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代/高寶出版社
國內出版社,包括柔情、香頌系列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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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出版社,包括柔情、香頌系列作品。
由 CHENG-CHEN 在 發表
J. D. Robb( J‧D‧羅勃),同時也以Nora Robert(諾拉‧羅伯特)為名,出版現代羅曼史。
sir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很好看的一本!尤其是Eve和Roarke間的衝突和進展, Eve上司在案情的牽扯也讓角色很立體~我愛的配角Peabody在這本出場了~
金句:
Mira: “A healthy life needs more than one goal, one passion.”
Eve was trying hard to understand relationships, the importance of balancing lives and obligations, the value of compromise. What she had with Roarke was still new enough to fit snugly, like a vaguely uncomfortable shoe, and lovely enough to keep wearing it until it stretched to accommodate.
Ting Ch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真的覺得沒買到赤裸迷蹤實在可惜,看這本時很想知道伊芙跟若奇是如何開始相愛的,不過還是不減本書的精彩,只是總覺得少了點東西。也許會先借圖書館的英文版吧!
很刺激的案情,裏頭也提到警務人員在處理與自己至親相關的案子時會多受影響,大隊長算是很好的長官了,但仍舊無法克制自己的情緒跟伊芙發過多次不合理的火,這是人性,也是我很欣賞作者的一點,她將人性寫的很透徹;不過這本書好似有別的故事的影子,我在看兇手的動機跟手法時,老有似曾相識之感。不過一個好作家一定也涉獵相當多的書籍,靈感受牽引是很可能的,所以我並不認為是抄襲囉。
男女主角相互試探,互相激怒的地方讓人感受到羅曼史的部分,這套系列我第一本看的是第十一本煉獄迷蹤,與那本相比,這本看來是女主角坦承心意的開始,所以火花更大,衝突性更強,更有羅曼史的感覺。
很討厭這本書的兇手,我實在認為把自己失敗都歸咎給別人,認為用暴力來增加自己的重要性的人是最懦夫的,可惜這個懦夫最後沒能上法庭受審,不過這種東西如果受審,可能反而會覺得自己大紅大紫吧!這個兇手因為太討人厭,一出場我就覺得他不是玩意,所以算很早就容易猜出兇手的一本書了⋯⋯
實際上我只給四葉半,扣半葉是因為兇手令我討厭到他出現的橋段我都想快轉,影響閱讀啊!
Ting Ch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知名的迷蹤系列,終於能一窺其令人著迷之處,這是我第一本看的迷蹤系列,雖然英文版一直在walmart跟我招手,但是想到看四十幾本系列英文,還是會讓我打冷顫!
因為沒看前面,我不太清楚兩人感情的開始跟演進,也不太清楚男女主角的身世陰影,但是並不影響我喜愛這本書,而以推理懸疑來看,兇手的身分真的是很令人驚訝,但是兇手其實是被人設計促使其犯案,真的令人不捨,而大壞蛋最後可能也只是被當瘋子關起來,讓我覺得有些氣憤,可是看看現在廢死的加拿大跟美國部分州份,這種事非常平常,好像我也不該意外。
喔很想跟作者說⋯⋯加拿大人沒有很冷漠啊!為什麼你書裡提到的加拿大惡棍,你的形容居然是溫文有禮,冷靜而且冷冰冰,說這是加拿大人的特性,而且還強調是溫哥華人,我們住溫哥華的算很陽光了啦!我想抗議耶,我生活中只感覺加拿大人的熱情有點假而已⋯⋯哈哈!
其實我不太把這本當愛情小說看,也許從頭看會比較有感覺吧!不過我很喜歡兩位主角的溝通、爭執、跟情感的交流,還有心理醫生米拉跟女主角說女主角好像是她的女兒一樣,小小細膩的感情,讓這本其實挺血腥暴力的兇案偵查小說多了很多柔情。
這次我同時也買到這系列的第二跟第三本,下週再來讀吧!之後要準備把所有書搜集齊全了!感覺這系列不會讓我失望啊!
