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na St. Joh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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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en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Quote:
為何需要譯者?既然與會人員每位都是語言天才,為何需要翻譯者雪若.安德伍與室友的幫忙呢?
作者的理由是:
那群軍火商有人只懂英語、不懂法語,例如來自日本黑道的大富先生
有人只懂法語、不懂英語,例如那個意大利人
所以就想找一個能說英文與法文的翻譯員。
而本來受聘的是雪若的室友希維亞,軍火商認為希維亞粗枝大葉,不會掀他們的底
亞馬遜網站有讀者提出質疑:從事非法活動的人怎會找外人當翻譯?
我的想法是:從事軍火走私,根本就沒有所謂的忠誠合作夥伴,所以也沒有「自己人/外人」之分
何況無論僱用誰,只要稍有嫌疑,軍火商會直接殺人滅口,所以只要這個人是個平民百姓,死亡也不會引起太多關注就可以了:m666:
Quote:
因為她好奇,就遭來殺身之禍...可我看了好幾遍,我真的不了解她哪裏表現出好奇呢?
:note:
那群軍火商扮作食品進出口商
他們開會的時候,提及武器時都是用代號的,
會議中,雪若要翻譯一大堆食物名詞,只覺得很悶。
直至其中一個武器代號,是魔戒精靈王子的名字
雪若不明白食品進出口怎會用這個字?
為防譯錯,就開口提出疑問:這個字是精靈王子吧?這個字還有其他意思嗎?
然後她就發覺自己就被所有人瞪著:wow:
之後雪若起了疑心,上網搜尋與會人士的個人資料,還被發現了 :wither:
這本書比較冷,比較另類
阿笨同學可能心情無法配合吧
或者改天再試試看吧
阿笨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因為從開始就不了解,所以無法融入劇情,就覺得不好看
別罵我,我資質弩頓啊!!
corni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作者的舊作"半月人"是我的外曼啟蒙書之一. 兩者的讀後感都是:作者很會營造壓抑的感情.
起初因為不甚喜歡女主角的個性,感覺像是個沒腦的人 (電影中只會尖叫的那種), 加上譯法覺得太"禾林", 有點不看好. 沒想到隨著故事的進展, 女主角轉變得相當勇敢 (雖然偶有笨舉動, 例如逃離男主角, 增加了男主角的麻煩), 男主角也是個超好男倫, 一次次救了女主角, 即使中彈了也ㄍ一ㄥ著的超酷表現, 真是讓我喜歡到不行...雖然有一些些贊恩的影子...不能比啦, 但我愛屋及烏.
壓力下需要肉體碰觸的渴望, 不需要言語的溝通..這些情節走勢, 作者都安排得合宜且令人理解. 全書在緊張與壓抑中將激情與感情的濃度如壓力鍋般增壓後至釋放, 讀來相當過癮.
扣一葉是因為前段女主角不討喜, 加上收尾有一點快. 如果結尾兩人互訴情衷的部分再多一點就好了.
kamayer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mel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好巧 我正迷上安的新作 黑色的冰 而故事中的男主角也有點類似描述的特質
很棒的一本書
至於索命愛人 唉 我一看譯者就退卻了 他的翻譯實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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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妮爾.斯蒂(Danielle Steel)是全美最知名的作家之一。 她一共創作了84本小說,在47個國家以共28種不同的語言發行,印刷量超過590萬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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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首先聲明我的觀點:這本書,不是羅曼史不是羅曼史!九十年代還沒有chick lit這個文類,而且本書女主角45歲的年齡也超過了這個文類的默認年齡,但我覺得它在某種程度上,象九十年代的chick lit,但又不完全是,因為這本書,寫的是family和relationship,幾乎無關男女之情,談情說愛的情節少得可憐。
