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herine Sellers 凱瑟琳‧雪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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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妮爾.斯蒂(Danielle Steel)是全美最知名的作家之一。 她一共創作了84本小說,在47個國家以共28種不同的語言發行,印刷量超過590萬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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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sec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真的滿難寫心得的,有些章節,根本男女主角像中二生那樣幼稚互鬥,後面一些段落又讓我有點惶惶不安,甚至一度想著,這本書的主軸到底是甚麼呢?
開始章節,一場火車槍戰出現的兩個傷者,一個被當作英雄、另一個被當作盜匪,頗有懸疑感,很讓人好奇昏迷中的盜匪的身分。
接下來讓人很尷尬的是,昏迷的盜匪受傷部位靠近GG,我想著女主角照顧時的窘境,不免也跟著冏冏。
這本書很特別的部分是蕾姨難得有床戲篇幅很多且尺度算大的,而且這福利情節還真莫名讓我臉紅心跳
以下有雷。
---分隔線----
男主角的個性滿謎的,對比後來,會覺得他前面部分也太粗魯火爆,我今天一直思考原因,只能猜想,以艾碧這個身為活動禮儀教科書的女人來看,給英雄VS盜匪的差別待遇,一定是讓男主角不爽的原因。
中段部分,傑西一直想幫艾碧突破淑女表象的桎梏,讓她真正感覺自己、表現自己,對比前面描述動物界求偶的天性,不得不想著,也唯有在最糟狀況下、展露原始個性的兩人,能夠磨合出火花,代表真正適合對方,來對照男配VS艾碧配對時的幸福假象。
中後段男主角身分即將曝光到曝光那裏很有張力,看得欲罷不能。
後段極大部分男配角大衛和女主角配對的描述,讓我非常不安,不會真的要這樣吧?! 當艾碧漸漸走出自己給自己的孤立,展露出她的美麗,幕後功臣是傑西啊,大衛根本是受益者好嗎?
我應該是從頭到尾都不喜歡男配的吧orz 所以也不覺得他可憐,唯一的缺點是,傑西再度出現的心境轉折,書裡沒有描述與揭露,於是就變成他個性很謎樣惹。
是說,艾碧一直堅持叫人家趙先生,還真莫名有種喜感XD
Jansec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是目前看到的蕾姨作品中最甜的一本了,為此給它五葉。
背景在美國禁酒令前期,被迫成為出租集會場地、主席的女主角莎莎,和開享樂沙龍的痞子男主角因此對立,為劇情的主線。
但想要特別強調的是,男主角是溫柔體貼善良的(偽)痞子,對任何跟他牽連上的不幸的人,他都會默默地背上責任守護,於是莫名就有很多人要養XDD 重點是,還是個笑起來有酒窩的帥哥,這在蕾姨的書裡真的很難得:D
女主角因童年的傷而跛,也是三十幾歲的老處女,雖然遵守道德禮教,行禮如儀,但身為製帽師與店主,卻很細心與懂得打扮自己,孤單寂寞的生活讓她活得老氣,終於在隔壁沙龍店開張後,她的生活有了劇變。
同樓下的同學所述,我也很喜歡她偷偷鑽孔,看著隔壁的康康舞,想像自己也能跳舞,而她有了那些被世俗所看低的沙龍的朋友之後,整個生命開始有了彩色,也開始年輕起來,因為快樂,五官柔化,也顯露出她的美麗。
