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mberly Rande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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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爾在投身寫作前,曾是世界級的運動員,擔任過教練,並進入研究所就讀。她的足蹤遍及各國,以這些經驗創造出獨特的角色和設定。她最喜歡的旅遊勝地是是中美洲的雨林和澳洲昆士蘭最北端(順道一提:她不建議到防水母網外游泳--特別是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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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文章為參加"梨陌/唐亞東臉書人數破千感恩書評活動" 作者對不同種族找伴侶的設定都不同, 真的很有趣. 上次不朽一 , 狼人找伴侶是用聞的 (因為狼的嗅覺較好?) 而不朽二 的吸血鬼是要看到伴侶以後, 才會開始有呼吸, 有心跳, 有感覺, 氣血重生, 情慾甦醒, 整個人活起來… 所以在沒有找到伴侶之前的吸血鬼都是正港的”行屍走肉”囉!? 作者設定的這樣”命中注定”的尋找伴侶方式, 好處是不怕找錯人, 但壞處是沒得選吶~ 如果命中注定的對象剛好是仇敵, 那可怎麼辦?! 當然是只好認了, 死皮賴臉的黏上去囉~~ XD 薩巴斯欽在沒有選擇的情況下被迫成吸血鬼, 但他是屬於”好”吸血鬼-血禁衛, 也就是他不直接由活體吸血, 而是去跟豬販….等等買血. 轉化後300多年來, 他自己獨自躲在俄羅斯的城堡內, 過著孤獨慘淡的生活. 女武神冷情者卡德琳因為千年前的一時心軟, 沒殺掉一隻年輕的吸血鬼, 慘遭喪妹之痛, 因此受到祝福的詛咒, 從此失去了七情六慾, 沒有任何感覺也沒有任何感情, 直到遇見了薩巴斯欽, 祝福消失… 兩個失去感覺多年的人, 突然開始有了感覺, 乾材烈火一發不可收拾! 經過一番激情後, 卡德琳突然驚覺她”幹了甚麼好事”, 嚇得倉皇逃開, 躲到太陽底下, 失去蹤跡…. 而好不容易找到新娘的薩巴斯欽怎麼可能放棄他的新娘, 於是決心找回他的新娘. 想愛不敢愛的火辣女武神, 遇到內向自卑的學者處男… 精采好戲開始. 因為這次的隱界奪寶大賽的獎品是傳聞可以穿越時空的”詮恩之鑰”. 薩巴斯欽為了幫卡德琳贏得奪寶大賽, 真的可以說是出生入死, 上刀山下油鍋的拚了. , 作者延續跟一樣的幽默方式, 讓整本書又緊張又火熱, 還適時穿插一些可愛的片段, 讓整本書讀起來相當精彩又愉快. 真的很喜歡瑰絲莉.寇爾的不朽夜族系列. 期待不朽三的中文版趕快推出!
POPCON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梨陌/唐亞東臉書人數破千感恩書評活動
http://peartrail.pixnet.net/blog/post/29752665
身為不朽夜族打頭陣的第一本,瑰莉絲‧寇爾選擇以狼人拉克藍和小綿羊艾瑪來展開隱界的輪廓和火辣的愛情觀。
在KC的筆下,隱界的族群意識是相當壁壘分明:女武神有女武神不容外人入侵的英靈殿;吸血鬼讓人無法找到的永劫城;狼族的高地;甚至連綠腐屍都自成一群。艾瑪琳‧特洛伊是歷史上著名的美女海倫和吸血鬼結合的女兒,外貌綜合了兩族的特徵,精靈般的尖耳搭上吸血鬼的獠牙,在兩個不相容的族群中的誕生,不是那種一開始就人見人愛的混血兒。所謂的混種讓她在女武神群領養的日子中,缺乏真正的歸屬感跟自信,KC藉由膽小的孤兒艾瑪面對拉克藍的過程,描述一般青少年(雖然都七十歲了還在少女,可是剩下大夥兒可都是幾百幾千歲的活呢!)追尋自我突破的勇氣,在年少時期總是會有對自我的一些不確定。我們能不能真正做出一些作為?自己真的長得好看嗎?一直逃跑的自己,如何要有勇氣面對並解決事情?我覺得書中並不是只有赤裸裸的愛情,更多的是少女艾瑪如何成長成真正懂事的大人的過程,當拋開過去自己的不自信,才能看清身邊人對自己的好,面對並理解自己如何才能更勇敢。書中的愛情,從你追我逃,到勢均力敵,原因除了霸道的拉克藍學惜到如何尊重另一半以外,也因為艾瑪藉由和拉克藍一次次的衝突明白,人生不能一直怯懦,總要為自己爭取什麼,命運才會站到她這一邊。
最後要說,拉克藍送的黑夜花園實在太浪漫了,那份心意遠比陽光下盛開的花朵還燦爛啊!如果可以的話這本書真的太多心得好寫,但愛情的部份已經太多人寫過,這本書如果再次翻閱欣賞會看到更多關於勇氣以及改變的故事,我想拉克藍並不是單純的愛情命定論,隨著故事進展可以看出他在意艾瑪的快樂,愛上艾瑪有時嗆辣的幽默。命運把拉克藍帶到艾瑪身邊,但他自己讓艾瑪願意留在他身邊。這本書看了第二、第三次後更好看了!推薦給大家!
Jamie Liao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命中注定我愛你 – 迷夜烈愛
梨陌/唐亞東臉書人數破千感恩書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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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 ?! 吸血鬼?狼人? 這些老到不行的梗還有什麼好寫的? 這回KC加入了北歐神話元素,讓不死狼族國王拉克藍,經過一千兩百年漫長的等待與尋覓後,終於他的天生伴侶出現了,但彷彿老天覺得他被吸血鬼囚禁在地下墓穴一百五十年,經歷反覆死亡重生無數次折磨,還不夠淒慘般,拉克藍發現”她”卻是狼人的死敵-吸血鬼。看到這樣的文案,期待的是血腥、悲壯、慘烈的劇情,結果….
