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文主題:『妳會想當名人的妻子?還是小三?』
活動期間:即日起至100年5月20日止。
日落大道上,一切都有代價:
名牌包換自由,葛萊美獎換真愛,是妳,換不換?(參考文案連結→《昨夜在日落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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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針對本篇主題純粹閒聊,也歡迎加入討論。
『會員名稱』:VICKIE
『徵文分享』:如果我有機會遇到這種狀況,相信在法律面因為比較保障人妻,小三則要擔心被告,所以當然要選擇當人妻!
不過,如果妳遇到的名人老公是個花心大蘿蔔,那妳就要有心理準備,隨時都要有忍受老公大家享的覺悟,要嘛都在捶心肝的狀態中,或者甘脆放牛吃草,老公不要了,但錢財要守住,才不會最後落個人財兩失又人老珠黃的慘境!
但如果選小三地位,又是上述情況,老實說,被淘汰機率很高,要嘛當個淘金女,能撈多少算撈多少,否則最後不是被告就是只有心碎;反之,如果單純只是那個男人無法離婚(例如:最近社會版林月X的例子),但心都放在妳身上,那我想當小三也不錯,人財兩得,雖然遺產可能拿不到就是了,但至少保證有生之年能過得豐衣足食,那也不錯!
『會員名稱』:yuchun
『徵文分享』:如果有機會,我會想當名人的妻子.
因為我想要他可以完全無後顧之憂
回到家中的他,只是個平凡人
毫無壓力的享受一頓飯,只有親人陪著
不用感到壓力或時時刻刻備戰中~
想要跟人撒嬌耍賴時,我會努力寵他;
要當大男人,我的天絕對是讓他撐!
想要放鬆發呆,我會陪伴身邊不打擾;
傷心難過不想說話時,我會牽著他的手,輕輕擁抱他~
當他想要出走放空,我會在家守候著,
讓他回家時,除了一盞燈外還有份溫暖~
我們的愛是相互陪伴,但絕不牽絆~
我們的關心是真心問候,但絕不是追蹤~
我們的付出是"甘心"更是建立在"信任"上~
所以我要當"妻子",一個可以大方擁有的角色~
因為這一切都是我願意付出所該得到的肯定!
若選擇'小三",那從頭到尾的付出,都是不能說的..
好像偷來的一樣...........
再不幸一點,一旦感情生變,他不再愛我時,
再多的不甘心也比不上"他不愛了"~
當"妻子"可以離婚,拿贍養費,一邊療傷一邊重新過生活(壓力沒那麼大)
當"小三"只會被人說"活該,誰叫他要搶人家的..現在是報應.....",必須邊"舔傷口"邊生活(輿論壓力大,有色眼光多)
所以,有機會的話,我選擇當名人的"妻子",這樣才"甘願付出甘願受"
『會員名稱』:a88151
『徵文分享』:
如果有一天讓我有機會跟一個名人在一起,我會想當他的妻子!(前提是在歐美國家的名人,且沒有婚前協定這種東西)
因為歐美國家的法律對於婚姻的保障比較完整,像是離婚兩人的財產要平分之類的阿,妻子還可以告小三通姦,再加上如果是名人妻子的話,如果離婚之後還可以寫個我跟名人結婚的傳記之類的,而且名人都要四處工作,那就可以跟著世界爬爬走,總而言之,結婚時,盡情享樂,離婚時,要把錢都挖光光!
如果有一天讓我有機會跟一個名人在一起,我會想當他的小三!(前提是在台灣)
以台灣的傳統觀念來說,當妻子的要侍奉公婆,照顧孩子和家庭,如果丈夫偷吃還會有人說記得擦嘴就好,可能辛苦的要死,丈夫最後搞外遇還會藉口說是因為妻子變黃臉婆,而小三只要盡到情人的責任就好,最明顯的例子就是胡瓜!
不過小三有風險在,要注意不要被抓姦在床,而且不論想不想扶正,一定要努力的挖錢,這樣無論有沒有結果,至少都還有點保障!
