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la Simpson 卡拉‧辛普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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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著剛剛看完Taming the wolf還燒燙燙時,先來灑葉子囉~
在官娘後面灑葉子壓力真大,因為她每次都點出重點,而起描述生動,實在讓我粉難下筆ㄋㄟ!
嘿嘿難得來抓官娘的包好囉~
女主角Marion 第一次從狼老大Dunstan身邊逃走爬到樹上又被找到之後,她編的理由不是熊把她追上去,而是 野豬啦。然後Dunstan問她,「那我們到處找妳、叫妳的名字的時候妳怎麼不應?」她的回答應該是「那是因為我被嚇到暈死過去、毫無知覺所以才沒聽到ㄚ」吐槽到此為止囉!
整本書大致上都仍舊保有Deborah Simmons 的寫作風格,充滿詼諧、鬥智、忠實的親情及火熱的愛情橋段。
老實說這本書我記憶最深刻的是Dunstan的狼嚎(出現的太頻繁了)及Marion的故作無辜樣,讓我頻頻笑場,如果要挑剔的話,我覺得最後Marion的uncle死的有點奇怪,說不上來就是情節有一點為了讓他死而死,安排的不是挺合理就是啦!
不過書本最後有提到愛德華國王命令其他6為兄弟之一娶FitzHugh的女兒為妻,讓我很期待這個故事喔!
P.S FitzHugh是「Wessex 之狼」Dunstan的鄰居兼仇人,Dunstan在返回Wessex時被遭FitzHugh收買的屬下捉去關在地牢。後來Marion向其他6兄弟求助才救出Dunstan,並除掉FitzHugh報仇。但是那個背叛Dunstan的屬下卻逃到FitzHugh的領地並強迫FitzHugh的女兒假給他,但是最後卻死在新婚之夜的床上!看來下一位被迫娶她的De Burgh要小心囉!!
cath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本書給個10顆星絕對不嫌多啦 ,女主角Aisley是在她父親死後,成為Belvry的女繼承人,(因為當時她的哥哥Nicolas被認為已經戰死於聖地),當時的英王Edward 命令她嫁給他旗下任何一位騎士,為了表示Edward對Aisley的喜愛及禮遇,他便邀請Aisley到宮廷並召集他的騎士來到宮中,由Aisley自由挑選自己的丈夫.但是Aisley並不感激英王如此做因為她一直以來都在幫助他父親維持Belvry,父親死後她也一直將Belvry治理得很好,她不想將它交給她未來的丈夫,共別說離開她的家園~但是國王的命令不可違抗,於是她便只能先入宮再想辦法.
Aisley對於自己的聰明才智一直都是沾沾自喜,所以她決定挑一個Edward不會同意的人作為她未來的丈夫,那個人就是Piers,素有Red Knight之稱,關於他的傳說會嚇死任何一位仕女,有人說他是一個吃人的惡魔,巫師,會黑色魔術,且生活在黑暗中,只要接近他的城堡的人沒有一個會生還~
Aisley打的如意算盤就是要Edward自毀承諾,因為Red Knight的確是他旗下的騎士之一,但是他絕不可能同意Aisley嫁給一位魔鬼吧!
起初Edward非常生氣與震驚,他當然了解Aisley的盤算,這時他的妻子向前在他的耳邊耳語一番後,他最後同意Aisley的決定~
這個轉折完全出乎Aisley的意料,她不得不進行下一步計劃,既然她無法反對這個婚姻,那麼就由他未來的丈夫Red Knight來反對吧!
再來就進入兩位主角鬥智的場景了—
人稱 Red Knight的Piers一直都居住在黑暗的Dunmurrow castle,堡內只有一位僕人,幾乎沒有燈光及蠟燭,村民也不敢踏進一步,總之Dunmurrow castle就是籠罩在一片黑暗的迷霧當中,雖然Aisley自許為一位接受高等教育的人,不會輕易地去相信一些毫無根據的黑色傳說,但是她的婚禮的確是在黑暗中舉行,整個城堡陰森森,沒有人氣,更別說她的貼身女樸一直神經兮兮的灌輸她一些黑色魔法及幻術之類的古怪想法,使得她的想法也漸漸開始動搖~
在本書中,男女主角前半部都是在黑暗中較勁及交流,倆人也都為對方著迷,每天固定的黑暗中的晚餐也產生越來越多的火花,幾個激情擁抱或熱吻都在為倆人的互動加溫,更是為後來真正的結合鋪路~DS那暗矇矇的真槍實彈描述真是令我佩服,如果男主角技巧真的如此,也難怪女主角性福的不在乎看不到丈夫的真面目了~~
本書進行到2/3時, Aisley終於使計成功,讓她丈夫無法在天亮以前從床上溜走,她才能看到枕邊人的廬山真面目,這一看之下Aisley整個魂魄都不見了,自己的丈夫竟是天下難得一見的美男子,那究竟為甚麼他寧願生活在黑暗中呢?他究竟隱藏了甚麼秘密呢?嘿嘿!請各位自己猜猜囉,講出來就沒意思囉!
書中其他配角的表現也不俗喔
例如: Aisley那位忠心又帶點神經質貼身女樸Edith(她在Maiden Bride裏的戲份也蠻重要的) Willie- Edith後來再婚的丈夫,Cecil – Piers唯一的貼身僕人,生性嚴肅寡言,Alan- Piers派駐在外的手下,也是促成Piers決定讓Aisley成為他名副其實的妻子的人(當然是因為忌妒啦)
Hexham-垂涎Aisley及Belvry的大壞蛋
Nicholas – Aisley那位突然生還的哥哥,冷漠自制
建議要先看The Devil's Lady再看Maiden Bride順序比較正確喔!
阿官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幾天前就把 Deborah Simmons 的【The Devil Earl】看完了。前面三分之一的節奏緩慢得讓我眼皮沉重,幾度想放棄,但是後面的三分之二看得很順利,連呵欠都難得打一個,因此搖頭晃腦扭傷脖子的現象不曾再發生。
女主角 Prudence 多年來一直和妹妹 Phoebe 住在康瓦爾鄉間,雖然不是貴族出身,但依舊受過良好的教育。芳齡已二十四的她向來認為自己相貌平庸,長得太高,膚色不夠白(至少不是英國淑女們的那種蒼白);加上鼻樑上架著一副近視眼鏡,讓她相信自己毫無吸引男人的魅力。當然,一直居住在偏僻的康瓦爾鄉間,合格單身漢本來就稀少,更別說擴展貧脊的社交生活了。
不過啊,這些都困擾不了她。她早就接受自己已經是個乏人問津的老處女(她才不是像她妹妹所認為的那樣嫁不出去,而是她根本沒機會遇見意中人啦),也很樂天知命。祖母過世之後,撫養未成年的妹妹以及維持家計的擔子就落在她肩上了。有限的津貼已經一點一滴的流失,家園也需要整修,如何是好呢?
