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ielle Steel 丹妮爾‧斯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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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妮爾.斯蒂(Danielle Steel)是全美最知名的作家之一。 她一共創作了84本小說,在47個國家以共28種不同的語言發行,印刷量超過590萬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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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妮爾.斯蒂(Danielle Steel)是全美最知名的作家之一。 她一共創作了84本小說,在47個國家以共28種不同的語言發行,印刷量超過590萬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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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worm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好可愛、好溫馨又帶點小揪心的一本羅曼史!
我想最喜歡的地方是兩個一開始就對立的人,開始轉折的時刻。就是女主角從三個前妓女的口中得知,這家沙龍的經營其實是拯救了男主角的一家人(not by blood),從那時候開始,兩個人的對立融合在兩個人的互相理解中。包括男主角開始理解為什麼禁酒運動對女主角來說很重要,對整個城鎮來說很重要。女主角理解沙龍的存在不是代表純正的邪惡。然後兩個人那股一直存在著的吸引力,壓著對彼此的尊重,竟然變成了好朋友。而且持續了好長的一段時間。
我覺得作者把這本書的背景、場景、人物、對話、劇情推進都處理得很細膩也很恰到好處。雖然分離很令人難過,讓你掉幾滴眼淚,但是劇情又推向另一個方向,看到希望的開展,再慢慢拉到兩人的關係裡面。兩人進展彬彬有禮中始終讓人沒有絕望,也沒有讓人心臟跳到嘴巴的那種刺激雲霄經驗,總是甜甜蜜蜜,然後一點點酸酸的。
裘莉這個腳色的安排我覺得很特別。但是好像也很真實。身為男主角的情婦,又跟女主角成為很好的朋友,然後竟然中間都沒有產生一點醋意跟糾結,男主角後面跟女主角講到這塊,他只說:我們也曾談過要對彼此有更多投入的感情,不過好像就是沒有辦法。然後女主角也沒有醋意,因為她從來不覺得自己會成為男主角的心上人。
我覺得整本書呈現出來的人對於現實環境的接納與適應,非常符合美國拓荒時期的狀況。那個時候的人的命運的確是掌握在大環境的手裡,個體能夠去改變的地方很有限。基本上能夠溫飽、過著小確幸的日子就已經是很大的奢侈了。所以整本書都讓人看了沒有突兀之處。
perfect!
Cliotsai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是蕾維爾史賓塞的第一本小說,1979年出版,1989年拍成電視電影,2015年小說再版。實在很難相信第一本小說就可以寫得如此細膩感人,她要不是很有天份,就是此前已經寫作很久………看完這本書有好幾天我還一直反覆翻閱,有點沈浸在其中拔不出來。
這是兄弟之間「借精生子」的故事,這種題材在台灣大概可以演一兩百集的灑狗血鄉土劇,也因為這樣使得我在第一章停很久,心裡隱約有點抗拒;不過看下去之後就被吸引住了,中間好幾場戲還看得屏息凝神,終於瞭解書評說的“breathless”是什麼感覺。
以下劇透,不做道德judgements,不喜者慎入====================
女主角Mary和丈夫Johnathan、小叔Aaron住在明尼蘇達的農莊,過著平靜的日子。Johnathan沈默寡言而務實,是家裡的支柱,兩人結婚七年卻膝下無子女,Johnathan耿耿於懷;單身漢Aaron活潑體貼,和Mary是無話不談的好朋友。Johnathan覺得自己生子無望,眼見Aaron有穩定交往的對象,可能即將結婚,便趕緊提出請弟弟代勞的方法;話一出口當然遭到兩人激烈抗議、不肯答應。雖然如此,這個荒謬的要求卻在Mary和Aaron之間引發了改變:兩人開始意識到對方異性的身份,以不同的眼光來觀看對方;加上不解風情的Johnathan常常忽視Mary,讓Aaron對Mary心生憐惜………。某次Johnathan外出刻意留他們兩人獨處,禁忌戀情就此發生………