『會員名稱』:yunaudrey
『徵文分享』:如果我有機會,且我愛這個名人的話,他也愛我的話,我會想當他的妻子。
如果我愛一個人,我會希望能跟他有更長的時間可以相處,可以互相陪伴,可以攜手度過,直到生命的盡頭,對方是名人或是不是名人,對我來說,並不是最大的重點,當然,成為名人的配偶,隱私可能會常常受到侵犯(因為現代媒體太發達,且人又太愛八卦),不過,如果我真的很愛他的話,還是會選擇犧牲部分的隱私,來換取「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可能。
但縱使我很愛這個人,他並不愛我,我也不會想要成為他的伴侶,因為對我而言情感是需要互相交流,才能持續維持的,只有單方面的感情,我個人恐怕無法長時間的繼續下去。
所以對我而言,兩個人的愛情才是要不要成為一個人的妻子的最大原因。
如果對方已經有妻子,甚至有女朋友,我不會想要成為小三。因為如果對方表示他很愛我,什麼都可以給我,但是因為種種原因無法給我妻子或女友的位子,我會覺得「他其實沒那麼喜歡我」,畢竟,如果真的很愛我,怎麼不會讓我成為真正能夠在陽光下陪伴他的人?其實在他的心裡,我其實比不上那些他拿來搪塞我的種種理由。
另外一個無法成為小三的理由,是因為將心比心吧!既然我不會願意有另外一個女人來分享我愛的這個人,我當然也不應該去介入他人的婚姻或者是戀情。愛情的世界中,三個人太擠,縱使有著大尺寸的床,睡上三個人也太小。所以我不願意因為我個人愛一個人,就去傷害別人。即便我很愛這個人,我也會選擇離得遠遠的,在心裡祝他幸福,也不會將自己的心意明白告知(因為,我愛這個人,並不希望我這份愛對他造成任何困擾)。
『會員名稱』:joy850240
『徵文分享』:
如果,有一天當我有機會愛上一位名人先生且必須在妻子和小三中做選擇,
我必須誠懇的且不違背良心的說~我會選擇當妻子
唯有選擇妻子,我才能正大光明的跟全世界說這位名人先生是歸我所有,我才能正大光明的說我愛他,
此外,當小三實在太苦太累,不僅要瞞的辛苦,更須讓自己的心去承受外人所不知不解的累
而我喜歡當個自私一點的人,當妻子可以是丈夫所有財產的受益人,當小三只能是對方的小情人,
對我來說,人生說短也不短,說長也不長,就那麼一點路程,
為什麼自己不能穿著直排輪順利的滑過人生這條路
而非得要在人生的道路上自己鋪滿著荊棘,然後不喊痛的赤腳走完它
愛人的前提似乎是先愛自己,或許施比受更有福這句話更可以套用在這,
去愛他人是將對自己的愛刮分一點給自己所愛的人
而非自己去祈求對方多愛自己一點點,
即使未來丈夫不愛自己,仍有屬於自身的那份自愛支撐著自己走完人生
不是嗎?
『會員名稱』:lynn.romance
『徵文分享』:
「愛情」是一道難解的題。「如果有一天讓妳有機會跟一個名人在一起,妳會想當他的妻子?還是小三呢?」這樣的問題隱含地把愛情簡化為利益關係與道德的抉擇,而忽略了每段愛情都有其特殊脈絡與獨特性。 一段愛情能不能進行下去,端看處在這個關係中的兩個人或三個人願意接受什麼樣的愛情。而一段不能讓妳滿足、不能讓妳快樂的愛情,不管是妻子還是小三、二人行或多人行,妳都是絕對的輸家。愛情的甜美之處,就是能讓妳盡情地愛與被愛,在人生孤寂的道路上獲得存在的意義。在這個意義上,愛情道路上的荊棘似乎也就不那麼重要了。
普遍上大家都想當妻子,Vickie跟a88151答得好有創意喔^^
臺灣最有名的小3應該是某甜美的生母,
充分展現金錢感情與人一把抓的社會奇象,
小3太強勢,相較之下元配安靜到感覺不出她的存在,真是比卡蜜拉還卡蜜拉.
但是,
這世界上真的有公平正義這種東西嗎?
小3這種現象看了就覺得很病態.