女主角艾瑪有著精靈般尖耳朵,嘴裡藏著小小獠牙,她一出現,日本動漫中的獸耳娘,立即躍入腦海,加上她有女武神的血統,如同神話中一般:艾瑪也喜歡穿血紅色衣服,不過歐買尬,KC給艾瑪穿的是昂貴的設計師手繪內衣,偶雖不是宅男,也當場被萌到倒地不起。更別說當然會自動把狼人男主角拉克藍代入金剛狼方程式,picture他偉岸英挺的外貌(可惜他不會變身成女武神口中毛茸茸的大狗,不然偶真想搔他的耳朵後面。) 這一對完完全全把偶的心給收服了。
狼人拉克藍vs吸血鬼艾瑪間的世襲衝突、內心矛盾、兩人間情慾吸引,KC細膩且按步就班的鋪陳,沒有跳tone的突兀感。拉克藍在等待艾瑪冰封在內心的熱情釋放之前,以像殺手狄亞茲(琳達霍華/不再有淚 ) 的溫柔與耐性對待她,看到最後滿月之夜的兩人情慾場面,獸性大發,忍不住伸手拿衛生紙,(獸性大發指的是拉克藍,不是本人,衛生紙是熬夜太晚,想睡覺時,就會流鼻水…事實就是這樣!)
其他狼人、女武神、吸血鬼等配角,眾多但不零亂,顯然是為系列作鋪梗。其中個人最愛的,女角當然是常有脫線演出的霓思,諱莫如深的預視未來言語,總讓人一頭霧水。男角便是難過時耳朵會下垂的惡魔哈曼,彷彿蝙蝠俠身邊全能管家阿福,在狼族國王旁扮演不可或缺的好幫手。還有其他KC式的另類幽默:狼族國王不會開車;吸血鬼會喝醉酒;女武神對血拼沒有抗性;另一對拉克藍之弟蓋瑞對女武神露西雅的追求,被形容成”動物星球仰慕者”,Cinemax 成了賣肉頻道Skinemax ,(害偶有去開電視,想看看Cinemax到底現在都演些什麼影片的衝動)。看到女武神如何對付蓋瑞時,忍不住又抽了些衛生紙,因為笑到飆淚了。
生動討喜的角色,別出心裁的劇情,熱力十足的愛情動作戲,精準流暢的翻譯。開始覺得一般羅曼史小說沉悶無聊的同學,這一本一定能提供您一段愉快的閱讀時光,滿分推薦。
本文同步發表於google 部落格 /潔米的書櫃 : 命中注定我愛你 – 迷夜烈愛
妍漓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在參加奪寶大賽前卡德琳先到俄羅斯的高林堡殺某個吸血鬼,而他卻不閃不躲似乎豪不眷戀生命,卡德琳因困惑而遲疑無法下殺手,就此展開兩人的情愛糾葛。
正直的薩巴斯欽寧死也不願成為吸血鬼活下去,所以在被哥哥強迫轉化後,無法接受自己的新身分,遠離家園和人群,獨居在自己的城堡中三百多年,某天專屬於他的死亡天使來取他的性命卻失敗後,就此打開了他抖M世界的大門,因此展開我追你跑的追求生活。
冷情的卡德琳因千年前痛失兩名妹妹,被封住了所有感情。她根據情報來到城堡殺吸血鬼,怎知不但恢復了感覺還因此多了一個甩不開的黏皮蟲。
薩巴斯欽對於這名天使的真面目,一開始只看見了她絕美的臉蛋和嬌小的身材,不信他人口中她有殘酷的特質,直到他親眼目睹的那一刻。當然,她的殘酷都有其原因。千萬不要只以你眼睛所看到的一切下評斷,胸大不一定無腦;滿面笑容的人可能一肚子壞水;看似呆頭呆腦的人可能其實很聰明,在你沒有瞭解對方之前不要輕易以貌取人。
過去的命運是否真的可以改變?奪寶大賽的獎品是可以穿越時空的詮恩之鑰,身為學者的薩巴斯欽不相信它真有其功用;卡德琳卻因強烈希望能救回妹妹而深信不疑。兩人展開科學的激辯,我對於兩人的頭腦萬分佩服,因為那一段完全有看沒有懂(XD)。薩巴斯欽為卡德琳聰明的小腦袋而心折不已。
過去如果真的發生變化,現在的自己將不復存在,所有的經歷與喜樂哀樂將天翻地覆,或許生活會因此快樂許多,卻可能因此喪失了自己重要的一部份。卡德琳因是否使用鑰匙而猶豫,如果她成功救回妹妹,她和薩巴斯欽「現在」將不可能有交集。
在這集親情的羈絆依舊很濃厚,光看卡德琳的妹控和尼可拉(薩巴斯欽的哥哥)的弟控便可窺知一二(大誤XD)。
一心追求新娘的薩巴斯欽和因妹之死而痛恨吸血鬼的卡德琳,造成了男弱女強的局勢,奪寶大賽使兩人追逐的戲碼充滿張力,後期則充滿了兩人粉紅色泡泡的氛圍,福利畫面也給得毫不吝嗇。
妍漓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拉克蘭身為狼人命中會有一個注定的伴侶,但當他尋覓了一千五百年後找到了她,卻覺得命運對他開了一個最大的玩笑,因為她竟是他的宿敵-吸血鬼。
膽小的艾瑪琳踏上尋找父親之旅來到巴黎,在飢餓難當之際,有個野獸般的男人襲擊了她,綁走了她,逼她幫忙帶他回家。一路上她始終疑惑不解他為何強留她在身邊,不是為了傷害她;在他能自行開車回家後,更不需要她的任何幫助,更何況他痛恨吸血鬼。
狂暴的拉克蘭在能夠接受艾瑪吸血鬼的身分前,總是不知道自己該如何對待她,因為宿敵的關係而想傷害她,卻會為真的傷害她這念頭而心痛,常常因此口出惡言表示對她身分的鄙夷。
因拉克蘭國王的身分再加上一百五十年的囚禁生活,使他徹底脫離現代文化的薰陶,顯現出他大男人主義的個性,完全展現艾瑪琳是他的所有物的態度,甚至是沒有個人隱私,令我非常不能認同,幸好後來情況改善許多。
故事一開始艾瑪琳害怕很多事情,像是衝突、見血,甚至也很怕痛,不具有任何女武神的特質,但也沒有吸血鬼的殘暴嗜血。在經過旅行中一連串的驚險歷程,艾瑪琳逐漸自我成長,表現出大無畏的精神,不再是隻無害的小綿羊。
血統在這本羅曼史中佔有很大的篇幅,先是拉克蘭無法忍受伴侶是吸血鬼的事實,再來是艾瑪琳生身父親之謎,接下來是男女主角雙方家人對彼此的認可。
在書中親情的描寫,我特別喜歡她們之間強烈的羈絆,因為自己的家庭並不溫暖。艾瑪的女武神養母和阿姨們剛開始因她吸血鬼的身分而掙扎猶豫,到她們為從拉克蘭手中奪回艾瑪的開戰宣言所呈現出的愛,還有艾瑪即使和拉克蘭在一起也不會切斷她們之間的親情。
當然男女主角之間的互動是重點中的重點,兩人雖然爭執不斷,但彼此間的吸引力,尤其是滾床單的橋段,時常讓人看得臉紅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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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拉‧克蕾恩女士,自一九七七年開始加入小說羅曼史的寫作行列。當時在諸多女性作家中,她雖屬後來者,但對小說中人物的安排與描繪十分生動而感人,備受各界讚譽,堪稱後起之秀。
Snow Whit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看到國外有讀者評論SC寫這本書已經72歲了,畢盡這本書是2010完成的(以我看goodreads是寫2011年出版,作者應是73歲),那我之前評的那本The Innocent's Sinful Craving不就是77歲的老奶奶寫的嗎????Σ( ° △ °|||)︴︴!!!!
