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deline Baker 瑪德琳‧貝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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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恩‧班克斯是《今日美國》排行榜暢銷書作家,著有三十餘本小說和短篇小說。曾獲《浪漫時代》雜誌「愛與歡笑」獎項之終身成就獎,及全美羅曼史作家協會RITA獎等多項寫作大獎。她擁有心理學學士學位,但她笑稱那只使她有資格治療小說裡的人物。另外的獎項尚有:佛州作家燈塔獎、金筆獎、喬治亞羅曼史作家MAGGIE獎等。名作家凱薩琳‧庫克盛讚本書:「準備放聲大笑和盡速翻頁……一場閱讀的超級饗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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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om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看時很覺得晦暗,但很為男女主角感到心疼,尤其傑克不惜一切要保障安妮的安全,以及安妮和傑克之間暗潮洶湧的追逐遊戲,充滿絕望中想尋求的禁錮卻是他們自認為的囚籠實際上卻是他們唯一的出路,絕望,感人,無法克制的激情與無條件的奉獻,和某種程度上尋求自我的毀滅,以及黎明的終於來到,這些讓我讀完後仍然記憶猶新...只是翻譯似乎仍有些奇怪,有誰能告訴我什麼是斥侯?
cath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去年農曆年年底,終於克服了CB恐懼症(久聞她的文章之難懂),拿起了這本AUD從此便陷入CB的魔咒之中無法自拔!
想要熱呼呼的福利場景嗎?抱歉這裡沒有滴啦
想看深情到不行的男主角嗎?這本書絕對不會讓你失望
Harry的缺陷對我來說完全不算甚麼,他那份渴望愛Dizzy又自覺不配的心,常常讓人想給他"秀秀"
好在有Dizzy的耐心,得以解開Harry的心結,好在有CB的妙筆,我也才能欣賞到這本棒棒棒的書~
阿官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戴著在非洲探險時得到的贈禮 “骨石” 項鍊出席社交宴會,結果變成了全美人盡皆知的 “醜聞”,她那準備從政的老爹趕緊把她遣離紐約,以免壞了他的政治前途。
為 了向爹爹證明她的能力,她隻身來到科羅拉多的 Salvage 鎮──誰說富家女都嬌生慣養,頤指氣使,動不動就怨天尤人來著?瞧,她不需要有女僕陪伴,依然能把自己打點得好好兒的,而且跨出的每一腳步都充滿鬥志,必 要時更會使出她最拿手的女性技倆(眨動長睫毛,露出有酒窩的甜笑,或是擠出幾顆肥胖的眼淚,這些對她來講都是從包尿布時代就擅長的事 )來助她一臂之力。
她不只空有美貌,更有決心和智慧。論及魄力,她絕不輸給穿著薄如蟬翼的衣衫招攬客人的煙花女。
她叔叔在 Salvage 附近的落磯山區挖掘化石,已經挖了七年啦,結果別說史前的恐龍化石了,連更小的爬蟲類骨骸都沒挖到半根。她父親的基金會打算撤回對她叔叔的昂貴資助,很不幸地,那表示維繫著 Salvage 鎮經濟命脈的鐵路支線也會因此終止啦。
於是呢,拯救極可能面對斷糧困境的 Salvage,協助鎮民自力更生,成了 Venice 急於迎接的挑戰……
但是這個東部來的嬌驕女,卻壓根沒想到會在 Salvage 鎮,與她童年時代的金甲武士暨碎心殺手 Noble McCaneaghy 再度碰面……
Noble McCaneaghy 的母親曾是 Leiland 家的廚子,而他則是 Venice 的英雄、保護者和朋友。
十年前,17 歲的 Noble 不告而別,打碎了 Venice 那顆 12 歲的少女心。十年後的今天,Noble 作夢也沒想到那個在「金塵沙龍」的陽台上對他調情,對他吹口哨,色迷迷地盯著他健美肌肉瞧的輕佻女孩,竟然會是他 “施主” 的女兒呢?
