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 D. Robb J‧D‧羅勃
由 CHENG-CHEN 在 發表
J. D. Robb( J‧D‧羅勃),同時也以Nora Robert(諾拉‧羅伯特)為名,出版現代羅曼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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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CHENG-CHEN 在 發表
J. D. Robb( J‧D‧羅勃),同時也以Nora Robert(諾拉‧羅伯特)為名,出版現代羅曼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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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洛琳肯揚 Sherrilyn Kenyon | 寫吸血鬼羅曼史和現代懸疑羅曼史,最著名為「暗夜獵人」系列。 |
Justi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個故事是截至目前為止我個人最喜歡的一個。
從 Dark-Hunter 的設定就可以猜到瑞克的過往一定很悲慘,沒想到,閱讀時還是被震懾到了。最愛的妻子背叛了齊恩,但他還擁有父母與朋友的愛;堤倫從小寄人籬下、嚐盡世情冷暖,又因衝動而喪失一切,但也有相依相親的妹妹,以及摯愛的妻。唯獨瑞克,什麼都沒有,在他的生命裡從來沒有發生過一丁點的美好。
其他的 Dark-Hunter 在黑暗的永生裡,或許有隨從,或許可以接觸其他人、接交其他朋友,但瑞克即使成為 Dark-Hunter 依舊飽受孤冷;Dark-Hunter 不會死,卻會有饑餓與冰冷的感覺。比起其他人,瑞克的永生更像是一種沒有盡頭的折磨。
我非常喜歡作者將這個故事和《小王子》做了某種程度的連結。書裡曾說《小王子》是一個關於心碎與求生的故事;我覺得拿來說明《與惡魔共舞》也是極為恰當的。瑞克不僅令人憐惜,更教人佩服。艾絲翠就曾經問:為什麼遭遇這些的瑞克還有勇氣活下來?從瑞克的故事裡,讀者見識到了生命本質的痛苦,和能夠承接這種痛苦的高貴。原來,生存並沒有許多人以為的容易,僅僅要活著就必須要有堅韌的靈魂。
艾絲翠也是三個故事裡最令人喜愛的女主角。在審判瑞克前,她也有自身的困惑與障礙,然而,透過與瑞克的接觸過程,她重新尋找到了定義。更不用說,精采卻不致搶戲過了頭的兩大配角──颯米和薩夏,個性設定和對話安排上都有趣極了。
Ash 的戲份因為承接《夜之擁抱》的關係而少了許多,不過,他依然是我最感興趣的 Dark-Hunter,就希望整個系列可以持續下去,否則預定明年耶誕現世、關於 Ash 的故事豈不是……
啊!三本不滿足啦!
ayun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其他的都還好,就是作者太愛用hiss這個單詞,翻譯的時候難免直譯為『嘶嘶聲』,看了難受
還是覺得10年前看的西曼是最棒的西曼,不管現在的西曼題材多麼的新穎,情節多麼火辣,這些書總是欠缺那麼一點,達不到最讓人滿意的程度
throsa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真的比前兩本還要精彩!
裡面人物的對話讓我從頭笑到尾,像薩夏明明是一匹狼,但瑞克不是叫他「鈴叮叮」、「史酷比」、「班吉」等,使我覺得瑞克應該還蠻喜歡狗的,不然怎麼會知道這麼多關於狗的名詞。
而薩夏也不簡單,憑他的說話的功力真的是太棒了,我認為他和瑞克可以組成「相聲瓦舍」了!
颯米真可愛,尤其是她罵阿特蜜絲時,真是大快人心!把我心中想罵的詞句全都說出來,如果我們認識的話,肯定是好朋友。
瑞克的身世讓我差點眼淚衝出眼眶 ,還好有貼心公正的艾絲蜜了解他、愛他,不然瑞克實在是太可憐了!第二可憐人還是阿克倫,真希望作者能趕快讓他找到他的幸福,也能有個像艾絲蜜的女孩愛他、了解他,並且能接受颯米,一起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而且從此遠離瘋婆子阿特蜜絲,讓她孤老一生!