我曾經想過這些老作家還可以在這個年紀寫出激情的滾床,真是令人既害羞又佩服啊!!反而有些祖母級作家就是真的讓人覺得寫作已經沒有激情了(〒︿〒)
這本書在goodreads也是分數不大高,看了一下評語不外乎這本書在2010完成,故事背景設定卻是幾十年前,而且有一些不尊重女性的描寫,還有強迫性行為的場面,不過,沒事ㄦ~沒事ㄦ~只要把這本書當作老式的HP來閱讀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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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的爸爸是個賭棍,帶女主賭遍各大私人賭局,女主的作用就是打扮得妖嬈美麗,讓旁邊的賭客分心,好讓他爸爸可以出老千不被發現,夜路走多了還是會遇到鬼,女主爸終於被男主抓到作弊,把女主抓走威脅要把女主玩殘再賣掉,可憐的女主就被帶回希臘某小島(每個億萬富翁都會擁有的那種)囚禁。其實這是男主安排的陷阱,女主爸和男主家族有舊仇,所以要教訓女主爸。
男女主其實都有可憐的過去,女主跟爸爸過著漂泊不定的生活,沒有好好的受教育,男主則是因為家族安排的妻子在新婚之夜圓房後欺騙男主說已經懷了心上人的小孩,男主一怒之下不再在同房,妻子則在生下小孩後過世了(其實小孩是新婚之夜才懷上的),男主以為不是他的小孩而不聞不問,而我們自帶保姆技能的女主,母愛氾濫之下,多次用身體替小女孩求情,也幫助男主角消除父女之間的隔閡。
男主也沒有像最早撂狠話那樣對待女主(除了一開始誤以為女主是她爸爸的情婦外),只是像頭獨自舔傷的野獸,讓人忍不住想替他好好醫治一下,不過這本我也是好幾年前看的,大部分都忘得差不多,只記得當初看完這本覺得還不錯,比想像中好看,不過我有鰥夫不能症,不會想重讀。
作者寫這本書已經72歲了,LOVE SCENES還可以寫得如此旖旎,只有滿滿的尊敬,至少看在這點的分上也要給個四分吧!
推薦給喜歡這種綁架、復仇、 bodice-ripper、斯德哥爾摩症劇情,和傲慢無情、多金黑暗有情傷帶小孩的鰥夫。
✽補充:
看書前最好先復習過冥王黑帝斯綁架春神波瑟芬的故事,作者在書中多次明示暗喻女主就如同被冥王綁架的波瑟芬,代入主角讀起來特有感。
Snow Whit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也是多年看的一直沒寫評,趕快趁有記憶寫下來,以免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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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是堂兄妹,從小就被訂下娃娃親,女主角Sophie 認為銀行家是吸血蟲,所以不喜歡這門親事而愛上別人。
男主Angelo對Sophie 就像妹妹般,某一次在女主幼年時看到女主哭泣,就送給她一個玻璃做的獨角獸--處女的守護者,告訴她以後若有困難可以拿著獨角獸找他求助,他會幫助他。
10年後Sophie 愛上Mark(Simon終於領便當了),Mark也是看上女主的財產才接近女主角,眾人都反對他們交往,Sophie走投無路之下找上男主請他幫助自己的戀情,Angelo假意邀請Mark和女主等其他人到他的私人島嶼(每個希臘/義大利大亨都會有的那種)度假,期間Mark和某位女賓(男主安排的)偷情被抓,Angelo建議女主和他結婚以挽回面子,Sophie就這樣踏入男主設好的圈套之中了。
Angelo對女主本來只是抱持著普通的好感,基於女主的家世和良好的教養,只要女主可以成為合格的妻子就好,這幾年來對女主並不大在意,自己也是女友不斷的,沒想到多年不見的Sophie讓他驚豔,無視於他的Sophie只能讓Angelo使出奧步拆散鴛鴦,Angelo得到Sophie後良心不斷受到譴責,一直糾結Sophie是不是真心愛他,最後不免俗的男主一定要來個自我放逐,然後女主用愛感化他的老套結局。
作者在書裡也用了許多象徵性的暗示,尤其是獨角獸,有興趣的讀者可以自己推敲,我資質駑鈍只能看個大概,只記得看完後覺得書還滿好看的,但是卻不會特別想重讀,不知道是不是女主角的單蠢和盲目的愛讓我受不了?真的很不喜歡SC寫這類型的女主角,稍微扣個一葉,推薦給喜歡激情、焦慮、嫉妒類型男主角的同學。
coaster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還是要感謝Snow White童鞋的原文推薦,讓我重溫這本漫畫。
篠崎佳久子的畫風一直不是我心中的美型派,看上面的漫畫封面就可能令人望之卻步,不過她在博漫的作品,倒是有幾本讓我驚艷與感動,這本「黎明之歌」就是。
梅格(Meg)在不得已的情況下,答應任性的繼姐瑪歌(Margot),代替以瑪歌的身分到南法拜訪沒有血緣關係的伯祖母瑪格麗特(Marguerite)。
前往南法路途,大雨造成梅格的出租車陷在泥濘,男主角傑洛姆及時出現,將車子移到樹下,下一刻,閃電竟然劈中路旁的樹,而斷裂的樹幹就這樣順理成章地壓倒在梅格車上。覺得汽車出租公司很「衰」之外,還真不知道該說什麼。
我一直覺得畫中梅格的眼神總是帶有一抹淡淡的哀愁,煩惱或許來自揹負著繼姐與繼母「不得不」的家人壓力與謊言,或者擔憂奶媽將來的住所不保,或者對於即將欺騙年老的伯祖母而有罪惡感……等等。表面上,身處異地的旅者,應該是盡情地享受旅遊勝地所帶來的美感與喜樂,但行者在途中遠眺前方的身影,讓整個畫風呈現出來的效果,卻是一種心靈的寂寥與落寞。
