初Edward非常生氣與震驚,他當然了解Aisley的盤算,這時他的妻子向前在他的耳邊耳語一番後,他最後同意Aisley的決定~
這個轉折完全出乎Aisley的意料,她不得不進行下一步計劃,既然她無法反對這個婚姻,那麼就由他未來的丈夫Red Knight來反對吧!
再來就進入兩位主角鬥智的場景了—
人稱 Red Knight的Piers一直都居住在黑暗的Dunmurrow castle,堡內只有一位僕人,幾乎沒有燈光及蠟燭,村民也不敢踏進一步,總之Dunmurrow castle就是籠罩在一片黑暗的迷霧當中,雖然Aisley自許為一位接受高等教育的人,不會輕易地去相信一些毫無根據的黑色傳說,但是她的婚禮的確是在黑暗中舉行,整個城堡陰森森,沒有人氣,更別說她的貼身女樸一直神經兮兮的灌輸她一些黑色魔法及幻術之類的古怪想法,使得她的想法也漸漸開始動搖~
在本書中,男女主角前半部都是在黑暗中較勁及交流,倆人也都為對方著迷,每天固定的黑暗中的晚餐也產生越來越多的火花,幾個激情擁抱或熱吻都在為倆人的互動加溫,更是為後來真正的結合鋪路~DS那暗矇矇的真槍實彈描述真是令我佩服,如果男主角技巧真的如此,也難怪女主角性福的不在乎看不到丈夫的真面目了~~
本書進行到2/3時, Aisley終於使計成功,讓她丈夫無法在天亮以前從床上溜走,她才能看到枕邊人的廬山真面目,這一看之下Aisley整個魂魄都不見了,自己的丈夫竟是天下難得一見的美男子,那究竟為甚麼他寧願生活在黑暗中呢?他究竟隱藏了甚麼秘密呢?嘿嘿!請各位自己猜猜囉,講出來就沒意思囉!
書中其他配角的表現也不俗喔
例如: Aisley那位忠心又帶點神經質貼身女樸Edith(她在Maiden Bride裏的戲份也蠻重要的) Willie- Edith後來再婚的丈夫,Cecil – Piers唯一的貼身僕人,生性嚴肅寡言,Alan- Piers派駐在外的手下,也是促成Piers決定讓Aisley成為他名副其實的妻子的人(當然是因為忌妒啦)
Hexham-垂涎Aisley及Belvry的大壞蛋
Nicholas – Aisley那位突然生還的哥哥,冷漠自制
建議要先看The Devil's Lady再看Maiden Bride順序比較正確喔!
阿官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幾天前就把 Deborah Simmons 的【The Devil Earl】看完了。前面三分之一的節奏緩慢得讓我眼皮沉重,幾度想放棄,但是後面的三分之二看得很順利,連呵欠都難得打一個,因此搖頭晃腦扭傷脖子的現象不曾再發生。
女主角 Prudence 多年來一直和妹妹 Phoebe 住在康瓦爾鄉間,雖然不是貴族出身,但依舊受過良好的教育。芳齡已二十四的她向來認為自己相貌平庸,長得太高,膚色不夠白(至少不是英國淑女們的那種蒼白);加上鼻樑上架著一副近視眼鏡,讓她相信自己毫無吸引男人的魅力。當然,一直居住在偏僻的康瓦爾鄉間,合格單身漢本來就稀少,更別說擴展貧脊的社交生活了。
不過啊,這些都困擾不了她。她早就接受自己已經是個乏人問津的老處女(她才不是像她妹妹所認為的那樣嫁不出去,而是她根本沒機會遇見意中人啦),也很樂天知命。祖母過世之後,撫養未成年的妹妹以及維持家計的擔子就落在她肩上了。有限的津貼已經一點一滴的流失,家園也需要整修,如何是好呢?
她很快就找到解決困境的途徑了。寫作向來是她的興趣也是她的天賦,而既然擁有這方面的專長,和不用它來當作謀生的職業?而且還能自其中得到滿足與樂趣。她選擇寫哥德式小說,是因為自少女時期便對這類型的故事興致特別濃,這方面的想像力也特別豐富。她的處女作問世之後銷路奇佳。而真正打響她知名度以及為她帶來額外利潤的,則是她接下來所寫的那本小說。
刺激她寫作靈感的,不只是那座她花了許多時間冥思遙望、充滿各類神秘奇想、全心渴望一探究竟的 Wolfinger 城堡,更是那個雖僅有一面之緣,卻激發出了她無數幻想與敬畏之情的城堡主人──那個承繼了他祖先的「魔鬼伯爵」外號的 Sebastian Ravenscar(第十幾任的XX伯爵)。
黑暗、神秘、陰鬱、充滿邪惡的傳奇色彩的男人,活脫脫是她哥德式小說裡人物的化身。
只不過當她把他的模樣所激發的靈感運用在她的第二本書中時,她書裡所寫的那個掠奪無數純真少女並加以摧殘殺害的惡魔並不是他。但是當她的書上市並造成轟動之後,所有的人都“一口咬定”她書裡的那個壞蛋,就是惡名昭彰的「魔鬼伯爵」本尊!