十年前,她是個可愛的小麻煩;十年後,她則變成了美麗的大麻煩。
十年前,她激起年少的他的保護慾。十年後,他不再年少,但卻很快地發現那份保護慾從未消褪,反而隨著再度被喚醒而加倍茁壯。
17 歲的他和 12 歲的她,當年擁有的只是純潔的友誼。
27 歲的他和 22 歲的她,友誼被唇槍舌戰的鬥嘴所取代,他們的腦袋裡啥繽紛心思都有,卻沒一個能和純潔兩字沾上邊。
於是……火花開始迸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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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錯的一本書。讀起來很輕鬆,很有喜感,毫不晦暗沉重,而是讓我嘴角上揚,心情愉悅,甚至好幾度忍不住放聲大笑。
對我來說,它無法和 CB 那幾本代表性作品,As You Desire, All Through the Night, My Dearest Enemy, 以及那兩本 Bridal 並駕齊驅,但還是有它自成一格的吸引力。
Anything For Love 是 CB 出道之後的第二部作品,1994 年秋天出版。不把她在 Outlaw Love 裡的那個短篇 Heaven With A Gun 以及 A Dangerous Man 的序章算進去的話,這是她的唯一一本以美國西部為背景的羅曼史。
(註:她的處女作是攝政背景的 Promise Me Heaven,只比這本 Anything For Love 早了半年。Promise Me Heaven 和 All Through the Night 有關聯哦 )
我承認,以美國西部為背景的羅曼史,是我比較不偏愛的類型;雖然常涉獵,但真正能撩動我的不多。如果這本 Anything For Love 不是出自我所賞識的 CB 之手,我懷疑自己會有瞄第二眼的意願,特別是題材設定頗為通俗的情況下。
然而,就是因為是出自 CB 之手,讓它在我眼中的價值超越了這一兩年來所接觸過的許多西部小鎮羅曼史。儘管題材並不新穎,CB 卻仍用她獨一無二的寫作風格勾勒出角色的特質,並在劇情中添加許多令人莞爾的笑點。
而大概也是因為背景的關係,讓整本書的對白相當口語化,迴異於 CB 其他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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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thing For Love 令人發噱的笑點啊,可多著了。
比方說前面所提到的,Venice 到非洲探險時帶回家的那一條項鍊,被紐約人士認為是人骨串成的不說,媒體更將她渲染成被土著同化的食人魔 。她無意中製造災難的本事,真不是普通的高竿。
還有,Venice 風塵僕僕抵達 Salvage 鎮,下了火車之後卻因為她快樂地嚷出那一句「Howdy! Salvage! How would you like a party?」,而被當作是「金塵沙龍」的新主人。
和她同個包廂的 Katie Jones 則被誤認為是 “Miss Leiland”,受到小鎮良家婦女團體的熱切歡迎。
雖然是個很快就解開的小誤會,但整個狀況還是很爆笑。
(註:Katie 是「金塵沙龍」的正牌新主人。之前我們古道熱腸的 Venice Leiland 小姐一聽見 Katie 和她急欲救贖的小鎮有關聯後,馬上邀請人家到她的頭等艙裡當貴賓啦)
以及,Katie Jones 展現精明生意人的頭腦,向 Venice 的大票仰慕者們「收費」以觀賞她用餐,每個人收 $ 2,哇噢!這行情恐怕比和金塵沙龍裡的白鴿一夜春宵的價碼還高呢,哈哈哈 ……
Venice 為何會找不到地方住,落得只能在墮落白鴿的營利所──Gold Dust Saloon──租到房間呢?故事很長啦,只能說是 Salvage 鎮的某幾個鎮民搞的鬼,想讓她知難而退嘛。她叔叔的房子變成臭鼬的地盤了,齁,那薰天的臭氣,可是比毒瓦斯還致命喲!
最嗆人的是。Venice 明明還沒死,在報紙上就已經刊載著她的訃聞了 /
這是在倒數第二章吧,當她和 Noble 以及她的叔叔 Milton 一行人從山區回到 Salvage 鎮時)。可以想像,鎮民們瞧見她和 Noble 居然 “死而復活” 的時候,有多震驚啦!
還有,最後一章的最後一幕,就是 Venice 把那個忘恩負義、差點害死 Noble 的卑鄙紐約佬 Cassius Reed 揍得倒地不起,Noble 笑著稱呼她:「My hero」,這整幕景真是娛樂性十足,看得痛快極了!