她很快就找到解決困境的途徑了。寫作向來是她的興趣也是她的天賦,而既然擁有這方面的專長,和不用它來當作謀生的職業?而且還能自其中得到滿足與樂趣。她選擇寫哥德式小說,是因為自少女時期便對這類型的故事興致特別濃,這方面的想像力也特別豐富。她的處女作問世之後銷路奇佳。而真正打響她知名度以及為她帶來額外利潤的,則是她接下來所寫的那本小說。
刺激她寫作靈感的,不只是那座她花了許多時間冥思遙望、充滿各類神秘奇想、全心渴望一探究竟的 Wolfinger 城堡,更是那個雖僅有一面之緣,卻激發出了她無數幻想與敬畏之情的城堡主人──那個承繼了他祖先的「魔鬼伯爵」外號的 Sebastian Ravenscar(第十幾任的XX伯爵)。
黑暗、神秘、陰鬱、充滿邪惡的傳奇色彩的男人,活脫脫是她哥德式小說裡人物的化身。
只不過當她把他的模樣所激發的靈感運用在她的第二本書中時,她書裡所寫的那個掠奪無數純真少女並加以摧殘殺害的惡魔並不是他。但是當她的書上市並造成轟動之後,所有的人都“一口咬定”她書裡的那個壞蛋,就是惡名昭彰的「魔鬼伯爵」本尊!
男主角 Sebastian 自少年時期父親過世後,就一直在前一任的伯爵,也就是他的叔父的“誘導”下,過著放蕩糜爛的生活。好幾個世紀前他那個邪惡到不可救藥的、有“魔鬼伯爵”綽號的祖先將他妻子鎖在塔樓裡導致她發瘋,之後被她持刀殺死(應該說兩人自相殘殺,同時淌在血泊中),從那時起這座由十四世紀中旬的大修院所改建的 Wolfinger 城堡,就充斥著各種令人驚懼的傳言了。陰森鬼魅的氣氛,讓人不寒而慄。哥德式風格的雄偉建築,在滿是懸崖峭壁的康瓦爾孤獨地矗立。除了女主角 Prudence 之外,沒有外人敢正視它一眼,更別說渴望進入堡中一探究竟了。康瓦爾郡的所有居民們(包括倫敦的貴族們)都深信,Ravenscar 家族的腐敗邪惡血統延續了數百年,而歷任的伯爵放蕩不羈的行逕,只更加鞏固了這份讓鄰里居民們敬鬼神而遠之的傳奇。儘管 Sebastian 多半時候都在倫敦享樂,真正居住在 Wolfinger 堡的時間少之又少,但各種繪聲繪影的的謠言依然寸步不離地緊跟著他。
現任伯爵 Sebastian 在一場決鬥中殺死他親叔叔的傳言,數年來早已是人盡皆知的事。康瓦爾這些純樸又迷信的居民們不但相信 Ravenscar 家被下了詛咒,也毫不懷疑 Sebastian 刻意殺死親叔叔好篡奪爵位的說法。Sebastian 知道居民們對他的恐懼,他卻無意糾正被誇大的謠傳,更無意澄清他被抹黑的名譽。不只因為他了解再多努力也無濟於事,也因為他知道居民們的譴責和指控,多半都是其來有自──至少他玷污的血統和浪蕩狎縱的生活方式,這些全都是事實。
他弟弟 James 的突然失蹤,讓整個狀況更是雪上加霜。被牛津退學、在倫敦吃喝嫖賭並積欠了一屁股債的 James 為了逃避債主的追逐而來到康瓦爾郡,以為可以躲過哥哥的憤怒。但他沒想到 Sebastian 聽聞風聲之後很快地追到康瓦爾來了。在一場激烈的爭執對峙之後,James 憤然地在暴風雨中衝出城堡──並自此消失。這兩兄弟有涉及肢體衝突的爭執消息傳出之後,居民們全都猜測是 Sebastian 殺死了弟弟,並將他的屍體丟入懸崖下的大海。數天,甚至數週後 James 仍是行蹤杳茫,居民們更加篤定了這個說法。歷史重演了,居民們耳語著,年輕的魔鬼伯爵就和他同名的祖先一樣邪惡。他不是殺死了自己的親叔叔嗎,那麼在氣憤中扭斷自己弟弟的脖子然後將屍體丟入大海,絕非不可能的事,他們如此忖測道。
連女主角的妹妹 Phoebe 都相信是「魔鬼伯爵」謀害了 James(當時 James 和 Phoebe 已經見過幾次面,彼此都有好感)。唯一斥為無稽之談的,是咱們的女主角 Prudence。即使只有見過一次面,她打死都不相信伯爵是那種冷血屠夫。除了內心的聲音為 Sebastian 辯白之外,她也用理智去分析當時的狀況,而無論用哪個角度去看,Sebastian 都沒有殺死弟弟的動機,不管是不是處於憤怒中。可惜抱持著這堅定想法的人,只有她一個。連城堡裡的管家和廚子,都相信伯爵是兇手。
Prudence 的新書上市之後獲得壓倒性的成功,也為她帶來了意想不到的豐厚利潤。但她卻沒想到所有看過或聽說過她這本書的人,竟會把書裡的那個惡貫滿盈的壞人(主角),當作是 Sebastian 的真實寫照。在她決定利用這本小說賺取的津貼帶著妹妹到倫敦參加社交季,好為年輕美麗的 Phoebe 覓得如意郎君之時,她只知道伯爵人在倫敦,如小鹿般亂撞的心期待能與他再度見面;卻不曾預期她的生活會因此改變。聽見了眾人的謠傳,以為她書中的惡人主角是魔鬼伯爵本人,讓 Prudence 既震驚又惱怒,而且充滿罪惡感。既是造成可怕謠言的始作俑者,她決心利用自己剛竄起的知名度在各個受邀場合當眾澄清事實,鄭重表明她書裡的那個壞人只是她自己捏造出來的虛幻人物,而不是伯爵本人。
她捍衛 Sebastian,駁斥那些有關於他的惡劣謠言的意念是這麼堅定執著,相當令人敬佩和動容。
雖然 Sebastian 一開始也以為 Prudence 刻意把他寫入書裡,或至少是含沙射影地醜化他,但他的誤解很快地就在她誠實無欺的言談舉止中煙消雲散了。她公開為他的名譽辯護的作風,讓他驚奇不已。她堅持不去相信眾人都相信的最壞一面,讓他在充滿謙卑之情時,又痛苦地覺得有必要戳破她的信任和幻想。在聯手尋找 James 失蹤的蛛絲馬跡過程裡,他非但無法如願地毀蝕她樂觀的信念,反而發現自己原先認定已黑暗得無法救贖的靈魂,因她的存在而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歡愉與希望……
