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herine Stone 凱薩琳‧史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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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妮爾.斯蒂(Danielle Steel)是全美最知名的作家之一。 她一共創作了84本小說,在47個國家以共28種不同的語言發行,印刷量超過590萬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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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le010185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兩個掙扎的,千瘡百孔的心靈綿密地被串連起來,在大時代的氛圍之下,兩個陌生的靈魂從了解到貼近,跨過誤會、別離等,終於回到了最終的「家」。
蕾維爾阿姨總是很有說服力地討論「愛是永不止息」的這件事。這本書並不是討論前度男女朋友(ex:甜甜的苦),或是前度夫妻(ex:走過往昔),而是一個患難伴侶,攜手經過風風雨雨之後,得到最深沉的摯愛。而在學會「愛人」的同時,原本都處於「社會邊緣人」的男女主角,都為了摯愛的對方,學會與對方,與朋友的相處。這場「愛」的習題,毋寧也是一場療傷課程。
因此我的看法有點與天空大不一樣:男女主角一開始也許不是soul mate,但經過磨礪不斷成長的依玲,已是威爾所不可或缺的伴侶了。而年輕時的畢嘉岱小姐,也許在當時,可能無法欣賞威爾的好吧。人,都是在某個適合的時間點,遇到對的人。
所以依玲是真的很幸運,在離開禁錮的房子時,她遇到的是朋友般,愛作夢的葛林,先讓她對於「人」的相處開發出她的潛質。當依玲在回憶她與亡夫的相處時,葛林的回答令人感動:「依玲,妳必須學習不要去擔心不重要的事,真正重要的是妳內心善良。」兩個人的相處或許平淡,但對當時的依玲來說,葛林確實是最好的避風港。只是在失去了葛林這個避風港時,她遇到了外表沉靜,實則內心澎派的威爾。從小匱乏「愛」與「友情」的威爾,不斷飄零與闖蕩。一方面他是積極努力的,一方面卻不斷自我否定與掙扎。出獄後與被誤為嫌疑犯時,他的內心一直苦於「根本沒有服刑期滿這回事;刑期永遠沒完沒了。」卻忘記了自己早已不是當年的那個男孩,而是自己心牢囚禁了自己。(不知道為何想起了SEP的男主角們……)很幸運的,本質是開朗的依玲,遇到了積極振作的威爾,兩人的相遇,非常實際又不浪漫,卻是越陳越香的深摯情感。葛林是像朋友與兄長的丈夫,而威爾就是情人與好爸爸的甜蜜丈夫(還有一點點的「兒子」情節),雖然兩個人非常巧地都大依玲五歲,但就像她自己說的,兩者是不能比較也不會被替代的。
喜歡威爾與依玲的家書,也喜歡威爾告訴孩子們敵方的日本士兵:「他們也是人,就跟你和我一樣。」成長過程中,務必要先了解什麼是「人」的價值,才能愛人與被愛。這點威爾真的非常棒,並未因戰爭失卻人性,因此即便遭受腿傷與創傷症候群的侵襲,他也能因依玲的摯愛獲得療育。
這是一個貼近六十年前的戰爭,一個學習成長與學習愛人、照顧人的故事。雖然寫的是祖父母輩時代的時空背景,含蓄卻擁有豐沛的熱度,值得再三品味的經典!
thousor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應該是The Hellion 英文名套錯了
如果管理看到請修正
這本書在原文作者書中評價不高
這個作者的筆下都是溫吞水
寡婦鰥夫,三角戀
我不是很喜歡
哎
我鬱悶的為了這個簡介跑去看甜甜的苦 bittersweet
以下評bittersweet
then 火冒三丈的想掄牆,第三者第三者,怎麼都是第三者,真愛最初的愛了不起!!???
eric優柔寡斷,看著鍋裡吃碗裡,開頭就描述他老婆nancy漂亮tender 身材一級棒,他上了還上
然後最初的愛maggie回來了,okey,一個電話就讓他神魂顛倒
then 爬牆!!我去!
maggie還理直氣壯,開頭剛死去的老公philip怎麼怎麼好,然後怕孤單終老,然後看到想像中的禿頭啤酒肚eric風度翩翩,熊熊把人家當feast
我勒個去,我喜歡的妹妹的簽名
a novel without romance like a child without innocence.
