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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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禮物~~

<b> Smallmi </b>  發表時間: 2003/1/20 7:41:36 PM<br>我最近開始看珍‧安‧克蘭茲的書,看了很多童鞋的介紹買了黃金禮物.
水晶禮物是它的續集吧!好不好看呢?
謝謝!
如果真的很棒,我就要開始投入艱困的找書行動了....<hr>
<b> 呆呆 </b>  發表時間: 2003/1/20 11:55:03 PM <br> ”水晶禮物”的確是”黃金禮物”的續集,我覺得”水晶禮物”這本書,男女主角的內心戲比”黃金禮物”還要多,還不錯看! 但這本書現在很難找得到,我逛了粉多次光華商場,還是找不到! <hr>
<b> CHENG-CHEN </b>  發表時間: 2003/1/21 1:29:11 PM<br>水晶禮物,基本上架構和黃金禮物好像差不多吧?不過書中對男女主角的感情發展有進一步的說明。

加油啦,薔薇經典比薔薇頰好找多了說。<hr>
<b> Smallmi </b>  發表時間: 2003/1/21 6:29:14 PM <br> 謝謝!我會努力的! <hr>
<b> Roxanne </b>  發表時間: 2003/1/22 12:45:49 PM<br>同學如果不介意上圖書館借書回來看的話,
可以去圖書館借哦~
據我所知 曾在台中省圖看過這本書!
<hr>
<b> Smallmi </b>  發表時間: 2003/2/24 1:14:12 AM <br> 買到啦!嗚呼~~~ <hr>
<b> elice </b>  發表時間: 2004/6/4 1:31:57 AM<br>最近看了本內漫,是萬*的一個新作者寫的**好情人,裡面有70%以上是抄襲水晶禮物的,雖說這不是第一次發生這種事了,但看到還是會生氣<img border=0 src="http://www.wrnsg.com/msn/angry.gif">
有種衝動想去跟出版社檢舉,因為出版社就在我公司樓下而已,但根據以前同學的經驗,下場好像都是不了了之~<img border=0 src="http://www.wrnsg.com/msn/wither.gif">
何時才能不再發生這種事呢?

其實最讓我生氣的事,此一作者在後記說這是他"自己"的作品,抄了就別再說是自己的啊.

會覺得像是因為我今年才又把這本書再看一次,所以才會印象深刻,否則以我的記憶來說,通常看過沒多久就會忘了,到底是算她倒楣被我發現,還是我倒楣看到它呢?

恐口說無憑我就大約描述相同的地方,男主角是碰到古物就可以感應到曾發生過什麼事,且女主角碰到他就可以恢復過來,
且一樣有是到別人家去找東西,只不過一個是水晶一個是鑽石,屋主一樣是死在密道成白骨)只不過他才死了四年就成白骨會不會太快了點呢?)還有一個假靈媒同樣的要勾引男主角,就對女主角說是他們才是一對的,就算是一夜情也無妨,還有另外二個人一個是也有感應能力的和地質學家還是珠寶鑑定家忘了,但兇手一定是二個其中一人,且以前還是屋主的助手,這樣算是很雷同了吧.<hr>
<b> JOY </b>  發表時間: 2004/6/4 11:16:52 AM<br>其實我也有看到那本小說,加上我也喜歡水晶禮物,就來說說我的看法吧!
其實我覺得並沒有抄襲吧!因為小說看多了,外曼和內曼都有(雖然我的最愛仍是外曼),這種情節雷同的事所在多有,畢竟言情小說本來就有一套公式,很多時候在看小說時,不用翻到下一頁我已經猜到作者會如何安排了。而且,我覺得情節雖部分相同,但人物的設定、語氣、氣氛的營造等等,都會使相同情節的兩部書變成不同的風格。而且,這兩本要說情節相同,也沒有那麼同吧!說真的,我覺得這本新書還不錯看。
珍安的書是屬於懸疑性的愛情小說,坦白說,有時候不用看結局,我也猜到兇手了。雖然如此,我還是很喜歡珍安的書,因為她的行文方式有種吸引人的味道,我也知道有人不喜歡珍安,但話說回來,有哪一個作者是大家都喜歡的。
現在一直在苦等珍安的新書,林白,你讓我等好久呀!
<hr>
<b> skysea </b>  發表時間: 2004/6/4 12:35:05 PM<br>我也很喜歡水晶禮物這本書,看到提出來的雷同之處,我覺得很感冒
因為這些設定,不能算是公式吧,而是珍安精心設計的創意
就算那位內曼作者有用自己的語氣,行文方式去寫出來,基本上,她拿的還是珍安的東西,珍安水晶禮物的精華