男主角 Noble 是耶魯高材生,他的工作性質卻描述的很模糊。作者對此著墨不多,看完後只知道他多年來積極投入協助政府官員將黃石區開發為國家公園的議案。
然 而……(嘆息)Noble 真是個令人大涎口水的男主角,而我指的並不只是他的男性氣概。他提醒了我為何會這麼喜愛 CB 筆下的男主角:他們可以有陰暗的過去或創傷,但是不會因此而扭曲他們對愛情的價值觀,也不會找一堆荒腔走板的藉口來逃避。他們不會用殘酷的言語或是滴桃的 行為對女主角作出不公平懲罰,而一旦發現愛上女主角之後,便執著到底,用各種方式證明他們的真心。
他們從不是縱橫香閨的浪蕩子,不會用外貌所佔的優勢來廣汲女性的芳澤,這也是該加分之處。
就算是最挑剔的媽媽們,也不可能在看見 Noble 的時候轉身背對他。
Venice 的叔叔 Milton 所投注的八年心血有沒有白費呢?在 Salvage 附近的山區,是否真埋藏著史前時代的恐龍化石呢?呵呵,這一部分的故事也很有趣。Anton 和 Harry 這對投機又狡猾的兄弟給了鎮民一個 “史無前例” 的大驚奇。看到那一尊 “史前人類” 的時候,我笑得直不起腰來。
Venice 和 Noble 重逢的時候,她竟沒認出自己少女時代所崇拜的英雄,這不是很奇怪嗎?
嗯,其實也沒那麼難以置信啦。根據 Venice 的說法,是因為 Noble 頭上長了頭髮,她才會認不出來的。
頭上長了頭髮有啥不對?當然有囉,因為我們這位愛爾蘭籍的金甲武士 Noble 先生,少男時期總是畜著很短很短,和光頭沒兩樣的小平頭嘛!
為什麼要把頭髮剃掉,莫不成他想出家當和尚?
才不哩。原本他是被其他僕人的小孩欺負,每次一逮到他時就會剪光他的頭髮;後來 Noble 乾脆自己剃,省卻他們的麻煩。
多年後的今天他不只有了頭髮,而且那頭金髮又長又濃密。不想看起來像野蠻人的時候,他就會用條髮帶將它們繫在頸背上。而顯然地,他沒有剪掉它們的打算。
Venice 拒絕 Noble 求婚,雖是有具說服力理由,但看在眼裡還是有點惱火。
Noble,我則要頒給他一枚象徵至高浪漫榮譽的紅心勳章。
給本書 4.5 片葉
Ingrid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如果要選個人十大或百大排行榜, 這本As You Desire 絕對排的上前幾名!!! 如果可以貼個1000片楓葉, 我絕對毫不猶疑給它貼下去!!!
雖然一開始覺得在大熱天看埃及背景的書有點太應景, 但是我愛極了書裡每個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物....連配角們我都喜歡的不得了, 更不用說主角了...
和阿官一樣, 我並不怪Marta在目睹Dizzy被綁架後故意不通知Harry....因為在CB筆下, Marta是個為愛執迷, 世故卻又害怕受傷的女人, 她眼看著Harry和Dizzy之間交錯的情感, 卻固執的不願放棄, 直到一直守候在她身邊的Carl點醒她, Marta才豁然瞭解自己該珍惜的其實是那個把她的快樂當作生命重心的男人....Marta會忌妒, 會耍小手段, 可是卻不是壞人, 也不令人討厭, 只是個渴望愛的女人, 真的很高興看到她和Carl有情人終成眷屬
還有Lord Black也是個很多面的配角, 儘管我並不是很喜歡他的個性 他和Harry像是磁鐵的兩極, 是個標準的"英國紳士", 雖然個性正直傳統,但是和Harry比起來卻稍嫌僵化陳腐, 他並不令人討厭, 只是個性不適合Dizzy, 就像Harry說的, Black不懂的欣賞Dizzy的特殊與聰慧, 如果Dizzy嫁給他跟他回英國, 最後只會讓她失去那份獨特的韻味
其中CB從Black的角度描寫他和Harry之間的競爭心理很耐人尋味, 也更襯托出Harry在他的缺陷限制之下仍努力追求自己一片天空的精神
我很愛最後一段Black打破自己的罪惡感留下來幫助Harry擊退壞人
這個人物也經歷許多心理掙扎而後慢慢成長, 這趟埃及之旅果然對他收穫良多
至於Harry和Dizzy....喔..我心愛心愛的男女主角啊....再多的文字也無法表達對他們的喜愛, 看這本書感覺就好像看到一對自己認識多年的好友終於結合在一起....看完後忍不住快樂的嘆息, 祝福Harry and Dizzy....真是讓人難忘的書啊~
Ingrid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呵呵......身為CB頭號粉絲的小英對這本也是愛的不得了啦~~
所以趕快來附和一下阿官~~給CB來個品質保證!