想引申一句,a hero/heroine without any conscience could totally destroy a romance
憑記憶寫的,感覺這個“作”(zuo就是沒事找事,非要撒狗血的意思)者的這本書非常三關無下限!
*原文以簡體字發表,已修正為正體字。
Enyapa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看完這本書,我一直盯著書名發呆。"甜甜的苦",這本書的書名真的好貼切喔。
梅琪是個40歲又有個已讀大學女兒的寡婦,要我早許多年前還是未婚少女時,打死不會看這本書,幫幫忙那就好像在偷窺我老媽談戀愛一樣,而老媽是不該談戀愛的,只有十幾二十的女孩才適合風花雪月的日子。
蕾維爾史‧賓瑟的書,是我近年來迷上的。我發現她的男、女主角一定有些許生活歷練,多多少少嚐盡人生的酸甜苦辣。作者在描述梅琪與瑞克舊情復情,而內心不停的掙扎,而同時瑞克向來自私的妻子,在瑞克要求離婚時,使出的最無想像力也最常被使用的賤招。這些真的不只是劇情,其實也是真的很能發人醒思的。那就是,如果妳是梅琪妳會怎麼做?如果妳是瑞克的妻子,只習慣都市生活,且恨透鄉間生活,妳會怎麼做?真的厚厚的一本書,真的讓我看的好過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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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過33本羅曼史、女性小說與一般小說的黛博拉‧史密斯是位作品暢銷全國、屢屢獲獎的作者。1996年的《我心已屬》(浪漫新典99)榮登《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目前至少有250萬本書行銷全世界。她稱她的書是「南方人家宏觀的浪漫故事」。
studyom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和其他史密斯的長篇小說一樣,讓我一翻欲罷不能,所以我很肯定,現在的Romance Age讓我大部分翻幾頁就束之高閣的,絕對不是我有問題。廢話少說,現在我嘗試來用自己的看法詮釋這書的讀後心得。
首先,史密斯把男女的幼年發展的感情很深刻的建構在藍色柳樹的題目上,而且他也很成功的寫出了柳樹枝的糾葛就像是柯莫兩家的牽扯。第二,他把藍色柳樹單一的題目作了一樹多枝的發揮,例如,瓷器,這一點非常吸引我,(至少,看羅曼史,我不覺得只是很單調的男女感情在發展或在打情罵俏,而是有點專業又可以當娛樂看過去的枝節,這也就是目前的羅曼史很難吸引我的原因,因為談情說愛每一本都有,但要深刻銘心的卻不多)亞德送莉莉瓷器,在莉莉變賣了瓷器之後,很快地又把瓷器買回來。在我看來,他希望擁有莉莉這個珍貴的東西,不惜一切代價要保住她,就好像他不惜一切代價要保住他家族的事業一樣;最後他修補了莉莉曾經打破的瓷器,幾乎如新一樣。另外例如柳樹,就有藍柳的歷史故事帶出兩家感情,瓷器又與藍柳有關。
再者,作者設定莉莉是一個藝術家(或類似藝術家的園藝設計家),她應亞德之邀設計的辦公大樓的柳樹。我讀過之前的讀後心得,也許有人認為亞德是有點軟弱的,這點我倒是持相反看法,我認為那只是一種「鋪陳主角在多年的事情發生的其中,逐漸使自己瞭解他最終的責任與夢想其實就是同一回事的『過程』」。一個人在每一個階段,都會有他自己認為必須要去完成的目標與責任,在當時那樣的處境下,他認為他必須選擇的當務之急是挽救他家族的事業,那就是他的選擇,然而他的選擇對他不是公平的,卻是出自於他的意願。人生有許多很無可奈何的事,逼迫他必須要去違背他心之所向的選擇。