VTR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CC校長給的靈感 所以
阿特蜜絲跟嫦娥要房租 否則要放狗咬兔子
阿波羅找討債公司跟后羿要回被射下的太陽
宙斯偷訪西王母
瑪斯與共工的兵器大賽
希拉與女媧討論整人秘方
普賽頓三叉戢沖倒龍王廟
維納斯和洛神比誰的仰慕者多
而在陰間
普魯陀跟閻羅王搶地盤
羅蜜歐與朱麗葉遇到梁山伯與祝英台 辛酸事三天三夜講不完
又讓我想到倪匡的ABCD
(A- Alah回教真主阿拉 B-Budda佛陀 C- Christ耶穌基督 D-Daoist道家老子)他們是被同一位上帝派到人間拯救眾生的
半睡半醒腦筋秀逗的VTR……… :wither:
CHENG-CH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很痛苦的把它看完了。
故事本身是還可以,但是女主角讓我打了一個大。只能說如果她真的存在,我一定和她很不對盤。
暗夜獵人系列的男主角好像都被作者設定成有著悲慘過往的男人,但很可惜這一本的男主角一樣讓我無法可憐他。雖然他在身世上是無辜的,但是他的衝動就是肇下詛咒之因,咎由自取。
好像許多人都不喜歡那個阿特蜜絲女神,但我只覺得這些神真可悲,或許人生(神生?)太過無聊、時間太多就是落得這種下場,已經不知道認真奮鬥是何物了。
很奇妙的是,每次這些非人哉在討論他們的無止盡的生活、仇恨時,我都會有一股想拿起倫語來研讀孔孟儒家思想或是翻翻老子道德經的衝動,有時也會想怎麼沒有佛陀、菩薩還是吉塞斯之類的神佛跑來湊熱鬧呢?
由 a88151 在 發表
雪倫莎拉 的另一筆名。詳細介紹請至 雪倫‧莎拉 Sharon Sal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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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費瑟 Anne Fras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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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筆名:Dorothy Phillips Johanna Phillips
ys1974222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先看預約小鎮新娘,接著看午夜藍空.午夜藍空是自己擁有的書,預約小鎮新娘是借來的.很高興擁有午夜藍空這本.看到快結束時忍不住眼淚.男主角深情的付出跟守候..想找出這個作者其他的書不過好像有點難.
ys1974222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如果福利能多些就是5個葉。私心也要給5。因 男主是難見的 :面對女性會害羞+kiss過的女生居然可能ㄧ支手能數完..真的嗎😧!男主的沈穩讓我好愛他.❤️
shouek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喜歡這本書的前半段,從女主角虎口餘生被男主角跟大狗救起以後一直到兩人安然到達男主角住處為止都很深刻好看,人物性格也蠻立體;只不過一到後半部瘋婆子登場以後整本書的風格大變~就看女主角在那邊委曲求全,男主角演「寶寶在意但寶寶不說」,女配角單槍匹馬以一介弱女子之姿(?)獨自跟整屋子討厭她的人對陣~然後最後惹錯對象「被生病死亡」。可能因為女配角太瘋了,結果導致我看到她的戲份就覺得荒謬到想笑,整個處於很歡樂的狀態
最後愛的告白那邊很好看啦~兩個人互訴情衷的對話充滿了柔情蜜意 人往往都是面對生離死別或是快要失去時才會省悟自己的最愛是誰~
----算雷嗎?我也不知道的分隔線----
女主角有一個點我不是很能理解,既然她一開始都想要回去嫁給家鄉沒有任何感覺的鄰居了,那爲什麼男主角向她求婚她不答應啊??理由竟然是因為他不愛她???那鄰居就比較好嗎?難道說人不親土親這句話是用在這邊的????