說這本書甜,是因為男主角很細心體貼的實現了莎莎的夢想,原本以為跛腳不能做的事情,通通成真,真是個好男人啊。
裡面有聯繫起男女主角的小孩,就如封面那樣,這本書的封面真的不錯。:)
(然後因為禁酒聯署對立,女主角拿自己的宣傳小冊跟男主角換洗澡硬幣真的太有趣了XD)
比較可惜的一點,覺得後段的莊園重返榮耀篇幅有點少,我莫名的期待有更多的重建呢。
然後,裘莉這個角色,對我有點微妙,身為曾經是男主角的床伴又變成男女主角非血親的家人與好友,大概是我生活經驗的關係,有點難以想像。
Jansec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沒有很甜蜜激情的愛情戲,但把日久生情、情愫漸生寫得極佳,看得我都不禁臉紅與微笑,有點神奇,居然是在那些普級的互動段落臉紅與微笑。
我喜歡男女主角街頭相遇、閒話片刻,道別,反方向離開,卻又皆回頭探看的那一段XDD
女主角不美,真的,但從第一章就很吸引人(讀者我),很吸引裡面所有的男性,作者把女主角擺在有上萬人口(?)但女性不到25人的新興淘金鎮,實在有莫名的喜感,看著女主角做任何事都被圍觀、走到哪都彷彿摩西過紅海大家自動讓開(?),真的覺得很有趣XD
看著女主角秉著報人的使命感,為整個鎮與為所應為之事發聲,說真的,很難不喜歡女主角這種勇敢、堅毅、公正的性格。
男主角我覺得是寫實派,也幾乎沒強調長相,亦非家財萬貫,但負責公平,雖然相較女主角失色,但坦率真誠,算是中規中矩的啦。
覺得心得有點難寫orz 總之,蕾姨故事的特色,就是文筆與角色。裡面的配角我好喜歡那個愛喝酒的印刷排字工人啊,雖然他的戲份很少...
本書9/10的部分我都喜愛,剩下1/10是後面有點拖(女主角得知妹妹的過去後、對親密的抗拒),以及妹妹悲慘的過去(總覺得這個悲慘和這本書的調性有點不合@@)。
Jansec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身為已婚女性,這本第三者扶正的小說,幾乎心膽顫心驚看著,基本上與看恐怖小說無異,最多只能灑到四葉了,這是心理因素,沒辦法的。
誠如許多同學所言,蕾姨說故事的方式不是蓋的,裡面的主角非常寫實,沒有一定年齡看她的書,恐怕會有點胃口喪失,畢竟她的主角多半歷盡生活的磨難,沒有感同身受,很難理解裡面人物之所以如此的緣由吧。
其實前半看到梅琪的朋友紛紛打電話給她安慰她,我眼睛痠痠的,藉由作者的鋪陳,人到中年,昔日舊友的溫暖問候,格外讓人感到動容,人的短短一生中能夠有幾個這樣的好朋友呢,我好喜歡女主角的好朋友露露,她在這本書裡面是極度溫暖而正面的存在。
另一個讓人動容的一段,是男主角和哥哥談起父母親的婚姻,夫妻倆辛苦勞碌一天後的丈夫幫妻子洗腳按摩,這樣短短的一幕讓男主角和他哥哥對於婚姻與兒女成群的家庭之嚮往,是他們的價值觀奠基之所在。
雖然說這本書像看恐怖小說,但我沒有討厭男女主角,蕾姨細膩的文筆,緩緩鋪陳雙方的心境,很難不同情與可憐他們。
男主角活該年輕時因為賀爾蒙因素娶了個大美人,前段還鋪陳他很驕傲自己有個萬眾矚目的美妻,但心靈的相繫與對未來的規劃完全沒有交集,讓他後期近乎十年困鎖在婚姻牢籠裡,也真是活該。
中間那一段他出軌後又強要了妻子,展現他對於一直渴望有孩子的憤怒,羅曼史的男主角怎能如此啊,我撫額喟嘆,但現實中的男人或許的確會如此吧。蕾姨總是這麼寫實,她的書標上十八禁,禁的是搓破羅曼史的美麗泡泡,禁止心臟不夠強的讀者要謹慎考慮進入她的故事吧。
總而言之,就男女主角的感情戲來說,這的確是個美麗的愛情故事。
小小疑惑與卡住的點,那個地方是沒有驗孕棒嗎?沒有產檢機制嗎?女主角完全沒想要避孕,去看醫生時,醫生就症狀說是懷孕,是不會先驗尿一下唷?
女配角聲稱懷孕,男主角妥協回到婚姻,啊是沒有產檢、看婦產科藉機一起去喔?
這兩個小地方實在讓我有點汗......