Johnathan回家後兩人便謹言慎行不再逾矩,Mary真的懷孕了,三個人之間怪異的氣氛因為Mary的用心也獲得緩解,Aaron打算離開讓他們夫妻好好生活,但是悲劇發生,一切又不同了…………
到最後我竟然覺得,男女主角都是很棒很好的人!很努力、很堅毅地想按照世俗禮教來做好本份,壓抑內心的情感,不禁為他們加油,非常希望看到兩人美滿的結局。
Johnathan雖然是始作俑者,但是他的情感起伏與一般人不太一樣,他的熱情在土地、穀物、牲畜飼養等農事上,他也並非不愛Mary,很感人的是他提出這項要求的一個理由是他希望Mary也可以成為一個母親,他知道這是Mary想要的;當事情真的發生後,他也會感到心酸失落,但他如常接受,甚至還覺得不需談論這件事。Mary也不願意辜負他,Aaron在Mary生產後當天喝得爛醉,其後決定割捨下愛人和血脈,遠走他鄉、犧牲自己成人之美。三個主角都非常讓人同情!不得不佩服作者塑造角色的功力。
書中我感到最令人屏息的是他們第一晚單獨在家時,Aaron進屋,就把從來沒鎖的門給鎖上了………Mary在房間盥洗完坐著編髮,聽著Aaron上樓回房的聲音………突然門上傳來輕輕的敲門聲,使她驚跳起來!門打開,Aaron問:「我可以進來嗎?」Mary如喉有結塊說不出話,Aaron便走入房中,說:「妳何不把辮子解開?」………呼~這場戲看得我好緊張!!
1989年電視電影的版本將片名取為“The fulfillment of Mary Gray”,但是我覺得這個fulfillment是男女主角一起的,兩人都得到了完滿。甚至連讀者看完,也覺得內心滿滿的,非常滿足!推薦給不排斥這種題材的同學~~~
Cliotsai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真的要謝謝VTR的推薦,實在是太太太好看啦!讓我仿佛重溫了二十幾年前看影集「清秀佳人」、「清秀小佳人」的舊夢,雖然書中北達科塔的麥田景觀不比加拿大愛德華王子島多變,但是那種農村生活的溫馨純樸、愛情的單純甜美,帶給我的感動是一樣的。
女主角是剛從師範學院畢業的18歲年輕女孩,非常期待離家自主、展開教書生涯。男主角是34歲的單親爸爸,有個16歲的兒子是女主角的學生。年齡的差距和親師的身份,加上男主角兒子有點迷戀老師,使得男主角一直抗拒兩人之間的感覺。不過女主角非常勇敢,總是勇於表達感情,完全不忸怩,心事都寫在臉上,男主角常常看著她時內心上演拉距戰os:「別再那樣看著我,女孩!」然後還要雙手放進口袋用力握拳才能忍住不抱女主角這樣………還好,因為花樣年華的女主角也吸引其他男士的追求,男主角都會很吃味,然後兩人發生衝突時就不自禁熱吻起來,真是甜蜜!!兩人除了吸引力之外,對大自然也有同樣的感受力,彼此的笑點也很一致,看他們吵架或上英文課時對話常常很好笑!男主角的媽媽有次在旁邊聽到他的笑聲,還想說她兒子不知道多久沒這樣笑過了。可是男主角一直執著於兩人的年紀而不肯面對這段感情,書名Years的一個涵義就是指年紀。
書名的第二個涵義是歲月。故事背景是1917-18,男主角家族居住的小鎮因為以農作為主,表面上似乎較不受戰爭影響,但是家家戶戶仍然遵循撙節政策,也有年輕的男孩從軍報國。1918西班牙流感世界大爆發,位於中西部偏遠小鎮的人們也不能倖免,男主角家族內也失去了心愛的家人………。雖然考驗一個接一個,但是終於傳來戰爭結束的好消息,也迎接了新生命的誕生~~在這片土地上,一切周而復始,伴隨著悲歡離合,歲月不停地往前流轉………
這本書女主角的個性非常可愛,雖然急著長大,但是也很天真浪漫,原本她還有一個想像中的男朋友叫Lawrence,她有時就會自言自語地跟他對話。男女主角在一起之後,有一次女主角跟男主角坦承說她以前就幻想過跟他在一起,男主角問她多久以前,她說:「呃……四年前。」男主角:「四年前!你根本都還不認識我!」女主角:「我認識,只是那時你的名字是Lawrence。」哈哈哈哈!還有她常常被男主角家的食物嚇到,有一次吃飯時她很開心地問男主角媽媽說:「你前幾天幫我做的三明治很好吃耶,裡面放了什麼?」媽媽:「舌頭。」女主角:「舌……舌頭?!」媽媽:「牛舌。」女主角:「牛………牛舌?!」媽媽:「我以為你剛剛說喜歡耶。………沒聽說現在正在打仗嗎?我們這邊不會隨便浪費牛身上的東西的。」男主角看著女主角食不下嚥的樣子就說:「你等著吃我媽做的燉牛心吧!」哈哈哈哈!超好笑的!