讀著這本【The Devil Earl】,讓我聯想起珍安的幾本攝政小說。不只故事架構類似,男女主角間的互動方式也頗有幾分異曲同工之妙。年近二十五的、戴著眼鏡的老處女女主角,姐代母職地撫養妹妹長大,希望能替年輕貌美的妹妹找到好歸宿。她利用寫小說的收入來維持家計,聰明機智又大膽,充滿冒險心,而且從一開始就幾乎完全信任男主角(儘管他有著令人膽寒和被扭曲訛傳的名聲)。不同的是,【The Devil Earl】的女主角不像珍安的那般頤指氣使(雖然我覺得她們頤指氣使的方式很可愛,但有時候難免惱人),也沒那麼伶牙俐齒,老是和男主角抬槓。這個女主角也很機靈沒錯,不過她知道何時該妥協和讓步,不會莽撞行事讓自己陷入麻煩裡。最重要的是,她「看見」並了解自己家人(妹妹)的缺點,有保護慾,卻不會盲目捍衛到近乎愚忠,這點讓我很滿意。我向來很愛珍安筆下的主人翁沒錯,更仰慕他們對家人和朋友的忠誠,不過不可否認地,有些女主角的忠誠感強烈到盲目甚至氾濫的地步了。【The Devil Earl】的女主角 Prudence 的感情和精力都充沛,卻又有足夠的理性來和它們保持平衡。她處事很積極自信,卻又從不挑釁和質疑男主角 Sebastian 的能耐,更不會想自他手中爭奪控制權。即使在順從地接受男主角的指令之前,她也絲毫不顯現柔弱,反而讓我感覺她用她的理性和信心帶給了男主角更多力量。
還有,作者對男主角的心態,以及他對女主角的感情著墨,描述得頗為細膩和深入。他從不吝於──或者該說作者不吝於──把他的感覺和思想透露給我們知道,裸裎他的內在,呈現出和他「魔鬼伯爵」的外號大相逕庭的一面。女主角無懼於他繪聲繪影的惡名,信任他的人品,確信那些和他有關的謠傳都是空穴來風(雖然一部份是有些事實根據啦);他對此的反應是:由一開始的莞爾、嘲謔,到接下來的詫異、惱怒,直到最後的謙卑、敬畏,每一種情緒都在作者的細心闡述下反射出來了。Sebastian 瞧見了 Prudence 隱藏在眼鏡下的、連她自己都不曉得的美麗與熱情,光是瞧見她沾著墨水的手都能喚起他的遐思,她輕咬著下唇搜尋寫作靈感的模樣總能引發他胸中的柔情;而逮到機會就摘下她那醜陋的眼鏡,更成了他最大的樂趣。
在 Sabastian 的詢問下,Prudence 坦承她只有在看書寫字的時候才需要戴眼鏡,但是因為每次把眼鏡拿下之後總會弄丟,所以她索性一直戴著,確定除了睡覺之外它沒有機會離開她的鼻樑。Sabastian 聽了之後將眼鏡放入他的衣服口袋裡,告訴她從今以後他會負責替她保管。有一次 Prudence 的妹妹瞧見沒戴眼鏡的姊姊時驚楞了一下,問她的眼鏡跑到哪兒了;Sebastian 當時拍拍他的口袋說:「在我這裡。安全無虞」。如此簡單的一句話,卻讓我莫名其妙的好感動。我說不出來為什麼,就是覺得比他問她願不願意嫁給他時還浪漫。
雖然這本【The Devil Earl】故事算平淡,沒太多變數,更沒有橫生枝節的戲劇化轉折,但男女主角頗得我緣,而目睹他們之間的感情萌芽茁壯的過程,讓人感覺們的相愛不只是一種肉體的契合,也是一種心靈的歸屬。而我一向相信唯有徹底相知和相惜,才能天長地久。Sebastian 也是這幾個月以來繼 Liz Carlyle的【My False Heart】之後,第二個有著“真正”放浪形骸的過去,卻讓我感覺他荒唐的行為在認識女主角之後已完全畫下休止符,並有能力保持百分之百忠實的男主角。
他們在倫敦再度碰頭時的場景固然吸引人,但是我最喜歡的,是他們回到康瓦爾之後的情感交流。Prudence 發揮她寫哥德式小說所具備的想像力,和 Sebastian 一起探索連他都不曾探索過的、已經存在了好幾個世紀的密道,不只經由密道發現了走私者,解開了他弟弟的失蹤之謎,而且還找到了一個刻意被封閉起來的密室──以及藏匿於密室裡好幾百年的東西。這個“東西”是什麼,以及他失蹤的弟弟去了什麼地方,我就賣個關子,不揭露謎底了。
如果你們看過書評,會發現讀者和書評家和一致公認這本書的性愛場面描述得很棒。嘿嘿嘿,的確不錯,無論是男主角的遐思幻想,前戲挑逗,還是真槍實彈的演出,幕幕都精采。煽情但不露骨,不會辣嗆得害人濺(鼻)血,但絕對夠火熱得讓你毛孔賁張,充滿對接下來每個動作的高度期待。以他們當時所處的環境所能開發的有限“資源”,卻還不只一次地就桌就椅就地板,算是很難能可貴的壯舉了^+++^
有一幕是男女主角在書房裡纏綿廝磨,Sebastian 將 Prudence 舉放在書桌上,她背對著門口,他則,呃,低頭鑽入了她的裙子裡。因為房門當時還半開著(他們雙手根本離不開彼此,更別說打斷做愛前戲而跑去把門關上了),所以他用她的裙子蓋住他的頭和上身,如此一來如果剛好有僕人經過就「看」不到他了(因為他身體的其他部分被書桌擋住了)。這一幕描述得粉讓人血液沸騰。作者無需詳加解說 Sebastian 在 Prudence 裙子底下做了些什麼“見不得人”的事,光是描述裙子蓋住他黑色頭顱的那幾句話,就已經勾勒出我最生龍活虎的想像力啦^+++^。
雖然歡愛場面不多,但質比量還重要,不是嗎?