男主角 Sebastian 自少年時期父親過世後,就一直在前一任的伯爵,也就是他的叔父的“誘導”下,過著放蕩糜爛的生活。好幾個世紀前他那個邪惡到不可救藥的、有“魔鬼伯爵”綽號的祖先將他妻子鎖在塔樓裡導致她發瘋,之後被她持刀殺死(應該說兩人自相殘殺,同時淌在血泊中),從那時起這座由十四世紀中旬的大修院所改建的 Wolfinger 城堡,就充斥著各種令人驚懼的傳言了。陰森鬼魅的氣氛,讓人不寒而慄。哥德式風格的雄偉建築,在滿是懸崖峭壁的康瓦爾孤獨地矗立。除了女主角 Prudence 之外,沒有外人敢正視它一眼,更別說渴望進入堡中一探究竟了。康瓦爾郡的所有居民們(包括倫敦的貴族們)都深信,Ravenscar 家族的腐敗邪惡血統延續了數百年,而歷任的伯爵放蕩不羈的行逕,只更加鞏固了這份讓鄰里居民們敬鬼神而遠之的傳奇。儘管 Sebastian 多半時候都在倫敦享樂,真正居住在 Wolfinger 堡的時間少之又少,但各種繪聲繪影的的謠言依然寸步不離地緊跟著他。
現任伯爵 Sebastian 在一場決鬥中殺死他親叔叔的傳言,數年來早已是人盡皆知的事。康瓦爾這些純樸又迷信的居民們不但相信 Ravenscar 家被下了詛咒,也毫不懷疑 Sebastian 刻意殺死親叔叔好篡奪爵位的說法。Sebastian 知道居民們對他的恐懼,他卻無意糾正被誇大的謠傳,更無意澄清他被抹黑的名譽。不只因為他了解再多努力也無濟於事,也因為他知道居民們的譴責和指控,多半都是其來有自──至少他玷污的血統和浪蕩狎縱的生活方式,這些全都是事實。
他弟弟 James 的突然失蹤,讓整個狀況更是雪上加霜。被牛津退學、在倫敦吃喝嫖賭並積欠了一屁股債的 James 為了逃避債主的追逐而來到康瓦爾郡,以為可以躲過哥哥的憤怒。但他沒想到 Sebastian 聽聞風聲之後很快地追到康瓦爾來了。在一場激烈的爭執對峙之後,James 憤然地在暴風雨中衝出城堡──並自此消失。這兩兄弟有涉及肢體衝突的爭執消息傳出之後,居民們全都猜測是 Sebastian 殺死了弟弟,並將他的屍體丟入懸崖下的大海。數天,甚至數週後 James 仍是行蹤杳茫,居民們更加篤定了這個說法。歷史重演了,居民們耳語著,年輕的魔鬼伯爵就和他同名的祖先一樣邪惡。他不是殺死了自己的親叔叔嗎,那麼在氣憤中扭斷自己弟弟的脖子然後將屍體丟入大海,絕非不可能的事,他們如此忖測道。
連女主角的妹妹 Phoebe 都相信是「魔鬼伯爵」謀害了 James(當時 James 和 Phoebe 已經見過幾次面,彼此都有好感)。唯一斥為無稽之談的,是咱們的女主角 Prudence。即使只有見過一次面,她打死都不相信伯爵是那種冷血屠夫。除了內心的聲音為 Sebastian 辯白之外,她也用理智去分析當時的狀況,而無論用哪個角度去看,Sebastian 都沒有殺死弟弟的動機,不管是不是處於憤怒中。可惜抱持著這堅定想法的人,只有她一個。連城堡裡的管家和廚子,都相信伯爵是兇手。
Prudence 的新書上市之後獲得壓倒性的成功,也為她帶來了意想不到的豐厚利潤。但她卻沒想到所有看過或聽說過她這本書的人,竟會把書裡的那個惡貫滿盈的壞人(主角),當作是 Sebastian 的真實寫照。在她決定利用這本小說賺取的津貼帶著妹妹到倫敦參加社交季,好為年輕美麗的 Phoebe 覓得如意郎君之時,她只知道伯爵人在倫敦,如小鹿般亂撞的心期待能與他再度見面;卻不曾預期她的生活會因此改變。聽見了眾人的謠傳,以為她書中的惡人主角是魔鬼伯爵本人,讓 Prudence 既震驚又惱怒,而且充滿罪惡感。既是造成可怕謠言的始作俑者,她決心利用自己剛竄起的知名度在各個受邀場合當眾澄清事實,鄭重表明她書裡的那個壞人只是她自己捏造出來的虛幻人物,而不是伯爵本人。
她捍衛 Sebastian,駁斥那些有關於他的惡劣謠言的意念是這麼堅定執著,相當令人敬佩和動容。
雖然 Sebastian 一開始也以為 Prudence 刻意把他寫入書裡,或至少是含沙射影地醜化他,但他的誤解很快地就在她誠實無欺的言談舉止中煙消雲散了。她公開為他的名譽辯護的作風,讓他驚奇不已。她堅持不去相信眾人都相信的最壞一面,讓他在充滿謙卑之情時,又痛苦地覺得有必要戳破她的信任和幻想。在聯手尋找 James 失蹤的蛛絲馬跡過程裡,他非但無法如願地毀蝕她樂觀的信念,反而發現自己原先認定已黑暗得無法救贖的靈魂,因她的存在而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歡愉與希望……