書中男女主角感情的營造寫得很好,男主角家人間的感情,還有男主角對動物的感情也很感人。他受困暴風雪中無計可施,萬不得已只能將拉車的老馬殺掉(大家看過神鬼獵人吧?),當時他內心非常不捨,但是為了能活著回到女主角身邊也只能這樣做了………
雖然有苦有甜,但是一路看下來我只覺得又甜又期待!看完之後還意猶未竟,我好怕以後我看不到這麼好看的小說怎麼辦啊?!~~~~~@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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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過33本羅曼史、女性小說與一般小說的黛博拉‧史密斯是位作品暢銷全國、屢屢獲獎的作者。1996年的《我心已屬》(浪漫新典99)榮登《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目前至少有250萬本書行銷全世界。她稱她的書是「南方人家宏觀的浪漫故事」。
y-h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黛博拉真的是寫兩小無猜、青梅竹馬故事第一把交椅,真的...真的會讓人無法用千言萬語來形容書中令人溫柔的心碎!
這本我看完還會想在重頭看一遍,我覺得青梅竹馬的故事我喜歡那階段有很長的鋪路,才能在他們長大後反覆回憶是如何加深這段愛情,雖然當時可蕊五歲隆恩十歲開始相識,但這只讓他們注意到對方,接下來的五年,他們才培養出將來夢想是跟對方結婚一起遙望同一個風景,這段時間隆恩真的很可憐,只因為父親不關愛他,又被鎮上的人嫌惡及誤會,只有可蕊無條件的信任,在隆恩眼裡可蕊是特別的,她是看到他良善!
當隆恩被送走這段真的令人想哭,之後又看到隆恩又寫無法寄給可蕊的信,只差沒淚崩...如此無奈!經過了20年,如果說小時候大人認為只是迷戀,那現在他們堅持著單身,在在確切表明對方就是自己的另一半!
隆恩20年不跟可蕊連絡的祕密,的確挺震撼!但是當初支持隆恩的麥特,只因為昏頭跟家人重新相聚,而誤會隆恩的態度,真是令人火大!還有約許也是!為什麼要這樣傷隆恩的心,可蕊雖然不想分邊站,但是她的支持真的令人欣慰。很高興結局的圓滿,卻讓人好想哭好想笑!
y-h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把這本書歸類於文學小說,作者描述的的風光彷彿清晰可見,溫暖可口白醬比司吉還有小鎮人民的存樸,以致於上集要融入凱絲跟戴蒙之間等蠻久的,但是醞釀出深刻情感!
看這凱絲成名前的美以及失去的痛之後如何站起來,你會真的為她心痛(她的美不是她的錯,當狗仔為了私利對凱絲的看好戲的心態真的是讓人萬分厭惡,明明可以出手幫助),而所幸世上還是有關心她的表姨黛坦,也因為如此認識戴蒙,她的改變、勇氣的行為,真的會想為她歡呼!
戴蒙的痛在於他將罪惡感的責任擔負的太重,也因為他愛上凱絲有了活下去的目標(即使凱絲入獄戴蒙說還是會寫信給她,當凱絲絕望自己可能會死他也願意奉陪,如果這不是愛這會是什麼!),到底是誰就贖誰,我想雙方都有!而戴蒙好爸爸的形象真的是深植人心!
我喜歡最後凱絲以她自己方式面對眾人,是的!沒有奇蹟產生,當你接受自己別人也會認同,看到戴蒙為凱絲站起來面對而落淚,心中總是說不出的暖意!這本書不應該列為18禁的說...真的是太可惜,它值得更多人觀看!
