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拍賣網的觀察(一個月天天看網路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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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拍賣網的觀察(一個月天天看網路拍賣)

<b> 阿草 </b>  發表時間: 2004/10/12 11:05:02 AM<br>我好想買一本書作為珍藏
結果 wangraven 在最後1分鐘以10元之差)290元)
買到那本書 吻了五個世紀
結果5天之後 他以350元起標!!!直接價400元
對於一個真的想要這本書作為珍藏的人來說
他的行為實在是......
令人生氣!!!
說真的 其實書還會再出現
奉勸大家想買要多等多觀察
不然很容易被當作凱子娘娘 凱子爹爹<hr>
<b> cterrysa </b>  發表時間: 2004/10/13 3:37:39 PM<br>碰到這種情形我都是不買。

有些絕版書被炒成天價我覺得實在很不合理。
早買晚買,都是對作者的一種支持,
喜歡一樣東西不應先後順序不同而有分別。
為什麼晚出生的人要看作者以前的作品,
要付出那麼大的代價?

我覺得出版社應效法國外出電子版的,
這樣讓後人也可以看到前人的作品,
一不會造成不理性的炒作,
這是對真正喜歡這個作品,又願意付費購買正版的人,
提出的一種肯定。
二來,這樣子收藏這些電子書也較不佔空間。<hr>
<b> 路過 </b>  發表時間: 2004/10/14 12:51:10 AM <br> 我不是要替奸商說話,只是290元加上運費)小說一本大概40~50)加上轉帳或是匯款費用)7~30吧),賣350好像還好啦,如果說他買290元,然後賣1000元,那就直接跟他說你去搶銀行吧..... <hr>
<b> 鈕釦 </b>  發表時間: 2004/10/14 4:19:03 AM<br>樓上童鞋的話乍聽之下似乎蠻通情的,但站在阿草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情,原本她可以用280元買到她想珍藏的書,結果分秒之差讓別人多了10元給買走了,遇到這種情形她也只能嘆自己暫時與這本書無緣,因為網站拍賣的規則就是如此。

可是,現在同一位買家在短短5天之內就以350元又放上來拍賣,代表這本書在那位得標的買家心中其實並沒有很重的重量;若不是計畫標回來轉手賣,就是看完後覺得不值得收藏又放上去賣,但不管何種原因,為什麼要讓下一位買家來負擔她的轉帳和運費呢?這不是當初得標買家自己應該承擔的購物成本嗎?一買一賣之間完全不需付出成本,全轉嫁給下一位買家,這說不過去吧。這種不珍惜以及取巧的心態,才是讓人所在意的。

By the way,取名"路過"來留言,很沒有禮貌喔~<hr>
<b> 也叫路過 </b>  發表時間: 2004/10/14 5:15:11 AM<br>那個
看了上面紐釦元老的留言
實在令我想笑又想哭
因為我父母真沒禮貌
居然幫我取名[路過]
沒錯 姓路名過 就那個路過
真是自以為幽默 神經病
該說他們是無聊還是豁達呢
人生路上我們都是過客 唉
反正這名字又不是他們的
還好我總是潛著沒浮出水面
否則我差點就要署名路過咧
因為感覺很不真實嘛 一聽就是暱稱
哎呀
廢話了這麼多
祇是有感而發而已

至於絕版書
買低賣高好像稀鬆平常吧
那裡本來就是買賣的場所
恨就恨當時人家願意多花錢買而自己沒多花十塊二十塊標到
那個標到的人也有風險吧
觀察他交易的人也不會花大錢去成就他
如果願意跟他買 那就是心甘情願自由意志 也不用多講什麼了

<hr>
<b> 也是路過 </b>  發表時間: 2004/10/14 5:25:55 AM<br>對了
我是在網咖的電腦臨時興起留言的
下次我會回家用自己的電腦以真實的ID留言
不好意思 請見諒<hr>
<b> dingdong </b>  發表時間: 2004/10/14 6:20:24 AM<br>我也有碰過這樣的買家或賣家. 而且更嘔的是, 對方用了不算高價的價錢從還算有良心的賣方買了一本起標價沒有太貴的絕版作品, 結果沒幾天馬上轉手, 而且因為對方標到的作品還算熱門, 那個二手賣方竟然開的價錢高的離譜, 已經不是純粹把運費, 郵資費攤在下一任買主的動機而已了, 根本就是想趁機海撈一筆, 不過, 讓自己很高興的是, 那個二手賣家的第一輪沒人標, 真是暗自高興了很久, 不過, 自己那次沒標到是因為結標時間在半夜, 睡的很香, 而且忘了要把價錢門檻設高一點....... ^_^|||
不過在這要勸阿草同學別氣了, 雖然不是很認同這樣投機的行為, 但畢竟拍賣網站是商場, 是做買賣的地方, 一個願打, 一個願挨. 只能說以後要標拍品時, 多利用拍賣網站提供的追&#36394;功能以及自動加價功能, 還有多看看別人的評價以及買了哪些東西, 又賣了哪些東西, 也許可以讓自己在拍賣場上事事順心如意. 以上意見, 僅供參考, 謝謝!!

另外若要買電子書, 認為比較方便收藏的話, 這個我有點負面的意見, 提出來大家參考. 因為有版權的電子書, 通常只限定在特定的機器上才能閱讀, 因為書商怕消費者 copy to everywhere, 所以萬一, 消費者用來開啟電子書的那台電腦忽然掛點了, 或硬碟哪天忽然 crash掉了, 那就一點都不好玩了. 雖然說買電子書會比較省收藏空間, 但是否適合永久擁有, 這就學問大了. <hr>
<b> Sandy </b>  發表時間: 2004/10/14 8:28:38 AM<br>買低賣高大賺一筆的人多的是呢~
這個賣家sofia0302也是其一~
這種行為真的讓人粉討厭說....
而這種書我是絕對不買的^^"

另外~我也常常被搶走標~
不過~如果剛好被搶走的那本書剛好書況沒那麼好
那麼我就會粉慶幸當時還好沒標到~
)一定是書況沒那麼好~她才會轉手賣掉^^)

