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ia Quinn 茱莉亞‧昆恩

4
我的評比:無葉 平均:4 (1 vote)
主要譯名: 
茱莉亞‧昆恩
其他譯名: 
茱莉亞‧肯恩
茱莉亞‧奎恩

茱莉亞˙昆恩還沒學說話前,就先學會認字,這就夠神奇了。她的家人覺得有點不可思議,是否正因為如此,所以她﹙A﹚閱讀速度快﹙B﹚多話,或者﹙C﹚以上 皆是。她除了創作之外,也花時間練瑜伽、種一種品種超大的小黃瓜、費心想一大堆爛理由說做家事有損她的健康;至於其他做家事的人,她表示不便代言。

共有 182 篇評鑑,這是第 136 - 140 篇

3
我的評比:3葉

 

鬱卒的讀者 A:頗令人失望的一本書。

理性的讀者 B:很高興 B 家系列終於快劃下休止符了。也該是時候囉。

嚴苛的讀者 C:這本書的購買價值,大概只針對 B 家死忠的粉絲才有吧。

胃袋和 Colin 一般大的讀者阿官:(要講殘酷的實話了)Errrrr……以上皆認同。

天可憐見,我是用罄了多大的意志力,嘆了多少聲氣,才終於把這本書給 K 完的。

努力不去回想那“意外挖到寶”的尾聲,因為我認為它是整本書裡最令人費解的一部分。
Hyacinth 和 Gareth 的女兒,妳那顆八歲大的腦袋瓜到底在想些什麼呢?

早知如此,妳娘當初應該採納妳的 Gregory 舅舅的搞怪建議,把妳取名叫

Tharah ( Sarah ) 或 Thuthannah ( Susannah ),好搭配妳爹娘的名字發音。(哈哈哈,有關名字這部分超爆笑,Gregory 用那一連串「口齒不清」的耍嘴皮,替這本我認為頗沉悶的 It's in His Kiss 添加了一些娛樂性

靈感正鬧旱災。晚一點的時候,再來繼續添料和灑葉子吧。

*******************************************************************************

這個故事基本上是繞著翻譯日記和尋寶進行,而雖然我滿好奇那些價值連城的珠寶的藏匿地點,但很汗顏地,對於 Gareth 祖母的日記內容卻興致缺缺;偏偏有多幕 Hyacinth 笨拙地試著解譯日記所記載的訊息(她對 Gareth 承認她的義大利文只是差強人意而已),對我來說拖緩了故事進行的步調,劇情走向平淡單薄,就像肉餡不夠紮實的餃子,嚐起來口感不足。男女主角的接觸缺乏能把我烘熱的火花,沒有 Anthony 和 Kate 那種針鋒相對的張力,也沒有 Colin 和 Penelope 的那種琴瑟和鳴的搭調感,因此看得有些浮躁。

Gareth St. Clair 雖是他男爵父親的「合法」子嗣和(他哥哥死後的)「合法」繼承人,但是這個 28 歲的金髮帥哥,卻非他老爹的親生骨肉。

至於他是誰的種,他和他的男爵父親都不知道。在本書最後四分之一才藉由他祖母的日記揭曉答案。解謎者當然是我們的業餘譯者 Hyacinth Bridgerton 小姐囉....

不過,既然向來欠缺謙遜的美德,所以阿官還是厚顏地吹噓一下:其實在序章──就是 Gareth 18 歲的那年,他的父親終於向他攤牌,告訴 Gareth 他之所以如此憎惡他的原因──的時候,對於 Gareth 母親偷腥的對象是誰,我就已經心裡有數了……基於某句對白所揣測出的線索。

Gareth 和他父親屢次劍拔弩張的對峙,讓我看了心有戚戚。他面對父親時給我感覺不夠強勢,無法四平八穩地擋招,加上嘴巴惡毒的邪惡老爹總有辦法攻其不備,所以即使 Gareth 偶爾口頭佔上風,他還是那個總被叮得滿臉包的一方。
不過最後當男爵終於曉得讓他戴綠帽的人是誰之時……我幾乎同情起他來。

此外,Gareth 可說是這系列的男主角裡面最 “窮” 的一個了 ,雖然有外祖母的資助他完成劍橋學業,有自亡母那兒繼承到的小筆財富,不致拮据度日,但是離優渥的生活差距甚遠哪。
問題是,他無啥一技之長也沒有作任何可令他致富的投資,讓人懷疑他結婚後如何養活妻子。莫不成只靠 Hyacinth 的嫁妝就無後顧之憂了?

那麼有人會問,Gareth 的外祖母是何方神聖呢?
呵呵呵,就是那個一仗在手縱橫無阻,直言無諱又精明犀利的 Lady Danbury 啦!
她在本書裡的份量很吃重,不只因為她是 Gareth 的外祖母,也因為她和女主角 Hyacinth 的奇妙友誼。(嘻嘻,B 家老么個性和她很像嘛)

風信子妹妹過去一年來每週一次到 Lady D 家閱讀小說給她聽,那個狡猾的老狐狸也極不含蓄地要把外孫和她喜愛的女孩送作堆。看過 B 家系列的童鞋應該知道,把 Lady D 的那根手杖形容為「致命武器」並不誇張(它“破壞”過的東西豈僅是 Smythe-Smith Girls 的小提琴而已 )。如果說在本書中那支手杖施威的次數沒有預期中多,那純粹是因為過半時候都被外孫和未來的孫媳婦兒藏起來了,呵呵