對我來說,這本書最大的缺點並不是它前面幾章稍嫌慵懶的節奏,也不是最末幾章裡略顯不必要的拖延,而是 Sebastian 的弟弟 James 的“驚人”轉變。才失蹤了短短兩、三個月,回來之後卻完全脫胎換骨,由一個浮誇好炫並膚淺的紈褲公子哥,變成一個……呃,我說過要賣關子的,所以不能洩露他是怎麼的脫胎換骨法,只能說我認為這轉變太牽強了點,若是他失蹤的時間夠長,我也許會比較信服。
又及,最後的幾章裡 James 的丰采太炫了,幾乎喧兵奪主,凌駕過男主角的鋒芒。我知道作者有意強調 James 的成長與改變──而儘管覺得有點迅速和牽強,我還是頗喜歡這個煥然一新的 James──但在描述 James 歷劫重生後的“成就”之同時,作者似乎忘了擦亮男主角 Sebastian 的盔甲,使他在最後的幾幕略顯黯淡。不過當然也許是我太小心眼啦,不希望任何配角的鋒芒遮掩住男主角(即使只有短暫的片刻都不行),吹毛求疵過度所致。
此外,James 和 Phoebe 這一對戀人吸引不了我,我甚至很懷疑蛻變之後的 James 如何有辦法忍耐那個任性自我,除了長得標緻之外一無是處的女孩。是我個人的偏見吧,有 Phoebe 出現的每個場景都讓我很惱怒,巴不得她從書本裡永久消失。當 James 還是個游手好閒、債台高築的紈褲子弟時,他和 Phoebe 在一起還顯得比較登對。失蹤後歸來的他改變了太多,Phoebe 卻依然是個被寵壞的孩子,雖然她本性不錯,但行為表現真讓人吃不消啊。誰知道呢,也許 James 就是愛她這個調調,愛她的依賴和孩子氣;畢竟她還很年輕,還有成長磨練的空間。
雖然喜愛程度比不上我對高地人、吸血鬼及 Connie 的,但我認為這本【The Devil Earl】,仍是部相當有可看性的作品。
和【The Devil Earl】有關的書還有幾本,我最感興趣的是【The Vicars Daughter】。禁不住書評家們對其讚不絕口的誘惑,加上故事設定頗對我的胃,因此已將這本行情極高的絕版書列在我的挖寶計劃裡頭了。
她的那套以中世紀為背景的「De Burgh」家族系列,也相當受好評及推崇。叫獸好像看過喔!我正在密切注意其再版的日期(這套系列好像有五、六本呢,也許不止,還沒仔細查證。目前我手上僅有兩本,都是禾林英國版的版本),希望能用我貪婪的魔爪將它們全部手到擒來。
呃,顯然我對曼曼這份慾壑難填的飢渴,是不可能有歇止的一天了。
由 a88151 在 發表
einfach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實在讓人停不下手
我是買原文精裝的二手書(Amazon)
閱讀的速度比中文慢多了
花了兩個晚上才看完
之前接觸梅莉姨的作品
好與壞的落差很大
不過暗夜之吻是經典中的經典
以懸疑小說的舖陳來說
這本非常成功
還意外地將愛情,親情,友情調和得很完美
不過兇手的確出人意料
雖然我有猜到那個家族間的扭曲關係
但對於最後的結局有點傻眼
最後一幕真是變態得令人髮指…
感情戲進行得很從容
我很喜歡明奇和若詩這一對
床戲很火辣(書中兩位男主角都說若詩很辣了…)
但印象最深刻的還是
明奇最喜歡看到若詩的兩幕
一個是早上起床看見若詩還窩在他身邊
一個是下班後看見若詩在廚房忙著
他養的貓狗都跟在她後頭
明奇對家庭溫暖的渴望真是令人心疼到噴淚
若詩的確是聰明伶俐的美女
但是她有些自以為是的莫名堅持
讓我很想揍她一拳
她太過天真單純的想法
害明奇還有其他人也吃了不少苦頭…
父親死亡的事情實在不能怪她會明奇退縮
但若詩不顧和明奇的約定
私自調查且意外被挖出來刊在媒體上
破壞了他一直想和媽媽建立起來的的關係
雖然她寫了一篇感人的文章
挽救他和她的關係還有保護他的事業
但我還是私心覺得
應該要若詩中兇手那一刀才對
要不是她在緊要關頭還在想什麼Love and peace
因而遲疑對兇手開槍
才讓對方有機可乘補明奇一刀
不過話說回來
作者也真狠心
安排女主角被兇手綁在床上慢慢用刀割宰
還差點被強暴的劇情
這是所謂「作者的逆襲」嗎?
好在兇手死了
明奇和若詩也結婚生小孩了
明奇的媽媽和他也能夠面對面地談話了
題外話
在RE上看到梅莉姨經歷喪夫和喪母之痛
希望她和她心愛的狗狗們一切安好
ohmy3344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一開始就是男主角在訓練救難犬,然後無意間救了女主角,作者寫得真好 翻譯也還不錯,也很喜歡這本小說。
但是最後女主角竟然自己跑去找兇手,只是想知道為什麼要殺她....,厚!又不是調查局不相信她,等兇手被逮捕,她再問也可以啊~~幹嘛自己涉險! 但整體還是很不錯的,所以給4.5葉。
愛爾蘭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除了有些情節草率之外,它算是不失精彩豐富的佳作
笛芳為了伸張正義,犧牲自己的一切做證人,光名字就換了兩次,就連本名她也放棄 (個人覺得證人保護計畫有點恐怖
要六親不認)
但笛芳卻勇敢冷靜地渡過驚險恐怖的逃亡
愛爾蘭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承認女主角凱蒂是我喜歡的
凱蒂的遭遇使人鼻酸 冤獄、獄中苦難、得不到母愛、家人惡意鄙棄
甚至於她的姊姊還比她幸運 (應該讓多麗嫁入勢利的金家,讓她嘗嘗被家人鄙視的感覺 )
聰敏的凱蒂+冷靜的傑廷+引人入勝的劇情+合乎常理的現實人性,用寫淺入深的手法表現"愛的主題"
資深訪客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3.3片葉子
把這本書借回家翻看了一個章節後,才發現原來這本書之前就借來看過了,真的是有夠三條線的!