)ps我有習慣會在下標前先去賣家的評價區看一看~那就可以知道此書到底是不是低價高賣書啦~)
<hr>
<b> lovealolo </b>  發表時間: 2004/10/16 9:54:39 AM <br> 真的很討厭高價賣書的人,但便厭惡去買的人!!! <hr>
<b> 西 </b>  發表時間: 2004/10/20 6:07:20 AM<br>上面有人說sofia0302買低賣高一事,
這個我倒是要幫她說一下話了,
就我所知她是買的高,所以大概沒賣那個價會賠眼慘吧!
)因為有跟她搶標過,本人沒那財力跟她拼....)
不過反正那個價不合意就不要買,
免得買來書況又不好的話,更嘔~~
但我也真的有看過買低賣高的,
而且那個買家是真的專標絕版書來賣,
因為很久沒上拍賣,帳號一時忘了,
不過我想應該有不少人看過這樣的買家-賣家~~
怎麼辦呢?消極一點的,就是打死不買他們的東西,
即使那是你找了很久又非常想要的書,
我的方法就是這樣囉!<hr>
<b> Sandy </b>  發表時間: 2004/10/20 7:24:25 AM<br>嗯嗯~~我說的這個sofia0302,她最近又在賣『彩印本』了~一本賣請'網友代印只要250~350元的書,她賣400~600元價格~
我本人觀察他大約一年多~她真的就是低買高賣的人~只是剛好~她最近買的書~書況都恰好沒那麼滿意~所以只好賠售~)才不是真有良心哩~>_<"個人認為....)
而且『彩印本』的本意並不是拿來賣的吧?~如果買到重覆的我覺得應該以原本買來的價格出售~這樣抬高價格~不是又把網友當肥羊嗎?<hr>
<b> EliasLin </b>  發表時間: 2004/10/20 3:26:05 PM <br> 我覺得賣家sofia0302很可惡,絕版書製作影本的心態應該是單純個人收藏,公開販賣就是違法行為,不過最大的錯誤應該是奇摩拍賣,雖然有檢舉拍賣品制度,但是效果很爛,檢舉3次才會阻止賣家販售那一項物品,皮一點的賣家就像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一段時間後同樣的東西又拿出賣,希望大家一起檢舉賣家sofia0302,不要讓他繼續高價賣影本了。還有提到買高賣高的問題,雖然拍賣是各憑本事,價高者得,但是如果沒有sofia0302利用自己雄厚的財力來搶標書本,很多書其實可以用合理或是稍微高一點的價格轉手到想看書的窮人或是普通人手上,而不是先以高價到sofia0302手上,然後又以更離譜的『天價』賣到下一個肥滋滋的有錢人手中。 <hr>
<b> wei-3 </b>  發表時間: 2004/10/20 5:02:08 PM <br> 其實除了跟yahoo檢舉外,這賣家還公然販賣林白有正式購買版權的『完美先生』與『十全十美』的彩印書是損害出版社的版權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hr>
<b> wei-3 </b>  發表時間: 2004/10/20 5:23:31 PM <br> 沒打完......林白是可以向他提出告訴的。 <hr>
<b> Fei </b>  發表時間: 2004/10/21 1:18:00 AM<br>童鞋們好像都有跟sofia0302這位買家交手的經驗,我也是,每次遇到她出價心就涼了一截,心想這次大概標不到了。雖說買賣本來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但是影印書高價拍賣就太誇張了。我剛看了一下,最近她賣出的廣告新娘彩印本居然以6xx售出,真是太誇張了。賣一本至少賺1~2倍的利潤,會不會太踐踏誠心想收藏絕版書的朋友!?
<hr>
<b> lovealolo </b>  發表時間: 2004/10/21 2:09:13 AM<br>我覺得絕版書的起標價應該用原定價起標就差不多了,可以標到多少錢,那就看熱門程度和各位網友的財力本事了。
最最最討厭是,原書價一百元,那個賣家在網路上就開三百元)這段時間並無人購買);後來又有一本相同的書出現,起標價不算高,約標到二百多,那位開三百的賣家後來調高為五百元,還居然賣掉了!!!!後來在ebay,同樣一本書,也可以用五百元賣掉......一次還翻個四、五倍。哎....晚生個幾年真吃虧,要看早期的作品還真難,除了借不到外,連買書都要有雄厚的財力,嗚.....又不是有錢人家的小孩.......<hr>
<b> 潛水員兼賣家 </b>  發表時間: 2004/10/21 2:29:25 AM<br>她常常買我的書然後轉手賣.... = ="
惡劣~<hr>
<b> dingdong </b>  發表時間: 2004/10/21 2:43:52 AM <br> 那位S小姐最近有一本絕版書標價500, 在Yahoo 轉了九天後沒賣出去, 又開始轉第二輪, 不過, 覺得有點不可思議的是, 同樣的書在 ebay 那位S小姐也刊, 萬一兩邊都被下標的話, 她哪來第二本可以給人啊 ???? 感覺這樣算不算不太有誠信....... <hr>
<b> rubysu </b>  發表時間: 2004/10/21 10:56:58 AM<br>一年半前,我曾跟她搶過築夢天堂,對她印象很深,她是標準的心狠手辣一族,只要書況好,再高她也標,甚至這本書可以連標好幾本,本來還在訝異怎麼有這種怪ㄎㄚ,因此每次只要看到她要搶書,就自動讓路

剛剛去看她的評價才恍然大悟,原來築夢她可以再轉手賣800至1500,很多荒唐的天價都由她開出來,離譜的是~~~居然也有人買

古靈的出嫁從夫套書4本,開價2000,也有人買去
唉.....台灣真的不景氣嗎??????????<hr>
<b> kelly </b>  發表時間: 2004/10/21 9:47:27 PM <br> 今天看了本討論區,才知道原來sofia0302前幾天賣的《廣告新娘》是「彩印書」,她的書況說明是這樣寫的:【全新絕版自藏彩印書、無釘、無章、內頁乾淨無缺痕損污漬記號、書側潔白、書況媲美近全新的原書、附贈全新書套】,如果不仔細看還真沒注意到是彩印書,我還差點去競標,如果得標了才發現是彩印書恐怕會吐血! <hr>
<b> S小姐的受害者 </b>  發表時間: 2004/10/21 10:39:55 PM<br>既然S小姐很有錢)財力雄厚=很有錢吧) 那她何必還要那麼辛苦的跟大家搶標 再轉手賣傳那幾百塊的差價呢?
實在是想不通 = ="<hr>
<b> 明月夜 </b>  發表時間: 2004/10/22 3:14:18 AM<br>
這個版可以更名"S小姐公幹版"了,是不是該適可而止了? 

<hr>
<b> dingdong </b>  發表時間: 2004/10/22 6:17:36 AM<br>我想大家只是因為有類似的經驗聚在一起討論, 提出自己的遭遇, 也順便提醒有興趣在拍賣網站上買書的同學注意, 否則看到拍賣標題是 "全新絕版自藏" , 就很高興的重金下標了, 然後才發現原來標的是影印書, 我想這樣的遭遇的確會叫人捶心肝.......

況且影印書本來就不能拿來賣的, 侵權侵的厲害, 其實很贊成小護士說的建議, 林白應該是可以告賣方的. 哪天又看到社會新聞報導某拍賣網站的某代號賣方, 因為販賣影印無版權書籍而被警方約談的新聞. 所以大家聚在一起彼此討論彼此的經驗與看法, 我想應該彼此提醒的成份居多吧. 順便若是大家的討論不小心讓賣方看到了, 也許可以讓她們好好約束一下自己不尊重書籍版權的做為.

依照國內頒行的 mp3 新修改法案, 好像是複製品是可以被允許的, 但大前題不准將複製品做為營利行為. 而公然販賣複製品應該算是不合法了吧. <hr>
<b> Sandy </b>  發表時間: 2004/10/25 6:55:28 AM<br>哎呀呀~
最可惡的是明明同一本彩印書都已經有很多人檢舉了
卻仍然在Yahoo拍賣上安然無恙~)沒有被取消拍賣)
真懷疑yahoo和S小姐是不是有掛勾......
且,看吧~現在又多了一個catjj33 在賣彩印本~
難道現在彩印本已經變成這些惡質賣家的投機之物了嗎?
真看不過去.....>n<"<hr>
<b> NINIANE </b>  發表時間: 2004/10/25 8:27:20 AM<br>剛剛上去拍買網頁看了一下.發現賣彩印書的人應該有好幾個吧! 還是.同 一個人.用好幾個帳號.而且.如果不仔細看介紹的話.還會很白目的下標哩!
奇怪.台灣已經被美國的超級301條款盯了好幾年.居然還會有這一種事發生.有一點難過.<hr>
<b> cterrysa </b>  發表時間: 2004/10/25 2:26:20 PM<br>我覺得大家對S小姐的討論是必要的。
如果我只是在yahoo上看到她的評價,
我可能就會放心地跟她買書。