由 throsa 在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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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throsa 在 發表
由 throsa 在 發表
雪洛琳肯揚 Sherrilyn Kenyon | 寫吸血鬼羅曼史和現代懸疑羅曼史,最著名為「暗夜獵人」系列。 |
Jansec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應該是期望越大失望越大吧~.~ 中文版10本,我把阿克倫放壓軸,可見我多期待他的故事,結果><
先說一下,這是可以看得完的故事,劇情也滿順的,只要對凌虐情節可以接受,配對也「算」中規中矩,所以三葉是絕對夠的分數。以下用條列心得好了。
一、凌虐情節太多了,各種悲慘、求死不能真的看了心情很灰暗。身體的凌虐描述太多了,各種慘烈還不夠,還有心靈的凌虐。我深感悲傷的是他被關在小小的地牢(其實是個小洞)好幾個月,暗無天日、只能排泄在自己身下,這實在是極度可怕的折磨,讓我眼眶有點泛淚。
二、呼應第一點,阿克倫這樣被折磨,黑化的篇幅太少了,頂多只有後來又被送回叔叔那裏以及到妓院賣身那一小段,黑化不夠強,我知道能凸顯阿克倫的天性善良,但他遭受身心靈折磨的衝突轉折就沒有那麼強烈了。唯一比較大的爆點是他真的殺了弟弟的那一刀,但也不是為自己。這麼悲慘的人生卻沒有黑化,我這個小讀者心靈好灰暗好不平唷。
三、呼應上述,我覺得這兩本性格最鮮明的反而是阿波莉咪和阿特蜜絲。阿波莉絲的母愛讓我幾乎流淚;阿特蜜絲想愛卻不懂愛的驕縱與自私鮮明不已,害我本來想說她會不會投胎轉世變成受盡折磨來懂愛、真正愛阿克倫的女主角(想太多)......萊拉這角色則是很成功的悲劇,想做好事卻總是反而讓阿克倫遭殃,但至少她在阿克倫心靈裡種了一朵小小的光明之花,畢竟她是真正愛這個弟弟。
四、感情戲,我一點都感受不到陶莉和阿克倫有真正的化學作用orz 這應該是讓我最失望的地方。我寧願看一個村姑救到拒食阿特蜜絲血液的阿克倫,最好救他時他還是藍色的。最最讓我扣分的是,在結局的安排,是阿波莉咪救了陶莉之後、陶莉叫阿克倫先走,然後她和阿特蜜絲「談判」的那段。為什麼要為了保持阿克倫的不違背誓言,要讓女主角和女配這樣談判?男人要自己解決自己以前的舊帳戀情才對!這段我真的看了很不喜歡 我不知道我是什麼心態,但為何阿克倫不准薩米吃母牛女神,卻留自己的新歡陶莉跟阿特蜜絲「聊些姊妹的悄悄話」。我覺得只有女主角的性格不夠出色,才需要安排陶莉為阿克倫強出頭找情敵/第三者/舊情人談判的戲碼。陶莉這女主角我唯一喜歡的設定是近視眼,最好是因為近視眼所以一開始對阿克倫的性賀爾蒙免疫,但當然沒有。她前面有時幻想阿克倫的肉體、但有時又不受影響,我覺得切換之間很不自然,有點做作,反而像之前所有女主角們都很哈之前的男主角們還磊落些呢。
好啦,雖然好像寫起來都不是很滿意,但我也順順看完了,算是補完目前中文版十本,把暗夜獵人系列看到一個段落了。
Jansec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的愛情發展滿普的,但人物設定卻很棒。
讓人五分鐘就忘的霍夫,以及到27歲會死的卡珊卓,到底誰的人生比較悲慘? 這個主題在本書發揮得很好。如果讓人記得才算活過,那霍夫對過往的人如數家珍(照片/族譜)記得那麼多,能記得他的卻只有一個血親(以及同儕或阿波萊特人),連講的話都會被忘記,那千年來他的生活真的很寂寥(難怪對後代當珍寶)。
而27歲就要凋零的阿波萊特人,在書裡也好讓人哀傷......
