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生世世永相伴

生生世世永相伴
Almost Forever
書封作者名: 琳達‧霍華
譯者: 劉思菡

圖書資訊

內外曼: 
外曼
出版社: 
書系編號: 
527
出版時間: 
1980-01-01
3
我的評比:無葉 平均:3 (4 人灑葉)

可蕾簡直無法相信,她邂逅了一個與眾不同的男人。他性感、機敏、令人神魂顛倒--但郤是一名十足的冒牌貨。他的真名叫康馬克,身負一項特殊的作務。他最初的興趣不在可蕾,而是她所任職的公司。然而,當這名充滿魅力的男子為情所困時,情況郤恰恰相反。對馬克而,言愛情是一個嶄新的經驗,但可預知的是,那是一份他必須正面應戢的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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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漫 ROSE
2006-12-31
博漫 ROSE
2006-12-31

回應

4
我的評比:4葉

這本是莎拉的小孩的姐妹作, 不過, 我覺得這本的馬克比他同事Rome(莎拉的小孩的男主角)那一本, 至少還好一點, 最後猛烈的補救措施, 算是稍稍彌補了先前太城府的動作, 不過Rome在這本表現出家庭好男人的模樣, 感覺真不錯.
[原發表日期: 200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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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灑葉

這本好多了,看到可蕾的心防被馬克逐步卸下,
愛火慢燒的感覺很甜蜜 ,
可是就如前面同學所提,可蕾原諒的太輕易,
把之前苦苦追求的筆調都浪費了 ,
用sex&money完結這本書,而沒有再從企業或可蕾的前夫延伸成新局,未免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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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灑葉