讀著這本【The Devil Earl】,讓我聯想起珍安的幾本攝政小說。不只故事架構類似,男女主角間的互動方式也頗有幾分異曲同工之妙。年近二十五的、戴著眼鏡的老處女女主角,姐代母職地撫養妹妹長大,希望能替年輕貌美的妹妹找到好歸宿。她利用寫小說的收入來維持家計,聰明機智又大膽,充滿冒險心,而且從一開始就幾乎完全信任男主角(儘管他有著令人膽寒和被扭曲訛傳的名聲)。不同的是,【The Devil Earl】的女主角不像珍安的那般頤指氣使(雖然我覺得她們頤指氣使的方式很可愛,但有時候難免惱人),也沒那麼伶牙俐齒,老是和男主角抬槓。這個女主角也很機靈沒錯,不過她知道何時該妥協和讓步,不會莽撞行事讓自己陷入麻煩裡。最重要的是,她「看見」並了解自己家人(妹妹)的缺點,有保護慾,卻不會盲目捍衛到近乎愚忠,這點讓我很滿意。我向來很愛珍安筆下的主人翁沒錯,更仰慕他們對家人和朋友的忠誠,不過不可否認地,有些女主角的忠誠感強烈到盲目甚至氾濫的地步了。【The Devil Earl】的女主角 Prudence 的感情和精力都充沛,卻又有足夠的理性來和它們保持平衡。她處事很積極自信,卻又從不挑釁和質疑男主角 Sebastian 的能耐,更不會想自他手中爭奪控制權。即使在順從地接受男主角的指令之前,她也絲毫不顯現柔弱,反而讓我感覺她用她的理性和信心帶給了男主角更多力量。
還有,作者對男主角的心態,以及他對女主角的感情著墨,描述得頗為細膩和深入。他從不吝於──或者該說作者不吝於──把他的感覺和思想透露給我們知道,裸裎他的內在,呈現出和他「魔鬼伯爵」的外號大相逕庭的一面。女主角無懼於他繪聲繪影的惡名,信任他的人品,確信那些和他有關的謠傳都是空穴來風(雖然一部份是有些事實根據啦);他對此的反應是:由一開始的莞爾、嘲謔,到接下來的詫異、惱怒,直到最後的謙卑、敬畏,每一種情緒都在作者的細心闡述下反射出來了。Sebastian 瞧見了 Prudence 隱藏在眼鏡下的、連她自己都不曉得的美麗與熱情,光是瞧見她沾著墨水的手都能喚起他的遐思,她輕咬著下唇搜尋寫作靈感的模樣總能引發他胸中的柔情;而逮到機會就摘下她那醜陋的眼鏡,更成了他最大的樂趣。
在 Sabastian 的詢問下,Prudence 坦承她只有在看書寫字的時候才需要戴眼鏡,但是因為每次把眼鏡拿下之後總會弄丟,所以她索性一直戴著,確定除了睡覺之外它沒有機會離開她的鼻樑。Sabastian 聽了之後將眼鏡放入他的衣服口袋裡,告訴她從今以後他會負責替她保管。有一次 Prudence 的妹妹瞧見沒戴眼鏡的姊姊時驚楞了一下,問她的眼鏡跑到哪兒了;Sebastian 當時拍拍他的口袋說:「在我這裡。安全無虞」。如此簡單的一句話,卻讓我莫名其妙的好感動。我說不出來為什麼,就是覺得比他問她願不願意嫁給他時還浪漫。
雖然這本【The Devil Earl】故事算平淡,沒太多變數,更沒有橫生枝節的戲劇化轉折,但男女主角頗得我緣,而目睹他們之間的感情萌芽茁壯的過程,讓人感覺們的相愛不只是一種肉體的契合,也是一種心靈的歸屬。而我一向相信唯有徹底相知和相惜,才能天長地久。Sebastian 也是這幾個月以來繼 Liz Carlyle的【My False Heart】之後,第二個有著“真正”放浪形骸的過去,卻讓我感覺他荒唐的行為在認識女主角之後已完全畫下休止符,並有能力保持百分之百忠實的男主角。
他們在倫敦再度碰頭時的場景固然吸引人,但是我最喜歡的,是他們回到康瓦爾之後的情感交流。Prudence 發揮她寫哥德式小說所具備的想像力,和 Sebastian 一起探索連他都不曾探索過的、已經存在了好幾個世紀的密道,不只經由密道發現了走私者,解開了他弟弟的失蹤之謎,而且還找到了一個刻意被封閉起來的密室──以及藏匿於密室裡好幾百年的東西。這個“東西”是什麼,以及他失蹤的弟弟去了什麼地方,我就賣個關子,不揭露謎底了。
如果你們看過書評,會發現讀者和書評家和一致公認這本書的性愛場面描述得很棒。嘿嘿嘿,的確不錯,無論是男主角的遐思幻想,前戲挑逗,還是真槍實彈的演出,幕幕都精采。煽情但不露骨,不會辣嗆得害人濺(鼻)血,但絕對夠火熱得讓你毛孔賁張,充滿對接下來每個動作的高度期待。以他們當時所處的環境所能開發的有限“資源”,卻還不只一次地就桌就椅就地板,算是很難能可貴的壯舉了^+++^