阿寶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看了幾本作者的書,每一本都好看。叉路咖啡店跟我預想一樣,也是好看。
很快就看完上下冊,奇怪的是,不覺得頁碼多,還感覺意猶未盡怎麼一下就看完了。然後就想,幹嘛分上下冊呢?算了全部的頁碼,如果裝訂成一頁,厚一點,然後價錢就算不必要像其他單冊書訂價,而是如上下冊加起來的價錢(少了封面頁,可再便宜一二十塊錢吧)這樣也很好啊!建議林白,不怕書厚啦,故事好看比較重要,價錢比一班單冊貴,還是可以接受的。
故事當然好看,這種遼傷的書,先天就滿討好的。一般來說,正面又陽光,文筆也好,只有叫好的份。讀者要捧場,買回家啦,這樣出版社才會繼續出好書。
喜歡這本書不光只是女主角的第一人稱敘述,很多書都這樣寫法,但叉路咖啡館也放進了男主角的觀點。很喜歡這種方式,看到男主角的部份,可以更清楚他的思緒,很喜歡看男主角的心路歷程。
嗯~~可是~我本性不改,除了叫好之外,也談其他。超級美女偶像可以孤身到外婆那個廢棄屋,看到這裡,這位女主角哪裡像作者一開始有些刻意要塑造的無腦大美女。她根本是超強的,裡頭沒水沒電,寒冷中,睡行軍床.....,想想,現實社會中,那些超級大明星,會這樣?沒先弄個大隊人馬將那裡裝璜整修的美美的,會立馬住進去,(想想~~住豪宅,在外面都住五星飯店毫華房的~~)很難想像?我馬上就想到,在廢棄屋,她怎麼洗澡、洗那些美美的衣服(光圍巾手套等,就有一堆要洗的~~而且還要手洗~~),化妝打扮等?一堆問號?然後就想,女主角根本不是如她出身那樣,有公主病那型的女人,很強~~。還有,從小到大,美貌驚人的大明星,對服裝和外貌等種種,應該有許多的堅持品味,但感覺女主角也不會這樣,也是很融入當下,隨意的很~~這點也很強~~
男主角也一樣,就算喪失了對生命的堅持了,幾番想自殺,就算酗酒、外表亂七八糟、像流浪漢隨地就睡.....但看看他的處事為人,他頭腦超清楚的,誰關心他,誰對他好,該幫誰,他更是一清二楚。處理事情的方式,說話的內容,那種骨子裡的教養和腦筋還是在的.....
作者對燙傷的治療描寫,感覺還是簡單了,何況女主角還是大明星,以後更是要不計其數的往返醫院做種種植皮或美容手術的.....真實的故事中,那種傷害,就不論心理的創痛了,光是身體上,病人的折磨,就已是生不如死。
有錢還是~真好~~真的可以做到很多事。兩位小朋友,在遇到男女主角後,感覺像中了大樂透。我突然也對那個村鎮也如是看法,他們給了女主角再生的支持友情,但是女主角也是很不吝於回報,一開始隨隨便便就是25萬美金~~~呼呼~~請各位原諒我的現實和俗氣~~ ~
由 a88151 在 發表
yaohui0528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出人意料的大魔頭.....
很久以前看過這本書
最近再拿出來翻閱
發現又被擺了一道
原來~
我又忘了兇手是這人
(沒辦法,打死都不會懷疑到是他(她)?)
內容還不錯
一開始女主角喬裝成傳道士
令男主角不敢對她亂來
想到女主角拿著聖經抵抗的橋段
就覺得挺好笑滴
有興趣的人
可以去找來讀讀
yaohui0528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哈哈~
CC 形容的真是貼切
生完孩子就滾蛋
但事實證明
計劃永遠趕不上變化
瑞夫哪會料到自己居然愛上蘭蒂呢?
雖說聽起來是個很不人道的計畫
但瑞夫也不是這麼豬頭
小時候看到媽媽與人通姦
又被迫面對爸爸舉槍自盡的悲慘經過
自我防衛心重了點是能理解的
我好喜愛女主角的媽媽
真可惜她只在後面才稍稍出場
接到瑞夫送得禮物
高興的親吻瑞夫還直說他是個貼心的孩子
自小沒母愛的瑞夫
那手足無措的樣子
真是可愛呀!