坦白說,假如他太早擁有莉莉,就不會體驗到當莉莉結婚時,他心中的感受,不會體驗到當她兒子死去時,他對她的憐惜與心疼,當他幫助莉莉的丈夫,去建造那座橋而後發生事故時,他心中的痛苦,這痛苦是多層面的,他的妹妹,他摯愛的人的枕邊人,他摯愛的人的兒子,而那兒子,是他每年都會送一隻熊給他的那個小孩,而那玩具熊,在多年以前,他也曾送過給他心目中一直唸唸不忘的女主角,他視為珍寶的人,最終因為事故而失去了她平淡的幸福,但也因為這一連串的悲劇與亞德家人對莉莉的評價,讓亞德明白他在盡了對他的家庭的義務與責任之後,他也有追求自己幸福的責任,他也有權力要去保護他所深愛的人,而在他瞭解這一點的時候,他其實已經沒有婚姻的束縛了,因為他的太太已經因病死亡,他也已經具有足夠的勇氣與力量,去為了莉莉對抗他深愛的家人。但要為了莉莉去對抗家人,我想對亞德來說也不是容易的。至於莉莉,我認為莉莉之所以能在18歲之後不再依賴亞德,不再對亞德有熱切的期望,也是因為亞德讓她失望,讓她覺得,在她最需要他的時候,亞德是不能幫她的,甚至只是一點點安慰,都是那樣奢侈;以致於她改變了個性,變堅強、變得在某一些程度上世故、也變得對自己愛的人,能夠冷漠。但在本質上,莉莉應該是沒有變的,也可以說,她是偽裝出來,或者是,在那樣的情況下,不得不表現出來的一種防衛面具。有幾段情節是令我印象非常深刻:1.亞德對莉莉說,我知道我能(我想)保住什麼了,就是你和藍柳莊,他是無疑地無能為力,但是他還是想要用他的財富,他的力量,去留住當時無法屬於他的東西,對他當時眼下的責任與義務來說,莉莉和藍柳莊卻是他遙不可及的奢想。2.莉莉把瓷器摔破了,並且很傷心地說她不是存心的,瓷器將莉莉的手割傷了,亞德很難過,握住了那瓷器的碎片,也讓瓷器割傷了自己,彼此的血融合在一起,加強了他們之間不管發生任何事情,終究必須是要在一起的事實,以及他願意與莉莉一同承擔困境的程度。
我強調的是,一本小說的技巧或用字遣詞固然很重要,但如果讀了不能留存很深刻的一點什麼在心裡面難以忘懷,那就不是一本好的小說,閱讀不必須是一種享受,但必須是要讓人更能體會到那一點什麼的。我只能說,這一點,史密斯很成功,好的小說家不必去賣弄文字,但他必須要能夠足以世故到寫出動人的感情。過去我以為麥娜做到了,也認為他很成功,但我現在改變看法了,我認為史密斯實在是無人能比了,至於麥娜,因為他有他個人特殊的風格存在,不管他寫的是讓主角多傷心的事情,麥娜總有辦法用一種其他作家難以出其右的幽默的風格(令人噴飯的對話或情節)來結束,讓人又哭又笑;但史密斯不是這樣,所以在我個人心目中來看(不是不可能,但),應該是很難有人能再超越史密斯了。
再者,史密斯讓這本小說裡面的角色,都有很豐富的血肉,亞德的父母、亞德的家人、莉莉、以及買去莉莉家園的人等等,故事不是單一線路進行,而是多角色的生命同時在走他們的人生,這也是讓我印象深刻的地方。最後我想說的是,林白當初在浪漫新典以前選書都很厲害,浪漫新典是編輯很糟,一本書可以刪到連讀者都知道在刪書,但選書仍有他的品質在。後來的Romance Age,雖然說已經保住了翻譯的質量,但是選書(個人認為)已經無法和當時經典和午夜場相比了。這本藍色柳樹,就見證了當初林白選書的功力,也難怪之前的林白留言版上,編輯會說:「(林白)要是錯過了寫得出藍色柳樹這本書的作者,是會遭雷劈的。」這句話了。只不過,這本書沒看過原文,不知道時間的交錯是否是作者刻意為之,還是林白有意為之,看的時候,有點錯亂,搞不清楚最後亞德和莉莉,到底是幾歲?幾歲又重逢
Vicki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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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ner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的架構其實是不錯,
但不知道為何,我覺得作者沒有寫出令人感動的地方...
