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e Stuart 安妮‧史都華

5
我的評比:無葉 平均:5 (2 人灑葉)
主要譯名: 
安妮‧史都華
其他譯名: 
安‧史塔特
安‧司徒娃
安‧斯達特
共有 62 篇評鑑,這是第 41 - 45 篇

5
我的評比:5葉

Quote:

為何需要譯者?既然與會人員每位都是語言天才,為何需要翻譯者雪若.安德伍與室友的幫忙呢?

作者的理由是:
那群軍火商有人只懂英語、不懂法語,例如來自日本黑道的大富先生
有人只懂法語、不懂英語,例如那個意大利人
所以就想找一個能說英文與法文的翻譯員。

而本來受聘的是雪若的室友希維亞,軍火商認為希維亞粗枝大葉,不會掀他們的底

亞馬遜網站有讀者提出質疑:從事非法活動的人怎會找外人當翻譯?
我的想法是:從事軍火走私,根本就沒有所謂的忠誠合作夥伴,所以也沒有「自己人/外人」之分
何況無論僱用誰,只要稍有嫌疑,軍火商會直接殺人滅口,所以只要這個人是個平民百姓,死亡也不會引起太多關注就可以了:m666:

Quote:

因為她好奇,就遭來殺身之禍...可我看了好幾遍,我真的不了解她哪裏表現出好奇呢?

:note:
那群軍火商扮作食品進出口商
他們開會的時候,提及武器時都是用代號的,
會議中,雪若要翻譯一大堆食物名詞,只覺得很悶。

直至其中一個武器代號,是魔戒精靈王子的名字
雪若不明白食品進出口怎會用這個字?
為防譯錯,就開口提出疑問:這個字是精靈王子吧?這個字還有其他意思嗎?
然後她就發覺自己就被所有人瞪著:wow:

之後雪若起了疑心,上網搜尋與會人士的個人資料,還被發現了 :wither:

這本書比較冷,比較另類
阿笨同學可能心情無法配合吧
或者改天再試試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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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的評比:3葉
從一開始就不太了解:為何需要譯者?既然與會人員每位都是語言天才,為何需要翻譯者雪若.安德伍與室友的幫忙呢?因為她好奇,就遭來殺身之禍 可我看了好幾遍,我真的不了解她哪裏表現出好奇呢?啊 !!不了解啊!

因為從開始就不了解,所以無法融入劇情,就覺得不好看 別罵我,我資質弩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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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的評比:4葉

作者的舊作"半月人"是我的外曼啟蒙書之一. 兩者的讀後感都是:作者很會營造壓抑的感情.

起初因為不甚喜歡女主角的個性,感覺像是個沒腦的人 (電影中只會尖叫的那種), 加上譯法覺得太"禾林", 有點不看好. 沒想到隨著故事的進展, 女主角轉變得相當勇敢 (雖然偶有笨舉動, 例如逃離男主角, 增加了男主角的麻煩), 男主角也是個超好男倫, 一次次救了女主角, 即使中彈了也ㄍ一ㄥ著的超酷表現, 真是讓我喜歡到不行...雖然有一些些贊恩的影子...不能比啦, 但我愛屋及烏.
壓力下需要肉體碰觸的渴望, 不需要言語的溝通..這些情節走勢, 作者都安排得合宜且令人理解. 全書在緊張與壓抑中將激情與感情的濃度如壓力鍋般增壓後至釋放, 讀來相當過癮.

扣一葉是因為前段女主角不討喜, 加上收尾有一點快. 如果結尾兩人互訴情衷的部分再多一點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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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好看
好喜歡這款的男人喔
兩個人的感情算是比較不表面
是用一種很內斂的表達
懸疑刺激度其實並沒有很高
應該算是比較偏懸疑的羅曼史
不過結局好像有點草率一點
因為前面鋪成的很好
總覺得後面的結束應該要更轟轟烈烈
不過我還是覺得好看
很少看到這類型的男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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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好巧  我正迷上安的新作 黑色的冰 而故事中的男主角也有點類似描述的特質 很棒的一本書
至於索命愛人 唉 我一看譯者就退卻了 他的翻譯實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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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dearest, ROMANCE!