這本書老實說並不難看,不過誠如樓上童鞋所說的著墨愛情的部份真的是少之又少,這點在羅曼史系列書真的是蠻失敗的。
可是除去羅曼蒂克那部份不看,它的劇情還算緊湊 ,會讓人有想繼續翻下去的感覺,只是女主角會不會被安排的太可憐了?
冤獄做了三、四年,父死母不愛,要得到自由還得被利用,然後還被人下毒,又差點遭受到強暴 ,簡直是「慘」一個字~
她沒發瘋讓我覺得很佩服,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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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ti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很爆笑 很可愛
這麼可愛的吸血鬼
害我也想要變成吸血鬼 ^^
白比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坦白講
中古時代的蘇格蘭應該就是充滿"味道"的
光看英雄本色"梅爾吉伯遜"的遭遇就知道 :oo:
不過這麼血淋淋的描述
真的光看文字
就會引起嗅覺的反應
這本書真的太絕了
真的有點不知道該喜歡還是該嫌惡
完全被打敗了 :embar:
Kelly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陽剛味十足的戰士唐騰肯"
-編者是影射唐騰肯身上"濃郁"的味道?
這書裡除了唐騰肯身上的陽剛味,魏依麗跌到香料園肥料的氣味還有唐騰肯的情婦汗水酸臭味....
很少有這麼滿足"嗅覺"的一本書...
cath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好不容易終於排隊等到有機會借到這本書!不錯完全是作者一貫詼諧的手法,在大熱天看真的有消暑作用 我比較喜歡男主角的爸爸這個角色,真是令人絕倒~4.5個葉子
安納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前天晚上當我看到櫃檯服務員回答路森急著要保險套的一幕,還有服務生把保險套送達時祝路森和理克愉快的一幕,我幾乎要大笑出聲(當時已是深夜),哈!哈!
檯底解開別針的一場本來也很搞笑,但拖得太長就沒有那麼好笑了。能否成功逗笑,節奏的掌握很重要。故事前面也有部分情節不夠明快。
可能是同學們的大力推薦,有點期望過高,又或者是我幽默感不夠?總覺得作者在節奏與文字方面的功力不夠,不然這個故事會有很多爆笑點。
不過整體來說,這仍不失為有趣、娛樂性不俗的故事,書裡的吸血鬼從外表看來與一般人並無兩樣,不會令人覺得討厭或恐怖。想輕鬆消閒數小時而對這類故事不會抗拒的同學可以看看。
由 a88151 在 發表
另一筆名為 黛娜‧瑪格 Dinah McCall
fanni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又是一本故事比簡介好看許多的小說。當初若不是因為作者是我喜歡的雪倫莎拉,我可能看了簡介後就把書放回去了。
不過雪倫的書還是讓人喜愛,故事遠比簡介曲折。女主角是八個月大時就被偷抱走的嬰兒,偷抱她的媽媽死後,寫信給她的親爺爺,才讓她有機會回去。可是因為她原本的家族是個有錢的家族,所以她的出現就引起了一些人不歡迎她,而有了一連串的警告跟謀殺。瞧,是否比簡介要豐富得多?
總之,是個不錯看的故事。
CHENG-CH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嗯...覺得不錯,但最後一段會覺得...這蠢小孩,若是案發當時換一種說法,他和他姐姐就都沒事了說...。可惜這位熱血好青年不太會說話...。
原發表於2003/3/6
Jenny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2004/7/5
主角的境遇算是蠻悲慘的,小時後受繼父虐待,長大後遇人不淑,肚子大了,同居人跑了,房租繳不出來了,在大雪天被房東趕出來了,在半路目擊殺人了,差點被滅口了,小孩因此沒了。慘不慘?
男主角是位警探,看到女主角嬴弱美麗但奄奄一息的外表便毫無理由的產生憐愛之心 ,以女主角的守護神自居,(這點實在有點缺乏說服力)。而女主角也實在不夠堅強(我覺得啦),所以看起來波濤不興,懸疑性也不太夠,兇手的殺人動機交代不清。唯一值得稱許應該說是男主角的深情溫柔與細心呵護,女主角算是撿到寶了,不過因為她前20幾年過的實在不怎麼樣,也許是上天對她的補償吧
給3.5葉---主要是嘉許男主角的深情
Jenny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是我看過男女主角年齡最大的曼曼了--56歲
從男主角David歲從軍後,兩人整整分離40年,女主角Cara都當了祖母了. 因為Cara以為David在越戰中身亡,而David長期寄給Cara的信也被她父母退回並附上Cara結婚生子訊息(David的女兒0.兩人陰錯陽差分開.
40年後,在Cara孀居3年後,David再次出現在Cara生命中,Cara無條件地接納她生命中的摯愛,包容他的過去,享受他的現在,不過問他的身分(超高級特工)及兩人可能的未來.但隱藏在黑暗中的致命敵人--David的親大哥對他們倆的未來有著摧毀性的力量.David在孤獨了40年之後,能否像正常人一樣擁有一個家?