但看了大家的討論,
我倒想叫林白去告她。

就是有這種專門在炒作的人把別人想珍藏書籍的真心踩在腳下,
大家對絕版書討論的愈熱烈,
她愈賺錢!
真想罵髒話!<hr>
<b> michigirl </b>  發表時間: 2004/10/27 1:59:09 AM<br>黑心的買傢太多啦,我懷疑那些上千的天價都是熱門書轉手轉手抄作出來的。
我個人最近網路買書髮現的規律是,越是新手賣的價格越是合理,我買些8-9成新的絕版書也不會超過200元,象那種買書很長時間的‘老手’,價格都很誇張(起價都300-500的),而書也隻有6-7成新而已。
最可惡的就是拿彩版影印書來蒙人,我第一次看到S小姐那么廣告新娘我還奇怪呢,這么新的書價格真合理啊,后經過高人指點方知道是影印的,彩色封皮也不過60而已!<hr>
<b> 路過中的路過 </b>  發表時間: 2004/10/28 12:09:16 AM <br> 嗯~~我就是因為不知情向S小姐用600多買高價廣告新娘的路人甲因為結標後她才說是彩印本因為不知彩印本就是盜版品)奇摩不是說不能賣盜版商品嗎)所以我向她反應說上面寫的並沒說是印的她馬上就取消我的出價,並下滑到500多那人買去又看到她仍在賣突然覺得自己珍愛的書讓她得到或擁有都是蹧踏了 <hr>
<b> vikiekie </b>  發表時間: 2004/10/28 1:26:59 AM<br>剛剛有再去看S小姐的記錄
140元買來的雙獅情緣—現她的賣場250元起
410元買來的婚禮—現她的賣場500元起
目前觀察結果于此~<hr>
<b> HELEN </b>  發表時間: 2004/11/3 7:52:20 AM <br> 因為太久沒上讀書會的討論區,不知S小姐的行為,還與她競標,真是七月半的鴨子,不知死活,以後還是該常來此區,增長見聞. <hr>
<b> Niniane </b>  發表時間: 2004/11/3 9:23:39 AM<br>剛剛看了各位提過XXX的拍賣。不知道他是缺錢或????搞不懂???<img border=0 src="http://wrnsg.com/msn/angry.gif">
<font color="#000080">海藍</font>我在拍賣網站買過好幾次書,買的目的無非是收藏和許找回憶。真是不瞭解有人會這樣。我也非常討厭這樣的人。買低賣高兼賣彩印本!難怪台灣很難自301條款除名。
下次我如果〝有幸〞與之競標,我想,可以比一比。至少,我買高,自己欣賞。XXX買高。。。<img border=0 src="http://wrnsg.com/msn/tongue.gif">。。。。。。。。。。<hr>
<b> EliasLin </b>  發表時間: 2004/11/3 2:34:06 PM<br>這次SXX盜印書的事情,因為一堆人檢舉還是繼續刊登,我很雞婆的寫MAIL到奇摩客服去檢舉,結果是石沉大海,付錢刊登的是大爺??
提一下題外話,除了奇摩拍賣對於書籍的盜版採取不管的態度,其他各界對於反盜版好像也都是說說而已,因為我跟我同學曾經就台灣盜版漫畫界超級猖狂的出版商:尊龍跟典亞寫過MAIL到中華漫畫出版同業協進會所推行的挺正版、反盜版檢舉信箱去檢舉,一樣是沒消沒息,一個人寫信有可能miss,但是我們一群朋友同學加起來10來個寫去檢舉,也沒效果。很怕未來台灣的出版市場會變成盜版賺翻了,正版倒光了。當然也有同學說我們自命清高~能看就好了,管他正版盜版,遇到這種人真不曉得怎麼溝通..<hr>
<b> 玉子 </b>  發表時間: 2004/11/4 12:21:46 AM <br> 他紅了..連我都忍不住去看一下這位名聞遐邇的賣家...我想這是他的職業吧..跟一般想看書的讀者心態不同,所以他很敢賣 <hr>
<b> 灰 </b>  發表時間: 2004/11/4 7:43:05 AM <br> 我是買家~~上面那個賣家 ,沒遇過 , 倒是 S小姐有交手過 ,曾向她購買和同時搶標某名家絕版 ,結果我得標 ,那我是凱子的表親囉 ? 關於買低賣高也是商業手段之一 ,不然要賠錢嗎 ? 而且什麼東西難賣? 書! 這是前輩的經驗,所以我佩服賣書的賣家,有人儘管不齒 ,但這就是作生意 , 拍賣原則是一個願打 ,一個願挨 , 所以有什麼好氣的!!不然就別買!!而且玩拍賣是一個機會消失,還有下一個 , 不急 ~想買的只要堅持到最佳時機 ,你一定買的到 ,如果錯過 ,只要還有心那就是你的 ,買貴買便宜真的都遇得的到 ,抱持隨緣 ,且玩拍賣總有意想不到的事會發生!所以買低賣高沒什麼好說的~~~以上你可以當我放...... 關於盜印書是非法的, 國人不知法犯法有, 知法犯法有,真的犯法嗎 ?到底誰在管 ? 什麼東西無所不盜,這個問題老早就有囉~~有什麼辦法...... 存在有投機的社會 ,你曾買過盜的東西嗎? <hr>
<b> nb </b>  發表時間: 2004/11/4 9:24:09 PM<br>買低賣高,商業手段,沒有意見

倒是盜版這意見,似是而非,不能接受

ps.在拍賣網看到幾本書都賣得不貴50元,果然名家的那幾本就有看到這位s小姐出手了...也算很用功吧 ? 網址有貼在報報那,如果同學看到有興趣的書,就下手吧<hr>
<b> niniane </b>  發表時間: 2004/11/4 11:12:26 PM <br> 我部分同意想樓上的話!買賣行為,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可是,我曾經有想過,刑法裡面的重利罪的精神意義。雖然不到那個程度,但是身為一個愛書人,我看到這種情形,還是感到很難過。畢竟,分享是一件快樂的事。過度的.....(當然過度的定義因人而異),對一個喜歡羅曼史的人而言,總是覺得怪怪的(或許有人會說我住在烏托邦!)。至於盜版,我覺得真的不可以姑息。我以前常常在想,可能要不是因為盜版,我現在還可以看到禾林版的口袋大小的羅曼史哩!想到這邊,不僅要大嘆三聲。出生的晚,就是有這一種壞處。 <hr>
<b> 明月夜 </b>  發表時間: 2004/11/4 11:30:14 PM<br>
這個版還是一樣,酸溜溜的,怨氣沖天...不是把一個sofia0302罵到臭頭台灣的盜版就會消聲匿跡吧?

真的看不下去就採取行動,告她啊~奇怪大家都在這裡罵成一團,廣告新娘那本我也有留意,我記得檢舉次數是0啊...有人說可以向林白告她,那就去告啊,在這裡猛罵她除了心裡爽好像沒什麼用吧?而且她大概也不知道她一夕爆紅吧~

賣彩印書不好,但賣的好像也不只她一個吧?大家群起圍攻她,場面不是太好看...買低賣高也是罪狀也很奇怪,這麼說來哪個行業可以生存哪?,又不是作慈善事業...也有人鐵漢柔情就開價2000在賣的,&#29234;什麼不罵他呢?

我也留意過版上罵的很大聲的某位在賣同志VCD備份片,彩印書不能賣,盜錄VCD可以賣?這是什麼邏輯呢?

大家這麼不爽她,不要跟她交易就是了,一群人盯她的紀錄在這裡討論,換作是誰被晾在陽光下都不願意吧?

我也搶書輸她過N遍,財力不如人摸摸鼻子認了,有力氣罵她還不如荷包賺飽搶贏她吧,我也跟她交易過,印象裡禮數很周到,外曼的圈子就這麼小,大家還是留點情面的好吧?

壞了大家罵人的興致的話對不起,把想說的說出來,就這樣.我只是覺得這人不是罪無可逭,不需要各位這樣聲嘶力竭的罵吧...
<hr>
<b> cterrysa </b>  發表時間: 2004/11/5 11:24:49 AM<br>大家或多或少都會有任意穿越馬路的經驗,
但即使這樣,並不表示這是一種正確及合法的行為。

大家會對s小姐有意見,
是出自於本身單純是個讀者,而非以商人的立場來評斷。
在商言商,
這點大家都清楚,
但把外曼當成生計來經營,
哄抬價格以賺取利益,
這對純粹是讀者的我來說,我認為非常殘忍。
因為大家都不是有錢人,
如果有夠多的錢,
何必討論說哪間書店比較便宜,折扣比較多?
可以用較少價錢買到的東西,為何要白白的把錢送給別人花?

但是當我用一種尊敬認同的心情要去拍賣買一本書時(多是相信贊同別人的評論),
這本書卻是被一個一定會在短期內再賣掉它的人買走。
這個人愛這本書的心情會跟我一樣嗎?
應該說這個人愛這本書的金錢價值跟我心中給這本書的評價一樣吧!