最後,我其實一直可憐女主角的母親,其實她的言行,也未嘗不是一種愛,抱怨著晚回家、不先打電話,其實也是一種期盼丈夫女兒外孫女回家的意思吧,但是婚姻裡她的言行無疑是可怕的負面漩渦,用以對照了不管有無小孩,婚姻裡每個人都需妥協與努力吧,是說女主角爸爸的委曲求全或是漠視,也是一種冷暴力的反撲不是嗎?
Jansec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個故事客觀上我撒了四葉,但情感上我只給三葉。原因就是太寫實與鉅細靡遺了。
蕾姨說故事的功力真的不是蓋的,很多心境轉折與家庭破碎的描寫讓人真的可以感覺家庭圓滿的重要性,但是,就是這個但是,它太寫實了。因為我就算再能接受寫實風格,但骨子裡我還是在看愛情小說啊
現實生活中,的確有不少做丈夫的因為重要性遠遠變低了而出軌,也的確婚姻裡,丈夫變成附屬或裝飾品,滿臉不耐、分身乏術的妻子多少有點責任,但不代表這就給了丈夫出軌的理由啊,書裡連女主角也在回顧過去時為此道歉......這,不是羅曼史><
也就是有這樣的抗拒心理,後面雙方的成長就有點觸不太到我了,抗拒的心理也隱隱想著這本書變成婚姻美滿的重要性與改善婚姻的說教書了。
但書裡還是有些喜歡的點,男主角再次離婚後,獨居在一間什麼都沒有的空房子,委託女主角做室內設計這個梗很棒,她知道他會喜歡什麼,而他們曾經生活那麼久,所以也幾乎是等於他們共同喜歡的。
另外一點,男女主角都變成阿公阿嬤輩了,考量到年紀也才40/43歲,還在我能接受的年齡設定,但也太多老年議題了,鬢角的銀髮、魚尾紋、牙齒...雖然中年後一樣有羅曼史的可能,但穿插在愛情小說內,那種甜蜜美好的感覺,就非常寫實化了啊....(孟克吶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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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ptunek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看文案真的超吸引我的
非常偏愛這種女扮男裝與男主角勢均力敵的戲碼
但看完後覺得熱情有餘但劇情不足
男主角本已為未婚妻迷的暈頭轉向
卻又立刻變心對女主角一見鍾情到無可自拔的地步
令我有點傻眼
不過非常欣賞女主角的勇氣與愛心參與解放黑奴的地下組織
在性命危急時也是從容不屈
後來更有神秘人物接替她的工作救了她一命呵
喜歡女主角勝過男主角許多
由 a88151 在 發表
出版過33本羅曼史、女性小說與一般小說的黛博拉‧史密斯是位作品暢銷全國、屢屢獲獎的作者。1996年的《我心已屬》(浪漫新典99)榮登《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目前至少有250萬本書行銷全世界。她稱她的書是「南方人家宏觀的浪漫故事」。
ginling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上冊的前面半部讀起來的確覺得很冗長,要有點耐心磨.一貫的戴博拉,敘述的部份,巨細靡遺,對細節很注重,對人以及人的生活很注重.南方淑女都是這樣風格嗎?就像有些言小,我覺得不只是言情小說,這本岔路咖啡館也是這種情形吧.闔上書,如果你問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甚麼,我想是:人遇到機率非常稀少的重大意外後,怎麼樣墜入地獄,又會怎麼樣爬出來回到人世間.原來,美好合適的環境,美味的食物,朋友家人,小動物小孩子,都會幫得上忙!印象中,傳統美國人會在葬禮前後,親朋好友們各帶煮好的食物去喪家慰問.一來體諒喪家很忙也沒心情煮食,二來想必就是食物帶來的安慰力量了.