老實說,我頗喜歡畫作裡那種灰濛濛的調調,又或者說,是我把它讀成灰濛濛的。有種天地有大美而不言,萬物有成理而不說,而人在此間尋找心安之處即吾鄉的淡遠。「黎明之歌」的許多畫面,都是因為這樣而令我百看不厭,每一個單格構圖都像素描風景畫,寥寥數筆卻飽含韻味,讓我忍不住在每一個畫格中,停駐數秒,品味其中的一筆一畫。
伯祖母真是個活在浪漫國度的老人家,一心想搓合傑洛姆與「梅格」的戀情,我不認為伯祖母是要將「瑪歌」與傑洛姆湊成一對。至於伯祖母為什麼想要湊合兩位年輕人,漫畫沒有多做解釋,頂多側寫伯祖母本人當年無法成全的戀情,導致現在對下一代的期待。
七老八十的外表下,隱藏的本性是個精明俏皮的老夫人,她怎麼知道梅格的奶媽會失去房子的事情?似乎什麼稀奇古怪的事,都嚇阻不了伯祖母,老人家總是一派優閒的喝著熱茶,對事理自有一番見解,還能自得其樂的逢人眨眼擠眉,一副天塌了總還有高人頂著的表情。真是樂觀的老婆婆。
梅格只是單純地想要完成替身的任務,以為可以藉此幫奶媽一點忙,保留房子的所有權,所以對於欺騙伯祖母有罪惡感,而臨時開出外掛的「傑洛姆」,也絕不是她想要的額外收穫。
傑洛姆一開始見到梅格(Meg)或許無心,只是想要來段美麗的邂逅,知道女主角的假名是瑪歌(Margot)後,開始有目的接近梅格,把所有事情弄得非常不單純。這種心態自然惡劣,不過勾引梅格的過程,實在看不出來他是故意做作,還是本身已經不自覺受到梅格的吸引。幸好梅格深受吸引,但還是略有理智的迴避,因為她只是想完成任務,然後早早回家。
結局理所當然是本尊與替身的誤會,身分識破更是常見的床上見真跡。所以原文小說中,真的沒確實「滾完」床單嗎?為什麼我覺得漫畫版的表現手法是滾完了?過度腦補?
傑洛姆一開始在車上或是在晚餐約會時刻引用的詩歌,應該就是書名「黎明之歌」的由來,最後追回女主角的部分,再次應用黎明的景色做為題材,明明可以有更精彩發揮的空間,不知道為什麼在結局時卻顯得草率作結,或許是沒有多餘的頁數了,可惜。
也許像素描草稿,也許缺乏細膩與美型,不過我覺得篠崎佳久子的畫風頗耐看,在博漫作品中有幾本還不錯,推薦。
coaster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看到Snow White童鞋介紹的原文,忍不住去挖出漫畫版來複習,順便找找我的廢文。
女主角的父親就是渣爹,只在乎收購案能不能成功,對於女主角的付出與努力,視若無睹,這種親人就旁觀者來說,不要也罷,但是對於陷在爭取父親認同的女主角而言,讀者只能無言看待這種親情暴力。
渣爹對自己的女兒都能如此勢利,用金錢衡量未來女婿的人選,大概也沒什麼好意外的,碰上這種市儈逐利多於倫理親情的渣爹,只能慶幸,不是人人都能攤上個財閥老爹的。
姬木薰理在博漫的畫作,俊男美女圖都很對我的眼,雖然有時覺得男女主角的大頭照,實在傷眼又礙眼了點,不過還是可以容忍,但是,劇情讓人愈看愈不耐啊。
我對「無懼之瞳」這本漫畫的劇情,就是一整個不滿意,愛情與誤會真的都過於速食,速度快到讓我消化不良,偏偏我喜歡在美美又刺目的畫作中自虐。
這本書的背景發生在某個海灣小島,然而女主角的穿著,在姬木的筆下卻是一件比一件夢幻,簡直是服飾大展。每當女主角穿著公主般的夢幻洋裝出場時,我只能哈哈大笑,腦袋想著:有人真的會穿著一身正式裝扮的洋裝長裙,出現在海島沙地嗎?也許有,但我就是覺得女主角的裝扮一點都不適合熱情的海灣度假勝地。
上圖漫畫封面的豔陽與比基尼,不是很契合嗎?就是陽光、沙灘、兇殺案,啊,不,是陽光、沙灘、邁阿密,喂!好啦,是巴哈馬(漫畫故事真的發生在這裡)。總之,不要太在意劇情,不要對女主角的服裝吹毛求疵,這本漫畫就是個有賞心悅目畫面的小故事啦。
Snow White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挖~~太好了,這本有漫畫版,簡介跟小說版差不多,對這本書有興趣的同學先去看漫畫版的簡介吧!
我稍微補充一下原文小說的劇情吧!!一樣看了很久,可能會與實際劇情有出入。
這本我也很常翻閱,因為劇情是我喜歡的隱瞞身分,雖然稍微有點牽硬要強的感覺,但打發時間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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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梅格Meg,因繼姐忙著當小三破壞別人家庭,當教母邀請繼姐去拜訪她,貪戀教母遺產不敢不從的繼姐,遂拜託Meg假冒成自己去拜訪多年未見的教母。
女主踏上法國的第一天就遇到暴風雨,被男主所救,男主邀請Meg共進晚餐,期間對女主百般撩騷,還邀請女主今晚和他一起在主臥看星星,女主勉強把持住了(書後來還是看了
),沒想到男主是教母的鄰居,教母為了搓合兩人,叫女主暫代男主的秘書。
兩人都對彼此有誤會,男主以為女主是勾引自己妹夫的狐狸精,所以初見面就試探女主,女主則以為男主要騙取教母的遺產,可又抗拒不了對方的吸引力。
我很喜歡這種隱瞞身分不敢表明,卻又不小心愛上誤以為是的人的劇情,所以想到時就會翻一下,但是這本書床戲好少啊!!!!!!!男主弄痛女主就停住了,之後也沒補一個完整的滾床,看完後稍嫌不夠過癮!!所以不特別推薦,3~4星之間,不介意太清淡和有洞的情節,打發時間還是可以的。
✽非常開心coaster因為我的評鑑而去溫書 ,寫的評也比我有深度多了,關於床戲的部分,男女主的第一次滾床,前戲有稍微互相Oral sex,真的要上陣的時候,由於女方是用上位的姿勢,所以的確是因為女主角喊痛,所以男主角才發現她是處女而馬上打住,至於有沒有達陣,以我貧弱的英文水平反覆推敲還是看不出來有沒有真正的進去,更沒有做完發現落紅這種場面,應該是漫畫家自己添加的吧!!所以才會覺得不是很滿意啊
!!!!