以前我在小說店租書,
看到好看的作者,
我會把她之前的作品全部翻出租回去,一次看得夠。

現在看到大家討論好看的書,
我也會到yahoo上面去搜尋,想買回來看,
因為現在租書店有進外曼的愈來愈少,
即使有進,有名的作者的舊書也會”不見”。

可是逛了yahoo幾次後,
我就發現自己實在太”蠢”了。
有些人買賣外曼是一種投資的商業行為,
那裡不是我該去的地方。

這不是酸不酸的問題,
只是個人表達個人的立場,
我的生活娛樂就是看小說,
但我不可能把我的生活開銷都拿去買小說,
明明一本定價200初頭的書,
被人家翻過後反而要350以上。
要是沒有大家的討論,
我還不清楚內部的玄機。

既然知道內部的玄機,
我的選擇就是不買。
反正不看這本,還有別本可以看,
並不會因為少看一本外曼而生命發生危險。

結論就是,
1.本人非常謝謝這邊大家教導我拍賣場中的玄機,要是我已經交易過才發現,我會認為自己很笨!
2.我會生氣是因為對方是個商人,而非是自己要藏書的愛書人,嗯,這個話題一開始也不是在討論盜版,而是有人的行為傷了大家的真心,大家攻擊之下才會扯出盜版的話題。反正我覺得這個話題並不是在討論”如何讓盜版絕跡”就是了。
<hr>
<b> 就愛自命清高反盜版的人 </b>  發表時間: 2004/11/5 12:28:33 PM <br> 買高賣低不是這議題的重點,大家只是抱怨罷了,也沒有說要檢舉sofia0302賣太貴啊,在商言商,書況好的書大家都想收藏,價錢本來就會高一點,就像收集古董或是珠寶之類,有價值的當然貴。所以為什麼其他賣很貴的沒被提出來批評,因為正版再貴也都是合法,不能檢舉。<P>必須強調的重點是”販賣盜版”是錯誤的,即使是所謂的禮數周到或是別人也有賣不能只攻擊sofia0302,以上理由都不代表賣盜版有理。<P>曾經在心理學課聽過一個例子)某某效應之類的…),有一個人因為闖紅燈被警察攔住,警察要開他紅單,那個人很生氣,他說那麼多人闖紅燈,為什麼只抓我。那這個人到底有沒有違規呢,當然有,因為闖紅燈是錯誤的行為,不會因為很多人闖紅燈沒被抓到就變成合法。也許在奇摩賣彩印書的人真的很多,不是只有sofia0302,但是也不能因此就說sofia0302就是無罪的,就算她是禮數周到也是”賊”,如果我今天盜印一堆彩印書當成正版來賣,我當然也會很有禮貌的跟賣家聯絡,因為太開心啦,錢這麼好賺,拿書去印就有錢可以賺。<P>如童鞋所說這個版是在公X sofia0302,似乎太不近人情,那麼當同情蓋過錯誤的行為,難道就沒事了??<P>盜版的問題已經講到爛了,會買盜版跟會去盜版的人都是具有堅定信念的磐石,即使是在這個所謂”民智已開”的時代也是勤奮不已的努力支持盜版。只是當作者辛苦完成的作品被人盜賣,購買版權出版商一家接一家關門或是停止經營市場,最後損失最大的是誰呢??<P>當然不會是盜版商,做無版權生意賺翻天,當然也不是買盜版的人,因為會買盜版的人是支持盜版商的最大動力,有買盜版的人支持才有盜版商的生存空間咩,那有誰損失呢?不過就是一些傻瓜唄<P>一些因為喜愛作者而去買書收藏的人,一些喜歡音樂而去買唱片的人,一些喜歡電影去看電影買正版收藏的人,不過就是這些人的損失咩,損失看到更多好作品的機會而已,頂多再加上海盜王國的名稱,或是301條款觀察一下,不然就是上一下國際新聞盜版東西被抓到,主嫌是台灣人,損失一些些國際形象而已,沒什麼。<P>真傻,有彩印書、盜版片跟一堆大陸網站可以看免錢的,何必買正版呢,正版貴的要命,『不是罪無可逭,不需要各位這樣聲嘶力竭的罵吧』,這話我絕對贊成,因為罵了也沒用,S小姐還是繼續賣,說不定還因此更多人去買,免費廣告耶,寫信去奇摩跟反盜版信箱檢舉也沒用,也沒人要抓,反正不是把一個sofia0302罵到臭頭台灣的盜版就會消聲匿跡。<P>那就放任盜版去嗎?講了這麼一大堆,太誇張了吧,真愛小題大做,沒錯,外曼的圈子就這麼小,大家還是留點情面的好吧?對啊,不過就是小小的彩印書、盜版CD、盜版皮包、盜版衣服、盜版漫畫、盜版電影….沒什麼,台灣的圈子就這麼小,大家還是留點情面的好吧!! <hr>
<b> @_@ </b>  發表時間: 2004/11/6 2:08:01 AM<br>那個大家好像忽視了一個重點,現在一堆人搶破頭的精美名著、薔薇頰等,都是當年的盜版書@_@

有人把禾林在台灣的失利怪在盜版上頭,也是不太對的,當年禾林推出口袋書,但當時台灣對口袋書的接受度不高)現在也不差不多),加上禾林的書系是歐洲居多,對多數已經習慣美式風格的讀者來說,的確是比較乏人問津@_@

盜版無論如何都是錯誤的,只是沒必要將議題無限上綱<hr>
<b> NINIANE </b>  發表時間: 2004/11/6 2:32:39 AM<br>禾林的失利.應該有很多吧.只是我知道盜版也是其中一個原因.記得好幾年前.禾林的SENIOR CHIEF EDITOR有討論過大中國市場.但是因為中國的"著作權尊重度普遍不高")說法很迂洄喔).所以不考慮.否則......或許會有禾林簡體字版哩.......
至於以前的羅曼史是否的盜版.在法律上........的說法是.因為台灣沒有與國外出版社沒有簽訂互惠條款)都是發生在WTO和301之前).所以是未授權.只是.中文的翻譯版權是有受到本地的著作權保護的喔.至於.彩印書被翻印.基本上.是因為侵權行為)TORT)--侵犯了台灣出版社)或是和翻譯者)的權利喔.<hr>
<b> Hui </b>  發表時間: 2004/11/8 6:42:52 AM<br>關於此項議題,我想大家一開始討論的重點在於觀察拍曼網站上的現象,也不是有意針對S小姐攻擊,只是剛好她販賣的商品不是合法的商品,那被拿出來討論,是當然、更是必然。

當有買賣發生時,就必然是一個商業行為,既然是一商業行為,賣家求取最大的商業利益這是理所當然的行為,其他人並沒有任何發言的餘地,若你不爽,可以不買。身為一個賣家,我必須承認在每次刊登前,我會先收集資料,並為我的書訂定“我認為合理”的價格,若碰到絕版書,那我的起標價絕對會比較高,因為我可以多點收入,何樂不為?但,“合理”的標準在哪裡?誰來制定?我只能說見仁見智,因為只要是人,看事情的標準絕對不同,因為這可能牽涉到收入、生長的環境與其他複雜的原因,如果我的月收入有10萬元,那我可能會覺得一本書的價格500元,那不算什麼;又或者是我從小生活的環境就是每天有5000元讓我隨意花用,那我也不會覺得一本書500元是天價,買賣本來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大家歡喜甘願,你覺得貴,那就不要買,買賣其實就是這麼簡單。所以之前有關於黑心羊的討論,在我看來並不是一件很嚴重的問題,因為那只是買賣間的交易行為。

在這個討論中,為什麼會變成攻擊S小姐,我想最主要是因為S小姐販賣的不是“合法商品”,絕對跟什麼“酸溜溜、怨氣沖天”扯不上關係,我們更不可能天真的以為只要我們將S小姐提出來討論,台灣的盜版就會銷聲匿跡。但,當我們明明知道她賣的“彩印書”是違法的,為什麼我們不可以提出來討論,並將我們對盜版這個行為的深惡痛絕表現出來,並藉此討論提醒其他人不要一時不察的當了盜版的幫手。不論販賣盜版光碟、彩印書、影印本或是將書掃到網站上提供線上閱讀,這都是我們所不樂意見到的,並非只是針對S小姐。