這本書另一個很棒的點就是觀點拓展到阿波萊特人,增加了這系列的深度,害我想看只獵殺壞人類的代魔當主角的故事。
整個故事風格有點喜劇電影化,愛鬥嘴的霍夫的隨從克里斯(被當珍寶養的隨從XD)功不可沒,愛吃零食的凱特則既神秘又滿逗趣的。
最末,看到之前的獵人主角登場助陣,真是開心,發現我最喜歡瑞克啦XDD 他還是一樣搶戲。
Jansec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是暗夜獵人系列當中,我唯一為了一鼓作氣看完而熬夜的。
希臘或說西方神話故事不太是我的菜,但整個系列的設定,特別是暗夜獵人的設定,虐男主角虐成這樣,應該是看點吧,特別是這本的瑞克,也太悲情了。
我一直覺得長生不老根本是詛咒,瑞克還被放逐到冰天雪地,孤獨寂寞,所以雕刻看書變成心靈的沉澱與救贖。
其實暗夜獵人系列我喜歡的是作者給男主角們的配對方式(《夜之擁抱》的陽光我覺得超像Friends裡面的菲碧XD 好可愛),而這本的曚眼正義女神(仙子)擔任審判官,大多的場景都是兩人(外加串場的狗XD)對手戲,這樣的書寫搭配阿拉斯加的雪境,很有畫面感。
除了狗和薩米,我還喜歡忘記名字那個來自德州的牛仔獵人那個角色,象徵瑞克踏出一步,但友誼是真實的。
最討厭就是瑞克的爸爸啦,還拿金幣給奴隸販子,那真是看了最火大的一幕。
總而言之,如書的主軸,如同學提到的《小王子》的意義,這本大推。
rosielmp4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瓦勒里也是這系列我最喜歡的男主角前幾名之一,一板一眼沒啥幽默感,其實是個很溫柔的男子。身為貴族而堅持著高尚品味,身著名牌、住在華貴的房子、出外用餐絕對選擇15道菜的高級餐廳,他的隨從為了激怒他故意把自己弄得低品味,完全可以理解他這種惡趣味XDDD 我的話也會想作弄他讓他毫無表情的臉色瓦解(當然不是像隨從帶著惡意啦)。
瓦勒里是暗夜獵人世界中被霸凌的對象,但他也沒做錯什麼,純粹因為血統就是他的原罪,身而為人的時候因為過於仁慈被父親哥哥虐待,變成暗夜獵人又被大家排擠,有夠可憐的(秀秀)(但瑞克作弄他的方式實在太有創意好好笑),泰碧莎為他贊聲的那一大段說得太好了!
泰碧莎在這本很帥氣,沒什麼好挑剔的地方,這樣的女孩能拯救瓦勒里完全不意外呢。
後來瓦勒里和其他人算是勉強和解,齊恩幫助他(和泰碧莎)放回他的靈魂的片段超好笑,還說什麼「我可以再殺一次嗎?」,有夠頻嘴。
由 a88151 在 發表
雪倫莎拉 的另一筆名。詳細介紹請至 雪倫‧莎拉 Sharon Sala 。
Jenny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Mimosa Grove對我來說應該歸類於—看的時候非常順暢,但應該不會再拿出來複習那一類。雪倫的書通常懸疑都不是主線,但這本的鋪陳的確是稍嫌不足,有點莫名其妙。一位潛入美國年的俄羅斯間諜,當身分被揭穿時居然都不會思考消息究竟是如何走漏的,所以也就少了他那位秘書驚恐的過程。最後間諜先生更是死的出人意料。而那位被威脅的「Trigger」先是做白工,後來還遇上了大貓,肢體不全地跟世界說掰掰,所以說笨的人實在不適合當壞人。再來說說情感動線:男女主角雖然在夢中共度了許多旖旎時光,但一見面就上床實在太勁爆了一點,當然,要解釋成夢境的延續也是可以啦。女主角的天賦與經歷讓這個角色比較豐富一些,相對地男主角就不是太鮮明了,只知道有事發生時他會提供溫柔的懷抱供女主角休憩,不過這樣應該也是足夠,只是還達不到我後宮的標準。Laurel 的母系祖先 Chantelle LaDeux和那位黑奴居然是男女主角的前世時再是太牽強了一點,我可以接受因為Chantelle救了那位黑奴的小孩,所以他們世世代代守護Chantelle的子孫,但愛情?應該不至於。
Jenny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官娘啊,為何妳總是能用幾句話就將一本書的精隨呈現出來呢!妳所寫的簡直就是我看完之後的感想,只是我拙劣的文筆無法準確描述心中的感受,所以一直也沒介紹這本,現在偷懶一下來灑個楓葉也行耶。
兩兄弟在醫院出生的那一幕是整本書中唯一令我落淚的情景,雖然其後男主角的情感心境的描寫也頗令人動容,但頂多也是眼眶濕潤而已。
這本書與Reunion一樣,手足之間的情感所帶來的衝擊大於男女之愛,可是揪心程度及情節張力就不若Reunion了。但雪倫的書一直是我的「點心」,在追逐一些其他作者的力作之後總是會挑一本雪倫的小品來點綴一下,然後再滿足地開始下一頓大餐。