有一幕是男女主角在書房裡纏綿廝磨,Sebastian 將 Prudence 舉放在書桌上,她背對著門口,他則,呃,低頭鑽入了她的裙子裡。因為房門當時還半開著(他們雙手根本離不開彼此,更別說打斷做愛前戲而跑去把門關上了),所以他用她的裙子蓋住他的頭和上身,如此一來如果剛好有僕人經過就「看」不到他了(因為他身體的其他部分被書桌擋住了)。這一幕描述得粉讓人血液沸騰。作者無需詳加解說 Sebastian 在 Prudence 裙子底下做了些什麼“見不得人”的事,光是描述裙子蓋住他黑色頭顱的那幾句話,就已經勾勒出我最生龍活虎的想像力啦^+++^。
雖然歡愛場面不多,但質比量還重要,不是嗎?
對我來說,這本書最大的缺點並不是它前面幾章稍嫌慵懶的節奏,也不是最末幾章裡略顯不必要的拖延,而是 Sebastian 的弟弟 James 的“驚人”轉變。才失蹤了短短兩、三個月,回來之後卻完全脫胎換骨,由一個浮誇好炫並膚淺的紈褲公子哥,變成一個……呃,我說過要賣關子的,所以不能洩露他是怎麼的脫胎換骨法,只能說我認為這轉變太牽強了點,若是他失蹤的時間夠長,我也許會比較信服。
又及,最後的幾章裡 James 的丰采太炫了,幾乎喧兵奪主,凌駕過男主角的鋒芒。我知道作者有意強調 James 的成長與改變──而儘管覺得有點迅速和牽強,我還是頗喜歡這個煥然一新的 James──但在描述 James 歷劫重生後的“成就”之同時,作者似乎忘了擦亮男主角 Sebastian 的盔甲,使他在最後的幾幕略顯黯淡。不過當然也許是我太小心眼啦,不希望任何配角的鋒芒遮掩住男主角(即使只有短暫的片刻都不行),吹毛求疵過度所致。
此外,James 和 Phoebe 這一對戀人吸引不了我,我甚至很懷疑蛻變之後的 James 如何有辦法忍耐那個任性自我,除了長得標緻之外一無是處的女孩。是我個人的偏見吧,有 Phoebe 出現的每個場景都讓我很惱怒,巴不得她從書本裡永久消失。當 James 還是個游手好閒、債台高築的紈褲子弟時,他和 Phoebe 在一起還顯得比較登對。失蹤後歸來的他改變了太多,Phoebe 卻依然是個被寵壞的孩子,雖然她本性不錯,但行為表現真讓人吃不消啊。誰知道呢,也許 James 就是愛她這個調調,愛她的依賴和孩子氣;畢竟她還很年輕,還有成長磨練的空間。
雖然喜愛程度比不上我對高地人、吸血鬼及 Connie 的,但我認為這本【The Devil Earl】,仍是部相當有可看性的作品。
和【The Devil Earl】有關的書還有幾本,我最感興趣的是【The Vicars Daughter】。禁不住書評家們對其讚不絕口的誘惑,加上故事設定頗對我的胃,因此已將這本行情極高的絕版書列在我的挖寶計劃裡頭了。
她的那套以中世紀為背景的「De Burgh」家族系列,也相當受好評及推崇。叫獸好像看過喔!我正在密切注意其再版的日期(這套系列好像有五、六本呢,也許不止,還沒仔細查證。目前我手上僅有兩本,都是禾林英國版的版本),希望能用我貪婪的魔爪將它們全部手到擒來。
呃,顯然我對曼曼這份慾壑難填的飢渴,是不可能有歇止的一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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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worm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我給3.5葉,最主要的原因不是因為有哪裡寫不好,而是我個人對這個題材劇情的走向沒有太大的感覺。
其實以整本書的架構、人物設定及描述、情感的推進來說,這本算是一個完整的,中等以上一點點的羅曼史。也就是呢,不至於很膚淺,該在內心著墨的地方他還是有寫到,但是又不是深刻到會讓妳捶心肝的那種。
在劇情的推演上,是整本書比較著重的地方。所以看起來就是很像soap opera那樣,一直有劇情在推進推進,雖然好像也不完全是可以預測的發展,但是好像也沒有太多的意料之外。