由 TINATINA 在 發表
安妮‧梅莎 女士乃當今暢銷小說中賣座極佳的一位作家, 其作品總銷量已高達九十萬以上, 她的第一部小說Caroline「卡洛琳」在一九六五年出版頗獲讚譽, 其作品已被翻譯成十多國不同語文, 由此可見其作品之精良。 在諸多作品中Leopard in the Snow (1974)「豹緣」更被拍攝成一部極成功的電影, 現在可在錄影帶中觀賞到此佳作。
LovingWei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故事符合今年五月WRN在FB單親母親的主題。這本書小而美,民國71年出版,有34年歷史。雖舊卻是值得珍藏閱讀的好書。書名凍原是指在歐多·普爾凡斯一帶冰冷的凍原,總會把寒洌的空氣往羅尼河谷吹,再繼續向卡馬路克呼嘯而去。 三年前,妮可由英國到卡馬路克與馬諾·沙多相愛相戀,卻因沙多夫人即馬諾的母親從中作梗,傷心欲絕離開,回到英國發現自己懷孕了,勇敢生下兒子約桑,與姑姑克萊拉一起撫養他。然而約桑生病了,醫生建議改變環境,從濕氣重的英國,移往氣候乾燥的地方。她的教師薪資只夠糊口,需要一筆錢,於是為了愛子,願意付任何代價,重回傷心地。當年馬諾的祖母詹瑪曾為兩人舉辦古老吉普賽結婚儀式。
妮可見馬諾,開口就要借錢兩百英磅,對馬諾而言,只是零頭小錢,但妮可不告訴他要錢的原因。馬諾要她沙多牧場見祖母,就拿錢給她。妮可以為馬諾會遵依照母親的意思和隔鄰農場女兒伊莉結婚,想不到他至今未娶,他始終愛著妮可。由於再次見到馬諾的母親,他母親惡言相向,視她如仇敵。她打算不拿錢回去英國,沒想到馬諾拿支票到旅館,聽到妮可與姑姑對話,追問約桑是誰,妮可讓她以為是另一個男人,回到倫敦。馬諾來到倫敦敲妮可的門,聽見哭聲以為約桑是另一男人的孩子,憤怒離開。
直到伊莉到倫敦告訴她三年前的真相,馬諾對她堅貞的愛。如今他被牛角刺傷,身心俱創。終於帶著約桑見馬諾,一家團圓。
能看見這本舊書,是幸運的人。
TINATIN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有點不知所云??
潘馬修是在前女友的訂婚宴時,走後門進入廚房見到史賓瑟,兩人相見的場面很不愉快,史賓瑟對他有著很深的敵意也誤認為他是搶劫犯..怕他靠近還拿著手中的刀子相向.
後來潘馬修幾次到史賓瑟的咖啡店裡,史賓瑟對他也不假辭色,百般抗拒..然後劇情就直轉史賓瑟答應至潘馬修外祖父的生日宴幫忙,接著就天雷勾動地火..滾上床去~~
女主角是已經訂婚了,未婚夫的求歡都不為所動,卻與認識沒幾天還看不太順眼的男主角輕易發生性行為...真的讓我百思不得其解??
還有男主角酗酒,脾氣暴燥...後來說不愛前女友卻為其另嫁他人而暗自神傷...更是莫名其妙!!
總之不是很喜歡的一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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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官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來補繳幾乎遺忘的報報
「兵來將擋,水來土掩」。性情和煦如四月陽光,以幽默(還有邪佞的!)的機智和女主角過招而非和她硬槓的男主角,可獲頒優男獎章一枚
依我謙卑的看法,許多羅曼史男主角,都該登門向我們的赤裸侯爵 Charles 求教幾招迎擊秘訣。
(但是如果讀者只愛 dark and dangerous alpha heroes,那麼恐怕會認為 Charles 是軟腳蝦)
女主角 Emma 一次次對他不假辭色,他一次次輕鬆自若地應對。
下面兩句對話就是最簡單的例子:
“Oh, Miss Peterson, I can see we are going to have a wonderful time together。May I call you Emma?”
“Certainly not.”
“Splendid. And you must call me Charles.”
是的,在我眼裡 Charles 很可愛,脾氣好又迷人;但是我真的看不出來他如何會神魂顛倒被 Emma 迷住。
只因為她胸部壯觀?對他丟瓷狗?在他臉頰上留下五個指印?嗯哼....
前面文章提到,這個作者顯然對天真遲鈍的女主角有偏愛。
和上一本書 The Naked Duke 的女主角 Sarah 一樣,Emma 對性的無知,已經到達荒謬的地步
一個 26 歲的老處女,就算是未接觸世面的牧師之女,就算沒看過動物發情,也不該天真到連男人基本的身體構造、嬰兒是怎麼製造的,都一無所知。虧她還養了一隻名叫 Prinny 的公狗(即使她逢人便辯稱她的妹妹 Meg 才是狗主人)。難不成 Prinny 是隻閹狗?
在兩人終於「袒裎相對,攜手共赴雲端的彩虹」之前,Emma 曾兩度目睹 Charles 光溜溜的....咳,腿。
一次是他從(正做著春夢的)床上被侄女叫醒,全身赤裸裹著床單前去「抓鬼」()。另一次是 Emma 無意間撞見他只在腰間纏著毛巾,裸著身子站在湖邊。這兩次 Charles 身上那個傳宗接代的部位都因 Emma 施予的注目禮而起反應,而艾瑪小姐居然不清楚在床單/毛巾下方隆起的玩意兒是什麼!
噢買尬,太蠢了吧!
她再三拒絕他求婚的理由也很不具說服力。
她不要被當作育種工具。她不願嫁給不愛她的男人。那三個 magic words 對她很重要。她寧為玉碎不為瓦全。很好!
可是呢,她卻不介意去尋找其他「更適合」的丈夫人選,是不是愛的結合都無所謂。她可曾想過這有多不合邏輯?