Jenny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發表時間 : 2002/9/28
其實【dreamcatcher】這本書是我出娘胎第一次看原文小說,正如官娘說的,雪倫莎拉的用字遣詞淺顯易懂,但從簡單的言語及動作的描述,妳能感受到那種深刻動人的情緒在妳的胸膛中流轉,彷彿自己化身為書中的主人翁,親自體會到對方的款款深情及自己滿腔的愛意傾洩而出,感動的情緒久久不殆。不多說了,下面先’’簡略’’(因為書不在身邊,而記憶力也不官媽那樣超人,所以若有錯誤及疏失請看過的童鞋指正)介紹這本【dreamcatcher】。
Amada是一位長期受政治家丈夫凌虐的美麗女子,她沒有朋友也無法向任何人求助,因為上一個試圖幫助她的律師被發現死在公寓裡(她丈夫勢力龐大)。她出入受限,不管身體或心理都被囚禁在美麗的牢龍之中無法掙脫。有一次她代表丈夫出席一個拍賣會,無意之中買下一個像是印地安飾品的東西,形狀像一個網子,但中間卻留下一個洞,旁邊有裝飾羽毛及編織(這個飾品就是【dreamcatcher】,代表不好的東西會通過網中間的洞而消失,好的事物則會被網住而到達心中(還是剛好顛倒,我忘了)。自從擁有【dreamcatcher】之後,Amada開始作夢,她的夢中情人從一團白光中走來,撫慰她的憂傷,帶給她前所未有的幸福及安全感,但她從未看清他的臉龐,只有他深刻的身形刻畫在她心中。
Jeffery是一位直覺敏銳無比的警探,他和Amada在一場公開的演講中相遇,Amada不小心跌落台階,Jeffery只聽見有人大喊「catch her」就下意識地衝向前去接住落下的Amada,身體接觸一剎那,兩人都產生了無以明狀的感覺。
再一次的相遇起因於,Jeffery至Amada家中歸還Amada跌落台階時遺落的一隻耳環(某位流浪漢撿到的),赫然發現Amada身上的傷痕(不是因跌倒而來,而是她丈夫對於Amada在公開場合跌倒丟臉及遺落他媽媽的遺物感到憤怒的結果)
但她丈夫辯稱是因跌落台階所導致的創傷,Jeffery無名火頓生,但卻無立場發洩,只得暗示Amada丈夫(David)應帶她上醫院就診,David為免落人口實,只得照作。而Amada的主治大夫對Amada再次就診感到不滿,並對David重述上次的警告(毆打妻子的行為不能再發生),但在院方的壓力下,為保住飯碗只得繼續裝聾作啞。
在痛苦的桎梧中,只有擁著【dreamcatcher】入睡的夜晚與夢中情人的相屬可以激起Amada生存的意念。從那時起,Amada有了對抗她丈夫的勇氣,並開始策劃逃離牢龍。
一天,Amada正在處理一些David的信件,其中夾著沒有署名的錄影帶包裹,好奇心驅使使她將錄影帶播放出來看,影像像是在高處往下拍,畫面中居然出現David與一名女子在自己住宅附近的草叢中對話,似乎發生爭執,最後的畫面是David將該名女子勒斃,並將屍體踢落山坡下。Amada震驚之餘更加強了逃離此惡魔的決心。但該如何處理此錄影帶卻困擾著她,她唯一想起的人是Jeffery,但又怕David的勢力範圍涵蓋警方,因此躊躇不定,但可以確知的事,她必須先將此錄影帶藏起來不被發現。(其實該錄影帶的拍攝日期是前幾天David舉行的大型野宴時,有名攝影記者想進入採訪未果,因此躲在樹上看能不能拍些有價值的照片交差,正好David的眾多黑市情人之一妄想飛上枝頭當鳳凰,以肚子裡的孩子勒索David,沒想到卻為自己的生命譜下了休止符。)
有天,機會來了,David正好出遠門,但仍留有保鑣監視Amada,Amada得管家的暗地幫助,在屋外製造一場小火災引來消防隊,為讓消防隊進入大宅,保鑣必須先將一群兇猛的看門獵犬帶開,Amada便趁亂離開這個殘害她身軀及心靈許多年的地方。
Amada離開那天,也同時將錄影帶寄給Jeffery,隻身離開傷心地。David發現妻子離開,並且接到攝影記者的勒索電話,頓時明瞭發生的事,便開始逃亡並雇人追蹤Amada的蹤跡。Amada先是搭車爾後租車,後來行跡被發現便棄車逃入深山。在最危急的時候,她的夢中愛人穿越時空而來(我忘了那男人的名字了,只記得印地安的意思代表熊,但他對Amada說可以叫他Seth),他們倆在深山中度過了幾天異常甜蜜的日子,但分離的時刻終於到來,Seth對Amada說會永遠在她身邊,沒想到Seth將Amada送回的地點恰恰在到深山搜索Amada蹤跡的David身前。Amada彷彿從天堂掉入地獄,David則感謝老天爺的厚愛,在Amada生命受David威脅時,Jeffery及時帶警力出現制服David。在醫院治療創傷時,Amada喃喃說到「Seth,你騙我」,Jeffery說:「我何時騙妳」,Amada說:「我沒有說你騙我,我說Seth騙我」,Jeffery說:「我的中間名字就叫Seth,不過只有我爺爺這樣叫我」。