配角那對也很不錯
總算是開花結果
整體而言
是本不錯的小說
brend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書是我花20元在市場買的,一開始就只是打算用來打發時間的,所以並沒有對內容抱太大得期望
果然,這書不太適合我,寫的實在是太太太太太簡單了,又是極短篇,留不下深刻的印象,目前無法交出讀後心得,抱歉
還好只花了20元 :evil:
CHENG-CH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還不錯看。
基本上就是男女主角達成交易,男主角要女主角跟他結婚,生一個小孩來償還賭債,因為男主角在小時候受過傷害(母親不忠,父親死亡),所以覺得女主角在幫他生完小孩就可以滾蛋了。女主角本來也覺得可行,不過愛上男主角又不想和小孩分開...
寫得還不錯,有空可以看看。
**原發表 Sep 4, 2000 臺大電機 Maxwell 站 Romance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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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兒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娶到 Gillian 後,Nicholas 一開始先用肉體上的疲勞來折磨 Gillian --快馬加鞭地趕回 Belvery,讓 Gillian 累得晚上吃飯都在打瞌睡
然後他發現 Gillian 懼怕和男性親密,開始有意無意地以暗示來恫嚇她,嚇得她緊張得不敢入睡
幸虧 Darius 好心地告訴她 Nicholas 今晚不會來找她,她才能安心睡去
回到 Belvery 後他故意叫 Gillian 服侍他入浴,認為這樣可以達到折磨她的效果......
當 Gillian 得知城裡有個種植藥草的園地,她開始動手整理,並且專注到忘了時間
Nicholas 到處找不到她,發現她竟然在這裡自得其樂,便嚴厲禁止她再整理花園
也不准她到廚房趴趴走玷污他的廚房,更不准她照顧病人
儘管管家告訴她自從 Aisley 走後,城裡極需要有醫療知識的人......
還有,Gillian 和僕人一起洗刷大廳的地板,好鋪上新的燈心草,Nicholas 看到了又是一陣震怒
因為他並不要 Gillian 盡城堡女主人的責任,他只要她當他的奴隸,聽他的使喚,只侍奉他一個人
不是怕她操勞,而是出於惡意,是為了享受復仇的快感,讓她痛苦......
不同於前一本男主角 Piers 的佔有慾溫暖得令人會心一笑,Nicholas 的佔有慾是自私的、蠻橫的
好幾次,他告訴她她的血被污染了,他不會跟她同床,更不會和她孕育孩子
然而男女主角之間不能沒有性吸引力,所以他拼命抵抗,甚至冒著風雨去找妓女紓解他的慾望
雖然他最後有懸崖勒馬,但是看了還是讓人難受......
Darius 因為對 Gillian 友善而被 Nicholas 派去出差,讓 Gillian 少了一個朋友......
Aisley 和 Piers 帶著小寶寶來訪,讓喜愛孩子的 Gillian 高興不已,還期待可以跟 Aisley 變成朋友
但是 Nicholas 的惡毒心態讓重視家庭觀念的 Piers 看不過去,兩人大打出手,短暫的來訪就此告終,Gillian 失去了認識朋友和接觸小寶寶的機會......
終於,Gillian 的光采和活力逐漸被消磨殆盡了,成為一具空殼,後來也染上重病,差點失去性命......
由於是系列作,我在閱讀時不由自主地會拿這本和上一本 The Devil's Lady 相比較
然後發現男主角實在是差太多了......
不同於溫暖熱情的 Piers,Nicholas 冷血無情,甚至缺乏男主角該有的特質:責任感
當疾病侵襲 Belvery,Nicholas 為了自己的復仇,而不是為了 Gillian 的健康,自私地禁止她照料病人
這些病人都是他的人民,他可是領主啊!
後來 Gillian 病倒,他也是只顧 Gillian,其他人的死活都不放在心上
雖然女主角的性命也很重要,但他的行為我實在無法茍同......
書中極少數可愛的地方大概就是 cath 提到的,Nicholas 聽信 Willie 的虎爛來避孕和設法懷孕
最討人喜歡的角色除了意志堅強的 Gillian 外,就是神秘又溫文有禮的 Darius 了
可是 Nicholas 的獨占慾太過強烈,讓他甚至無法信任或善待這位多年來的朋友
感覺滿可悲的...... Darius 為了他東奔西跑,實在值得更好的對待......
