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da Howard 琳達‧霍華
由 CHENG-CHEN 在 發表
琳達‧霍華生於1950年美國阿拉巴馬州,十歲就完成了她的第一本書,因為好玩又寫了二十年。第一本小說於1982年出版,此後幾乎每一本書都在台出版(無法取得版權者除外)並甚受喜愛。計出版單行本約四十本,系列小說二十餘本,與琳達‧瓊斯合著兩本,短篇則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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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獵物
不得不說這本prey會被戲稱為「熊熊奇遇記」不是沒有原因的。也許是為了強調殺人熊的危險和對人類的威脅性,琳達姨花了許多篇幅,以擬人化的寫法描述了殺人熊的視角,但熊熊內心戲的比例已經多到讓人猜想本書主角到底是人還是熊了。再扣除作者近年迷上的野外求生小知識和壞人故事後,這本書在著墨男女主角相處的部分真的不多了,讀者最愛的談情說愛情節出現在故事後半,篇幅也不多。雖然故事仍舊精彩,但忍不住要開始懷疑這本書還可以被歸類成羅曼史小說嗎?冒險小說或野外求生類可能還合適些。
但是琳達姨的功力可不是蓋的。短短幾個男女主角相遇的場面,兩方的電流還是巴茲巴茲作響。不管是故事一開始停車場上的對峙--因賣房/經濟問題而心情沮喪的Angie一見到迎面而來的Dare就掉頭而去,引發Dare強烈的不滿後的爭執;還是兩人討論二年前因傷從軍中退伍搬回小鎮的Dare開口約Angie出門的橋段;或是在小木屋玩牌遊戲互爭輸贏的場景,兩人之間的火花一直若隱若現。在Dare不顧天候危險救下Angie並在小木屋中等待暴風雨過去期間的互動中,兩人原本緊繃的敵對關係終於和緩了下來。嚴格來說應該是Angie修正了對Dare的偏見和敵意。畢竟Dare可是對Angie(的ass)一見鍾情的呀。可惜這位白目男主角當初一聽到Angie無法與自己共進晚餐就甩手離開,絲毫不給Angie解釋無法出席的理由,導致自己陷入兩年單戀、還因狩獵嚮導生意成為Angie痛恨對象的悲慘遭遇。幸好這一切都因為此次意外事件的發生有了轉圜的機會。
如果不要以羅曼史的角度來閱讀這本書,或是稍微忍耐一下本故事前半段的鋪陳和進展,那麼故事後半段男女主角的互動應該會讓讀者覺得很溫暖。可惡,要是琳達姨能再描述一些兩人歷劫歸來後的相處,我們這些讀者就不會覺得那隻殺人熊搶戲搶太兇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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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晨光之子
跟以往LH的火辣路線一樣,這本書男女主角的福利情節非常精彩,從地窖到床上,寫得一點都不令人失望。但是(凡事都有個但是...)精彩的福利情節發生,是在整本書的334頁才開始(整本原文書也才372頁)。所以整體來說,我對這本書是蠻有意見的。也不是不喜歡,但是有好多點都讓人覺得「有需要這樣嗎???」
首先當然是大家一致批評的part one。我覺得LH很喜歡也很擅長寫女性獨自逃亡的過程。她可以寫得極細膩,篇幅長到不可思議,大家還記得最近的running away或是很精彩我個人很喜歡的death angel,還有別的,我一時列不出來,喔!prey也算吧!或是dying to please也有touch 到一些這個味道。對於女性獨自逃亡,沒有任何人幫助、不靠難人力量生存,我覺得LH很有這方面的偏好,寫起來也很精彩。但是(又是但是),在這本裡面,篇幅真的真的太~長~了。我非常同意有同學認為part one存在的必要性,因為Grace要脫胎換骨成另一個可以到14世紀跟古戰士Niall面對面的女人,如果沒有part one對於生存技巧及心理防禦的磨練,Grace根本不可能熬得過去,甚至不會有力量穿越時空。但是,我們必須問的是:這個部分的鋪陳有必要用到半本書以上嗎?全部都在講她個人逃亡,當然還穿插著她怎麼跟Niall做心理上及歷史上的連結,但是我看到快中間的時候,整個就覺得要不是LH一開始就想挑戰超長篇小說,不然就是她寫得太入迷了,忍不住一直寫寫寫,但是等到發現「咦,男女主角還沒有進入重點ㄟ」,才開始努力營造男女主角的相處情節。然後書籍的頁數已經超過原來的設定,所以結尾就匆匆的交代完畢。謝謝一鞠躬。以上當然是我這個讀者心存些許不滿的合理化臆測,因為我不懂為什麼她可以讓整本書的比重失衡成這樣,以她這樣一個經驗老到,又天賦異秉的作家而言。
幾個角色安排的令人忍不住想質疑:大壞蛋parrish、亦正亦邪最後逆轉勝的conrad、被parrish上完後丟棄的calla、還有一些沒頭沒尾的小小角色就不必說了。最後回到20世紀的部分,我只能說太令人不滿意了。其實整個結尾比起前面的鉅細靡遺,真的草率到不行。part two應該是要focus在Niall對吧!但是我們卻沒有在part two裡面看到太多Niall的POV,反而Grace的還是很多,真的會讓人覺得Niall對Grace的感情其實應該有,但是怎麼沒有寫出來?!在20世紀時,他「第二次」拋下Grace而去,不但令人傻眼,等到Grace再回去找他時,他又說我愛妳,難道妳懷疑嗎?(我OS:well, yes, i doubt it. when did this love happen?)