故事說到這也該告一段落了,只是最後還有一小段蠻有趣的,就是Jeffery很靦腆地問Amada胸前是否有個記號類似…….(像什麼東西我忘了),因為他從來沒看過Amada的身體,但卻知道她胸前的印記(蠻詭異的,不過Seth是肯定知道的,因為都已經那個很多次了嘛)。Amada漾著動人的笑回答:「你想看嗎 」。
阿官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舊文重貼 2002 / 08 / 04
女主角Kathleen十四歲那年,她的父親替一樁FBI檔案下的重要案件作證,他的證詞使得那個惡名昭彰的罪犯鋃鐺入獄。即使入獄了,那個有錢有勢的流氓還是有辦法在鐵牢裡呼風喚雨。為了女主角家人的安全,FBI將他們列入『證人保護計劃』內,迫使他們必須不斷遷移住處和改名換姓,以逃過被追逐的命運。Kathleen十六歲那年,他們一家人來到了奧克拉荷馬的一座小鎮,父親擔任教職,Kathleen與同所高中的男孩Morgan墜入愛河。
Morgan Tallchief是個純印地安血統的健壯男孩,也是個出類拔萃的運動健將。他破國內紀錄的優異長跑成績使他成為學校之光,他的教練和奧克拉荷馬的每個居民都對他在下屆奧運奪魁深具信心。十七歲的這年,他遇見了生命中的初戀和唯一摯愛Kathleen,兩顆年輕的心在純純愛火中燃燒。這一天高校校際的運動會結束之後,Morgan送Kathleen回家。在他們下公車手牽手漫步回家的過程中,Kathleen顯得心事重重,彷彿有什麼話想對他說卻又難以啟齒。當他們在她家附近的一座廢棄小屋草地上熱情親吻的時候,Kathleen突然抱緊Morgan,要求他和她做愛。儘管驚訝於她近乎絕望的請求,Morgan對她的渴望和愛早已凌駕過任何理智和禁忌。在那個長滿雜草的地上,Kathleen獻出了她的心和她的童貞。這對偷嚐禁果但愛意堅定的青少年,在那兒默默立下盟誓,深信彼此相屬。
護送心愛的女孩回到她住處後,Morgan臉上掛著幸福的傻笑轉身,準備在讓他奶奶擔心之前快步跑回家。然而就在他跑了一大段距離之後,遠處突然傳來爆炸的巨響。他轉身,驚恐地發現爆炸的地點是Kathleen的家,橘紅色的火焰竄燒至天際,瞬間吞沒了整棟房子。Morgan以他最快的速度賣命奔跑著,但在抵達房子時,整座房子已瞬間付之一炬,聞聲趕來的鎮民,消防人員和警察站在燒毀的房子前,但淚眼模糊的Morgan眼中唯一看見的,只是那已經變成廢墟的建築。每個人都相信Kathleen及家人都已喪生火窟化為灰燼,催乾斷腸的Morgan無法接受這事實,但眼前的那一大堆殘骸,卻是最殘酷的證據。他仰天長嚎,淚水不停滑落臉頰,就在這一天,他知道那個十七歲的Morgan已經跟著死了。他的內心除了無盡的痛苦之外再無感覺。幾天之後,他平靜地向眾人宣佈他要加入海軍,他的田徑教練震驚又惶恐,不願失去這個奪奧運金牌有望的運動奇葩,特別是明年Morgan就會被保送到大學,展開他的準職業運動生涯。教練乞求他重新考慮,但Morgan不為所動。他以平板的語氣告訴教練,他永遠不會再參加任何比賽,跑步對他來講已不具意義,因為即使他跑得再快,都跑不過帶走Kathleen的火焰,既然無法及時挽救心愛的人,跑得快有何用?於是,他加入了海軍,讓軍隊嚴厲的訓練來麻木他的痛苦。
他不知道的是,Kathleen並沒有在那場爆炸中喪生。由於他們的生命再度受到威脅,FBI裡負責『證人保護計劃』的人員,便安排了這項金蟬脫殼的詐死計劃。他們事先就和她父親協調好,不知情的Kathleen在進屋之後才得之這項訊息。她不願離開Morgan,因此極力掙扎,FBI的人員將拳打腳踢的她扛在肩上塞入事先停放的專車帶走她和她家人,然後讓房子起火爆炸。
離開Morgan之後的Kathleen,傷痛欲絕,幾度試著逃離調查局為他們安排的新住處,卻被她父親抓了回來。他愛女兒,但更珍惜他們的安全。失去了愛人,幾度逃脫不成,她企圖輕生了結自己的性命。送醫急救之後,醫生宣佈她懷孕了。腹中的骨肉讓她找到了生存下去的力量。她不知道父親手中握有那名罪犯想要的東西,而在檔案終結之前,調查局還是必須執行他們的保護任務,因此接下來的數年,他們一家人依然在持續地遷移和改變身分中度過。
結束海軍服務之後,Morgan來到了聖塔非,獨自居住在一座偏僻的房子裡,展開另一個職業生涯。繪畫是他除了運動之外令一項天賦,而他徹底地發揮才華,成了頗有名氣的畫家。這麼多年了,他無時無刻不想起Kathleen,以及那帶走他生命和歡笑的一天。對她的愛從沒有因時間流逝而抹滅,傷痛已隨時間麻木,靈魂的空洞卻再也無法填滿.....直到整整十六年之後,Kathleen像鬼魂般出現在他面前。只是這一次他看見的不是繚繞多年的幽靈,而是真實的血肉之軀....