然後女配角超勇猛的,被趕出叔叔家的原因竟然是因為把人家愛駒打到眼睛都掉出來死掉!這根本人才啊!!
bookworm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我很少看到一本羅曼史是男女主角很正常在談戀愛的。而這一本就是。所以讓我反觀想到,羅曼史都是一大堆不可思議的情節,各種糾葛,各種牽纏,各種奇異事件去堆疊男女角的愛情,其實現實生活中哪有這樣糾葛。現實生活中比較像男女主角這樣,就是遇到了以後對彼此有好感,然後累積著情緒,某一刻忍不住就告白了,某一刻忍不住就接吻了,擁抱了,然後捨不得分開,分開的時候時時刻刻都想著對方,下次再見面時又非常的珍惜,然後很自然的一壘二壘三壘四壘。
這本書就是這樣的一個過程。男女主角很可愛的在談著戀愛。
中間當然還是有一些梗,一點小懸疑,就像書名所暗示的,但是實在沒有甚麼感覺到有糾住人的心。這本的原文書名叫做Tenderness,我覺得很符合男女主角談戀愛時的那種柔情萬種。男主角看起來是個很可口的人,跟女主角的性格也很能搭配。我還蠻喜歡他門的組合。我蠻喜歡整本書前半段的氣氛。
但是後面男主角的某個舉動實在是沒有必要的,感覺作者為了放梗而放。然後後面的情節跟用詞都很平淡跟淺白,使得整個應該很精彩的節奏都變得有點無趣了。我有點覺得應該是翻譯的問題。
是一本看了覺得還OK,但是轉手出去也不會覺得太可惜的書。
由 iriscyc 在 發表
Kar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很好看的一本書
剛開始看小孩被母親拋棄真的好悽慘
也難怪後來他一直恨著自己母親
到弟弟來找他~~他一點也不能原諒自己母親也不願意看母親的信
後來因為弟弟受了傷,他只好順路去接弟弟的未婚妻過來
開頭兩人的見面就糟糕至極
因為酒醉,男主角像個野蠻人
醒來雖然後悔~~但是看到城市來的端莊女主角
兩個人之間就是劍拔弩張的處不好
後來女主角生病~~居然在臀部長了顆大毒瘤
結果男主角留下來找了個小木屋陪她療傷
兩個人才坦誠解開心結,其實女主角也很慘被逼著要嫁給老頭
所以才匆匆逃出來找男主角的弟弟
病情好轉~~兩人往回家的路上走
路上又遇到壞人差點沒命
兩個人總算面對自己的感情
雖然男主角一直覺得女主角就像當年離棄他的母親
可是女主角把信讀給男主角聽
才知道母親以為自己生病不想拖累他們才離開
他們決定攜手走下去~~然後回家去見弟弟
居然這故事沒有弟弟的部分不能完結
所以請記得要找弟弟的故事來接著看
cotton8850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故事的開始由兩兄弟的母親揭開序幕
一個看似錯誤的決定
讓兩兄弟分開數10年.........
序幕:
山姆(男主角)的父親叫山姆回家拿釘子,山姆一路跑回家拿釘子,到家時他看到他的母親及弟弟坐在馬車上,他問了母親及弟弟要去那裡,母親淚如雨下不說一句話,弟弟則開心的叫著哥哥,山姆知道怪怪的問著媽媽:「你們要去那,我不能去嗎?」,媽媽哭著搖頭拒絕,來不及阻止,母親已揮著馬鞭趕馬出發了,弟弟斯迪也心碎的喊著哥哥的名字:「我要找山姆」。山姆也心碎的說著:「我要帶弟弟去挖蚯蚓,別走..........」,也對著母親邊哭邊喊:「媽,不要走,媽,回來」,然而母親還是走了,他躺在地上哭了快一個鐘頭,他父親來找他,他難過的說著:「媽走了」,他父親回答:「我知道」,兩人心碎的抱著痛哭...........從此兩兄弟的命運也不相同........
10多年後.......
男主角因為弟弟受槍傷,不得不幫弟弟(分離數10年後,弟弟從都市來到伐木區找哥哥)至山下接女主角,兩人一開始就看不對眼(他是粗魯的伐木工人,她是出身良好的淑女),男主角因為母親的出走,開始討厭女人,尤其是跟他母親同類型的淑女,而女主角正好就是這類型的女人。而女主角則是因為兩人第一次碰面,男主角喝醉以為女主角是有人幫他叫的「陪睡」女子,而對他印象很差,後來在男主角戴女主角上山過程,女主角臀部長個「膿疱」但礙於禮數無法說出口加上不想讓大家為她耽誤行程,忍痛直到她發燒且快昏倒才被男主角發現,男主角知道後雖生氣緊張但也很佩服女主角能忍如此大的痛苦,男主角也因為這樣不得不留下處理女主角的傷口,女主角跟男主角朝夕相處後愛上男主角,她知道她跟男主角弟弟的感情只是兄妹之情,她也跟男主角說過,男主角則是早喜歡上女主角礙於女主角是弟弟的未婚妻而在痛苦中掙扎,兩人後來經歷了生死交關的事,讓男主角瞭解到他不能沒有女主角而對女主角承認他早愛上她了...........