乍看之下,此書似乎很難勾起讀者的興趣,天ㄚ,一看到56歲,火都滅了一半了. 但看下去完全不會介意年齡的問題,Cara對avid的溫柔體貼,沒有一般所想的分離40年先痛罵他一頓再說,一旦知道是她父母所造成, 對David只有心疼, 在自己有子女及丈夫陪伴時, David卻滿身創傷地在危險任務中遊走.而David也似乎想將40年所累積的愛意全部傾洩出來,所以看來倍覺溫馨感人,笑淚兼俱. 其後David親大哥的出現則對此書增加了一些毛骨悚然的效果. 想到David親大哥突破保全系統站在熟睡的Cara床前望著她, 想來汗毛就直豎~~~~
總之, 個人覺得這是一本蠻好看的書, 千萬可別因男女主角年齡而卻步呦
Jenny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20年前,Sarah任職銀行的父親與一筆鉅款同時消失,Sarah與母親受到鎮民無情對待,Sarah母親因此精神崩潰自殺身亡,葬禮之後,10歲的Sarah隨母親的黑人摯友Lorett離開傷心地前往紐奧良。
20年後,一名搶匪挾持人質駕車衝入湖中,潛水員在打撈作業中發現Sarah的父親陳屍在一只湖底的旅行箱中,故事由此展開。
Sarah回到出生地,決心查明真相還父親清白,過程中得到警長及男主角Tony的鼎力幫助。Tony年輕時受到Sarah父親的的信任幫忙(不良少年向銀行貸款碰壁,所幸得Sarah父親的信任幫助,用貸款買了一部鋤草機,開始了第一份事業,幫鄰居整理草坪),如今已成為兩家大型俱樂部的老闆,聽聞Sarah父親屍體被發現及Sarah返鎮的消息,特地從芝加哥回到小鎮上,打算給予Sarah所需要的任何援助。Tony心中一直對20年前未及時在葬禮上對Sarah伸出援手而後悔不已,如今他決心不再讓悲傷出現在Sarah臉上。
在尋找真相及兇手的過程中,想必驚險不斷,可惜第一次的兇手突擊,Tony頭部被K昏了過去,第二次則挨了兇手一槍,所幸Sarah出現用斧頭解決了兇手(夠猛吧),雖然都沒有達到英雄救美的境地,但是精神到了也就可以了,各位看官請勿太強求,不過Tony也用了強大的財力請了一群保全人員、貼身保鑣及私家偵探,連直昇機都出現了,大家就原諒他吧。不過他對Sarah的愛倒是決不含糊,無怨無悔,尤其Sarah險遭兇手溺斃時,Tony幾乎崩潰地哭喊令人動容。書中其他配角也表現不俗,警長Gallagher正直善良,對Sarah持仰慕之情,雖自覺配不上Sarah,但並未對Tony心懷忌妒,反而處處幫忙(雖然是職責所在,但也令人衷心喜愛)。短小精幹的私家偵探Maury機智過人,詼諧幽默,尤其對Sarah的廚藝(Sarah經營一家餐廳)贊不絕口,調侃即使Sarah年華老去,憑她的廚藝,Tony哪兒也去不了。扶養Sarah長大的Lorett阿姨,具特異功能,能預知未來之事,雙手更具療傷功能,堪稱奇人一位,與Sarah之間有深刻的(養)母女之情。
本書乍看之下屬懸疑浪漫愛情小說,但懸疑性不若琳達姨的一些書,男女之間的感情也不若琳達姨的激烈,但讀來流暢溫馨,只是情感深度不像Reunion般賺人熱淚,稍微遜色一些,但偶像嘛,還是要給她拍拍手的啦。
至於本書的兇手是誰?Sarah的父親為何而死?就請有興趣的童鞋們自行解開迷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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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a Robert(諾拉‧羅伯特),同時也以J. D. Robb( J‧D‧羅勃)為名,出版(未來)懸疑羅曼史。
前往J. D. Robb( J‧D‧羅勃)作家頁→http://www.wrn.tw/content/writer/9846
Evangelin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每次展閱一個故事,就好像認識一個新朋友,她的心理,你一目了然,她的經歷,你嘆為觀止。
暢銷作家諾拉‧羅伯特這次在【危險情人】中讓一位十六歲的天才少女,扳倒一幫黑手黨,故事從一開始就讓人感覺不可思議卻又宛若真實人生,一路屏氣凝神讀下來,內心頻頻讚嘆,忍不住一口氣要讀完整個故事。
正如故事中的警探對女主角伊莉莎白的肺腑之言:「妳真是與眾不同。」
這是一個擁有高智商、聰慧無比的女主角,這樣的角色很少見,畢竟,要能為這樣的主角杜撰對話,作者自己就聰明伶俐,諾拉證實自己出入懸疑小說,寫出上百本叫好叫座的故事,靠的就是自己善於推理的邏輯性思考。
主角背景非常奇特,一個經過精挑細選、人工授精的產物,母親卻因不認識捐精者、只是靠理智選「種」,猶如實驗一般,生下優異的女兒,而無法對伊莉莎白產生感情,只是無所不用其極的訓練她。以致於伊莉莎白在十六歲時,已經是哈佛大學醫學院的學生,並且會講六國語言,會彈鋼琴、小提琴;只不過母親不提供她一般青少年的生活。她,清純一如赤子。不過興趣卻也異於常人:希望能加入聯邦調查局,成為打擊電腦罪犯的專家。
十六歲那一年,母親又要送伊莉莎白去念暑期學校,完全杜絕她玩樂機會,伊莉莎白憤而叛逆出軌。
這一叛逆,惹來蘇俄黑手黨,惹來殺身之禍。
諾拉以快如閃電的手法,展開伊莉莎白如願接近犯罪領域,卻也從此必須亡命天涯的戲劇化歷程。
此書的兩個主要議題,一是再高超的智慧,都需要家庭的呵護和愛的溫暖;一是探討訴訟制度,在伸張正義所遭遇的困境。
學習「接受愛」與「給予愛」
因為伊莉莎白從小沒有被愛過,在長大之後,必須比一般人加倍辛苦地去學習「接受愛」與「給予愛」。故事的後半段,即是伊莉莎白改名為艾碧佳,躲到偏遠小鎮重新生活,與鎮上警長激盪出人生燦爛火花的故事。
這是一個人類亙古恆長的課題。而作者諾拉以生動的對話呈現出小鎮翔實的風貌、人物性格活潑生動。
艾碧佳前半段極其不幸,後半段則是極其幸運遇見與她背景迥異的警長。警長來自一個充滿感情、一切情緒均自然流露之家庭,當兩人帶著完全不同的家庭文化相遇,溫暖融化了冰霜,艾碧佳人生中的缺憾也因而有了補償,不只是因為警長給予她愛情的滋潤,也因警長一家人重燃她對人性的信任,這是故事相當感人之處。
身為讀者,我一直被艾碧佳如電腦般的聰慧應答所逗笑,也對她因很少跟人互動,人際關係羞怯退縮,說起話來猶如老學究般有學問、也如同孩童般天真,感同身受。比如書中多次出現艾碧佳以「百科全書」般的翔實陳述跟身邊友人探討人類行為等議題,比如談到警長與高中女友認知上的差異,便說是「人類動力學與溝通不良的傑出案例」,讀來不禁為之莞爾。
伊莉莎白(亦即「艾碧佳」)另一大特點,是具有「敏銳的觀察力」和記憶力,她從一開始就說明自己具有「直觀式記憶」,能全面細膩的觀察與記憶圖像,甚至輕易解讀對手的表情,從中瞭解其內心想法。這也是作者極其細膩的寫法,讓我很期待看見女主角如何以其精確的「直觀式記憶」來回應每一事件或問題。
女主角智取黑手黨
美國盛興打官司,律師行業因而大賺其錢。然而有錢人犯罪時,無所不用其極的防堵真相浮上檯面,證人或律師在金錢的淫威之下,有多人能夠不屈服、不被收買?而有財有勢的黑社會組織,又豈會畏懼法律制裁?尋找替死鬼或出獄後東山再起,因為背後有雄厚的資金撐腰。如果人為的法律就是有這樣的侷限,如何能真正打擊犯罪?