前陣子舟車勞頓, 輾轉在公車火車捷運換來換去中看完這本The Bridal Season, 雖然偶有停頓, 但是一點都不影響看書的心情哩
女主角Letty實在是太可愛了, CB把她寫的活靈活現, 聰明熱情又有魅力, 那場槌球比賽爆笑又精采無比, 連後面Letty和Elliot鬥嘴都讓我在心裡偷笑好久.....(沒辦法, 在公共場所看書要小顧一下形象)
還有Elliot, 喔~又一隻可愛尖頭曼^^
其實他的個性不算討喜, 可是CB偏偏有本事把他寫的讓人心動無比, 每次看到個性正直嚴肅的他被Letty逗的忍不住露出微笑, 甚至跟著露出性格里頑皮的那一面小小嘲笑捉弄一下Letty, 我的心就忍不住跟著溶化了啦~~~
這本The Bridal Season真的非常棒, 輕鬆愉快又幽默, 然而該發展人物內心情感刻劃時卻又精準恰當, 該輕鬆時輕鬆, 該嚴肅時嚴肅, 讓讀者輕不自禁跟著人物情緒起伏, 尤其阿官說的太好了, CB經過深沉黑暗的ATTN, 轉身竟然寫出這麼輕鬆俏皮的The Bridal Season, 而且兩種截然不同的類型都非常引人入勝, 功力果然深厚, 不愧是目前小英心裡穩居第一名寶座的作者啊
嗯嗯, 阿官啊, 最後的結尾是有一點小灑狗血, 可是灑的漂亮感人啊, Elliot 終於見到Letty時還全身滴著水......
喔...親愛的Sir Elliot, 小英後宮左轉第一間房已經特別為你準備好了, 你就快去chech in, 和Harry當鄰居吧~
總之, 品質保證, 五星級推薦, 看了絕對不後悔!
對了, 2002年出版的The Bridal Season 是CB第二本RITA獎Best Historical 得獎作品, 第一本就是1999年出版的的My Dearest Enemy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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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ni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黛比瑪康柏的作品大致上都可以得到四葉到五葉的評價,少數故事單薄的我才會給三葉。算起來她的作品大致上都滿好看的。
這本書也承襲以往她小說給人的感覺,輕鬆而愉快,沒有很厚重糾葛的背景跟情愛,但就給人很清爽而舒服的感覺。想要放輕鬆的時候,我也大多會選她的書來看。
這本的男主角從大企業的總裁到居無定所的流浪者,他因為在親情上受到的傷害,轉而不斷抗拒感情。偏偏女主角的背景又將他帶回到他所逃避的商業世界,重新面對他的問題。
而女主角卻在這過程中從甜美轉而為固執,兩個人的角色似乎交換了,後面換成她在抗拒這段感情。
不過男主角與父親重逢那邊沒有交代過程,是可惜了。
整體來說,如果喜歡瑪康柏作品的人,應該都不會討厭這本書才是。
fanni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很熱鬧的一本書,故事曲折離奇,從頭熱鬧到尾。
不過兩人間的感情著墨不深,應該可以把這部分寫多一點,不然熱鬧完了也就這樣。
故事情節算是多而熱鬧的,維持黛比馬康柏向來的輕鬆基調,給人感覺還不錯。
fanni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個故事滿好看的。或許因為故事簡單,才沒有因為篇幅不夠而顯得無法進入狀況。
整個故事扣緊著男女主角的吸引力,矛盾跟衝突,大男人主義跟女主角過去的感情陰影。
所以一口氣就給它看完了,覺得滿好看的。
看了一系列黛比麥坎伯的書,覺得大部分都滿好看的,輕鬆簡單易懂,個人滿喜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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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可愛的地方應該還是在女主角用心去教導那個失聰的小孩
但是男主角真的有點精蟲傷腦的感覺
好像不太講理也不是很有耐性
女主角還能跟他抗衡這麼久算是了不起
整個文案好像是一開始
結果其實是後半部的劇情
看得有點```也未免進展的快了些???