男主角是有點類似【高地之吻】裡的卓坦一樣
因為一場意外為了保存他的性命,
她的女友作主施了咒語讓他沈睡了好幾百年,
某個機綠之下,女主角遇見了男主角,並且目睹整件事情的發生--(男主角醒了過來…)
而女主角則在此之前,因為一場車禍,整整昏迷了兩年,
車禍發生之前,她才剛生下一名女嬰不久,
等到她醒來了,世界全變了,她因為重創腦部受傷,
很多能力都必須重新學習(語言、平衡、記憶力等..…),
看到這裡,就覺得她有夠慘!
更慘的是,她的女兒沒辦法回到她的身邊,
因為這段時間內,她女兒是在她哥的監護之下,她女兒根本不認識她,
而她是一個沒有工作連自已很多生活能力都必須重新再建立的人,
原本女主角自已的問題就夠多了,她也覺得這男的是個瘋子…
不想跟他有關係,但我說過啦!這一切都是機緣…
她為了重新取得女兒的監護權….同時也可解決男主角身份的問題…
兩個人決定結婚,這個故事就這樣開始啦!
裡頭有幾個地方我覺得蠻特別的:
一、 女主角有夠新潮,你知道她的女兒怎麼來的嗎?是試管嬰兒哩!因為她想要有一個自己的小孩,但又一直找不到好對象
…(雖然我不是很能接受,但她是個工作能力強、生活又獨立自主的女性,在加上又不為家人所接受,難免覺得人生孤單了些….)
二、女主角的工作蠻特別的,她是做音樂配樂的,幫電影或是廣告做配樂,感覺上很有才華的
再來是我覺得很扯受不了的部份
一、 女主角的哥哥,我看他根本是一個神經病(這是遺傳,據說女主角的家人甚至祖先都是一群邪惡的人,除了女主角,所以她特別顯得格格不入),一直不讓女主角取回孩子的監護權,這兩人真的是兄妹嗎?有必要對妹妹趕盡殺絕到這種地部嗎?….我覺得這部份描寫得沒啥意思,好像花系列,為了狗血而狗血….沒意思!!
二、 關於鬼魂的部份,之前對男主角施咒的女友,成為鬼魂,三不五時會出現在女主角的房子裡、身邊,而男主角似乎也體質異於常人,偶爾也會來個變透明的演出….最後,為了救女主角失蹤的女兒,竟然還能穿牆而過…我咧!作者甚至安排女兒被困在洞裡時,由鬼魂女友來安慰她,給她加油打氣…然後穿牆而過失蹤幾天的男主角救回女兒….我咧!…我還能說什麼… 所以,除了男女主角的親熱戲寫的還不錯及最後的結局令我還滿意外,
整個看故事的過程,就是四個字—令人【咬牙切齒】
男主角還不錯,對女主角非常好---體貼溫柔又堅強,女主角悲慘了點,我只能說-----
這一切都是運命捉弄人哪!!…
ps:沒有豬頭的男主角,只有豬頭的兄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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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官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30 May, 2005
當妳心儀的作者的書讓妳失望,滋味是很苦澀的。
當妳在半年內拜讀了她的三部作品,卻本本不如預期,苦澀的感覺會加倍。
當挫折感糾纏著自豪對「曼曼倦怠症」有免疫力的妳之時,妳會懷疑是否高估了自己的排菌抗體。
如果不是前幾天收到後就大快朵頤吞食完畢的 Oceans of Fire 重新燃起我快變為死灰的看書慾望,宛若打了一針振奮劑的話,那麼我絕對會因為前述的挫折而鬱卒。
「我要把手指塞入女主角 Jane 的鼻孔裡,讓她再也嗤不了鼻。」←是我讀了 The Last Rogue 後的第一個感想。
「男主角 Raleigh 絕對患有嚴重的自虐症。」←則是第二個。
「這本書快和我心目中的 least favorite DS’──The Squire's Daughter──平起平坐了。」←去拜謁睡神前,再追加一個。
我……大概勞累過度了……
先補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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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May, 2005
嚴格講起來,The Last Rogue 只是和 The Devil Earl, The Vicar's Daughter 及 Tempting Kate 這幾本書的人物有關聯,要稱它們為系列有點勉強。
不過既然是相關作品,將之歸類為系列作也是合情合理的啦。
(天哪……我……這不是扯廢話嗎? )
cath 及梅兒,妳們看看女主角的姓氏,是否有似曾相識感呢?