給的葉子有點少,不是說這本書不好看,劇情張力可以吸引人一直往下翻
可是就是太苦太澀了,一直看到結束心情還是很沉重......
加上 Nicholas 實在不討人喜歡,到最後他還是不給 Darius 好臉色看
不過 Gillian 倒是值得5片大葉子~她實在是太堅強了,堅強得讓人心疼
梅兒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的前半部嚴重考驗我的耐性,男主角 Piers 的故弄玄虛讓我惱怒不已,多次想拿手電筒往他照過去,看到底是什麼問題讓他一直窩在黑暗裡見不得光,甚至不願讓 Aisley 在他床上過夜,歡愛完後就把她趕回去。Aisley 修養好,雖然不爽在心,還是乖乖回去了,我可是看得咬牙切齒啊!
不過整體來說,這本書非常精采好看,女主角 Aisley 意志堅強口齒伶俐,但不流於潑辣,即使事情未能如她所願,還是不得不嫁給紅騎士,但是她不怨天尤人,隨遇而安,發揮她治家的本領,把老舊陰暗的新家 Dunmurrow 打點成舒適的居所,而且她不但不懼怕謠傳是惡魔的男主角,並且在黑暗中逐漸熟悉彼此,同時想盡辦法探查出關於丈夫神秘的真相......
至於 Piers,儘管早期隱身在黑暗中的他非常龜毛,偶爾出現的暴怒也很嚇人,但是他實在好可愛啊!得知妻子和來訪的家臣一同騎馬出遊,他氣得在房間裡來回踱步,第二天早上就把家臣打發上路了。嘖嘖,這傢伙的醋勁可真不小呢!
尤其自從他的秘密被 Aisley 揭穿之後,籠罩在故事前半的黑霧逐漸散去,故事開始變得甜孜孜的,兩人的相處讓人看了忍不住微笑。Piers 對妻子的強烈佔有慾和保護慾,從結婚後就愈發明顯,儘管「愛」字沒有說出口,但他的行為已經完全表露無遺了。而 Aisley 對丈夫莫名的鍾愛,使得看在別人眼裡凶惡不已的 Piers,在她眼裡儼然是世界上最俊美的金色神祇。這可愛的一對,讓這本書充滿了甜蜜的幸福感。
這本書的福利情節還滿多的,不願見人的 Piers 能活動的地方有限,除了他的主臥房之外,就是 Aisley 的床了。Aisley 也不避諱對丈夫的著迷,還會主動邀他共枕。即使如此,兩人的感情仍然逐漸增長,不會給人慾多於情的感覺,實在很喜歡這一對^__^
附帶一提,本書的反派角色 Hexham 真是個超級大白目
略施奸計調虎離山後,他變裝潛進 Dunmurrow 宣稱要解救 Aisley(←人家跟丈夫幸福得很,要你多事?)
還在 Aisley 的領地上宣稱那是他的領地(←你的臉皮會不會太厚?)
然後是在暴怒的紅騎士面前謊稱他把 Aisley 綁在床上讓她〝操勞〞到流產(←找死啊你?)
再想到他對 Nicholas 作的事......唉唉唉,我還幻想作者會不會好心地讓 Piers 刺他一劍,再讓 Nicholas 好好凌遲他說......
Jessic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也來投票,五葉。
可愛的 Aisley 和 Piers 之間的互動相當吸引人,尤其是黑暗中的摸索…嘿~嘿~嘿~
我好喜歡 Aisley 偷偷對老公下藥,然後拿著燭火看著老公的身體的的那一段;由腳開始,慢慢的,慢慢的往上…腳…小腿…有力的大腿…然後是…哈!真是中"大獎" 了!
而 Piers 也不吝於對老婆的美麗身體提出贊美;
「不要動妳的胸部,我喜歡它們在我口中的感覺…」
哇!