艾瑪小姐,妳的腦袋到底裝的是什麼?草屑嗎?用腳踝想也知道無論妳找到哪一個,都不可能比 Charles 還關心妳。
一個 26 歲的女人,自以為務實理性,事實上卻比被寵壞的 16 歲女孩還幼稚。
她對父親的紅粉知己的任性排斥,更像是 6 歲而非 26 歲女子會有的行為。
(那女人是個寡婦,也是個好女人,與 Emma 的牧師老爹兩情相悅)
話雖如此,我覺得 Emma 仍是比前一本書的 Sarah 聰明、討喜啦!
(比 Sarah 笨的女人應該不多吧)
此書串場人物挺多。除了男女主角 Charles,他的兩名姪女 Isabelle & Claire,他的姑媽 Beatrice (Aunt Bea),裸體公爵 James & Sarah 夫婦,皮條 Robbie 之外,還有女主角 Emma 的那群「白蘭地殺手」婦女聯盟夥伴(那些口無遮攔的老女人和 Aunt Bea 迅速成為「酒」「肉」朋友),受邀來參加 House Party 的適婚少女及她們同樣膚淺愚蠢的媽媽,Emma 的牧師爹爹和未來的牧師娘,Emma 的妹妹 Meg 以及 James 的妹妹 Lizzie .....這些配角都製造了許多娛樂性和趣味笑果
當然不能忘了把 Emma 那隻「伸張正義的好狗」Prinny 和 Aunt Bea 那隻「替天行道的好貓」Queen Bess 列入
坦白講,此書的善惡美醜對比太兩極了。那些從倫敦來侯爵府參加宴會的貴婦小姐們,在本書裡被描繪得很像滑稽卡通人物,甚至沒有「金玉」的外表來彌補她們「敗絮」的內在。
但因為故事滿有喜感,所以倒也不覺得那群母雞有多惡霸,頂多覺得愚蠢而已
Emma 的鄰居和追求者 Stockley,算是本書的唯一大反派。我一開始就曉得他的企圖,不過他的罪孽到最後才完全現形。
然而比起 The Naked Duke 男主角 James 的堂兄,Stockley 的惡形惡狀依然「遜色」很多。
至於秘道的存在和寶藏的藏匿處,實在太好猜了。多增加一點懸疑性應該會更好。
明年春天將發行的 The Naked Earl,會是業餘淫媒 Robbie 的故事 (有關 Robbie 的拉皮條典故,請見閱 The Naked Duke 的報報
) Robbie 的故事。女主角是 James 的妹妹 Lizzie。
從作者的網站裡得知,Emma 的妹妹 Meg 的故事將來也會上場,預定書名是 The Naked Lady。
祈禱這兩個未來女主角的「智商」,會比 Sarah 和 Emma 高
阿官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Sally MacKenzie 筆下第二個光溜溜的貴族(Naked Nobility),對我來講真是本節奏明快的 page turner!
我認為這 $4.99 花得不冤枉。故事輕鬆有喜感,每個章節都充滿笑點,娛樂效果及趣味性皆優於前一本 The Naked Duke。
雖然咱們的牧師之女 Emma 小姐確實具備了 The Naked Duke 女主角 Sarah 的愚蠢無知特質,不只一次顯露智能不足的跡象,讓人有點替她的後代擔憂;然而比起蠢得不用活的 Sarah,艾瑪小姐的智商還是高出了幾分啦
知道她和 Sarah 比笨比輸了之後,胸襟寬厚的我就愉快地縱容她的愚蠢表現了,哈哈哈
不過,看完本書之後我忍不住這麼想:Sally MacKenzie 女士一定對過度天真的傻妞有某種奇怪的偏好,才會讓女主角們那麼不合邏輯的無知!赤裸公爵的 Sarah 是醫生的女兒,赤裸侯爵的 Emma 是高齡 26 的「熟」女,兩個女人居然都連嬰兒是如何來的都沒概念!得靠她們的赤裸爵爺為她們授業解惑!(猛力旋轉眼珠子) 這太神奇了吧
脾氣好的陽光男 Charles,可以和他的前處男好友 James(赤裸公爵)並列聖人級。我覺得他亂可愛一把的,除了早已不是處男之外
,其餘都完美得失真,完美得像天堂,完美得浪漫啦!
而且畢竟是沙場老將,赤裸侯爵 Charles 的調情技巧和挑逗功力都比赤裸公爵 James 強多了!
(儘管他向 Emma 求婚的時機顯得很可笑很荒謬,這晚一點有時間再來嘮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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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es Draysmith 僅是個次子,他寧可繼續當他的軍人,從不覬覦 Marquis of Knightsdale 這個頭銜。然而他的哥哥和嫂嫂橫死在義大利,改變了他的生命規劃。一夕之間,他的身分由「少校」升格至「侯爵」,成了他人打恭作揖諂媚逢迎的對象。而他繼承的除了侯爵的領地,還包括兄嫂的兩個小遺孤──九歲大的 Isabelle 和四歲大的 Claire。
不只這樣,他還由一個無拘無束的單身漢,變成婚姻市場裡搶手的肥肉。
對 Charles 來說,在戰場上面對敵軍的砲口,也沒有被虎視眈眈的媽咪們和格格傻笑的未婚少女們追獵來得可怕──但不幸地,就算他想逃也無處可躲。他必須正視自己的責任,而侯爵頭銜附屬的這一大堆職責裡,傳宗接代的重要性當然躍居第一位
至少,他的姑姑 Beatrice 是這麼想的,而且她毫不浪費時間立刻展開積極且具體的行動──藉著在 Knightsdale 宅邸舉辦的 House Party,來替 Charles 找個育種母馬……咳,我是說替他找個妻子啦!
Emma Peterson 是牧師的女兒,也是早已過了含苞待放之齡的老處女。
(老?她才二十六,比 Charles 年輕四歲;不過在書裡那些年長婦人的眼裡,二十六等於三十!)
(處女?咳咳,還用說嘛!端莊嚴肅的牧師女兒,哪有機會和年輕馬夫在草堆裡打滾?)
(含苞待放?哈,Charles 的 Aunt Beatrice 和她的「白蘭地夥伴」,對這四個字有獨到的解說!