這一天,形容憔悴的她,帶著十六歲的女兒,出現在他聖塔非的住處。幾個星期前她的父親過世,FBI以為危險已結束,終結了證人保護計劃檔案。就在Kathleen相信她們母女終於安全了的時候,她的住處被大肆搜索破壞,她也接到了恐嚇電話,要她交出藏匿的東西。對父親隱藏的證物全不知情的Kathleen,早已因逃亡多年而心力交瘁。不再受到調查局的保護,她和女兒的生命岌岌可危。早就有厭世念頭的她,唯一生存的理由是她女兒。她從沒有停止過對Morgan的思念和愛,多年來對Morgan的動態也瞭若指掌,卻不知道她記憶中的男孩是否已將她忘懷。為了女兒的安全,她決定帶著她前去投奔Morgan,告訴他真相,請他保護他完全不知其存在的女兒。知道她這麼多年一直活著,卻讓他活在悲苦悽絕的人間地獄,Morgan不只感到震驚和傷害,還感受到背叛的憤怒。但他的怒氣沒有持續太久,明白Kathleen所受的罪不比他少,了解她依然是她此生所愛過的唯一一個女子,他的深情和保護慾讓他作出了抉擇,發誓成為她們的屠龍英雄,永遠不再讓她們受苦,更絕不會讓她們離開.....
阿官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嗯,又是和一對雙胞胎兄弟有關的故事。
Chase the Moon 的書名我個人覺得取得很好,因為它影射出了這個故事的兩個重要涵義:一個是純真的童年所追逐的歡樂與夢想......一個是失去一半靈魂的男人所尋求的公理和正義。
一個遠在天邊,一個近在眼前......兩者都是悲傷痛苦的男主角所渴望伸手碰觸的......
即使這本書遠不如 Reunion 催淚,但其中還是有幾幕頗為揪心的情節。
雙胞胎兄弟在醫院出生時,一個生龍活虎,另一個卻和孱弱的生命掙扎奮鬥,兩兄弟間強烈緊密的精神聯繫.....讓我在淚眼滂沱中期待著接下來的故事發展......(但之後雖有數幕感傷情景,卻沒有再淌下淚珠了)
男女主角的感情戲,秉持著一貫的雪倫式風格,帶著幾分苦楚的甜蜜柔情。儘管男主角的偽裝與動機,旨在為孿生兄弟復仇並完成他未了的使命,但那種狀況下男女主角會有的芥蒂誤解和愛恨交織的矛盾心結都不存在,也沒有什麼懸疑成分,因此讓故事的張力削弱了不少。
女主角 Gracie 的的父親最後所做的抉擇,展現出了極大的勇氣,是天理也是贖罪。但是我覺得問題解決得太乾淨了些。儘管我不希望男主角手染血腥,卻仍暗自希望他是那個手持寶劍的復仇天使。
整體來講,雖然心湖產生不了太大波動,但還是滿喜歡這個故事。而且封面很美,舊版 ( 第一版 ) 畫中男主角的眼神,讓我聯想到表情憂鬱的阿遜仔(眼色不同罷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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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費瑟 Anne Fras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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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c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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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6年前寫的書報報,作為最喜愛的其中一本書來說,太簡短了!!今天在上面加加減減的再加一點^^,有點題外話加在下面,和書報無關,祇是個人感受吧了!!
