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巫必須死──琳達‧霍華《夢中男人》中的性別仇恨

《夢中男人》出版於一九九四年,被譽為琳達‧霍華邁入主流暢銷作家行列的里程碑,比另一位羅曼史天后J. D. 羅勃(諾拉‧羅伯特)同樣鮮血淋漓的代表作《赤裸謎蹤》早一年面世,兩位當代美國羅曼史的重量級作家一前一後選擇了連續殺人魔的利刃,將傳統印象中粉紅浪漫的羅曼史開腸剖肚,殺出一條怵目驚心的暢銷血路。

謀殺案和羅曼史的結合由來已久,脫胎自藍鬍子童話的《簡愛》便曾經暗示羅徹斯特先生謀害瘋狂的髮妻,後來的歌德羅曼史承繼傳統,無論是早期戴芙妮.杜.莫里哀的《蝴蝶夢》或維多利亞‧荷特的《米蘭夫人》,到一九七○年代以降的當代美國通俗羅曼史,羅曼史中的命案,甚或是連續兇案都不算少見,也常是劇情發展的必要佐料,不過羅曼史畢竟不同於犯罪小說,故事中的屍體通常只是輕描淡寫帶過的布景道具,而非鏡頭焦點所在,彷彿羅曼史的讀者必須保護嬌寵,不該正視/注視那些血腥的畫面。

一九九○年代是美國通俗羅曼史的黃金歲月。許多作者掙脫了禾林羅曼史的公式箝制,在故事中加入更多、更現代的元素,致力洗刷「撕裂胸衣者」(Bodice-ripper)(註一)的惡名,將羅曼史的定位從家庭主婦的輕讀物推向紐約時報的暢銷書排行榜,也因此產生多位天后級的明星作者,歷經二十多年的時光荏苒,儘管野心勃勃的後浪前仆後繼,那些創造出新時代的作者迄今依舊光華奪目,琳達‧霍華便是其中之一。

《夢中男人》捨棄了傳統羅曼史將兇殺案當成陪襯背景的手法,透過擁有精神感應能力的女主角,連結兇手視角,正面描寫殺人過程,刀刀入骨,讓讀者真切體驗到兇殺現場的猙獰殘酷,血腥程度從懸疑推理片大幅躍進到驚悚恐怖電影,一把撕開了羅曼史溫柔浪漫的面紗,打破「羅曼史讀者不(該)正視血腥」的文類潛規則。

這本九○年代出版的作品另一個特殊處在於:出身警察世家的琳達‧霍華在《夢中男人》選擇了現代犯罪心理學中的典型連續殺人犯做為兇手,類似的角色在驚悚犯罪小說和恐怖片裡早已屢見不鮮,但在以女性讀者為主的羅曼史中卻是大膽的創舉。兇手的行兇動機並非羅曼史以往常見的私人恩怨,而是性別仇視引發的變態連環血案。

在這本女性作者寫給女性讀者閱讀的羅曼史作品中,受害者不是好萊塢驚悚片中常見的「不道德女孩」(註二),只是在平凡生活中沉浮的已婚婦女,因為無心的情緒失控,就被兇手盯上,成為殺害目標。女性對男性的「冒犯」是兇手眼中不可原諒的罪行,必須教訓,必須以慘死作為代價償還。

琳達‧霍華毫不遮掩在羅曼史讀者眼前攤開的,不只是血淋淋的兇案現場,還有赤裸裸、非理性的性別仇恨;《夢中男人》所描寫的連續兇案是一場現代版的女巫獵殺,源自於父權社會針對「僭越」女性的厭惡,以及恐懼。

女主角梅琳‧齊因更是故事中「僭越」女性的代表,擁有感應能力的她是靈媒,是貨真價實的「女巫」,具有特殊天賦/力量和知識的女性,能夠侵入他人的思想和──視線(gaze)。

在羅曼史以外的大眾文化裡,受注視的客體通常是女性,而注視的主體/權力則屬於男性。許多通俗視覺作品常是透過男性視角,去注視/窺探女性的身體和動作,這樣男性主動—女性被動的權力關係展現在色情影像和驚悚片中尤其明顯,希區考克〈驚魂記〉中著名的浴室兇殺場景便是最經典的例子。

