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la Simpson 卡拉‧辛普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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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官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30 May, 2005
當妳心儀的作者的書讓妳失望,滋味是很苦澀的。
當妳在半年內拜讀了她的三部作品,卻本本不如預期,苦澀的感覺會加倍。
當挫折感糾纏著自豪對「曼曼倦怠症」有免疫力的妳之時,妳會懷疑是否高估了自己的排菌抗體。
如果不是前幾天收到後就大快朵頤吞食完畢的 Oceans of Fire 重新燃起我快變為死灰的看書慾望,宛若打了一針振奮劑的話,那麼我絕對會因為前述的挫折而鬱卒。
「我要把手指塞入女主角 Jane 的鼻孔裡,讓她再也嗤不了鼻。」←是我讀了 The Last Rogue 後的第一個感想。
「男主角 Raleigh 絕對患有嚴重的自虐症。」←則是第二個。
「這本書快和我心目中的 least favorite DS’──The Squire's Daughter──平起平坐了。」←去拜謁睡神前,再追加一個。
我……大概勞累過度了……
先補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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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May, 2005
嚴格講起來,The Last Rogue 只是和 The Devil Earl, The Vicar's Daughter 及 Tempting Kate 這幾本書的人物有關聯,要稱它們為系列有點勉強。
不過既然是相關作品,將之歸類為系列作也是合情合理的啦。
(天哪……我……這不是扯廢話嗎? )
cath 及梅兒,妳們看看女主角的姓氏,是否有似曾相識感呢?
嗯嗯,沒錯。本書女主角,“Plain Jane”Trowbridge,是 The Vicar's Daughter 的女主角 Charlotte 的妹妹。長相最抱歉的那個。
比起她美麗熱情的波霸姊姊 Charlotte,她是醜小鴨一隻。比起她生氣盎然的弟妹,她黯淡無光。
簡言之,她既平凡又乏味,沒有長袖善舞的風采,沒有足以彌補她缺乏嫁妝的美貌,在這種情形下,當然不可能吸引任何仰慕者。事實上,男人面對她的時候總是搖頭嘆氣,難以相信她和令人驚艷又充滿朝氣的 Charlotte 是出自同一個娘胎的姊妹。
本書男主角 Deverell Fairfax,Raleigh 子爵,和前三本書的男主角們是朋友,與 The Vicar's Daughter 的男主角 Max 更是交情甚篤。根據他在書中所言,他在前三對愛情鳥中曾扮演著牽紅線的角色(咦,有嗎?我怎麼不記得了? ),因為他生來就有當月老的天份。
他同時也是個如假包換的 dandy。游手好閒,追逐時髦,把打出炫又花俏的領巾和完美無暇的衣著看得比國家興亡還重要。(←噯,好像形容得太誇張了,呃呃 )
雖是紈褲子弟,但個性隨和的他,卻也是廣受歡迎和喜愛的一個。
一位是嚴肅保守,不茍言笑的窮牧師之女。一個是吊兒啷噹,信奉享樂主義的伯爵繼承人。這兩個外貌性格天差地遠的人,卻因為 Max 和 Charlotte 陰錯陽差的「床位安排」,而置身在尷尬的 compromising position 中,使得 Raleigh 基於榮譽感,不得不把相貌乏善可陳荷包更是貧脊的“Plain Jane”娶回家。
(Raleigh 的「飛來橫禍」足以做為其他未婚的紈褲子弟的借鏡:絕對不能醉醺醺地在半夜突然跑到朋友家裡,否則鐵定 “睡錯床”,無論是朋友的過錯還是自己糊塗。 )
這兩個已經認識了好幾年的人拜了堂(←但離圓房可還早得很 )後隔天吧,Raleigh 就帶著新婚妻子啟程前往諾森伯蘭,因為他那個根本沒見過面的叔公,竟然在遺囑中把他的房子-Graven Hall-留給了 Raleigh。
不是他所熟稔的豪華宅邸,而是一幢據說骯髒破舊且隨時都有倒塌之虞的屋子。
被他那有控制慾且冷漠的父母操縱著他的荷包,他們給他的津貼勉強只夠他吃喝玩樂和訂製時髦昂貴的服飾,所以常處於捉襟見肘狀況下的 Raleigh 儘管知道那個有收集怪癖的隱士叔公不可能留啥好康的東西給他──甚至極可能留給他一屁股債──他仍是硬著頭皮去了。
抵達諾森伯蘭的領地後,Raleigh 卻發覺他近來果然是霉運連連。他叔公那幢古老的大宅不僅是他畢生所見過最醜陋最陰森的,而且還殘破得不像話──他擔心屋頂真會垮下來。
不只如此,整幢破宅裡除了一個和房子氣氛同樣陰沉的女管家之外,沒有任何僕人。村民們對他叔公的大宅投以畏懼的眼神,而且對它敬鬼神而遠之,為什麼?
之後發生了更多不合常理和邏輯的詭異事件,那些深夜中的噪音與鬼影,足以讓膽小的人嚇得屁滾尿流。
是房子真的鬧鬼?是某人的惡作劇?還是有人要趕走他們而使出的把戲?
如果是後者,那麼是誰想把他們嚇跑?為什麼?