我想,如果有人寫出一本額頭上有閃電疤痕的小孩,進了某座魔法學校,依帽子被分類到哪個學院等等諸多和哈利波持設定相同的小說,就算寫書的方式和羅琳不同,還是會被說抄襲哈利波特吧

一本小說的構成因素,設定及創意,是骨架也是骨血,是一本書的靈魂,如果作者沒有自己的靈魂,只是用不同的文字去包裝別人的創意,是畫皮不畫骨,是去偷別人的靈魂

至於那位內曼作者是否涉及抄襲,我想,林白也有留言版,可以去林白留言版告知此事,抄襲與否的認定,就交由林白出版社來判斷吧

事實勝於雄辯
如果真有抄襲,我想,就是再多辯白的話,也難以磨滅抄襲的事實
如果沒有抄襲,我想,就算網友說破嘴,最後也是能還那位內曼作者一個清白

就讓我們靜觀林白的處理吧

<hr>
<b> 路人 </b>  發表時間: 2004/6/4 2:07:51 PM<br>那也要有人向林白檢舉才行啊
不然不管如何「靜待」
應該也等不到林白的動作吧<hr>
<b> 路人二 </b>  發表時間: 2004/6/6 3:58:11 AM<br>我知道大家都對內曼抄外曼感到很生氣
畢竟 這是一個累積許久且案例不只一樁的惡習
但是 外曼抄外曼呢?

以下的感覺
用到抄是個很嚴重的指控
我只好說說這是個人第一眼閱讀的感覺
不贊同的人也請不要情緒化的攻擊

大家愛載的高地之吻
其實有滿多橋段
都會讓我想起吻了五世紀
這點我也有看到其他人在閱讀評鑑中提過
不過好像並沒有人批評kmm或說出下列的意見

"因為這些設定,不能算是公式吧,而是珍安精心設計的創意,就算那位內曼作者有用自己的語氣,行文方式去寫出來,基本上,她拿的還是珍安的東西,珍安水晶禮物的精華"

我承認KMM的塑造的男女主角真是比茱德好上太多
坦白說,我是看不太下去茱德塑造出的角色)男女主角不是豬頭就是奇怪的自虐狂)
我也承認kmm除了這些情節上是有點借用的嫌疑,但她有花心思去營造出自己的特色,使得整體感覺不太像

但是,這樣就沒關係嗎?
還是說,我個人太敏感?
<hr>
<b> godzilla </b>  發表時間: 2004/6/7 10:46:54 AM <br> 水晶禮物~~曾經在光華商場失之交臂,想不到幾年後竟然在香港湊巧找到!yeahyeahyeah! <hr>
<b> 維奇 </b>  發表時間: 2004/6/8 8:57:55 AM <br> 我在非常多年前 在舊書攤看到水晶禮物和佳偶天成,想說一本才35元,買一下好了....開始了我第一次的外曼收集....萬萬沒想到現在這些書現在都是可遇不可求了....*傻眼* <hr>
<b> Wendy </b>  發表時間: 2004/6/10 1:10:18 AM<br>本來是沒有特定要找水晶禮物的,但意外發現它的蹤影,只有80元,真是非買不可,看完書一上來,發現大家在談抄襲的事,趁著記憶猶新,我也去找來一看……嗯,要說抄,的確是很嚴重的指控,我也不敢說有沒有,這本內曼牽涉到水晶禮物的情節樓上有人說過了,就不打了,但它說同,又不完全同,因其中還有其他變化,可說是重新安排了。
舉例來說好了,這內曼男主角原是富家子,因兄弟失和才離開,成為偵探,而女主角是受託而去接近他、開導他等等,兩人在辦案過程中相識相愛,最後兄弟也和好,標準內曼大團圓劇情。其中相似的橋段就在辦案的過程,不過也有不同,現在想到的是一個疑似壞人的好人,算是丑角人物吧。我忘了他是幹嘛的,好像也是偵探吧!

那段辦案的情節,有水晶禮物的影子,但又有其他不一樣的地方,姑且說是創新吧!最終結局的走向兄弟和好等等,也與水晶禮物不一樣。嗯,這樣能不能說是抄襲呢?我個人看來是算不上,因我看過真正抄襲的小說,那是完全一樣的。抄襲有它的定義,模仿,或是學習,都與抄襲不同。
當然,林白也早知道這件事了,有無抄襲就看他們有沒有動靜就知道了。不過時間都有一陣子了,也不見有何風吹草動,通常這種事都是快狠準的,這是否表示他們不認為是抄襲呢?這內曼不是狗屋一族,應無保護考量吧!