當不同形式的盜版越來越盛行後,吃虧的人是誰?我想不言而喻的一定是我們這些無法創造出這麼多精采電影、歌曲、小說的人,而非這些創意人吧?就我所知,已經有一作者)梨陌)因為線上盜版的問題而不繼續寫書了,雖然有可能牽涉到萬盛不收新稿,但不可諱言的,一個營利單位其下的營利品不能繼續營利了,那這營利品就不再有生存的空間了。而這只是因為這個作者不希望她的讀者繼續傻等,所以公告周知,但,誰知道有多少人也是因為這樣的原因而停止創作呢?>_<

WRN一直是一個可以發表任何意見的地方,大家有可能在討論事情因為看法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意見,也有可能發生擦槍走火的狀況,但,不會因為有人把心中的話說出來就壞了其他的人的興致。因為討論本來就是有不同的意見才叫做討論,要不然就說是一言堂即可,不是嗎?
<hr>
<b> rose </b>  發表時間: 2004/11/8 8:02:41 PM<br>如果我沒記錯的話..sofia0302=sofia0325 ..沒錯吧..
一個帳號買,一個帳號賣..
因為她也曾跟我買了好幾本&#32118;版書去轉賣..
雖然早就知道她在買低賣高..
每次看到都有點嘔....
但沒想到居然被人拿出來熱烈討論...
老實說她開的書價都是天價..@@@@
但因為她都會找書況好的書下手..
所以...轉賣時雖然貴但卻還是一直有人跟她買..
隨便一本都500.1000...我還蠻佩服她的咧...)因為都賣的掉..)
做買家會討厭她來搶書..每次她都標到偶望書興嘆..><""
但若是做賣家..她倒是付錢爽快.出價不手軟的好賣家..
)不過若書況不佳.她馬上要求退書..賣她我都怕怕的)

<hr>
<b> Fern </b>  發表時間: 2004/11/9 5:18:01 AM<br>其實........
我覺得本來此地就是一個討論的地方.
大家針對一件事)or人)來進行討論==>有何不對?
為何大家提出意見便成為==>"酸溜溜"?
)我不瞭解這是從何觀點得來?)
我們之中有些人是受害者~有些則是旁觀者~
大家都有各自的看法
既然這是民主社會.自然有發聲的空間.
這是"討論區"自然可以進行"討論"==>不是嗎?
<hr>
<b> kemi </b>  發表時間: 2004/11/11 8:07:01 AM <br> 看到阿草的 發言 我有點後悔賣吻了五個世紀給他 因為我10月初有賣一本 給他了 且是提早結標 真是sorry <hr>
<b> Julie </b>  發表時間: 2004/11/14 10:54:39 AM<br>剛剛上去奇摩看見另一個高價賣彩印書的賣家catjj33
大家不要去買喔~<hr>
<b> JESSIE </b>  發表時間: 2004/11/16 11:35:00 AM <br> 前幾天到金瓜石一家聽說開了五十年的小說店逛逛,發現不只是網路很吃人,連這種原本因該是很淳樸的小店,經過電視的介紹以後也變的很可怕。因為之前好像台灣全紀錄有報導過這家店,所以有很多人慕名而去,結果老闆娘可能是認為奇貨可居吧,一本早期小本的千面女郎居然要賣150元,一套50本要7500元,可見媒體的可怕。不過重點是她有一些精美名著跟早期的翻譯小說,可是一本要賣100元,我真的覺得太貴了,所以只隨便挑幾本就走了,如果有興趣的童鞋,又不怕價錢貴的話可以去看看,記得還有一些珍安跟諾拉早期的書,不過又說回來,比起網路上的價格,就又覺得還好了,所以提共給大家作參考。 <hr>
<b> Aki </b>  發表時間: 2004/11/20 12:18:40 PM <br> 還有一個賣家yyyyyyyy2222也在奇摩拍賣上面賣彩印書,連結他的網頁過去看,那個賣書的人)某某小舖,k開頭的,忘記記下來),之前我有在奇摩看過這個小舖的刊登,是同一個人嗎?有沒有人有印象呢,印象中好像帳號沒這麼長~ <hr>
<b> Fern </b>  發表時間: 2004/11/21 10:19:40 AM <br> 至少她沒有把價格抬得很離譜~所以我覺得還好啦~ <hr>
<b> Fern </b>  發表時間: 2004/11/22 7:43:42 AM <br> 剛剛跑去逛拍賣~發現阿草說的那本書﹝吻了五個世紀﹞後來被S小姐標走了)哇)~拍賣編號: d8302126 結果S小姐還給了她一個『普通』評價,尤其是wangraven 回覆的部份:「我相信依您的標準,跟您買書的人一定很幸福...」大家可以去看看!感覺起來很好笑! <hr>
<b> 不吐不快 </b>  發表時間: 2004/11/22 10:13:32 AM<br>剛剛去逛了yyyyyy2222222的賣場,標題聳動~~~不要再當肥羊了~~~~~林達的書一本250

雖雖乍看之下冠冕堂皇,書價或許較合理)事實上也是賺不少,若大量印書,平均一本最少有50元利潤,尤其很多人買書收藏,是一次買齊林達的書10本,一次賺足500絕對沒問題),但印盜版書公然販賣總令人感覺很不好,我自己也曾請朋友幫忙印書,但只是私下收藏,,不可能拿來謀利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公然拍賣盜版無論如何這是犯法的,她居然還能理直氣壯的喊冤,認為遭奇摩迫害,,這種行徑讓我覺得其行可鄙,其心可議,尤其又兼賣同志性愛光碟~~唉~~真想請她不要污染我們外曼的園地<hr>
<b> aniseed </b>  發表時間: 2004/11/22 10:26:30 AM<br>我也上奇摩拍賣去看了一下,我覺得wangraven不像是專門買低賣高的,倒比較像是買到1本書況差的,所以又賣掉,至於他的起標價到也還OK,畢竟所有成本算下去,也就是那個價(像頂樓第2層的路過童鞋說的),有誰做生意是虧本在做的呢?!而且網拍本來就是周瑜打黃蓋囉......PS:可憐的阿草,居然觀察一整個月還買不到1本書....
<P>樓上 Aki所說的是kito小舖吧,我也去逛過喔(真的是太閒了^^!!),裡頭真的好多琳達姨薔薇頰的書喔,雖然說影印書是不好的,但若林白重新再版,應該也不會有人去買盜版吧,而且1本250元,總比網拍2000元買到爛爛的好啊....<hr>
<b> 茴茴 </b>  發表時間: 2004/11/22 10:45:41 AM<br>真的有賺每本50元那麼多啊,我看kito說明,感覺上是2佰出頭取整數算250,那應該每本賺不到50吧....
<P>我覺得若每本給他多收1成還蠻合理的啊,畢竟大部分的人別說是自行借了,是連看都看不到1本琳達早期書的影子,而kito要印要包要寄,還要溝通協調花一堆時間,多收1成當服務費或跑路費,應該也不算賺吧....
<P>PS:網拍上的好像不是kito本人,是他的顧客,假如他沒騙人的話啦...<hr>
<b> EliasLin </b>  發表時間: 2004/11/22 11:21:29 AM <br> 可能我比較保守吧,不管牟利多或少,拿不是自己寫的,不是自己製作的書來影印賺錢,不會有犯罪感嗎,而且我也不好意思說自己是為大家著想,因為很明顯是牟利行為,說是為了抵制黑心賣家,有點牽強… <hr>
<b> Fern </b>  發表時間: 2004/11/22 11:20:59 PM<br>我覺得yyyyyyyy2222還不錯說!
如果不是經她介紹,還差對那個一本350元的書標下去了!
250元算貴嗎?那350元怎麼說?一樣是彩印本!
一樣的書,怎麼會賣到那麼貴的價格?
而且我相信她是幫忙宣傳的!
因為我有去跟kito買書,我知道她們是不同人。
如果我是一個有錢人,我會去買正版的書,
但我畢竟沒有那麼有錢,而且它們也絕版難找了,
雖然不是原書,但能夠收藏到很像原書的書我就心滿意足了!
我覺得很感謝她的宣傳!
至少省了好幾百元可以買喜歡的書!<hr>
<b> 給不吐不快 </b>  發表時間: 2004/11/22 11:32:16 PM<br>我只是覺得~
yyyyyyyy2222又沒有跑到WRN來賣同志光碟~
何來污染WRN之說?
純粹覺得這個主題似乎與這個東西)同志光碟)無關。
而且現在他好像也沒有在賣了。<hr>
<b> michigirl </b>  發表時間: 2004/11/23 12:15:18 AM<br>我在KITO那已經定書啦,在我看來,賣價閤理是最重要的。而且我自己也找不到影印很好的店,既然KITO可以影印很好為什么不用??為什么我非要象凱子她娘似的去買價格高的離譜,書破的不成的舊書?我不在乎版權不版權,誰讓書絕版這么快,誰讓象S小姐這種黑心人這么多!我隻買價格閤理!