而人物的描寫我想大概有75%的立體感。但是又沒有說讓人家非常愛到骨子裡的那種讚嘆。妳要我選哪一個主角我比較喜歡,我也選不出來。我覺得就兩個人都還可以,太機車的地方也沒有,也沒有特別讓我想要翻白眼的地方。
我想我比較喜歡的地方應該是男主角決定要離開女主角前一晚,無法克制的"整夜"對著她倒出他的愛意吧。那個地方我覺得有把男主角的內心激盪表現得比較完整一點。
壞人得知女主角過去的細節的方法,我個人是覺得很莫名其妙。那牙醫師絕對是來亂的。為了這個我就可以扣一葉了。
整體來說是一本妳很閒暇時,不會太失望,但也不會太過滿足的一本書。
yaohui0528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非常好看的一本書,厚厚滿滿的一本,看得是相當過癮。感覺好像是部老電影般。背景正是戰後的歐洲---馬爾他這個迷人的小島,像翻頁般的把珊妮和珍娜的故事由黑白電影變成彩色的,精彩極了!!
故事中的主角應有三對,不可否認,珊妮和亦安的故事最為吸引人,可能是戰爭時期的愛情故事總是特別迷人,特別悲傷,尤其是這種沒有好結局的,讓人久久無法釋懷。珊妮姨媽這種守護了一輩子的愛,至死都勿忘初衷阿。書後當珍娜找到亦安屍首並告知姨媽那,真是催淚彈,吼~害我眼眶都濕了。>
至於真正主角珍娜和尼克,客觀來說,其實他們的故事還不錯,只可惜老一輩那對太搶戲了,沒辦法~失去的總是最美的,更何況是這種無結局的呢
跟前面同學一樣的疑問就是,想知到亦安和尼克有何關係?若是沒血緣關係,難道真是靈魂轉世或什麼來的?只可惜作者沒給我們答案,只能靠自己去想像了。
另外,那個拆散珍妮和亦安的大壞蛋,聽完他的故事後,怎麼我也和珍娜一樣浮上一種不想同情的感覺,卻又......。總結下來,是個有深度,又好看,又玄的故事,若不嫌出場人物太多,真的是可以細細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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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ole_Shi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沒辦法,
男主角第一次對女主角這樣那樣,我就決定給他扣一葉了。
雖然男主角以為女主角出身低微,但憑他情場老手,
我覺得他實在應該多給女主角一點呵護,
那段缺乏了這個元素,讓我覺得有點遺憾就是。
故事本身還不差,其實衝突感有,且這本書的步調會讓人不想把書放下,
不過因為男主角的陰影及兩人之間的信賴關係,導致一次次相聚分離,
這些地方看了蠻揪心,也有一小點不耐。
如果不太計較男主角有些滴桃作為的話,
整體而言是流暢可以一看的一本書。
any5379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any5379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目前我只看過這位作者的兩本書,另一本是"天堂的撫觸",女主角是失憶的...
而這本裏頭男主角的確豬頭...在故事後的半段他才領悟妻子和母親的不同,原因在年幼時母親拋棄了他,導致成年後對女人存有偏見...(恰巧母親與妻子同是法國人)
女主角在戰亂中面對命運,怎樣才能營救母親及後來遇見的男主角,女主角真的勇敢堅強
trinatu89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嗯 .. 這本書大約是三禮拜前看的吧
還算可以拿來消遣無聊看看的書
新婚之夜公爵發現新娘不是處女時算是比較精采的地方吧
後來女主角懷孕離開男主角那裡就比較難看了~
給3.5葉吧
lilian0505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先撇開超級可怕的封面不談,其實内容倒覺得還好,女主角真是太有愛心到為了救動物,而失身於男主角...這一段有些不能接受,拯救動物的方法有很多..但這讓人很...雖然到後來男主角發現他是莎蓓的第一個男人.但其過程,男主角太大男人主義人.