談到 B 家系列,當然不能忘了提及在這系列裡扮演著首席折磨者角色的 Smythe-Smith Girls。這群史密斯家族的音樂奇葩堪稱摧殘耳膜的才女,偏偏女丁旺盛,代代相傳的拙劣演奏才藝,個個青出於藍,那可怕的魔音能讓莫札特在墳墓裡跳腳。我們的風信子小妹妹和聖克萊爾先生的愛情故事,就是在 SSGs 年度演奏會中揭開首幕。
Colin 的嬌妻 Penelope 第一章就出場啦,強拉 Hyacinth 出席音樂會,因為 Colin 不肯陪她 ( 聰明的 Colin,知道保護耳朵比積陰德來得重要 )

滿多讀者都認為 B 家媽媽是整個系列裡最可愛的一個。她無疑的很討人喜歡,那股要把兒女們一個個掃入禮堂的魄力,恐怕連指揮大軍的威靈頓都得甘拜下風。這本書裡她點鴛鴦譜的企圖更是透明。
除了關切女兒的福祉之外,有一小幕和 Hyacinth 出生有關的場景,描述得還挺感人的,也讓 B 家粉絲們對這位有喜劇泰斗架式的……咳咳,我是說精神抖擻且充滿母愛啦……的 B 家媽媽,有較多一層的了解。

那麼 B 家其他的兄弟姊妹有沒有登場呢?

B 家兄弟除了大哥 Anthony 和老七 Gregory 之外,其餘的全都沒露臉(Colin 只差那麼一點就出現了,嗚……沒有可以搜括食物的場合,就不能讓他亮個相嗎? )。而 B 家姊妹之中,也只有 Daphne 小小的 “拋頭露臉” 一下而已。

Gareth 向 B 家大哥提親的那幕滿具娛樂性。Anthony 知道自己終於 “苦盡甘來”,可以卸下擔子,把最後一個妹妹推銷出去之後,他欣喜地立刻打開了一瓶私藏的醇酒慶祝。
(話說 B 家大哥雖然提高了 Hyacinth 的嫁妝,卻沒有吸引更多求婚者,反而成梯形遞減。這是風信子小妹進入社交圈的第四年,這年的求婚人數在 Gareth 開口前是鴨蛋。前三年的紀錄則分別是3,2,1。男主角是她所知道的第七個求婚者,果然是 lucky seven)

可惜 Gareth 求婚的動機毫無浪漫成分,而為了怕他的“秘密”洩光,他決定在婚前引誘風信子小妹,心想生米煮成熟飯之後她便無法撤回承諾,這樁婚事自然就塵埃落定了 。
他有沒有把勾引計畫付諸實行呢?請 B 家粉絲團的成員們自己看吧。

求婚的那幕挺滑稽的就是。當時 Gareth 是在外祖母家,在 Lady D 那雙炯炯的老眼觀禮下,演出了屈膝求婚的真戲碼……浪漫指數是不及格啦,搞笑指數倒可得高分。

JQ 在這本書的首頁裡附上了甫更新不久的 Bridgerton Family Tree (JQ 的網站裡也有,請點入這裡→http://www.juliaquinn.com/books/tree_big.htm )。
由這個家譜中,讀者得知了 B 家增添的新生代成員,以及她們的名字。Colin 和 Penelope 的女兒叫做 Agatha,就是以 Lady D 命名的。而老五 Eloise 和她的植物人老公阿飛的女兒,則取名為 Penelope。
瞧,手帕交的特權真不小。

鬱卒的讀者 A:頗令人失望的一本書。

理性的讀者 B:很高興 B 家系列終於快劃下休止符了。也該是時候囉。

嚴苛的讀者 C:這本書的購買價值,大概只針對 B 家死忠的粉絲才有吧。

胃袋和 Colin 一般大的讀者阿官:(要講殘酷的實話了)Errrrr……以上皆認同。

天可憐見,我是用罄了多大的意志力,嘆了多少聲氣,才終於把這本書給 K 完的。

努力不去回想那“意外挖到寶”的尾聲,因為我認為它是整本書裡最令人費解的一部分。
Hyacinth 和 Gareth 的女兒,妳那顆八歲大的腦袋瓜到底在想些什麼呢?

早知如此,妳娘當初應該採納妳的 Gregory 舅舅的搞怪建議,把妳取名叫

Tharah ( Sarah ) 或 Thuthannah ( Susannah ),好搭配妳爹娘的名字發音。(哈哈哈,有關名字這部分超爆笑,Gregory 用那一連串「口齒不清」的耍嘴皮,替這本我認為頗沉悶的 It's in His Kiss 添加了一些娛樂性

靈感正鬧旱災。晚一點的時候,再來繼續添料和灑葉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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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故事基本上是繞著翻譯日記和尋寶進行,而雖然我滿好奇那些價值連城的珠寶的藏匿地點,但很汗顏地,對於 Gareth 祖母的日記內容卻興致缺缺;偏偏有多幕 Hyacinth 笨拙地試著解譯日記所記載的訊息(她對 Gareth 承認她的義大利文只是差強人意而已),對我來說拖緩了故事進行的步調,劇情走向平淡單薄,就像肉餡不夠紮實的餃子,嚐起來口感不足。男女主角的接觸缺乏能把我烘熱的火花,沒有 Anthony 和 Kate 那種針鋒相對的張力,也沒有 Colin 和 Penelope 的那種琴瑟和鳴的搭調感,因此看得有些浮躁。

Gareth St. Clair 雖是他男爵父親的「合法」子嗣和(他哥哥死後的)「合法」繼承人,但是這個 28 歲的金髮帥哥,卻非他老爹的親生骨肉。

至於他是誰的種,他和他的男爵父親都不知道。在本書最後四分之一才藉由他祖母的日記揭曉答案。解謎者當然是我們的業餘譯者 Hyacinth Bridgerton 小姐囉....