最重要的是,Raleigh 該如何溶化 Jane 這座內藏火焰的冰山,挖掘出酸果子表皮內的甜美,成功地經營這樁有著錯誤開始的婚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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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June, 2005
雖然此刻感覺很心平氣和,不像數日前剛讀完之後那般懊惱,我仍是悲哀的發現對女主角的惡感依然存在。
(長嘆)唉,The Last Rogue 的女主角 “Plain Jane” Jane Trowbridge,是我這一年來看過的最尖酸刻薄,最不討喜的女主角了。
年僅18歲,卻像個性情乖戾的老太婆。穿著打扮都老氣橫秋不說,總是緊抿著的嘴更像吸了太久的檸檬般酸澀。別人的好意,她從不領情;誠心的讚美,被她嗤之以鼻。說她偏執又難以取悅,還太客氣了。
Jane 最愛發出的聲音是嗤鼻,而我必須很遺憾的說這似乎也是她最擅長的才藝。只因為自己很不幸地長相平庸,自幼就生長在花容月貌、人緣極佳的姊姊 Charlotte 的陰影下,老是被他人嘲弄,拿她和被奉為“Goddess”的 Charlotte 作比較,所以自此就縮入更狹窄更孤僻的殼裡,情緒和她選擇的衣服一樣灰暗,表現出彷彿全世界的人都對不起她。
有人會說她的尖酸刻薄是一種長期自卑而產生的自我防禦,我卻怎麼都只看到她的偏激、粗魯、任性、嘴巴惡毒,根本像個壞脾氣的潑婦。
讓我懊惱的是,她對貴族毫無根基的鄙夷及憎惡,認定他們多是浮誇膚淺、一無可取的蠢材或惡棍,而她甚至連倫敦社交圈都不曾跨入,就咬定所有的貴族都是一丘之貉。如果她講得出理由,或是切膚經驗談,那麼還比較有辦法讓人信服。
純因偏見而偏見,打一開始就因表象而全盤否定男主角,總是把他想像成最壞的一面,總是臭著一張臉,不肯和顏悅色。
就像某些讀者評論的:「這麼個不討喜的女人,我不懂 Raleigh 究竟是愛上她哪一點。」←說的沒錯,這也是我眼中最難解之謎。
脾氣特好,對她百般縱容的男主角 Raleigh,一定是上輩子欠她,這輩子來還愛情債的,才會被她吃得死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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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June, 2005
向來頗欣賞 DS 的文筆,她的敘事風格很對我胃口,他的男主角多半比女主角可愛(至少對我來說啦);而既然我一向重男輕女,因此只要男主角看上眼了,我會忽略女主角的一些小瑕疵。
但是這一次,拿刀架在我脖子上,也無法使我沉默。
男主角 Raleigh 太精心修飾自己門面的行為,讓人感覺有點膚淺。然而在那光鮮虛榮的外表下,我們也目睹了他對環境的適應力。隨遇而安,不自尋煩惱,是他個性的一部分。性情溫煦的他總是以笑臉來迎接她的冷面,可以承受得了女主角 Jane 那根利舌和那對冷眼的連環戳攻,不會和她硬碰硬。
很有彈性的一個人。
基本上我還算喜歡 Raleigh 那種個性,雖然我很想知道他到底“如何”看出 Jane 藏在刺蝟外表下的「可愛、特殊」之處,以及他何以會對她那麼著迷,特別是在她老是對他不假辭色,每講三句話就會迸出一個侮辱字眼的時候。
The Devil Earl 的男女主角在本書中雖然沒出來串場,不過名字倒是被提起多次。尤其是 Prudence 所寫的哥德式小說,在本書後半部裡佔有滿 “戲劇化” 的份量。
至於在第一章就登場的 The Vicar's Daughter 的男女主角,我前面已經透露過了,他們就是無心插柳,意外“湊合”Jane 和 Raleigh 的罪魁禍首。
雖然只在前兩章露臉,在本書裡的重要性自是不在話下。
結婚才四年,就已經生了三個孩子(其中兩個是雙胞胎啦),不用懷疑,他們這對夫妻會繼續朝多產之路邁進。看來 Charlotte 要向她的牧師爹娘的“紀錄”(七個還是八個?)挑戰,是豪不費力的任務。
至於本書的懸疑部分嘛,只能說幾乎沒有。
誰是 Raleigh 的叔公的私生女,一開始就昭然若揭了。
那些“走私客”的存在,更一點也不叫人意外。
最後 Raleigh 終於和執行他叔公遺囑的律師碰面,從律師口中得到的“大驚喜”,也早在預料之中啦!