嗯嗯,沒錯。本書女主角,“Plain Jane”Trowbridge,是 The Vicar's Daughter 的女主角 Charlotte 的妹妹。長相最抱歉的那個。
比起她美麗熱情的波霸姊姊 Charlotte,她是醜小鴨一隻。比起她生氣盎然的弟妹,她黯淡無光。
簡言之,她既平凡又乏味,沒有長袖善舞的風采,沒有足以彌補她缺乏嫁妝的美貌,在這種情形下,當然不可能吸引任何仰慕者。事實上,男人面對她的時候總是搖頭嘆氣,難以相信她和令人驚艷又充滿朝氣的 Charlotte 是出自同一個娘胎的姊妹。
本書男主角 Deverell Fairfax,Raleigh 子爵,和前三本書的男主角們是朋友,與 The Vicar's Daughter 的男主角 Max 更是交情甚篤。根據他在書中所言,他在前三對愛情鳥中曾扮演著牽紅線的角色(咦,有嗎?我怎麼不記得了? ),因為他生來就有當月老的天份。
他同時也是個如假包換的 dandy。游手好閒,追逐時髦,把打出炫又花俏的領巾和完美無暇的衣著看得比國家興亡還重要。(←噯,好像形容得太誇張了,呃呃 )
雖是紈褲子弟,但個性隨和的他,卻也是廣受歡迎和喜愛的一個。
一位是嚴肅保守,不茍言笑的窮牧師之女。一個是吊兒啷噹,信奉享樂主義的伯爵繼承人。這兩個外貌性格天差地遠的人,卻因為 Max 和 Charlotte 陰錯陽差的「床位安排」,而置身在尷尬的 compromising position 中,使得 Raleigh 基於榮譽感,不得不把相貌乏善可陳荷包更是貧脊的“Plain Jane”娶回家。
(Raleigh 的「飛來橫禍」足以做為其他未婚的紈褲子弟的借鏡:絕對不能醉醺醺地在半夜突然跑到朋友家裡,否則鐵定 “睡錯床”,無論是朋友的過錯還是自己糊塗。 )
這兩個已經認識了好幾年的人拜了堂(←但離圓房可還早得很 )後隔天吧,Raleigh 就帶著新婚妻子啟程前往諾森伯蘭,因為他那個根本沒見過面的叔公,竟然在遺囑中把他的房子-Graven Hall-留給了 Raleigh。
不是他所熟稔的豪華宅邸,而是一幢據說骯髒破舊且隨時都有倒塌之虞的屋子。
被他那有控制慾且冷漠的父母操縱著他的荷包,他們給他的津貼勉強只夠他吃喝玩樂和訂製時髦昂貴的服飾,所以常處於捉襟見肘狀況下的 Raleigh 儘管知道那個有收集怪癖的隱士叔公不可能留啥好康的東西給他──甚至極可能留給他一屁股債──他仍是硬著頭皮去了。
抵達諾森伯蘭的領地後,Raleigh 卻發覺他近來果然是霉運連連。他叔公那幢古老的大宅不僅是他畢生所見過最醜陋最陰森的,而且還殘破得不像話──他擔心屋頂真會垮下來。
不只如此,整幢破宅裡除了一個和房子氣氛同樣陰沉的女管家之外,沒有任何僕人。村民們對他叔公的大宅投以畏懼的眼神,而且對它敬鬼神而遠之,為什麼?
之後發生了更多不合常理和邏輯的詭異事件,那些深夜中的噪音與鬼影,足以讓膽小的人嚇得屁滾尿流。
是房子真的鬧鬼?是某人的惡作劇?還是有人要趕走他們而使出的把戲?