至於外曼,高地之吻雖然也相似吻了五個世紀的的橋段,但說同,又不同,高地之吻有創新、設計,是重新包裝化用了。
我也反對抄襲,但我想若作者可以從模仿學習中求進步,寫出好作品,那也沒什麼不好。其實,前一陣子的窈窕淑男及紳士與灰姑娘,都有化用真假公主及灰姑娘的痕跡,但仍是好作品。當然,每個人看書的嗜好與習慣不同,這也是我個人的想法而已。

重新再轉回主題,這本水晶禮物有點薄,不曉得是不是續集都如此?不過書況不錯,80元也值得。我還是比較偏好歷史羅曼史的珍安,或者該說愛曼達吧!
<hr>
<b> wei-3 </b>  發表時間: 2004/6/10 1:45:00 AM<br>親愛的...

如果有機會看到駿馬羅曼史1133.1134 沙漠旅情 傑妮‧卡蘭絲 著

它也是水晶禮物 Gift of Fire 的中譯本哦 如果不介意人名翻譯的差異的話.....<hr>
<b> 路人 </b>  發表時間: 2004/6/10 3:01:34 AM<br>看過水晶禮物,沒看過那本引起爭議的內曼

不過關於出版社處理抄襲的速度,路人插嘴離題來說來一下,恐怕沒有樓上網友所想的那麼快狠準

首先,出版社要先做比對工作,如真認為抄襲,應該會先跟對方出版社聯絡,然後就看雙方如何攻防處理,而這通常是曠日廢時的一件事

上次松果屋有個作者抄襲典心的心,也是有讀者一狀告到出版社的留言版去,當時出版社表面上也是看似沒動作

結果事隔多月後,松果屋出了一則公告,大意就是旗下某作者抄襲狗屋的書之類的

所以,出版社檯面下的動作,不是我們一般讀者看得到的,出版社認不認為是抄襲,會不會採取行動,雙方出版社來往攻防甚至與作者法庭相見,通常都要等有定論之後,才會浮上檯面,而我們讀者也才會知道結果

在這裏,不評論抄襲事件,只是想說,短短幾天,沒看到出版社表面上的行動,不代表出版社就已經判定對方抄襲與否?因為,出版社處理這種事的方法及過程,是不可能實況轉播給我們讀者知道的

<hr>
<b> 魔高一丈 </b>  發表時間: 2004/7/7 12:35:43 AM<br>今天去看了那本引起爭議的內曼了
唉,不只抄了水晶禮物,還抄了珍安的幽靈之愛啊
就是女配角聲稱被幽靈附身,及找到寶石的橋段
像這種,創意橋段都抄襲外曼,還組合兩本書的橋段抄襲,算是很高明的抄襲手法了,
就像古靈抄襲多本外曼的橋段組合在一本書中
恐怕連出版社都拿她們沒奈何了

但是,知情的讀者看了,內心那種感受,真是不舒服到最高點

難道以為抄襲絕版外曼,就沒人看得出來了嗎?

這種亳無創意,只會剪貼抄襲外曼橋段的剪貼手,拿稿費出書,真能心安嗎?
<hr>
<b> CHENG-CHEN </b>  發表時間: 2004/7/10 2:42:51 PM<br>哇~都不知道這篇討論已經變成抄書討論了。

這種事也不是一次兩次,只是出版社對於內曼作者抄外曼並不是不知情,而是不管它。

還能說什麼呢?會抄襲的作者就是會抄,也算是一種詐騙集團手法吧~<img border=0 src="http://wrnsg.com/msn/s.gif"><hr>
<b> 英美 </b>  發表時間: 2004/8/7 10:51:40 PM<br>那本小說,其實我看過,而且時間是前後一個月吧?我還看到了劇情同西洋古董洋&#33747;子店的呢!同出版社不同作者的
其實,我把他當成了套公式--必須要這麼想,才能不發火--於是,刻薄的評語就來了,只會套公式,故事寫得也沒多好,很無聊.................很難聽的話就出來了
水晶禮物可是我當年付錢給出版社買的說~愛死作者了,一看到邀男主角去xxx時,我就想大叫了~~
而且我覺得更不幸的是,骨幹尚在,靈魂都不見了,真的不是抄襲,只是套公式,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