這類結局,比她那本 Fortune Hunter 的收尾方式令我滿意多了。
The Last Rogue 評價非常兩極化(AAR 還給了 keeper,跌壞了不少讀者的眼鏡,去年曾在討論版上被翻炒過),從南轅北轍的迴異角度切入觀點的情況,頗耐人尋味。
所以 DS 的粉絲,請不要被阿官的看法所影響。對這類「美男子和醜小鴨在曖昧狀況下被發現,不得不奉禮教之命結婚」的故事有興趣的童鞋,可以找來讀讀,也許會有截然不同的新發現呢
ㄚ部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很喜歡這部也…不論是Stephen 還是Brighid 或者是故事的情節都很得我意…尤其是Stephen,他那偶爾顯露出來的脆弱更是讓人心疼啊,真想好好給他照顧一下…雖然他是個酒鬼…另外,作者雖然設定Stephen是遠近馳名的seducer, 但是並沒有讓他有好好表現的機會…真是太可惜了…連用在Brighid身上也不是那麼的多…光是想像他那漂亮到不行的臉蛋,就讓人腿軟…故事情節是老套了點,不過我就是很喜歡啦…而且這本的單字比較沒那麼難…是比較好讀滴…
ㄚ部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simon很是可愛,尤其是他為愛神傷的樣子,呵呵,真讓人想親他一下,尤其是他犯胸痛的樣子,可愛極了…至於女主角,不是那麼的喜歡,感覺上她不是很能了解simon想娶她的心情而一再的保護自己…可憐的simon被拒絕了那麼多次…
梅兒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一開始看這一本時,我實在看不出這本和前一本有什麼關聯,為什麼會是系列作
看到一半才知道原來是前一本的配角 Raleigh 子爵有出來一下撮合男女主角......←好勉強的關聯|||||||
叫官的報報已經把劇情背景講述得非常精采完整了
和叫官一樣,在看書時我也不由得會想到珍安的書,因為一些設定實在很類似
有著惡魔稱號人人畏懼的陰沉男主角,固執己見獨排眾議捍衛男主角的老處女女主角
不過書中對男主角的想法和心理著墨很多,讓人清楚感受到女主角對他造成的改變,以及他對女主角的感情之深厚
前半部的節奏實在有點緩慢,我好幾次都無聊得放下書,不過愈到後面愈精采刺激,事件接二連三地發生
自從 Prudence 一償宿願,得以踏進她一心嚮往的 Wolfinger 城堡之後,故事的節奏和氣氛便開始逐漸昇高,更別說熱度和甜度了,讓嗜鹹嗜甜的人都相當滿足
很喜歡看到 Sebastian 縱容地陪 Prudence 一起探索城裡的密室秘道,在一旁幫她提燈任她四處探索滿足旺盛的好奇心,在她興奮地橫衝直撞時為她擔心得五臟六腑都絞在一起,即使覺得不耐煩,他也都壓抑下來,免得破壞她的興致
這麼貼心深情的男人,給他五片葉子都嫌少啦!(心)
Prudence 對 Sebastian 的信任和忠誠已經到了盲目的地步,理智一點的人應該都會對惡魔伯爵退避三舍,可是 Prudence 的理智一遇到 Sebastian 就變成無條件支持了,或許是一見鍾情的症狀之一吧!
兩個人都能看到彼此外表下的美好之處,Sebastian 一開始稍有抗拒,不過等他決定順從渴望之後,他就再也脫離不了 Prudence 所帶給他的歡愉和救贖了......
他們真的是很可愛的一對,相較之下 Phoebe 和 James 這一對就有點遜了
Phoebe 從頭到尾都沒有成長,一直是個驕縱任性又愛哭的嬌嬌女,愚蠢地跟詐騙走私客私奔,如果不是 James 出手相救,她早就被吃乾抹淨,被當作破布丟回家了吧!
即使嫁作人婦後也是一副蠢樣,對她實在沒有任何好感
改變後的 James 樣樣都好,可惜眼光實在有夠糟,作者是有解釋說或許 James 就是需要有人依賴他......
算了,反正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他喜歡就好
相較於男女主角間堅固的感情羈絆,男女配角這一對卻讓我感覺熱戀期過後隨時有離婚的可能......=.=
整體是4葉,多的一葉是給男主角啦~>v
梅兒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一言以蔽之,這是個波霸牧師之女與巨乳控伯爵的愛情故事,橫批:天作之合
劇情平順不錯看,只不過女主角 Charlotte 的思考和舉動我不是很能理解......
一開始她對男主角 Max 有興趣,姊姊的規勸只讓她更堅定以 Max 為對象的決心
後來發現 Max 財力驚人,非她一介牧師之女所能高攀得起(←這是妳早該知道的吧?)
於是她退縮了,她決定他們之間沒有發展的可能,只能當朋友......
這種矛盾在書中反覆出現,看得我相當困惑,女主角到底是具侵略性的積極新女性,還是認份守己的牧師之女?
有一次在宴會上,她又覺得和 Max 之間是無望的,開始躲他,明顯的迴避讓 Max 都惱了起來
當他終於有機會跟她打招呼,她卻一臉欣喜地歡迎他
然後當著 Max 的面接受別人的邀舞,當她回來,Max 已經要離去了
她又以相當親密的動作留住他,約他隔天下午去找她
作什麼呢?原來她想改變風格,以往礙於自己雄厚天賦的她一直穿著高領禮服
然而現在她決定接受 Max 的提議,順應社交界的潮流,改穿低領的衣服,所以找他來秀給他看,順便索吻......
從退縮到激進,其中的轉折我實在是無法理解.....
還有一次她被一位追求者誘到溫室裡強吻,推也推不開,她只好緊閉嘴巴
緊接著 Max 前來英雄救美,最後演變成一場黎明時的決鬥
Max 很生氣地罵她行為不檢,她氣得用力踢了 Max 的小腿兩腳,痛得他唉唉叫
ㄟ......妳的踢功這麼厲害,為什麼剛剛被強吻時不使出來,現在卻拿來對付要為了妳決鬥的男主角?
諸如此類的行為,讓我對 Charlotte 沒有太多好感
男主角比女主角好一點,他的嫉妒心滿可愛的
不過他對巨乳的抵抗力實在很弱,視線時常黏到女主角雄偉的胸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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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ATIN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林白這位譯者所翻譯的書有著共同的特點 :福利情節絕對會被刪掉, 連殘渣都不剩 !想要不怪她... 但真的很難 ,是編輯的錯嗎?但是同一出版社其他譯者都沒有這種問題ㄚ!