阿寶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好看,值五葉的好書。扣一頁,因為看到最後,有些不能認同女主角的作法,這太麻煩了吧,為了快速的理想,可以做到這樣?不喜歡謊言,所以扣一頁。
全書圍繞女主角的可怕際遇而舖設,女主角的聰慧處處可見,但不喜歡設定女主角是一個愛說謊的人。男主角可以表現的地方雖然不多,但每一幕出現還是很出色,雖然失憶,但本身的能力就是在那裡,並沒有完全被女主角的謊言唬住。
~~~~下有劇情~~~
滿同情配角,雖然不是好角色,但還是寄予同情。女主角的老公-麥修,是因為父親的關係,所以墮落至此。麥修青少年時即戀愛的對象羅蒂也是位很可憐的角色,出身不好,從小在學校或在鄰里,都是被看不起,被欺侮的受氣包,遇見麥修,兩人真心相愛,卻不容於麥修父親。還被惡意搞到無法生育,自己卻還不知道。後來嫁給他人,還被家暴,也還跟麥修藕斷絲連,就算麥修娶了女主角後,還是愛著麥修,而麥修會娶女主角,是父命,因為女主角是律師身份。犯法協助麥修和其父逃獄之後,居然被麥修父親強暴殺害。從頭到尾一個最悲劇性的角色。
TINATIN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贊同本書應該列為驚竦類型的小說,
作者以一場車禍事件作為開端,然後由女主角的角度去回憶,以倒推的方式慢慢地將前因後果推演出來....
壞人的恐怖殘忍的行逕,令人不寒而慄。
女主角聰明又機智,為了自己為了孩子想盡辦法求生存,她的遭遇令人心痛,原本以為的美滿良緣誰知充滿著背叛與謊言,無奈之下帶著因車禍受傷而失憶的FBI探員謊稱是自己的丈夫大逃亡。
而男主角雖然腦震盪失去記憶,但他的直覺很強,因為他原本就是心理學的博士,善於觀察人的行為去做分析推理,這部份的能力存在潛意識當中,所以他從頭到尾都在質疑女主角,而女主角心裡驚慌但仍然十分鎮定應付他的問話。日夜相處在一起,男女主角情不自禁互相吸引,女主角呵護著嬰兒溫馨的畫面,將原本經歷過創傷的冷漠男主角化為繞指柔.....
當真相慢慢抽絲撥繭浮現之際,女主角再次出乎人意料之外,
她的真實姓名到最後沒有人知道?
羅曼史成份並不是那麼多,
可是故事相當精采,同時那些壞人的殘酷變態行為描述地蠻仔細地,晚上挑燈夜讀時,心裡一直在發毛....
佩服作者的寫作功力!