不過,既然向來欠缺謙遜的美德,所以阿官還是厚顏地吹噓一下:其實在序章──就是 Gareth 18 歲的那年,他的父親終於向他攤牌,告訴 Gareth 他之所以如此憎惡他的原因──的時候,對於 Gareth 母親偷腥的對象是誰,我就已經心裡有數了……基於某句對白所揣測出的線索。

Gareth 和他父親屢次劍拔弩張的對峙,讓我看了心有戚戚。他面對父親時給我感覺不夠強勢,無法四平八穩地擋招,加上嘴巴惡毒的邪惡老爹總有辦法攻其不備,所以即使 Gareth 偶爾口頭佔上風,他還是那個總被叮得滿臉包的一方。
不過最後當男爵終於曉得讓他戴綠帽的人是誰之時……我幾乎同情起他來。

此外,Gareth 可說是這系列的男主角裡面最 “窮” 的一個了 ,雖然有外祖母的資助他完成劍橋學業,有自亡母那兒繼承到的小筆財富,不致拮据度日,但是離優渥的生活差距甚遠哪。
問題是,他無啥一技之長也沒有作任何可令他致富的投資,讓人懷疑他結婚後如何養活妻子。莫不成只靠 Hyacinth 的嫁妝就無後顧之憂了?

那麼有人會問,Gareth 的外祖母是何方神聖呢?
呵呵呵,就是那個一仗在手縱橫無阻,直言無諱又精明犀利的 Lady Danbury 啦!
她在本書裡的份量很吃重,不只因為她是 Gareth 的外祖母,也因為她和女主角 Hyacinth 的奇妙友誼。(嘻嘻,B 家老么個性和她很像嘛)

風信子妹妹過去一年來每週一次到 Lady D 家閱讀小說給她聽,那個狡猾的老狐狸也極不含蓄地要把外孫和她喜愛的女孩送作堆。看過 B 家系列的童鞋應該知道,把 Lady D 的那根手杖形容為「致命武器」並不誇張(它“破壞”過的東西豈僅是 Smythe-Smith Girls 的小提琴而已 )。如果說在本書中那支手杖施威的次數沒有預期中多,那純粹是因為過半時候都被外孫和未來的孫媳婦兒藏起來了,呵呵

談到 B 家系列,當然不能忘了提及在這系列裡扮演著首席折磨者角色的 Smythe-Smith Girls。這群史密斯家族的音樂奇葩堪稱摧殘耳膜的才女,偏偏女丁旺盛,代代相傳的拙劣演奏才藝,個個青出於藍,那可怕的魔音能讓莫札特在墳墓裡跳腳。我們的風信子小妹妹和聖克萊爾先生的愛情故事,就是在 SSGs 年度演奏會中揭開首幕。
Colin 的嬌妻 Penelope 第一章就出場啦,強拉 Hyacinth 出席音樂會,因為 Colin 不肯陪她 ( 聰明的 Colin,知道保護耳朵比積陰德來得重要 )

滿多讀者都認為 B 家媽媽是整個系列裡最可愛的一個。她無疑的很討人喜歡,那股要把兒女們一個個掃入禮堂的魄力,恐怕連指揮大軍的威靈頓都得甘拜下風。這本書裡她點鴛鴦譜的企圖更是透明。
除了關切女兒的福祉之外,有一小幕和 Hyacinth 出生有關的場景,描述得還挺感人的,也讓 B 家粉絲們對這位有喜劇泰斗架式的……咳咳,我是說精神抖擻且充滿母愛啦……的 B 家媽媽,有較多一層的了解。

那麼 B 家其他的兄弟姊妹有沒有登場呢?

B 家兄弟除了大哥 Anthony 和老七 Gregory 之外,其餘的全都沒露臉(Colin 只差那麼一點就出現了,嗚……沒有可以搜括食物的場合,就不能讓他亮個相嗎? )。而 B 家姊妹之中,也只有 Daphne 小小的 “拋頭露臉” 一下而已。

Gareth 向 B 家大哥提親的那幕滿具娛樂性。Anthony 知道自己終於 “苦盡甘來”,可以卸下擔子,把最後一個妹妹推銷出去之後,他欣喜地立刻打開了一瓶私藏的醇酒慶祝。
(話說 B 家大哥雖然提高了 Hyacinth 的嫁妝,卻沒有吸引更多求婚者,反而成梯形遞減。這是風信子小妹進入社交圈的第四年,這年的求婚人數在 Gareth 開口前是鴨蛋。前三年的紀錄則分別是3,2,1。男主角是她所知道的第七個求婚者,果然是 lucky seven)

可惜 Gareth 求婚的動機毫無浪漫成分,而為了怕他的“秘密”洩光,他決定在婚前引誘風信子小妹,心想生米煮成熟飯之後她便無法撤回承諾,這樁婚事自然就塵埃落定了 。
他有沒有把勾引計畫付諸實行呢?請 B 家粉絲團的成員們自己看吧。

求婚的那幕挺滑稽的就是。當時 Gareth 是在外祖母家,在 Lady D 那雙炯炯的老眼觀禮下,演出了屈膝求婚的真戲碼……浪漫指數是不及格啦,搞笑指數倒可得高分。