九十年代有個很羅曼史的電影《While You Were Sleeping》,女主角是個孤女,她愛上男主角的一大原因就是他的家庭,因為誤打誤撞她接觸到這個溫暖家庭,就將錯就錯一直沒舍得糾正誤會,當然這才創造了與男主角相處、了解的機會。本書男主角Christopher,同樣也是孤身一人,因為幾個節日(國慶節、感恩節、聖誕節)都與女主角全家共同渡過,那種大家庭的氣氛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他的感情走勢。而女主角,對他是一點點累積起來的依賴,每次家庭發生點什麽小狀況(修水喉、修洗衣機、14歲兒子半夜未歸……),他都及時出現。雙方的感情,不是我們平常看的典型羅曼史的男女之情,更是一種家庭成員互相信任互相依賴的感情。所以我說這本書,不是羅曼史。
還有一個原因,也讓我認為這本書不是羅曼史。全書講了很多relationship的細節,比如,女主角Lee與14歲的兒子,Lee與外地上大學的女兒,Lee與前夫的父親,Lee與姐姐,男主角Christopher與酗酒的父母,Christopher與他想拯救的問題少年,等等,這些種種relationship都用了很多筆墨,並非淡淡略過,但惟獨男女主角交心的情節很少。
那為什麽我還給五葉呢?因為所有情節全都一氣呵成,自然地發生,一點也不牽強,整個故事雖然平淡(沒有什麽大起大落的情節)但卻不簡單,好多地方讀來讓人會心一笑。勉強挑個刺就是最後結局,羅曼史的通病,不管父母關系或親戚關系在故事發展中多麽讓人憤怒、失望、傷心,最後一定要安排全家和好,大團圓!其實,男女主角找到了屬於彼此的幸福就足夠了,至於家人,有緣分就來往,沒有緣分就淡出彼此的生活,誰說血緣關系就是相處愉快的保證?如果彼此觀念不合,大可不相往來,最多節假日聚一聚就好了,何必一定你濃我濃才算是大團圓結局呢。
NancyCh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在這種初秋的季節裡,這本書閱讀起來,真是非常有感覺呢!
男女主角之間的感情,雖然像是森林裡的小溪那樣自然純淨,
卻也能讓人感受到如蜂蜜般的濃情蜜意!
男主角是一個承包商公司老闆,公司經營得不錯,員工們也都很有經驗,但有很多事,
男主角都還是親力親為去完成,真是年輕有為的優質好青年啊!
而且平時又有慢跑的習慣,練就一副好身材呢!
女主角則是另一家承包商公司的工程估價員,對自己的專業領域,非常有自信,
但是因為一段不堪回首的傷心往事,女主角內心其實是很脆弱無助的~
女主角的老闆非常自大,不體恤員工,又常做違法的事,女主角十分厭惡他,
但是為了生活,只好忍氣吞聲了~
後來,男女主角剛好都要去參加同一場工程的開標會議,但是在匆忙之際,二人在機場,
彼此都錯拿到對方的行李箱,偏偏女主角剛好又把投標文件放在行李箱中,女主角十分懊惱。
後來又得知開標的結果是男主角得標,懊惱轉化為氣憤,於是二人發生了一場爭執。
當天晚上,男女主角又剛好同時到旅館餐廳用餐,剛開始彼此裝作不認識,各吃各的,
但是又不時用眼角餘光看對方在做什麼,點了什麼菜,喝了什麼飲料,就像二個吵架的小小孩,在跟對方嘔氣。
這段~其實還蠻好笑的!
不過那天用餐的人不多,等最後一對客人離開餐廳時,就只剩下男女主角二個人了~
在這種尷尬的氣氛中,男主角首先打破僵局,先跟女主角說話,而女主角也覺得自己的行為很傻氣,就也跟男主角聊了起來,最後二人共桌用餐,釋出善意,算是和好了吧!
女主角回到公司之後,因為沒有標到工程,被老闆責罵,又得知老闆即將做違法之事,
終於忍受不住,遞出了辭呈。
男主角其實原本就很欣賞女主角的專業與工作態度,所以在得知女主角辭職之後,
輾轉查到了女主角的電話號碼,邀請女主角到他的公司來上班,
女主角一開始當然不願意,但是為了生活,就還是答應了。
在朝夕相處之下,男女主角原本對彼此的成見逐漸淡化,也慢慢發現對方的許多優點,漸漸地喜歡上彼此了~
有一次,二人一起去勘察工地,女主角看到工地上有一間荒廢的農舍,不禁想到自己的傷心過往,
男主角發現女主角難過的心情,就很温柔地問她:「想不想把心事說出來?」
不過女主角還是選擇把心事埋在心裡~
唉~看到這裡,不禁讓我想到,如果我身邊也有一個那麼有魅力的男人,願意聽我訴說心事,那該有多~多~多好啊!!
還有一段是男主角先確定了女主角心中並沒有別人後,才親吻了女主角~
哇~男主角真是紳士啊!