智商高達210的女主角,艾蓓佳提出了她的方法——以電腦反制黑手黨的電腦犯罪,並藉以瓦解此組織之經濟。因為是小說,作者在這裡保留了諾大的想像空間,讀者只知道艾蓓佳可以寫出瓦解黑手黨金庫的程式,使他們資金頓空,無法東山再起。讀來讓人拍案叫絕!
情愛如夢令
barrensunny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危險情人】停不下來的夢魘練習曲
http://barrensunny.pixnet.net/blog/post/103060150
時間被綑綁在夢魘裡,當下像支僵硬的進行曲,無止盡的追生,夢死。
伊亞.沃可夫是伊莉莎白.斐齊的危險情人。這要源自於被取消的紐約假期。
伊莉莎白的母親蘇珊無情、美麗,並且代表著絕對權威,將伊莉莎白以精選的條件人工受孕,並且為了使她成為像自己一樣的醫生,按表操課的培訓,五國語言,兩種樂器,這一切的一切都看似完美,而又無懈可擊。
然而,這一次,伊莉莎白叛逆了。
然而,那位「有著完美柔順頭髮和融化巧克力般眼眸的金髮女孩」茱麗,才是真正死不瞑目的角色。像極了安海瑟薇(Anne Hathaway)主演的【玩命派對(Havoc)】裡,同為金髮辣妹的艾蜜莉,注定的悲慘人物。她聳恿伊莉莎白進入邪惡的窩巢,自己卻從此一去不回。那一晚舞池的邂逅,對涉世未深卻學富五車的伊莉莎白來說,與湖濱兇殺案的震撼強度算得上不分軒輊。前一件事僵化了伊莉莎白的感情,後一件事凍結了──她的人生。
另外一件大事,即為泰莉與約翰的犧牲。此時伊莉莎白已經成證人,被黑手黨教父賽吉.沃可夫下令追殺。原來伊亞是黑手黨教父之子,而那一晚伊莉莎白與茱麗不幸攪和上這個黑吃黑的現場。泰莉與約翰對伊莉莎白來說,彷彿再世父母般,超極親切友善。本來這一切都該漸入佳境的,時間會漸漸褪去當下腥紅色的激動與悲傷,而不是這場血染的生日慶祝。
而不是,逃亡。而不是,成為艾碧佳.勞禮的伊莉莎白.斐齊。
艾碧佳.勞禮是小鎮警長布魯克.格利森的危險情人。這要源自於神秘女子,與伯特「大型斑點鬥牛獒」的出現。成為「電腦保全系統專家、駭客」二合一,成為小鎮上偶爾拾取人間煙火的艾碧佳。
疑,這場景似曾相似呀,與【愛情避風港(Safe Haven)】裡的凱蒂很雷同呢!雖然故事天差地遠啦!我們來看看布魯克眼中的女主角到底是什麼模樣。
「一頭明亮的棕髮、出色的臀部和難以捉摸的氣質,漂亮的碧綠貓眼。」
不怪不怪布魯克,他以前的女神可是狂野美女欣碧。好奇果然可以遺傳,布魯克的老媽小光.歐哈拉,就這麼上門來哈拉了。浪漫在緊張的密網中終於尋著了破綻,小鎮上的惡霸紛爭、私家偵探無理頭的突擊、破壞黑手黨組織的艱困計劃,雖然有各式各樣的雜亂撲向心如止水的艾碧佳,愛情始終是唯一的藉口──讓人生失去秩序。即使是有如機器人般穩健的伊莉莎白,也無法再保持冰山美人的調調了。命案過後的逃亡,復興低落生活繁榮度的艱辛,都不再是生命中的陰霾。
如果我們以為伊莉莎白是想逃避、躲藏,切割過去與現在,那可大錯特錯。她從來都沒有忘記約翰的遺言,以及那短暫的幸福。
她要為逝去的人復仇,為自己的死去的生命復活。
吉娃娃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危險情人 The Witness』最致命的,是我們之間的吸引力。
http://z2029969a.pixnet.net/blog/post/42808699
所謂的命運,具有可塑性、不可預知性,在這兩者的搭配下,人生也才如此奇秒,因為沒有人能預知下一秒會發生什麼重大變化,沒有人能得知這想決定是否會帶來毀滅或是重生,沒有人知道,也因為這樣才能顯現出人生不完美中最完美的時刻。
有時會厭倦自己所過的生活,想要逃的遠遠的,想要重新建立起名為自己的角色,但人生可不像遊戲那麼容易,因為終究要面對自己當初所做的選擇,一再的逃避只是延遲結局的出現。
對於自己一次錯誤的選擇而活在痛苦之中的女主角,直到有人拯救了她,將她倔強的武裝卸下,有從未有過的關愛守護著她,才使她能夠坦然面對過去。這本書除了愛情外,我原本以為會有多一點驚險場面,事實並不然,驚心動魄的額度大約起初時就消耗殆盡,取而代之的除了浪漫還有成長。
女主角的成長顯而易見,從自言自語道與人談吐;緊鎖心扉到打開心房,作者慢慢的說著女主角過去的傷疤是傷的多麼地深,十幾年來沒有人能夠醫治,不是醫術不好,而是沒有人能夠穿越她所設下的荊棘並加以治療。
書中一開始指點出男主角對女主角的神祕很感興趣,帶入郊區遠親不如近鄰這項特點,充分發揮也映襯出女主角原本冀求的寧靜,因為我住在郊區,當我看見這段時不經會心一笑,有時真的對他人的熱心感到厭煩,但其實並不然,事實是自己在心中發問:「沒事對我好有好處嗎?」
作者對於主要角色的個性刻畫的相當鮮明,相對可惜事是配角感覺就只是跑龍套,沒有多大的用途。
成長是人在一生中最重要的一課,沒有人會告訴你上課時間,但你絕對會準時,因為當你成長的時候,就是在面對自己所犯下的過錯,什麼時候下課?這問題就要留給自己捫心自問。
Satsuki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藉著謎蹤系列這塊敲門磚,我成了諾拉奶奶的粉絲!諾拉奶奶寫作不輟,題材多元,每年都有作品問世,這本《危險情人》也是其中的傑作之一。