女主角一直希望男主角能看看他弟弟帶來的信(他母親去世前寫給他的一疊信),男主角始終不肯(他恨他媽媽拋棄他),最後只好逼得女主角用唸的給他聽,原來男主角的母親是因為有一個下午突然手腳無力,她想到她們家有人有這種病史-肌肉萎縮症(從開始四肢無力到最後只能吞厭進食),她害怕她也得到這種病會連累她愛的丈夫及小孩,她想到能照顧的只有她在都市的家人(有錢),於是她忍痛的決定將大兒子(因為大兒子愛山林)留給她的丈夫,小兒子帶走(小兒子年幼),後來回到都市後她躺了好幾個月,給醫生檢查後才知原來她只是一時的麻痺現象,並非得到絕症,她愛她的兒子,她在每年生日時一定寫一封信給她的兒子(那一疊信就是她年年寫的),她愛山林的美,從山林回家後她也再沒有快樂,但她再也無法回去(因為丈夫及兒子已輕視她),信的結尾她寫:「親愛的孩子,永遠不要以為我離開你是不愛你,生日快樂,你永遠在我的心上」.................男主角一直頭低低的沒有移動,女主角向前查看,才知,他早已淚如雨下,她擁抱著男主角給他安慰給他溫暖..............
喜歡作者除了寫愛情故事外,親情部份也描述的很動人感人(男主角母親沒選擇回去解釋,你能說她錯嗎??也許她回去還是要不斷的擔心家族遺傳的病史什麼時候會找上她,其實人生有時不得不面對一些抉擇,雖有遺憾,有時卻不得不做,有時看似自私的行為,背後卻藏有多麼大的無私~~~),是一本好看的書~~
這本書的姐妹書-紳士與野丫頭(上)(下)(寫男主角弟弟及男主角從小看到大-野丫頭女主角的愛情故事,本來這本書的女主角是想嫁給哥哥的,沒想到哥哥娶了淑女,而她只好.................)
由 iriscyc 在 發表
鈕釦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男主角愛上她,不是因為她是頂尖考古人材,
是發現她平庸的長相竟有一雙迷人眼睛,雨中淋濕後衣物貼緊的曲線惹火,女神般的身材,激發了他男性原始的本能。
女主角要廢棄一身才能,去當跟現職來說相對完全沒挑戰的家教工作,以便好找老公,
全因暗戀的人,私下向他人嚴苛批評她無女人味,她偷聽到之後惱羞成怒求去,丟下承諾會做到的工作,而且這份工作還是她一開始曾經努力證明能勝任的。
在我眼裡,女主角這舉止很不成熟。
而且我也不認為男主角後來的求愛很浪漫,有目的的追求,對我而言構不成愛情。
我感受不到其他書迷們覺得的甜蜜,作者詮譯愛情的角度完全不得我心。只能給1葉。
Kar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書真的很好看
南北戰爭結束後的女主角
守著破敗的莊園還有好友留下的三個女兒
在路上撿了受重傷的男主角回家照顧
信仰很虔誠的女主角,總是不斷地向上帝祈求
但是男主角真的跟她想的差很遠,完全違背了她的信仰
男主角背負著悲慘的過去
看到他的小妹妹死掉那段實在難過
劇情沒有一下子讓他變成超人解救女主角
他光是養傷就養了好久,然後傷好了又想跑掉
雖然後來還是回頭,不過真的不是個完美的人
這部分讓人覺得男主角真的有脆弱的時候
女主角反而顯得勇敢許多,雖然很多東西有些死腦筋
例如絕對不放棄莊園,明明自己也無法照顧
只是對愛情勇敢就很棒了
這個故事還有三個小孩,也是很可愛的情節
大推,值得一讀
Ting Ch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不後悔花了重金由台灣買來,情節非常吸引我,但是男主角一開始的行為讓我非扣一葉不可,要不然不甘心。
書中的貴族階級的差異已經比之前更早的年代少了些,但是英國社會的階級還是擺在那,一個爛貨的爵爺還是警探們的禁忌不可碰觸,看到這裡就覺得該死的英國貴族,這批自以為高級,吃喝我的稅金的混蛋(加拿大的人繳的稅有一部分是供給英國皇室的開支的)。
女主角是靈媒不是個創新的故事,但是夢見的死亡對象居然是男主角,真的就少見了!其實滿心疼女主角的遭遇,就算在21世紀,靈媒還是被當怪人,絕大多數的人不是覺得靈媒是假的,就是覺得靈媒一定是陰陽怪氣的,很難過上正常日子,而且故事中糾結的重點「你有沒有辦法接受你的另一半能夠透視你的思考」,不管是古代或現代社會都是一樣的棘手吧!