我支持yyyyyyyy2222,她讓我找到的KITO。其實在這之前我已經350元買到4本書,一直以為350元是正常價格呢!<hr>
<b> 離題大王 </b>  發表時間: 2004/11/23 1:01:05 AM<br>無論有多少冠冕堂皇的託詞
「影印」出版品就是一種盜版行為
請不要在漫天無邊的討論裡
試圖在「字面上」合理化這些不法的行為

這一個討論主題出現至今
內容已經到了讓人覺得啼笑皆非的地步
(實在很想請版主大刀砍了這一個討論主題)
WRN從開版以來就非常反對影印書的行為
各位請自重

<hr>
<b> michigirl </b>  發表時間: 2004/11/23 3:21:43 AM <br> 從來沒‘字面化’盜版,要是有正版當然都想買正版啦。但是如果正版買不到或者根本隻有富人才能買得起,那我們該如何?寧願不看書么??恐怕我沒您那么高的情操可以做到為維護一個版權而連書都不去看。所謂站&#30528;說話不腰疼,估計您根本沒在網路上高價標&#36807;那些貴的要死的‘正版’書,您自然覺得無所謂。我不明白,我年齡小,晚生10年為什么就要多付10倍的價格去購買這些當初隻有1XX或者2XX元的‘正版’,為什么就要去當所謂高價正版刀下的肥羊?有正版自然會去買(林白無絕版的我都買正版啦),沒正版或者買不到自然會想其他方法,這是人之常情。 <hr>
<b> Hui </b>  發表時間: 2004/11/23 4:13:22 AM<br>這篇討論從一開始的《檢舉非法賣家》到現在的狀況,就像離題大王所說的令人【啼笑皆非】!

現在是怎樣,非法的行為,利用字面文字的美化,或是賣較低的價錢,就可以掩飾所有的非法行為嗎?

非法不論如何就是非法,就如同我《真的》殺了一個人,但我安排了一個《天衣無縫》的謀殺案,讓所有的執法人員抓不到把柄,無法在法律上將我定案,但,可以說我的行為就是合法的嗎?

其實不應再次發言,因為這個討論我的想法已經在之前的文章內表達的很清楚,但今天看到有人發表的新文章,讓我不得不再次回應。支持盜版,可以,但那是你個人的行為,不必在此強調“我不在乎版權不版權,誰讓書絕版這么快”,我相信你對買不到書感到很憤怒、很失望、也不想當凱子娘,但請你尊重一下這裡的其他人,因為大家是針對非法與合法這件事在討論,今天不會因為你買的東西比較便宜就讓你的行為變成合法的。想要買書,真的要看運氣與態度,有時候運氣會從天而降,當這段熱潮過去後,你一定會撿到好貨的!

雖然不是一開始成立就參予大家的討論,但我想我也再WRN打混了這麼久,應該可以說:鼓勵非法的行為,不是WRN成立的動機,WRN的成立,應該只是因為外曼美好年代的遠去,大家想有個地方持續分享大家對外曼的熱愛,也持續將一些未翻譯的外曼介紹給大家,更有人將以前外曼《遺漏翻譯》的狀況寫出來解答大家覺得翻譯不順的疑問,以上這些都可說是WRN的功能,也是我獲得最大收穫的地方。

這幾年下來,因為有WRN上大家不斷的分享,所以外曼在二手市場的搶手,有人在各地掃貨,然後以極高的價錢在拍賣網站上販賣,這是所謂黑心羊事件;有因為一個小小的愚人節玩笑,而衍生出一本言情小說的千言萬語事件;有林白漏譯,經大家揭發,林白關閉討論區、迫於輿論壓力,最後將漏譯部份以別冊方式出版,這是小小夢想事件;有建議閱讀原文演變成歧視不看原文的事件;再到現在的這件事,WRN已不是從前的WRN,我們親愛的元老們)原諒我用元老這個詞,因為實在想不到更好的名詞來形容你們),很多人重傷在家修養,有的人可能另闢他處,重開新局,甚至更有些人以其他的方式繼續關注這塊園地,但不可諱言的是,他們發言減少了,我少看了很多精采的發言,這是我的損失,相信也是大家的損失!我可能是一個幸運的傢伙!與現在才發現外曼精采的人比起來,因為精美名著與薔薇頰我是從編號1號開始看)精美名著一開始的風格甚至不是單純的羅曼史),我家裡甚至有卡德蘭愛的故事、皇冠當代名著,所以大家現在苦苦追尋的書,我都看過,但,如果不是有WRN,我不會記得我曾經看過這麼多精采的故事,我不會記得那時偷偷摸摸利用上課時間看小說的小心翼翼,不會記得那段有點好笑的日子,這些都是因為WRN我才重新記憶起來。

所以是不是可以請大家,讓WRN恢復以前的狀況,只針對《羅曼史》來討論。
<hr>
<b> Julie </b>  發表時間: 2004/11/23 5:07:46 AM<br>贊成刪除此篇討論。
演變到最後大家好像並非"就事論事",
而是在討論贊不贊成"彩印本"?
這個討論到後半部似乎荒腔走板了,
感覺有點遺憾。<img border=0 src="http://wrnsg.com/msn/wither.gif">

雖然,大家都得承認或多或少有買過盜版的東西,
我不敢說我沒有,我現在有很多上課用講義都是影印的,
我想很多人也一樣,你買過仿冒的商品嗎?
從書籍、衣服、照片、包包、鞋子、甚至MP3,
很多都是仿冒、甚至非法的,可是大家買不買?用不用呢?
賣方其心可不可鄙,我們憑什麼加以評論?
賣家其心可鄙,那買家呢?你從來沒買過這類的物品嗎?
除非我們從來不曾用過仿冒的東西。<img border=0 src="http://wrnsg.com/msn/rainbow.gif">

本人也留意到,此賣家是WRN的同學之一,
她對這方面很熱心,看不慣一些網友要花大錢買同樣的書,
因為那些賣書的人一樣是去跟kito買,再高價轉賣,淨賺100,
甚至更多,因此跳出來,刊登拍賣,幫一些迷途的新手指點,
並非像上面同學所說,有利可圖。