JQ 在這本書的首頁裡附上了甫更新不久的 Bridgerton Family Tree (JQ 的網站裡也有,請點入這裡→http://www.juliaquinn.com/books/tree_big.htm )。
由這個家譜中,讀者得知了 B 家增添的新生代成員,以及她們的名字。Colin 和 Penelope 的女兒叫做 Agatha,就是以 Lady D 命名的。而老五 Eloise 和她的植物人老公阿飛的女兒,則取名為 Penelope。
瞧,手帕交的特權真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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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的評比:4葉

3.8 片葉子

** 原貼文日期:7/30/2003 **

呃,我覺得這本書並沒那麼糟糕耶。
不過,這也可能是身為B家忠實愛戴者的我較為縱容的觀點啦。  

我不否認看完之後也有點兒失望,或者該說不太滿足,因為此書裡 Eloise 和 Phillip 相處的方式太……僵硬,甚至有點彆扭,雖沒的火藥味,但也缺乏應有的火花。而且,這兩人的個性可以說是至目前為止B家系列的書裡,比較難討我歡心的,儘管女主角 Eloise 的特質和心境描述得比男主角 Phillip 深入些。

Eloise 趁著舞會進行的半夜偷偷溜走,在沒有伴護的情形下離開倫敦隻身前往 Phillip 的鄉間宅邸,一個二十八歲的老處女了,哪會不明白這種莽撞行逕會引發什麼後果?雖然和 Phillip 通信超過一年了,而他在最後一封信裡也的確表示他有再婚的意圖,並邀請Eloise 到他的家裡作客,看看他們適不適合彼此。Eloise 是接受他的邀約了──但是卻“忘了”先回函告訴他。可憐的 Phillip 老兄,在看見和自己通信了一年的“筆友”大剌剌地突然出現在他家門檻時,有多麼驚慌失措了!
之前,他在腦裡描繪出一個二十八歲老處女的刻板模樣,哪曉得她到這把年紀還沒結婚並非是乏人問津,而她的長相更是一點也不像他所以為的那麼平庸呢?!

Phillip(以下簡稱「阿飛」吧 :-O )是個植物學家,對栽種植物和培育新品種等等知識的了解,遠勝於對如何當稱職的父親和丈夫。在某方面,他的笨拙無助和渴望讓我替他心疼,但不只一次,他行為舉止中表現出的自憐和自嫌則讓我惱火。有時候,他就像個沒自信、急需保證和安撫的孩子。「我不是個好父親」「我對如何管教孩子毫無概念」「我令孩子們失望了,但我真的不知該怎麼辦」……這些類似的字眼在書中不知出現過幾次啦,特別是前面的一半。我不只一次強忍著抓頭髮的衝動,心想:「喂,你別妄自菲薄了好不好,阿飛老兄?你甚至連真正努力試都沒試,就已提前宣告自己的失敗;如果你肯偶爾離開你珍貴的溫室和寶貝的花花草草,而非像隱士般地遁居在你的植物世界中,那麼當稱職老爹的目標會離你這麼遠嗎?」 :( 

他童年時,父親施予的體罰教育,也是讓他對自己的孿生子女保持距離的原因。害怕脾氣失去控制,步入父親的後塵,阿飛愚蠢地認為避開他的子女,把他們交給保母和家庭教師照顧,是最理想的方式。而藉由再婚,替他們找到一個母親,他就可以把肩頭的重擔卸下。
莫怪乎啊,孩子們會以不斷的惡作劇來吸引他的注意。他疏忽到連孩子們早會游泳了,都完全不曉得(他知情後還為此懊惱自責不已)。自妻子死後的一年多來,他禁止孩子們接近湖邊,怕他們淹死(老婆的死亡,讓他自此對那座始作俑者的湖水心懷恐懼嘛),這我是能體會啦,因此也不怪他,只要他事後別表現得那麼彆扭就好了。 :( : 

Eloise 維持快樂單身的信念,在她的手帕交 Penelope 宣佈和 Colin 的喜訊之後就搖搖欲墜了。閨房密友和她迷人的三哥拜完堂成完親之後,她更是覺得失去了平衡和重心。作者將 Eloise 矛盾、失衡的心境描寫得還可以,看過B家系列書的童鞋都曉得她和甚至很義氣地打算陪著(真正乏人問津的)Pen 當一輩子的老處女。嗚嗚嗚,哪曉得 Colin 會破壞她的人生規劃……不不,我是說會被箭無虛發的愛神射中,而她在他們婚後數度登門拜訪時,這對愛情鳥竟“忙”得連接見她的時間都沒有呢!

看見好友和老哥你儂我儂的模樣,Eloise 心中的失落感更大了。她想暫時避開倫敦,避開親人,避開滿面春風的愛情鳥。
鰥夫阿飛邀請她到他家作客,這麼好的機會,她還猶豫些什麼呢?於是,性子急又衝動的她,決定利用家人都不注意的時刻落跑,包袱款款後便啟程啦。

(忘了提,Phillip 的亡妻是 B 家的遠房表親,Eloise 在得知她死亡之後主動寫信悼慰從未碰過面的阿飛,兩人自那時起就開始魚雁往返了。阿飛在每封信裡附贈上一朵小花兒的舉動,讓 Eloise 覺得他是心思周到又浪漫的紳士……但是,嘿嘿,見了面的幾秒鐘後她的印象完全改觀了,特別是那對小惡魔雙胞胎驚天動地的登場之後。)