所以這似乎不太合我味口.
由 a88151 在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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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筆名為 黛娜‧瑪格 Dinah McCall
Jessic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非常喜愛雪倫‧莎拉的所有書籍,她的文筆平淡但情感細膩,品來都讓人微微的心疼。這一本是弟弟為了保護姐姐而導致入獄的故事,和絲與石並列為我的最愛。
有另一本其他作者的類似的書籍,是哥哥為了保護二歲的弟弟不讓他再被父親的暴力攻擊衍生出的故事也很好看,浪漫新典126 的月光夢幻。大家如果喜歡可以去找來看看。
nancy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太感動了,可以去拍電影了,我建議男主角找基努李維
hsumolly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覺得這本書裡非常搶眼的是柯迪的三個小孩,想想看桂妮是先遇到他們於心不忍,怕他們沒人照顧才假裝是他們的姑姑留了下來,要不然男主角就遇不上她了..
我是先看這本才去找另外兩個妹妹的故事來看,但就是比較偏愛這本,桂妮天生的大姐性格,連柯迪的憂鬱症都仰賴她的照顧,使得這本小說充滿溫馨暖意;不過我本來看的時候也沒特別注意,老是以為這個故事年代應該頗久遠,直到看到男主角的心病是來自於波灣戰爭才恍然原來這是」現代」的故事!
喜歡有家庭氣氛的同學不要錯過喔
yaohui0528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看完這本書
被男女主角之間真摯的情感
深深的打動 :cry:
珍妮從小愛傑斯愛到大
傑斯也是把她捧在手掌心疼愛
人世間的愛情
也不過如此吧!
在傑斯失億後回去尋根的過程中
描述的也很細膩
完全不突兀
而那個對傑斯疼愛有加的查理
之後患了老年癡呆症
傑斯為了報答他
用一塊錢賣地給她女兒那段
讓我感動滴小小落淚了ㄧ下
總而言之
我覺得這本書很好看
非常推薦阿~
Jenny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The Way to Yesterday】這本書是在阿瑪爽瞎逛的時候發現的,看看書評都挺不錯的,加上又是心儀作者的書,所以在上上次購書時就一併買了(還不太好找呢)。
看到書名不難猜想應該是跟time travel 有關,阿官應該也知道我對這類題材興趣不大,但我非常鍾意second chance 的題材,就像克麗斯汀漢娜的【此生唯一】一樣,雖然有time travel的命門,但我仍然相當喜愛。不同的是,【此生唯一】並不是讓自己回到過去去改變即將造成的遺憾,而是讓女主角有機會體會為人妻為人母的感受,救贖那悲慘的一家子。而【The Way to Yesterday】則是讓女主角有機會阻止心愛的丈夫和女兒因自己的遲疑而喪生的悲劇。個人看完相當喜歡,5顆星一顆都不少喔。
Mary在6年前失去了她摯愛的丈夫Daniel和剛出生不久的女兒Hope,在一場爭吵之後,Daniel載著Hope倒車駛離自家前面的車道時,撞上疾駛而來的兩輛警匪追逐車,雖然Mary曾大喊警告,但悲劇仍然發生。自此6年,Mary過著行屍走肉般的生活,心已死,就等著外在的軀殼跟隨心的腳步。Mary時時刻刻都被痛苦與悔恨啃食,若不是那場爭吵,若不是她未能即時阻止………………..。
有一天,Mary無意中走進一家怪異的古董店,一個戒指給了她第二次機會,她彷彿沉浸在一場令人不願醒來的夢中。在夢中,因為她即時衝至車道內阻止慘劇發生,因此Daniel和Hope仍然和她身處同一個世界,導致那場爭吵的婆媳問題也逐漸化解,這是現實抑或夢境?而環繞在Hope身邊的危機也讓Mary頓時明白,她的second chance不只是讓她能重新擁有珍愛的家人,而是讓兩個瀕臨破碎的家庭有機會完整。
整篇讀來流暢感人,是本非常非常不錯的小品,推薦給對中長篇小說沒耐心的人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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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a Robert(諾拉‧羅伯特),同時也以J. D. Robb( J‧D‧羅勃)為名,出版(未來)懸疑羅曼史。
coaster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如書名所言,主角康美姬就是一位火爆佳人,因為她的存在,全書絕無冷場。