最後,我覺得此篇討論似乎有點人身攻擊傾向,希望每個人都能以同樣的標準衡量自己和別人,對自己的發言負責!至少,在發言的同時,不要取名叫路過,或路過的路過,感覺真的不太尊敬這個討論區。可以的話,留下個人的信箱,好作為依據。<img border=0 src="http://wrnsg.com/msn/star.gif">
<hr>
<b> Julie </b>  發表時間: 2004/11/23 5:26:21 AM <br> 建議大家回頭看看最前面的)阿草)那幾篇討論,謝謝。<img border=0 src="http://wrnsg.com/msn/moon.gif"> <hr>
<b> Julie </b>  發表時間: 2004/11/23 5:48:27 AM <br> 再補充,本人沒有贊成盜版是好的,只是想提醒大家,不要再偏離主題了,謝摟! <hr>
<b> sofia0302 </b>  發表時間: 2004/11/25 4:14:16 AM <br> <P><FONT size=5>幹</FONT></P> <hr>
<b> green </b>  發表時間: 2004/11/25 5:41:58 AM <br> ....怎麼會口出穢言呢?太沒水準了吧?? <hr>
<b> @@ </b>  發表時間: 2004/11/25 6:02:29 AM <br> 樓上那位sofia0302 ,如果是冒名來惡搞,呃,個人覺得這種行為更惡劣@@ <hr>
<b> ..................... </b>  發表時間: 2004/11/25 10:49:45 AM <br> 樓上那位sofia小姐,我們這大多是女的,大概也沒有人有那種興趣~~~妳想"幹"啥呢? <hr>
<b> LIZ <img border=0 src="http://wrnsg.com/msn/oo.gif"> </b>  發表時間: 2004/11/25 11:35:54 AM <br> 唉<img border=0 src="http://wrnsg.com/msn/wow.gif">!外曼是個小圈子。何必口出髒話呢?弄得人人皆知。不留下信箱就以為可以瞞天過海?真是。。。,其實只要是有心人(網路的功力中等),很容易就可以抓到IP了(就算您是浮動還是一樣有辦法),LOG檔和CONSOLE是存在的喔!。網路的隱密性或許比一般傳統的方式較好,但是別忘了,無論從哪裡來,終究是可以被找到的,所以請下次要罵髒話,就在心裡默唸,否則IP被揭穿,就好像。。。。最後一句話,<font color="#000080">海藍虧心事不做,理直氣壯。</font> <hr>
<b> casbia </b>  發表時間: 2004/11/25 11:37:06 AM<br>致大家:

本文第63篇回應並不是Sofia0302本人)以下簡稱Sofia)的留言,
剛已經打電話跟Sofia本人確認過了,所以要替她澄清一下。
她表示知道這個網站,但從沒有來這邊留言與查閱資料,
包括今天這串討論第63篇的回應都不是她的發言。
對於之前大家對她的討論,她不做任何回應。

致本文第63篇的發表者:

希望您可以自重!
如果您想表達對本串討論的不滿,請用您自己真正的ID或沒人用過的ID來發言,
冒用別人的名義是很過份的事情。
但這邊不歡迎髒話、三字經,
請用理性的語言來敘述您的心情,才容易說服別人。
非要說髒話、三字經才能表示您的意見的話,
有些地方是可以接受的,比如說PTT的恨版,請移駕那邊,
隨您罵到高興,說不定還會有人附和。

Sofia本人還蠻客氣的,並沒有說什麼,只說這不是她的發言。
如果是我,會直接採取法律行動,
電信警察可從IP查出您的使用電腦,
要做壞事前請先三思!
)有興趣的童鞋們可以自行比對IP,會發現很有趣的現象)

又WRN是個讓外曼讀者歡聚的地方,
不是您與某人仇恨的戰場,
如果您對某人有任何意見,請您直接和他聯繫。
請不要破壞這邊的善良的風氣,謝謝。
言盡於此,請您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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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我不是Sofia本人,只是一個認識她的人。
Sofia本人沒要求我幫她說回本文,是我雞婆主動幫她寫的。<hr>
<b> herstory </b>  發表時間: 2004/11/25 12:01:19 PM<br>沒想到WRN居然也會出現這樣不自愛的人
冒用ID這種事真的是太過份的一種行為
不管有什麼深仇大恨都不應該
一個人做了這樣的事真的讓人會嚴重懷疑這個人的品格
WRN是一個大家交流分享的園地
不是個人私怨發洩的地方
請第63篇發文者記得一句話, 自重者,人恆重之;自敬者,人恆敬之
童鞋們的眼睛都是雪亮的, 像這樣沒品的行為妄想要瞞天過海只會落得難堪的下場<hr>
<b> dingdong </b>  發表時間: 2004/11/25 8:36:47 PM <br> 今早上班一打開電腦一看........ 熊熊看到一個很大的一個"髒"字...... 心想, 就算六十三號先生女士對 S 賣主很不滿意, 也不必冒名頂替她本人來做這件事, 如果您以為這樣會讓大家引起對 S 小姐的公憤, 那可能是您多費心機了. 我想應該沒有人會因為這個字而搞不清楚況而任意冤枉他人的, 所以請這位仁兄自重, 別用那麼重的字眼跑來污染讀書會這塊淨地, 您如果想學在下的女偶像 Eve 常說 F字眼的話, 至少先做幾件砍奸鋤惡的事情來再說那個字吧. 何況冒用她人的名號, 實在是一件很不道德的事. 有勇氣和膽量的話, 請光明正大的用上您的代號. 希望讀書會往後別在有這樣的情況出現才好. <hr>
<b> IP照妖鏡__不吐不快 </b>  發表時間: 2004/11/27 4:56:32 AM<br>我不想打口水戰,但希望那位出口成髒的人不要將同學當笨蛋,
有興趣的同學麻煩看一下留言7/10/23/43/45/48/49/51/52/54/55/60/61/62/63., 會發現全屬於4個IP 140.127.113.130.....203.160.236.213.....218.166.215.19,....140.127.113.133.然後被署名為Sandy/Fem/給不吐不快Julie/aniseed/茴茴/和最荒唐的Sofia0302 交叉使用著 ,而這幾位的言論全部一面倒,贊同盜印盜賣卻又攻擊Sofia和catjj33其中道理何在????

據我觀察,Sofia應是將原先自己所擁有的影本賣掉而已,故每本只賣了一本,而這個kito)yyyyyyy222222?????)又賣了幾本 ?還呼籲大家不要向catjj33買,....真好笑,自己賣盜版,還叫人不要去跟別人買.....網路的盜版\賣家就屬他最誇張....這算作賊的喊抓賊吧
<hr>
<b> anuseed </b>  發表時間: 2004/11/27 8:42:04 AM<br>我是aniseed,暱稱茴茴(其實aniseed就是茴香草的意思),我不是故意當藏鏡人或故意化身兩個人發表文章,一開始發表第51篇用aniseed是因為那就是我的e-mail add的名字,過5分鐘再發表第52篇是因為又想到還有沒發言完的內容,後用茴茴當名字是覺得茴茴比aniseed更像"暱稱",至於樓上"IP照妖鏡__不吐不快"這位同學寫的其他人,說實話,我真的全都不認識,您莫名其妙把我歸類成一樣的人,讓我真的也很莫名其妙喔-__-!!!......
<p>又,若您真的有看我的發言,可以知道,我沒有攻擊任何人喔,只能算是較站在kito的立場而已)您不會發揮狹隘的想像力以為我是kito吧).......<hr>
<b> Sandy </b>  發表時間: 2004/11/27 9:20:48 AM<br>是的~是我口出惡言~
我招認本人與S小姐痼結已深~
種種事端讓我做出這樣不明智的行為~
但是~妳們之中絕對有一位S小姐,她也在WRN。
這麼做的確不對,但是妳們以為這只是出於一時不悅,
因此便做出的愚昧行為嗎?
我或許不必為自己的行為多做解釋,
妳們之中一定會有人為S小姐開脫罪行。
)因為妳們之中~就有一位S小姐~總是用匿名留言~)
一開始就是敵暗我明~我處在怎樣的地位我自己清楚。
致S小姐~我本人做過什麼事我敢站出來承認,
妳呢?只敢躲在暗處,做一個偷偷摸摸的鼠輩,
妳以為到末日審判的時候妳會是清清白白的嗎?
地獄之門不只為我而開,屆時將歡迎妳一同墮落。
事情始末,終有一天我一定會跟大家說個清楚,
目前尚有一些糾紛我須要事先釐清,
我不想弄得更模糊,更加地彷彿自圓其說。
沒有必要。
我深深地為我錯誤的行為致歉~
但是~做出那樣行為的S小姐,妳也逃不過應得的懲罰~
我們可以走著瞧,看看最後是誰對誰錯。
我知道這樣的行為很不對~
如果我祈求大家的原諒,妳們會原諒我嗎?
知道所有始末之後,妳們會原諒我嗎?
<hr>
<b> @@ </b>  發表時間: 2004/11/27 11:04:23 AM<br>Julie 和sandy不是同一位,如果以替誰講話就代表都是同一位化身,這也太沒說服力了@@
這串討論變成人身攻擊,現在成了匿名漫罵,請尊重這是私人版,我們來者是客,別污衊了主人好意提供的場所<hr>
<b> IP照妖鏡 </b>  發表時間: 2004/11/27 11:11:43 AM<br>突然很害怕)發抖中......)