Phillip 的那對八歲大的雙胞胎子女,一開始可真是囂張到不行  。裝滿麵粉的桶子自 Eloise 頭頂砸落讓她成了麵粉人還不算什麼,用繩子當陷阱讓 Eloise 跌倒──而且這一跤摔得她鼻青臉腫──才慘。當然這兩個小魔頭事後得到教訓並且懺悔了。惡作劇的小孩出現在書裡,我向來不怎麼排斥啦,不過他們的使壞方式有點逾越界線了  (我就不提他們對他們的女家教做了什麼。)。

Eloise“失蹤”之後兩天,B家的四個男人殺氣騰騰地追趕而至(Eloise 把和阿飛通信一事瞞著家人,他們是藉由在她書房裡發現的信函才曉得 Phillip 這號人物的)。這一團復仇天使隊伍由大哥 Anthony 領軍,衝入阿飛家門的那一刻,大哥和二哥的手一起掐住阿飛的脖子,血氣方剛的B家老七 Gregory 負責補上一拳。

啊,唯獨我可愛的 Colin,果然是動口不動手的謙謙君子,知道拳頭解決不了問題(Colin 親親,偶沒白疼你 :-O )。食量好、胃口佳的 Colin 用快速解決掉阿飛家餐桌上的所有食物來報復拐走他妹妹的惡棍。B家大哥平息怒氣之後發現他唯一能在參桌上找到的食物,是不小心被老三遺漏的一塊雞肉。反正有 Colin 在場的時候,他們早就習慣餓肚皮了。 

看見 Eloise 鼻青臉腫的模樣,B家兄弟以為她是被虎背熊腰的阿飛欺負的,老二阿班憤怒得差點沒把「植物人」阿飛掐死──幸好 Eloise 憤慨地阻止了。(哈哈,她拉扯阿班的頭髮逼他鬆手的潑辣相,笑死我了  )

總之啊,Phillip 和 Eloise 除了匆匆結婚一途,還能怎麼辦呢。(其實阿飛原本就有意向B家老五求婚了,B家四兄弟的出現只是推波助瀾罷了)
話說回來啊……不按常理出牌的B家兄妹們對這類 Compromising Situation 的處理方式早就不陌生啦,瞧瞧當初大哥 Anthony 和 Kate,以及老四 Daphne 和 Simon 的情況就曉得了  

還好B家媽媽這一回得到了“緩刑”,不必再重複當年面紅耳赤、支支吾吾地對老四 Daphne 講述丈夫妻子該如何「做人」時的窘境。當 Elois 告訴娘她對新婚之夜該面對的事並非一無所知時,B家媽媽差點釋然得跪倒在地呢,嘻嘻....

至於阿飛的前妻,她憂傷、鬱卒、退縮的原因以及企圖輕生的理由,在我看來相當怪異。這個和阿飛住在同一個屋簷底下將近十年的女人,天生就是個不快樂的人,身體孱弱,心病更不輕。雙胞胎誕生後,原已像第二層皮膚一樣緊裹著她的憂鬱現象,更是雪上加霜。
阿飛當初會娶她的動機也很荒謬──她原先是他哥哥的未婚妻,哥哥自滑鐵盧戰役中身亡後,阿飛繼承了領地和從男爵的頭銜,連帶地也接收了哥哥的未婚妻。 

這……有這個必要嗎?哥哥的死又不是他造成的,那個女人和他毫無關係,他也不愛她(甚至連喜歡都談不上)。當時他還只是二十出頭的年輕小夥子,何必要包攬這種責任?如果說是罪惡感驅使或是有感情基礎我還能了解,但並沒有啊。真搞不懂。  

阿飛在本書最後一幕裡「以花傳情」的示愛花招雖沒啥創意,但很有心啦,所以給他拍拍頭嘉獎幾句。 

比起B家系列的前面幾本,這本書我認為確實遜色些。一個但既是B家粉絲一員,我當然還是得給予支持,並且繼續以殷切的心期盼B家的寡婦老六 Francesca 的故事快點粉墨登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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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劇情鋪陳比起JQ的其它系列,我覺得最能吸引人。男、女主角為愛為對死去的先生、朋友愧疚的內心掙扎等,比起JQ其它柏家系列的書,這本較有高潮的起承轉轍。可是不知為什麼看這本書時老覺得好像少了些什麼,因為還沒去看過原文書,所以來評論區時這才發現原來原來是希代又來刪書這招    。這也是為什麼這些年我有收購外曼的習慣,可是卻死也不肯買希代高寶系列(由其是柔情系列,如果看了真的會捉狂,每每到了重點福利情節時既然給它打上幾朵愛心刪掉代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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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仍很好看啦!!不滿也祇針對出版社
看完這一本後要想想--還要不要再買香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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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浪漫的愛情就像不真的小孩子一樣:受不了。 Love without romance is just like children without innocence……untoleratable.

0
尚未灑葉

故事前半段寫的很好,
可惜後繼無力,中段之後顯得平淡,
特別是女主角爲懷孕而使出的伎倆連身為女性的我都很難贊同,
不過男主角不時出現的口吃製造了相當的效果,
讓我可以感受到他的無助而比較能諒解他的行為。
扣一片葉子是因為不喜歡那種女主角用情較深,苦苦經營的劇情,
另外那個時代是怎樣,男女單獨消失就要被禮教強迫結婚.....母親要把女兒當滯銷貨強迫推銷....
實在太污辱人了....
雖然這個橋段很多曼曼都有套用,
但我還是不太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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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y Jo Putney 瑪麗‧喬‧普特尼

4.42857
我的評比:無葉 平均:4.4 (7 人灑葉)
主要譯名: 
瑪麗‧喬‧普特尼
共有 144 篇評鑑,這是第 136 - 140 篇

5
我的評比:5葉

我想對MJP有不能症者,應該很難下嚥吧!就算看完,應該也滿臉黑線吧!