如果是後者,那麼是誰想把他們嚇跑?為什麼?
最重要的是,Raleigh 該如何溶化 Jane 這座內藏火焰的冰山,挖掘出酸果子表皮內的甜美,成功地經營這樁有著錯誤開始的婚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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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June, 2005
雖然此刻感覺很心平氣和,不像數日前剛讀完之後那般懊惱,我仍是悲哀的發現對女主角的惡感依然存在。
(長嘆)唉,The Last Rogue 的女主角 “Plain Jane” Jane Trowbridge,是我這一年來看過的最尖酸刻薄,最不討喜的女主角了。
年僅18歲,卻像個性情乖戾的老太婆。穿著打扮都老氣橫秋不說,總是緊抿著的嘴更像吸了太久的檸檬般酸澀。別人的好意,她從不領情;誠心的讚美,被她嗤之以鼻。說她偏執又難以取悅,還太客氣了。
Jane 最愛發出的聲音是嗤鼻,而我必須很遺憾的說這似乎也是她最擅長的才藝。只因為自己很不幸地長相平庸,自幼就生長在花容月貌、人緣極佳的姊姊 Charlotte 的陰影下,老是被他人嘲弄,拿她和被奉為“Goddess”的 Charlotte 作比較,所以自此就縮入更狹窄更孤僻的殼裡,情緒和她選擇的衣服一樣灰暗,表現出彷彿全世界的人都對不起她。
有人會說她的尖酸刻薄是一種長期自卑而產生的自我防禦,我卻怎麼都只看到她的偏激、粗魯、任性、嘴巴惡毒,根本像個壞脾氣的潑婦。
讓我懊惱的是,她對貴族毫無根基的鄙夷及憎惡,認定他們多是浮誇膚淺、一無可取的蠢材或惡棍,而她甚至連倫敦社交圈都不曾跨入,就咬定所有的貴族都是一丘之貉。如果她講得出理由,或是切膚經驗談,那麼還比較有辦法讓人信服。
純因偏見而偏見,打一開始就因表象而全盤否定男主角,總是把他想像成最壞的一面,總是臭著一張臉,不肯和顏悅色。
就像某些讀者評論的:「這麼個不討喜的女人,我不懂 Raleigh 究竟是愛上她哪一點。」←說的沒錯,這也是我眼中最難解之謎。
脾氣特好,對她百般縱容的男主角 Raleigh,一定是上輩子欠她,這輩子來還愛情債的,才會被她吃得死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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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June, 2005
向來頗欣賞 DS 的文筆,她的敘事風格很對我胃口,他的男主角多半比女主角可愛(至少對我來說啦);而既然我一向重男輕女,因此只要男主角看上眼了,我會忽略女主角的一些小瑕疵。
但是這一次,拿刀架在我脖子上,也無法使我沉默。
男主角 Raleigh 太精心修飾自己門面的行為,讓人感覺有點膚淺。然而在那光鮮虛榮的外表下,我們也目睹了他對環境的適應力。隨遇而安,不自尋煩惱,是他個性的一部分。性情溫煦的他總是以笑臉來迎接她的冷面,可以承受得了女主角 Jane 那根利舌和那對冷眼的連環戳攻,不會和她硬碰硬。
很有彈性的一個人。
基本上我還算喜歡 Raleigh 那種個性,雖然我很想知道他到底“如何”看出 Jane 藏在刺蝟外表下的「可愛、特殊」之處,以及他何以會對她那麼著迷,特別是在她老是對他不假辭色,每講三句話就會迸出一個侮辱字眼的時候。
The Devil Earl 的男女主角在本書中雖然沒出來串場,不過名字倒是被提起多次。尤其是 Prudence 所寫的哥德式小說,在本書後半部裡佔有滿 “戲劇化” 的份量。
至於在第一章就登場的 The Vicar's Daughter 的男女主角,我前面已經透露過了,他們就是無心插柳,意外“湊合”Jane 和 Raleigh 的罪魁禍首。
雖然只在前兩章露臉,在本書裡的重要性自是不在話下。
結婚才四年,就已經生了三個孩子(其中兩個是雙胞胎啦),不用懷疑,他們這對夫妻會繼續朝多產之路邁進。看來 Charlotte 要向她的牧師爹娘的“紀錄”(七個還是八個?)挑戰,是豪不費力的任務。
至於本書的懸疑部分嘛,只能說幾乎沒有。
誰是 Raleigh 的叔公的私生女,一開始就昭然若揭了。
那些“走私客”的存在,更一點也不叫人意外。
最後 Raleigh 終於和執行他叔公遺囑的律師碰面,從律師口中得到的“大驚喜”,也早在預料之中啦!