Mel 

Danielle Steel 丹妮爾‧斯蒂

0
尚未灑葉
主要譯名: 
丹妮爾‧斯蒂
其他譯名: 
戴麗‧史提爾

丹妮爾.斯蒂(Danielle Steel)是全美最知名的作家之一。 她一共創作了84本小說,在47個國家以共28種不同的語言發行,印刷量超過590萬本。

共有 3 篇評鑑,這是第 1 - 3 篇

查無資料

LaVyrle Spencer 蕾維爾‧史賓瑟

5
我的評比:無葉 平均:5 (4 人灑葉)
主要譯名: 
蕾維爾‧史賓瑟
共有 131 篇評鑑,這是第 41 - 45 篇

5
我的評比:5葉

這是一部很”紮實”的故事,千萬不要因為角色設定的背景而錯過這本好書!
看的時候想到二件事: (1)怎麼這麼好看哪! (2)沒錢好可憐..(哎唷)
有愛情、有感情、有壞人、有壞女人、有貼近生活的大小事、也有真心關懷的好朋友,
我喜歡作者對生活事件的描述,看著男主角一步步完成目標,很替他開心,
看完後我記得蜜蜂、蜂蜜、泥巴、生小孩...(光記得些有的沒的)

總之,深刻的情感非常好看!是一本值得收藏的故事。

題外話:那個封面好像約翰屈伏塔和金貝辛格..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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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本書,我80%有買,90%買貴,50%重覆買,100%還沒看…因為找不到(遠目)

5
我的評比:5葉

  兩個掙扎的,千瘡百孔的心靈綿密地被串連起來,在大時代的氛圍之下,兩個陌生的靈魂從了解到貼近,跨過誤會、別離等,終於回到了最終的「家」。
  蕾維爾阿姨總是很有說服力地討論「愛是永不止息」的這件事。這本書並不是討論前度男女朋友(ex:甜甜的苦),或是前度夫妻(ex:走過往昔),而是一個患難伴侶,攜手經過風風雨雨之後,得到最深沉的摯愛。而在學會「愛人」的同時,原本都處於「社會邊緣人」的男女主角,都為了摯愛的對方,學會與對方,與朋友的相處。這場「愛」的習題,毋寧也是一場療傷課程。
  因此我的看法有點與天空大不一樣:男女主角一開始也許不是soul mate,但經過磨礪不斷成長的依玲,已是威爾所不可或缺的伴侶了。而年輕時的畢嘉岱小姐,也許在當時,可能無法欣賞威爾的好吧。人,都是在某個適合的時間點,遇到對的人。
  所以依玲是真的很幸運,在離開禁錮的房子時,她遇到的是朋友般,愛作夢的葛林,先讓她對於「人」的相處開發出她的潛質。當依玲在回憶她與亡夫的相處時,葛林的回答令人感動:「依玲,妳必須學習不要去擔心不重要的事,真正重要的是妳內心善良。」兩個人的相處或許平淡,但對當時的依玲來說,葛林確實是最好的避風港。只是在失去了葛林這個避風港時,她遇到了外表沉靜,實則內心澎派的威爾。從小匱乏「愛」與「友情」的威爾,不斷飄零與闖蕩。一方面他是積極努力的,一方面卻不斷自我否定與掙扎。出獄後與被誤為嫌疑犯時,他的內心一直苦於「根本沒有服刑期滿這回事;刑期永遠沒完沒了。」卻忘記了自己早已不是當年的那個男孩,而是自己心牢囚禁了自己。(不知道為何想起了SEP的男主角們……)很幸運的,本質是開朗的依玲,遇到了積極振作的威爾,兩人的相遇,非常實際又不浪漫,卻是越陳越香的深摯情感。葛林是像朋友與兄長的丈夫,而威爾就是情人與好爸爸的甜蜜丈夫(還有一點點的「兒子」情節),雖然兩個人非常巧地都大依玲五歲,但就像她自己說的,兩者是不能比較也不會被替代的。
  喜歡威爾與依玲的家書,也喜歡威爾告訴孩子們敵方的日本士兵:「他們也是人,就跟你和我一樣。」成長過程中,務必要先了解什麼是「人」的價值,才能愛人與被愛。這點威爾真的非常棒,並未因戰爭失卻人性,因此即便遭受腿傷與創傷症候群的侵襲,他也能因依玲的摯愛獲得療育。
  這是一個貼近六十年前的戰爭,一個學習成長與學習愛人、照顧人的故事。雖然寫的是祖父母輩時代的時空背景,含蓄卻擁有豐沛的熱度,值得再三品味的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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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iaYu