既然注視是一種權力,通常屬於男性的特權,那麼能夠感應兇手情緒、和兇手「共用」視角的梅琳形同分享/侵佔了傳統上應當屬於男性的權力,自然會受到權威象徵的刑警男主角排斥,因為她是女巫,是擁有力量、不安分的女性,無法預測、不受控制,是父權體制最為仇視而恐懼的存在。

特殊的力量沒有為梅琳帶來任何好處,一如對許多能力出眾的女性那樣。她在性格沈靜的母親死去後,便因為這份天賦遭到父親的拋棄,在遺世的研究所中長大,是其他「正常」人眼中的怪物,長大後更成為罪犯的眼中釘,必須除之而後快的威脅。

外在社會的否定導致內心自我認同的動搖。經歷重大創傷的梅琳只能切斷所有和他人的聯繫,在遠離家鄉的小鎮上隱姓埋名,抱著「自己是怪胎」的認知,和所有故事裡的女巫一樣離群索居,直到那份天賦再次帶著另一名殺人魔回到她的生命。

在羅曼史的敘事結構中,男主角通常在故事中同時扮演女主角的壓迫者和拯救者角色。然而在《夢中男人》中,梅琳因為感應能力,成為唯一能夠破案的關鍵,不再是傳統羅曼史敘事中被動等待拯救的落難少女,甚至完全相反,成為了警方和其他女性的拯救者。

雄性賀爾蒙旺盛的警探向來是琳達‧霍華筆下的男主角首選,不過在《夢中男人》中,代表威權的警察體制卻不是梅琳的拯救者。自詡為女性保護者的丹恩不信任他無法掌控的梅琳,而梅琳也難以信任將她視為怪胎的其他人,缺乏互信的合作關係最後導致破綻百出的誘兇計畫,對女性的懷疑和男性的剛愎自用成就了殺人魔最後的獵巫行動。

經過多年的自我否定和逃避之後,梅琳終究必須再次面對手持利刃的男性殺人魔,唯有靠自己的力量擊敗瘋狂的仇恨化身,梅琳才能真正接受自己的天賦,找到完整的自我認同,也唯有如此,身為男主角的丹恩才會認知到女性不是只能接受男性保護和命令的存在,正視梅琳身為一個「人」的能力與獨立人格。當兩性趨近平等時,非理性仇恨帶來的悲劇才會慢慢絕跡,不再白費歷史無數鮮血帶來的教訓。

琳達‧霍華的經典作品《夢中男人》精準地結合了驚悚犯罪小說的血腥場景和羅曼史中兩性相吸又對立的火辣元素,以常見的連續殺人血案情節,從女性的角度出發,大膽刻畫在多數通俗文本被刻意淡化的性別仇恨議題,昂首挺胸地宣告:羅曼史不只是女性夢想愛情的讀物,更是女性「注視」世界的力量。

註一:一九七○到一九八○年代出版的羅曼史封面通常是衣衫不整的女主角仰望半裸的強壯男主角,因為女主角身上的禮服像是被人撕破或用刀割開,評論家便以 Bodice-ripper(撕裂胸衣者)稱呼這段期間的暢銷羅曼史,包括台灣讀者熟知的茱蒂‧狄佛洛、茱麗‧嘉伍德、喬安娜‧林賽都是那段時期的暢銷作者。這個名詞帶有強烈的貶義,也象徵當時主流價值對於這類暢銷小說的看法,現在有部分學者開始試圖以 Blockbuster romance (暢銷羅曼史)取代 Bodice Ripper 這個說法。

註二:好萊塢驚悚片中常以性感的金髮美女作為受害者,角色通常具有某些道德瑕疵,如〈驚魂記〉中竊盜公款的瑪麗安或是像〈驚聲尖叫〉恐怖片守則描述的,沾染上性、酒精和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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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羅曼史看到半夜那段與凶手的gaze因而嚇到匆忙闔上書,關上燈,跳上床抱著已經睡昏的老公,因為我實在太害怕了........這本夢中男人是我第一本被林達震攝到的羅曼史。第二本同等喜愛的是死命討好Dying to please 同樣也展顯了女性力量。讀起來特別有一種解放感。

琳達果真是懸疑羅曼史數一數二的頂級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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