梅兒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一掃上一本的鬱悶,這本實在是太歡樂啦~~~~ Simon 實在是太可愛啦~~~~
男主角Simon 所率領的車隊遭到森林搶匪的襲擊,在混戰中 Simon 奮勇地把強盜的首領給壓制在地上,可是首領用了一個很小人的招數脫險:踢 Simon 的下體。
即使是驍勇善戰的 Simon 也是有男人的弱點,自然無法承受這攻擊,痛苦地彎腰,但還是沒有放開這小子。
此仇不報非君子,Simon 隨即還以顏色:你竟敢用這下流的招數滅我男性威風?看我抓爆你的蛋蛋!
可是抓蛋龍爪手一出..............咦?怎麼撲了個空,抓不到東西?反而摸起來像女性的........
趁著 Simon 呆楞在當場,強盜的首領,也就是女主角 Bethia,用石頭把 Simon 敲昏,把他和車隊都俘虜起來了。
之後,兩人你抓我逃,一場精采的愛的追逐戰於焉展開。
一向認為女性的用途只有一種的 Simon,這次遇到了一個充滿個性又強悍的女戰士,真正是旗逢對手。
遇到 Bethia 之後,Simon 不知怎地患了個怪病,胸口不時發痛,他還左右張望看是不是有人朝他丟石頭,而壞心的我每當看到他伸手揉胸就忍不住悶笑,這傢伙怎麼憨得這麼可愛啊!vvv
怪病的症狀愈來愈多,食慾不振,睡不安枕,不時臉紅(←超可愛),還因為 Bethia 的屢次拒絕,讓他對自己產生了懷疑,有段時間連他的性慾也受到了影響......
他甚至嘗試跟她調情,這是他從未對其他女人做過的,結果反而讓佳人惱羞成怒........
Simon 從頭到尾都可愛得不得了,看到 Bethia 不睬他,我好想鑽進書裡好好安慰他一番(←不需要)
他對自己相思病的症狀毫無所覺,只是一再堅持他沒有生病,書中處處可見他這樣拗得可愛的脾氣,實在沒辦法不喜歡他啊!*//////*
至於 Bethia 也是跟 Simon 勢均力敵,不管是在戰鬥或脾氣方面,每次看她讓 Simon 難受地揉胸口,我就又是好笑又是心疼可憐的小 Simon。
即使兩個人都深受彼此吸引,但是 Bethia 身負收復家園重任,怎能輕易和男人廝混?要是懷了私生子,她要怎麼領軍作戰?
兩個對愛情超級鈍感的人湊在一起,加上 Simon 的管家和部屬在一旁搞笑........不,是為他們的主人擔心,就是這本充滿笑果和張力的精采故事。
看在飽受相思病之苦的 Simon 份上,五片葉子是跑不掉的~~~~
cath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我其實在2005年元旦就看完了!
但是看了ㄚ官的超精采報報之後,我實在擠不出幾個字ㄋㄟ,因為叫官已經把整部書的精華給點出來啦~
不過我還是來錦上添花一下~
DS在這本書中充分表現出她詼諧的寫作功力,平凡的牧師之女Charlotte和靠著行事曆過生活的Max,坦白說這個組合並沒有特別之處,但是在DS妙筆生花的寫作功力之下,使本書發揮出十足的可看性。
首先Charlotte和Max初次見面的場景就笑料百出,她為了捉貓,一不小心把糕餅灑了他一身,更別說後來把酒直接往他身上倒了。反之只要碰上Charlotte,Max就要準備出糗就對了~
因為知道Charlotte準備參加倫敦的社交季好把自己嫁掉,Max便自告奮勇,擔任她父親在倫敦的代理人,幫她物色丈夫。在整個社交季中,就看到Max為了Charlotte常常更改日程表,之後還和人決鬥,後來連跟在他邊多年秘書,都因為他的轉變受不了而離職。事情演變到Max無法控制的狀況,後來他決定一勞永逸的解決這個煩人精,打破他一直以來的計劃---娶她,反正為了Charlotte他已經打破自己好幾條規則了。
本書兩位主角之間逗趣的對話,讓我直接就聯想到Julia QUINN,但是DS多了一些火辣辣的場景,電力十足;對於牧師一家人的親愛團結,我也深為喜愛。真是佩服DS對於設定角色的多變,但一直保持故事的精采度~也讓我更好奇她剛出道時的第一本著作。這本書我給貨真價實的滿分啦。
由 a88151 在 發表
由 a88151 在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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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a88151 在 發表
Regin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琳茜‧珊德斯的殷氏吸血族系列一直是讓我愛不釋手的系列小說,直到上一本"一咬難忘"(A Bite to Remember)的出版,說真的....實在是令我大失所望。一向幽默的情節沒了,取而代之的是牽強附會的橋段,和讓我喜歡不起來的男女主角(尤其是女主角),勉強翻完還一直懷疑他們到底是怎麼樣墬入愛河的﹖讓我對作者的寫作能力大大的打了個折扣。
而這本〝敢咬就來〞原本我也不抱任何期望地借來翻閱,結果.....感覺又回來了~!!珊德斯小姐果然又發揮原有的功力,幽默感十足,男女主角的內心世界也交代的蠻完整的,女主的堅強和男主的家族使命感令我動容,家族成員間忠誠親密的互動亦令人羨慕。我已經決定要買來收藏啦~!!