在感情的世界~沒有公不公平可言~只有愛與不愛~
沒錯,但是沒有人是只活在感情的世界裡。在愛情關係裡,若只考慮「愛與不愛」真的是單純地太可怕了一點。
而就算只討論愛與不愛,而不考慮他人的感受或道德對錯,當然也有公平不公平可言的。當一段感情中的所有當事人,因為不公平的愛情關係而受苦時,大多數的人都可以看得出來什麼是孽緣……這說明了為什麼沒有其他因素干擾時(不再愛元配、意外成為小三……等等更多複雜的因素),大多數人(不管自己是不是小三))都不喜歡小三的原因,以及大多數小三有機會就想扶正的心理。
lynn.romance講得很好,
小三是指一婚姻仍在合法狀態時介入婚姻與家庭的一名詞(另一就是那只追求自我滿足的出軌男人),
愛人之前須要先是一個,把守為人的基本原則與人格,才能光明正大的,
否則二位偷情的成年人會打破人與人基本的誠信,並造成無辜家庭甚至下一代的夢饜.
『會員名稱』:sian
『徵文分享』:如果真有那麼一天;我願是名人的太太!除了法律上的保障外;還可隨我愛買什麼就買什麼,享受當貴婦般的生活.多棒呀!當然錢財是要在我的掌控中.真沒有了愛;各過各的生活也不賴.外面的小三隨他去搞,既然我有錢;徵信社隨時聽我差遣抓姦,何樂不為?因為我是正宮呀!
各位童鞋
活動到5月20日止,還剩三天時間喔~~
有興趣的人,快來分享吧!
『會員名稱』:Karen
『徵文分享』:其實這個標題幾乎是沒得選
想想看是名人耶```你怎能做小三呀
光是狗仔隊把你給揪了出來``保證你會成為萬夫所指的對象
更何況人家還有正室``豈不是讓全家人跟著你蒙羞
如果有機會跟名人有關係
那麼除了當老婆之外``其實真的沒什麼好選的
當小三沒有名份``也沒有保障``只能靠著情夫的慷慨過日子
哪天出現個更美麗的老四``這人老珠黃的小三就只能仰望這情夫還願意拿點錢出來善後
當了老婆``就算進了冷宮``起碼讓你花用的金額不會少
最糟糕離婚也應該可以拿到噎死人的數字當贍養費
就以愛情跟麵包來說
當人妻才有可能有穩定的愛情跟充足的麵包
小三在風平浪靜的時候看來佔盡便宜
但是在提及被捨棄的情況下``她一定也是首當其衝呀
Karen同學說,如果是正妻,最糟糕情況,離婚也應該可以拿到噎死人的數字當贍養費!那可說不定!?如果在國外,那些所謂的名人都嘛會先簽婚前協議書,所以能不能拿到鉅款還說不定呢?
反之,就算是小三又如何?殊沒看到老虎伍X或前美國總統柯林X的小三對象,人家可是光明正大的被訪問,還可以出書爆料呢!也許能撈到的還勝過前妻可拿到也說不定??
『會員名稱』:y-h
『徵文分享』:
很難抉擇的問題,不管是正室或是小三各有其優缺點,當妻子所需承擔責任比小三還要多,不論是家族或是社會衍生出來的道德觀,唯一慶幸社會道德是支持合法妻子,然而對小三譴責會攻擊的體無完膚,畢竟世界並非是一面倒的回教世界,但是,不可否認有時總會想家花不如野花香,這也是擁有名人丈夫或許難以抗拒的誘因,妻子行為必須合乎標準,而小三或許只要提供枕邊溫柔。
以上問題都未涉及到“愛“,因為你無法判斷妻子與小三誰的愛會比較少,理性的判斷我還是會選擇當“名人的妻子“,重點不外乎是小孩非私生子,另外我還是希望雙方家人支持,才能挺身面對身為名人的妻子諸多批判眼光!
我來閒聊~~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想過為什麼道德上大家都會譴責小三、比較同情正妻呢?