Kar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覺得這本書的最大敗筆就是作者用了太多的篇幅去交代所有的細節
除了一開始的序言之外
就像是流水帳一樣的慢吞吞的寫這個悲劇叢生的故事
看到後來真的有點被凌遲的感覺
像是這些惡棍怎麼想``他們聊些什麼``這哪裡有什麼重要呢
結果這本書落落長卻看得很悶
全是些壞人欺負好人的場面
說的更直接一點```像是男主角的過去```也不用這樣巨細靡遺的寫呀
畢竟除了痛扁那個畜生一頓之外``男主角會變成現在的樣子其實三言兩語就可以說清楚的
不用從戀愛開始慢慢交代
當然還好女主角最後算是一場演講就把所有的壞人都給制住了
孩子也沒有被他們拐走
只是覺得這書花了這樣大的精神寫他們受到的不公平
卻又這樣草草就解決的一切的問題
真的有點虎頭蛇尾的感覺呀
coaster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最近看了一本書,書中說羅曼史的公式是:男孩遇到女孩,男孩失去女孩,男孩又找到女孩。我想這個故事應該蠻符合這道程式設計。
塔特遇到凱珞。男孩受到女孩外表的吸引,他們步入婚禮,他們養兒育女。不料婚後彼此的差異、爭吵、外遇與謊言充斥著兩人的生活,男孩後悔沒有立即離婚,他明白女孩已經不見。而在飛機失事後存活下來的女孩,以她的氣質、個性與行事作風,再度讓塔特陷入難以自拔的迷戀,雖然極力抗拒卻還是深受吸引,在誤會與真相全被解開後,男孩又找到女孩了。
另一道隱藏式的設計,塔特遇到愛維。他不相信女孩的容貌,懷疑她、攻擊她、羞辱她,卻也深深為她著迷。當他知道女孩的真實身分,他痛恨自己再度受騙的愚蠢,憤怒的他只看到女孩的欺騙,卻看不到門後那顆因被隔絕而傷心欲絕的女孩之心,兇手現身使他幾乎一度失去女孩。直到混亂終如塵埃落定,男孩發覺女孩自始至終未曾離開,男孩又找到女孩。
初看「他遇到她→他失去她→他找回她」這個模式,覺得還頗無聊,甚至加上兩聲冷笑充當背景 ,沒想到閱讀這個故事時,卻一直想到這個公式,套上塔特與凱珞,整體來看似乎說的過去,但是總有一股疙瘩,換入塔特與愛維時,卻是充滿閱讀時的滿足與情人間的甜蜜,果真這一對才是正確答案。哈哈~
全書分成三部,首二部當中,塔特與愛維的感情,在我看來是處於劍拔弩張的相對狀態 。
塔特手持刀劍,身披戰甲,就算他不打算主動攻擊,那份防禦之心仍舊十分深沉,更遑論當他發動攻擊時的殺傷力會有多大 。愛維也是全身罩著金鐘杉,不是她對塔特有所敵意,而是恐懼身分的曝光與暗中行動的兇手,所以不得不升起防護罩,偏偏當她面對塔特而解除防護系統時,塔特總在無意中刺她一劍,令她傷痕累累 。兩人在這裡的對峙,使我忍不住為他們緊張,只有拚命地一頁頁往下翻,期待趕快看到轉折的契機。
不能責怪塔特對愛維的殘忍,畢竟意外發生前,塔特已經明白自己與凱珞所產生的各式衝突,除了離婚之外是無法可解,所以面對愛維重生後,無形散發出來的吸引力,只有極力抗拒,塔特不希望再度付出情感的結果,竟然是慘遭另一回的欺騙收場。若因凱珞人性裡貪婪的演出,代價卻是自己天性中的同情,這結局恐怕是萬分要不得,於是抗拒的行動訴諸在語言的暴力與眼神的鄙視中。
那份急於擺脫吸引,努力抗拒誘惑的掙扎,不僅讓塔特自己處於水深火熱慾求不滿的狀態 ,慾火難消的熱力還搞的所有人雞飛狗跳不得安寧 ,而民眾滿意度的百分點則持續在滑落 。
滿腦子都是飯店裡那張大型雙人床的塔特,因愛維的一顰一笑而神經緊繃到極點 ,對愛維的一舉一動充滿了男性與丈夫的佔有慾 ,但在私密的共用空間裡卻必須荒謬的迴避對方 ,有機會與愛維單獨對上一兩句話時,卻又是粗聲惡氣的充滿怒意,彷彿被關在籠子裡只能來回走動的野獸 ,這樣的塔特一點都不討喜,個性更是毫不溫柔,但是我卻看的十分高興 ,覺得塔特彆扭的好可愛。哈哈~