1
我的評比:1葉

這本書應該是The Hellion 英文名套錯了
如果管理看到請修正
這本書在原文作者書中評價不高
這個作者的筆下都是溫吞水
寡婦鰥夫,三角戀
我不是很喜歡

我鬱悶的為了這個簡介跑去看甜甜的苦 bittersweet
以下評bittersweet
then 火冒三丈的想掄牆,第三者第三者,怎麼都是第三者,真愛最初的愛了不起!!???
eric優柔寡斷,看著鍋裡吃碗裡,開頭就描述他老婆nancy漂亮tender 身材一級棒,他上了還上
然後最初的愛maggie回來了,okey,一個電話就讓他神魂顛倒
then 爬牆!!我去!
maggie還理直氣壯,開頭剛死去的老公philip怎麼怎麼好,然後怕孤單終老,然後看到想像中的禿頭啤酒肚eric風度翩翩,熊熊把人家當feast
我勒個去,我喜歡的妹妹的簽名
a novel without romance like a child without innocence.
想引申一句,a hero/heroine without any conscience could totally destroy a romance
憑記憶寫的,感覺這個“作”(zuo就是沒事找事,非要撒狗血的意思)者的這本書非常三關無下限!
 

*原文以簡體字發表,已修正為正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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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看完這本書,我一直盯著書名發呆。"甜甜的苦",這本書的書名真的好貼切喔。


梅琪是個40歲又有個已讀大學女兒的寡婦,要我早許多年前還是未婚少女時,打死不會看這本書,幫幫忙那就好像在偷窺我老媽談戀愛一樣,而老媽是不該談戀愛的,只有十幾二十的女孩才適合風花雪月的日子。
蕾維爾史‧賓瑟的書,是我近年來迷上的。我發現她的男、女主角一定有些許生活歷練,多多少少嚐盡人生的酸甜苦辣。作者在描述梅琪與瑞克舊情復情,而內心不停的掙扎,而同時瑞克向來自私的妻子,在瑞克要求離婚時,使出的最無想像力也最常被使用的賤招。這些真的不只是劇情,其實也是真的很能發人醒思的。那就是,如果妳是梅琪妳會怎麼做?如果妳是瑞克的妻子,只習慣都市生活,且恨透鄉間生活,妳會怎麼做?真的厚厚的一本書,真的讓我看的好過癮。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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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這個故事好甜,好羅曼蒂克,好讓我喜歡。

看的時候我都會露出微笑了,有一種小女兒的甜美感~

男主角真的很體貼,細心的呵護著自卑的女主角,

雖然中間有一些小小的誤會,但那只是讓劇情更甜蜜

這是一個輕鬆無負擔的故事,推薦給暫時不想看國仇家恨大時代劇的童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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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borah Smith 黛博拉‧史密斯

5
我的評比:無葉 平均:5 (2 人灑葉)
主要譯名: 
黛博拉‧史密斯

出版過33本羅曼史、女性小說與一般小說的黛博拉‧史密斯是位作品暢銷全國、屢屢獲獎的作者。1996年的《我心已屬》(浪漫新典99)榮登《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目前至少有250萬本書行銷全世界。她稱她的書是「南方人家宏觀的浪漫故事」。

共有 91 篇評鑑,這是第 16 - 20 篇

0
尚未灑葉

黛博拉真的是寫兩小無猜、青梅竹馬故事第一把交椅,真的...真的會讓人無法用千言萬語來形容書中令人溫柔的心碎!