本書的對於人性的衝擊、橫亙在男女主角間的難題都鋪陳地很精采。我很為薩克心痛,雖然他嘴巴很壞...... 但可蕾也很自以為是的態度與頑固,更氣憤可蕾的父親對待薩克的方式,上一代的錯誤為何要下一代來承擔?在其年少失怙母親去逝但家貧沒有喪葬費,來求助可蕾的父親時,斷然拒絕就算了,卻又想盡辦法讓他找不到工作求助無門.... 真是可惡到極點!
壞人心腸很險惡,欲置人與死地,但最後可蕾幡然醒悟及時救回薩克,她的表現非常堅強.... 我為被刪減的福利情節與薩克的父親與可蕾的母親那一大段前因後果難過~ 只能從僅有的內容去揣摩原貌,欸!可惜了這一本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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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殷式吸血鬼系列我是從文生那本開始看,如果吸血鬼都是這樣或許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至於維克跟雅薇的感情及他們的相處,感覺沒有太大波折而很快就互相吸引,而且熱情燃燒的很快,是這本裡我最喜歡的
而小鎮一開始就對從62歲變成22歲左右吸血鬼雅薇的包容以及接纳,真的很不可思議,而且還安排一堆活動招搖的本鎮吉祥物是吸血鬼,另一個不喜歡的是雅薇的朋友美寶,也是策劃這次的廣告相親,不知為何就是不喜歡她,而雅薇感覺就像被她洗腦一樣,例如:吸血鬼不能照鏡子.吸血鬼只能睡棺材...不能喝人血以外的東西...天阿! 雅薇難到妳就不能試看看喝酒嗎?!
加上這次其他來參加相親吸血鬼,竟然都可在同一個小鎮找到終生伴侶,機率之大到難以置信...簡直是培育吸血鬼伴侶搖籃,反正這小鎮的也不在意,要不是維克的感情+雅薇暴走那段還不錯,不然我或許會丟開這本書等有空在看!
htlovescats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恩! 我是看英文原文的。我非常的喜歡這本書。
看了大家的評論,覺得是翻譯刪書嗎?
關於小鎮的人幫忙隱瞞這件事。
其實她們並沒有真的隱瞞,只是沒有到處宣傳,而且她們整個鎮上的人都對 Elvi變成沒有靈魂的吸血鬼這件事情感到有罪惡感。
在書上有提到,當Elvi要去旅行前,他不管去哪裡! 大家都鼓勵她和Mable去墨西哥。
因為Elvi並不想去,是大家說服她去的。所以大家認為Elvi變成"沒有靈魂"的吸血鬼是她們的錯。才會幫她。
而每個去的鎮上吸血鬼都找到 Lifemate這件事,書上也提到了一些。
她們認為,因為這個鎮裡的人知道Elvi是吸血鬼,而且接受她。可能因為這點,所以讓她們比較容易能夠接受吸血鬼。所以比較可能成為其他吸血鬼的Lifemate。
lilian0505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一路看這個系列,老實說我不愛這一本..
整個城鎮都為這女主角保密不死族,,,這實在有些誇張到有點不想看下去了~,而且女主角還不明白被誰這麼一咬成為不死族,因而就這麼不明不白的仿照吸血鬼的生活(這不能怪她,沒有教她該如何生活啊~~),一些不死族看了廣告來到這城鎮,最後竟是超完美大結局,每個人都找到終生伴侶了,只要無法讀取她的心思及咬她一口就好了....
這一系列的開頭前幾本還真好看也很有趣味,但這一本看完後,真的不想再看下去了,總覺得這個系列的最後結果就是不死族的勢力會不斷的擴大,,因為人類都一個個被咬了一口,成為不死族~~
由 a88151 在 發表
另一筆名為 黛娜‧瑪格 Dinah McCall
Jenny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Gabriel在一場車禍中失去摯愛的雙親,自己也因而昏迷了幾星期之久。甦醒之後,他腦海中常會莫名出現一些聲音,陳述著:「lost」「help me」等字句,除此之外,他常作夢,夢醒之後發現自己並未躺在自己的床上,卻在屋外母親鍾愛的玫瑰園中,屋內睡前設定的保全設施也被解除了。不只如此,他的夢境細節竟活生生地出現在報紙中:有人接二連三被謀殺了,都是頸部折斷,兇手只在現場留下一朵玫瑰。媒體稱此連續殺人犯為「白馬王子」。Gabriel不只知道報紙所陳述的,還知道一些只有警方及兇手知道的細節。
腦海中的耳語與駭人的夢境讓Gabriel異常無助與痛苦,最後Gabriel求助於父親生前的好友,心理醫生uncle Mike, uncle Mike視Gabriel如自己兒子般疼愛,建議Gabriel找一位靈媒Laura幫忙。當Gabriel與Laura第一次見面握手時,Laura眼前隨即浮現兩人做愛的情景,之後又聽見出現於Gabriel腦海中的聲音。當Laura到達的當晚,Gabriel又夢遊了,夢境中又一男子被殺了,Gabriel醒過來後以彷彿親臨現場般告訴Laura細節,除此之外又透露一件媒體也不知道的事—兇殺現場的那枝玫瑰莖上的刺都被剔除--而這是Gabriel母親的習慣,因為她認為如此美麗的東西不應造成痛苦,所以她生前都會將玫瑰莖上的刺剔除後才放到花瓶裡。