背景是現代,主人翁伊莉莎白是一個天才少女,在母親的「操作」下,過著受擺布的生活,但長期的壓抑與青少年的叛逆終於促使她掉入一個可怕的境地──目睹一樁命案,成為被狙殺的目標。故事一開始的節奏非常快又流暢,當事件發生時只會覺得一切都是必然的結果,她驚心動魄的緊張經歷讓人心跳加快,然後在一切還渾沌未明的時候,時間點赫然停止在她失去蹤影的那一刻。
畫面一換,悠閒的小鎮風光來到眼前,不管是布魯克所住的鎮上,或是艾碧佳(伊莉莎白的化名)獨居的山間小屋,透過諾拉奶奶的描述,彷彿可以感覺到畢克福鎮吹來的溫暖的風,他們兩人在人情味甚濃的小鎮相遇,懷有熱情的小鎮性格的布魯克一家人融化了艾碧佳的冷漠,以友善及溫暖的心來包容甚至接受她,艾碧佳若說是個典型的城市人性格,容易封閉自己不與人來往,那布魯克就是具有友善熱情又有人情味的小鎮居民性格,這樣的他們互動起來十分有趣,尤其艾碧佳因為童年時受到教條式的管教,性格上有點一板一點和僵硬,這樣的她和樂天隨和的布魯克兩人在唇槍舌劍的時候,總是會落敗屈居於下方,可是也能藉此看到在布魯克的影響下,艾碧佳的轉變,讓我不由得想到《征服情海》裡的一句名言:You complete me,所謂的愛情不就是這樣嗎?互相理解互相包容,最後──You complete me。
不過不可諱言的,在閱讀的時候,其實非常害怕小鎮會被捲入一片腥風血雨,不過,厲害的諾拉奶奶就是有辦法讓事情解決得既圓滿又不至於破壞小鎮的和諧,這麼溫暖又動人心弦的故事,你一定要試試。
#感謝春光出版提供試讀機會!
Lancy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由於幾乎在同周內看兩本諾拉的作品
危險情人可以做為諾拉IN Death謎蹤系列的入門書
如果您喜歡危險情人那你會更愛謎蹤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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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有劇情
一名連出生的DNA都被安排的女主角,擁有照相機式記憶能力,智商高達210,從出生就被母親安排吃的食物穿的衣服上的學校,跳級的學校生活讓她沒有任何同儕生活
首次違逆母親的安排一心想當個平凡的女孩,趁母親出差時,享受她的小小叛逆,染髮買自己喜歡的衣服,遇上以前不曾說過話的高中同學,兩人偽造身分證進入夜店,卻遇上了致命吸引力。(前幾章讓我緊張的就像在看魔女嘉莉,一直在等待嘉莉上舞台時那桶快潑下來的血),在16歲首次叛逆後目擊了第一個朋友的命案現場,她成了目擊證人,卻也成為嫌疑犯,為了活下去她不斷逃亡和學習,她成了羅曼史版的龍紋身女孩擁有高超的電腦駭客技巧,和高功能保全系統,尋得一處她想成為家的小鎮隱居著。
悻存者內疚感的她在十七歲後,停止了和任何人做情感上的交流,但是她享受沒有情感羈絆的人體體溫原始接觸,直到男主角像狗皮膏藥不斷介入她的規律生活
男主角布魯克是一名小鎮警長,有著一雙和女主角養的大狗一樣的雙眼,覺得女主角充滿謎團,利用警長身分進入她家,了解她的身分,趁女主角對人情世故的不了解,將騷擾道歉凹成是約會進而心疼她、珍惜她、愛上她,而只求保住性命的女主角因為第一次有人愛她想擁有生活。在逃亡12年後因為男主角的關係又目擊了一次犯罪現場,讓她有信心終於可以面對12年前的事,為死去的人做證討回公道。
關於本書的設定:
女主角擁有照相機式記憶能力,在學習觀察上是件好事,但是遇上命案現場會像是不斷重播的恐怖電影,難怪女主角會有恐慌症。 (曾經在美劇豪斯醫生中House MD,看過一集討論相機式記憶能力,在人際關係上是一種詛咒,正常人可以因為時間,淡忘被傷害背叛的感覺,但是這能力會讓一切歷歷在目而無法原諒別人)
懸疑部分
像羅曼史版的龍紋身女孩,但是沒有那麼重口味的黑暗暴力和社會不公的對抗,當然也沒有紋身,我原本期待會有更多的比例來描敘她逃亡的初期但只是輕輕帶過,
(那是哪來的自信說是羅曼史版的龍紋身女孩,這是掛羊頭賣狗肉的搜尋行銷手法)
羅曼史的部分
經過2013年令人無法呼吸 的情慾風潮洶湧而至,造成羅曼史市場的騷動 ,卻讓我留下不只50道的陰影
可以脫光光和別人在床上流汗做運動,但我只和你過夜一起睡,或是我只讓你參觀我的後花園等的示愛方式,卻比不上一起共用衣櫥的親暱感
這種文化衝擊,總是會讓我腦袋卡住當機,需要重新開機
本書的女主角,從她17歲後她從未和人一起生活過,她享受性但是卻更像只容許自己做人體的原始接觸,直到與男主角約會三次有較多情感接觸的上床,讓她無法恢復以往的冷靜模式,她以為與別人產生感情會影響自己的復仇計畫,沒想到多一雙手的幫忙讓她更有效率,共享衣櫥的意義代表有人和她一起分享生活分享愛
不吐不快(過了一定年紀後說話都會變得比較”直白”):
書名我個人比較偏好The Witness直譯,搞不好會吸引到一些懸疑的市場,危險情人已經自己把市場圈小了(外曼的小眾市場看到諾拉的名字就知道是塊金字招牌),書名與故事內容要和危險扯上邊的大概是女主角睡著了,男主角要抱女主角回床上睡,卻被她的反射動作一踹差點絕後,真是非常危險的情人
中文書名並沒有懸疑羅曼史天后的霸氣,讓我覺得很可惜出版社怎沒先辦個票選書名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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