接下來我反而比較期待梅芝的故事(Vampire,Interrupted),希望能早日出版~!!
yaohui0528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敢咬就來」實在太好笑了,好笑程度在我心目中僅次於「單身公害」,是本能讓人看了很舒服的火辣另類吸血鬼小說。
殷祿宣這個硬漢腳色一開始就受的嚴重的考驗,原本想丟給他人的燙手山芋(女主角),到最後被迫得自行照顧,更慘的還在後頭,毛茸茸的巨狗製造的滿屋子垃圾讓他應接不暇,還得撥空忙往返一二樓為點滴補血,這種管家的工作,讓硬漢穿著花圍裙,裸著上身忙得焦頭爛額,對比之下的想像空間,真讓人會心一笑啊!更別說這生活白癡的硬漢,居然把狗食微波後拿給女主角吃,自以為這是"寶祿"這人做的罐頭食物,或許是我的笑點太低吧,不過這邊我真的足足笑了一分多鐘。
為了追求女主角,硬漢之後的白癡行為做的也不少,不僅去書店請小弟幫忙選購"如何把馬子"的書籍,還在聽到侄子侄女們說麗雅心中覺得他穿著緊身牛仔褲的臀部很棒,胸膛也不賴後高興得像隻驕傲的孔雀,天阿~這種幼稚的舉動,真的是冷酷無情,吸血鬼當中議會元老的殷祿宣嗎?嘿嘿........我就是愛這味啦!
琳茜‧珊德斯的殷家吸血鬼系列之所以會深深吸引我,坦白說最大的原因是因為吸血鬼味實在不重,我的腦袋瓜無法容納太多吸血獵人,獵殺捕捉的驚險情節。殷家吸血鬼的人性化讓我看得很愉快,但如果是喜歡重口味吸血鬼的同學,可能會不太習慣吧!?
yaohui0528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比起前幾本輕鬆搞笑的風格,這本「一咬難忘」相對的比較樸實,也還蠻符合文生的風格,溫文儒雅,不與人爭鋒。(老實說因為前面幾本看完已經非常久了,我這老人腦袋,有點忘了前幾本的文生是被描述成什麼樣子,於是就不求甚解把他當成一個嶄新的角色吧!)
我並不覺得這本書平淡無奇,大概是因為前幾天才看完"玩火",覺得這本故事性實在好太多了!(純屬個人意見)再者文生的個性實在很體貼,根本就是個不折不扣的好男人,看著他愉快的購物著,所有東西一定都要買齊且配成一系列,真像是個可愛的小孩在蒐集玩具般。
而潔琪,我是不討厭她,但也沒有很愛,可他的身邊搭檔泰尼我是愛的不得了,這麼賢慧的男人,會煮飯做餅乾泡咖啡,天阿~真是夢幻老公。呵呵,我一度也以為他會跟梅芝配對呢!
壞人很難猜,至少我完全猜不出來,不過這個壞人的"點"很莫名其妙,更是幼稚的可以,只因為這種原因就隨意殺害他人,真是太扯了。不知道是不是想不到更適當的壞人,所以才會由她來擔綱演出?「破壞者」出場氣勢驚人,中間過程懸疑性也不賴,唯獨真相大白時,真的有點傻眼,那個~換個壞蛋可能會更有可看性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