其實這本書女主角的遭遇真的還滿慘的。但會對於MJP的書完全沒有抵抗力,最大的原因也在於MJP筆下的男主角在太〝尖頭曼〞了,本書當然出現了一位紳士到不行的男主角,看著男、女主角從認識、歷險、結婚到相戀這一連串的過程,讓我有一種為他們高興的感覺,因為他們兩人在互動中更加了解彼此。所以雖然艾美很慘,但如果艾美沒那麼慘,我想後面的劇情應該就不會令我特別感動吧。

《以下這段是因為無法抗拒〝尖頭曼〞,所提出的硬ㄠ版,白話點就是對MJP的偏心啦,只要有好結局,我都可以接受,我承認,所以這段,各位童鞋可以自行跳過,不予以理會。》男主角一開始的表現雖然令人覺得不可思議(竟然可以為了陌生人,下了個十年的賭注),但這樣的表現,我覺得才能為往後他提出求婚,與婚後不碰艾美...等劇情提供合理的人物個性,要不然怎麼解釋兩人結婚的原因與婚姻生活的實況。如果提不出合理的解釋,這本書怎麼往下寫。

本書中,除了男主角表現很優外,女主角的表現也很讚!看小說,最受不了完全沒有大腦、不知理性是什麼的女人,所以艾美在書中的表現,很得我心,例如,在女神崇拜中是她要求男主角繼續、因為現實的考量嫁給男主角、努力的在婚姻生活中繼續前進...等,都是讓我喜愛的原因。

這本書應該是5葉的,但是最後還是給它4.5葉的原因,也是因為艾美太慘了。扣這0.5葉的原因,就是為了提出小小的抗議。

原發表於200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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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這本書真的很不錯呢,雖然劇情向之前童鞋表示的跳來跳去,但整本書讓我看的很順暢,在3個小時內就一口氣看完了。這是我推薦的理由之一。

理由之二,男主角真的太慘了,但是他不像有些小說,男主角有不幸的遭遇,就【一定】會虐待女主角,不管是以語言或態度,總之他就一點都不豬頭。雖然結婚後,他有點後悔,但好歹他在4年內對女主角不錯,雖然他不斷利用拍戲將自己與瑞妮隔開,最後也利用了狐狸精來達成他離開女主角的目的,但整體來說他真的很優。

理由之三,女主角表現的也很不錯,雖然比不上男主角那麼讚,而且她誤會了男主角,沒有給男主角機會解釋。但她在男主角身世背景被拆穿後,冷靜面對記者的那一幕,真是令人讚賞。

理由之四,只要是MJP的書,理智就不受控制的給她喜歡下去,這是無法解釋的了。

原發表於200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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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的評比:4葉

在看這本書之前根本不曉得頂頂有名的墮落天使系列
而MJP的古裝書我也只看過『野孩子』
基本上MJP的書我都覺得還好
先前看『愛情的沸點』時不太喜歡男主角曾經對女主角施暴
後來會買『曲折情路』也是因為劇中人物有所關聯
(沒辦法,這種有“續集”的是我很大的致命傷)
會看『交換來的新娘』純粹也是因為去租『情煞』時剛好看到所以才一併帶回家
(講到這裡可能很多MJP的fans要打我了)
不過K完之我覺得其實還不錯看啊
雖然本書女主角的遭遇也挺慘的
不過作者描寫的還挺含蓄的
並不會讓我有看不下去的反感
而且劇情銜接也挺流暢的
我覺得唯一敗筆是男主角被控殺妻那一段
劇情安排的讓我覺得有點牽強
不過還是挺不錯看的
看完這本書後到站上來找MJP的相關資料時才發現原來墮落天使系列有這麼多本
本想衝動跟林白全買回來的
不過看在童鞋們對此系列毀譽參半的情況下
還是能借就借不能借就上Yahoo標個便宜的先來鑑定一下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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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我覺得粉好看ㄝ..
從故事的開始就知道肯基一定有非常灰暗不想讓人探索的過去,
可是當他終於向瑞妮敞開心懷道出糾纏他二十年的醜陋過往時,
還是會為他可憐的遭遇濕了眼眶,
雖然作者對於男女主角之間的愛情沒有太多著墨,
可是從他們已申請離婚卻還是關心彼此, 受彼此的吸引,
並在對方最需要的時候給予精神心靈與身體的慰藉中這些小地方,
還是可以感覺得出來他們心靈相屬, 愛著彼此~
唯一覺得可惜的地方是他們倆在愛著彼此但都不敢承認並說出我愛你之前,
一直不斷透過做愛來維繫肯定彼此的感情,
作者卻沒有讓讀者深刻的感覺他們即使在絕望中的做愛是如何的讓他們倆刻骨銘心並知道除了對方不會再有別人存在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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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這本我也滿喜歡的
尤其對藝術家心理的描寫
MJP有很深入的刻畫
擺脫一般人認為藝術家總是放浪形駭的觀念
其實藝術家只是為自身的才華所宥
總是滿心滿腦的拚命要把腦中的意象以雙手表現出來
才會無心於其他事物吧