某天Gabriel到一老婦人家中商談裝設保全系統事宜(那是Gabriel的職業),當天晚上Gabriel又作夢了,夢到那老婦人的管家被殺,而這次,那管家顯然認識兇手,因為他叫出了行兇者的名字,他叫他:「Gabriel」。而當晚,Laura也從夢中驚醒,她夢到Gabriel將雙手置於她的手臂上、她的肩膀上,而後--繞在她的脖子上。Laura說服自己那只是惡夢。
Gabriel意識到事態嚴重,說服Laura與uncle Mike將自己反鎖在房間內,Laura極力反對,擔心若發生大火大家來不及幫他開鎖的話後果將不堪設想。此時Gabriel憤怒地回答道:「該死的,蘿拉,有人被殺了,如果我該為此事負責的話,那麼我活該被燒死。」(此時不禁為Gabriel所遭受的磨難感到心疼)
前三天都沒事,到了第四天晚上,Laura聽到聲音從Gabriel房間傳來,急忙趕到時發現Gabriel意識不清地站在窗前高舉雙手,她極力安撫似乎仍在夢中掙扎的Gabriel,但在拉扯中Gabriel高大的身形不免使Laura受傷,Gabriel醒過來後發現自己令Laura受傷自責不已,之後在雙方的迫切需求下熱烈纏綿。而當晚,兇殺事件再次發生了,Gabriel證實了自己的無辜,但仍困擾於腦海中的耳語與駭人的夢境。
某天,Gabriel與Laura一同去為某位客戶商談保全事宜,當Laura碰觸到那位先生的手臂時,眼前赫然浮現那位先生被殺的情景,而兇手是--Gabriel。Gabriel不解,而Laura不安,他們下了一個重大決定—通知警方,因為這是第一次明確知道下位受害者,為挽救那位先生的命,Gabriel冒著可能被拘捕的危險來到警局。試想,一位靈媒與一位夢遊者如何能被警方採信?Gabriel自願被拘留在警局並留下檢體以供警方檢驗(因為曾由受害人身上採到兇手的組織),但那位先生仍逃不過死神,成為第四個受害者(因警方並未派人保護)。
此時,一件晴天霹靂的秘密爆發出來,一位療養院的醫生告訴Gabriel他的弟弟Garrett自醫院失蹤了,若Garrett沒有按時服藥將會非常具危險性,至此Gabriel才知道原來他有一位雙生弟弟,在他們5歲之前都住在一起,在5歲那一年發生了一件事【那一年,5歲的Gabriel因跌倒而大聲哭泣,刺耳的聲音激怒了Garrett,Garrett竟拿起了木棒幾乎將Gabriel打死,因為Garrett聽到尖銳的聲音就會抓狂】 所以他們的父母才將Garrett送至療養院接受舒適完整的照顧,並時常去探望他。那位醫生知道這一個月來發生的事後大為驚恐,忙向警局出發告知此事,但半路上汽車拋錨發出尖銳聲音,然後……….他沒在警局出現。
警方檢測出Gabriel的DNA與兇手相同,前來將Gabriel拘捕。Laura向警方陳述雙生弟一事無效,只得眼睜睜看著Gabriel上警車,所幸後來那位醫生大難不死向警方說明確有Garrett存在,Gabriel才又獲釋。Gabriel返家準備一切,準備與他多年未見的弟弟重逢,因為他弟弟在他陌生的世界中迷失,一直找不到回家的路,一個有他慈愛雙親的家。弟弟靠著心電感應追尋哥哥走過的路,哥哥在夢中模仿著弟弟所作的事,這對兄弟在分離多年後以最令人痛心的方式重逢。最後Garrett終於回到了家,第一個見到的人是Laura,當時 Laura跌倒,Garrett扶住她的脖子,Laura恍然大悟,原來夢中的Garrett並非要殺她而是救她。當Garrett回到家時,胸口緊抱著他骯髒的包包彷彿抱著心愛玩具般向Laura問道:「這裡是家嗎?」,Laura哽咽地回答:「是的,親愛的,這裡是家」(看到這裡我的眼淚早已不受控制地飆出來了,嗚…….)
最後,當Garrett在花園裡奔跑尋找他的玫瑰時,早方早已包圍此地,更誤會Garrett要逃跑因而開槍,Garrett渾身是血地倒在Gabriel懷中,Gabriel心痛地用雙手一根一根拔掉玫瑰莖上的刺放入弟弟手中,並一起與Garrett一起念著小時候的睡前祈禱文,Garrett在哥哥的懷中永遠沉睡了。(眼淚早已流成河了)
淚眼汪汪地看完這本撼動人心的好書,心中不禁向遠在天邊的官媽大聲說謝謝,謝謝妳的大力推薦,否則我就不會千里迢迢向美國買書,又望眼欲穿地等了1個月,只能說,真是太………..值得了。
眾童鞋們,想體會什麼叫心痛嗎,妳一定不能錯過此書。
附註:書中有許多場景都讓人淚流滿面,比如當Garrett在陌生的城市中求生,身穿骯髒的衣物,吃垃圾桶裡的食物,但仍堅持每天都要換衣服,因為那是媽媽教的,在堅硬的土地上抱著背包蜷縮成一團地念著睡前祈禱文地入睡,讓人整個心揪了起來。
維多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8/1/2003
官媽的解說真是最佳導讀範本!!