這本我看完還會想在重頭看一遍,我覺得青梅竹馬的故事我喜歡那階段有很長的鋪路,才能在他們長大後反覆回憶是如何加深這段愛情,雖然當時可蕊五歲隆恩十歲開始相識,但這只讓他們注意到對方,接下來的五年,他們才培養出將來夢想是跟對方結婚一起遙望同一個風景,這段時間隆恩真的很可憐,只因為父親不關愛他,又被鎮上的人嫌惡及誤會,只有可蕊無條件的信任,在隆恩眼裡可蕊是特別的,她是看到他良善!

當隆恩被送走這段真的令人想哭,之後又看到隆恩又寫無法寄給可蕊的信,只差沒淚崩...如此無奈!經過了20年,如果說小時候大人認為只是迷戀,那現在他們堅持著單身,在在確切表明對方就是自己的另一半!

隆恩20年不跟可蕊連絡的祕密,的確挺震撼!但是當初支持隆恩的麥特,只因為昏頭跟家人重新相聚,而誤會隆恩的態度,真是令人火大!還有約許也是!為什麼要這樣傷隆恩的心,可蕊雖然不想分邊站,但是她的支持真的令人欣慰。很高興結局的圓滿,卻讓人好想哭好想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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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的評比:4葉

除了女主角拼死拼活不讓男主角知道她到底在幫壞人作什麼壞事之外
這本書還算滿好看的
雖然說女主角迫於無奈``
但是我一點也不覺得男主角不知道會有何好處
打個比方``這女的萬一給壞人殺了
男主角永遠也不會知道有什麼內情呀
所以看她在那裡死撐活撐就覺得很不聰明

其他的部分都不錯
女主角有小孩了
他們逃亡的部分等等
都滿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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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我把這本書歸類於文學小說,作者描述的的風光彷彿清晰可見,溫暖可口白醬比司吉還有小鎮人民的存樸,以致於上集要融入凱絲跟戴蒙之間等蠻久的,但是醞釀出深刻情感!

看這凱絲成名前的美以及失去的痛之後如何站起來,你會真的為她心痛(她的美不是她的錯,當狗仔為了私利對凱絲的看好戲的心態真的是讓人萬分厭惡,明明可以出手幫助),而所幸世上還是有關心她的表姨黛坦,也因為如此認識戴蒙,她的改變、勇氣的行為,真的會想為她歡呼!

戴蒙的痛在於他將罪惡感的責任擔負的太重,也因為他愛上凱絲有了活下去的目標(即使凱絲入獄戴蒙說還是會寫信給她,當凱絲絕望自己可能會死他也願意奉陪,如果這不是愛這會是什麼!),到底是誰就贖誰,我想雙方都有!而戴蒙好爸爸的形象真的是深植人心!

我喜歡最後凱絲以她自己方式面對眾人,是的!沒有奇蹟產生,當你接受自己別人也會認同,看到戴蒙為凱絲站起來面對而落淚,心中總是說不出的暖意!這本書不應該列為18禁的說...真的是太可惜,它值得更多人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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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黛博拉.史密斯的書一向都看起來不會很輕鬆,反而會有點沈重;但真的非常寫實,深刻描寫人性。

看到二個懷著具大傷痛的人相互療傷止痛,而週遭的人又伸出援手,真的會讓人感受到人性的真善美。但媒體的嗜血,又讓人發現人們喜愛八卦及看笑話的可悲矛盾。

悲劇讓人成長和省思,讓人們有機會成為更好的人。這是我覺得我在看這個作者的作品時,常有的感動和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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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看了幾本作者的書,每一本都好看。叉路咖啡店跟我預想一樣,也是好看。

很快就看完上下冊,奇怪的是,不覺得頁碼多,還感覺意猶未盡怎麼一下就看完了。然後就想,幹嘛分上下冊呢?算了全部的頁碼,如果裝訂成一頁,厚一點,然後價錢就算不必要像其他單冊書訂價,而是如上下冊加起來的價錢(少了封面頁,可再便宜一二十塊錢吧)這樣也很好啊!建議林白,不怕書厚啦,故事好看比較重要,價錢比一班單冊貴,還是可以接受的。