肯尼也是一個窮翻了的男主角
不過看在他還滿正直的份上,我就原諒他不懷好意的行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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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an Elizabeth Phillips 蘇珊‧伊莉莎白‧菲力普斯

4.69565
我的評比:無葉 平均:4.7 (23 人灑葉)
主要譯名: 
蘇珊‧伊莉莎白‧菲力普斯

於1948年出生於美國俄亥俄州,在俄州州大戲劇系畢業後於當地高中擔任英文、戲劇與演說等科目的老師,大兒子出生後成為專職母親。1976年舉家搬到紐澤西,與好友合寫當時流行的歷史羅曼史。第一個讀到這本文稿的戴爾出版社編輯立刻買下她們的書,後以潔絲汀.柯爾為筆名出版。菲力普斯覺得她找到了此生的志業,好友搬家後,她開始獨立寫作。

共有 352 篇評鑑,這是第 61 - 65 篇

3
我的評比:3葉

我是咬牙切齒的看完這本書,全部的葉子都給黛絲,亞力門~~(拉長音)都沒有,雖然也很想搖醒戴絲說這種爛男人幹嘛還留在他身邊?只可惜黛絲太愛亞力了,只好含淚的看下去,又看到亞力叫黛絲去墮胎,這下孰可忍孰不可忍的痛批"亞力(大聲)你是豬,是一頭瞎了眼的豬",掄牆都不能洩恨~~,可見SEP寫的多好,可以激起我的憤慨,又讓我不得不看下去,故事文章5葉,人物嘛~3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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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瑚

4
我的評比:4葉

三個長期被父母忽略的小孩,長大後個性互異。迪恩,因為外表和運動能力,讓他變成了萬人迷球星;曉藍,則因為生長過程歷經太多家庭的寄養,讓她對愛的付出有所保留;蘭妮,一個小女孩,以暴食來滿足對愛的渴求,個性內向,只要有人願意給予一點關注,她願意委屈求全的全力滿足別人的需求。

雖然是星隊系列,但若想看到精彩的賽事或星隊成員互動,恐要失望,因為這本書內容主要著重在男女主角對彼此的愛與矛盾及配角們(男主角父母)的愛恨情仇,戲份相當,算是雙線發展。

迪恩身為球隊明星,終究還是要面對退休的問題。正當他對未來迷惘之際,一個偶然機會讓他遇到了一個能抗拒他魅力的女人。原本只是抱著遊戲的心態,但因為曉藍的介入,讓他開始放下對父母的怨恨,也對自己有了深切的了解和反省。

曉藍有一個媲美德瑞莎修女的母親,一直在對抗世上諸多不公不義的事,並致力於拯救世界上許多不幸的孩子,但卻殘忍的棄她於不顧,把她託給諸多朋友照顧,以行她的大愛。這讓她無法追求到穩定的愛,所以她只好緊鎖心房,因為這樣才不會失望。

當萬人迷遇到獨行俠,各自的傷痛讓兩人能看穿彼此的偽裝。而卸下面具,讓雙方願意向愛臣服,最後終於獲得心靈的平靜。

在這本書中,其實沒有真正的壞人,只是大人間的愛恨糾葛,讓他們自顧不暇,以致犧牲了孩子。幸好最後他們及時領悟,努力修補和孩子的親子關係,終於有了圓滿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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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原本只是打算睡前翻個幾頁,誰知一看就停不下來,一路馬不停蹄看到快天亮把整本書嗑完,非常滿足。

記得之前看舊版時就已經很喜歡了,新版將刪節的劇情補回來,讀來更覺完整及暢快。

丹恩一開始的確是滿爛的,倒不是騎驢找馬的部分,時下流行的愛情劇也很常有一女陷在兩男感情之間,

不管是同時施捨兩份感情給不同人、或者是同時接受兩份不同的感情,一般受到批評的好像都是男生居多

覺得他爛是因為太晚察覺菲碧的好,而總是被肉彈的形象給困住,也沒有早一點處理跟莎蘭(舊版好像是譯雪倫)的關係

事情講開後他只受到菲碧一方的責難實在有點便宜他。

不過人非聖賢,至少他在跟菲碧相處時是很清楚地知道自己要她(但沒打算娶她,因為沒注意到他「想娶」的那部分)

我很喜歡這兩人之間的張力,從一開始就非常有戲

一路到公事合作、公私都合作(XD),張力一直很夠,甚至一直不覺得彼此是適合的伴侶,儘管被吸引得要死

丹恩是因為想定下來了,遇到這種看似露水姻緣的戀情覺得很困擾,

菲碧則是還沒有擺脫過去的陰影

兩人之間抗拒彼此又深深吸引,鋪陳得很夠,以致於每場福利情節都熱力十足也很好看

另外菲碧因為身材太好,丹恩在書裡動不動就在為她的裸露或其他男人盯著她看而火冒三丈

滿喜歡這些細節描寫的。星隊裡的互動也是非常熱鬧有趣,尤其是可愛的巴比

(只是《德州天堂》裡,個人覺得中年危機的巴比脾氣太壞,整體而言講到他的人格背景也讓我覺得頗陰鬱的)

是我心目中星隊系列的前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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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最近看了很多SEP的書~我好愛SEP

這本"新娘向前走"走溫馨路線的,應該算是有三位女主角,劇情不會很雜亂,看的很輕鬆,二天就看完了,裡面很多很好笑的梗,我最喜歡貓熊找到甜食一定要馬上吃下去的哪段。:D