)
日前,因為 Isabell 和 Claire 的家教必須回家照顧生病的老母,所以 Emma 就接下了兩個女孩的臨時家教職務。距離會做白日夢的年代已很遙遠,但不表示她童年時期所崇拜、少女時期所迷戀的對象再度出現在她面前的時候,不會臉紅心跳,不會膝蓋發軟。
Charles 並沒有預期會在 Knightsdale 大宅和久別的童年玩伴 Emma Peterson 重逢,而且那個小時候被謔稱為他的「影子」的女孩已經長成動人的美女。他是健康的男人,身體某個特定器官在與她相處時產生活絡的反應是很正常的,但是他被 Emma 挑激起的,並不只是那個負責延續香火的部位而已。
誰說婚姻大事得從長計議步步為營來著?瞧,我們的赤裸侯爵 Charles 不是在跟「長大」的 Emma 姑娘見面後的短短的幾分鐘之內,就做好兩全…不,三全齊美的決定了?!
──他需要一個繼承人。而從他的身體對 Emma 產生的反應,他很確定和她一起製造下一任侯爵絕對會很愉快
──他是侄女們的新爹地,她們需要一個母親。而從那兩個女孩對 Emma 的喜愛和依賴,他很確定 Emma 會是最適合的人選
──娶了 Emma,他就不必再忍受那些拿著捕「婿」網的媽媽們和她們的女兒們的追逐,可以省下很多麻煩
所以……當妳從小就認識,把他當成英雄般膜拜,像影子般跟在他屁股後面跑,離別多年來都不曾想起過妳的男人在重逢後沒多久就突然向妳求婚,而且列舉出讓妳的女性尊嚴瘀青、讓妳浪漫期待幻滅的結婚理由時,妳會怎麼做?
拿瓷狗丟他?摑他一巴掌?一而再再而三地拒絕?
哈,沒錯!這就是我們不吝施展暴力又欠缺理智的 Emma 所做的事!
**以上是邊聽新聞邊打哈欠草草完工的裸 (Naked) 報
感想部分,稍後再來做個簡單的補充啦 **
小可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最近原文評鑑有些冷清..
就讓我帶領著我家後宮裡的男倫們來為各位獻唱一曲,炒一下氣氛
(請用"稻草裡的火雞"一曲. 預備..起!)
哎呀 不得了, 這下真糟糕, 我的衣服呢? 怎麼不見了?
襯衫不見了,褲子不見了,就連閃亮的馬靴也都不見啦! ~~~
哎呀 不得了,這下真糟糕, 有個女人呀, 睡在我身旁!
偷偷看一下, 偷偷摸一下, 原來她沒穿衣服躺在我身旁!!
在看 "光溜溜公爵" 的時候, 一直想為他編首歌.
James有做陽光男的好底子, 可惜就是太放不開 要是有多幾場詼諧又能發揮他的才智的地方, 我一定會愛上他說
至於常常被我遺忘的女主角們..本書女主角..唉..連替她想個外號都提不起勁..
果然如官所說: 智商很低... 所以我對在故事後半, 她竟然有勇氣去做誘餌,感到有些不合..真是浪費了一個好男倫..
比起阿官, 我只能很小氣的給個3
阿官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有洩漏劇情**
The Naked Duke ?
書名聽起來很很俏皮,給人一種這本處女作讀起來可能既清新又活潑的想法。
錯。錯。錯。
儘管作者是新面孔,寫作風格頗有新鮮感,故事本身卻無啥創意,劇情的安排陳腐老套。
The Naked Duke ?
把書名改成 The Virgin Duke 會同樣貼切,甚至更吻合。
沒錯。沒錯。沒錯。
請鼓掌歡迎我們的裸體公爵 James Runyon,加入稀貴如鳳毛麟角的處男行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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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Naked Duke 的步調輕快,用語簡單。作者多以簡潔的短句取代冗長的詮釋,頗容易入口。加上男主角是個可人兒,對女主角一見傾心,不是飽經滄桑的惡棍。這樣的作品通常很投合我的喜好。
情節設定很老舊,那種回溯到八O 年代我們所熟稔的劇情:女主角天真純潔到極點,輕易淪為壞蛋的靶心。反派角色罪大惡極到極點,毫無天良和顧忌。所有的角色,包括討喜的男主角,都只有一個層面。
就是因為角色設定太過俗套了,劇情發展繞著壞蛋的單一陰謀進行,所有的轉折都在預料之中,讓我沒辦法對這本書產生驚艷感。
Alvord 公爵 James,是一個外表 alpha 作風 beta,完美得近乎不真實的男人。他年僅 28 歲,卻急著娶妻生子,為什麼?傳宗接代的義務雖是神聖不容懈怠,然而若非他那個歹毒的堂兄 Richard 三番兩次欲置他於死地,他不願就這麼任由 Richard 竄取爵位的奸計得逞的話,James 也不會這麼快就想被婚姻的枷鎖套牢。
原本他已經打算向那位有「冰后」之稱的公爵之女-Lady Charlotte-求婚了,他的好友 Robbie 在醉醺醺的狀態下陰錯陽差送給他的“驚喜”,卻改變了他的計畫。他不但不生氣事情的轉向,反而很高興上帝的巧意,把那個來自美國的高瘦的紅髮女孩推入他懷中。
Sarah Hamilton 在爹爹死後,從美國遠度重洋來到英國,準備投奔她貴為 Earl of Westbrooke 的伯父。她的行李在利物浦被搞丟了還不夠倒楣,當她乘坐馬車抵達“綠人客棧”之後,還因為身上的寒酸穿著而差點被把她當作(要搶他姑娘們飯碗的)流鶯的老闆趕出去。多虧一位紳士──即便是個已經好幾杯黃湯下肚的酒醉紳士──慷慨解救並好心安排一個房間給她休息。
她把身上穿了好幾天的髒衣服脫下,鑽入被窩滿足地沉睡之際,哪裡想得到她睡的是別人的床,而且會在隔天早上醒來的時候,發現身邊竟躺著一個和她一樣全身光溜溜陌生男人?!
A very gorgeous man!
A very NAKED……c……chest!!