雖然後段劇情急轉直下
讓可蕾原諒了馬可
覺得有點怪怪的
但這本難得會有倆人論及婚嫁的描述
有別於一般的結局
我個人覺得挺特別的
但看完的感覺是
實在是沒有必要花大錢買這本書滴
總覺得以前的書內容沒有現在的紮實
且年代不同,讀起來覺得有點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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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Almost forever前2/3部分,我想給5片楓葉,可是繼續下去,我不僅想把楓葉全部扣回,還想倒扣分數哩!
這本書給我的感覺是,前面2/3與後面1/3是2本不同的書拼湊在一起,又好像,作者發現自己無法繼續處理書中情節,急忙又換了一個主題。前面2/3的部分,一直在堆積Claire 發現 Max 背叛她時的受傷情感,作者一路寫來,絲絲入扣。其中的憤怒、失望的情緒,一直牽引著我的情緒。我很想知道 Claire 如何走出受傷的感情,作者也沒有令人失望,安排Claire 搬到 DALLAS,開始自己的新生活。
結果,在Claire 搬到 DALLAS 後的第2天, Claire 和 Max 竟然就..就..就復合了,復合的的原因,我歸納了幾點。不太難歸納,因為作者只用0.5 PAGE 交而已。
1. Max 吻了 Claire
2. Claire決定她還是深愛Max 決定 TAKE WHAT MAX CAN GIVE HER
這種感覺,就好像前陣子的麥當勞廣告一樣,剃頭只剃一邊-「就醬子喔」;雲霄飛車慢慢爬到最高點,乘客預期加速度往下衝時,車子停住了-「就醬子喔」。
後1/3部分,作者開始把重心轉向Claire 發現她自己又將走入相似前一段婚姻的惡夢中,但是我已經不太看的下去了…
Almost forever 和 Sarah’s child 是系列作品。二本書我覺得頗有異曲同工之妙,把兩本書相比,應該會很有趣
首先,是作者塑造的2位女主角,幾乎有相同的人格特質。Sarah and Claire 都屬於外表柔弱,內心剛強的女性。寧靜的外表下,有著不能讓人忽視的力量,也擁有深刻的感情、豐沛的情感給與身邊的人。可是,他們嚴重缺乏安全感。因為缺乏安全感,造成退縮的個性,習慣用疏離、冷漠的面具掩飾真正的感情。這種組合,在男人眼中,無形中行成不可抗拒的挑戰。
作者在兩本書中,也都安排了另一種截然不同的個性-樂觀、自信、開朗、敢愛敢恨型作對照。在Sarah’s child 中,是Diana -Sarah 的好朋友。在almost forever 中,則是Claire 的姐姐- MARTINE。
再者,我覺得兩位女主角都幸運的能得到人生的第二次機會。尤其是Sarah。Rome的妻子在一場車禍中過世後,使得Sarah 在暗戀Rome幾年後,終於等到命運給的第二次機會,嫁給了Rome。至於Claire 在離開前夫Jeff 5年後,又遇到了Max, 愛上了他。
最讓我不喜歡的第3個相似處,是兩個女主角對愛情的態度都被動的令人無法喜歡或欣賞。不可諱言,他們對男主角的感情,一開始便強烈執著的令人印象深刻。可惜,他們不主動追求愛情的回報,只是猜測男主角的感情,卻不坦白詢問。總是默默地、痛苦地決定男主角能給他們什麼,他們就接受什麼。不管男主角求婚的動機是什麼,是為了生活方便也好,是為了贏得挑戰也罷。
這樣委委屈屈、默默的付出,再加上習慣隱藏自己的感情,對於21世紀讀者的我,有時真會不耐煩的大嘆氣。
再來是男主角部分。琳達霍華筆下的男主角多多少少都領過童鞋的滴桃標籤。要比滴桃誰領的多,我想Rome不惶多讓。不過我在這裡,卻想要為Rome 平反一下,說說不同的看法。
相信童鞋多多少少的經歷過,結束一段關係後,要再建立另一段關係總會令人猶豫再三。畢竟認識一個人後,瞭解他的想法,知道他喜歡的東西,適應他溝通的方式,其實需要很大的投入。要你我重新經歷這些過程,總會讓人卻步。男女之間是如此了,更何況是親子之間。你給予孩子生命,照顧他,保護他,在他出生的第一天起,開始學習與他溝通。有了這樣的commitment and promise,你再經歷失去他的痛苦。這一次如果要你重來,我想,很多人都會覺得reluctant 的吧。
因此 我覺得Rome不要小孩的情緒是很容易理解的 雖然他處理當下的局面- 希望Sarah墮胎,引起了許多人強烈韃閥。
至於Max,我是既不諒解亦不認同。 一開始他接近Claire,就是為了想要獲取商業機密。這件事,說的輕鬆一點,就像私家偵探一樣,扮成各種形象,到處打聽消息。或是在一般社交場合中,留意敵手不經意的交談。但說的嚴重一些,就是不誠實、不光明正大。試想,如果Claire的老闆 Sam不是那樣的善體人意,輕易的原諒 Claire,反而一狀告上法院,或是當場將她開除,不僅不給推薦信,還到處宣揚,那Max如何為這種「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辯解呢?
還有 Max 從來沒有為這件事正式向Claire道歉過。因為他認為他沒有欺騙Claire 的感情,而商業機密與他與Claire之間是兩件不相關的事,因此,他大可以 Waltz in, Waltz out, and Waltz back。充其量也只有在Claire答應他的求婚時,輕描淡寫的說道:哪你是原諒我了嗎?
我們的女主角啊,總是會原諒男主角的。畢竟,驕傲與自尊都比不上一輩子的幸福哩。這一點,也是讓我扣光楓葉不夠,還想倒扣的主要原因。
最後,我雖然還無緣拜讀受到童鞋熱烈讚揚的廣告新娘,但從閱讀評鑑中所透露出的點點滴滴劇情,倒可以用來作一個最好的註解。
當瑞斯要黛琳跟他回去時,黛琳說 Give me one good reason I should。而不是在心裡想,我愛他,沒有他的日子太空虛,我無法失去他。所以,他能給我什麼,我就接受什麼,好好把握吧!
這樣的黛琳,才是我心目中女主角的number 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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