這本書是我接觸的第一本 Sharon Sala 的原文書,跟她其他帶有懸疑色彩的中文翻譯作品看來的確有不同的風格 :)
Tyler 第一次去 Amelia 家見她那些姑媽時心裡想著 Aunt Witty 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抓把槍出來把他轟走??蠻好笑的,雖然我也不太懂Tyler 喜歡Amelia 哪一點?? 當Amelia 以 Amber 的姿態出現時感覺較開放,也較健談,但為時也不長;當她回覆成Amelia時那種龜毛樣,雖說Tyler早就識破她的雙重身分,但Tyler 到底看上Amelia 哪一點還真有點匪夷所思???
粉甜美的一本書,讀來輕鬆不費力氣,而且她的書感覺好像唸出來比光用眼睛看容易懂,蠻口語化的,(也可能只有這本書才是這樣啦...),蠻適合用來打發時間的一本書 ^_^
阿官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雪倫的書嘛,我怎麼看怎麼對眼啦。這本書的故事滿不錯,懸疑張力很足,男女主角的激情戲雖近乎於零,感情的著墨倒也不致太荒蕪,所以給四葉囉^+++^~~~
女主角 Caitiin 是個專寫懸疑神秘小說的女作家,具有相當的知名度。大約半年前,她開始接到詭異的恐嚇信件。她一直以為是某個讀者對她不滿意而使出的把戲,因此並沒有太在意,直到信件越來越頻繁,恫嚇的內容也越來越凶惡,讓她心生警戒。然後有一天,一封恐嚇信寄到了出版社,她的出版總編輯兼好友 Aaron 在詢問 Caitlin 過後得知了她的處境,擔心她的安危,於是Aaron打了通電話給他遠在另一城市、曾經當過警察、如今經營一家保全公司的繼兄 Connor(但他的朋友都喚他 Mac),要求他前來幫助 Caitlin,暫時充當她的私人保鑣,直到危險結束。
Aaron 是個同性戀者,和 Caitlin 有著深濃的友誼。他打電話給繼兄 Connor,其目的不僅在於幫助 Caitlin,也在於牽紅線。他幾年前就曾挖心思想湊合繼兄與好友,但是 Connor 和 Caitlin 在 Aaron 刻意安排的那幾次會晤中,對彼此始終保持戒慎,表明看彼此不順眼,實際上卻極力抗拒那前所未有的吸引力。如今在 Aaron 的推波助瀾下,他們被拉向了命運的懷抱。這一次不再有盲目的抗爭,因為 Caitlin 和 Connor 很快地就了解到,這份情緣早在初次碰面時就已植下了。
兩人沉浸於濃情蜜意的愛中,威脅著 Caitlin 生命的邪惡陰影卻也同步而至。她不只接到了更惡毒的恐嚇信,還接到了令人毛骨悚然的包裹,加深了她的恐懼。就在這期間,有幾女人連續遭到殺害,而兇手的手法不只凶殘,受害者死亡的方式更是如出一轍。調查專員和警方對這樁兇手明顯為同一人的連續殺人案件頗為重視,卻始終找不出那些被害女子之間有關聯性的蛛絲馬跡(一個是應召女郎,一個是二十歲的學生,一個是餐館老闆的女兒,三者互不相識更沒有牽扯)。
Caitlin 和 Connor 一開始完全沒有注意到更沒想過這幾樁殺人案件,和她接獲的恐嚇黑函會有關聯,直到 Caitlin 驚然發現到每一個被害女子,都和她的模樣有某種程度的肖似:身材、髮色、五官輪廓等等.....她這才開始了解到兇手以那些容貌酷似她的女子來殺雞儆猴,發洩仇恨的可怕事實.....
這本書裡男女主角的默契,Aaron 和他們之間的真摯情誼,兇手特殊的雙重身分,全都描寫的不錯。故事緊湊,而且過程不像許多懸疑小說那般容易預估。看到一半的時候,還很難揣測出兇嫌的身分;不只因為他擅於掩飾,也因為他的職業(不過我這張大嘴這麼一說,恐怕把謎底都揭露了-_-;;)。此外,Aaron 被炸傷後,他有失明之虞時卻依舊對好友 Caitlin 表現出的關懷和諒解,令我看了頗為動容(雖然他未免太超脫塵世了一點吧,如此的聖人,總讓偶覺得他是到人間來被欺負的>_ 不過,主人翁(特別是男主角)的性格特質不夠鮮明不夠凸出,我認為算是此書最大的缺憾。
然而,縱使達不到蕩氣迴腸的標準,整體來說還算是一本不難看的書,因此還是推薦給雪倫的粉絲、以及對懸疑故事有興趣的童鞋囉~~~~
阿官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6/25/2003
嗯.....綽號叫「Silk」的男主角 Tony,頭殼必然很硬,才能在短短幾天之內連續承受兩次攻擊。不過啊,瞧見他那股兇猛的保護勁兒啊,不給他一顆來表揚就太說不過去啦。雖然是很典型的雪倫式男主角,但這種會在女主角面前崩潰流淚,只因為恐懼失去她的男人啊,我是怎麼看都不會膩的啦。
我猜我真的很遲鈍,因為一直到看完四分之三了,我還揣測不出兇手究竟是和許人也,直到倒數第三章,才撥雲見日。
雪倫的寫作功力我個人認為是無庸置疑的啦,每次看她的書,平滑順暢節奏又快,不知不覺地就沉溺其中。儘管這本書並沒有許多太感人肺腑的場景,我還是捨不得放下,非得一口氣看完不可。
然而.....憑良心說,當真相揭曉的時候,我稍微有點小失望。也許是雪倫把鎮上太多人物都扯進這場不太懸疑的懸疑佈局裡了--有好幾個其實都不太必要的,比方說那個「性向」偏歧的銀行總裁--所以看到結尾兇手真面目以及行兇心態之後,難免感到雷聲大雨點小,儘管女主角的“斧頭功力”令人刮目相看。(天啊,偶.....確實有暴力傾向)
此外,Tony 年少時的“老相好”(那女人真的粉老囉)出現的場景,雖稱不上畫蛇添足,我看了卻有氣。嗚嗚嗚,Tony 的“童貞”竟斷送在那種賣淫又賣嬰的女人手裡,我能不搥胸頓足嗎?不過.....既然 Sarah 都能既往不咎了,偶.....也大發慈悲心,原諒他吧。