這類結局,比她那本 Fortune Hunter 的收尾方式令我滿意多了。
The Last Rogue 評價非常兩極化(AAR 還給了 keeper,跌壞了不少讀者的眼鏡,去年曾在討論版上被翻炒過),從南轅北轍的迴異角度切入觀點的情況,頗耐人尋味。
所以 DS 的粉絲,請不要被阿官的看法所影響。對這類「美男子和醜小鴨在曖昧狀況下被發現,不得不奉禮教之命結婚」的故事有興趣的童鞋,可以找來讀讀,也許會有截然不同的新發現呢
ㄚ部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很喜歡這部也…不論是Stephen 還是Brighid 或者是故事的情節都很得我意…尤其是Stephen,他那偶爾顯露出來的脆弱更是讓人心疼啊,真想好好給他照顧一下…雖然他是個酒鬼…另外,作者雖然設定Stephen是遠近馳名的seducer, 但是並沒有讓他有好好表現的機會…真是太可惜了…連用在Brighid身上也不是那麼的多…光是想像他那漂亮到不行的臉蛋,就讓人腿軟…故事情節是老套了點,不過我就是很喜歡啦…而且這本的單字比較沒那麼難…是比較好讀滴…
ㄚ部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simon很是可愛,尤其是他為愛神傷的樣子,呵呵,真讓人想親他一下,尤其是他犯胸痛的樣子,可愛極了…至於女主角,不是那麼的喜歡,感覺上她不是很能了解simon想娶她的心情而一再的保護自己…可憐的simon被拒絕了那麼多次…
梅兒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一開始看這一本時,我實在看不出這本和前一本有什麼關聯,為什麼會是系列作
看到一半才知道原來是前一本的配角 Raleigh 子爵有出來一下撮合男女主角......←好勉強的關聯|||||||
叫官的報報已經把劇情背景講述得非常精采完整了
和叫官一樣,在看書時我也不由得會想到珍安的書,因為一些設定實在很類似
有著惡魔稱號人人畏懼的陰沉男主角,固執己見獨排眾議捍衛男主角的老處女女主角
不過書中對男主角的想法和心理著墨很多,讓人清楚感受到女主角對他造成的改變,以及他對女主角的感情之深厚
前半部的節奏實在有點緩慢,我好幾次都無聊得放下書,不過愈到後面愈精采刺激,事件接二連三地發生
自從 Prudence 一償宿願,得以踏進她一心嚮往的 Wolfinger 城堡之後,故事的節奏和氣氛便開始逐漸昇高,更別說熱度和甜度了,讓嗜鹹嗜甜的人都相當滿足
很喜歡看到 Sebastian 縱容地陪 Prudence 一起探索城裡的密室秘道,在一旁幫她提燈任她四處探索滿足旺盛的好奇心,在她興奮地橫衝直撞時為她擔心得五臟六腑都絞在一起,即使覺得不耐煩,他也都壓抑下來,免得破壞她的興致
這麼貼心深情的男人,給他五片葉子都嫌少啦!(心)
Prudence 對 Sebastian 的信任和忠誠已經到了盲目的地步,理智一點的人應該都會對惡魔伯爵退避三舍,可是 Prudence 的理智一遇到 Sebastian 就變成無條件支持了,或許是一見鍾情的症狀之一吧!