我也希望趕快看到泰德的故事,上星期好不容易借到"千萬風情"裡面也有泰德,不過我竟然看不懂這本書,跳來跳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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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評比:5葉

看得好慢~~這本書需要全神貫注否則太多人物會弄得你頭昏眼花
雖然如此
這依然是本溫暖的好書
裡面的人物沒有大壞蛋~~頂多只有跑跑龍套的壞人也得到了制裁
所有的人都是那樣的可親善良
看得非常感動
可愛的小島上有著不同的人生故事上演
連開始被描寫得討人厭推銷員居然也能鹹魚翻身的追回美人
算是跌破眼鏡的劇情
終曲描述得非常幸福
有時間可以慢慢看的一本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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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na Palmer 黛安‧柏瑪

0
尚未灑葉
主要譯名: 
黛安‧柏瑪
其他譯名: 
黛娜‧柏瑪
黛安‧潘瑪
黛安娜‧帕默
黛娜‧巴曼

黛安柏瑪(Diana Palmer)擅長寫西部牛仔的故事,直到2009年仍有相同主題作品出版。她1946年出生在美國喬治亞州,成長過程直到現在,都居住在此州。她與丈夫認識五天即閃電結婚,並育有一子佈雷恩凱爾(Blayne Kyle)。

共有 124 篇評鑑,這是第 61 - 65 篇

0
尚未灑葉

也許是因為社會寫實型的故事看多了,所以對於女主角的天真只能用瞠目結舌來形容。

不過也許就是因為蕾倩那對人毫不懷疑、坦誠以對的態度,才能吸引到菲力浦的注意吧。話說回來,她被瞞在鼓裡跟國王(未來雇主)在一起一段時日,之後才知道自己被騙,也沒有半點生氣的情緒,也真是了得……

天真的蕾倩唯一讓人無法接受的就是以為男主角需要她的保護,而冒然的離開了眾人的庇護、單槍匹馬地跟在戰士們的後頭(遠遠的…),結果沒多久就落馬而被抓去威脅男主角了,看到這就只能放下書揉揉眉間,希望皺眉別因此擠太多出來。

但比起薩朋來,蕾倩的許多表現真的可稱得上是天使了,至少她沒讓薩朋「受傷」過……(心理層面跟生理層面都關照到了)還努力地拓展改善國家的基層人民的生活,以及與難相處的公公建立良好的關係。相較於她,薩朋過去愛慕的女人出現後的表現真的只能用超級豬頭來形容。

試問,有誰能夠忍受自己丈夫在已嫁為人妻的初戀情人來訪時,對自己不聞不問多日,而就在自己提起勇氣、盡力把自己打扮美美的、於夜裡想要跟丈夫示好時,卻發現自己被擋在丈夫的門外,而老公出來時裡頭還跟著那個得不到的情人,此刻老公竟然眼神飄忽地跟舊情人(單方暗戀的)介紹自己是「公關顧問」……嘿嘿。這種男人,心態可議呀…

再試問,當自己回到母國沒多久,而老公知道自己懷孕而追來,但是見面沒多久的問候竟然「這孩子是我的嗎?」,這麼棒的切入方式,怎麼可以不掀桌好好回應他知道這個小貝比存在時的「良好認知」呢?

明明前面薩朋對蕾倩都很好,但是就因為出現了一個暗戀的對象,就讓他整個人心性大變到讓人覺得「這些會是男主角的表現嗎?」,所以我的葉子頓時扣到剩二葉…

喔對了,那個世界級兇惡的壞人被抓到的方式也太簡單了,所以一併算入二葉失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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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看封面和內容的插圖,著實讓我不太喜歡.(尤是是第一個内容插圖,還以為是在看驚聳小說)..但內容還滿合我味口.男女主角意外相見,就一步一步進入相識相知的階段...(在現實中,很難和陌生人有這樣的認識吧).讓我佩服是男主角真誠的告知女主角,他的缺陷.勇氣十足.而女主角卻還是溫柔以待...
不過男主角滿豬頭的是..以前喜歡的女人(忘了名子)到卡威時,馬上忘了女主角的存在..真是的.
內容的翻譯沒有十分好.但還是滿好看到..值得收藏.這樣的故事情節還滿少見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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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的評比:3葉

劇情元素是個人很喜歡的,偽裝無趣女孩的火爆女主角
與自傲不願意愛人的大哥間的互動。

缺點是本書算是雙主線格式,
一邊是女主角,一邊是女主角的哥哥的故事,
偏偏哥哥那邊的故事其實可有可無。

笑點是,男主角愛上女主角的觸點竟然是因為一把水壺。
男主角啊,我真是不懂你啊。
之前排斥到抵死不娶女主角,竟然為了一把水壺…

整體看完不會無聊到想中斷,如果把哥哥的戲份拿掉加
重男女主角互動的劇情,我一定撒更多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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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的評比:4葉

這本書不是很厚,大概是一般小說的一半不到左右厚
情結很老套,標準的Diana Palmer式情節
男主角是很標準的豬頭,對女主角很不好,直到女主角出車禍才真正融化

雖然一切都很公式化,但不知道為什麼,我竟然還真的看到哭出來......第一次看Daina Palmer 的小說哭出來
而且第二次看時還是哭 :-)
可能那陣子剛好淚腺很發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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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灑葉
真是不知如何形容讀完之後的感覺,雖然有故事架構有劇情,但是讀起來非常乏味,不知是作者或是翻譯的問題,總之只能說無言 感覺有點浪費時間,怎麼會放在這個系列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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