女主角的形象就像一團燃燒的火焰,明豔、奪目,還有熾熱,令人無法將閱讀的目光移開,剛開始接觸美姬時,主角個性不好相處的一面展露無遺,完全不是個可以隨意親近的人,稍不小心,就會被她身上的熱火灼傷。
但是隨著閱讀過程,愈能理解,女主角火焰般的個性根本不像表面上駭人,熾熱的焰火其實只是美姬生命的表徵,是她的創作精神與靈魂。擁有火焰般特質的美姬,其實是位情感豐沛而活力十足的玻璃藝術家,隱身在泥濘與陰雨籠罩下的克雷爾郡,美姬反倒像是可以照亮四周的暖陽,不但不是一束傷人的熱火,更像是一團可以抱在懷裡不斷發熱保暖的火源。
而美姬對於創作的概念,也像是所有創作者的共同心聲,她說:要看見它們很容易,難的是將它們變成現實的過程。好貼切。
成長於父母親的不幸婚姻中,美姬仍舊活得很有自信,這是我喜歡美姬的原因之一。特別是惡魔媽媽一天到晚提醒美姬,因為她的存在,自己才會被綁在落後的克雷爾郡,被綁在一位沒有任何成就的農夫身邊,她的巡迴演唱歌手夢,就是因為美姬才破碎的。
面對母親的冷嘲熱諷,以及出生以來,加諸美姬身上的無形指責,美姬自然懷疑婚姻,但我卻沒有看到她自暴自棄的一面。相反的,如同她在激情的火焰中誕生一樣,她也活在火焰般的熱情中,更選擇在火焰與呼吸間,找到自己。
面對婚姻,美姬自然抱持著懷疑的態度,也認為婚姻對她而言是不可行的選擇。幸運的是,女王碰上與她勢均力敵的國王。
是的,我覺得羅根是貨真價實且擁有主權的國王,而不是虛位無權的王夫。偶爾,諾拉作品中的女王碰上男主角時,我總覺得男主角比較像是王夫,不是國王,所以故事依舊好看,但總少份味道。
或許正因為男主角掌控主權的真實感,加上女主角也擁有不容小覷的自主權?主導權?這才讓我覺得《愛上火爆佳人》在男女主角的對峙上,充滿各式張力,甚至覺得出版社如果要讓讀者重新認識諾拉,應該將這本書重新翻譯推出。這本是經典。不過我期待的是昆恩四兄弟,中文版趕快出來見客啦XD
席羅根是位為藝術瘋狂的成功畫廊老闆,他不只是坐在辦公桌前交辦業務,或者翹著二郎腿光數鈔票的富三代,而是親身力為,將祖父與父親留下的家業,擴展成跨國企業,此外,還能坐而言起而行,上山下海地去追求每一位藝術家……的作品。近來,他注意到愛爾蘭的一位玻璃藝術家-康美姬,他相信自己可以將她的作品推向世界舞台,可惜雙方首次碰面,女王說:我不是一條生產線,也不接受訂單。
哎呀!女王都下戰帖了,國王不接招就太對不起讀者了。
於是美姬勇敢地面對自己心中的每一道關卡,她對自己作品的信心、她對自己的掌握力,她想要衣錦還鄉的野心,還有她與羅根之間的吸引力。女王很認真地在解開自己生命中的每一道障礙與枷鎖,國王也是很認真地看待兩人的發展,羅根清楚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未來的方向在哪裡,獨獨不知道眼前這位火似的女郎該擺放在生命中的哪裡。
我覺得故事好看之處,就是看著美姬努力的在突破自己的極限,還有羅根也在認真地找尋美姬對他的意義,以及最後他們怎麼面對彼此的不同與相同。如書中文句所言:我們都被命運之風吹上天空,等著落到土地上以後,我們才自己決定未來的我們會是什麼樣子。依舊是諾拉。
美姬在習慣的獨處中,發覺她其實喜歡有人的陪伴,但是她也誠實地看待自己無法終日面對著一屋子的僕役視線;羅根則在繁忙的買賣交易中,發覺他的確也有喜歡獨處的時候,不過鄉村似的生活,半年足矣,國王可是還有開疆拓土的雄心壯志。
原本沒有牽扯的兩個人,因緣際會碰在一起,然後兩個人一起成長。茱麗・詹姆斯《愛,無從抵抗》說:或許我剛好想說,而你剛好在這裡。張愛玲則說:噢,你也在這裡嗎?真的是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所遇見的人,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只是剛巧趕上了。
天空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首先要贊這本書治好了我的“諾拉不能癥”,如果有同學與我一樣,可以從這本開始嘗試。
感謝shouek同學的書評,讓我有了嘗試諾拉的欲望,我有個簡單粗暴的辦法,對不確定的書,隨便翻,翻到哪裏就從那裏開始看,如果這樣能看進去幾頁,那證明這本書能啃完的機率很高,再從頭開始看。這本書我隨便點進,正好就是那段兩人在巴黎的幾天,馬上就吸引我了,因為文字節拍首先合上了,所以看起來就很順。
我特別喜歡兩個人不捉迷藏、不假裝回避這種設定,愛你,我直接說,不愛你,也明白直接,有問題,當面交流,這才是我想看的羅曼史啊,我特別厭煩很多羅曼史“我愛你,但是我配不上你,你會應該找一個比我更好的人”“沒關系,我們之間只是性關系,nothing more”等等cliche,又俗又傻,考驗讀者的耐心,沒有誠意。
挑個毛病就是作者太偷懶了,這本書的“壞人”是主角的母親,我覺得完全可以寫得更立體而不是紙片一樣單薄的“壞人”。《傲慢與偏見》的班納特太太,雖然令人討厭,但一想到她是“女子無才便是德”的環境下長大的,就對她不免幾分同情,她完全是當時那種婚姻制度的受害者,如果她長在今天,有機會受教育、有獨立的思想、有獨立的經濟,不可能“珍珠變成魚眼睛”吧?