人長大了有點看法不同,對於身體原主人--妻子。由不能理解、滿懷氣憤的覺得世上怎會有這種妻子的當年。到現在我反而明白了點。高高在上的公主,以為自己嫁了王子,卻一個轉捩點,王子變成青蛙,可以吻青蛙的公主不竟祇有一位(那位還不是因為愛)。不是要為妻子說好說話,在我來說傷害人是要不得的行為,不管是身體或言語的暴力都是不能認同。我說的是能理解妻子的殘忍而己……是社會版看得多了!!唉唉唉!我還是努力主攻羅曼史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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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筆名:Dorothy Phillips Johanna Phillips
ys1974222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先看預約小鎮新娘,接著看午夜藍空.午夜藍空是自己擁有的書,預約小鎮新娘是借來的.很高興擁有午夜藍空這本.看到快結束時忍不住眼淚.男主角深情的付出跟守候..想找出這個作者其他的書不過好像有點難.
ys1974222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如果福利能多些就是5個葉。私心也要給5。因 男主是難見的 :面對女性會害羞+kiss過的女生居然可能ㄧ支手能數完..真的嗎😧!男主的沈穩讓我好愛他.❤️
shouek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喜歡這本書的前半段,從女主角虎口餘生被男主角跟大狗救起以後一直到兩人安然到達男主角住處為止都很深刻好看,人物性格也蠻立體;只不過一到後半部瘋婆子登場以後整本書的風格大變~就看女主角在那邊委曲求全,男主角演「寶寶在意但寶寶不說」,女配角單槍匹馬以一介弱女子之姿(?)獨自跟整屋子討厭她的人對陣~然後最後惹錯對象「被生病死亡」。可能因為女配角太瘋了,結果導致我看到她的戲份就覺得荒謬到想笑,整個處於很歡樂的狀態
最後愛的告白那邊很好看啦~兩個人互訴情衷的對話充滿了柔情蜜意 人往往都是面對生離死別或是快要失去時才會省悟自己的最愛是誰~
----算雷嗎?我也不知道的分隔線----
女主角有一個點我不是很能理解,既然她一開始都想要回去嫁給家鄉沒有任何感覺的鄰居了,那爲什麼男主角向她求婚她不答應啊??理由竟然是因為他不愛她???那鄰居就比較好嗎?難道說人不親土親這句話是用在這邊的????
然後女配角超勇猛的,被趕出叔叔家的原因竟然是因為把人家愛駒打到眼睛都掉出來死掉!這根本人才啊!!
bookworm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很少看到一本羅曼史是男女主角很正常在談戀愛的。而這一本就是。所以讓我反觀想到,羅曼史都是一大堆不可思議的情節,各種糾葛,各種牽纏,各種奇異事件去堆疊男女角的愛情,其實現實生活中哪有這樣糾葛。現實生活中比較像男女主角這樣,就是遇到了以後對彼此有好感,然後累積著情緒,某一刻忍不住就告白了,某一刻忍不住就接吻了,擁抱了,然後捨不得分開,分開的時候時時刻刻都想著對方,下次再見面時又非常的珍惜,然後很自然的一壘二壘三壘四壘。
這本書就是這樣的一個過程。男女主角很可愛的在談著戀愛。
中間當然還是有一些梗,一點小懸疑,就像書名所暗示的,但是實在沒有甚麼感覺到有糾住人的心。這本的原文書名叫做Tenderness,我覺得很符合男女主角談戀愛時的那種柔情萬種。男主角看起來是個很可口的人,跟女主角的性格也很能搭配。我還蠻喜歡他門的組合。我蠻喜歡整本書前半段的氣氛。
但是後面男主角的某個舉動實在是沒有必要的,感覺作者為了放梗而放。然後後面的情節跟用詞都很平淡跟淺白,使得整個應該很精彩的節奏都變得有點無趣了。我有點覺得應該是翻譯的問題。
是一本看了覺得還OK,但是轉手出去也不會覺得太可惜的書。
由 iriscyc 在 發表
Kar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很好看的一本書
剛開始看小孩被母親拋棄真的好悽慘
也難怪後來他一直恨著自己母親
到弟弟來找他~~他一點也不能原諒自己母親也不願意看母親的信
後來因為弟弟受了傷,他只好順路去接弟弟的未婚妻過來
開頭兩人的見面就糟糕至極
因為酒醉,男主角像個野蠻人
醒來雖然後悔~~但是看到城市來的端莊女主角
兩個人之間就是劍拔弩張的處不好
後來女主角生病~~居然在臀部長了顆大毒瘤
結果男主角留下來找了個小木屋陪她療傷
兩個人才坦誠解開心結,其實女主角也很慘被逼著要嫁給老頭
所以才匆匆逃出來找男主角的弟弟
病情好轉~~兩人往回家的路上走
路上又遇到壞人差點沒命
兩個人總算面對自己的感情
雖然男主角一直覺得女主角就像當年離棄他的母親
可是女主角把信讀給男主角聽
才知道母親以為自己生病不想拖累他們才離開
他們決定攜手走下去~~然後回家去見弟弟
居然這故事沒有弟弟的部分不能完結
所以請記得要找弟弟的故事來接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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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開始由兩兄弟的母親揭開序幕
一個看似錯誤的決定
讓兩兄弟分開數10年.........