兩個人都能看到彼此外表下的美好之處,Sebastian 一開始稍有抗拒,不過等他決定順從渴望之後,他就再也脫離不了 Prudence 所帶給他的歡愉和救贖了......
他們真的是很可愛的一對,相較之下 Phoebe 和 James 這一對就有點遜了
Phoebe 從頭到尾都沒有成長,一直是個驕縱任性又愛哭的嬌嬌女,愚蠢地跟詐騙走私客私奔,如果不是 James 出手相救,她早就被吃乾抹淨,被當作破布丟回家了吧!
即使嫁作人婦後也是一副蠢樣,對她實在沒有任何好感
改變後的 James 樣樣都好,可惜眼光實在有夠糟,作者是有解釋說或許 James 就是需要有人依賴他......
算了,反正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他喜歡就好
相較於男女主角間堅固的感情羈絆,男女配角這一對卻讓我感覺熱戀期過後隨時有離婚的可能......=.=
整體是4葉,多的一葉是給男主角啦~>v
梅兒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一言以蔽之,這是個波霸牧師之女與巨乳控伯爵的愛情故事,橫批:天作之合
劇情平順不錯看,只不過女主角 Charlotte 的思考和舉動我不是很能理解......
一開始她對男主角 Max 有興趣,姊姊的規勸只讓她更堅定以 Max 為對象的決心
後來發現 Max 財力驚人,非她一介牧師之女所能高攀得起(←這是妳早該知道的吧?)
於是她退縮了,她決定他們之間沒有發展的可能,只能當朋友......
這種矛盾在書中反覆出現,看得我相當困惑,女主角到底是具侵略性的積極新女性,還是認份守己的牧師之女?
有一次在宴會上,她又覺得和 Max 之間是無望的,開始躲他,明顯的迴避讓 Max 都惱了起來
當他終於有機會跟她打招呼,她卻一臉欣喜地歡迎他
然後當著 Max 的面接受別人的邀舞,當她回來,Max 已經要離去了
她又以相當親密的動作留住他,約他隔天下午去找她
作什麼呢?原來她想改變風格,以往礙於自己雄厚天賦的她一直穿著高領禮服
然而現在她決定接受 Max 的提議,順應社交界的潮流,改穿低領的衣服,所以找他來秀給他看,順便索吻......
從退縮到激進,其中的轉折我實在是無法理解.....
還有一次她被一位追求者誘到溫室裡強吻,推也推不開,她只好緊閉嘴巴
緊接著 Max 前來英雄救美,最後演變成一場黎明時的決鬥
Max 很生氣地罵她行為不檢,她氣得用力踢了 Max 的小腿兩腳,痛得他唉唉叫
ㄟ......妳的踢功這麼厲害,為什麼剛剛被強吻時不使出來,現在卻拿來對付要為了妳決鬥的男主角?
諸如此類的行為,讓我對 Charlotte 沒有太多好感
男主角比女主角好一點,他的嫉妒心滿可愛的
不過他對巨乳的抵抗力實在很弱,視線時常黏到女主角雄偉的胸前......-.-
由 a88151 在 發表
TINATIN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林白這位譯者所翻譯的書有著共同的特點 :福利情節絕對會被刪掉, 連殘渣都不剩 !想要不怪她... 但真的很難 ,是編輯的錯嗎?但是同一出版社其他譯者都沒有這種問題ㄚ!
本書的對於人性的衝擊、橫亙在男女主角間的難題都鋪陳地很精采。我很為薩克心痛,雖然他嘴巴很壞...... 但可蕾也很自以為是的態度與頑固,更氣憤可蕾的父親對待薩克的方式,上一代的錯誤為何要下一代來承擔?在其年少失怙母親去逝但家貧沒有喪葬費,來求助可蕾的父親時,斷然拒絕就算了,卻又想盡辦法讓他找不到工作求助無門.... 真是可惡到極點!
壞人心腸很險惡,欲置人與死地,但最後可蕾幡然醒悟及時救回薩克,她的表現非常堅強.... 我為被刪減的福利情節與薩克的父親與可蕾的母親那一大段前因後果難過~ 只能從僅有的內容去揣摩原貌,欸!可惜了這一本好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