我記得我遇過一個比我年輕很多的女孩子……剛好討論到道德對錯的問題。我舉了當小三的例子,問她說,她認不認為當小三是道德上錯的事情呢?她那時候非常義正詞嚴地說,當小三有什麼不對?只要兩情相悅、為什麼不能相愛呢?她不認為這樣是奪人所愛,或是在破壞別人的好事,反而應該是在成就一樁美好的愛情。(大家可以想一下電影「麥迪遜之橋」)
其實我覺得她那樣講某程度上並不完全錯,我們好像應該先反省一下,而不是先入為主地認為小三一定是道德罪人。如果思考一下,為什麼一般而言(沒有太複雜的情感糾葛之類的)小三是道德上應該被譴責的對象呢?我覺得似乎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德原則在背後運作。將心比心、如果小三自己是正妻,然後發現丈夫或男朋友與別人有染,那她怎麼看待那個小三?大概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人都會覺得,小三沒有好好尊重我的感情。除非你覺得一段感情不值得被尊重,要不然大概沒有人會認為小三在道德上沒有犯錯。所以一個不尊重夫妻、伴侶關係的小三,無疑地是犯了「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大忌:如果你尊重愛情、覺得愛情是有價值的,那麼你應該尊重每一個人的愛情,而不應該試圖破壞別人的愛情。
我覺得好玩的是,可能並不是所有人都會覺得所有小三的情況都適用「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原則。有人可能會覺得,如果我是正室,然後另一半愛上別人了(而不是只有上床而已),那其實有沒有小三存在都無關緊要,重點是愛情已逝,兩個人根本沒想要在一起。在這種情況下,感情已不再了,不管小三事先知不知道對方名花/草有主,小三都沒做錯什麼事,其實是不應該譴責她/他的。
但是我覺得可能更有趣的事是,其實大多數情況下,陷入感情漩渦的當事三人,或許根本無法判斷出到底對方是不是真愛。很可能正妻以為丈夫是真愛,小三才是壞胚子的引誘者;丈夫可能以為自己愛上小三、不愛妻子了;小三呢,可以以為自己正在拯救那個丈夫脫離苦海,自己才是真正被愛的那個人,她的這段愛情才應該值得被尊重和保護……其實有各式各樣的可能性。意思是說,我其實覺得我們不應該先入為主地未審先判每一個小三都是罪大惡極。感情的事情、哪有那麼容易的呢?我們的社會似乎就是犯了這種先入為主的錯誤,可能給了小三們不相符的道德壓力。
但當然我的意思不是說,所以所有的小三都是對的、小三的行為值得鼓勵。感情就像是一種盟約,一旦簽約了,我們當然希望雙方都能履約到永遠,但王子和公主也會有無言以對、也會有吵架的時候,而不是「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你要說小三趁虛而入是沒錯的,在這個意義上,如果一對有情人簽訂了感情的盟約,不管是誰應該都要尊重簽約的兩方,因此趁虛而入的小三都不可能是對的。但我只是覺得與此同時,我們也要注意到簽約的兩方應該要負起更大的責任才對,畢竟真正違約的是簽約的兩方中,偷吃的那個人,不是嗎?
我只是很不明白,當出現第三者時,大家好像都會直接認為全是第三者的錯?而忽略了真正犯錯的那個人?小三當然也要負責,但頂多是「幫凶」而不是「主謀」,而幫凶之所以協助犯罪,可能有很多不同的理由,不一定全然是不可原諒的(但當然還是錯的)。所以其實我是很同情小三的,雖然他們確實做錯了事,但我也可以瞭解感情其實本來就挺複雜的。雖然從道德的角度來說小三是錯的,但從感情的角度來看,可能沒有真正的誰對誰錯。。。
所以我不太喜歡從小三或正妻可以獲得的利益或保障來看待如何選擇當正妻或小三的問題。我覺得這樣可能忽略了愛情真正重要而有價值的地方,而轉而以其他的價值,譬如可獲得的社會地位、可以花用的金錢、小孩的扶養權……等等無關於愛情的價值來衡量愛情、衡量小三和正妻的選擇。呃~~我的意思是說,這種方向的討論其實模糊了焦點,而沒有告訴我們為什麼當小三或當正妻,哪個是真正比較好、或比較正確的選擇。我想大多數人迷惘的地方、或是小三引起爭議的地方,並不是在於當正妻或當小三哪個比較有利吧?而就算當小三真的比較有利,也並沒有證明當小三是道德上對的?