故事當然好看,這種遼傷的書,先天就滿討好的。一般來說,正面又陽光,文筆也好,只有叫好的份。讀者要捧場,買回家啦,這樣出版社才會繼續出好書。

喜歡這本書不光只是女主角的第一人稱敘述,很多書都這樣寫法,但叉路咖啡館也放進了男主角的觀點。很喜歡這種方式,看到男主角的部份,可以更清楚他的思緒,很喜歡看男主角的心路歷程。

嗯~~可是~我本性不改,除了叫好之外,也談其他。超級美女偶像可以孤身到外婆那個廢棄屋,看到這裡,這位女主角哪裡像作者一開始有些刻意要塑造的無腦大美女。她根本是超強的,裡頭沒水沒電,寒冷中,睡行軍床.....,想想,現實社會中,那些超級大明星,會這樣?沒先弄個大隊人馬將那裡裝璜整修的美美的,會立馬住進去,(想想~~住豪宅,在外面都住五星飯店毫華房的~~)很難想像?我馬上就想到,在廢棄屋,她怎麼洗澡、洗那些美美的衣服(光圍巾手套等,就有一堆要洗的~~而且還要手洗~~),化妝打扮等?一堆問號?然後就想,女主角根本不是如她出身那樣,有公主病那型的女人,很強~~。還有,從小到大,美貌驚人的大明星,對服裝和外貌等種種,應該有許多的堅持品味,但感覺女主角也不會這樣,也是很融入當下,隨意的很~~這點也很強~~

男主角也一樣,就算喪失了對生命的堅持了,幾番想自殺,就算酗酒、外表亂七八糟、像流浪漢隨地就睡.....但看看他的處事為人,他頭腦超清楚的,誰關心他,誰對他好,該幫誰,他更是一清二楚。處理事情的方式,說話的內容,那種骨子裡的教養和腦筋還是在的.....

作者對燙傷的治療描寫,感覺還是簡單了,何況女主角還是大明星,以後更是要不計其數的往返醫院做種種植皮或美容手術的.....真實的故事中,那種傷害,就不論心理的創痛了,光是身體上,病人的折磨,就已是生不如死。

有錢還是~真好~~真的可以做到很多事。兩位小朋友,在遇到男女主角後,感覺像中了大樂透。我突然也對那個村鎮也如是看法,他們給了女主角再生的支持友情,但是女主角也是很不吝於回報,一開始隨隨便便就是25萬美金~~~呼呼~~請各位原諒我的現實和俗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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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bi Smith 芭比‧史密斯

0
尚未灑葉
主要譯名: 
芭比‧史密斯
共有 19 篇評鑑,這是第 16 - 19 篇

4
我的評比:4葉

出人意料的大魔頭..... :-O

很久以前看過這本書
最近再拿出來翻閱
發現又被擺了一道
原來~
我又忘了兇手是這人
(沒辦法,打死都不會懷疑到是他(她)?)

內容還不錯
一開始女主角喬裝成傳道士
令男主角不敢對她亂來
想到女主角拿著聖經抵抗的橋段
就覺得挺好笑滴

有興趣的人
可以去找來讀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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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的評比:4葉

哈哈~
CC 形容的真是貼切
生完孩子就滾蛋

但事實證明
計劃永遠趕不上變化
瑞夫哪會料到自己居然愛上蘭蒂呢?

雖說聽起來是個很不人道的計畫
但瑞夫也不是這麼豬頭
小時候看到媽媽與人通姦
又被迫面對爸爸舉槍自盡的悲慘經過
自我防衛心重了點是能理解的:-O

我好喜愛女主角的媽媽
真可惜她只在後面才稍稍出場
接到瑞夫送得禮物
高興的親吻瑞夫還直說他是個貼心的孩子
自小沒母愛的瑞夫
那手足無措的樣子
真是可愛呀!

配角那對也很不錯
總算是開花結果
整體而言
是本不錯的小說: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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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尚未灑葉

這書是我花20元在市場買的,一開始就只是打算用來打發時間的,所以並沒有對內容抱太大得期望
果然,這書不太適合我,寫的實在是太太太太太簡單了,又是極短篇,留不下深刻的印象,目前無法交出讀後心得,抱歉

還好只花了20元 :e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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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的評比:4葉

還不錯看。

基本上就是男女主角達成交易,男主角要女主角跟他結婚,生一個小孩來償還賭債,因為男主角在小時候受過傷害(母親不忠,父親死亡),所以覺得女主角在幫他生完小孩就可以滾蛋了。女主角本來也覺得可行,不過愛上男主角又不想和小孩分開...