故事性夠,感情稍稍弱了些,但是掙扎糾葛的一段不錯看,還是推薦了!
bookworm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這本我是看原文。所以回到這裡看到男主角的名字翻成哥勒...Conor跟哥勒...康諾會不會比較好聽一點? 哥勒讓我想到雞肋...
這本顯然是LLG早期的作品,因為那個筆觸跟書的架構明顯的還不夠成熟。比起我最近看的那幾本來說,是遜色了一些。這本很揪心,所以讓我掉眼淚好幾次,但是我卻還是沒有辦法真心喜歡這本書。有幾個原因:
1. 雖然故事是走悲苦路線,本來應該是我的菜,但是....也太悲苦了吧!這本讓我想到真愛動我心,但是我覺得真愛動我心的作者的文筆讓人在細膩處比較容易感動。這本有些地方讓我覺得有點平板。然後,真的很悲苦,不管是跳回愛爾蘭的過去中回顧,或是在現實生活中要去辛苦維持日子,房屋漏水、桃子樹被砍、沒錢買日用品,這類的日子,真的好辛苦。如果是我,根本不會有心思想要談戀愛吧!被日子磨光了。
2. 男主角一開始對女主角的態度讓我打了叉叉。往後又繼續打了很多叉叉。人家一個弱女子把你從死亡邊緣救回來,你一張開眼睛就開始嫌東嫌西,耍脾氣,覺得這樣可以嗎?做人的基本都沒有。如果我是女主角我就把他丟出去。後面的種種(類豬頭)反應我可以理解,但是一恢復意識之後對女主角的態度讓我很難跨越。
3. 這本的劇情還算蠻豐厚的,裡面放了很多會讓你很揪心的東西。包括男主角成長的歷程,包括女主角面對男主角的種種拒絕跟冷酷,包括男主角在面對那三個可愛單純的孩子時的反應,都讓人覺得很容易冒眼淚。但是我不喜歡讀到這裡,下一章整章跳回遙遠的愛爾蘭場景的穿插寫法。我一向對這種穿插跳躍的寫法是比較感冒的。覺得很annoyed。
4. 這本有兩場滾床單戲碼。但是,但是,讀起來真的好乾。我完全沒有感覺。這是怎麼回事? 顯然LLG後面進步了很多。
這本的女主角很不錯。是老天派來給男主角的天使。但是我覺得後面Conor把不得已結婚的事情遷怒給Olivia,讓她獨守空閨很久,給她臉色看,然後她還是非常angel,認命,覺得說我愛他,我會給他所有的愛跟時間。唉....那個時代的女人真命苦。
都寫不好的感覺好像這本書不好看,其實也沒有。很多場景我也是喜歡的。尤其是男主角跟三個孩子再一起相處的場景,幾乎每一個我都很喜歡。最喜歡的是女主角出去幫人接生,他帶著三個女兒在沙發上唸故事唸到三個都攤在他身上睡著了。而他就靜靜地享受這種被依賴被需要的感覺。還有他默默上去修屋頂、他接手砍柴木、他把圍籬補強好、他替難產的牛接生。這些都很容易被女兒們跟女主角崇拜。的確是這樣,他的內在是一個很好的男人,只是太多仇恨跟恐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