當然,現代人的感情關係不是那麼單純的只需考慮感情就好,也要現實地考慮麵包的問題,這才是現實的人生嘛!只不過,我想羅曼史之所以吸引人的地方,可能就在於那種對於純粹愛情的追求與推崇,以此方式彰顯了愛情的價值,指出患難與共、永結同心的動人之處。可能也是因為現實生活中我們很難不去比較利益而單純去追求愛情,所以現實生活中,這解釋了很多人甘願當一個小三的現象,但卻不喜歡羅曼史裡面的小三情節?
哎~囉哩八說了一堆……我是想講,希望大家還是別忘了,即便在現實生活中,利益的價值高過愛情的價值、我們可能也有千萬個當小三的好理由(為了愛、為了錢……),這可能還是無法證明小三的行為是道德上對的、也無法證明偷吃的人可以不用被譴責。
『會員名稱』:feishiue
『徵文分享』:
各位會員
感謝大家熱烈參與分享與討論。本次徵文贈書活動,已經落幕。
feishiue貼文的時間,有超過5月20日的時限一點點,不過可能大家的時鐘不太一樣,所以feishiue的貼文也有算數喔~~~
接下來會請出版社評選獲贈書籍者,屆時也會公布名單。
本討論串不會關閉,歡迎大家繼續交流。
感謝鈕釦的通融。
其實貼的時候大概是11點55、56分左右,
之後再看時,發現文裡有錯字,改了錯字又順道改了字色,結果顯示的時間就超過了……
(原本以為只是會在文後顯示修改時間而已。)
喔?那應該是顯示為妳編輯過之後的時間了。
別擔心,還是有算數的。
lynn.romance寫得非常好!
充滿各色跳躍的可能性連結,
這篇修整一下就可以報給出版社當書的出版後記了.
出版社已經挑出五個名額囉,贈書名單如下:
lynn.romance
VICKIE
a88151
yunaudrey
feishiue
目前尚缺yunaudrey和feishiue的收件資料,請透過→『悄悄話』功能,提供寄件資料(姓名,地址,電話)給鈕釦,以利出版社寄書給妳喔!
另外,出版社也要我轉達下列訊息:
感謝~~~
不過我查過這本書~~~5月初就已經出版了說~~~
有興趣的同學也可以去買來看看唷~~~
到時候看過再來發表書評~~~^^
呃~閒來亂聊的……大家加減看看就好啦……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電視連續劇的關係?最近小三話題很熱呀~~
Dear鈕釦:
剛剛已經將收件資料用悄悄話傳送給你嘍!
不過,因為我不太會用悄悄話功能(我搞不懂悄悄話裡面「個人私訊」跟「傳送簡訊」的差別XD),
如果你沒有收到的話,再跟我說一聲嘍!謝謝!
很高興這次獲得出版社青睞!
y-h同學說:
未涉及到“愛“,你無法判斷妻子與小三誰的愛會比較少,理性的判斷我還是會選擇當“名人的妻子“,重點不外乎是小孩非私生子,另外我還是希望雙方家人支持,才能挺身面對身為名人的妻子諸多批判眼光!
若以現實面來說,在台灣,人妻的角色真的很可憐!個人覺得,當名人夫被捉包時,人妻受批判的情況較少,反而被可憐的機會較多;有時可能彼此間的感情淡了,但不管是為了政治上或事業上的考量,人妻都要出面力挺,就算心理氣的要命或很受傷,還是要違背心意的站出來維護,大部份之後名人老公的事業或政治生涯都能保住;但如果老婆不想忍,通常名人老公的下場就很慘,看看作家苦X或林清X的下場就可做為借鏡!
老實說,如果是我,可能雙方彼此間的關係淡了沒了,只是為了孩子或其他原因這段婚姻要維持下去,要我說一些言不由衷的謊言,這我能忍受(也許很現實,但要談條件獲得一些利益),但如果我還愛著他,他卻做出這種事來傷我的心,而我還要裝的若無其事好像沒有心碎的出來力挺他,那才真的會令人吐血,更不用說如果是一而再再而三的累犯,那還真不知為何要維護這段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