寫得還不錯,有空可以看看。

**原發表 Sep 4, 2000 臺大電機 Maxwell 站 Romance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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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ricia Simpson 派翠西亞‧辛普森

0
尚未灑葉
主要譯名: 
派翠西亞‧辛普森
共有 21 篇評鑑,這是第 16 - 20 篇

5
我的評比:5葉

這本書跟"神秘之月"有些許關係
建議要閱讀此書之前
先看一下"神秘之月"呀~

擁有亮麗外表的芙琳
其實卻有著旁人無法想像的過往
孤獨的生活著
直到遇見艾莉及柏烈
改變了三人的一生

很好看的一本書
讓人看下去便無法放手

Patricia Simpson 挺喜歡在故事中穿插些第三世界的東西
似乎變成她的一貫作風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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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這本書真的令人驚豔

看到文案真的一點也吸引不了我,我只覺得很灰暗、會令人心情不好,看羅曼史就是要開心,何苦要找心傷? :-)

這本書其實也是個尋根之旅,看起來好像沒有特別之處。但是它又穿插了骨髓移植的基本醫學常識,它更讓我瞭解到我一直號稱我不歧視任何人種,但是馬克告訴艾莉的一番話,不僅讓艾莉慚愧認罪(此時她才發現她原來歧視有色人種),原來我也是:~:(

作者其實蠻有野心的,想要教導、糾正讀者許多觀念,但又不能太嚴肅探討,所以文章中以深入淺出的方式討論……。符合我看羅曼史的心態,耳目一新,又令人有東西回味。 :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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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的評比:4葉

這是個雙生雙旦的故事
( 女主角的父母 vs 男女主角 )
圍繞在古埃及女祭司的迷幻裡頭

書本內容蠻精采的
交錯綜合兩個不同的世代
但並不會讓人看的頭暈目眩

我自己很喜愛埃及的歷史神話
而故事場景大多出現在埃及
更是有一股異國風味阿~

只可惜
我喜歡的男女主角戲份太薄弱了
無法看到他們是如何相遇並在一起
雖說故事中有略為提及
但描述的實在太短 無法滿足我說 :(

而女主角父母那段愛情
還真是令人刻骨銘心
看到最後她母親死掉那段
特別令我傷感
眼眶也不禁泛紅 唉.............

派翠西亞‧辛普森 的書果真都沒讓我失望
值四片葉子!!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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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派翠西亞‧辛普森
應該算是個冷門作家
但我看過幾本她的書
覺得都寫的相當不錯 :D

而這本書也很特別的
男主角活了354歲
之前他原本是個巴黎的煉丹師
因服用了藥劑而有了長生不老的身軀
在女主角出現前
其實他已經不想活了
活在世上越久
認識的人一直一直離去
感覺越是空虛吧!

所幸女主角的出現
以及她可愛的兒子
使他有了想要活下去的決定

這個男主角超棒低
溫柔又體貼
反倒是女主角
豬頭了些
不過大體而言
還不錯啦!

故事中男主角因為呈現冬眠的狀況
很多器官都在休息
因而一開始也"不能舉"
讓女主角覺得很難過
是不是自己不夠吸引他才令他沒反應

哈哈哈~
我想對一個男人而言
不能舉卻要存活在這世上一輩子
應該是件很痛苦的事吧!
(怪不得他不想活了 :-O )

最後
當然有了圓滿的結局
否則男主角真如太監般
還真令人傻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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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書本中的男女主角
有點像是尋根之旅
女主角尋得是心靈寄託的假想父親
男主角尋得是他的骨髓捐贈者
在著追尋的過程中
兩人的相遇以及共同克服種種困難
終究尋到彼此生命中的美好
而那個美好~
當然也包括了那麼神秘客了!

不過這尋根的過程
因為添加了印地安的古老文化
因而顯得更有味道了
小小體會一下
這本書
很適合細細品嚐呀!!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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