我不知Sandy是不是在罵我???我真的不是Sofia,我用匿名只是因為我有新發現但又深知話說出來可能會引起口水戰,所以只好縮頭當烏龜)這算暗箭傷人嗎???那我很抱歉,原來我不可以說真話).......除此之外,我問心無愧\r

給茴茴

抱歉一時糊塗,腦袋不清楚,搞錯了,至上十二萬分歉意)我也搞不懂,我怎麼會將妳也列進去??????我再回去研究)

我只是無聊,就聽了樓上海藍同學的話,好奇的找起IP而已,然後就想和同學分享我的大發現,我真的真的不是故意的
<hr>
<b> @@ </b>  發表時間: 2004/11/27 11:20:42 AM <br> IP照妖鏡,私怨請私下解決,這是別人的版,sandy的資料不難找@@ <hr>
<b> IP現形記 </b>  發表時間: 2004/11/27 11:23:47 AM<br>給@-@

回應7和回應45和48是屬同一個 IP____203.160.236.213,分別屬名Sandy和Julie和Fem ,難道這還有疑問嗎?有點電腦常識的人都知道這是什麼意思<hr>
<b> @@ </b>  發表時間: 2004/11/27 11:33:26 AM<br>Julie是140.127.113.133,sandy的ip有61.58.217.166 , 140.127.113.130,203.160.236.213
麻煩再看仔細點,而且Julie有留下信箱,可以直接寫信求証@@<hr>
<b> 又是我 </b>  發表時間: 2004/11/27 11:45:18 AM<br>給@@
麻煩您看一下回應45篇留言的署名和IP好嗎?203.160.236.213沒錯啊,<hr>
<b> 草莓yoyo </b>  發表時間: 2004/11/27 12:12:57 PM<br>同IP不見得是同一人,不同IP也不見得是不同人,雖然現在各電信業者都有提供固定IP,懶得設定的幾乎都使用浮動IP,同一台電腦上網,會有不同IP,一般前兩個IP位置會相同,但是前2個位置相同的IP又有其他地方共同使用,所以除非是用固定IP,不然單從IP判斷是同一個人或是不同人是不準確的,甚至固定IP也有可能衝突。<P>
希望大家不要再吵這幾個問題了,靠影印書賺錢的奸商,她還是會繼續賺,看不下去就去跟奇摩檢舉,反正檢舉不花錢。覺得影印書無所謂,想買的就去買,反正花的是你的錢。<P>就讓這裡單純是討論羅曼史小說的地方吧<P>
我是新書派的支持者,過去的書能看到是緣分,看不到就算了,何必耿耿於懷。現在最讓我睡不著覺的是封面的那個超級大又醜的紅色限制級標籤,還有圖書分級制度引起的濫效應,有看李葳小說的人應該都知道,連李葳都發飆了<hr>
<b> NINIANE </b>  發表時間: 2004/11/27 12:16:52 PM<br>看到大家在談IP,有一些東西想上來跟大家分享。IP一樣並不代表是同一個出處(是聽起來很奇怪),因為現在有很多工具可以對IP做手腳(很多網路犯罪就是因為這樣才會變的很難抓)。另外,LIZ(她是我姐)談到的CONSOLE是因為,IP轉換在硬體部分是行不通的(CONSOLE記錄了這方面的軌跡)。所以,要找到始作俑者並非不難。
請各位尊重版主,畢竟來者是客,千萬自重。
<hr>
<b> 無聊的人 </b>  發表時間: 2004/11/28 8:56:44 AM <br> 清者自清,濁者自濁,公道自在人心,就讓這件不愉快的事打上句點吧 <hr>
<b> 抱歉的人 </b>  發表時間: 2004/11/28 11:56:22 PM<br>針對網路上高架的絕版書 ,我想 ,我絕對是一個始作俑者,我曾為了我想要的書,拚命以高價去購買,而且兩年前我還變本加厲的把它當作商業行為,我以低價購買高價售出,利潤超過五倍,那次的利潤可以讓我買一台15"LCD,自那次以後,我就收手,乖乖地當我的學生.現在偶爾還會上網路去找喜歡的書籍,看看已經絕版的羅曼史書,變成大家牟利的工具,不知是該高興或是難過.

我想想抵制這要牟取暴利的人,就只有一個方法,請大家千萬別購買他所販售的書籍,在此說對喜歡羅曼史的朋友們,說聲抱歉,只能說我當初利益薰心,網路變成這樣,也不是我想見.再次鄭重道歉....)PS: 我不是各位口中的sofxxxx)

<hr>
<b> 五月花草茶 </b>  發表時間: 2004/11/29 9:18:42 PM <br> 今天大家愛書的心情是一樣的,不要在讓這些事傷了和氣 ,別在吵了!!就是喜歡大家才會聚集在這,為什麼要讓大家反而因為"愛書"而吵架呢,沒有人一定會是在這看到訊息才去買書的,不是還有各大網站?BBS?買 書人家願意用天價買的原因不是因為那作者有那種價值嗎?就算這理抵制別的人不是也會去搶.當人家覺得他們笨的時候,請問有些東西就是這樣 ,妳們不去買將來不一定能在找到,當人去搶他們要的東西時無論是買貴買少那也是他們"心甘情願".最重要的不是應該當他們拿到書時,是真心喜愛並永久珍藏的嗎?我有很多心愛的書有的是沒什麼價質外面一本20元就買到了也有的是天價一本達上千, 但對我來說他們只是很簡單的"我所愛的書並無別的身份".至於別人賣書高價請問換成是你們或許可以簡單的說我才不做這樣的事但請問你們真有這些書時會以妳們買到的一二十元去賣出作認定嗎?別去吵他們也炒不起來!!真的愛書也別讓他們哭泣 <hr>
<b> @@ </b>  發表時間: 2004/11/30 12:27:03 AM<br>那個商業行為是利益著眼,就我所知,也有對書況超級要求,不惜花費去搶標@@
也因為同一本書持續標到滿意書況為止,所以常常同一本就有重覆,然後就抬高價錢轉賣不滿意書況的
像這種,也不能說他們不愛書,畢竟對書況執著的熱情,一般人可比不上@@
只是這類行為可不可取,就見人見智了
畢竟書到人家手上,旁人也沒立場干涉@@
只能自我要求,然後留心會抬價的賣家,自行考量是不是願意照對方的定價來買@@<hr>
<b> lovealolo </b>  發表時間: 2004/12/2 2:26:55 PM <br> 最近開始覺得奇摩拍賣,在上頭的賣家是專業賣家,”專業賣家=最高出價者得標”,有些東西就是有人在抄作價錢,已經不是在出清家中用不到的東西了。同樣一本書(名家絕版書),在奇摩500元有人買,在ebay卻只要二百多元就買的到,現在的我真的不愛在奇摩買書,因為到頭來還是ebay來的便宜。意見供大家參考嘍.... <hr>
<b> 花瓣 </b>  發表時間: 2004/12/2 7:46:49 PM<br>拍賣就是這樣: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心情很好的上來,看看或寫寫閱讀評鑑
看到這場口水戰
心情變得粉差
別再爭了,真理是"不會"越辯越明的

看書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