這本書的譯者也很盡力去讓我們跨越這種文化藩籬,貼心地做了很多註解.黛博拉真的使用了很多這樣的片段.例如下冊94頁一名表情嚴肅的非裔女人(黑人女子)問戴蒙有沒有見過頭戴尖帽,"很排外"的人,指的是3K黨,那不是遙遠的歷史名詞,3K黨即使在這十年內還有排拒黑人的活動,東南幾個州是他們主要出沒處.譯者在很多地方都幫忙讓我們更理解作者的言外之意.因此,對於文字我覺得譯者很不錯很盡力了,即使使用如舍弟這樣的字眼也是可以的,畢竟,第一人稱寫法,這個"I-Narrator"當然是可以對讀者發話.
但就這個文體,我覺得不是很習慣.黛博拉使用第一人稱,但,是兩個第一人稱.由兩個視角不斷切換去看一個故事.嗯,我才剛看完,還在消化,等有空再仔細看一次.那時候再看看自己閱讀的感覺有沒有變化.
目前最令我感興趣的竟然是附錄的讀書會導讀與討論,黛博拉的獻辭,編輯檯上,這三篇.這樣的評文,看起來似乎沒啥路用.沒辦法,黛博拉的我心已屬也是我租了三次後才決定去買的.也許,這也是一本需要時間發酵,或是需要讀兩次才會喜歡上的書吧.幸運的是,這次我是用買的,不用再付三次租金加一本書價.哈哈!
kristinlo1975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很多角色都寫得很棒
男女主角的精采自然不在話下
讓我印象深刻的還有這幾個
戴蒙死去妻子的姐姐麗雯
那個住在川普大廈中的有錢貴婦
每年都要快遞包裹來折磨戴蒙的變態大姨子
黛絲直指她的心態 :
你的大姨子非常自責 難怪她花了四年的時間要你扛下罪名
活在這麼大的內疚中 一定非常痛苦
直到戴蒙願意放下一切 手寫了一張紙條親手交給她
" 如果在那天我能代替他們死去 , 我會非常樂意 , 相信妳也有同樣想法
我要在人生道路上繼續前進 , 希望妳也好好過下去 "
麗雯這才真正放下了一切 寄回那隻懷錶 原諒自己
戴蒙的弟弟約翰
看到哥哥這樣沉淪下去 約翰從來沒有放棄
除了不停寄手機給戴蒙 每年邀請他回家過節
更是介紹燙傷存活者協會醫生給凱絲 讓她成功走出自己的意外
真是個很棒的弟弟 三個兒子也很可愛
黛坦
叉路咖啡館的女主人 療傷比司吉的創作人
黛坦簡直是這本書最重要的第一女配角
從頭到尾無條件支持凱絲
即使咖啡館燒毀 喪失信念
最後仍然為凱絲的公開演講打氣
真是一個有情有意的南方大嬸!
雅蓓
吃了很多苦的女同性戀者 書中只有她對凱絲沒有絲毫同情
也是因為她的無差別甚至是嚴格的對待
讓凱絲不再自怨自艾 勇敢站起來
比較匪夷所思的是凱絲的前夫傑瑞
還真是百分之百的反派角色
有點可惜 這個角色應該要更立體一點
書中最喜歡的一段莫過於凱絲的公開演講了
真的是看一次掉一次淚啊
我不是燒傷受害者 , 我是燒傷存活者
那場意外留下許多傷疤 但也給了我新的人生
在新生活中 我愛上許許多多人
也有許許多多人愛我 不顧我的傷疤
倘若可以讓時光倒流 阻止那場車禍
但換回美貌的代價是失去這些人
那麼 我寧願有這些疤
真的是五葉+噴淚推薦給大家
非常讚的一本好書 !!