二部曲末端,愛維與塔特的感情達到白熱化,進入第三部曲,先是愛維與一干親戚的人際關係終於否極泰來 ,之後則是愛維與塔特之間火山爆發的歡情 。激情過後的兩人,生活裡雖然有競選壓力的擠迫,但相處模式卻愈來愈有默契 ,看著塔特的神情,眉頭的深皺,愛維知道塔特的脾氣要爆發了 ;面對群眾,他頭頭是道的演講,心裡想著卻是愛維的身影 ,感覺裡搜尋的總是愛維的位置 。兩人眉目傳遞的風情是情人間的凝視 。
愛維對塔特最初萌生的愛意,在我看來似乎有些像破殼鴨子的銘刻印象 ,當時她舉目無親、孤立無援又搞不清狀況,躺在醫院急診室中,只能以眼神對著塔特大聲呼喊「陪我,留下來陪我!」 之後復癒的過程裡,與塔特朝夕相處中摩擦出來的火花就比較容易了解,畢竟塔特是個在各方面條件都非常優秀的人才,這麼可口的活動食材自動掉在眼前,不想盡辦法將對方吃乾抹淨 ,實在有愧愛維你身為女性同胞的一員啊 。
塔特情不自禁深受愛維的吸引,從抗拒到接受,從否認到表白,一路發展過來,我都很喜歡。
例如塔特全身赤裸 站在浴室門口,肌肉緊繃的對愛維坦承自己心境的轉變,「…所以,妳既然是我妻子,我就要行使作丈夫的權利。」他頓了頓,「對這件事妳有意見嗎?」
「有。」
「什麼?」
「把燈關上。」
塔特嘴角泛出一抹笑容。
又如在家族會議的爭執過後,所有人各忙自己的事去,房間裡留下的寧靜與無形的吸引力,會讓愛維手足無措 ,而塔特則是善用機會將愛維帶到沙發上消磨一整個下午 。
兩人與日俱增的感情,當然也會隨著劇情再度受到考驗 ,不過危機就是轉機嘛 ,至於結果如何就請各位自行找書閱讀囉!
找碴 慎入
這本書有小說族與精美名著兩種版本,閱讀文案時,我覺得精美名著比較可以簡明扼要地說清書中大意,反倒是小說族內文中出版緣起的簡介,最後一句說:「於是故事至此,已不再是故事而已!」(上頭文案中有)
很懷疑故事如果已不再是故事,那故事是什麼?神話?傳說?事實?鬼扯?瞎掰?…我實在嚴重缺乏浪漫,也沒啥想像力耶…
Mirror Image為什麼要翻譯成「化身芙蓉」? 查資料時發現芙蓉可以區分為許多種類,包括山芙蓉、水芙蓉、木芙蓉、阿芙蓉…等。
假設芙蓉是指荷花或蓮花之類,那麼化身芙蓉是代表女主角「出淤泥而不染,香遠益清,亭亭淨植,君子者也」的意思嗎?否則書名譯作「化身菊花」或是「化身牡丹」應該也沒什麼差別 ,更勁爆一點,甚至也可以翻譯為「化身血蘭花 (指:你根本是來亂的 ~~曰:都說是找碴了~~哈哈 )。
世上到底有沒有血蘭花?我不知道,只是民國81年的時候(我手上這本書的出版年是民國81年),台灣應該還沒有「血蘭花」這個詞彙的應用吧。(嘶~嘶~嘶~~曰:大蟒蛇瞪我 ~~指:你可以更high一點,沒關係~~ )
由 throsa 在 發表
雪若琳肯揚 Sherrilyn Kenyon | 寫吸血鬼羅曼史和現代懸疑羅曼史,最著名為「暗夜獵人」系列。 |
金莉麥奎格 Kinley MacGregor | 寫歷史羅曼史,年代多為中古世紀,或地點在高地,例如《罪惡的熱情》。 |
sylvi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已經很久沒有看小說掉眼淚了
這一本罪惡的熱情真的賺到我眼睛滴出來的水
怎麼會有這麼悲情的男主角啊!
如果是我經過這麼陰暗的童年
長大後絕對不可能像辛恩這樣
默默忍受一切還能想著要去幫助別人
整體說起來辛恩徹頭徹尾就是一個爛好人(有人能反對嗎!)
這在外曼史上可說是鳳毛麟角
與其說我給了這本書五片葉子
不如說是我給了辛恩這麼高的評價
因為這本書有很多其他的缺點前面的版友們都已經提出來我就不多說了
最讓我惡寒的是最後思琳的出現
其實根本不需要多來這一幕
讓我有一種作者想要說服能生出麥家兄弟的女人也是不平凡的
但是不塑造這樣的過去又襯托不出辛恩童年的慘烈
與其這樣不如不寫
我也很喜歡凱莉這樣勇敢的女人
尤其是為了奪回丈夫跟亨利嗆聲的那一段
Nicole_Shi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看很久了~一直忘了幫它灑葉子~
很喜歡這本高地小說!