更慘的是,兩個人一絲不掛在床上的畫面,很快地落入了好幾雙結舌瞠視的觀眾眼裡。
這群目擊者包括了客棧老闆和幾名腳伕,以及讓兩人處於曖昧窘境的始作俑者 Robbie,還有 James 的 Aunt Lady Gladys 和她的同伴 Lady Amanda……
困窘的 Sarah 表明了她是 Earl of Westbrooke 的未曾謀面之侄女的身分之後,最震驚的人絕對是把她誤認為是某個準備下海的紅髮村姑,因此將她送入好友 James 房裡的“業餘皮條客”Robbie 了。
當 Robbie 知道 Sarah 是他堂妹時,差點沒昏倒。也是在這時候 Sarah 才曉得原來她父親的伯爵哥哥早已過世,Robbie 是現任的 Westbrooke 伯爵。
這只是故事的一開頭,後續進展當然還有更多。雖說榮譽感鞭策 James 向 Sarah 求婚,但就像我前面所說的,James 很高興事情的轉變,很慶幸他不必娶沸騰不了他熱血的“冰后 Charlotte”,而是選擇讓他真正喜歡和渴望的 Sarah 當他的公爵夫人。
Sarah 是個一文不名的美國女孩又如何?他是個位高權重的公爵,可以隨心所欲地娶他想要的任何女子。他不在乎他人的異樣眼光,因為打從一開始,那一顆從不輕狂的心就淪陷了,並且打定主意非 Sarah 莫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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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James 是這本書的 Saving Grace,在我看來絕對正確。
金髮金眼,高大英俊,溫柔體貼,耐性十足,胸襟寬大,誠實正直。
從不陰鬱冷酷,從不憤世嫉俗,從不放浪形骸。他是陽光的化身,性情開朗,沒有心靈的瘡疤和擺脫不掉的魔魘。(聽起來是不是很無趣? )
不需要傲人尺寸,也可以當個完美先生。任何能在男人身上找到的優點,這傢伙都包辦了。
所以我才會說他 too good to be true。
當然,如果妳是那種“愛種馬,不愛處男”的讀者,就另當別論了。
Sarah 以為 James 對女人閱歷豐富,殊不知他和她一樣純潔。
不不不,我對處男沒偏見。坦白說,偶爾來幾個養眼又可口的處男,是粉不錯的調味。
只是,James 打一出生就頂著侯爵的名號和公爵繼承人的冠冕,長相俊俏人緣亦佳,既沒心理障礙也無不可告人之隱疾,這麼一個各方面條件完美無暇的男人,活到了 28 歲卻從沒被女性吸引過,從未被肉慾主導過?
這……難以令人置信。
書裡是有提到他十六歲時被父親帶到妓院所面對的羞辱,也替他何以從不造訪花街柳巷做了解釋,不過整體來講他的守身如玉仍是缺乏可信度。就算他對青樓女子和有夫之婦退避三舍,總還是有高級交際花和風流寡婦可提供他慰藉吧?畢竟這是那年代男性正常的發洩管道嘛,不是嗎?
他清心寡慾了這麼多年,在認識 Sarah 之後卻時時刻刻處於被撩起的飢渴狀態,這更令人費解啦
比較之下,Kinley MacGregor 的 Born in Sin 的男主角 Sin 的處男之身,就稍微比較有說服力了。
此外,儘管滿喜歡 James,我卻認為他對 Sarah 的愛來得太快,有點莫名其妙,想想當時他對她根本一無所悉。
一見鍾情這名詞當然可以用來詮釋他對 Sarah 的感情,但我還是頗疑惑他看上她哪點。
比起我拜讀過的許多女主角,Sarah 這角色很軟弱,不突出,缺乏讓人賞識的特質。
嗚,聰明才智她沒有,愚蠢罪狀倒可列舉出一大串。
她明明知道 Richard 是什麼樣的壞痞,明明知道他替 James 生命帶來何等威脅,而和他接觸的第一手經驗也告訴她必須堤防這陰險小人,任何腦袋沒長歪的人都該知道 Richard 的話不可靠。
結果呢?她非但沒質疑,反而輕易就採信了 Richard 的說詞,把 James 當作左右逢源的浪子,相信他的「和尚」綽號只是一個名不符實的戲稱。
就因為她相信 James 是情場老手 ,相信他無法對女人忠實,加上對英國貴族的婚姻制度感到心寒,認定兩人的生長環境及理念差距懸殊,因此 Sarah 才再三拒絕 James 的求婚。
雖說錯誤的輿論、James 的 Anut Gladys 和冰后 Charlotte 的搧風點火都強化了她對 James 浪蕩天性的荒謬認知,但她這麼容易就把 Richard 的醜話當真,卻沒想過要坦白詢問 James,是讓我最感冒的地方。
受過教訓卻沒學乖,當她再度在舞會中被 Richard“拖”出去之後,我對她的超低智商不再心存懷疑。
或許這麼說有失厚道,但我的確認為她會笨到讓自己被綁架遭凌辱,只能怪她自己不夠機警,不懂應變。
此外,她的父親是個醫生,身為醫生的女兒卻連嬰兒是如何來的都不清楚?這太離譜了吧!
Richard 這角色,真是壞得徹底。為了從堂弟手中奪取公爵爵位而千方百計謀害他,甚至沒有一個可以替他行為辯訴的理由。事實上,他根本就是心理變態的瘋子,以製造別人痛苦為樂。謀殺、強暴,他樣樣來。就因為他壞事作絕,泯滅人性,所以目睹他和 Philip 的異常關係,不令我同情,只讓我覺得噁心。
倒數第二章,Sarah 被 Richard 困在床上的那一幕,更是令人難以吞嚥。
雖沒有遭強暴,但 Richards 對她所做的骯髒事和所說的齷齪話,在我眼裡實則與強暴無異。
需要強壯的胃,才有辦法承受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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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片葉,全是看在男主角 James 的面子上。
雖然不滿意劇情安排,但這本處女作還是有它的吸引力。在陳腔濫調的至惡至善大對擂之外,仍有幾分新奇妙趣。
我不期待 Robbie 的故事。對 James 的另一個好友 David 較有好感。
後記:
呵,又一個 Zebra 旗下的新作家。
看到文案和劇情簡介的時候,坦白講,我對這本書興趣不高。
興趣不高,還覬覦這本書幹嘛?
哈哈哈,瞧見那紅得刺眼的封面上的書名,和最上頭的 $3.99 特惠價字眼,這種便宜又可口的雙重誘惑,就像店家門外掛著好吃又大碗的牛肉麵招牌,叫我如何視若無睹啊!
Zebra 這一年來網羅的新兵多得可能會把路橋壓垮,而它的處女秀特價促銷活動持續進行中,聽說效果粉不錯。要讀者花 $5.99 去買一本沒沒無聞的作者的書,腰包掏得可能不會太爽快;但 $3.99 又是另一回事兒了。
貪小便宜又貪吃的後果是什麼?大不了吃壞肚子多跑幾趟茅房。
各位姑娘們,請一定要向我的貪心看齊.....噢,呃,說反了啦,我是說千萬別跟我學,暴飲暴食是不好的習慣,保護好妳們的眼睛照顧好妳們的腸胃才重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