kristinlo1975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真的太愛這本書
愛到不知道如何為她寫評
從序曲開始 這本書就抓住了我所有的注意力
" 只要內心的明鏡映照出希望 , 希望就真的存在 , 美在你所愛之人的謊言裡 "
" 但有時候 , 只要這麼點謊言 ,也足以讓人有勇氣走下去 "
這本叉路咖啡館寫法特殊
以第一人稱的方式 分別由男 / 女主角來描述自己的生活
非常喜歡這樣的寫法
彷彿可以清楚看到 凱絲在受苦時 戴蒙同時在經歷些什麼
很喜歡戴蒙寫給凱絲的信 寄給她的照片
Deborah Smith 用了非常多的篇幅在描述小鎮風景
很多很多的畫面 也許是從窗口望出去的風景 也許是山上往下看的風光
可以想像凱絲是如何將封閉的心打開 回到那個出生的地方
對這本書的唯一遺憾是 ---
Deborah Smith 似乎不喜歡 No Doubt 主唱 Gwen Stefani
對她在 2004 發行的 Love. Angel. Music. Baby 專輯中的歌曲頗多負面評價
唉唉唉~~~ 我可是 Gwen 的粉絲啊 ~~~
但這完全無損叉路咖啡館的精彩
真的是誠心誠意推薦給大家 很棒的一本書
kristinlo1975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真是好愛好愛這本書
因為 我心已屬 而開始進入 Deborah Smith 的療傷世界中
直到現在 Deborah Smith 依舊是我最愛最愛的作者
本書的前半段在描述 可蕊 /隆恩小時候的故事
這是我最愛的部分 每每一讀再讀 青梅竹馬的情誼令人動容
可蕊是大家族中的嬌嬌女 隆恩則活在底層世界中
很喜歡可蕊復活節把巧克力兔子送給隆恩的那段
隆恩一句話也沒有說 . 他才十二歲 , 得在復活節這天把他昏醉的爸爸送回家,
而他的臉上盡是羞辱的神情, 我不能就這樣讓他離開...
抓起我那個大巧克力兔子 , 我跳到踏板上 , 他滿懷防備的瞪著我
我哭著說 : " 你拿著這個 , 這是我給你的 , 不是因為今天是復活節
不是為了耶穌 , 也不是慈善救濟 , 只是因為我喜歡你 ,你把這個兔子拿去吃了 ! "
我有的太多 , 而隆恩什麼都沒有 ,
從那天開始 , 我發誓要幫助他擺脫生活中所有的壞事情
另外也很喜歡桃蒂奶奶與依莎外婆在百貨公司為隆恩辯護那段 ,
其實可蕊一家人都對隆恩很好 從爺爺奶奶到爸爸媽媽
都非常公平(難免帶有些憐憫) 對待他 完全沒有輕視之意
發生意外 後送他走也只是暫時的 完全是隆恩自己逃跑的
故事的後段則是圍繞麥特生父的秘密
隆恩真是太偉大了 這麼小年紀就知道大人世界的種種不堪
一個人承受這些 也熬了這麼多年
還好最後是大圓滿結局 ~~
很棒的一本書 五葉推薦 !!
由 a88151 在 發表
yaohui0528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出人意料的大魔頭.....
很久以前看過這本書
最近再拿出來翻閱
發現又被擺了一道
原來~
我又忘了兇手是這人
(沒辦法,打死都不會懷疑到是他(她)?)
內容還不錯
一開始女主角喬裝成傳道士
令男主角不敢對她亂來
想到女主角拿著聖經抵抗的橋段
就覺得挺好笑滴
有興趣的人
可以去找來讀讀
yaohui0528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哈哈~
CC 形容的真是貼切
生完孩子就滾蛋
但事實證明
計劃永遠趕不上變化
瑞夫哪會料到自己居然愛上蘭蒂呢?
雖說聽起來是個很不人道的計畫
但瑞夫也不是這麼豬頭
小時候看到媽媽與人通姦
又被迫面對爸爸舉槍自盡的悲慘經過
自我防衛心重了點是能理解的
我好喜愛女主角的媽媽
真可惜她只在後面才稍稍出場
接到瑞夫送得禮物
高興的親吻瑞夫還直說他是個貼心的孩子
自小沒母愛的瑞夫
那手足無措的樣子
真是可愛呀!
