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nacisase 在 發表
其實早在黛拉遇到丹尼爾‧梅特卡夫的時候,她隱隱就已經察覺了這個男人有些複雜。
出身於歷代皆為行騙維生的詐欺家族,黛拉幼時第一次行騙的時候也是有過疑慮,覺得好像應該要把錢還給那位因同情她而贈與金錢的婦女,但是父親勞倫斯用很巧妙、扭曲事實的方式,建構了黛拉與常人不一樣的價值觀,抹殺了她的罪惡感,強化平衡資產主義下不公義狀態的貧富差距正當性。從此,黛拉與她的家人一起步入了集體詐欺的行列。
第一人稱敘述很容易讓讀者進入黛拉的世界,而且也讓人知道對於黛拉影響最大的,除了父親勞倫斯之外,就是形同母親、從小照顧黛拉到大的露比(勞倫斯的伴侶)。因為詐騙是一種需要緊密佈線、相互合作的「行業」,所以大家族方式的討論及參與顯示出一種獨特的民主,甚至於事前的資料蒐集、過程中的專業分工、投票表決是否要繼續進行下去、事情有變應該要如何退場等,都是經過細密的討論,也可以顯現出黛拉之家族的龐大,與家族成員都已經深深習慣於這樣的產業、亦不覺奇詭。
原以為作足了資料,以及對於有錢人的看不起,讓黛拉等人於這次「詐騙學術贊助金」行動有著萬全的把握。但是沒有想到從一開始的面談,丹尼爾的反應就讓黛拉招架的有些吃力,甚至是突如其來要參訪黛拉在大學的研究室,乃至於後來工程更為浩大、丹尼爾想要親自與黛拉一行人去度過充滿專業知性的「探勘週末」。萬全的計畫趕不上丹尼爾的心情變化,黛拉從原本自幼就被灌輸有錢人都是無處花錢、沒有經歷過什麼人生大風大浪、都是很好騙等的刻板印象,在以為是任性的大少爺在為難她這個小小的博士研究員之際,也讓黛拉在荒野中看到丹尼爾深沈的一面。
更為深入的認識與了解,是從荒野中的行走與交談開始,黛拉自小就被訓練要好好觀察耗子(詐騙對象),這之間她發現丹尼爾並不如他外表所示的那般無知。當然,不在計畫中出現的黛拉愛慕者(兼童年玩伴提姆),隨著扮演博士助理的黛拉堂兄姐兩人回來,打亂了黛拉與丹尼爾兩人獨處的曖昧氛圍,席間喝醉的提姆纏著黛拉說著他的內心話、表白,暗示黛拉跟著他走向漂白的世界,也讓丹尼爾在旁「受益良多」。
而突如其來的吸引力及雙方的暗生的情愫,也因為兩人之間有著「贊助金」這個關係而僵持著,但是黛拉在結束行程回家之後,才發現更大的問題正等著她:家族即將走向衰亡的窘境。
黛拉早該自幼時被抹殺的罪惡感、她與丹尼爾之間的曖昧關係、父親勞倫斯所作的錯誤決定等等因素,在黛拉已經動搖的內心世界交戰著。但是讓黛拉對原本認知華麗優雅的詐術家族印象崩解的,卻是露比的一席話,從露比透露中,黛拉對照自己小時候的記憶,才知道以往以為有趣的冒險、露營,其實都是勞倫斯與露比不得不帶著他們兄妹二人跑路,所捏造的甜美謊言。而他們的家族也不如表面看來那麼風光,一切都是自我蒙蔽的假象,黛拉在欺騙人的同時,也欺騙自己說家族這樣很好,但就如同塔斯馬尼亞虎一樣,他們家族也是早該絕種的存在。這也是直到黛拉發現丹尼爾操作的逆向欺騙後,才徹底的體悟過來。
當然最後作者還是安排一個皆大歡喜的Happy Ending!許是丹尼爾從開始慢慢觀察黛拉的過程中,就不知道的愛上她,所以也接納了黛拉身為詐術家族的一份子,而兩人在重逢後細說心事也解開了心結,黛拉在丹尼爾的支持下,決定去找早已記憶模糊的母親。
那故事就這麼結束了嗎?不不不,黛拉在機場即將進入登機口時,她看到一名很不友善、趾高氣昂的商務人士,丹尼爾體貼的詢問黛拉是否需要在多些的金錢,黛拉揚起笑容說她會想辦法應付。隱隱感覺就是她要再次使出看家本領,不過對於黛拉而言,這樣的「特殊技能」日後可能就不算是在騙人金錢,而是教訓那些不尊重他人的權貴人士,也算是另類完成父親所說的不公義狀態的平衡吧。
**本文為出版社試閱書閱後心得
註:本書中譯本將由野人文化、2011年5/5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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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騙你騙到愛上你》--諜對諜的詐欺遊戲
其實寫一半的時候才想到要去看原本設定的字數是多少....然後就發現超過太多了。(原來我這麼會碎碎唸....)所以刪一些文中的引述,不過下面爸爸勞倫斯對小黛拉說的話,我覺得真的很有意思(從詐欺者的角度看事情的價值觀),就打過來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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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兩種人會給我們錢。第一種貪心的人,以為自己可以不勞而獲,或是靠著其他人的不幸撈到好處。他們是機會主義者。瞧,看到這些寶石了嗎?貪婪的人會馬這些石頭,因為他們以為這些是真的。他們會急著給我四千、五千或壹萬元,寫好他們的支票,或是數數現金,然後塞到我的手裡。我沒有辦法說服他們不要買,但在收他們的錢時,我會表現出適當的懷疑。他們買這些石頭是因為他們以為真正的價值還要高上好幾倍,以為這些是贓物,從某個正在打內杖的國家偷運出來的,那個國家的人為了挖掘這些寶石而作牛作馬,犧牲生命。有時候,連小孩都不得不在很深的洞裡挖掘,才能找到寶石。你想小孩作這些事情公平嗎?」
「不公平。」我說。不,不公平。每個小孩都應該有一間和我一樣的房間,有一個和我一樣的爸爸,不應該非在洞裡挖掘不可。我很幸運。
「還有,等到買主發現這些石頭不是真品,我是說如果他們真有發現的一天,支票早已兌現,戶頭裡沒錢了,找不到提款人,我呢,消失不見。他們不是因為太丟臉,就是必須承認自己有犯罪意圖,所以不敢報警。好拉,那種人難道不該受到懲罰嗎?」
我點頭。當然啦。他們理當受罰。
「第二種給我們錢的人可能很有錢,或者沒有。他們可能年紀很大,也可能年紀輕,誠實或者不誠實。但他們有一個共通點:需要自我感覺良好。那個女人給你錢以後,在街上抬頭挺胸地走。她覺得自己是個好媽媽,因為她永遠不會把她自己的小孩單獨留在城裡。她會跟所有的朋友說她遇到妳的故事,朋友會讚美她的慷慨。十元只是喚醒她的同情心一點小小的代價,黛拉。妳給了她一個禮物。永遠不要忘記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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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此,黛拉就走上了詐騙的不歸路。@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