這本書對於親密關係描述得很含蓄,不過我想,男女主角在言語上不經意的透露,在眼神上不經意的交會,在肢體語言上不經意的碰觸,都比那些充斥著情慾與露骨的描寫要有靈魂,也唯美多了呢!
很喜歡男主角追求女主角的感覺,例如:
男主角和女主角一起去勘察工地之前,請女主角幫他做三明治當午餐~
(就是喜歡女主角才會想吃她做的三明治嘛~)
在某個週六早晨,男主角用慢跑的方式,直接從自己家裡跑了八哩路到女主角家~
(雖說有慢跑的習慣,但男主角主要的目的應該是想要看看女主角,陪在她身邊吧~)
有次男主角瀟灑的站在門邊等待女主角共赴晚餐之約,等女主角房門一開,男主角隨即用讚嘆,深情的眼光凝視著精心打扮的女主角~
(嗯~我想再怎麼平凡的女主角,被這種眼神看著,也會覺得自己是最美,最特別的一個!)
男主角幫女主角取了一個暱稱,只有二人單獨在一起時,男主角才會這樣叫她~
(很甜蜜啊!就像是只有二人才知道的小秘密~)
因為女主角有四分之一的印地安人血統,所以男主角取的暱稱是"小紅蕃",
坦白說,第一次看到"小紅蕃"這三個字,心裡驚了一下,因為以現今的社會觀點來看,"蕃"這個字有點不尊重人的感覺,而且這三個字越唸越覺得像是在罵人~
不過此書出版年代久遠,或許在當時,這個字並沒有那麼敏感吧!
真好奇英文原文的單字是什麼?!
這本書~感覺得出來是精簡過的,所以有些情感沒有表達完整,有些句子前後文不連貫,常常先看到結果才知道有這個過程,而且有些句子,我看了二,三次,還是看不懂所要表達的意思,是我理解力太差,還是翻譯的關係?
有一次男主角突然問女主角:妳的膝蓋還好吧?
(我一直在想女主角的膝蓋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前後頁翻了翻,才知道男女主角剛剛應該去溜冰了~)
還有一次是女主角問男主角:你怎麼知道我住在那裡?
(有嗎?男主角什麼時候知道的?我怎麼沒看到這段?)
男主角還有一次跟女主角說話,突然說出:第二件事是…..
(咦?那第一件事是什麼??)
最最最另我在意的是結局,這…這也太太太精簡了吧!?
天啊~真想任性的大喊!還我蕾維爾史賓瑟!!!
好~~深呼吸~~冷靜~~
畢竟是30年前出版的作品,就不要太苛責了~
以上缺點,就扣一葉囉!
NancyCh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很喜歡這樣的情節安排,就像用慢火燉煮一鍋美味的佳餚,
作者在描寫男女主角離別時的情景,總是讓我內心揪了一下,
我彷彿能聽到聲音,看到畫面,
為什麼每次別離都描述得如此真實,如此細膩呢?我都快哭了~
蕾維爾史賓瑟的作品是含蓄而內歛的,總是有種貼近真實生活的感傷,也因此較能讓我感同身受,
愛情在曖昧不明時最美,蕾維爾史賓瑟總是能把這種感覺發揮得淋漓盡致啊!
我喜歡男女主角在平時相處時,那種期待彼此之間的吸引力,但是又掙扎在雙方不確定的信息中。
男主角既温柔體貼又英俊,透過作者筆下的敘述,我的腦海裡有很多男主角帥氣的畫面與動作,
女主角則是勇敢又堅強,雖然內心純潔無暇,但是不會讓我覺得過於天真與矯柔造作,
獨自一人過著寂寞空虛的日子,真讓人心疼!
二人一路走來,相愛的過程讓我十分感動,循序漸進的方式,一直是我所鐘愛的,有種含蓄的美感~
女主角那段"孕育寶寶"的告白,真是太可愛了!
還有舉行婚禮那段,真的好美,好感人!
有仕豪在莎莎身邊,我真替莎莎感到高興,
仕豪對莎莎温柔的呵護,體貼的關懷,真的好幸福啊!
整本書看完,就像看了一場甜美中帶點淡淡揪心惆悵的電影,
好滿足啊!
(作者的另一部作品"小鳥依人"中的男女主角有在這本書短暫出現喔!)