能把蘇格蘭高地故事寫的這麼好的,
她是繼茱麗嘉伍德之後另一位讓我驚艷的作家!
真希望出版社能把其他系列書也都翻譯成中文~
克萊兒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感想和前幾位同鞋相似.....
還不錯的故事,但我總覺得缺少些什麼.....
是不是因為有很多劇情是在前兩本中交待或發生過,
所以在看〔罪惡的熱情〕時,有些難以融入故事中,
像:辛恩和麥家兄弟的手足之情...等等
辛恩小時候,割了自己手臂一刀,想把體內和弟弟們所沒有的撒克遜血流光,
看了超心酸的......這麼小的小孩竟然要背負父母親的過錯,
辛恩的親生父母親因為一時迷惑和著迷,發生一夜情並懷了辛恩,
這個上一輩造成的過錯卻要無辜的小孩來承擔,實在太不公平了!
爹不疼娘不愛,每個人都把他當成皮球踢來踢去,
送去當人質、還被當作奴隸賣掉,開始生不如死的生活(雖然沒有暗夜獵人瑞克的悲慘);
幸好有善良又熱情的凱莉愛他,讓他開始有了一段不一樣的人生,
凱莉的弟弟還真想讓人痛打一頓屁股.....
還有,最後辛恩的繼母和他和好的那一段,我個人覺得有點灑狗血哪~
另外,在本書看到亨利和他的艾琳皇后時,
不由得讓我想起幾本和這位國王有關的小說,例如:蕙瑟‧葛理翰的〔藍天黑騎士〕,
同時也因為那個對亨利二世的譯註,讓我卡了一下,
通常我不是很在乎譯註的,只要不要太長(不超過一行)、切中要點....
因為辛恩的溫柔和手足之情,給他4.5葉....
安納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母愛氾濫的讀者會看得比較楸心,尤其是有關男主角小時候遭遇的描述,真是太慘、太可憐了!
有點迷惑的是故事的調子前後不太一樣,前面像天色陰沉快下雷雨,後面則偶有點陽光的感覺。男主角的性格亦是,故事沒怎麼描述他小時候如何與弟弟們相處,因此有些意外他們竟是如此友愛並嬉笑玩鬧。當然,我們不能說一個在如此環境成長的人就一定會是性格陰沉、心裡沒有愛,所以不是不合理,而是作者在前面沒有交代而已。他繼母的改變也沒有事先鋪排,其實在前面或是弟弟們的戲份中加幾句作為伏線便行,非常簡單。所以我有點懷疑究竟有沒有刪書?還是作者疏忽?
雖然如此,我還是覺得故事滿好看的。前面令人看得楸心,後面也有不少令人感動的場景或對話。就給4.6葉吧。
對了,從書裡的小照片看,作者是個年輕的美人兒呢。
白木蘭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昨晚熬夜看到天亮,睡醒就上來灑葉子了
話說古代強盜被腰斬時在地上連寫七個慘子,
我看這男主角可以寫上八個,
總結他的前半生就是:地球上最悲慘的男倫。
爹娘不疼佬佬不愛,待遇只比被抓去當男妓好一點
(這麼說不知會不會被扁XD)
可是偏偏這是我最愛的梗,又讓我幾次為他心疼,
所以無論如何要加一片葉子
再來我頗喜歡中古世記的背景,所以好感度增加10%
故事情節其實有點狗血,包括辛恩的過去,
我簡直不知該怎麼形容,世上最倒霉(或說不幸)的男人也不過如此。
後來的轉折像本來平坦的高速公路突然被改道成雲霄飛車道,
故事的調子一下變的太過明亮,覺得有點奇怪。
本來扣掉狗血的部分是四片葉子,
整體故事我還是很愛的,加上一片是我的私心偏愛
某些部分的翻譯真的有點怪,
好像不是少了受詞就是主詞不明....中文小說雖有類似用法(省略受詞)
但他有些地方是真的不太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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