配角那對也很不錯
總算是開花結果
整體而言
是本不錯的小說
brend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書是我花20元在市場買的,一開始就只是打算用來打發時間的,所以並沒有對內容抱太大得期望
果然,這書不太適合我,寫的實在是太太太太太簡單了,又是極短篇,留不下深刻的印象,目前無法交出讀後心得,抱歉
還好只花了20元 :evil:
CHENG-CH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還不錯看。
基本上就是男女主角達成交易,男主角要女主角跟他結婚,生一個小孩來償還賭債,因為男主角在小時候受過傷害(母親不忠,父親死亡),所以覺得女主角在幫他生完小孩就可以滾蛋了。女主角本來也覺得可行,不過愛上男主角又不想和小孩分開...
寫得還不錯,有空可以看看。
**原發表 Sep 4, 2000 臺大電機 Maxwell 站 Romance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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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hui0528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跟"神秘之月"有些許關係
建議要閱讀此書之前
先看一下"神秘之月"呀~
擁有亮麗外表的芙琳
其實卻有著旁人無法想像的過往
孤獨的生活著
直到遇見艾莉及柏烈
改變了三人的一生
很好看的一本書
讓人看下去便無法放手
Patricia Simpson 挺喜歡在故事中穿插些第三世界的東西
似乎變成她的一貫作風了耶~
阿笨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真的令人驚豔
看到文案真的一點也吸引不了我,我只覺得很灰暗、會令人心情不好,看羅曼史就是要開心,何苦要找心傷?
這本書其實也是個尋根之旅,看起來好像沒有特別之處。但是它又穿插了骨髓移植的基本醫學常識,它更讓我瞭解到我一直號稱我不歧視任何人種,但是馬克告訴艾莉的一番話,不僅讓艾莉慚愧認罪(此時她才發現她原來歧視有色人種),原來我也是。
作者其實蠻有野心的,想要教導、糾正讀者許多觀念,但又不能太嚴肅探討,所以文章中以深入淺出的方式討論……。符合我看羅曼史的心態,耳目一新,又令人有東西回味。
yaohui0528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是個雙生雙旦的故事
( 女主角的父母 vs 男女主角 )
圍繞在古埃及女祭司的迷幻裡頭
書本內容蠻精采的
交錯綜合兩個不同的世代
但並不會讓人看的頭暈目眩
我自己很喜愛埃及的歷史神話
而故事場景大多出現在埃及
更是有一股異國風味阿~
只可惜
我喜歡的男女主角戲份太薄弱了
無法看到他們是如何相遇並在一起
雖說故事中有略為提及
但描述的實在太短 無法滿足我說
而女主角父母那段愛情
還真是令人刻骨銘心
看到最後她母親死掉那段
特別令我傷感
眼眶也不禁泛紅 唉.............
派翠西亞‧辛普森 的書果真都沒讓我失望
值四片葉子!!
yaohui0528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派翠西亞‧辛普森
應該算是個冷門作家
但我看過幾本她的書
覺得都寫的相當不錯
而這本書也很特別的
男主角活了354歲
之前他原本是個巴黎的煉丹師
因服用了藥劑而有了長生不老的身軀
在女主角出現前
其實他已經不想活了
活在世上越久
認識的人一直一直離去
感覺越是空虛吧!
所幸女主角的出現
以及她可愛的兒子
使他有了想要活下去的決定
這個男主角超棒低
溫柔又體貼
反倒是女主角
豬頭了些
不過大體而言
還不錯啦!
故事中男主角因為呈現冬眠的狀況
很多器官都在休息
因而一開始也"不能舉"
讓女主角覺得很難過
是不是自己不夠吸引他才令他沒反應
哈哈哈~
我想對一個男人而言
不能舉卻要存活在這世上一輩子
應該是件很痛苦的事吧!
(怪不得他不想活了 )
最後
當然有了圓滿的結局
否則男主角真如太監般
還真令人傻眼呢!
yaohui0528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書本中的男女主角
有點像是尋根之旅
女主角尋得是心靈寄託的假想父親
男主角尋得是他的骨髓捐贈者
在著追尋的過程中
兩人的相遇以及共同克服種種困難
終究尋到彼此生命中的美好
而那個美好~
當然也包括了那麼神秘客了!
不過這尋根的過程
因為添加了印地安的古老文化
因而顯得更有味道了
小小體會一下
這本書
很適合細細品嚐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