序幕:
山姆(男主角)的父親叫山姆回家拿釘子,山姆一路跑回家拿釘子,到家時他看到他的母親及弟弟坐在馬車上,他問了母親及弟弟要去那裡,母親淚如雨下不說一句話,弟弟則開心的叫著哥哥,山姆知道怪怪的問著媽媽:「你們要去那,我不能去嗎?」,媽媽哭著搖頭拒絕,來不及阻止,母親已揮著馬鞭趕馬出發了,弟弟斯迪也心碎的喊著哥哥的名字:「我要找山姆」。山姆也心碎的說著:「我要帶弟弟去挖蚯蚓,別走..........」,也對著母親邊哭邊喊:「媽,不要走,媽,回來」,然而母親還是走了,他躺在地上哭了快一個鐘頭,他父親來找他,他難過的說著:「媽走了」,他父親回答:「我知道」,兩人心碎的抱著痛哭...........從此兩兄弟的命運也不相同........
10多年後.......
男主角因為弟弟受槍傷,不得不幫弟弟(分離數10年後,弟弟從都市來到伐木區找哥哥)至山下接女主角,兩人一開始就看不對眼(他是粗魯的伐木工人,她是出身良好的淑女),男主角因為母親的出走,開始討厭女人,尤其是跟他母親同類型的淑女,而女主角正好就是這類型的女人。而女主角則是因為兩人第一次碰面,男主角喝醉以為女主角是有人幫他叫的「陪睡」女子,而對他印象很差,後來在男主角戴女主角上山過程,女主角臀部長個「膿疱」但礙於禮數無法說出口加上不想讓大家為她耽誤行程,忍痛直到她發燒且快昏倒才被男主角發現,男主角知道後雖生氣緊張但也很佩服女主角能忍如此大的痛苦,男主角也因為這樣不得不留下處理女主角的傷口,女主角跟男主角朝夕相處後愛上男主角,她知道她跟男主角弟弟的感情只是兄妹之情,她也跟男主角說過,男主角則是早喜歡上女主角礙於女主角是弟弟的未婚妻而在痛苦中掙扎,兩人後來經歷了生死交關的事,讓男主角瞭解到他不能沒有女主角而對女主角承認他早愛上她了...........
女主角一直希望男主角能看看他弟弟帶來的信(他母親去世前寫給他的一疊信),男主角始終不肯(他恨他媽媽拋棄他),最後只好逼得女主角用唸的給他聽,原來男主角的母親是因為有一個下午突然手腳無力,她想到她們家有人有這種病史-肌肉萎縮症(從開始四肢無力到最後只能吞厭進食),她害怕她也得到這種病會連累她愛的丈夫及小孩,她想到能照顧的只有她在都市的家人(有錢),於是她忍痛的決定將大兒子(因為大兒子愛山林)留給她的丈夫,小兒子帶走(小兒子年幼),後來回到都市後她躺了好幾個月,給醫生檢查後才知原來她只是一時的麻痺現象,並非得到絕症,她愛她的兒子,她在每年生日時一定寫一封信給她的兒子(那一疊信就是她年年寫的),她愛山林的美,從山林回家後她也再沒有快樂,但她再也無法回去(因為丈夫及兒子已輕視她),信的結尾她寫:「親愛的孩子,永遠不要以為我離開你是不愛你,生日快樂,你永遠在我的心上」.................男主角一直頭低低的沒有移動,女主角向前查看,才知,他早已淚如雨下,她擁抱著男主角給他安慰給他溫暖..............
喜歡作者除了寫愛情故事外,親情部份也描述的很動人感人(男主角母親沒選擇回去解釋,你能說她錯嗎??也許她回去還是要不斷的擔心家族遺傳的病史什麼時候會找上她,其實人生有時不得不面對一些抉擇,雖有遺憾,有時卻不得不做,有時看似自私的行為,背後卻藏有多麼大的無私~~~),是一本好看的書~~
這本書的姐妹書-紳士與野丫頭(上)(下)(寫男主角弟弟及男主角從小看到大-野丫頭女主角的愛情故事,本來這本書的女主角是想嫁給哥哥的,沒想到哥哥娶了淑女,而她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