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為婦女典範
法官因此認為,符妻身兼教師、妻子、母親與媳婦等角色,不僅贏得公婆兒子等人敬重,也讓符男無後顧之憂,深造取得校長一職,從事校務,可稱婦女典範。反而符男有外遇,搬去林口,不敢讓父母前去,為求離婚,更跟父母決裂,不再探視父母,背棄所有親人,可見有較大責任,判決符男敗訴。
看到這種新聞,其實我比較想知道後續。
家醜見報曝了光,這位校長出乎意料的和妻子手牽手開記者會,不僅否認外遇,也當場大和解,回到27年前結婚的甜蜜原點,令所有媒體傻眼。
當著大眾面前向太太鞠躬道歉,這一位頭髮花白、50歲的符徵富是新北市一間國小的校長,因為和妻子鬧離婚,卻因為自己外遇,離不成婚反而敗訴。現在態度一百八十度大轉變,與妻子重修舊好,挽回婚姻。
http://hichannel.hinet.net/hinews/article.do?newsid=4737577&option=media&cate=society
我覺得這個是段很美的愛情。
我剛好有看到他妻子說話 (她老公說的就略過吧!!)
她說,她老公以前對她很好,而她永遠記得她老公的好。
這句話道盡一切,也讓我覺得很感動。
希拉蕊也曾經說過類似的話,他說她嫁給比爾(柯林頓)是為了成全她自己的愛情。
牧師說現代人動不動就要離婚,所以離婚率才會那麼高。
雖然被背叛很痛苦,可是那個傷害妻子很深的丈夫是自己當初選的。
小說中男女主角的爭吵與誤會到後來都可以化解,
現實生活中自己的愛情,有時候上天無法幫忙,得靠自己來成全。
雖然被背叛很痛苦,可是那個傷害妻子很深的丈夫是自己當初選的。
小說中男女主角的爭吵與誤會到後來都可以化解,
現實生活中自己的愛情,有時候上天無法幫忙,得靠自己來成全。
------------------------------------------------------------------
同學這是指當初的人變心不再相愛,當妻子的還是要繼續愛下去的意思嗎?
純粹是對同學講的這句話好奇,
今天另一半如果生病或重傷殘,做妻子的不離不棄,我會覺得愛情的確美好,
但是愛情要兩個人互有愛意才能牽手走下去,如果有一方徹底變心到眾叛親離的地步,
另一半仍然堅持活在過去的美好回憶之中,這段關係只剩單方面在撐,還能算是很美的愛嗎?
我認為,這個女老師妻子的愛很美在於兩方面:
她的愛是堅定不移的~~如果自己的愛並不是堅定不移的,要求對方要堅定不移的愛著自己不是很自私、很不公平嗎?
她把婚姻當作盟約而不是契約。(這裡已經不再只是愛情,而是婚姻)
如果婚姻只是契約,老公開始有啤酒肚,老婆開始長皺紋,就都可換人了,因為是契約。
但是有的人是把婚姻當作盟約(於此婚姻才顯得神聖), 不只是自己與對方,也是與神的關係:
我OO,願遵照教會的規定,接受你XX作為我合法的妻子/丈夫,從今以後,
環境無論是好是壞,是富貴是貧賤,是健康是疾病,是成功是失敗,
我要支持你,愛護你,與你同甘共苦,攜手共建美滿家庭,一直到我離世的那天。
我現在向天主宣誓,向你保證,我要始終對你忠實。
至死才分離~~(可以參考"何西阿書")
很多人會說不公平,因為自己遵守了對方卻沒有。但遵不遵守是個體的事情,是關乎有沒有守住對神的誓言。
我們看的小說是連生生世世都愛相隨,至死才分離算的了什麼?
兩位童鞋講得都有道理~
現代人動不動就要離婚的現象,值得好好研究一下。到底是真的兩情不再相悅?還是視婚姻如兒戲?
把婚姻拿來類比信仰是很傳神的。(反之,把信仰類比做婚姻也是一樣)
不過我相信,每對具體的個例都是不同的情況,可能很難一概而論。悲慘的地方在於,我們往往很難分辨一段走到困境的婚姻或愛情(特別是當事人),到底是兩情不再相悅?還是當初根本就沒有誓約?這真的是一門很難的功課啊!
每對具體的個例都是不同的情況,可能很難一概而論。悲慘的地方在於,我們往往很難分辨一段走到困境的婚姻或愛情(特別是當事人),到底是兩情不再相悅?還是當初根本就沒有誓約?這真的是一門很難的功課啊!
----------------------
給lynn.romance這段中肯實在的評論按個讚!
現在了解ceamw的意思了,很不錯的神學比喻.
我是人本思維,傾向以人解決人的問題,沒深入研究神學,
只有涉獵過金剛經跟聖經這些宗教文本,總之尊重各家說法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