大壞蛋帥哥parrish更是一個莫名其妙、死得很沒有重量的角色。他狠狠的上了calla那段,我猜想是LH想要凸顯他性格中的evil本質,但是這麼evil的一個人,怎麼後面就這樣.......
這個Conrad,在part one他的獨白算是佔了很長的篇幅,但是等到part two這個角色突然的轉換,一整個大違合感馬上出現。
總之,我一邊看一邊很多意見。最大的意見就是這本的前後比例失衡。
但是別認為我看了很痛苦,也沒有。LH的書一向引人入勝,她真是寫功一流,也許因此,對她的作品期待也很高,我想大多的批評意見源自於對LH的高度期待吧!如果她能精心安排一下前後,努力一下Niall的情感跟心理狀態,我想這本就會更精彩無敵。
很多同學提到Grace對Niall的lust發生的很突兀,在老公死後沒多久就對另一個男人產生很強烈的性需求,感覺既不合理也不太道德。對於這點,原文書上有寫到(我不確定中文版有沒有),當然一開始是一個心理重心跟情感的轉移,甚至她說是潛意識的作用,因此她一直都非常的有罪惡感,以致於她真正跟Niall做愛完,她大崩潰。到後來Grace自己認為人類的愛可以相容,她愛上兩個完全不同的男人,但是這個愛並沒有互相抵銷,而是同時存在。也就是即使她愛上Niall,而老公已經死了,但是她對老公的愛仍然非常清晰跟確定,而這一點都不影響她現在對Niall的愛。我想LH努力想要把這點真實的人性解釋出來,至於大家能不能接受,就是各自消化了。我個人是覺得還可以。
結語:如果有天我會想買這本書,全都是衝著最後的福利情節而買的。
Karen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Re: 在寂寞前離開
我喜歡這本書~~正宗羅曼史的風格
女主角在跑路的路上無意間停在這個鳥不拉屎的蠻荒之地
先是男主角的表妹給了溫暖的支持
後來又是給逼到絕境的男主角帶回家當起煮飯婆兼管家
可愛的牛仔們跟美麗的牧場風光
兩個人之間的熱力緩緩的加溫~~
男主角很讓人喜歡~~女主角也不錯~~不會淪為胡鬧之輩
最後的壞人出來對決也寫得頗為精彩
結局很甜蜜~~是本讀來格外愉快的好作品
kristinlo1975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Re: 在寂寞前離開
名家就是名家,Linda的書永遠有一定水準,很喜歡這本對話幽默的牧場故事,五片葉是一定要的。
樓下同學把心得與故事內容寫得很詳盡了,男主角-鐵定是六塊肌+人魚線-彷彿天塌下來有他擋的牧場硬漢,怎能不讓人心動?女主角的堅強獨立勇敢(還有美麗的金髮)也讓人喜歡。小鎮裡有一堆善良好人,尤其是那位幫公牛取精後還要兼燒飯的牧場小子史賓瑟,下本戰鬥丘的男主角會是他嗎?期待接下來的作品!
天空 replied on 固定網址
Re: Loving Evangeline
聲明:三葉不是說故事不好看,琳達說故事的功力不用質疑,只是這滴桃男主角,真是令人發指。求婚那段話看得我翻白眼至少50次,eg, 你的時間要圍繞著我來安排,任何時候我回家你就得有空(I’ll expect you to fit your schedule around mine, to be available whenever I’m home),這是愛的宣言?恐怕是上司給下屬立規矩吧?這樣的規則,只怕下屬也得嚇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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