shouek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Born In Shame
不像大姐美姬生如火,二姐(但其實中間有討論到她們年齡只差幾個月)萊娜生如冰;非婚生子女雪儂則是born in shame
故事一開始是重疊於Born in Ice的中後段,愛爾蘭的姊妹們開始聘請私家偵探調查父親外遇女子及孩子的下落時,大西洋的另一頭正面臨了生離死別還有生世真相大白;我個人很喜歡諾拉這邊的安排,她對於親情跟內心之間的拉扯寫得很好。
但是到了愛爾蘭以後整個故事走向我個人不是很愛,諾拉他就是忍不住要寫些傳說跟愛情的前世今生(翻白眼);我個人覺得雪儂是個頭腦清楚的女子(身居廣告公司高層又在紐約生活是個堅強的紐約客來著),在面對異鄉帥農夫的殷勤追求時會想要冷處理是很正常的,反而是旁邊鼓譟的眾人才不正常吧我說~~~~
而且,墨菲的人物設定也太夢幻了吧?高大黝黑俊俏有錢有音樂才華又是前世愛人的農夫...好吧,這是個人偏見大家不要管我;裡面有關於務農跟修理農機的部分還蠻寫實我比較可以接受啦...
對於親情的描寫還有雪儂個人心境轉換有點不足,如果可以把那鍋女巫跟武士的夢境之類的東西拿掉我會比較滿意;畢竟愛情的重點是兩個人之間的相處而不是補償前世的遺憾~
(最後的小吐槽~雪儂對墨菲說的那段話一點也沒錯啊~他是這段感情的既得利益者,要放棄目前的事業成就是雪儂、放棄既有的人際關係是雪儂、要橫越整個大西洋搬家的還是雪儂啊~雖然最後來個海角七號的「留下來,或是我跟你走」;但你搬離了愛爾蘭你要做什麼啊???農夫先生????到最後還是女主角犧牲一切來跟男主角相愛啊!)
shouek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Born in Trilogy的第二部Born in Ice,女主角萊娜是第一部女主角美姬的妹妹,正如書名所示兩姊妹一人似火一人如冰;相對於美姬的外放、萊娜什麼事都放在心底壓抑著﹔她的喜怒哀樂、她的慾望和她的夢想。
由於姊姊在藝術界已經發光發熱,得到了金錢奧援(終於可以把老巫婆媽媽遷移到城市另外一個角落)後,萊娜得以從事自己擅長的事--經營一間讓人有家的感覺的民宿。
看似個性溫和的她其實只是把所有的情緒反應以壓抑、吞到肚子裡面去的方式去做處理;男主角康格笙是個美國來的暢銷作家,沒有家庭親情羈絆的他向來如吉普賽人一般在世界各地遷移著,沒想到在愛爾蘭一個窮鄉僻壤他遇到了他此生最重要的女人。
愛情的開端都是被對方不自覺的吸引著,隨著兩人彼此的認識越來越深、羈絆也就越來越強大,我個人可能也算是個好面子之人,所以完全可以體會為什麼萊娜會笑著送格笙離開,就算她深愛他---因為不去阻擋心愛的人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才是真正的愛。(當然也是因為拉不下面子去求對方留下來啦~~~被拒絕不就糗大了嗎?)
這本書除了追賊那段讓我有點覺得小離題以外,其他都好;瑕不掩瑜,我給5葉。
大推薦給其他同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