(我很喜歡這本書的封面,非常符合書的內容呢!)
bookworm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真是催淚的一本書。哭完眼睛酸澀,但是好過癮。
前面的同學都寫很多了,所以我是上來直接灑五葉的。在這本感情那麼濃烈深沈的羅曼史中,福利情節描寫的好壞一點兒都不重要了呢!
兩個真摯的人的相遇,能夠相知相守相愛,好多地方都讓我眼淚流不停。
男主角要離家去打仗前在樹下的告別、最後一晚在床上的難分難捨、在旅館過了一夜之後男主角要上火車的道別、女主角探監時帶來兩個兒子給爸爸的畫.....
對我們這種已婚女士來說,這種丈夫實在是太完美了。而他們的生活也叫人稱羨。不是來自財富跟享受,而是在平實生活中對彼此的照顧與關愛,一種打從內心深處發出的珍惜與感激,然後跟著會想完全的奉獻出自己給對方的那種愛。正直、負責、勤奮、木訥中帶點浪漫。好棒的人。
好棒的書。
JCPT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其實光看簡介, 這絕對不是我的菜!!! 但因為看到同學一致的好評, 就去高價買了回來. 果然好看吶! (被貴了我也甘願)
男女主角都有各自陰暗的過去. 兩個人一開始的相遇感覺就像在大海中抓到枯木, 絕望的想要抓住任何可以生存下去的機會. 基於以往的過去, 兩人其實對本身都很自卑, 所以對於彼此的付出與包容都懷抱著感激. 但相較於男主角, 女主角雖然生活艱苦, 卻仍能看到生活中的美好. 男主角在經過許多非人的待遇就相對比較苦澀了...
但是也因為兩人的過去, 當他們遇到幸福就會緊緊抓住並好好珍惜.
雖然經過短暫的甜蜜後, 兩人因為戰爭而分離, 從他們的書信往返, 兩人仍是彼此的精神支柱. 濃濃的情感不言可喻.
小孩在這本書當中也占了相當重要的角色, 雖然以現在的標準來說, 數量頗多, 但也增添了不少溫馨.
非常令人感動的故事! 絕對是五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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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過33本羅曼史、女性小說與一般小說的黛博拉‧史密斯是位作品暢銷全國、屢屢獲獎的作者。1996年的《我心已屬》(浪漫新典99)榮登《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目前至少有250萬本書行銷全世界。她稱她的書是「南方人家宏觀的浪漫故事」。
夕照殘桐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a88151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覺得整本書普普耶,是因為小編出版前說的插曲我才去買這套書的說,看完之後有點後悔,以後買書還是看作家比較保險,我對fannie同學寫的閱評很有同感,書中超多的場景敘述,再加上第一人稱的主角變來變去,一章是男主角,下一章又變女主角,看這套書要很有耐性,建議同學先租來看看吧!上下冊是包在一起的,買也要一起買,看完之後讓我覺得是不是故意要湊成兩本,才有這麼多場景敘述阿....
iread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買到一本二手書,
"我心已屬 "文字感覺與德瑞莎.薇爾的"去年夏天"類似,很恬淡又帶點哀愁
唯二可惜的是,書末安排麥特的生父問題頗為狗血,
另外男女主角純情相思的時間也長得不可思議,
有些誇大,如果能刪改這些情節就更棒了.
ginling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非常喜歡.我不知道現在哪裡還可以找到這本書,但我很喜歡.很多書,最初看的時候就只是租過就算的,可是過了一陣子還是對故事念念不忘的時候,就會想買回家,但那時可能就有點難買到了.即便是英文版,書店也不一定有.上一篇評論的姑娘買到真是好幸運.
已經有很多人評價這本書是很感人的.而我最喜歡的部份是他們小時候那種一對小密謀者的情節.當然可蕊是帶頭的那一個.很合理,隆恩終究是寄人籬下半大不小的人,半大不小是指年齡是青少年,但環境使他早熟,內在早已是大人一般.這也使他們分離多年.當年如果他就只是一個傻里瓜嘰的小鬼,腦袋不要像大人一樣世故,轉個幾千轉,不要想那麼多那麼深,不要去揣測大人的可能反應,就不必拖著小娃娃走天涯了.乖乖待在收容所等人接回去,也許也許早就修成正果了.
嗯,呆小孩有糖吃!
如果,有人現在還能找到書的,推薦你就賞臉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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