也難怪 Sarah 在埋葬了父親的骨骸之後,會頭也不回地離開緬因州 Marmet 鎮,並告訴 Tony 她永遠不會再回到那地方。她出生的小鎮一點也不可愛,充斥著膚淺狹觀的鎮民,不比那暗沉陰冷的湖水溫暖多少;換是我,也會巴不得盡快擺脫~~~。
ㄚ部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封面那個男人,看了讓人想黏上去摸一把~~
雪倫的書對我來說平淡了一點,這本還不錯,劇中我最喜愛的是哈雷機車~看在譯者翻書的功力上,給它五葉~~
由 SandyofBrite 在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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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a Robert(諾拉‧羅伯特),同時也以J. D. Robb( J‧D‧羅勃)為名,出版(未來)懸疑羅曼史。
0612ann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讓我連續好幾天,只有一有時間就會拿起來看,閱讀過程中腦海不斷浮現的就是「這本書在網路上的高評價,真的當之無愧」。過去我看過諾拉以「諾拉羅伯特」出版的小說,基本上都是屬於小品類的羅曼史,撇開J.D.羅伯的「迷蹤系列」,一樣屬於懸疑羅曼史,但在筆風和劇情的編織上完全不同,難怪當初很多人很難把J.D羅伯和諾拉羅伯特聯想成同一人。2014年一開頭能看到一本超好看的小說,真的讓我小花灑不停,開心的不得了!
-------------以下有雷----------------
回到此書,這本書不論在人物角色的設定,還是劇情的編織及發展,都看得出來作者的用心,裡頭的人物設定感覺就跟書中故事一樣分成十二年前和十二年後出現的人物有了對照組和復刻組:例如復刻組的壞人父子檔、好警察好幹員、女主角和小光兩人都和自己母親的關係不佳,女主角的叛逆和老嬉皮小光(在小光的年代應該也算是叛逆的象徵)等;對照組的部份則有遭黑幫收買的警官和拒絕被收買的羅斯一家及改過自新的泰寶、無母愛的蘇珊斐齊醫生和充滿母愛的小光等。先回頭說說這個命運坎苛的女主角艾碧佳勞爾(又名伊莉莎白斐齊、莉絲),從出生就被一個完全沒有母愛的母親像機器人般的扶養,過著與常人不同的童年,雖然有著超高的智商和能力,但始終沒辦法為自己的主見發聲,直到十六歲才開始人生的第一場大叛逆,沒想到卻發生一連串無可挽回的悲劇,讓她成了餓俄羅斯黑手黨殺人血案的唯一目擊證人,經過短暫三個月的證人保護,在警方有內賊的情況下,展開了長達十二年的亡命生涯。十二年後,女主角的身分已經從伊莉莎白斐齊變成艾碧佳勞爾,艾碧佳雖然認定自己和母親是不一樣的人,但無形中又說服自己因為基因的關係,其實自己和母親是一樣無心無淚的人,這一點從十二年後,她搬到畢克福小鎮以後,與男主角相遇初期的生活模式就可以看得出來,她完全依照她母親的工作模式,所有的事務都是和照行事曆進度走,拒絕與人親近(當然也和逃亡有關),所有的事務都是處理的一絲不苟,這當然也有可能是在機器人母親十六年洗腦式的扶養方式有關。
幸好主角安排了一個耐性和毅力都十足的男主角布魯克格利森,他可以說是對艾碧佳一見鍾情,也因此讓他發揮超強的耐性去探尋艾碧佳這個謎樣的女人,他用滴水可穿石的耐性漸漸打開艾碧佳的防衛,而在這本書中,布魯克雖然貴為警長的職責就是如此,但是他真的是一個問題解決專家,故事中鋪陳了幾個棘手的問題,卻讓布魯克用輕而一舉的方式給解決了(這點我覺得有一點『一切都太順利』的FU)。也因為有布魯克這樣的好男人出現,讓艾碧佳在隔了十二年後,再度「人」產生了信任感且可望回歸到平凡正常人的生活,也讓她決定鼓起勇氣將十二年前的恩怨做個了斷。
PS:書中穿插的配角不少,但最吸引人的還是女主角養的狗狗「伯特」,牠是一隻非常魁武的大型狗,牠的聰明和忠心,在書中展現的淋漓盡致,可惜沒有讓牠英雄救美的出場機會,因為都被布魯克給搶先了。
最後的最後,還是要謝謝春光讓我有這個機會搶先一步閱讀這本好書,也期待這本書正式出版時,可以讓我好好再溫習幾次。
夏夏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先寫在前頭,作者、譯者和出版社看了不能揍我(戴鋼盔)。
coaster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些許劇情
看著文案說明,我想女主角大概加入證人保護計畫,躲藏了前半輩子,然後碰上了某個機警的小鎮男主角,壞了她天衣無縫的平凡生活。殺人與被殺的故事通常是這樣,當然,劇情如果這麼簡單就好。
渡過十六年八個月又二十一天的生命後,伊莉莎白首次反抗母親。她選擇剪掉頭髮,打耳洞,購物,染髮,製作偽證,然後在晚上九點和朋友外出─喝酒,跳舞,認識男人,甚是放棄貞操─享受第一夜自由的人生。她成了莉絲,可是她也得到兩具屍體,並且加入短暫的證人保護計畫。
接受保護的三個月裡,莉絲選擇把做菜當實驗,學習射擊與防身術,並且嘗試規劃金錢,安排自己的生活。從某個角度講,她擁有這輩子最棒的時光,可是她竟然又得到兩具屍體,更爛的是,這次外加十二年的逃亡。
一開始的選擇雖然造成了混亂,伊莉莎白卻也因此認識了生平第一位姑且名之朋友的近齡女孩,而這個選擇的連鎖反應也讓莉絲認識了算是建立心目中父親形象的聯邦法警。
多年以後,畢克福小鎮裡來了一位艾碧佳鎮民,她養了一條看似兇猛卻乖巧的狗當朋友,住在一間固若金湯且設備舒適的房子,保有一份內容複雜但薪水令人滿意的工作。現在,她在小鎮警長身上再次看到了保護者的身影,可是,她有勇氣再做另一次選擇嗎?
全書被分成幾個大段落,伊莉莎白-布魯克-艾碧佳-伊莉莎白,也許有隱意也許只是我多想。
倘若「伊莉莎白」從沒出錯,她會是整齊與秩序的代表,可是突如其來的莉絲打亂了一切,隨後出現的布魯克和艾碧佳,都是原生伊莉莎白生命中的混亂,但混亂終究會走向平靜,最後仍舊回歸伊莉莎白,是結束,也是開始。伊莉莎白的重生與再現當然都是為了活得更久,所以她過去自然要死的更快。這段過程中,布魯克與艾碧佳這段「混亂」,是我最喜歡的部分。
艾碧佳不想引人注目,不願有人際關係,她的目標是低調過活,平凡度日,像個正常人一樣,因此每件事都該有條不紊。既定行程內,一天的開始是在超市,然後工作,中間休息,整理花圃菜園,再工作幾小時,帶大狗伯特到森林裡散步,然後繼續工作。如此簡單迅速而有效率的生活,在都會中或許很正常,就是一種規律。可是在某個山腳下的小鎮,這樣生活能夠稱為平凡,那才奇怪。
於是小鎮警長上門,警長的媽媽上門,為了道歉,警長再次上門,被打擾的明明是女主角,可是這對母子不容許女主角拒絕他們的打擾。我都已經準備好腎上腺素要看兇殺案與調查局的掃黑計了,可是閱讀的過程中卻只找到令人發噱的布魯克一家人。女主角對這一家人─包括布魯克的兩位姐姐─根本讓人沒得拒絕嘛。
至於拒絕,我最愛「分手話」那段戲碼。艾碧佳高智商的腦袋,分析男女社交的人際關係後得出:上過床,布魯克就不會再繼續對她有興趣。偏偏布魯克明白指出是「我們」上過床,既然兩個人都有相同的感覺,就應該一起把事情弄清楚。萬分期待分手的艾碧佳只好趕緊找時間「練習」說分手話,而且當天晚上她真的照本宣科把話「宣讀」完畢。布魯克只說:「妳練習過這個嗎?」他指指她。「妳有。」
看到這兒,能不大笑嗎。艾碧佳想要「理性」的溝通,她希望回復思考的能力,可是布魯克卻要她只去「感覺」就好,看接下來會怎麼樣。原本應該出現在男性身上比較多的理性與邏輯竟然跑到一位女性個體裡,還被霸占著不放,而偏屬情感或性靈這方面的細膩感受卻被一位具公權力的警長視為理所當然。這麼奇特的兩人認真的在「討論」人際關係,這對話怎能不多讀幾次。更何況他們沒有討論,他們只是在「談談」有關人情世故的一切。
雖然歡樂又甜蜜,但「布魯克」與「艾碧佳」的混亂,終究要回歸平靜。艾碧佳終究還是要面對最後一個「依莉莎白」的到來。這次她選擇結束逃亡與害怕的日子,她選擇信任布魯克,並且決定和他一起反擊俄羅斯黑手黨的追殺。
對於未來,艾碧佳當然還是有很多的不確定,可是她選擇過著妥協、承諾,並且習慣日子裡會充滿常見-我們,我們的-又普通的辭彙,而這才是平凡的人生。
我不會說諾拉羅伯特的《危險情人》會是什麼錯過絕對可惜的經典,畢竟閱讀很私人。不過如果童鞋之前沒辦法接受諾拉的魔法系列-三姊妹島,愛爾蘭或鑰匙三部曲-覺得故事參雜神話還是太虛幻,而未來懸疑羅曼史-謎蹤系列-又過於超現實;甚至馥林出版的輕鬆小品-新娘四部曲與傳聞將會斷頭的旅店系列(雖然我仍期待)-只留下溫和到沒讓大腦受到挑戰,實在不過癮的感受;那麼,請試試春光出版的-《危險情人》-現代懸疑羅曼史吧,至少血腥與科技的部分,可以讓你暫時停留在人間,而布魯克與艾碧佳的互動與對話,相信一定能讓你嘴角隨時帶著笑容。
本文為出版社提供試讀本推薦文。
由 SandyofBrite 在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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